水利水电工程作业指导书渠道防渗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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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作业指导书渠道防渗工程
一、总则
1、编制说明:
1.1为了规范渠道工程施工,控制施工质量,提高施工管理水平,使工程施工质量能达到设计要求并能符合现行国家及部颁规程、规范的规定,特制定本作业指导书。
1.2本指导书适用于我施工项目部施工的渠道防渗工程。
1.3本指导书规定了文明施工现场布置及安全生产、原材料的管理、预制混凝土板、渠道基础面清理、土方开挖、砂砾料回填、渠道C20混凝土现浇、预制混凝土板衬砌、伸缩缝、浆砌石砌筑、砂浆勾缝、预制水平封顶板安装等各项工作的基本施工工艺方法、操作技术和检测要求。
1.4本指导书为针对现阶段施工技术图纸所作技术指导,若发生设计变更或采用新工艺、新技术可做适当调整和补充。
1.5本指导书未做要求的,需按合同文件、设计文件和现行规范、规程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遇规范更改,需按新规范要求执行。
2、编制依据:
2.1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
2.2主管部门的的有关技术、规程、质量标准。
(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填表说明》(试行);
(2)《水利建设与管理法规汇编》;
(3)SL288-2003《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
(4)GB50319-20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5)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
(6)SL223-2008《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7)DL/T5144-2001《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
(8)DL/T5173-200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
(9)SL260-98《堤防工程施工规范》
(10)SL239-1999《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试行)
(11)SDJ249-88《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
(一)》
(12)DL/T5151-2001《水工混凝土砂石骨料试验规程》
(13)DL/T5150-2001《水工混凝土试验规程》
(14)DL/T5169-2002《水工混凝土钢筋施工规范》
(15)DL/T5110-2000《水电水利工程模板施工规范》
(16)SL18-2004《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
(17)DL/T5100—1999《水工混凝土外加剂技术规程》
2.3有关部委(如环保、交通、消防、防汛)的有关规定。
2.4项目法人和承包商签订的合同文件。
2.5已批准的设计文件和相应的设计变更文件。
2.6项目法人和项目工程师签订的施工协议书。
2.7承包商呈报经项目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措施。
2.8施工质量评定标准和评定表
二、文明施工现场布置及安全生产
1、文明施工
1.1.各施工项目部应在施工现场悬挂承包人质量方针、管理目标以及承建工程质量目标、工期目标等标语。
1.2.施工项目部各种规章制度需健全且上墙。
1.3.办公室与生活区要分开设立,公共场所要卫生、有序。
1.4.所有参建人员在施工现场(含生活区、办公区)不得酗酒、打架、斗殴、赌博、盗窃,不得容留社会闲杂人员居住,不得有涉黄、涉毒等现象。
1.5.生活废水及废弃物要规范摆放和清运,不得造成环境污染。
1.6.不得下河或下渠游泳,避免一切不安全因素的发生。
1.7.各种原材料包装物,在拆除使用完后要统一收拾干净,不得随地散落。
1.8.用于浸泡模具的盐酸及碱液严禁直接排放入河道,应处置至中性溶液后排入河道内,避免对生态的破坏。
1.9.各参建单位之间应友好相处,不得相互诋毁、中伤,不得对邻近单位的财物造成破坏。
1.10.各单位的财物及工用具应放置在已规划好的本单位施工现场,其财产及物品的放置不得造成对其它单位通行及施工的妨碍,特别是各种排水管沟的设置更应该以不影响其它单位施工为前提。
1.11.进入施工现场的任何人员须佩带安全帽,项目部人员须佩带工作证。
1.12.施工现场严禁穿拖鞋上班,严禁赤膊等不文明现象。
2、施工现场布置
2.1施工现场的布置,施工项目部在实施前应报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
2.2施工临时便道利用原渠道路进行各种物料的运输和施工车辆的通行,施工项目部增设的任何便道,需在实施前应报项目经理批准,且应尽量不破坏生态。
2.3预制场的布置
2.3.1拌和设备应安置平稳、牢固,在施工过程中不至于发生位移。
2.3.2混凝土拌和用水应与拌和设备紧凑布置,模具清洗池布置应保证不污染原
材料和产品,并宜设置在主导风向的下风口,避免影响生产工人工作和健康。
2.3.3预制场地应硬化,硬化厚度不低于3cm,表面平整度误差不大于5mm,纵坡小于1‰。
2.3.4原材料应堆放在搅拌机后面和侧面,各种材料之间应用砌体分隔,保证材料之间不互相混杂,底部应设置隔层,避免泥土和杂草等混入。
2.3.5预制品成品应堆放于预制场的周围,其堆放应整齐、有利于通行和运输。
2.3.6废品应集中堆放,不得与成品混杂且不得随地弃置。
2.3.7预制现场应设置各种标识牌。
2.4渠道工程现场布置
2.4.1渠道工程现场布置应遵循科学、合理、安全、经济有利于环境保护的原则。
2.4.2砂浆及混凝土拌和站应尽量设置在各标段的中间位置,场地能满足操作、堆料及运输设备通行的要求。
2.4.3钢筋制作场及堆放应能满足施工及规范要求。
2.4.4模板材料应堆放整齐有序,施工中拆除的模具材料应集中整理后再次利用。
2.4.5开挖料作回填料时,开挖料的堆放应以不阻碍其他施工项目部的施工通行为前提,尽量避免二次倒运。
2.4.6预制板应堆放在渠堤顶部,堆放原则以方便施工及其他施工项目部通行为准。
2.4.7用于混凝土及勾缝养护的覆盖材料应堆放整齐,不得随地乱扔。
2.4.8其他未做规定要求,参照预制场的布置。
3、安全生产
3.1施工项目部应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的规章和标准为依据实施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3.2施工项目部应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3施工项目部应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3.4施工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安全技术措施。
3.5施工项目部应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或各工序、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
3.6施工项目部应开展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项工作,。
3.7不定期的组织安全综合检查。
3.8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隐患的责令其停工整改。
3.9施工现场应在易发生安全事故的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10特殊工种施工人员需按国家标准要求,持证上岗。
3.11施工项目部应按承包合同的约定,办理应由施工项目部承担的保险责任。
3.12现场模具清洗及拌和站倒水泥工人应配备防化和防尘面具,模具清洗工人还应戴橡皮手套,穿防水围裙。
3.13施工项目部使用的盐酸,要建立入库、使用台帐,由专人负责管理。
3.14施工用电及生活用电要按用电规范、用电安全要求架设,老化线路不得使用,线路过沟、路应架空或保护好后埋设,架设高度应不阻碍施工设备的通行。
3.15按交通法规规定,不能用于载客的交通工具不能接送施工人员,更不得超载运输。
3.16不得购买来历不明或已变质的食物食用。
3.17冬季工棚取暖和混凝土升温,应有值班人员,防止中毒事件的发生。
3.18任何人员不得下河或渠道内游泳。
3.19高挖方段施工,必须安排在白天进行,易发生塌方的地方应设加固保护措施。
3.20工地宿舍内吸剩的烟头要及时熄灭,蜡烛等照明设备在休息前应熄灭,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材料管理
3.1水泥
3.1.1水泥外包装袋上应有商标、产品名称、代号、等级、规格、执行标准、企业名称、生产日期、重量等。
3.1.2运输途中应用防水蓬布遮盖。
3.1.3运至工地的每一批水泥,应有生产厂家的出厂合格证和品质试验报告,使用单位应进行验收检验(按每200~400t同厂家、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的水泥为一取样单位,如不足200t也作为一取样单位),必要时应进行复检。
3.1.4已受潮结块的水泥应经处理合格后方可使用。
3.1.5水泥堆放场地周围应有排水措施,袋装水泥堆放时应设防潮层,距地面及墙边至少30c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5袋,其上应防水蓬布遮盖。
3.1.6应避免水泥的散失浪费,做好环境保护。
3.1.7本工程施工中必须采用P.O.42.5普通硅酸盐水泥或高抗硫酸盐水泥。
3.1.8水泥进场后,复检时,必须检验其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必要时检查细度、烧矢量、SO3、Mgo,其检验按《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1999)的规定进行。
3.2骨料
3.2.1存放
3.2.1-1砂石应按品种、规格分别堆放、不得混杂。
在装卸及存储时,应采取措施,使砂、石颗粒级配均匀,保持洁净。
3.2.1-2各级骨料仓之间应设置隔墙等有效措施,严禁混料,并应避免泥土和其他杂物混入骨料中。
3.2.2运输
砂石料运输车辆应做好封闭、遮盖,不得沿途抛撒或随意堆放。
3.2.3细骨料
3.2.3-1细骨料应质地坚硬、清洁、级配良好;
3.2.3-2细骨料的含水率应保持稳定,人工砂饱和面干的含水率不宜超过6%,必要时应采取加速脱水措施。
3.2.3-3细骨料进场后,复检时,必须检验其颗粒级配、比重、含泥量、有机质,必要时检查含水率、坚固性、空隙率、云母含量、有害物质含量。
其取样单位以同规格、产地每400m³或600T为一取样单位。
其检验按《水工混凝土砂石骨料试验规程》(DL/T5151-2001)的规定进行。
3.2.3-4细骨料的品质要求应符合表3.1的规定。
表3.1细骨料的品质要求
项目
指标
备注
天然砂
人工砂
石粉含量%
---
6~18
系指粒径小于0.15mm的颗粒。
含泥量%
≥C9030和有抗冻要求的
≤3
---
1)含泥量系指粒径小于0.08mm的细屑、淤泥和粘土的总量;2)不应含有泥团含量。
≤5
---
泥块含量
不允许
不允许
坚固性
有抗冻要求混凝土
≤8
≤8
无抗冻要求的混凝土
≤10
≤10
表观密度kg/m³
≥2500
≥2500
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
≤1
≤1
折算成SO3按质量计
有机质含量
浅于标准色
不允许
如深于标准色,应配成砂浆,进行强度对比试验。
云母含量%
≤2
≤2
轻物质含量%
≤1
---
视比重小于2.0g/cm
3.2.4粗骨料
3.2.4-1粗骨料的最大粒径不应超过钢筋净间距的2/3、构件最小边长的1/4、素混凝土板厚的1/2。
3.2.4-2粗骨料表面应洁净,如有裹粉、裹泥或被污染等应清除。
3.2.4-3粗骨料的其他品质要求应符合表3.2的规定。
表3.2粗骨料的品质要求
项目
指标
备注
含泥量%
D20D40粒径级
≤1
1)含泥量系指粒径小于0.08mm的细屑、淤泥和粘土的总量;2)不应含有泥团含量。
D80D120粒径级
≤0.5
泥块含量
不允许
坚固性
有抗冻要求混凝土
≤5
无抗冻要求的混凝土
≤12
表观密度kg/m³
≥2550
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
≤0.5
折算成SO3按质量计
有机质含量
浅于标准色
如深于标准色,应配成砂浆,进行强度对比试验,抗压强度比不应低于0.95。
吸水率%
≤2.5
针片状颗粒含量%
≤15
卵石经试验论证,可以放宽至25%
3.2.4-4粗骨料取样与检验方法按SD105和有关标准执行。
3.2.4-5粗骨料进场后,复检时,必须检验其颗粒级配、比重、含泥量、压碎值,必要时检查针片状含量、强度、坚固性、吸水率、密度、有害物质含量。
其取样单位以同规格、产地每400m³或600T为一取样单位。
其检验按《水工混凝土砂石骨料试验规程》(DL/T5151-2001)的规定进行。
3.2.5外加剂
3.2.5.1水工混凝土中必须掺加适量的外加剂。
3.2.5.2有抗冻要求的混凝土应掺加引气剂。
混凝土含气量控制在5%。
3.2.5.3外加剂应配制成溶液使用。
配制溶液时应称量准确,并搅拌均匀。
3.2.5.4外加剂每批产品应有出厂检验报告和合格证。
使用单位应进行验收检验。
3.2.5.5粉状外加剂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应注意防水防潮。
四、混凝土预制板的施工
1.原材料的检验及配合比设计应符合SL18—2004《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
2.现场拌和称量建议采用电子计量配料机配料,如确无条件的,原材料及中间产品的检验项目应至少保证在每2小时复核一次。
该项工作由项目部质检员进行。
3.砂、石料必须保证每盘过称称重,计量设备应核定率正,并有合格证。
4.预制板产出品的养护必须及时,在硬化场地及成品堆均需要采用土工布及塑料薄膜覆盖,土工布保持湿润,无时干时湿现象,预制板的连续养护期不得低于14天,养护人员应基本固定,责任应明确。
5.预制板的脱模时间根据现场施工条件,取得经验后确定(7~8月份可控制在浇筑完24小时后脱模),但一般应保证脱模不致使产品变形或破坏为原则,堆放宜以六边形的一边接触地面为好,在强度未达到设计强度的60%以上,严禁继续在其上压重,堆码层高不超过3层。
6.模具的清洗必须经过5道工序(即酸洗、初洗、水洗、碱洗、精洗),当精洗完后应使用试纸测试模具的酸碱度。
各种洗液的配制以酸液盐酸:
水=1:
10(kg重量比),碱液碱:
水=1:
100配制,每一配制循环使用以清洗3000~3500件模具为限,酸液的配制应先加水,然后将盐酸液体缓慢加入水中,倾倒高度离水面不高过5cm,碱液配制时,应将纯碱完全溶解后加入水中,操作步骤同酸液的配制。
7.砼拌合用水不得直接取渠道水或河水,应通过沉淀池沉淀后抽入拌合取水池,然后用于砼拌合。
8.预制板堆放硬化场地面积应大于700㎡,硬化层厚度宜大于3cm,场地表面平整度误差不大于0.3cm,在施工过程中应避免对场地人为的破坏。
9.预制板在运输及放置过程中,应保持平稳、无倾斜、无粗暴抛甩等现象。
10.振动台的安置应平稳、牢固,在施工期内不至于变形或移位,对振动台的平整度检查,至少应于每次开仓前检查一次,当天施工完成后应将台座清洗干净。
11.振动台的设备配置应合理、科学,宜选用振幅小、振动频率高的振动器,一般砼从开始振捣至停止振捣时间控制在70~90s之间,为确保计时准确、质量稳定,对振捣时间应采用延时计时器控制,延时计时器的延时时间不低于150s。
其标准为预制板铺砌面已明显开始泛浆,模具周围无气泡冒出为砼振捣密实,混凝土在振捣平台上振捣时,模具四周应以泛浆为准,不得出现水泥浆跳振的情况。
12同一次振捣台上的所有预制板块的振捣时间应一致,不得出现即上料即振捣的情况。
13.砼的拌合配置强度宜与浇筑强度相当,砼的和易性、坍落度等质量已明显变化的拌合料严禁继续使用,更不得利用回收料生产砼板块。
14.拌合物(拌合系统及振捣台范围)应设遮阳措施。
15.砼的浇筑时间应尽量避开高温时间,雨季应有防雨措施,在环境温度超过25ºC时,应停止混凝土浇筑。
16.做好施工日记工作,各项施工原始记录完整、规范,质量评定资料齐全,填写规范。
17.施工项目部应建立产品生产台帐,便于随时掌握质量及进度情况。
18.预制板成品合格品的检查标准为,边长误差<±5mm,对角线误差≤±7mm,厚度误差≤±5%厚度cm。
19.混凝土的塌落度应每隔2小时检查一次,混凝土的塌落度控制在1~3cm。
20.砼28天抗压强度检查按每生产100m3作一组3块试压块检查,抗压强度需达到设计要求。
抗冻、抗渗试验每标段不得少于一组。
21.预制板在搬运过程中,应始终先以砌筑面的任何一边接触地面,不得使正面先接触地面。
22.预制板脱模后,应在预制场平稳放置保持4~8小时方可搬运。
23.混凝土生产场地周围应浇筑混凝土地坪,各边硬化宽度离施工作业面最少保证1.5米。
24.已清洁的模具应保证不再被污染,清洗洁净模具应使其翻转放置,以使其内
不至于有集水。
堆放应整齐,有序。
25.现场模具清洗及拌和站倒水泥工人应配备防化和防尘面具,模具清洗工人还应戴橡皮手套,穿防水围裙。
26.施工项目部应在现场设置各种标识牌,标识预制板的生产状况、养护情况,现场安全警示等内容。
27.外加剂应称量准确,并搅拌均匀,掺量按水泥用量(按重量计)的%掺加,在搅拌机内的拌和时间控制在3~5min,检查混凝土在出机口的含气量应达到4~6%。
28.脱模时,应将模具端离地面,不得使模具在场地上摩擦受损,降低其周转次数。
29.脱模时,将混凝土反转后,其下应有垫板,防止因为不平稳导致产品的损伤。
30.在混凝土从振捣台至预制场地搬运过程中,操作工人不得将手放入混凝土中,在混凝土未初凝前,禁止任何人员和设备在其上通行。
31.模具的清洗工具禁止使用利器及尖锐物刮伤模具。
已经损伤的模具,如不能保证预制板施工及外观质量时,应不再使用。
32.模具每一周转循环后,应全面检查其几何尺寸,超过设计及规范要求时,应不再利用。
33.预制板产出品外观质量应加强保护,不得造成预制板表面的划伤。
在预制板堆放及运输途中,应使预制板之间的光滑面互相接触,与车体接触部位应垫土工布或草帘等柔性材料。
34.搅拌机出料口不应离地面太高,一般离地面不超过1米,以避免因卸料高度过高造成混凝土的离析。
35.混凝土振捣结束后,表面不得有浮石。
36.混凝土装料时,不得使铁锨接触模具,造成模具的损伤。
37.预制场地在下一次重复利用时,应将其上的垃圾清理干净后再堆放产品。
38.混凝土预制六边形质量检查标准应符合表4.1要求。
表4.1混凝土预制六边形质量检查标准
项目
设计值
允许偏差或
质量要求
检查方法
对角线长度
cm
±7mm
尺量
单边长度
cm
±5mm
尺量
对边长度
cm
±5mm
尺量
厚度
cm
±5%厚度mm
尺量
平整度
2mm(无明显扭曲)
靠尺检查
正面缺角掉块
无
砌筑面缺角掉块
<15mm,单块上不超过2处。
尺量、目测
气孔、麻面
气孔及麻面面积≤表面积的1%,麻面正面不允许,单块上正面超过5mm直径气孔不超过2个。
目测
表面裂缝
不允许
目测
砌筑面裂缝
不超过1处,且裂缝长度不大于5cm,深度小于1cm。
裂缝不得由一边延伸至对边
目测
养护
养护及时,无时干时湿,混凝土发白现象,覆盖完全。
巡视检查及查养护记录
说明:
1)施工项目部应按上表要求全面进行“三级自检”,对自检不合格品应堆放于不合格品场并应标识清楚;
2)监理单位对施工自检合格品进行复查或抽查,抽查不合格率不得超过5%,如监理单位抽查不合格率超过5%时,施工项目部应重新进行自检后再报验。
3)以上检验结果,仅代表对预制板从生产到起场的检验,对堆放及运输途中的损伤,应在砌筑现场重新检查。
4)无项目部检查验收并加盖检验章的预制板不得起场堆放。
五、浆砌石施工
1、浆砌石材料:
1-1、胶结材料
浆砌石所用胶结材料需符合本指导书3.1的要求。
1-2、砂、砾石
砂浆和小骨料混凝土采用的砂料,要求粒径为0.15~5mm,细度模数为2.5~3.0,砌筑毛石砂浆的砂,其最大粒径不大于5mm;砌筑料石砂浆的砂,其最大粒径不大于2.5mm。
1-3、石料
砌石材质应坚实新鲜,无风化剥落层或裂纹,表面洁净、石材表面无污垢、水锈、油质、青苔等杂质,用于表面的石材,应色泽均匀,块体基本一致。
砌石防渗结构,宜采用外形方正、表面凹凸不大于10mm的料石;上下面平整、无尖角薄边、块重不小于20kg的块石;长径不小于30cm的卵石;矩形、表面平整、厚度不小于30mm的石板。
2、施工:
2-1、砂浆或混凝土
2-1-1、砌石用砂浆或混凝土应按设计配合比拌制均匀,随拌随用,严禁在砌筑现场随意加水。
2-1-2、本工程所用砂浆或混凝土不允许人工拌和,采用机械拌和自出料到用完,时间不得超过1.5h。
2-2、砌石体层面或施工缝处理:
2-2-1、前一砌筑体表面不得有松动石块;
2-2-2、前一砌体表面的浮渣必须清除并冲洗干净,无积水和积渣。
2-2-3、局部光滑的砂浆表面必须凿毛,人工凿毛凿痕宜垂直渗流方向,或用水力冲毛机及钢丝刷刷毛。
2-2-4、层面泥垢、青苔、水锈、树根、杂草等应彻底清除。
2-2-5、混凝土砌石体施工缝处理应无乳皮、残渣杂物和积水,砌筑面冲洗干净;
局部光滑的混凝土面必须按2-2-3条执行。
2-2-6、在原浆砌石基础上加高加厚浆砌石的,结合部位需按施工缝处理,在砌筑前应刷素水泥浆一道,然后用与混凝土或砂浆同标号的水泥砂浆铺2~3cm厚,。
2-3、砌筑:
2-3-1、砌筑用石料在砌筑时,必须保持表面湿润。
2-3-2、砌筑用石料不得堆放在已铺设结合砂浆的工作面上,石料运输、堆放过程中产生的石渣必须清理干净。
2-3-3、结合砂浆应随砌随铺,避免施工人员对基础面验收成果的破坏。
2-3-4、任何一施工段或层面,施工前,施工技术人员应根据设计图纸的要求,施放出标志性控制点或线,并报监理人复核后方可进行后续施工。
2-3-5、渠道宜先砌渠底后砌边坡,砌筑完后应及时砌好封顶石。
2-3-6、浆砌卵石,相邻两排错开茬口,选择较大的卵石砌于渠底和渠坡下部,大头朝下,挤紧靠实。
2-3-7、卵石可采用挤浆砌筑,也可干砌后用符合设计要求的水泥砂浆或细粒混凝土灌缝。
2-3-8、采用干砌法施工时,砌筑施工需按如下要求执行:
1)、卵石长边垂直于渠底或渠坡立砌,不前俯后仰,左右倾斜。
卵石的较宽侧面垂直于水流方向。
2)、每排卵石厚薄相近,大头朝下,错开茬口、挤紧靠实。
3)、渠底两边和渠坡脚的第一排卵石,比其他卵石大8~12cm。
2-3-9、渠底及渠坡浆砌石采取挤浆砌筑时,卵石间不得出现线或面接触,保持砌石间缝隙挤浆厚度达3~5cm,卵石间缝隙过大时,应用小石充填。
2-3-10、浆砌卵石挡土墙结构形式(有饰面要求的浆砌石),先砌面石,后砌腹石,面石与腹石交错连接;面石中有足量的丁石与腹石相连。
2-3-11、本工程所有砌石,每层砌筑高度不大于50cm,设计高度(厚度)不大于50cm时,尽量一次砌筑至设计厚度(高度),尽量避免增加施工缝。
2-3-12、墙体砌筑时,前一砌筑层砂浆或混凝土终凝前,不得进行下一层施工。
2-3-13、下一层施工时,禁止对上一层砌体撬动破坏。
2-3-14、采用细粒混凝土挤浆砌筑时,混凝土应插捣密实,表面压实后,在混凝
土终凝前人工凿毛处理,以利后续施工。
2-3-15、砌石体转角处应预留平接茬,不得形成垂直通缝。
2-3-16、砌体表面露石应高低一致、勾缝后露石高度3~5cm,垂直和水平间距一致。
2-3-17、砌体表面露石施工时,先挂好下一层水平线,在施工线上分出露石间距,开始砌筑,随砌随校正水平线,下一层施工时,第一块石料从前一层第一、二块石料间距的正中开始砌筑,第三层砌筑方法与第一层相同,以此类推施工。
2-3-18、浆砌石扭面施工时,需先确定扭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