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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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
教学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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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XGLZD/JXTD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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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团队、建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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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教学团队建设原则
第三章建设目标、任务与职责
第四章教学团队建设内容
第五章教学团队申报与评选
第六章教学团队建设与管理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内涵建设,培养可持续发展的教学队伍,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组织国家级教学团队评审工作的通知》、教育厅《关于实施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与质量提高工程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教学团队建设工作,并确立有效的团队运行机制。
为规范教学团队的建设及管理,形成良好的团队效应,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教学团队是指主要由校内专任教师、校内外兼课教师以及来自行业企、业的兼职教师组成,以课程(组)或专业(群)建设为主要任务,在多年的教学组织实施、教学改革与研究中形成的,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良好的合作精神,老中青搭配、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相互协作的教学业务组合。
第三条 开展教学团队建设既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也是促进教育教学改革的广阔平台和凝聚专兼职教师向心力的良好载体。
通过建立良好的团队合作机制和组织模式,有利于推进教学工作的老中青结合,发挥传帮带作用,促进青年教师和“双师型”教师培养;有利于形成和发挥优秀人才的团队合力与整体优势,共同开发专业和课程教学资源,开展教学研讨和交流,推动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及课程体系的改革创新、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和研究、
实训基地建设和服务产业能力提高,为进一步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奠定坚实基础。
第四条 学校将努力构建“三级三类”教学团队。
“三级”即院级、省级和国家级教学团队,入选院级教学团队的,应列为省级、国家级教学团队的培育对象。
“三类”即专业教学团队、课程教学团队和实践环节教学团队。
(一)专业教学团队
专业教学系以专业(群)为单位进行组建,以专业建设(也包括课程建设)为主要任务的教学团队。
(二)课程教学团队
公共课部和承担公共基本素质课程的教学系以课程(组)为单位组建,每类课程(组)可建一个教学团队。
(三)实践环节
主要以多专业共用综合实践项目或国家级、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为载体组建教学团队。
第二章 教学团队建设原则
第五条 教学团队的建设应注重以下原则:
(一)校企合作共同建设的原则
通过进一步完善人事分配和管理制度,激励和选拔教学水平高、技术研发与服务水平高的优秀教师进入教学团队;同时聘用企业生产一线的技术专家、能工巧匠作为兼职教师进入教学团队,根据专业人才培养需要,学院专任教师和行业企业兼职教师发挥各自优势,分工协作,形成双方共同进行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设计,公共基础课程及理论性较强的专业课程由专任教师完成、实践技能课程主要由具有相应高技能水平的兼职教师讲授的机制。
(二)依托教学基本建设的原则
教学团队建设应当以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为宗旨,以实现课程教学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为具体任务,紧紧围绕品牌特色专业、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和实习实训基地等“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来组建教学团队。
通过探索,要取得明显地教学成果,形成具有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促进我校整体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提高。
(三)优化师资结构的原则
教学团队建设应注重年龄、学历、职称、知识和能力等结构的优化,形成合理的梯队,保持团队成员相对稳定,分工明确,积极发挥示范和带头作用,促进年轻教师的培养锻炼。
(四)培育团队精神的原则
教学团队是一个利益共同体,团队精神是教学团队的核心要素和精神支柱。
团队教师应当具备高尚的师德风范,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同时,全体成员应有明确的共同发展目标,有风雨同舟、共同进退的合作意识和团队精神。
(五)注重“双师”结构的原则
教学团队建设要以培养专、兼职教师“双师”结构为特色,优化团队“双师”结构。
对专任教师应注重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和提高,兼职教师应注重理论教学能力的培养和提升。
(六)团队与规模相适应的原则
教学团队建设要与办学规模相适应。
依据生师比例、专兼职比例等规定,以及办学预期和优化结构要求,配齐、配足教学、实训一线教师,使教学团队与办学规模相匹配。
第三章 建设目标、任务与职责
第六条 各系(部)要制定教学团队建设发展规划,依据教学团队建设标准,通过引进和培养,加强教学团队建设,提升教学团队的教学与教科研水平,确保教学团队的可持续发展。
学校应加大力度推动院级教学团队建设,在“十三五”期间建成6个左右院级教学团队,并创造条件推荐申报省和国家级教学团队。
第七条 各系(部)要通过教学团队建设,创新工作机制,提升办学能力,进一步落实专业与课程建设任务,激发广大教师特别是中青年骨干教师的积极性,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提升他们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巩固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成果,提升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同时,要通过优秀教学团队建设,在省级和国家级的教学名师、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品牌专业与特色专业建设,以及教学成果等方面,有新的进展和突破。
第八条 教学团队应切实履行如下职责:
(一)确立“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坚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职业教育理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二)加强调研,及时掌握行业及专业发展趋势,以先进的职教理念推进专业现代化建设,提升专业办学能力。
(三)主动适应产业行业及用人单位对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完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专业课程标准。
(四)不断深化教学改革,推进专业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管理和考核评价等改革并取得成效。
(五)以推进教科研结合为切入点,组织教师申报立项开展教育教学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提高教师业务水平。
(六)严格按教学管理规范选用教材,组织教师编写校本教材、课件和实习实训指导书,推进专业教材建设。
(七)依据建设工学结合生产性实训基地的要求,推进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改善教学条件。
(八)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和社会服务活动,参加相关的职业技能大赛和行业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和鉴定。
(九)依据“双师”素质、教学名师和教学梯队建设要求,组织教师培训、进修,进一步提升教学团队的整体教育教学水平。
(十)依据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质量标准,加强对教学运行及质量的管理与监控,进一步提高专业人才培养质量。
(十一)树立良好教风、学风,严肃考核纪律,组织师生开展自律自查、评教评学活动。
(十二)积极组织申报品牌专业、特色专业、精品资源共享课程、规划教材、教改课题、高一级教学团队、教学名师以及教学成果奖等项目,提高教学团队的社会影响力。
第四章 教学团队建设内容
第九条 教学团队应按照教学规范要求,高质量地完成教学任务。
在此基础上开展以下建设:
(一)专业建设。
及时了解专业、行业现状,追踪企业需求,深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根据专业特点构建具有鲜明专业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建立“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五对接”的校企合作运行机制;深化教学改革,由学校专任教师和来自行业、企业兼职教师合作开发、设计和实施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优化课程体系建设;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教学手段,重视实践教学,提供职业指导,引导并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加强教育教学质量监控,确保学生的职业素养、专业理论和职业技能全面提高。
(二)课程建设。
依据行业及企业科技与生产发展水平对高职人才的需求,不断调整专业课程及教学内容,科学构建专业课程体系;组织实施“以能力培养为本位,以学生为主体,以项目任务为载体”课程教学模式改革;编写校本特色教材以及规划教材;积极开展课程标准、教学内容、多媒体课件、教学案例、实训实习项目、教学指导、习题库、试题库等教学资源库的建设。
组织申报院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在建设周期结束时,负责的课程要通过评审验收。
(三)师资队伍建设。
重视教学队伍“双师”结构建设,有效吸引行业企业一线技术骨干积极参与专业技能人才培养;帮助落实专业教师定期到相应企业进行生产实践;要特别重视对团队内青年教师的职教理论和职业能力的培养,通过深入企业实践锻炼、建立传帮带等途径,不断提高青年教师教学水平。
重视师德教风建设,以“敬业奉献、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为要求,提高教学团队成员的师德修养和学术水准,积极培育各级教学名师,成为德艺双馨的优秀教学团队。
(四)实训实习基地建设。
切实加强实习实训基地建设,通过校企合作,共同进行校内外实训实习基地建设,实现优势资源共享;积极探索实习实训教学的新模式,不断提高实习实训教学的质量。
实践教学团队在建设周期结束时,应完成所负责的实训基地的建设任务。
(五)教育教学研究。
教学团队要制定并实施教育教学研究规划,组织团队成员结合本职岗位实际,积极参加教学改革与创新,将教学改革与创新和教育教学研究紧密结合,并及时把相应成果运用到教学活动中,有效提高教学质量。
要及时总结教学研究、教学改革成果,组织申报各级教学研究项目和各级教学成果奖。
(六)社会服务能力建设。
依托教学团队智力和技术优势,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技术咨询、技术研发与服务等社会服务,不断提高团队服务地方经济的能力。
第五章 教学团队申报与评选
第十条 申报院级教学团队的条件:
(一)团队结构优化:
团队在长期人才培养实践中形成,成员相对稳定,老、中、青结合,团队有一批来自行业企业一线的高水平专职教师与兼职教师,团队成员具有合理的年龄、职称、学历、专兼、双师结构。
专业及实践环节教学团队人员一般不超过10人(含校外兼职教师),课程教学团队人员一般不超过6人(含兼职教师)。
其中,设团队带头人1名。
鼓励创建跨系(部)、教研室的教学团队。
(二)整体素质较高:
团队成员具有高尚的师德风范,优良的专业素质,勇于开拓创新,爱岗敬业,教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通力合作,整体优势突显。
(三)带头人能力强:
团队带头人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与管理领导能力,德高望重,造诣深厚,凝聚力强,坚持教学一线,长期致力于团队建设,在本行业技术领域有较大的影响力,具有企业技术服务或技术研发经历和成果。
(四)教学成绩显着:
教学与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企业生产实际紧密结合,及时跟踪产业行业发展与专业前沿,与时俱进,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积极进行教学方法和手段改革。
高度重视实践教学和信息化教学,在教材建设、课程建设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
在教学工作中有强烈的质量意识,注重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教学质量保障机制健全,教学效果好。
(五)教科研成果丰富:
结合教育教学改革工作,深入研究创新人才培养与职业教育发展过程中的新情况、新要求,与人才培养紧密结合积极开展教改和科学研究,不断深化教育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服务产业能力。
近三年发表较高水平的教学或专业论文不少于10篇,承担省部级以上或行业企业教科研项目,取得显着成效,获得过院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励或承担省级以上质量提升工程建设任务。
(六)实践能力较强:
高度重视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实践能力提高和学生技能培养,70%以上的教师具有双师素质,完成较高水平的校内实训基地不少于5个,并开发较完备的实习实训项目,实践教学整体水平高,培养的学生职业能力在行业企业具有较高评价,在各类技能大赛中取得突出成绩。
(七)育人成效突出:
教学团队注重既教书、又育人,对学生进行积极向上的思想教育,在学风建设和学生日常管理中坚持从严要求,对学生的思想道德培养取得成效,教学团队带动学生奋发向上,团队整体受到学生好评,团队辐射的班级和学生有良好的表现,无较大影响的违纪现象发生。
第十一条 申报与选拔程序:
(一)团队申报。
凡符合本办法第十条所列条件的教学团队均可申报院级教学团队建设点,并填写《院级教学团队建设申报表》(附件1),详细说明团队预定建设期内在教学改革、教学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建设目标,对申报材料应附相关支撑材料,提交团队带头人所属系(部)。
(二)系(部)推荐。
团队带头人所属系(部)应成立具有广泛代表性的评议组,依据本办法对各团队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材料的真实性,并依据团队工作实绩进行评议考核,经系(部)务会审议决定推荐候选团队,在本部门公示3天无异议后,提出推荐意见以及保障团队建设的措施,连同申报材料于规定时间报送人事处。
(三)申报资格和材料审核。
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科研督导处等部门对各系(部)推荐的候选团队资格及申报评选材料进行审核。
人事处审核候选团队的人员组成及结构信息;教务处审核候选团队有关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教学与改革等方面的业绩材料;科研督导处审核候选团队的教科研工作、对外技术服务等业绩材料。
如发现申报评选材料弄虚作假,取消候选团队的参评资格,并按《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四)学院教学委员会评审。
对通过资格审核者,由学院教学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程序包括审阅材料、答辩、集体评议和投票表决。
经投票获出席会议人员2/3以上赞成票的有资格获得正式提名,经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院级教学团队建设点。
评选团队建设点数允许少于既定名额,宁缺勿滥。
(五)校内公示。
院级教学团队建设点经院长办公会批准后由人事处通过CRP系统、智慧校园QQ平台、校园网和橱窗等方式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一周。
(六)学校立项。
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院级教学团队建设点,由学校正式发文立项建设。
第十二条 对于以公共素质课建设为主申报院级教学团队的,学校将根据课程特点,酌情降低有关申报条件和建设目标。
第六章 教学团队建设与管理
第十三条 教学团队建设实行学校、系(部)两级管理体制下的带头人负责制:
(一)教学团队带头人负责组建教学团队小组、制定具体建设计划、组织建设方案的实施工作、接受评估验收等。
未完成建设任务,不得更换带头人。
相同建设周期内,教学团队成员不能参加两个及以上的教学团队。
团队成员因发生调离本校或退休等情况而不能履行团队建设任务,可由带头人向所在系(部)、科研督导处提出报告进行适当微调,调整幅度不得超过20%。
(二)系(部)具体规划、组织、指导、督促、检查、协调本部门的教学团队建设工作,为教学团队的建设提供支持、保障。
(三)教务处、科研督导处协同做好全校教学团队建设工作的规划和教学团队建设的立项评审、咨询指导、阶段检查、终审验收等。
第十四条 教学团队对所负责课程的教学及其教学质量实行整体负责制。
对教学团队所负责的课程,在教学安排上可在团队成员内部进行自主调配;在教学质量考核方面,学校只考核团队的整体教学质量,而不针对每一位成员单独考核,团队成员需要使用团队教学质量评价结果时,需团队负责人确认。
第十五条 教学团队建设纳入学校科研项目管理范畴,院级课程教学团队和实践教学团队建设周期一般为2年,专业教学团队建设周期一般为3年。
中期检查、结项验收等按教科研项目的方式进行,由科研督导负责牵头,教务处、系(部)及教学委员会相关人员参与完成。
第十六条 院级教学团队建设点经评审通过后,团队带头人应在20日内制定和完善团队建设计划与实施方案,并落实各项工作责任人和时间节点,以确保整体建设目标能如期完成。
在此基础上填写《教学团队建设任务书》,经所在或挂靠的系(部)审核后报科研督导处复审通过后正式实施。
第十七条 教学团队负责人要加强对团队建设的管理,定期召开研讨会,及时总结建设成果,各系(部)、教务处、科研督导处要加强对教学团队建设的过程指导和督促检查。
建设期间,教学团队每3个月向科研督导处提交一份季度进展报告。
每学期结束时,各系(部)、教务处、科研督导处要按照《教学团队建设任务书》要求,对团队建设情况进行一次检查验收,对未能按既定计划进行建设的团队将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其整改。
第十七条 教学团队建设点批准认定后一年或一年半,科研督导处负责组织专家根据团队建设任务书进行中期评估和考核。
考核参照评审标准进行。
中期考核成绩应该比建设前有所提高,未达到预期工作目标的团队应限期进行整改。
考核结果作为拨付下一批建设经费的主要依据。
对中期评估和考核后不认真进行整改,仍基本没有进行建设的项目将予以撤销,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
第十八条 课程教学团队必须承担院级重点课程建设任务,建设周期结束,全面完成重点课程建设任务,并达到院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的要求。
专业教学团队必须承担院级重点建设专业或省级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点的建设任务,建设周期结束,全面完成院级重点建设专业和省级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点的建设任务。
实践教学团队建设周期结束,必须全面完成学院实训基地建设、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建设任务,在省级、国家级技能竞赛上取得突破性成绩。
第十九条 建设期满后,各教学团队应根据建设任务书要求提交《教学团队建设总结报告》和建设成果的佐证材料,科研督导处将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团队建设的各项成果进行评价和验收,验收合格将颁发证书并全额拨付建设经费。
对建设成果非常突出和具有可复制、可推广经验的团队应授予“院级优秀教学团队”荣誉称号,称号自公布之日起有效期3年。
验收不合格者限期整改(时间不超过1年),不再追加建设经费,再次验收仍不合格者,则终止建设项目,团队带头人三年内不得申请组建教学团队,并依据学校相关管理制度对团队负责人及成员进行责任追究。
第二十条 学校对批准立项的教学团队建设点提供建设经费资助。
课程教学团队资助经费为1~2万元,实践教学团队资助经费为2~3万元,专业教学团队资助经费为3~5万元(实际的数资助额应根据其建设任务确定)。
立项后首期拨付40%,中期评估考核合格后再拨付30%,剩余经费待验收合格后一并拨付。
被评为“院级优秀教学团队”的,给予团队5000元的绩效奖励。
第二十一条 对批准的院级优秀教学团队,在荣誉期内学校将继续给予指导和每年1万元建设专项经费,以支持团队的进一步建设。
学校将从院级优秀教学团队中择优推荐参加上一级教学团队评选。
如获评省级或国家级教学团队建设点,学校将给予经费配套,并对教学团队给予1.5万和3万元一次性绩效奖励。
第二十二条 教学团队建设经费实行专项管理,其使用必须符合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主要用于师资培训及差旅、专业人才需求及满意度调查、教学科学研究、教学改革、资料装印以及项目评审等。
团队建设经费实行专款专用,由团队带头人签字,科研督导处审查、分管院长审批,不得截留或挪用。
第二十三条 学校优先为教学团队建设点提供与其完成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工作条件与环境,并不断改善。
第二十四条 学校对入选院级教学团队的人员职称评聘、评优评先、进修培训、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各类人才培养计划选拔等方面给予重点推荐。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各系(部)可依据本办法,制定《教学团队及成员职责考核办法》等配套文件,以提高教学团队建设成效。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学校授权人事处、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
院级教学团队建设申请表
附件2:
教学团队建设评审指标体系
附件3:
教学团队建设任务书
附件1
院级教学团队建设申请表
(年)
团队名称:
团队带头人:
申报单位:
年月日
填表说明
1.申报表用A4纸双面打印。
2.申报表由申报单位填写。
所填内容应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取消该团队参评资格。
3.表格中所涉及的项目、奖励、教材,截止时间为当年12月31日。
4.如表格篇幅不够,可另附纸。
一、团队基本情况简介
1.历史沿革
2.人员构成
3.建设基础
4.目标定位
二、团队成员情况
1.带头人情况:
姓名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
时间
政治面貌
民族
性别
最终学历(学位)
授予单位
授予时间
职称
教龄
工作部门
行政职务
联系地址、邮编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件地址
获奖情况(省部级以上)
社会兼职情况
主要学习、工作简历
起止时间
学习工作单位
所学专业/所从事学科领域
2.成员情况:
学校专任、兼课教师基本信息一览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政治面貌
民族
参加工作时间
最终学历(学位)
授予单位
授予时间
所学专业
职称
教龄
工作部门
行政职务
获奖情况(省部级以上)
姓名
性别
年龄
政治面貌
民族
参加工作时间
最终学历(学位)
授予单位
授予时间
所学专业
职称
教龄
工作部门
行政职务
获奖情况(省部级以上)
注:
根据人数复制、填写
行业企业兼职教师基本信息一览表
序号
姓名
出生年月
性
别
学历
专业技术职务
职业资格
所在单位
从事的技术领域及工作岗位
承担的
主要工作
三、教学情况
1.主要授课情况:
(近五年以来)
课程名称
授课人
起止时间
总课时
2.教材建设情况:
教材名称
作者
出版社
出版年
省级精品或获奖情况
3.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获奖情况:
项目名称
奖励名称
奖励级别
时间
4.教学科研项目:
项目名称
经费
项目来源
起止时间
注:
指近五年以来教科研项目,如课程资源库、特色专业、校外实训基地、教改立项课题等
5.教学改革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