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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系统管理办法

新奥集团计算机系统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集团计算机系统的应用和管理,提高计算机资源的利用效率,从而全面提升集团计算机的应用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新奥集团各职能部门、各成员企业的计算机设备、软件、网络、耗材的管理。

3计算机设备管理

3.1计算机设备管理是指对新奥集团各职能部门、各成员企业计算机设备的配置、更新、扩充、选购、安装、调配、维护、维修、报废等进行系统管理。

3.2计算机设备配置计划

3.2.1集团各单位根据业务发展和经营计划需要,于每年12月10前将本单位下年度的计算机设备需求及应用计划报集团信息中心,集团公司系统性、规划性的计算机设备配置计划,由信息中心拟定。

3.2.2信息中心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对上报的计划进行审核、汇总,编制集团计算机设备配置及应用年度计划,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审批。

3.2.3各单位因工作需要配置、更新计算机设备,需按照计算机应用及设备配置年度采购计划的进度,由各单位提出配置申请,填写《计算机设备配置申请表》(见表1),于每月20日前报集团公司信息中心。

3.2.4配置申请由信息中心统一审核,报集团公司有关领导审批后实施。

3.3廊坊本埠计算机设备选购

3.3.1信息中心根据有关单位提出的申请和领导的审批意见,对申请配置的设备进行市场调研,从先进性、兼容性、可扩展性、现实性以及价格性能比、技术支持环境等方面进行选择,提出计算机设备的具体型号和配置意见。

3.3.2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计算机(外设),调研供应商不少于4家,价值5000元以下的,调研供应商不少于2家。

3.3.3机型和供应商选定后,信息中心提出调研报告,经主管领导和总经理审批后,廊坊本埠公司的计算机设备,统一由信息中心采购人员进行采购,原则上每月采购一次。

3.3.4购进的计算机设备,经信息中心设备管理人员检验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单应注明计算机(外设)的品牌、型号、购买日期、单价、数量、供应商、经办人等。

办完入库手续后,由信息中心及时通知使用单位办理领用手续。

3.3.5使用单位可根据使用说明书进行设备安装,也可请信息中心协助安装,但不得打开机壳。

计算机服务器及系统程序由信息中心负责安装调试。

3.3.6计算机(外设)安装调试确认正常运行后,交操作人员使用,使用单位办理《固定资产增加验收单》,报财务部及信息中心办理资产登记等相关手续。

3.3.7采购人员凭《固定资产增加验收单》和发票办理报帐手续。

3.3.8信息中心统一管理计算机设备,负责建帐、建卡,和建立计算机设备档案。

3.4外埠各成员企业计算机设备选购

3.4.1外埠各成员企业根据信息中心的调研方案和领导的审批意见,按照审批后的计算机设备的厂家、规格型号和价格进行采购,采购价格不得高于审批的价格,特殊情况须经信息中心同意后落实。

3.4.2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计算机(外设),调研供应商不少于3家,价值5000元以下的,调研供应商不少于2家,供应商选定意见经主管领导同意后,由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计算机采购。

3.4.3购进的计算机设备,经验收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单应注明计算机(外设)的品牌、型号、购买日期、单价、数量、供应商、经办人等。

并及时通知使用部门办理领用手续。

3.4.4计算机(外设)安装调试确认正常运行后,交操作人员使用,使用单位办理《固定资产增加验收单》上报集团财务部及信息中心,办理资产登记等相关手续。

3.4.5采购人员凭《固定资产增加验收单》和发票在本单位财务办理报帐手续。

3.4.6各公司行政管理部门统一管理计算机设备,负责建帐、建卡,和建立计算机设备档案。

3.5计算机设备的应用与调配

3.5.1使用单位应有效使用计算机设备,最大限度发挥其作用。

3.5.2计算机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计算机,严禁违章操作,严禁在计算机上随意安装软件,不经杀毒严禁使用外来磁盘,严禁在计算机上看光盘、玩游戏和安装黑客软件,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扣发奖金、工资,直至开除处分。

3.5.3操作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异常现象时应详细记录故障起因、现象、中英文提示及结果,并迅速与计算机维护管理人员取得联系,及时报修。

3.5.4使用单位对计算机设备的使用率不高或工作量过大,信息中心可视具体情况进行调配。

3.6计算机设备的维护

3.6.1计算机设备所处环境应具有防尘、防潮、防磁能力,禁止吸烟及其它从事有碍计算机设备安全的活动。

3.6.2计算机设备应有专人保养,随时保持清洁。

3.6.3在操作计算机的过程中,应注意电源电压、计算机设备信息等是否正常,如有异常应及时关机并通知信息中心维修人员排除故障后,方可运行。

3.6.4开机后,长时间不运行应关闭计算机。

3.6.5突然停电应关闭所有主机及外设,以防供电时带来的冲击电流损坏设备。

3.6.6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打开计算机设备,以免对设备造成损害。

3.6.7各公司应安排专人负责计算机设备的管理、系统维护工作。

3.6.8信息中心定期(廊坊各公司半年一次,外埠公司每年一次)对使用单位计算机设备的维护状况进行检查。

3.7计算机设备的维修

3.7.1使用单位发现计算机设备异常无法排除或发现零件损坏,应通知信息中心人员,申请维修。

3.7.2信息中心接到故障修理申请后应及时组织信息中心维修人员对异常情况或机件损坏进行诊断修复,若需更换配件或委托外单位修理必须填写《计算机设备派修单》(见表2)。

维修完毕,由计算机使用人员在《计算机设备派修单》上签字,维修人员带回存档。

3.7.3维修换下的计算机设备废旧机件,统一由信息中心处理。

3.7.4外埠各成员企业计算机维修由行政管理部门统一负责,在保修期内的联系厂家保修,保修期外计算机设备经本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可在当地计算机公司维修,维修费用在本单位报帐。

3.8计算机(外设)的扩充、更新、报废

3.8.1根据计算机的发展情况,结合现实工作需要,使用单位可提出计算机设备配置的扩充或更新申请,填写《计算机设备扩充、更新申请表》(见表3)报信息中心。

3.8.2使用单位对失去主要功能的计算机设备可申请报废,填报《计算机设备报废申请表》(见表4)。

3.8.3信息中心对计算机设备的扩充、更新、报废申请进行审核,报主管领导和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4计算机软件管理

4.1计算机软件管理办法适用于新奥集团各职能部门、各成员企业计算机软件的开发、购置、应用、转让、管理等。

4.2计算机应用软件的开发

4.2.1集团公司系统性、规划性的应用软件开发由信息中心负责组织,各单位应用软件的开发由各单位提出开发申请,并填报《软件开发(购买)申请表》(见表5)。

4.2.2软件开发申请提出的同时,应备有软件开发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经济效果分析报告。

4.2.3软件开发申请及分析报告统一报信息中心,由信息中心根据软件性质和规模,报有关领导批准立项。

4.2.4批准立项的软件开发项目,按照项目负责制方式组织实施,由软件使用单位和信息中心组成项目实施小组,并由其拟定开发工作计划,确定配合单位和人员。

4.2.5软件开发程序

立项——系统分析——软件设计——鉴定——完善各类资料——资料存档。

4.2.6软件开发方式

小型软件由信息中心组织人员自行开发;大型软件外包开发,使用单位负责确定软件的功能,信息中心负责指导和检查,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项目小组负责监控整个项目的实施过程。

4.2.7软件存档资料

软件存档资料包括立项申请、系统分析报告、系统设计书(功能设计、逻辑设计等)、源程序代码磁盘(磁带)、程序说明、使用说明、鉴定资料等。

4.2.8开发的软件试运行正常并且资料齐全后,应组织鉴定。

小型软件由信息中心会同使用单位组织鉴定;大型软件由集团公司组织有关专家鉴定。

鉴定后填报《软件鉴定表》(见表6)。

4.3计算机应用软件、工具软件的购置

4.3.1计算机应用软件、工具软件的购置,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报信息中心;信息中心根据软件性质、规模进行审核,报有关领导审批。

4.3.2信息中心对申请购置的应用软件和工具软件进行市场调研,从先进性、兼容性、可扩展性、现实性以及价格性能比、技术支持环境等方面进行选择。

4.3.3软件供应商选定后,信息中心提出调研报告,经主管领导和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信息中心进行采购。

4.3.4软件购买时应与供应商签署购买合同和技术协议。

应用软件由供应商负责安装调试,工具软件可视情况自行安装调试或由信息中心负责安装调试。

4.3.5软件安装调试后,把购买合同(复印件)、介质盘、软件文档资料等报信息中心登记归档。

4.4计算机软件的应用

4.4.1使用单位应积极应用开发或购置的计算机软件。

4.4.2软件在应用中发现技术问题,应向信息中心和有关领导通报情况,信息中心应积极帮助解决,必要时向软件开发商或销售商提出技术支持要求或索赔要求。

4.4.3软件功能满足不了需要,可申请扩充、升版或淘汰,由使用单位报信息中心审批后实施,其中大项目由信息中心报集团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4.5计算机软件的转让和交流

4.5.1计算机软件是价值很高的科技产品,属集团公司的知识产权,不得随意提供给集团外的单位和个人。

4.5.2软件的交流或转让,按如下办法进行:

4.5.2.1通过友好关系无偿交流进来的软件,经使用单位领导批准,到信息中心备案后可酌情进行交流。

4.5.2.2开发的软件,经使用单位领导申请,信息中心审核,并报集团公司领导批准,方可转让。

在转让中严防泄密。

4.5.2.3购置的软件,经使用单位申请,信息中心审核,并报集团公司领导批准,方可转让。

4.5.2.4凡要交流或转让的软件,需填写《计算机软件交流转让申请单》(见表7)。

4.6计算机软件的保管、维护

4.6.1集团所有计算机应用软件必须在信息中心注册登记。

4.6.2凡注册登记的软件,信息中心进行“病毒”检查,确认无“病毒”后进行备份,原版存档,对备份磁盘作出无毒标记,下发使用。

4.6.3标有“无毒”的软件,应谨防“病毒”感染。

4.6.4计算机应用单位,应确定1—2个软件管理人员。

4.6.5为防止计算机病毒感染,严禁在计算机上运行任何游戏软件。

4.6.6信息中心设软件管理人员,负责注册、查毒、备份软件,定期复拷及办理有关手续。

4.6.7计算机磁盘、磁带等程序、数据载体应妥善保管,做到防磁、防潮、防尘。

5网络管理

5.1网络管理规定适用于集团网络工程建设、网络设备(包括网络服务器、网络终端、互联网等)管理、网页制作及维护等。

5.2集团网络工程建设

5.2.1集团网络工程建设由信息中心统一负责,包括规划、招标,任何单位无权自行组织。

5.2.2网络建设工程采取招标方式,参与竞标的公司不少于3家。

5.2.3信息中心对竞标公司的技术实力、资信、服务进行考察与评估,全面负责网络工程招标。

5.2.4信息中心与中标公司签署网络工程合同协议书和技术支持协议书。

5.2.5信息中心监督工程的建设施工,负责验收工作。

5.3网络设备管理

5.3.1信息中心负责对集团所有网络设备的管理及维护,确保集团网络的正常运行。

5.3.2信息中心负责每天对集团公司服务器上的所有数据进行备份。

5.3.3各单位的网络计算机应指定专人负责数据的操作,并负责管理、维护。

5.3.4网络服务器只为网络系统提供资源服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挪作他用。

5.3.5信息中心要严守集团保密制度,对集团公司服务器中的信息安全负责。

5.4网站的管理及维护

5.4.1信息中心负责集团公司网站服务器及电子邮箱服务器的系统管理。

5.4.2信息中心保证集团公司网页在国际互联网的正常浏览。

5.4.3各相关单位负责集团公司的网页内容的维护,对网页上的集团公司期刊、杂志及新闻等内容进行及时更新。

5.4.4信息中心监督集团公司内部有关信息的搜集和整理工作,各相关单位负责的网页内容,应及时在集团网站上发布更新,及时、有效宣传新奥集团。

5.5互联网的管理

5.5.1鼓励员工使用国际互联网查询信息。

5.5.2严禁员工利用互联网浏览与工作无关的信息或进行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在网上聊天、玩游戏、浏览黄色和其他法律禁止的站点,一经发现将给予经济的、行政的惩罚。

5.5.3信息中心负责缴纳集团公司与国际互联网发生联系的所有费用。

6计算机耗材管理

6.1计算机耗材管理规定适用于集团各单位计算机耗材的采购、发放、管理等。

6.2计算机耗材的主要种类范围包括磁盘、磁带、光盘、墨盒、色带、墨水、硒鼓、打印纸等。

6.3集团公司各部门的耗材管理

6.3.1计算机耗材的采购计划

6.3.1.1集团公司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每月末提出耗材需求申请,报信息中心,信息中心负责审核汇总,提出月耗材采购计划。

6.3.2计算机耗材的采购

6.3.2.1耗材采购计划经信息中心主管领导审批后,采购人员依据采购计划进行采购。

6.3.2.2信息中心采购人员对于采购物品的质量及价格负责。

6.3.2.3采购的耗材在信息中心处办理出、入库手续。

6.3.3计算机耗材的领用

6.3.3.1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计算机耗材的计划申请、领用、发放、登记工作。

6.3.3.2各部门根据需求计划开具领料单,领用计算机耗材。

6.3.3.3信息中心确定合理的耗材存量,保障供给。

6.4外埠公司及各独立财务单位的耗材管理

6.4.1各单位比照集团公司的计算机耗材管理办法,纳入办公用品管理范围,廊坊本地公司可委托信息中心进行采购。

6.4.2各单位严格耗材的采购、管理及领用,不得浪费,信息中心负责对计算机耗材的采购价格、数量、领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附则

7.1本制度由信息中心监督执行,信息中心对执行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

7.2本制度由集团公司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7.3本制度自2001年10月1日起执行。

原《新奥集团计算机系统管理制度》(XA/ZD0409A-2000)同时废止。

附表

1.《计算机设备配置申请表》

2.《计算机设备派修单》

3.《计算机设备扩充、更新申请表》

4.《计算机设备报废申请表》

5.《软件开发(购买)申请表》

6.《软件鉴定表》

7.《计算机软件交流转让申请单》

计算机设备配置申请表

表1年月日

单位

领导

用途

 

配置要求

 

经办人

信息中心

调研意见

 

信息中心上级主管

总经理

表2计算机设备派修单

设备编号:

设备名称:

申请时间:

维修时间:

故障现象及原因

领(换)物品

单位

数量

单价

小计

修理结果

 

维修人员:

费用合计

申请单位:

申请人员:

 

表-2计算机设备派修单

设备编号:

设备名称:

申请时间:

维修时间:

故障现象及原因

领(换)物品

单位

数量

单价

小计

修理结果

 

维修人员:

费用合计

申请单位:

申请人员:

计算机设备扩充、更新申请表

表3年月日

单位

领导

用途说明

 

原设备配

置及更新

扩充要求

 

经办人:

信息中心

调研意见

 

信息中心上级主管

 

总经理

 

计算机设备报废申请表

表4年月日

单位

领导

设备编号

设备名称

型号

出厂编号

购买日期

生产厂家

报废原因

 

设备基本

情况

 

信息中心

意见

 

信息中心

上级主管

 

总经理

 

软件开发(购买)申请表

表5年月日

单位

领导

用途

 

经办人:

信息

中心

意见

 

主管

领导

意见

 

软件鉴定表

表6年月日

名称

产品序号

供应商

使用时间

主要功能

 

鉴定结果

 

鉴定人员:

 

计算机软件交流转让申请单

表7年月日

单位

领导

名称

产品序号

厂家

购买日期

交流转让

原因

 

经办人:

使

 

信息中心

意见

 

主管领导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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