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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质保和安保体系

-------高速公路工程施工监理

第----合同段

质量管理

监理体系

安全保证

监理咨询有公司

高速公路总监办

二〇一四年二月

监理质量管理及安全保证体系

第一节质量管理的基本程序

以下是对所有单项工程进行质量控制的程序,是所有承包人、监理人员、发包人必须共同遵循的基本程序:

一、工程分项开工申请批复单

在各单位工程、分部(项)工程开工之前,承包人应向驻地监理组提交《工程分项开工申请批复单》。

单项工程开工报告应有一系列文件支持,表明材料、设备、劳力及现场管理人员等项的准备情况,并提供放线测量、标准试验、施工图等必要的基础资料及施工方案等。

驻地监理组进行审核,决定是否准予开工。

二、工序自检报告

承包人的自检人员按照专业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艺流程和提出的工序检查程序,在每道工序(工艺)完工后首先进行自检,填写质检类表格,自检合格后,提交《工程报验单》,自检报告应附有关的测量、质检、试验资料支持,申报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验收。

三、工序报验

专业监理工程师紧接承包人的自检或与承包人的自检同时对每道工序(工艺)完工后的检查验收并签认《工程报验单》,对不合格的工序(工艺)指示承包人进行缺陷修补或返工,前道工序未经检查验收,后道工序不得进行。

四、工程检验认可

当组成一个工程的单位工程、分部或分项工程完工后,承包人的自检人员应再进行一次系统的自检,汇总各道工序的检查记录及测量和抽样试验的结果,提出工程检验认可申请。

自检资料不全的工程检验认可申请,监理工程师拒绝验收。

五、中间交工证书

接到承包人的中间交工验收申请报告后7天内,驻地监理组应主持进行一次系统的检查验收,必要时应作测量或抽样试验;检查合格后,提请监理组长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未经中间交工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单项工程,不得交付下项工程使用或进行下项工程项目的施工。

六、中间计量

对填发了《中间交工证书》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方可进行计量并填《中间计量表》。

完工项目的交工资料不全或整理工作未完,不得计量支付。

七、质量控制的方法

本项目质量控制的方法主要有预防、旁站检查、验收、试验与检测、抽样检验、测量复线、原材料和中间产品的质量控制成品、检查验收、缺陷工程的处理、指令暂停工程暂停计量支付控制分包坚持程序等。

分述如下:

1、预防:

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未经批准、开工条件不具备不得批准开工;施工过程中施工工艺和方法与方案有实质性不符,必须及时制止。

2、旁站检查:

旁站检查是指监理人员对施工活动的全过程进行主要动态跟踪,随时检查材料质量、施工方法、施工程序、机械设备和数量是否与被批准和相符,并对承包人的试验方法、取样方法及测试数据进行检查、监督,在旁站中监理重点检查隐蔽工程和关键工序的质量,及对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有特殊要求的工序或质量不稳定的工序加强检查,以及时发现质量隐患,避免或减少质量缺陷的发生,通过检查,督促承包人按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要求施工,对工程质量实行预控。

对于重点项目和关键环节,返工造成的损失较大或难以事后通过检测确定其质量状况的,应进行全过程旁站监理。

3、验收:

对工程实施以工序验收为基础的分项工程验评制度。

4、试验与检测:

按照合同规定的项目、频率和方法进行独立平行试验和检测,为工程质量验收和评定提供基础依据。

5、抽样检验:

是监理质量控制的基本方法。

每道工序完工后,承包人通过自检合格后,监理按合同规定的频率抽样检验,监理通过检验用数据反映工程质量水平,既有说服力又容易为承包人接受,并能及时对缺陷工程进行处理,保证每道工序的质量。

6、测量复线:

测量工作要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是监理工程师质量控制的重点之一,测量工作一旦失误,往往造成质量事故,给工程带来严重经济、工期损失。

因此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各阶段要加强测量工作的检查,对放线所依据的基准点、基准线都要经过严格检查。

必须按照规定的项目、频率和部位,对工程定位进行抽查,为工程质量验收和评定提供基础依据。

(1)在各项工程开工前,监理对承包人的施工放线测量进行监督、检查、认定。

(2)在各项工程施工中,对控制工程线位、标高和尺寸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认定。

(3)在各分项、分部工程完工后的中间交工验收时进行测量检查,并提出各单位工程的测量成果资料。

7、原材料和中间产品的质量控制:

原材料质量是工程质量的基础。

监理要从原材料质量抓起,对水泥、钢材除检查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资料外,要检查承包人按批量抽测的资料,监理做一定频率的抽测,对不合格的材料坚决不准使用。

中间产品的质量是最终成品质量的保证,在工程实施中要抓好水稳层无机结合料和面层水泥混凝土产品质量。

在水泥稳定碎石拌和厂设专职监理人员对拌和料生产全过程进行监控、检查水泥、砂石料质量,审查水泥稳定碎石配比设计,督促检查承包人按设计配比拌和,控制拌和时间,运输方式和运输时间,每批拌合料生产都要在监理旁站下完成,不合格的拌和料严禁运到工地现场。

水泥混凝土质量控制是路面工程中质量控制的重点,监理要做好原材料复查和水泥混凝土配合比复核,正式生产前,监理工程师监督开机验料,连续生产时除抽查混合料外观质量和抽样检验外要注意产品质量的动态监控,对不合格的产品不允许出厂。

8、成品检查验收:

对已完的分部、分项工程,承包人自检、监理抽查其外观质量,并按规定的频率抽测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各项质量指标,对合格的工程监理予以签认中间交工证书。

9、缺陷工程的处理:

公路工程条件较复杂,涉及面较广,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较多,施工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不同程度的质量问题,所以在施工实施阶段的质量监理实际上是防止,发现,并处理工程质量缺陷的过程。

施工中通过承包人的自检、监理旁站、抽测或成品检查验收,工程最终验收时发现缺陷工程,监理根据质量缺陷的程度提出不同的处理意见,承包人提出的缺陷处理方案应经监理批准,处理中监理应监督检查,缺陷工程处理后,应经监理验收。

10、指令:

对承包人违反合同文件的一般施工行为或质量后果,及时发出监理指令给予纠偏、整改或制止。

11、暂停工程:

对承包人严重违反合同文件施工行为或恶劣的质量后果,及时发出暂停施工指令,防止后果尽一步恶化。

12、暂停计量支付:

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和监理程序,造成恶劣后果的,监理工程师应暂缓相关项目的计量支付。

13、控制分包:

按照合同文件规定控制分包项目的审批,督促承包人对分包人进行严格控制的监督和管理,严禁以包代管。

14、坚持程序:

监理工程师要控制承包人的一切质量行为必须按照合同和监理工程师规定的程序进行,以达到对承包人进行监督和管理的目标。

 

质量管理体系见下图。

 

质量管理体系框图

 

第二节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一、工程施工安全管理,遵循“监理监督、企业负责、全员参与、从严管理”的原则,突出安全生产,确保职工的安全与健康,建立严密有效的安全保证体系。

二、监理单位受发包人的委托,与发包人安全管理部门建立工作联系,在发包人安全管理部门的领导和政府监督下,全面控制所监项目生产施工安全。

总监办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总监任组长,监理组长任副组长,主管安全监理工作(安全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都是安全小组成员,时刻不忘记安全的检查监督,时刻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根据发包人赋予监理工程师的安全认可职权,只有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安全可行的项目(包括工序),承包人方准进入下一阶段施工。

三、施工企业是保证施工安全的主体,各承包人(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各施工点)对各自承建的项目工程安全管理工作负全部责任。

承包人必须建立健全的内部安全保证体系,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标准、安全生产规程开展各项目施工,积极努力实现发包人下达的安全指标。

监理人员安全监理职责

一、总监理工程师是本项目安全监理的总负责人。

每月召集一次安全会议(必要时可随时召开),指导、督促全体监理人员开展安全监理工作,签认安全监理文件,协调安全监理工作。

二、安全监理工程师在总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主管所监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参加安全工作会议,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建立安全工作联系和安全网络,贯彻执行安全法律、法规及操作规程,审查承包人安全技术方案,签认安全保障措施,健全安全管理报表,分析安全工作形势,编制安全监理月报,指导开展安全活动。

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巡视,对特殊作业和关键工序的旁站监理监督检查和考证。

三、总监理工程师对所监合同段安全监理负责。

督促、指导专业工程师和工程师助理实现现场安全控制,审查承包人施工组织设施(施工方案)安全措施的可靠性,提出月度安全工作重点,在工地例会总结布置安全工作,在各合同段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活动。

四、专业工程师和工程师助理是施工现场安全控制的责任人。

要随时检查作业人员安全保护用品的穿戴情况和施工环境安全,督促施工作业人员落实安全措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纠正违章,对特殊作业和重要工序实行全过程旁站,不断完善和改进安全技术方案,确保现场作业安全、文明。

五、监理工作人员都是兼职安全监理员,都担负着安全监督的责任。

在实施工程监理时,要把安全施工摆在首位,形成人人讲安全、时时注意安全、处处搞好安全的“安全链”,构筑牢固的“安全盾牌”,确保实现安全监理目标。

安全监理措施与方法

一、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

1、制定安全监理实施计划。

2、熟悉周围环境和施工设计图纸,图纸涉及到地下光缆、地下输油管、高压线路、沿线溶洞、泥石流、飓风隐患等一切可能导致意外安全事故发生的项目,设计交底以后,均应分门别类予以记录并整理成册,下发各承包人。

3、进一步了解施工现场的动态及特殊要求,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制定救援预案。

4、要求承包人开工时必需的施工机械、材料和主要人员先期到达现场,并处于安全合格状态,施工现场的安全人员要先期到位,施工驻地住房要建在安全可靠的地方。

5、审查承包人的安全自检系统和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标准。

6、审核承包人对进入现场设施和设备时的检查;要求所有操作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必须报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检验,证照不齐,手续不全和安全装置失灵的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二、施工阶段安全监理

1、工程项目在施工阶段,监理工程师要对施工过程的安全文明生产工作进行全面的动态监督和合同管理,每月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安全管理单位报告工程安全监理情况,填报安全监理汇总表。

制定项目安全监理的职责并逐项执行。

主要工作如下:

⑴审查各类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和施工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强制性标准。

对高墩、大跨桥梁、高边坡施工等重大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必要时需组织专家评审。

⑵审核承包人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责任制、规章制度及按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情况。

⑶审核进入施工现场各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

⑷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⑸审核承包人提交的关于工序交接检查,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检查报告和安全工作总结。

⑹审核并签署现场有关安全技术文件,监督和检查现场安全工作。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达“安全监理指令”。

2、现场监督与检查:

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时及时下达监理通知或指令,要求承包人整改或暂停施工。

3、现场跟踪监理:

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监理人员对各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操作规程施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下达监理通知,责令承包人整改。

4、对主要结构、关键部分的安全状况,除日常跟踪检查外,视施工情况,必要时可做抽检和检测工作。

5、每日将安全检查情况详细记录在《监理日志》中,并注明工程地点、部位及时间(小时)。

6、及时与发包人和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沟通,汇报施工现场安全情况,必要时,以书面形式汇报,并作好汇报记录。

7、利用支付手段,督促承包人安全生产走向正轨。

承包人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应及时向发包人和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8、做好每周的监理例会,把安全监理控制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会议内容,对现场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制定有关对策,月报中列出专项对每月的安全情况分析,总结控制方法。

9、如遇到下列情况,监理人员要直接下达暂停施工令,并及时向发包人汇报:

⑴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承包人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符合要求时。

⑵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⑶安全措施未经核准而擅自使用时。

⑷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时。

⑸使用没有合格证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

⑹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施工时。

⑺发生安全事故时。

三、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安全监理

部分或全部交工验收后,对未完成的工程进行安全监理和对工程缺陷的修补、反复及重建过程中所进行的安全监理。

这一阶段的安全监理主要是:

1、施工专职安全员是否到位;

2、保证安全施工的各项安全设施是否合格;

3、工程竣工后检查督促承包人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工程现场清场工作。

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总监办应督促承包人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安全、环保工作:

1、五到位:

教育到位、月安全生产会到位、机构人员到位、现场检查、整改反馈到位;

2、四全:

全员、全面、全过程、全天候;

3、四查:

查思想、查措施、查纪律、查制度;

4、三控制:

强制控制危险点、强制控制危害点、强制控制事故多发点;

二、施工监理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要点

1、内部组织动员:

⑴总监办成立安全生产施工监理组织机构;

⑵总监办安全生产施工监理领导小组制定安全生产施工监理规章制度;

⑶组织所有监理人员开展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理知识和能力的教育培训,熟悉掌握施工过程中各工程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环境保护的规章制度;

⑷明确各自的岗位职责,认真履行相应的义务。

三、工程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要点

1、监理人员应做到:

⑴全体监理人员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施工监理的职责义务。

⑵监理人员督促检查承包人做好本细则规定的各项安全工作。

⑶定期组织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技术考核。

⑷及时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承包人及时处理,最大限度的减小重大事故的发生,如发生事故要及时上报。

2、承包人安全方面的控制要点:

⑴施工现场必须具备良好的施工环境和作业条件,实行安全生产,避免人员伤亡和工程事故。

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环保的规定。

⑵承包人应按照场地平面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布局合理。

责任区划分明确并有明显标志,同时应该设明显的标志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工程概况、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承包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姓名,开、竣工日期等内容。

⑶施工临时营区应注意生活垃圾及时回收并集中处理,生活污水经沉淀池过滤后方可排放,避免污染水体。

⑷施工现场作业区道路平整,设有路标。

在便道急弯、陡坡处要设置明显警告标志。

施工机械设备应保持良好的性能,选择安全地点停放整齐;施工材料堆放有序,存储合理规范。

⑸施工现场作业区按需要须有足够的照明设施。

现场架设的线路,应架空,必须用绝缘物支持,不得将电线缠绕在钢筋、树木或脚手架上。

施工电源要集中布置,统一接线,专人负责,并定期检查。

⑹施工便道应经常维护,保持畅通,施工期间应采取措施,尽量降低灰尘、废气引起大气污染。

施工便道应经常洒水,避免因尘土引起对农作物、居民生活环境等造成污染。

⑺工地现场应做到“三洁”:

施工现场场地整洁、生活环境清洁、施工产品美观净洁。

场区及施工范围内无废料、垃圾和油垢,施工时防止机械滴、漏油,注意残油的回收处理,避免造成环境污染。

⑻办公室作业区、仓库等场所内部应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职工宿舍内外应保持清洁卫生,防止疫情传染。

⑼爆破器材库、油库的位置设置应严格按照国家公布的公路工程安全技术规程规执行,并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

⑽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焊接、车辆驾驶、爆破等特殊工种的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获得上岗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

⑾施工机械的使用时间应作合理安排,噪声大的施工机械应尽量安排白天施工,离居民点、学校等敏感区较近的场所,应避免夜间22点至第二天6点作业,不可避免的应尽量降低对周围居民的噪声污染。

⑿项目经理部应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的教育,并应自觉遵守工地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杜绝“三违”现象,不得随意砍伐、破坏森林植坡,并预防森林火灾事故的发生。

⒀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佩带证件,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⒁承包人施工所用的各种机具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应定期进行检查和必要的检验,保证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严禁使用。

⒂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避免和降低灰尘等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四、罚则

对未按规定施工,导致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并造成环境污染的承包人,相关监理工程师必须要求其限期整改,到期未作整改的,令其暂停施工,并上报发包人进一步处理。

五、具体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在具体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人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1、土方工程

⑴土石方工程施工时,承包人应严格按设计或监理工程师批准的位置取土、采石和弃渣,对施工人员应加强环境保护教育,严禁不按规定随意抛弃施工废弃物,沿河路段路基施工时应注意先建拦渣设施,以避免土石方落入河体内,堵塞河道造成水体污染。

⑵挖掘土方按规范设计施工,严禁掏洞施工,接近建筑物、脚手架附近挖土时要采取安全措施,不良地段应设支挡、警告标志,高陡坡施工时必须符合施工安全技术规程要求。

⑶对易坍塌路段施工要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必须设专业人员观察指挥,防止落石造成事故。

⑷施工过程中,要注意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如发现文物、化石等,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保护单位。

⑸弃土应按规定弃至弃土场内,并按设要求对边坡、护脚和排水系统及早施工,防止水土流失和污染堵塞河道。

⑹开挖机械应专人管理,臂杆、履带上严禁站人,推土机严禁下坡高档,严禁汽车超载,人货混装,压路机严禁下坡脱挡,机械施工按施工现场等有关规定执行。

2、石方工程

⑴石方爆破作业,以及爆破材料的管理,加工运输、检验和消毁等工作均应按照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执行。

⑵石方爆破器材应严格管理,必须实施实报实销,剩余的爆破材料必须当日退库,严禁私自收藏、乱丢乱放。

更不得使用爆破物品炸鱼、炸兽。

发现爆破器材丢失、被盗应立即报告,等待处理。

⑶爆破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⑷爆破现场设立安全区域、定时爆破,警戒任务必须专人警戒,预告起爆、解除警告有明确的规定。

⑸爆破操作时,炮眼选择方法按规范要求执行,严禁超量用药,起爆线长度应保证点火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并不得短于1.2m。

雷管炸药应有专业人员领送并登记台帐.

⑹大型爆破必须按审批的爆破设计书,在征得当地县(市)以上公安部同意后,由现场指挥机构组织人员实施。

⑺石方爆破后,必须确认已经解除警戒、作业面上的悬危石已经处理后,清理石方施工人员方准进入现场。

3、桥涵工程

⑴高桥墩、大垮径、深水、结构复杂的大型桥梁施工,应对施工安全做专项调查研究,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单项工程,包括辅助结构、临时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应根据安全技术规程等有关文件制定出安全操作细则,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⑵桥涵施工前应对施工现场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环保方面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安保、环保技术要求后方准施工。

⑶桥涵施工的钻机设备,必须经常保养,施工时严禁将泥浆漏入水体中,施工中挖出的废渣、岩浆、淤泥禁止向河中倾倒,应运到指定地点处置,防止水体污染堵塞河道。

⑷钻孔机械就位后,应对钻机及配套设备进行全面检查,钻孔机必须平稳牢固,钻架应加设斜撑或揽风绳。

⑸正、反循环钻机及潜水钻机使用的电缆线要定期检查,接线必须绑扎牢固,确保不透水、不漏电,对经常处于水泥浆浸泡处应架空搭接。

挪移钻机时不得挤压电缆线及风水管路。

⑹人工挖孔,应在无水或少水的密实土层中施工,桩孔较深的或有渗水时应采取孔壁支护及排水、降水等措施,严防坍孔;人工挖孔时,对孔壁稳定及吊具设备等应经常检查,孔口应有专人管理,并设置围栏。

孔口不得堆集土渣及沉重的机具,夜间作业应悬挂警示灯,挖孔暂停时,孔口应设置罩盖及标志。

⑺挖孔桩孔内岩石需要爆破时,应采取浅眼爆破法,严格控制炸药用量,并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4、隧道工程

⑴钻机人员持证上岗。

⑵严禁在加工房外进行爆破器材改制和加工,

⑶严禁工作人员穿化纤衣物,严禁明火点炮。

⑷严禁非工作人员通行,爆破器材加工房应设在离洞口50m以外,炸药和钻机不能平行作业,爆破前撤离人员,爆破后应通风。

⑸规定爆破次数,装药和放炮时间不宜过长。

⑹洞内运输,运输车辆配备指挥人员,不能人料混装。

⑺设置标志牌,红闪光灯。

⑻爆破器材专人定量护送,雷管、炸药分别护送,禁止用工程车、三轮车运输。

⑼必须做到开挖后立即支护,并定期检查支护检况,支撑不要放在活动的石块上,喷锚前危石要清除。

脚手架牢固可靠,喷射砼人员配备防护用品,严禁喷嘴对人放置,衬彻的工作平台要规范、拼装牢固、保证宽度和净空。

电动机、压浆机规范使用,洞内通风、照明、排水、防尘符合规范要求,设施专人管理,要备有抽水机械。

⑽隧道施工发现瓦斯时,应加强通风,采取防范措施。

⑾隧道施工时必须配备必要的急救和抢救设备及医务人员。

施工人员必须有防止瓦斯爆炸方面的安全知识。

5、高空作业

⑴凡在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挂安全网。

⑵脚手架搭设荷载要进行计算,满足强度、刚度、稳定性要求。

⑶高处作业所需施工材料、设备等必须使用起重机吊运,高处作业人员使用的工具放好并临时固定以防掉下伤人。

6、保通作业

在不封闭交通,上面作业、下面通行和既有道路加宽改扩建的情况下,施工前应与交通管理部门协商,制定交通管制、安全防护、保通方案以及发生紧急情况时的应急处理措施等。

作业防护措施必须牢固,完善,吊装方案安全可靠,并设专人岗哨监督管理。

加强对承包人的安全监督与管理

一、承包人必须按照中标时的承诺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措施经费。

从管理者到每一个施工者,都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坚决克服表面讲重要、实际上不要的思想。

精心组织,精心施工,精心管理,确保工程安全。

二、各承包人,必须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建立和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建立相应的内部考核制度;积极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三、承包单位在签订工程经济合同的同时还必须签订施工安全生产合同。

四、开工前要制订好施工组织设计(包括专项特殊作业的施工方案),组织设计中的措施要有周密性和针对性。

安全措施方案需经单位总工程师和安全监理工程师审核,在执行中若有不足,技术负责人应及时修正补充,并报安全监理工程师备案,以保证施工作业人员有章可依。

五、施工前,工地负责人必须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总交底,其内容应做到面广,突出重点。

交底内容除基本的施工情况外,还应有设备安全、用电安全、防火防爆、治安保卫、饮食卫生、季节性保护、个人劳防用品使用和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要求。

在具体施工期间应根据施工工艺流程,分期向作业人员进行分部(项)安全技术交底。

以上二项交底,要有双方签证,并归入内业资料管理。

用电安全管理

一、拌和预制场现场施工,必须制定电气防火和防触电措施。

要制订电气安全操作规程、电气安装规程、运行管理规定和电气维修检查制度。

做好交接班、电气维修、接地电阻、漏电开关测试记录。

二、施工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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