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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设置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一)企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文件

为了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进一步提高企业,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适应安全生产新形势要求,加强基础工作,改进监控方式,依法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度,公司决定成立安全质检科,全面负责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事务。

(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工作职责

1、在主管安全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领导下,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与调理标准。

落实本企业安委会的计划、方针和管理目标,并及时汇报工作情况。

2、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和新工人、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训练、考核、发证、年审工作。

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安全、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督促指导,纠正不安全行为和因素,预防、消除不安全隐患。

3、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场容场貌、饮食卫生等进行检查,提高全体人员对文明施工的意识额文明施工水平。

4、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签发《整改通知单》对整改落实情况按着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的原则,进行整改监督检查。

按时复查,验收。

5、协助项目部对安全资料的管理,填写真实反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

6、做好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总结和《安全简报》等工作的编写发放,对施工现场和工程按“标准”“规范”进行系统检查和评价。

7、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安全生产和劳动保规的行为或安全生产发生矛盾时,经说服劝阻无效,应暂停生产,消除隐患危险,提出合理意见,并及时向本企业领导汇报。

8、负责编制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体系,确保安全管理保证体系正常运转,实施。

9、主持伤亡事故的调查,做好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工作并逐级上报。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工作职责

一、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报户工作负总的责任,并直接领导公司的务专职机构的人员开展日常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标准、操作规程、上级主管部门精神及各项规章制度。

三、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监督、施工完成年度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目标、指标。

四、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安全措施经费的落实,认真组织力量,保证按指定计划实施。

五、编制各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六、有计划地组织学习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安全技术,督促所属单位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定期向工人进行安全教育。

七、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组织好公司和所属单位、班组的经常性开展按全活动。

八、每季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使公司生产现场机械设备、安全设施、生产工具、原辅材料及生产、生活设施符合安全、卫生要求。

对查出重大问题,要及时研究制定安全对策并确保其实施。

检查形成通报,表扬好的,批评差的。

九、发生事故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组织调查,分析发生事故的原因,认真吸取教训,制订改进措施,预防事故重复发生。

十、负责公司专职安全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

一、协助项目部搞好安全策划,确保项目部安全目标的实现。

安全科科长工作职责

1、保证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在单位内全面贯彻执行。

2、在建设局的领导下,研究、部署和指导本公司安全生产,组织、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3、定期分析本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研究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制度的规定。

4、部署和组织安全领导小组集有关部门落实国家、省市政府及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并对各项目部、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5、负责公司各类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并监督各类安全预案的执行及演习,必要时负责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6、听取重大事故调查情况,作出事故处理决定。

7、审查单位安全经费的使用情况。

8、指导、协调公司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工作人员工作职责

1、严格遵守《建筑安装施工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基本规定》。

2、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查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和自身的需求,组织开展各种安全生产活动。

4、在全体职工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活动,负责新进职工三级教育的有关事项。

5、组织各类工种、各类人员参加有关安全专业培训。

6、每日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有权停止施工并立即进行汇报、处理,情节严重的有权给予处罚。

7、会同所有人员对各类机械、机具和防护用具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方可使用,并做好量化验收记录和手续。

8、督促有关部门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9、进行事故的报告和分析,参加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0、认真掌握安全生产规程,加强安全技术的学习。

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

第二篇: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设置、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保障公司生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

第三条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其它:

上级主管部门要求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

第五条公司主管人事的副总经理根据相关法规要求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六条各生产部门根据安全管理部门要求配备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三章管理要求

第七条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安委会由董事长任主任,总经理、主管生产、安全的副总经理任副主任,成员由各部门部长和车间主任担任。

第九条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公司按公司人数的2‰配备安全生产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门负责管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按公司人数的2‰配备专

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专门负责管理公司的职业健康工作。

配备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专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由人力资源部下达调令或下发任聘书。

第十条各生产性部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部门一把手担任,副组长由部门主管生产的副部长担任,成员由部门兼职安全管理员、技术人员、生产调度、分会主席等人员组成。

其职责见《安全生产责任制》部门领导小组职责。

第十一条专职安全管理员、专职职业健康管理员任职条件:

1、安全部长任职要求:

1.1具有大专或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1.2具有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并持有相关上岗证书;

1.3从事5年以上行业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有一定的管理和组织能力。

2安全健康管理人员任职要求:

2.1具有中专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2.2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并持有相关上岗证书;

2.3从事3年以上行业管理工作经历,具有一定的现场管理和协调能力。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三篇: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安全管理,确保管理机构得到合理设置,安全管理人员得到合理配备,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山东省生产经营班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的管理。

2.2本制度所称安全管理人员是指公司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兼职)人员。

3职责

3.1总经理应根据有关法规要求设置安全管理部门并按要求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3.2公司明确安全管理部门的职责与权限、工作要求等内容。

3.3安全技术部在副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3.4相关部门认真完成安全技术部提出的各项安全工作要求,并做好各项配合工作。

4工作要求4.1法规要求

4.1.1《安全生产法》相关要求

《安全生产法》第21条规定。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班组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班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班组,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1.2《山东省生产经营班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相关要求

《山东省生产经营班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非高危行业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一)从业人员不足100人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上不足300人的,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不足10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2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至少应当有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四)从业人员在1000人以上的,应当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不低于从业人员3‰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至少应当有2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4.2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职责

4.2.1生产经营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本班组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管理,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协助决策机构和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组织制定本班组安全生产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协助决策机构和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组织制定本班组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并进行考核;

(三)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具体实施或者监督相关部门落实;

(四)组织制订或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组织参加现场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负责组织或者督促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当立即向本班组负责人汇报;

(六)配合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审查验收工作,负责审查承包、承租班组相关资质、证照和资料;

(七)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职业中毒的预防工作和职业病的防治措施;

(八)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九)按规定监督或者及时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指导有关部门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带和使用;

(十)配合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进行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制定事故预防措施并监督执行;

(十一)本班组确定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4.2.2公司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设置

设置安全技术部为公司安全管理主管部门,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一名。

第四篇: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文件

一、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报户工作负总的责任,并直接领导公司的务专职机构的人员开展日常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标准、操作规程、上级主管部门精神及各项规章制度。

三、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监督、施工完成年度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目标、指标。

四、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安全措施经费的落实,认真组织力量,保证按指定计划实施。

五、编制各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六、有计划地组织学习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安全技术,督促所属单位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定期向工人进行安全教育。

七、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组织好公司和所属单位、班组的经常性开展按全活动。

八、每季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使公司生产现场机械设备、安全设施、生产工具、原辅材料及生产、生活设施符合安全、卫生要求。

对查出重大问题,要及时研究制定安全对策并确保其实施。

检查形成通报,表扬好的,批评差的。

九、发生事故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组织调查,分析发生事故的原因,对事故责任者,要严肃处理,同时要认真吸取教训,制订改进措施,预防事故重复发生。

十、负责公司专职安全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

十一、协助项目部搞好安全策划,确保项目部安全目标的实现。

分管安全生产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报户工作负总的责任,并直接领导公司的务专职机构的人员开展日常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标准、操作规程、上级主管部门精神及各项规章制度。

三、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监督、施工完成年度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目标、指标。

四、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安全措施经费的落实,认真组织力量,保证按指定计划实施。

五、编制各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六、有计划地组织学习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安全技术,督促所属单位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定期向工人进行安全教育。

七、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组织好公司和所属单位、班组的经常性开展按全活动。

八、每季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使公司生产现场机械设备、安全设施、生产工具、原辅材料及生产、生活设施符合安

全、卫生要求。

对查出重大问题,要及时研究制定安全对策并确保其实施。

检查形成通报,表扬好的,批评差的。

九、发生事故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组织调查,分析发生事故的原因,对事故责任者,要严肃处理,同时要认真吸取教训,制订改进措施,预防事故重复发生。

十、负责公司专职安全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

十一、协助项目部搞好安全策划,确保项目部安全目标的实现。

第五篇:

建立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制度建立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

安全管理人员的规定

一、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各分公司。

2、本制度所称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是指公司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兼职人员。

三、配备要求

1、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为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分公司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副经理担任,组员由生产部长、生产班长、维修班长、办公室主任组成。

2、生产车间要求设置两名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由生产班长兼职担任。

四、职责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1.2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1.3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4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分析、总结安全生产形势,制定安全生产措施;

1.5组织开展各类安全技能教育培训;

1.6组织实施全公司范围内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并监督整改;

1.7组织核查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1.8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2、车间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职责

2.1负责所属车间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记录;

2.2对本车间作业人员的违章违规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2.3对本车间生产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2.4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向生产部长报告,并协调整改;

2.5对于本车间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或问题,应立即向公司经理报告;

2.7组织建立本车间安全管理档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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