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教育行政管理专业专科集中实践环节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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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教育行政管理专业专科集中实践环节实施细则
广东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行政管理专业(专科)
集中实践环节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是根据中央电大开放教育行政管理专业专科实践教学一体化方案精神制定。
一、总体说明
本方案的制定是为了解决目前电大远程开放教育实践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构建具有自身特色的行政管理专业专科实践教学模式。
同旧有的实践教学模式相比,本方案在以下五方面有所改革。
(一)进一步明确实践教学的工作重心和实现途径
目前本专业有关实践教学的各种文件,关于其指导思想及培养目标,往往只有"理论结合实践,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等普适性的笼统话语,却鲜见对于实践教学工作重心、实现途径的进一步具体描述,因此缺乏实际指导意义。
本专业的学生大多较早走上社会或工作岗位,系在职业余学习,普遍文化基础较差,理论素养较低,虽有一定社会经验与工作实践,但多为低端的感性认识。
他们既难以自主地在日常课程教学环节将所学理论与科学的工作方法同自己的工作实践和社会经验有效结合,也难以自主地运用所学理论与方法指导社会实践环节和毕业作业环节的行动。
因此其实践教学应侧重于理论与方法的提升,其实现途径应该是结合本人的工作实践与社会经验,通过电大教学的各个环节,努力消化所学理论,将自身既有的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再运用这些理论指导自己的工作及社会实践。
据此,本方案明确行政管理专业专科实践教学的工作重心及其实现途径就是:
紧密结合学生的工作实际与社会经验,进行理论与方法的提升,由此实现加强其动手能力的目标。
并要求将这一精神贯穿于实践教学各环节的工作之中,并根据各门课程及各项工作的特点,确定具体表现形式。
(二)体现实践教学的系统性
实践教学是贯穿于全部教学工作的重要内容,主要体现在日常课程教学、社会实践、毕业作业三个教学环节之中。
虽然这三个教学环节实践教学的内容与形式不同,但指导思想和培养目标一致,因此成为一个互相联系、不可分割的系统工程,应当统筹安排,前后呼应,实现实践教学不同环节的有机联系与结合。
本专业原来只有各专业制定社会实践大纲和毕业作业指南,但对日常课程教学环节的实践教学却没有明确的制度规定,并且只要求在社会实践和毕业作业环节为学生配备专门的指导教师,对日常课程教学环节的实践教学指导人员却没有相应的制度安排,由地方电大各行其是。
另外,各专业制定的有关教学文件中,也缺少基于实践教学系统性原则要求的实践教学整体设计,以至于各个教学环节中的实践教学工作缺乏有机联系。
本方案制定的原则就是对包括日常课程教学、社会实践、毕业作业三个环节所有的实践教学工作进行整体设计,其中除了注意通过科学、合理的设计使各个环节的实践教学内容尽可能相融相通、一以贯之,从而为保证实践教学的系统性搭建出通畅的道路,还改变原有的仅在社会实践、毕业作业阶段配备指导教师的制度,要求设置专门的实践教学指导教师,由符合条件的专兼职任课教师、班主任、辅导员等担任,职责是在包括日常课程教学、社会实践、毕业作业三个环节所有实践教学工作中对学生进行全程的个性化指导,以此为实现实践教学的系统化提供可靠又可行的纽带。
(三)针对学生的不同特点制定不同的实施办法
电大学生虽然具有成人在职、自学为主的共同特点,但年龄、家庭情况、学习背景、职业特点、学习需求、学习能力、学习条件等千差万别。
据调查统计,目前本专业在校的几十万学生中,少数人所从事职业与本专业相一致或有一定相关性,多数人所从事职业与本专业相去甚远。
这些不同职业的学生,对实践教学的具体要求不同,需要解决的问题也不同,因此,满足其需求的路径和手段也应当不同。
因此在实践教学的实施过程中,应根据学生的不同特点进行类型细分,分别制定不同的管理办法,提出不同的要求,给予不同的指导。
本专业原有实践教学的指导性文件和相关教学文件中,关于实施办法的描述都稍嫌粗糙,往往只是一些原则规定和一般方法,缺乏针对不同特点学生提出的不同要求及办法。
本方案为解决这一问题,引入近年来许多人倡导的分层(分类)教学的理念,并将其落实到各项实践教学的实施办法上。
其中主要有:
1.特别设置专门的实践教学指导教师对不同学生进行各环节实践教学的全程个性化指导。
2.设计了适用于不同学生人群的多种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方式、方法,如:
对于那些本职工作与专业不对口,且学习、工作成绩与基本理论、方法、技能素质一般的学生,尽可能采取专题调查的方式;对于那些本职工作与专业对口,且学习和工作成绩合格,综合素质较强的学生,采取随岗调查的方式;对于那些本职工作与专业不对口,但学习和工作成绩优秀,综合素质突出的学生,也可采取自选调查的方式。
3.将原来毕业作业只能是单一的学术论文形式改为适应不同学生情况的课程论文、调查报告、案例分析、工作报告、职业规划等多元形式,等等。
这些改革都突破了原有电大实践教学文件的有关规定,从而使电大行政管理专业(专科)的实践教学更加适应学生的特点。
(四)注重具体要求与规定的可行性
原有关于实践教学特别是有关社会实践环节和毕业作业环节的文件中,存在着一些不切实际与不合理的要求与规定。
电大学生是远程业余分散学习,在校期间仍要以工作为主,从现行教学计划看,他们在最后一年或一年半期间内,既要辛苦工作,又要完成另外的40%课程,还要进行社会调查,撰写调查报告,再完成毕业论文的写作与答辩,显然时间太紧,要求过高。
另外,目前的电大学生特别是专科学生文化基础和理论素养较差,又大多在基层从事低端的职业,撰写一般的应用文都很吃力,企图通过短短的一年或一年半的实践,使他们能够胜任社会调查、撰写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写作等工作,实为拔苗助长,极不现实。
本方案对原有文件中一些明显不合理的规定作了相应调整,规定学生可以视自己的需要与便利,在第二学期至最后一个学期之间选择任意一个时段进行社会实践;毕业作业可采用课程论文、调查报告、案例分析、工作研报告、职业规划等多种形式,等等,从而使电大远程开放教育实践教学更具有可行性。
(五)强调开发实践教学的更多功能
对于远程开放教育的主要承载者和拥有一个巨型系统的电大来说,强化实践教学的意义除了教学改革,还有许多。
本方案中,提出了几种途径。
首先,开辟一条教学与科研相结合的道路,强调实践教学要尽可能结合各级电大和社会各界科研的需要来确定选题及其内容。
其次,搭建一个社会化服务的平台,提出通过自主立项和接受各级政府组织或某企事业单位的委托两种方式,进行专题调查,以满足某种社会需求,等等。
二、实施方案
实践教学是开放教育行政管理专业专科的一项重要教学工作,其宗旨是加强学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与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专业工作的基本技能。
根据行政管理专业内容和电大学生的特点,本专业实践教学的具体教学目标和工作重心是联系各种实践活动,提升学生的理论素养,提高学生的专业工作方法与技能。
行政管理专业专科实践教学环节包括日常课程教学、社会调查和毕业作业三部分。
为了保证实践教学正常有序地进行,特将实践教学各环节的具体实施方案分述如下。
(一)日常课程教学
1.教学目的和任务
日常课程实践教学的目的概括地说,是为实现行政管理专业专科实践教学的具体教学目标和工作重心服务,即通过各门课程的实践教学,提升学生理论、方法与技能的素养。
但具体实施中,因为各门课程的内容、特点不同,所以实践教学的目的亦应略有不同:
应用性为主的课程,如社会调查研究与方法、办公室管理等,应向方法、技能提升方面倾斜,即在理解基本原理的基础上,把学生联系实际掌握操作方法作为首要任务;而理论性较强的课程,如政治学原理、行政组织学等,则应向理论提升方面倾斜,即在了解知识或掌握基本方法的基础上,把学生联系实际提高理论和认识水平作为首要任务。
2.教学形式、内容及方法
日常课程实践教学的形式多样,常见的主要有面授辅导、案例教学、强化训练、个性化指导、专题活动等,其内容及方法也很丰富。
(1)面授辅导
目前课堂面授辅导仍是各地电大主要的教学手段之一。
将实践教学的理念引入面授辅导,最直接的方法就是一定要联系大量实例来讲授。
理论性较强的课程,教师要通过对实例的分析,引导学生加强对有关理论的认识和理解;应用性为主的课程,教师要以具体事实为样例,详细说明操作的步骤与方法,引导学生加强对有关技能的掌握。
在联系实际时,不仅要引用现实实例,更要尽可能以电大学生的亲身经历为例。
(2)个性化指导
个性化指导是指教师和学生之间一对一的指导。
电大学生的复杂性与差异性,决定了不同的学生,基本素质不同,对实践教学的具体要求不同,需要解决的问题也不同。
因此,日常课程教学也应采取分层(分类)教学的方式,针对不同学生的特点和需求,提出不同的要求,给予不同的指导。
这一工作既可以采取当面交流的方式,也可以利用电话、网络进行。
其最主要的目的不是仅仅帮助学生消化所学,而是先帮助学生将既有的工作实践与社会经验同所学的专业理论、方法与技能建立有机联系,完成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飞跃,再逐步帮助学生从理性到感性,能够用所学理论、方法与技能指导自己的工作、学习实践,加深对社会实际的认识。
个性化指导能否成功,教师是否了解学生和是否主动至关重要。
因此,教师必须事先掌握所有被指导学生的全面情况,并应结合学生的学习、工作、家庭背景,对其特点及需求做有关分析,有针对性地指导学生,并在教学过程中,根据学生情况的变化,随时主动地给学生以指导。
由于个性化指导也是实践教学另外两个环节社会实践与毕业作业的最主要工作方式,所以教师与学生的指导关系一旦发展正常,即应贯穿于学生电大求学的整个过程。
在日常课程教学过程中,教师也可以对学生如何完成社会实践与毕业作业进行指导,促进实践教学各个环节的有机结合。
(3)案例教学与案例分析
案例教学与案例分析都是行之有效的实践教学形式。
案例教学目前既有在课堂进行者,更有在网上进行者,基本做法是教师提出案例及若干问题,由学生自行准备,然后大家讨论,最后教师总结。
保证过程的完整性是案例教学能否成功的关键。
如果仅仅在课堂或网上提出案例及若干问题,再发表一些看法,却无其他工作的跟进,就成为案例分析,由于缺少了学生参与环节,其效果与案例教学大相庭径。
因此,在课程实践教学中,要尽量多地采取案例教学;若限于条件,操作困难较大,也要尽可能多做案例分析。
无论是案例教学还是案例分析,都要注意搜集电大学生亲身经历和直接相关者。
(4)专题活动
专题活动是指与某一课程相关的专门的实践活动,常见的有针对某一问题进行的研讨、对某地某事某物的考察、专题调查等。
进行这类活动的关键,是必须在该课教师的控制下进行,而且必须有该课理论与方法的指导,否则很难达到通过实践教学提升学生理论、方法与技能素养的目的。
专题活动可以与实践教学另一环节社会实践有机结合,即将专题活动设计成社会实践的一部分或大部分,在完成专题活动的同时,也就完成了社会实践的相应工作。
例如目前一些电大在社会调查研究与方法课程教学的过程中,布置学生同步进行某项社会调查,待课程教学结束时,社会调查工作也基本完成。
这种边学边用的做法不仅促使学生理论与实践结合的能力、社会调查的技能大大提高,而且大大节省了学生的时间成本与费用成本,值得提倡与推广。
其他课程在教学过程中,也可以根据其内容,设计能够与社会实践融通并同步进行的专题活动,让学生一举两得。
(5)强化训练
实践教学中的强化训练不是指简单的大量做练习题,而是指一个既费脑力,又要动手的专项训练。
对于应用性为主的课程,要求学生联系实际,在一定期限内完成某项工作,例如社会调查研究与方法课程,要求学生从社会现实生活入手,任选题材,制定一份问卷,等等;对于理论性较强的课程,要求学生联系实际,在一定期限内撰写一篇文章,例如政府经济学课程,要求学生结合社会现实问题,运用该课所述理论,撰写一篇短文,等等。
强化训练也可与案例教学、专题活动相结合。
例如,在案例教学讨论时,要求提交分析文章;在专题活动结束后,要求提交专题报告,等等。
3.教师及其职责
教师是日常课程实践教学的主持者,由任课教师和指导教师两部分人组成。
(1)任课教师
任课教师实际身兼二任,既是某门课的授课教师,又是实践教学的指导教师。
在日常教学的过程中,承担策划、组织、领导并参与上述各种形式的实践教学的任务。
在本课程教学结束后,如果任课教师一直承担个性化指导任务且能够胜任,则自然转为实践教学指导教师。
由于个性化指导的工作量较大,所以任课教师指导学生的人数一般不超过15人。
(2)实践教学指导教师
如果学生人数较多,则应另外设置专门的实践教学指导教师,由行政管理专业或相近专业具有讲师以上职称者担任。
符合条件的班主任也可兼任此职。
实践教学指导教师主要承担个性化指导任务,同时也可参与案例教学、强化训练、专题活动等。
实践教学指导教师与学生的指导关系一旦发展正常,亦应贯穿于学生电大求学的整个过程,在实践教学另外的社会实践与毕业作业环节中,其身份不变。
实践教学指导教师指导学生的人数一般不超过15人。
(二)社会实践
社会实践是一次专门的实践教学活动,属于远程开放教育行政管理专业专科实践教学环节之一。
1.教学目的和任务
社会实践的目的是为实现行政管理专业专科实践教学的具体教学目标和工作重心服务,即通过社会实践活动,继续提升学生理论、方法与技能的素养,促进所学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社会实践的首要任务是联系社会实际,训练学生社会调查和行政工作的各种能力,在加强学生对我国国情、民情尤其是行政管理了解的基础上,让学生接受系统、科学的行政管理思维和社会调查专门技能的基本训练,提高他们运用行政管理理论和行政管理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进行社会调查的基本能力。
再者,通过社会实践,力求利用电大系统资源优势实现教学与科研相结合,为社会提供多种服务,对我国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2.学分与时间安排
社会实践3学分。
不得免修。
未完成社会实践的学生不能毕业。
与此同时,可引入学分补偿机制,县级以上劳模、先进工作者和有重大功绩受县级以上政府表彰者,经教学管理部门审核无误后,可以不参加活动,直接获得此学分。
根据电大办学及电大学生的特点,学生可以视自己的需要与便利,在第二学期至最后一个学期之间选择任意一个时段进行社会实践。
事前,由学生提出申请,教学部门批准后报教学管理部门备案。
社会实践也可与日常课程实践教学结合,在学习某课程的同时,根据需要,由任课教师确定课题,开展活动。
但在实施时,必须保证社会实践过程的完整性。
如果该课程教学结束时,社会实践尚未全部完成,则剩余工作必须另行安排时间继续完成,方可取得社会实践学分。
3.内容及方式
根据需要,行政管理专业专科的社会实践内容确定为社会调查。
为适应电大办学及电大学生的特点,社会调查应采取分层(分类)教学的机制,针对不同学生的特点和需求,提出不同的要求,给予不同的指导,并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
社会调查可分为专题调查、随岗调查和自选调查三种方式,分别对应不同特点和需求的学生。
(1)专题调查
对于那些本职工作与专业不对口,且学习和工作成绩一般,基本理论、方法、技能素质不太高的学生,应尽可能采取专题调查的方式。
指定课题既可以由中央电大统一制定,也可以由地方电大制定。
选题要与行政管理专业相关。
各级电大应努力有意识地与社会各界合作或接受各种部门、单位的委托,从满足国家和各地行政管理的某种实际需要或科研项目的需要出发,实施专题的、定向的社会调查,并通过科学的计划和有效的组织、管理,在完成专项社会调查任务、为社会服务的同时,使学生的理论与实践的能力与专业技能得到切实的提高。
中央电大制定课题的社会调查,由中央电大统一部署工作内容及其实施方案;地方电大制定课题的社会调查,则由该电大统一部署工作内容及其实施方案,报省级电大核准并报中央电大备案。
在中央电大或地方各级电大组织部署专题调查时,应尽量安排符合上述情况的学生参加该项目。
学生参加专题调查,既可以采取个人形式,也可以采取小组形式,要根据各地社情与条件而定。
如设小组,一般不超过5人,并且要注意工作量的合理安排,避免与个人形式相比畸轻畸重的情况。
(2)随岗调查
对于那些本职工作与专业对口,且学习和工作成绩合格,综合素质尚可的学生,应采取随岗调查的方式。
学生要紧密联系本工作岗位或本单位的实际,从有利于社会进步的本单位需要出发,选择课题,边工作边调查,达到以所学理论与方法指导本职工作的目的。
(3)自选调查
对于那些本职工作与专业不对口,但学习和工作成绩优秀,综合素质突出的学生,提倡在本人同意的前提下,采取自选调查的方式。
学生要紧密联系社会实际与社会需求,根据自己具有的主客观条件,自行选择适宜课题,进行调查,达到通过实践,加深对所学理论与方法认识的目的。
4.指导教师及其职责
(1)任职条件
社会调查的指导教师应具有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电大工作情况;具有行政管理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3年以上相应专业教学经历或实际工作经历。
为保证实践教学各环节工作的有机结合,指导教师要首先保证由合格的日常课程教学的实践教学指导教师充任,倘若有缺,再聘用其他符合条件者。
(2)职责
社会调查的指导教师应按照教学实践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安排,制定详细工作计划。
根据选题,对学生实践全过程进行指导,解决实践中的有关问题;指导学生制订反映社会调查成果的文字材料写作计划,检查写作提纲,审阅学生写作初稿,提出具体修改意见,指导学生进行文献检索,推荐参考书目和资料并指导阅读;针对学生社会实践全过程表现写出具体准确的评语,并给出初评成绩。
指导教师在指导学生实践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对学生的理论、方法与技能水平的提升。
同时,要充分考虑到与其后的毕业作业环节的衔接,要引导学生将社会调查与毕业作业紧密结合,争取使社会调查兼有为毕业作业搜集资料、做前期准备的功能。
(3)指导额度
每名教师指导的同一届各类各层次学生总数:
专题调查一般不超过30人,随岗调查与自选调查一般不超过15人。
指导教师的工作要与绩效挂钩,以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5.考核、验收与检查
(1)社会调查的成绩考核以学生在社会调查过程中的表现和提供的社会调查报告、案例分析或详细的工作总结为依据。
学生应独立完成该项工作,各项成果的字数均不得少于1500字。
(2)社会调查成绩由指导教师给出初评成绩,由电大分校复审,省级电大\中央电大抽查。
(3)指导教师以学生参加社会调查活动的情况、效果、撰写文字材料综合运用专业知识的水平,在社会调查过程中的表现以及调查单位的反馈意见等作为初评成绩的依据。
(4)社会调查的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
成绩评定可按如下权重评判:
调查内容选题(占10分)、观点是否正确和明确(占25分)、材料是否丰富和翔实(占25分)、逻辑是否严密以及结构是否严谨(占10分)、语言文字是否流畅明晰(占10分);社会调查过程中的表现以及调查单位的反馈意见(20分)。
90分(含90分)以上者为优秀,80-90分(含80分)为良好,70-80分(含70分)为中等,60-70分(含60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
(5)凡调查报告字数不足、内容不全、未按规定参加社会调查活动、未能达到必需的社会调查活动课时、未提交反映社会调查成果的文字材料、抄袭造假者,按不合格处理。
(6)凡社会实践成绩未达60分或要求重做者,可根据所在电大分校和教学点实践教学安排计划,在学籍有效期内进行。
(7)社会调查的实施细则由广东电大根据中央电大实践教学大纲组织制定并实施。
(8)各分校要充分重视该项工作,并应将其作为日常教学检查的重要内容之一。
广东电大和中央电大将随时对该项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
(三)毕业作业
毕业作业是一次专门的实践教学活动,属于远程开放教育行政管理专业专科实践教学环节之一。
1.教学目的和任务
毕业作业的目的是为实现行政管理专业专科实践教学的具体教学目标和工作重心服务,即通过实践活动,进一步提升学生理论、方法与技能的素养,促进所学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毕业作业的首要任务是联系社会实际,加强学生对所学理论、方法与技能的掌握,提高学生运用行政管理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专业写作的基本能力。
同时,通过毕业作业,可以检验学生对所学知识、理论与方法的综合运用能力以及创新意识和综合素质。
2.学分与时间安排
毕业作业5学分。
凡修完行政管理专业必修课程,已修课程学分达到全部课程总学分80%以上、并且已完成社会实践(社会调查)的学生,经申请可参加毕业作业实践。
时间一般安排在最后学期。
毕业作业任何学生不得免修。
3.形式及选题
(1)形式
毕业作业可采用课程论文、调查报告、案例分析、工作报告、职业规划等多种形式,由学生自定。
字数一般不少于4000字。
毕业作业要统一格式,统一封面,统一使用A4纸进行文字打印及装订。
无论采用哪种毕业作业形式,都必须包括:
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
所引用的中外文参考文献资料,必须注明引用教材(或著作、期刊等)的书名(或著作、期刊名)、作者、出版单位、时间(引用期刊的还必须注明文章名)。
引用其他参考资料也应注明资料来源。
(2)选题
毕业作业的选题由学生在实践教学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自定,但必须在行政管理专业范围之内,并符合行政管理专业的特点,结合我国行政管理实践。
提倡选择应用性较强的课题,特别鼓励结合当前行政管理实践亟待解决的社会实际问题进行研究。
同时,选题要充分考虑到与此前的社会实践环节的衔接,力求将社会调查与毕业作业紧密结合,通过对社会调查成果的进一步加工、提升,形成毕业作业。
学生之间,选题应尽可能避免重复。
4.指导教师及其职责
(1)任职条件
行政管理毕业作业的指导教师应具有认真的工作态度、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较高的业务水平,熟悉电大工作情况;具有行政管理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3年以上相应专业教学经历或实际工作经历。
为保证实践教学各环节工作的有机结合,指导教师要首先保证由合格的日常课程教学和社会实践指导教师充任,倘若有缺,再聘用其他符合条件者。
各试点教学点应将毕业作业指导教师名单报电大分校初审,经省级电大复审后确定。
(2)职责
毕业作业的指导教师应根据教学实践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安排,制定详细工作计划。
指导学生正确选题,对学生毕业作业全过程进行指导,解决写作中的有关问题;指导学生制订写作计划,检查写作提纲,审阅学生写作初稿,提出具体修改意见,指导学生进行文献检索,推荐参考书目和资料并指导阅读;对每位学生毕业作业进行分阶段指导,一般不少于6小时,每次指导需进行较详细记录;检查学生独立完成协作工作情况,鉴别并制止抄袭、剽窃等造假行为。
指导教师在学生实践的过程中,不但要注意指导学生如何运用所学理论、方法与技能进行研究,而且要特别注意指导学生如何将所搜集资料上升、提炼为理论观点。
同时,要充分考虑到与此前的实践教学环节的衔接,指导学生将日常课程实践教学与社会调查的成果运用于毕业作业工作。
(3)指导额度
每名教师指导的同一届各类各层次学生总数一般不超过15人。
5.考核、验收与检查
(1)毕业作业应由学生本人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一经发现有抄袭、剽窃代笔等弄虚作假行为,即取消其成绩。
(2)指导教师应针对学生毕业作业阶段全过程表现写出具体准确的评语,并对其最终成果以百分制给出初评成绩。
毕业作业应做到观点明确,材料翔实,论证有力,结构完整,逻辑严谨,语言通顺。
各地电大指导教师对学生在选题是否合适(占25分)、观点是否明确和正确(占25分)、材料是否丰富和翔实(占25分)、逻辑是否严密和结构是否严谨(占15分)、语言文字是否流畅和优美(占10分)等五方面进行综合评定,给出具体分数。
90分(含90分)以上者为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