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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业务贸易融资产品手册客户版资料

●(客户版)二○一一年七月

 

目录

(一)基础贸易融资篇2

一、减免保证金开证2

二、进口押汇2

三、进口代付3

四、打包贷款/订单融资4

五、出口押汇5

六、出口商票融资7

七、出口信保融资7

八、出口保理8

(二)境内外联动产品篇10

一、跨境融易通(贴现方式)10

二、内保外贷1(传统内保外贷)11

三、内保外贷2(借款人为境内申请人)12

四、背对背信用证12

五、跨境人民币出口代付13

六、贷付宝14

七、购付宝14

八、结汇宝15

(三)人民币贸易融资篇16

一、国内信用证开立16

二、国内信用证项下买方押汇/代付16

(一)基础贸易融资篇

一、减免保证金开证

【产品定义】

减免保证金开证系指我行根据进口商申请,为进口商减收或免收保证金开出信用证的一种贸易融资业务。

【目标客户】

1.客户应具有良好的行业资质,熟悉进口产品的市场行情;

2.进出口双方希望对彼此的行为进行一定约定以提升贸易的可信度;

3.进口商处于卖方市场,且出口商坚持使用信用证方式进行结算;

4.进出口双方流动资金不充裕,有使用贸易融资的打算。

【产品功能】

1.改善谈判地位。

开立信用证相当于为出口商提供了商业信用以外的有条件付款承诺,增加了进口商的信用,进口商可据此争取到比较合理的货物价位;

2.货物有所保证。

变商业信用为银行信用,银行的介入可以使贸易本身更有保证,通过单据和条款,有效控制货权、装期以及货物的质量;

3.减少资金占压。

对于使用授信开证的进口商来讲,在开证后付款前可减少自有资金的占用。

【办理条件】

1.开证申请人具有进出口经营权;

2.开证申请人在我行有足额授信额度;

3.进口货物不应是鲜活易腐等难以处置的货物,且价格应较为稳定。

【办理流程】

1.进口商提交《开证申请书》,进口贸易合同或订单(复印件),有关进口批件(复印件),减免保证金开证合同;

2.我行经客户部调查,国际部审核后凭保证金或占用授信额度开出信用证;

3.出口商收到信用证通知后,按信用证条款备货装运;并提交信用证规定单据,交单行将单据寄往我行要求付款或承兑;

4.我行收到单据后,经审核无误向出口商付款或承兑;并在承兑到期日对外付款。

【费用】

1.开证手续费:

我行价格标准为0.15%,可根据客户资质适当减低;

2.付款或承兑手续费:

我行价格标准为0.1%,可根据客户资质适当减免;

3.信用证修改、审单、单据处理、不符点处理等其他费用。

二、进口押汇

【产品定义】

进口押汇是指银行收到信用证、进口代收项下单据或汇款项下客户提供的相关单据后,向进口商提供的用于支付该信用证、代收或汇款项下进口货款的短期资金融通。

【目标客户】

1.进口商在我行信用评级应为AA级以上;

2.进口商遇到临时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按时付款赎单。

【产品功能】

1.减少资金占压。

利用银行资金进行商品进口和国内销售,不占压任何资金即可完成贸易、赚取利润;

2.把握市场先机。

帮助进口商在无法立即支付货款的情况下及时取得物权单据、提货、转卖,从而抢占市场先机;

3.提高议价能力。

通过将付款期限由远期改为即期,或相应缩短远期付款的期限,可以帮助进口商提高对国外出口商的议价能力;

4.节约财务费用。

可根据不同货币的利率水平选择融资币种,从而节约财务费用。

【办理条件】

1.客户具有进出口经营权;

2.客户在我行有足额授信额度;

3.进口押汇融资期限与不同结算方式下的付款期限相加应在180天以内,且进口押汇金额不得超过对外应付金额。

4.申请人制定并落实了进口货物销售、货款回笼的有效措施,且货物销售周期与押汇期限匹配。

5.进口押汇是一种专项融资,仅可用于履行特定贸易项下的对外付款责任。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交《进口押汇申请书》、货运运输单据、合同、发票、报关单等;

2.业务审批流程结束后,我行客户部门与申请人签订《进口押汇合同》,并通知国际业务部对外付款;

3.融资到期日,客户归还该笔押汇款项。

【费用】

融资利率,按照办理日我行贸易融资业务利率标准执行。

三、进口代付

【产品定义】

进口代付业务系指我行与境内外代理行及我行境外分行(简称代付行)联合为进口商提供的一种短期贸易融资业务。

我行根据进口商的申请,指示代付行先行支付货款,在融资到期日,进口商将融资本息归还我行,我行归还代付行。

【目标客户】

1.进口商在我行信用评级应为AA级以上;

2.进口商希望降低融资成本,且我行资金成本高于境外。

【产品功能】

和进口押汇相同,可以减少资金占压,把握市场先机,提高议价能力,节约财务费用;同时融资成本低于进口押汇。

【办理条件】

1.客户具有进出口经营权;

2.客户在我行有足额授信额度;

3.进口代付融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对符合总行授权书中规定的低风险条件的进口代付业务,代付期限加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4.申请人制定并落实了进口货物销售、货款回笼的有效措施,且货物销售周期与押汇期限匹配。

5.进口代付是一种专项融资,仅可用于履行特定贸易项下的对外付款责任。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交《进口代付融资申请书》、货运运输单据、合同、发票、报关单等;

2.我行向境外行询价后,并与客户就融资价格达成一致;

3.业务审批流程结束后,我行客户部门与申请人签订《进口代付融资合同》,并向境外行发出对外付款指令;

3.融资到期日,客户归还该笔代付款项,我行将款项归还境外代付行。

【费用】

融资利率,按照境外行报价执行。

四、打包贷款/订单融资

【产品定义】

打包贷款系指出口企业凭符合条件的正本信用证、出口合同/订单等,向我行申请用于出口货物备料、生产和装运等履约活动的短期贸易融资。

打包贷款的业务范围包括信用证、跟单托收以及汇款方式项下的打包贷款。

跟单托收或汇款项下打包贷款亦可称为订单融资。

【目标客户】

1.出口商流动资金紧缺,而国外进口商不同意预付货款,但同意开证;

2.出口商在汇款结算方式下,需要办理货到付款项下的融资业务;

3.出口收汇正常,被外管局评为出口收汇信得过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

4.生产型企业在我行信用等级应为AA级以上,贸易型企业为A级以上。

【产品功能】

1.用于满足出口商在信用证项下备货装运的短期资金融通需求;

2.扩大贸易机会。

在出口商自身资金紧缺而又无法争取到预付货款的支付条件时,帮助出口商顺利开展业务、把握贸易机会;

3.减少资金占压。

在生产、采购等备货阶段均不占用出口商的自有资金,可以缓解流动资金压力;

4.打包贷款和订单融资的业务币种可以为本币或外币。

【办理条件】

1.客户具有进出口经营权;

2.客户在我行有足额授信额度;

3.信用证项下打包贷款金额不超过信用证金额的80%;订单融资金额不得超过出口合同/订单货到付款部分的80%;特别优质的企业融资比例可以宽限:

信用证项下打包贷款融资上限可放宽至信用证金额,订单融资上限可放宽至出口合同/订单中货到付款部分的90%;

4.信用证项下打包贷款融资期限从发放之日起至信用证项下货款收妥日,最长不超过180天;订单融资期限从发放之日起至备货完成或办理后续融资业务之日止,最长不超过90天,AAA级以上(含)的客户,或符合信用贷款条件或经有权审批行批准可以信用方式用信的客户,或符合核定可循环使用信用额度条件的客户,或符合总行授权书规定的低风险业务条件的,可将融资期限延长至预计收汇日期,最长不超过180天;

5.出口商品属客户经营范围,出口商品质量和市场价格稳定;

6.开证行、代收行和进口商所在国家政治经济稳定,进口商银行资信良好。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交《打包贷款申请书》,有效的信用证正本、出口合同等;

2.业务审批流程结束后,我行与客户签订融资合同,并将打包贷款/订单融资款项打入出口商账户;

3.出口商使用打包贷款款项完成采购、生产和装运后,向我行提交信用证项下单据。

4.我行将单据寄往国外银行(开证行或指定行)进行索汇。

5.国外银行到期向我行付款,我行用以归还打包贷款/订单融资款项。

【费用】

1.融资利率:

如为本币,则参照我行人民币短期流贷利率;如为外币,按照办理日我行贸易融资业务利率标准执行。

2.出口审单:

100元/套单据;

3.信用证通知费:

200元/笔;

4.跟单托收费用:

0.1%。

五、出口押汇

【产品定义】

出口押汇业务系指出口商将全套出口单据提交我行,由我行按照票面金额的一定比例扣除押汇利息和费用,将净额预先付给出口商的一种短期贸易融资业务。

出口押汇业务分为信用证项下押汇和出口托收押汇。

【目标客户】

1.出口商流动资金有限,依靠快速的资金周转开展业务;

2.出口商在发货后、收款前遇到临时资金周转困难;

3.出口收汇正常,被外管局评为出口收汇信得过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

4.生产型企业在我行信用等级应为AA级以上。

【产品功能】

1.加快资金周转。

在进口商支付货款前可提前得到偿付,从而加快资金周转速度。

2.简化融资手续。

融资手续相对于流动资金贷款等简便易行。

3.节约财务费用。

可根据不同货币的利率水平选择融资币种,从而节约财务费用。

4.降低授信门槛。

对于信用证项下单证相符的出口单据,即使出口商尚未在我行核有授信额度,也可以办理出口押汇。

【办理条件】

1.客户具有进出口经营权;

2.信用证项下出口押汇金额按出口单据票面金额扣除押汇利息、预计国外扣款、手续费、邮电费等费用计算;

3.跟单托收项下出口押汇金额不超过托收索汇金额的80%;对AAA级以上(含)客户,或符合核定可循环使用信用额度条件的客户,或符合信用贷款条件或经有权审批行批准可以信用方式用信的客户,以及符合总行授权书规定的低风险业务条件的,可视情况适当提高出口押汇的融资比例,但融资金额与预计利息和相关费用之和不超过发票金额;

4.即期信用证和D/P押汇期限不超过60天;D/P远期押汇期限不超过90天;D/A押汇期限不超过180天;远期信用证付款期限不超过180天,押汇期限一般不超过付款期限加10天;

5.出口商品属客户经营范围,出口商品质量和市场价格稳定;

6.开证行、代收行和进口商所在国家政治经济稳定,进口商银行资信良好。

7.索汇路线迂回曲折或有影响安全收汇条款的信用证项下出口押汇,应审慎办理。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交《出口押汇申请书》,有效的信用证正本、出口合同、全套出口单据等;

2.业务审批流程结束后,我行与客户签订融资合同,并将出口押汇款项打入出口商账户;

3.我行将单据寄往国外银行(信用证项下开证行或指定行,或托收项下代收行)进行索汇。

4.国外银行收到单据后提示给信用证项下开证申请人,或托收项下付款人。

5.国外银行到期向我行付款,我行用以归还押汇款项。

【费用】

1.融资利率:

如为本币,则参照我行人民币短期流贷利率;如为外币,按照办理日我行贸易融资业务利率标准执行;

2.出口审单:

100元/套单据;

3.信用证通知费:

200元/笔;

4.跟单托收费用:

0.1%。

六、出口商票融资

【产品定义】

出口商票融资系指出口商在汇款结算方式下向进口商赊销货物或服务时,出口商按照合同规定出运货物或提供服务后将出口商业发票项下应收账款债权转让我行,我行按照发票面值一定比例向出口商提供的短期贸易融资。

【目标客户】

1.出口商流动资金有限,依靠快速的资金周转开展业务;

2.出口商在发货后、收款前遇到临时资金周转困难;

3.出口收汇正常,被外管局评为出口收汇信得过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

4.生产型企业在我行信用等级应为AA级以上。

【产品功能】

1.加快资金周转。

在进口商支付货款前可提前得到偿付,从而加快资金周转速度。

2.简化融资手续。

融资手续相对于流动资金贷款等简便易行。

3.节约财务费用。

可根据不同货币的利率水平选择融资币种,从而节约财务费用。

【办理条件】

1.客户具有进出口经营权;

2.出口商票融资业务的融资净额不超过发票金额的80%。

出口商票融资净额按融资金额扣除利息、预计国外扣款、手续费、邮电费等费用计算;

3.办理出口商票融资业务的商业发票付款期限不超过150天,融资期限最长不超过商业发票付款到期日后30天;AAA级以上(含)客户,或符合核定可循环使用信用额度条件的客户,或符合信用贷款条件或经有权审批行批准可以信用方式用信的客户,以及符合总行授权书规定的低风险业务条件的的,可视情况适当提高出口商票融资业务的融资比例,但融资金额与预计利息和相关费用之和不超过发票金额;

4.出口商品属客户经营范围,出口商品质量和市场价格稳定;

5.进口商所在国家政治经济稳定,进口商银行资信良好。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交《出口商票融资申请书》,出口合同、带有债权转让条款的正本商业发票等,如发票未打印债权转让条款,需提供经客户签章的《应收账款转让面函》;此外,要提供正本提单及进出口贸易合同规定的其他单据。

2.业务审批流程结束后,我行与客户签订《出口商票融资合同》,并将出口商票融资款项打入出口商账户;

3.我行按客户在《出口商票融资申请书》中提供的收件人名称、地址将单据寄送进口商,寄单面函统一使用我行出口托收面函,注明我行收汇路线;

4.我行收到国外进口商的货款后,直接扣收客户在我行的融资款项。

【费用】

融资利率:

如为本币,则参照我行人民币短期流贷利率;如为外币,按照办理日我行贸易融资业务利率标准执行。

七、出口信保融资

【产品定义】

出口信保融资系指境内出口商在出口货物或提供服务并办理了出口信用保险后,将保险权益转让我行,我行向出口商提供的短期贸易融资业务。

出口信保融资可分为出口信保押汇和出口信保应收账款买断。

【目标客户】

1.出口商在中信保投保了出口信用险,交纳了保费并保证忠实的履行保单项下的义务;

2.出口商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应收款项通过我行收回;

3.出口收汇正常,被外管局评为出口收汇信得过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

4.生产型企业在我行信用等级应为AA级以上。

【产品功能】

1.融资新渠道。

在出口商资质不足的情况下,通过中国信保公司承保来获得银行的融资款。

2.减少资金占压。

对于办理出口信保融资的出口商来讲,可以减少自有资金的占用。

3.节约财务费用。

在人民币升值预期较强的背景下,出口信保融资可有效规避汇率风险。

【办理条件】

1.客户具有进出口经营权;

2.必须向我行提交中信保出具的《买方信用限额审批单》、《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承保情况通知书》;

3.必须将保险赔款权益转让给我行,即出口商(押汇申请人)、农业银行、中信保三方签署《赔款转让协议》;

4.单笔押汇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发票金额的80%,且不能超过中信保限额审批单上的买方信用限额乘以相应赔偿比例;

5.出口信用保险项下押汇业务的融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发票或应收账款到期日加60天。

融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60天;

6.出口商品应为价格稳定,易保管、易变现,不易腐烂变质的非特殊行业产品。

【办理流程】

1.出口商申请首笔信保押汇业务需提供以下资料:

《出口信用保险项下押汇申请书》、出口销售合同、保险单合同以及保险单明细表、《信用限额审批单》、出口贸易项下的全套单据;

2.办理融资业务前,我行需与出口商以及中信保签订《赔款转让协议》,将保险赔款权益转让给我行;

3.业务审批流程结束后,我行与客户签订《出口信用保险项下押汇合同》,并凭中信保核准并出具的《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承保情况通知书》办理押汇手续。

4.我行收到国外进口商的货款后,直接扣收客户在我行的融资款项。

【费用】

1.融资利率:

按照办理日我行贸易融资业务利率标准执行;

2.客户向中信保公司投保相关费用,0.15%,其中有50%政府补贴。

八、出口保理

【产品定义】

国际保理业务是指出口商在采用赊销(O/A)、承兑交单(D/A)等信用方式向进口商(包括“三区”即保税区、出口加工区或者属于出口深加工的外资企业,以下简称“三区”)销售货物和提供服务时,由出口保理商和进口保理商共同提供的商业咨询调查、应收账款管理与催收、信用风险控制及贸易融资等金融服务。

【目标客户】

1.适用于希望降低应收账款,但对潜在客户的信用状况心存疑虑,希望降低风险,拓展业务的出口商;

2.适用于流动资金被大量应收账款占压,应收账款周转率降低而寻求融资支持和出口商;

3.适用于希望减轻应收账款管理与催收负担的出口。

【产品功能】

1.增加营业额。

通过叙做保理业务,对于新的或现有的客户提供更有竞争力的O/A、D/A付款条件,轻松拓展海外市场,增加营业额。

2.有效的风险保障。

通过遍布国内与国际的保理业务网络,由保理商对进口商进行信用评估,并承担进口商信用风险。

出口商在受核准的额度内可以得到100%的收汇保障。

3.提供融资便利,美化财务报表。

保理商以预支方式提供融资便利,缓解出口商流动资金被应收账款占压的问题,改善企业的现金流;同时出口双保理业务下由我行买断应收账款,企业可以提前享受出口退税及核销的实惠,规避汇率风险,并达到美化财务报表的目的。

4.节约成本。

资信调查、账务管理和账款催收都由保理商负责,减轻出口商的业务负担,节约管理成本。

【办理条件】

1.客户具有进出口经营权;

2.客户在我行有足额授信额度;

3.客户已向我行正式申请了出口保理额度,并获得《国际保理额度通知书》;

4.出口保理融资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应收账款到期日后90天;

5.总余额原则上不超过出口保理额度的80%,单笔发票的融资金额不得超过发票金额的80%;

6.出口商品应为价格稳定,易保管、易变现,不易腐烂变质的非特殊行业产品。

【办理流程】

1.保理额度预申请。

出口商填写《出口保理业务申请单》交经办行,进口保理商回复额度后,我行与出口商商谈保理费用和签订《出口保理合同》;

2.出口商应于第一次转让应收账款债权时按进口保理商提供的格式和内容用出口商的函头纸做成介绍信,并将该信寄交进口商;

3.出口商与我行签订《出口保理合同》后,我行直接为客户办理正式额度申请手续。

4.出口商将应收账款债权转让于我行。

并提交贸易合同或订单、商业发票、货运单据(正本);

5.出口保理业务收款期间,出口商在获得《保理额度通知书》之后,在进口保理商核定的保理额度和我行对出口商的授信额度之内,可向我行申请出口保理融资,并签订《出口保理融资合同》,经我行审批后方可发放融资款项;

6.我行收到保理项下的货款后,直接扣收我行融资款项。

【费用】

1.融资利率:

按照办理日我行贸易融资业务利率标准执行;

2.出口保理申请费:

800元;

3.保理费:

进口保理商报价+0.5%;

4.单据处理费:

进口保理商报价+10美元;

5.应收账款托收费等:

进口保理商报价+0.2%。

(二)境内外联动产品篇

一、跨境融易通(贴现方式)

【产品定义】

我行基于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和境外NDF市场联动的一款组合型产品。

境内客户A(买方)与境外客户C(卖方)通过人民币方式结算,境内客户A可以通过其境外关联公司B向我行香港分行申请美元融资,同时通过关联公司B锁定NDF同期限的远期汇率,到期时由境内客户A汇出人民币,通过当初既定的NDF汇率进行折算后归还我行香港分行的美元款项。

跨境融易通=跨境人民币结算+境外美元融资+远期NDF汇率锁定

【目标客户】

1、在境外设有关联公司且在境外已开户,最好在境外有实质业务及/或有现金流;

2、境内客户必须满足我行开立进口信用证的信贷准入条件。

【产品功能】

1、适用于任何结算方式。

2、客户可以享受境外低廉的贴现融资成本。

3、配套境外NDF资金交易,优于国内远期价格。

【办理条件】

1、境内客户A(买方)与境外关联客户B约定用人民币进行结算;境外关联客户B与境外公司C(最终卖方)用美元结算;

2、境外关联公司B必须在香港农行开户和申请“三宝”额度和/或跨境融易通产品额度。

3、境外关联公司B在港农得到贴现融资之前,境内客户A必须要缴存全额人民币保证金在南京农行。

4、必须配套NDF资金交易产品。

【办理流程】

签订人民币合同

(1)境内公司A------------------------境外关联公司B

跨境融易通申请(提交开证申请资料)

(2)境内公A----------------------------------------我行

跨境融易通配合资金交易申请

(提交境外资金交易申请书)

(3)境外关联公司B--------------------------------香港农行

开立人民币远期L/C(以B公司为受益人)

(4)我行---------------------------------------香港农行

按L/C要求交单寄单

(5)境外关联公司B----------------香港农行--------我行

发出承兑电文

(6)我行------------------------香港农行

存入全额人民币保证金

境内公司A----------------------------------我行

贴现融资,同时锁定到期日远期NDF购汇

(7)香港农行----------------------------------------境外关联公司B

发送加押电文,写明贴现金额

香港农行--------------------------------南京农行

汇信用证付款人民币金额

(8)到期:

境内公司A----------------------------香港分行

香港分行---(即期购汇+差额交割NDF购汇)----(偿还美元贴现融资)

后期流程:

境外关联公司B与境外最终卖方C公司之间签订美元合同,B公司与最终卖方C公司间可以采用任何结算方式(通常用T/T方式),B公司将贴现融资得到款项付给境外最终卖方C公司。

【收益】

(按7月20日的实际数据,贴现100万美元为例)

期限

客户收益(元)

客户收益率

3M

45,617.25

0.7%

6M

60,752.61

0.9%

12M

94,163.50

1.5%

二、内保外贷1(传统内保外贷)

【产品定义】

境内公司以开立融资性保函的形式,为其境外公司在境外银行取得低信用风险项下融资。

可以帮助境外企业在自身担保或融资能力不足的情况下取得银行融资,同时可获得远低于境内银行的融资成本。

【目标客户】

1、在我行有融资性保函授信品种,信用等级在AA级(含)以上。

办理低信用风险保函业务可以不受信用等级的限制。

2、在境外有窗口公司。

【产品功能】

1、有效解决境外公司的融资需求。

如境外公司的实力不足或不具备独立身份直接在境外分行获取融资,可通过“内保外贷”方式解决境外公司的资金需要;

2、跨境延伸服务,操作简便快捷。

结合我行境内外分行的合作优势,以“内保外贷”申请融资贷款的境内外企业可获得银行的跨境延伸服务,业务运作更简便、快捷。

【办理条件】

1、在境外申请融资的公司必须已向外汇局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取得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证。

2、境内外公司一般为关联企业。

境外公司如果不是境内公司的关联公司,则须具备《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机构对外担保管理问题的通知》(汇发(2010)39号文件)规定的被担保人资格。

3、融资性保函的金额能覆盖境外公司贷款的本金加利息;

4、5000万美元以下非低信用风险融资性保函的审批权限在省分行,超过该金额由总行进行审批。

5、融资性保函保证金收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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