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汉语通论二十一古代文化常识三.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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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汉语通论二十一古代文化常识三

古汉语通论(二十一)古代文化常识(三)

  姓名,礼俗,宗法

(一)姓名

  上古有姓有氏。

姓是一种族号,氏是姓的分支。

不少古姓如姜姬姚嬴姒等都加女旁,这暗示先民曾经经历过母权社会。

后来由於子孙繁衍,一族分为若干分支散居各地,每支有一个特殊的称号作为标志,这就是氏。

例如旧说商人的祖先是子姓,后来分为殷、时、来、宋、空同等氏。

这样,姓就成了旧有的族号,氏就成了后起的族号了。

《通鉴·外纪》说:

“姓者统其祖考之所自出,氏者别其子孙之所自分”,可见姓和氏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

  周代的姓氏制度和封建制度、宗法制度有密切联系。

贵族有姓氏,一般平民没有姓氏。

贵族中女子称姓,男子称氏,这是因为氏是用来“明贵贱”的,姓是用来“别婚姻”的,二者的作用不同。

  周王室及其同姓封国如鲁晋郑卫虞虢吴燕等国都是姬姓;异姓封国如齐是姜姓,秦是嬴姓,楚是芈(mǐ)姓,宋是子姓,越是姒姓,等等。

上古同姓不婚,贵族妇女的姓比名更为重要,待嫁的女子如果要加以区别,则在姓上冠以孟(伯)仲叔季,表示排行。

例如:

  孟姜伯姬仲子叔姬季芈

  出嫁以后如果要加以区别,就采用下列几种方法:

  1.在姓上冠以所自出的国名或氏。

例如:

  齐姜晋姬秦嬴陈妫国姜(国,氏。

  2.嫁给别国的国君,在姓上冠以配偶受封的国名。

例如:

  秦姬芮姜息妫江芈

  3.嫁给别国的卿大夫,在姓上冠以配偶的氏或邑名。

例如:

  赵姬(赵衰妻)孔姬(孔圉妻)

  秦姬(秦遄妻)棠姜(棠公妻;棠,邑名。

  4.死后在姓上冠以配偶或本人的谥号(注:

谥号,下文就要讲到。

)。

例如:

  武姜(郑武公妻)昭姬(齐昭公妻)

  共姬(宋共公妻)敬嬴(鲁文公妃)

  文姜(鲁桓公妻)齐归(鲁昭公母)

  氏的情况比较复杂。

诸侯以受封的国名为氏(注:

此从旧说。

顾炎武《亭林文集》卷一《原姓》篇认为国君无氏,不称氏,称国。

)。

例如:

  郑捷(郑文公)蔡甲午(蔡庄公)

  齐环(齐灵公)宋王臣(宋成公)

  卿大夫及其后裔则以受封的邑名为氏。

例如:

  屈完知罃羊舌赤解狐或以所居的地名为氏。

例如:

  东门襄仲北郭佐南宫敬叔百里孟明视或以官名为氏。

例如:

  卜偃祝司马牛乐正克古人还有以祖先的字或谥号为氏的。

例如:

  孔丘(宋公孙嘉之后,嘉字孔父)

  仲孙阅(鲁公子庆父之后,庆父字仲)

  叔孙得臣(鲁公子牙之后,牙字叔)

  季孙肥(鲁公子友之后,友字季)

  庄辛(楚庄王之后)此外还有以技为氏的,如巫陶甄等。

  关於姓氏,有几点需要提出来说一说。

  第一,上古称呼妇女可以在姓下加“氏”字。

例如武姜被称为姜氏,敬嬴被称为嬴氏,骊姬被称为姬氏,等等。

  第二,在某些情况下,族和氏是同义词。

《春秋成公十四年》:

“叔孙侨如如齐逆女”,《左传》说:

“称族,尊君命也。

”《春秋》在下文说:

“侨如以夫人妇姜氏至自齐”,《左传》说:

“舍族,尊夫人也。

”这里所谓称族,舍族,指的是称叔孙,不称叔孙,可见族就是氏。

《战国策·秦策》:

“昔者曾子处费,费人有与曾子同名族者而杀人”,这里的族也就是氏的意思。

  第三,战国以后,人们以氏为姓,姓氏逐渐合而为一,汉代则通谓之姓(注:

参看顾炎武《日知录》卷二十三。

钱大昕《十驾斋养新录》卷十二“姓氏”条则认为“盖三代以前,姓与氏分;汉魏以后,姓与氏合”。

),并且自天子以至於庶人就都能有姓了。

  第四,后世有非汉族的复姓。

例如长孙、万俟、宇文、慕容、贺兰、独孤、拓跋、尉迟、呼延、秃发、乞伏、仆固、哥舒,等等。

  古人有名有字。

旧说上古婴儿出生三月后由父亲命名。

男子二十岁成人举行冠礼(结发加冠)时取字,女子十五岁许嫁举行笄礼(结发加笄)时取字。

名和字有意义上的联系。

例如屈原,名平,字原。

(《尔雅·释地》:

“广平曰原。

”)又如颜回,字子渊。

(《说文》:

“渊,回水也。

”回是旋转的意思。

)有的名和字是同义词,例如宰予,字子我;樊须,字子迟。

(须和迟都有待的意思。

)有的名和字是反义词,例如曾点,字晰。

(说文:

“点,小黑也。

”引申为污的意思。

又:

“晰,人色白也。

”)有时候我们看不出名和字的联系,这主要是因为语义变迁的缘故。

  周代贵族男子字的前面加伯仲叔季表示排行,字的后面加“父”或“甫”字表示性别,这样构成男子字的全称。

例如:

  伯禽父仲山甫仲尼父叔兴父有时候省去“父”(甫)字,例如:

  伯禽仲尼叔向季路有时候省去排行,例如:

  禽父尼父羽父有时候以排行为字,例如管夷吾字仲,范睢字叔,鲁公子友字季,不过这种情况比较少见。

  周代贵族女子字的前面加姓,姓的前面加孟(伯)仲叔季表示排行,字的后面加“母”或“女”字表示性别,这样构成女子字的全称。

例如孟妊车母(注:

见《铸公簠》。

),中姞义母(注:

见《仲姞匜》,中即仲字。

),等等。

有时候省去“母”字,例如季姬牙(注:

见《鲁大宰原父盘》。

);有时候省去排行,例如姬原母(注:

见《应侯簋》。

);有时候单称“某母”或“某女”,例如寿母(注:

见《鲁生鼎》。

),帛女(注:

见《帛女鬲》。

)。

但是最常见的是在姓上冠以排行,例如孟姜、叔姬、季芈,等等(见前)。

  春秋时男子取字最普通的方式是在字的前面加上“子”字,这是因为“子”是男子的尊称。

例如:

  子产(公孙侨)子犯(狐偃)子胥(伍员)

  子渊(颜回)子有(冉求)子夏(卜商)

  子我(宰予)子贡(端木赐)这个“子”字常常省去,直接称颜渊、冉有、宰我,等等。

  附带说一说,古人名字连着说的时候,通常是先称字,后称名。

例如孟明(字)视(名)、孔父(字)嘉(名)、叔梁(字)纥(名),等等。

  古人尊对卑称名,卑自称也称名;对平辈或尊辈则称字(注:

称字不是最尊敬的方式,最尊敬的方式是不称名也不称字。

例如孔子,在《论语》二十篇中只有《子张》篇称孔子为仲尼。

)。

试以《论语》为例。

孔子自称为丘,这是谦称。

孔子对弟子称名,例如:

  求,尔何如?

(论语·先进)

  赤,尔何如?

(同上)弟子自称也称名,例如:

  由也为之,比及三年,......(论语·先进)

  求也为之,比及三年,......(同上)弟子当着老师称呼其他弟子也称名,例如:

  夫子何哂由也?

(论语·先进)记录《论语》的人对孔门弟子一般都称字,例如:

  颜渊、季路侍。

(论语·公冶长)

  子路、曾晰、冉有、公西华侍坐。

(论语·先进)只有对曾子称子不称字,对有若也有一次称子不称字,所以有人推想《论语》是曾子和有若的门人所记的。

直到后代称名、称字基本上还是依照这个标准。

  后人通常用两个字为字,例如诸葛亮字孔明,陆机字士衡,鲍照字明远,等等。

除名和字外,还有别号(别字)。

别号和名不一定有意义上的联系。

这大致可以分为两类:

第一类是三个字以上的别号,例如葛洪自号抱朴子,陶潜自号五柳先生,苏轼自号东坡居士;第二类是两个字的别号,例如王安石字介甫,别号半山,陆游字务观,别号放翁。

两个字的别号和字在应用上没有什么显着的区别,甚至不大称字,反而以称号为常(如陆放翁)。

三个字以上的别号有时候也可以压缩为两个字,例如苏东坡。

  后来有人以为称字称号还不够尊敬,於是称官爵,称地望(出生地或住地),例如杜甫被称为杜工部,王安石被称为王临川。

  此外,唐代诗文还常常见到以排行相称,或以排行和官职连称,例如白居易被称为白二十二,李绅被称为李二十侍郎。

唐代女子也有被称为廿几娘的。

这种排行是按照同曾祖兄弟的长幼次序来排算的,并不是同父所生的兄弟排行,这是值得注意的。

  古代帝王、诸侯、卿大夫、高官大臣等死后,朝廷根据他们的生平行为给予一种称号以褒贬善恶,称为谥或谥号。

据说谥号是死者生前事迹和品德的概括,其实,这往往是虚伪的,不符合事实的。

但是一个人有了谥,就等於在名字之外又多了一个别名了。

  谥法是给予谥号的标准。

谥号是固定的一些字,这些字被赋予特定的涵义,用来指称死者的美德、恶德等。

谥号大致可以分为三类:

  1.表扬的,例如:

  经纬天地曰文布义行刚曰景

  威强睿德曰武柔质慈民曰惠

  圣闻周达曰昭圣善闻周曰宣

  行义悦民曰元安民立政曰成

  布纲治纪曰平照临四方曰明

  辟土服远曰桓聪明睿知曰献

  温柔好乐曰康布德执义曰穆

  2.批评的,例如:

  乱而不损曰灵(注:

“灵”是无道昏君的谥号,所谓“乱而不损”,只是带着隐讳的说法。

晋灵公不君,所以谥为灵公。

)好内远礼曰炀

  杀戮无辜曰厉

  3.同情的,例如:

  恭仁短折曰哀在国遭忧曰愍

  慈仁短折曰怀上古谥号多用一个字,也有用两三个字的,例如:

  周平王郑武公齐桓公

  秦穆公魏安厘王赵孝成王

  贞惠文子后世谥号除皇帝外,大多用两个字,例如:

  宣成侯(霍光)忠武侯(诸葛亮)文忠公(欧阳修)

  武穆王(岳飞)

  此外还有私谥,这是有名望的学者死后其亲友门人所加的谥号。

例如东汉时陈实死后,海内赴吊者三万余人,谥为文范先生;晋代陶渊明死后,颜延年为他作诔,谥为靖节徵士;宋代张载死后,门人谥为明诚夫子。

  封建皇帝在谥号前面还有庙号。

从汉代起,每个朝代的第一个皇帝一般称为太祖、高祖或世祖,以后的嗣君则称为太宗、世宗等等(注:

嗣君也有称世祖、太祖的,这有别的原因,这里没有必要叙述。

又,汉代不是每个皇帝都有庙号的,要“有功”“有德”的才被称为“祖”“宗”。

南北朝时称“宗”已滥,到唐代就无帝不“宗”了。

)。

举例来说,汉高祖的全号是太祖高皇帝,汉文帝的全号是太宗孝文皇帝(注:

汉惠帝以后一律加一个“孝”字,算是谥号的一部分。

),汉武帝的全号是世宗孝武皇帝,魏文帝的全号是世祖文皇帝,隋文帝的全号是高祖文皇帝,等等。

  从唐代起,皇帝还有尊号,这是生前奉上的(注:

尊号起於唐武后中宗之世。

见司马光《司马文正集》二十六,《请不受尊号札子》。

)。

例如唐玄宗开元二十七年(公元739年)受尊号为开元圣文神武皇帝,宋太祖乾德元年(公元963年)受尊号为应天广运仁圣文武至德皇帝。

尊号可以上好几次,都是尊崇褒美之词,实际上是阿谀奉承(注:

帝后也有尊号,后来称为徽号。

例如清代同治尊自己的生母那拉氏为圣母皇太后,上徽号曰慈禧。

徽号可以每逢庆典累加,所以那拉氏的徽号积累有慈禧等十六个字。

)。

也有死后上尊号的,例如唐高宗死后,到天宝十三载(公元754年)上尊号为神尧大圣大光孝皇帝。

这种死后所加的尊号也可以说是谥号,这样,谥号的字数就加多了。

唐以前对殁世的皇帝简称谥号(如汉武帝、隋炀帝),不称庙号;唐以后由於谥号加长,不便称呼,所以改称庙号(如唐玄宗、宋太祖)。

  年号,是封建皇帝纪年的名号。

年号是从汉武帝开始有的,汉武帝即位的一年(公元前140年)称为建元元年,第二年称为建元二年,等等。

新君即位必须改变年号,称为“改元”。

同一皇帝在位时也可以改元,例如汉武帝曾经改元为元光、元朔、元狩、元鼎、元封、太初、天汉、太始、征和(注:

有人说征和当作延和,形近而误。

)等。

明清两代的皇帝基本上不改元,因此有可能用年号来称谓皇帝,例如明世宗被称为嘉靖皇帝,清高宗被称为乾隆皇帝,等等。

  最后简单地谈谈避讳的问题。

  所谓避讳就是不直称君主或尊长的名字,凡遇到和君主尊长的名字相同的字面,则用改字、缺笔等办法来回避,其结果往往造成语文上的若干混乱。

试举一些例子:

  汉高祖名邦,“邦”改为“国”。

《论语·微子》“何必去父母之邦”,汉石经残碑作“何必去父母之国”。

  汉文帝名恒,“恒”改为“常”。

恒山被改为常山。

  唐太宗名世民,“世”改为“代”或改为“系”,“民”改为“人”。

“三世”称为“三代”,《世本》改称《系本》,柳宗元《捕蛇者说》把“民风”写成“人风”。

  唐高宗名治,“治”改为“理,”或改为“持”或“化”。

韩愈《送李愿归盘谷序》把“治乱不知”写成“理乱不知”,李贤把《后汉书·曹褒传》“治庆氏礼”改成“持庆氏礼”,把《后汉书·王符传》“治国之日舒以长”改成“化国之日舒以长”。

  清圣祖(康熙)名玄烨,“玄”改为“元”,“烨”改为“煜”。

我们读清人着作或清刻的古书时应该注意,许多地方本来应该是玄字的,如玄鸟、玄武、玄黄等,都写成了元。

  以上是避君讳的例子。

此外,文人还避家讳。

例如:

  淮南王安的父亲名长,“长”改为“修”。

《老子》“长短相形”,《淮南子·齐俗训》引改为“短修相形”。

  苏轼的祖父名序,苏洵文章改“序”作“引”,苏轼为人作序又改用“叙”字。

  上古不讳嫌名。

所谓嫌名是指和君主或尊长的名字音同或音近似的字。

例如汉和帝名肇,“肇”“兆”同音,由於不讳嫌名,所以不改变“京兆”字。

三国以后渐渐避嫌名了,隋文帝的父亲名忠,因为“忠”“中”同音,所以连带避“中”字,“中”改为“内”,官名“中书”改为“内史”,就是讳嫌名的例子。

  由於避讳,甚至改变别人的名或姓。

汉文帝名恒,春秋时的田恒被改称田常;汉景帝名启,微子启被改称微子开;汉武帝名彻,蒯彻被改称蒯通;汉明帝名庄,庄助被改称严助。

刘知几着《史通》,后人因避唐玄宗李隆基讳(基几同音),改为刘子玄所着(子玄是刘知几的字)。

到了清代,为了避清圣祖讳,又恢复刘知几着,但是当提到刘子玄的时候,则改称刘子元。

地名官名等也有不少由於避讳而改变的,这里不一一举例了。

  以上说的是避讳改字。

至於避讳缺笔,则是到唐代才有的。

例如避唐太宗李世民讳,“世”字作“卅”;避宋真宗赵恒讳,“恒”字作“卅”;避清世宗讳,“胤”字作““;避清宣宗讳,”宁“字作”■“;避孔子讳,”丘“字作” “,等等。

(二)礼俗

  礼俗是社会的上层建筑,它是和社会的经济基础相适应的。

奴隶社会有奴隶社会的礼俗,封建社会有封建社会的礼俗。

在古代社会中,统治阶级所提倡的礼俗是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在今天看来,许多不合理的繁琐的礼俗和吃人的礼教,在当时都是为了巩固统治阶级的统治的。

在这个题目下,我们不能全面叙述上古的礼俗,只能谈谈几个重要的方面。

  

(1)阶级、阶层

  尧舜禅让的传说与原始公社制的阶段相符合;夏禹不传贤而传子,可以认为原始公社制的瓦解。

夏代是否已经达到奴隶制,还不得而知。

至於殷代,可以确实断定是奴隶社会了。

  依照古代史的研究者的一般结论,最初所谓”众“”奚“”仆“”臣“”妾“都是奴隶。

臣是男奴隶,妾是女奴隶。

周初的社会还存在着大量的奴隶,周天子常常拿奴隶赏赐给他的大臣。

奴隶有在室内劳动的,但是他们主要劳动还是农业生产。

有人说《诗经·周颂·噫嘻》篇说的”亦服尔耕,十千维耦“指的就是两万奴隶在那里耕田。

《尚书·牧誓》说到”臣妾逋逃“是指的奴隶逃亡。

  周代的奴隶还可以像牛马一样在市场上贩卖。

《周礼·地官·质人》:

“质人掌成市之货贿人民牛马兵器珍异”,郑玄注:

“人民,奴婢也。

”贩卖成交后,要订立合同。

这种合同叫做“质剂”。

依郑玄说:

人民牛马的合同叫“质”,兵器珍异的合同叫“剂”。

  奴隶还可以被当做牲畜来屠杀,这表现在上古的殉葬制度上。

《墨子·节葬下》:

“天子杀殉,众者数百,寡者数十;将军大夫杀殉,众者数十,寡者数人。

”在殷代,这话完全合乎事实。

到了周代,虽然此风稍衰(这不是由於仁慈,而是由於人力可贵),但是在某些国度仍然是盛行的。

例如秦国,据《史记·秦本纪》所载,秦武公葬时,从死者六十六人,秦穆公葬时,从死者一百七十七人(包括《诗经·秦风·黄鸟》所悼念的三良在内)。

又据《史记·秦始皇本纪》所载,秦始皇葬时,秦二世令后宫(妃嫔等)无子者一律“从死”,“死者甚众”。

而且把工匠都关闭在陵墓里。

古代统治阶级的这种淫威,至今还令人发指。

  奴隶和奴隶主是两个相对抗的阶级。

商代的奴隶主是贵族,总称为“百姓”(注:

“百姓”,金文写作“百生”。

后来周人称商的贵族为“殷多士”。

),商王是贵族最高的代表,自称为“余一人”(注:

“余一人”见於甲骨文,古书上写作“予一人。

”)。

《论语·尧曰》引《尚书·泰誓》篇的话说:

“百姓有过,在予一人”,可见周初还这样称呼。

后来百姓成为民的同义词。

民在古代又称为黎民,秦国则称为黔首。

  商代王位的继承是兄终弟及,无弟然后传子。

周代王位由嫡长子世袭,余子分封为诸侯。

(也有异姓功臣封为诸侯的。

)诸侯的君位也由嫡长子继承,余子分封为卿大夫。

诸侯受封国於天子,卿大夫受采邑於诸侯。

卿大夫下面是士(大体是大夫的宗族),士受禄田於卿大夫。

周天子有天下,诸侯有国,卿大夫有家。

家是卿大夫统治的区域,担任家的官职的通常是士,称为家臣。

孔子的学生冉有季路就担任过季康子的家臣。

  《左传昭公七年》说:

“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这样,形成统治阶级内部的各级阶层。

春秋以前士是武士,有义务“执干戈以卫社稷”;春秋以后士是文士,士逐渐成了统治阶级知识份子的通称。

  士的下面是庶人,又称庶民。

西周时庶人虽然还是用来封赐的对象,但是庶人的身份比奴隶为高,以后庶人就逐渐成为个体农民了。

《荀子·王制》篇说:

“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

水则载舟,水则覆舟”,可见庶人的向背直接关系到上层统治阶级的安危。

  君子小人也是两个相对立的概念。

最初君子是贵族统治阶级的通称,小人是被统治阶级的通称,后来以所谓有德无德来区别君子和小人。

统治阶级的阶级偏见影响到词义的发展。

  

(2)冠礼

  据近人研究,氏族社会的男女青年到达成熟期后必须参加“成丁礼”才能成为氏族公社的正式成员,才能享受应有的权利和履行应尽的义务。

周代的冠礼(加冠仪式)就是由这种“成丁礼”变化来的。

  周代贵族男子二十岁时由父亲在宗庙里主持冠礼。

行礼前先筮日(选定加冠的日期)、筮宾(选定加冠的来宾)。

行礼时由来宾加冠三次:

先加缁布冠,表示从此有治人的特权;次加皮弁,表示从此要服兵役;最后加爵弁,表示从此有权参加祭祀(注:

缁布冠是用黑麻布做的冠,皮弁是用白鹿皮做的,爵弁是赤黑色的平顶帽子,是祭祀时戴的。

)。

来宾敬酒后,去见母亲,又由来宾取“字”,然后去见兄弟姑姊,最后戴礼帽穿礼服带礼品去见国君卿大夫和乡先生。

主人向来宾敬酒赠礼品后,礼成。

  贵族男子二十岁结发加冠后可以娶妻,贵族女子十五岁许嫁时举行笄礼后结发加笄。

所谓结发,就是在头顶上盘成发髻(区别於童年的发式),表示年届“成人”,可以结婚了。

《文选》卷二十九苏武诗说:

“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可见这种风俗流传很久。

  (3)婚姻

  春秋时代,诸侯娶一国之女为妻(嫡夫人),女方以侄(兄弟之女)娣(妹妹)随嫁,此外还有两个和女方同姓的国家送女儿陪嫁,亦各以侄娣相从,这统称为“媵”。

嫡夫人是正妻,媵是非正妻。

媵的地位和妾不同。

妾被认为是贱妾,是嬖人,而媵的身份还是比较尊贵的。

战国时代就没有媵的制度了。

  古代女子出嫁曰“归”。

《说文》说:

“归,女嫁也。

”《诗经·周南·桃夭》:

“之子于归,宜其室家”,可见出嫁的女子以男家为家。

《白虎通》说:

“嫁者,家也”,可见“嫁”字本身就意味着“有家”。

《白虎通》又说:

“娶者,取也”,《说文》也说:

“娶,取妇也。

”《周易》和《诗经》就写成“取”,这表示男子把别家的女儿取到自己家里来。

男尊女卑的风俗,由嫁娶两字就可以证明。

嫁对於女子来说是被动的,古代只说“嫁女”或“嫁妹”,不说“嫁夫”,可见嫁的权操在父兄之手。

娶,对於男子来说是主动的,所以古代常说“娶妻”“娶妇”(妇就是妻)。

  《诗经》两次歌咏“取妻如之何?

匪媒不得”(注:

见《齐见·南山》,《豳风·伐柯》。

后者少一个“之”字。

)。

媒在古代婚姻中的作用非常大,多少青年男女的命运掌握在媒人的手里。

  古代的婚姻,据说要经过六道手续,叫做六礼。

第一是纳采,男家向女家送一点小礼物(一只雁),表示求亲的意思;第二是问名,男家问清楚女子的姓氏,以便回家占卜吉凶;第三是纳吉,在祖庙卜得吉兆以后,到女家报喜,在问名纳吉时当然也要送礼;第四是纳徵,这等於宣告订婚,所以要送比较重的聘礼,即致送币帛;第五是请期,这是择定完婚吉日,向女家徵求同意;第六是亲迎,也就是迎亲。

  六礼之中,纳徵和亲迎最为重要。

《诗经·大雅·大明》:

“文定厥祥,亲迎於渭”,旧说是周文王卜得吉兆纳徵订婚后,亲迎太姒於渭滨。

后世以“文定”作为订婚的代称。

《礼记·昏义》谈到亲迎后新郎新娘“共牢而食,合卺而酳”(注:

以一瓠分为两瓢谓之卺(jǐn),新郎新娘各执一瓢而酳(yǐn,用酒漱口),称为合卺。

后代合卺变为交杯,新郎新娘换杯对饮(只做个样子)。

),后世夫妇成婚称为“合卺”就是从这里来的。

  以上所说的六礼当然只是为贵族士大夫规定的,一般庶民对这六礼往往精简合并。

  (4)丧葬

  人将死时叫做“属纩”(礼记·丧大记)。

属是放置的意思,纩是新絮。

新絮很轻。

据说古人把新絮放在临终的人的口鼻上,试看是否断气。

这不一定成为风俗,至多也只是个别地方的风俗罢了,但是“属纩”却成为临终的代称。

  古人初死,生人要上屋面向北方为死者招魂,这叫做“复”,意思是招唤死者的灵魂回复到身体。

复而不醒,然后办理丧事。

  古人死后,要给他沐浴。

这在《礼记·丧大记》里有记载。

这个风俗持续到后世。

《晋书·王祥传》记载王祥将死戒其子曰:

“气绝但洗手足,不须沐浴。

”可见一般人死后是要沐浴的。

  死后有“敛”(殓)的仪式。

有小敛,有大敛。

小敛是给尸体里上衣衾,越是贵族,衣衾越多。

大敛则是把尸体装进棺材。

敛时死人口里须饭含,所以《战国策·赵策》讲到“邹鲁之臣,生则不得事养,死则不得饭含”(注:

见本书第一册121页。

饭是把米放在死者口里。

含又写作琀,是把玉放在死者口里。

)。

  入殓后,停丧待葬叫做“殡”。

《论语·乡党》:

“朋友死,无所归,曰:

於我殡。

”孔子的意思是说:

“就在我家里停柩吧!

”《左传僖公三十二年》:

“冬,晋文公卒。

庚辰,将殡於曲沃。

”这是说把晋文公的灵柩送到曲沃停丧,还不是葬。

据《春秋》《左传》,次年四月才葬晋文公的。

后世所谓出殡是把灵柩送到埋葬的地方去。

  贵族出葬时还有许多排场,这里没有必要叙述。

  送葬的规矩是白衣执绋。

绋是拉柩车的绳子。

执绋的原意是亲友们帮助拉车,实际上只有形式。

后来出殡,在送殡人的行列的两旁拉两根带子,那就是执绋的遗制。

  挽歌据说最初是挽柩的人唱的。

古乐府相和曲中的《薤露》《蒿里》都是挽歌,陶渊明有《挽歌诗》三首,后世的挽联(挽联)就是从挽歌演变来的。

  下面说到葬。

  上文说过,殷代奴隶主有人殉的制度。

后世知道人力可贵,改以“俑”来代替。

俑是人偶,有木俑、土俑。

后来孔子还反对用俑,孟子说:

“仲尼曰:

‘始作俑者,其无后乎!

’为其象人而用之也。

”(孟子·梁惠王上)

  从殷代到战国,统治阶级还把生前使用的车马带到墓里去。

其他随葬的物品是多方面的,包括青铜制的饮食器兵器乐器等,玉制骨制的装饰品以及其他什物。

越是贵族,随葬品就越多越精美。

也有一些专为随葬而作的“明器”(伴葬的器物)。

汉代日常生活中的东西被仿制成陶土模型随葬,明器的象徵性就更加明显了。

  上古贵族统治阶级的墓里大多有椁(椁),椁是外棺,主要是用来保护棺材的,有的竟有三四重之多。

《论语·先进》说,孔子的儿子孔鲤死后,“有棺而无椁”,可见椁不是一般人所能具备的。

  以上所说的只是贵族士大夫的丧葬,至於庶人的丧葬,那完全是另一回事。

即使是最节俭的丧葬,对於“匹夫贱人”来说,已经是“殆竭家室”。

庶人死了至多只能“稿葬”(草草安葬)如果遇着饥荒的年头,就只好饿死以填沟壑了。

  《礼记·檀弓上》说:

“古也墓而不坟。

”根据现代田野考古工作报告,我们知道殷代和西周的墓都还没有坟堆,后来在墓上筑起坟堆,主要是作为墓的标志,其次是为了增加盗墓的困难。

  先秦文献有合葬的记载。

例如《诗经·王风·大车》说:

“死则同穴。

”《礼记·檀弓上》记载孔子将其父母合葬於防。

现代田野考古发现一座战国墓中有一椁两棺的结构,考古工作者认为,夫妇合葬的普遍流行是西汉中叶以后的事。

《孔雀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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