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工商所岗位职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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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工商所岗位职责
第一章工商所岗位职责
第一节工商所主要职责
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授权或接受上级工商局的委托,工商所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负责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和验照工作,并依据委托行使登记机关的登记管理职权,履行相关登记服务职能。
三、负责对辖区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进行信用分类监管,建立经济户口,促进信用体系建设。
四、负责对辖区内的各类市场主体的经营活动依法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
五、负责对辖区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进货台帐和索证索票制度,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维护辖区市场交易秩序。
六、负责对辖区内商标使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商标印制单位管理,指导申请商标注册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
七、负责对辖区内设置、张贴、发布的户外广告、印刷品广告等进行监管,按职责分工查处违法违规广告案件。
八、负责辖区合同监管工作,推荐上报“守合同重信用”单位,依法查处合同违法行为。
九、负责辖区消费维权工作,建立“123l5”维权网络,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申诉、举报和咨询,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十、负责辖区内不正当竞争和经济违法行为监管工作,按职责分工查处不正当竞争和相关经济违法违章案件。
十一、充分发挥服务发展职能,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和服务措施,全力支持辖区经济发展。
十二、按规定上缴罚没款物。
十三、履行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授权或委托的其他工商行政管理职责。
第二节工商所所长岗位职责
一、负责抓工商所全面工作,是本所行政执法、廉政建设、行风政风建设等各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上级各项部署、决定,抓好所内各项规章制度落实。
三、指导、督查全所人员岗位工作目标的执行情况,确保全所人员按时保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抓好队伍建设,组织全所人员开展政治、业务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抓好廉政建设,落实监督制约机制。
抓好工商所绩效考核。
五、指导辖区内个私协分会、12315投诉站等组织开展各项工作及活动。
六、负责本所职责范围内各项工作的决策,认真审查需呈报上级审批的各种材料、报表、处罚意见等,并负责向上级汇报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
七、不断创新工商所工作,坚持调查研究,注意总结经验,及时发现问题,为上级领导决策和改进本所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八、协调本所与辖区内有关单位和部门之间的关系,积极支持服务辖区经济发展。
九、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节工商所副所长岗位职责
一、在所长的领导下,做好各项分管工作。
二、抓好分管工作计划、目标落实,负责制定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
三、协助所长对所内各项重大问题进行谋划、分析,当好参谋,认真审查与本人分管工作相关的各种信息资料。
四、协助所长抓好分管人员的思想、作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五、重要事项及时向所长请示汇报,完成所长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第四节工商所法制员岗位职责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规定。
二、负责指导、监督检查以本所名义实施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收费等行为,对违规的行政行为进行纠正,保障依法行政。
并向法制机构反馈有关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三、对本所查办的行政处罚一般案件进行初审把关,主要审查案件是否具有管辖权、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程序是否合法、定性及适用法律是否准确、处罚是否适当;审查法律文书是否完备,文书制作是否条理清晰、措词恰当、符合法定形式。
四、定期对本所依照简易程序作出行政处罚的案件进行检查,并报上级局法制机构备案。
五、负责本所执法情况统计、上报及执法证件的统计、发放工作,对已结案的一般案件处罚案卷及时督促成卷,移交给档案员保管。
六、协助法制机构办理本所的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办理涉及本单位的行政纠纷和矛盾的调处工作。
七、配合上级部门对本所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考核,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有效落实。
八、负责制定法制教育培训计划,组织本所人员开展法制学习培训。
九、在上级局法制机构的指导下,协助所长抓好各项法制工作。
第五节工商所纪检监察员岗位职责
一、协助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所长抓好政风、行风、作风建设和廉政文化建设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
二、监督检查本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上级规定和各项制度情况,监督检查本所人员廉洁从政情况。
三、负责对本所登记注册、监管处罚等行政行为进行效能监察。
四、负责对本所人员工作纪律、服务质量进行监察。
五、负责受理、处理群众对干部在廉政方面的举报投诉、来信来访。
六、负责本所廉政教育计划的制定及组织实施。
七、经批准协查本所人员涉嫌违纪案件。
八、负责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总结、汇报工作,统计上报相关情况。
九、完成所长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节工商所巡查员岗位职责
一、积极向辖区内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提高经营者的守法诚信意识。
二、按照信用分类监管要求,负责对巡查区域内各类市场主体及商标、广告、合同、商品质量等日常经营行为进行综合监管,对辖区情况做到“六清”,即名称清、户数清、地址清、行业分类清、负责人情况清、守法经营情况清。
巡查监管信息要及时录入微机,并及时
认领新设立的经济户口。
三、对巡查监管中发现的案源、共性问题和重大情况要及时向所领导报告,为开展各项专项整治、促进监管到位提供可靠的依据。
协助办案人员查办案件。
四、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案件,调节消费纠纷,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落实所领导和上级部署的各种专项检查活动,检查片区主体经营资格和经营行为,取缔无照经营,查处违法违章经营行为。
六、完成所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节工商所执法办案人员岗位职责
一、查处巡查发现和上级交办的案件。
二、查处重大和临时举报的案件。
三、按照办案程序开展立案、涮查、取证工作,及时向所长汇报案件查处进展情况。
四、与法制员共同商议案情,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确定案件结论,并严格履行案件审批程序。
五、对案件材料进行归档,并及时向综合组移交案件档案。
第8节工商所综合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受理审查辖区内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和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及备案申请,颁发营业执照。
二、负责归口建立并管理本辖区内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经济户口”,认真做好各类经济主体的登记管理台帐记载、登记数据录人和登记备案材料移交归档工作。
三、热情接待前来办事人员,耐心回答群众的咨询,做好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落实“六项制度”,争创文明服务窗u和义明示范岗。
四、受理消费者咨询和申诉举报工作,受理上级机关指派的申诉举报,并按规定分流到相关巡查组。
做好微机信息录人和结果反馈工作。
五、依据对申诉举报统计分析情况向所领导建议发布消费警示。
六、搞好文件收发、登记、传阅、归档,并负责督办。
做好会议记录、学习记录的整理工作。
七、负责办公用品领用配置和对财物的登记保管,严格履行登记、签字、核销手续。
八、负责对财务收支进行汇总、报帐,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报表及时。
九、负责各种票据的领取、发放和保管工作,监督正确使用票据,做到日清月结。
十、及时上报本所各项工作计划、汇报和工作信息。
十一、及时、准确上报各项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
十二、负责档案保管与查询工作。
十三、负责全所的考勤和后勤服务工作,协助所领导抓好内务管理。
十四、完成所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章工商所业务工作制度
第一节工商所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管理制度
一、登记条件
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的个人或者家庭,应当持所在地户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经所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
国家规定经营者需要具备特定条件或者需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应当在申请登记时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二、登记收费标准
(一)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费每户收取二十元。
(二)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费每户每次收费十元。
(三)个体工商户补(换)发营业执照的,每次收费十元。
(四个体工商户自愿领取或自愿增领营业执照副本的,每个收取成本费三元。
三、登记程序及期限
(一)登记程序。
受理、审查和准予登记,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后,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
(二)登记期限。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的,应当发给申请人准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并在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四、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需提交的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符合规定的经营场所证明。
(四)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和有关批准文件。
(六)委托代理人中请设立登记的需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
五、登记信息派送个体工商户核准没立登记后,登记信息应按规定及时派送到辖区巡查组,巡查组开始按信用分类监管要求进行巡查监管。
第二节工商所个体工商户换、验照工作制度
一、发布公示
(一)告知换、验照的范围、起止时间、办公地点,并公示咨询办公电话。
(二)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在工商网站对换、验照文件及相关内容进行公开,让个体工商户了解相关内容及应准备的材料。
二、服务措施
印制并免费发放《个体工商户换、验照须知》。
三、工作纪律
严格执行《个体工商户换、验照办法》,全面落实一审一核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和责任追究制。
第三节工商所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制度
一、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状况要根据其市场准人、经营行为、市场退出等指标认定,按照守信、警示、失信和严重失信进行分类。
二、对不同信用等级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要按照激励守信、惩治失信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实施分类监管。
对守信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实施“远距离”监管,一般不需要检查;对失信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和重点、热点行业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实施“近距离”监管,适时进行专项检查;对有严重违法经营行为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实施“零距离”监管,加强日常检查。
三、在实施信用分类监管的过程中,要正确处理信用度、行业风险度和监管区域三者之间的关系,坚持以信用度为主,兼顾行业风险度和监管区域的原则,确定监管重点、监管频率和监管层次。
四、要充分利用已有的经济户口数据,及时采集、录人新的登记监管信息,建立信用分类监管数据库。
新增加的信息数据要坚持谁登记谁录入、谁检查谁录入、谁处罚谁录入的工作原则。
五、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的信用分类,主要用于分类监管,不得擅自对外披露、公示。
严禁利用信用分类搞评比、评定,颁发信用等级牌匾等活动。
第4节工商所综合巡查监管工作制度
第5节一、城区工商所对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按照管辖区域实行网格化综合巡查监管。
二、工商所将辖区划分为若干个责任区,形成“网格”,每个网格确定一名监管员,该网格即为监管员的巡查监管责任区。
监管组监管人员在实施网格化监管工作中实行AB角工作制度,A角监管员是其分管网格的主要责任人,按照监管职责和监管组长的指令,执行落实本网格的监管任务,在其它网格则作为B角配合做好监管工作。
三、网格责任人应及时认领新登记注册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并按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回访,录入回访信息。
四、网格责任人要按照信用分类监管要求,负责对巡查区域内各类市场主体及商标、广告、合同、商品质量等日常经营行为进行综合巡查监管。
五、巡查人员应认真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将巡查信息录人“经济户口”。
六、巡查纪律
(一)巡查人员执行巡查任务时必须着装整齐,亮证检查,将巡查情况逐日逐户记人巡查记录。
(二)纠正违章时,应指出违章事实,讲清政策规定,清正廉洁,秉公执法,使用文明规范用语。
(三)对巡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或重大隐患,巡查组除采取必要的措施外,应立即向上级报告。
(四)对消费者投诉或群众举报,巡查人员应及时处理或到现场处理,并及时做好信息反馈。
(五)所长应将巡查人员的巡查情况纳人到考核内容,经常检查各组的巡查记录和巡查情况,对巡查人员进行监督制约。
七、农村工商所实行区域综合巡查监管。
第五节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度
一、落实责任追究制
工商所辖区发现涉及食品安全案件的,除依法对生产经营者进行处罚外,对有关责任人要进行责任追究,实施双向处罚。
二、片区责任人主要职责
(一)负责本片区内食品经营户主体资格的审查、登记造册;负责查处食品商标标识的商标侵权违法行为,查处食品虚假广告。
(二)每个片区明确2名以上的巡查人员为责任人,与所长签订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状,与辖区食品经营户签订食品安全责任状,层层落实监管责任制,责任到人,承包到户。
片区责任人负责对其管理区域内的食品经营者进行日常巡查,检查有关证照,督促落实索证索票工作,对食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对要求退市、下架、清除出流通领域的食品,要在4小时内予以执行。
(三)与市场开办单位、食品准人试点单位签订食品准人责任书,并指导督促市场开办单位与场内经营者签订食品准人责任书,层层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度。
(四)及时上报本辖区的违法违规经营者和不合格食品信息。
三、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要求
(一)强化食品安全责任。
认真落实《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建立“两图一书(工商所辖区食品经营布局图、监管人员责任区分布图和与经营者签订的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经营者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工商所所长为辖区食品安全监管第一责任人。
(二)强化食品安全巡查。
各巡查组要分组划片(区域),责任到人。
按照食品安全“六查六看”内容,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行为。
如实记录巡查情况,经巡查人员和食品经营者签字后归档,记录保存期限应当符合档案管理相关规定。
(三)坚持日常巡查与重点巡查相结合。
各片区责任人对管辖区域内的食品经营者进行日常巡查,对集贸市场内外的食品经营者要求每天至少巡查一次;对易发黑加工点的城乡结合部进行经常性清理检查,防止出现食品安全事件;重点加强对食品批发市场、商场超市、批发企业及农村集市这四个交易场所的日常监管。
(四)对辖区食品安全情况保持敏锐性和可控性,对巡查监管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重大情况要及时向所领导报告,为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质量集中检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提供可靠的依据。
四、监督不合格食品退市要求
(一)在辖区内发现“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及其他涉嫌不合格食品,又无索订F索票手续的,巡查人员要及时登记品种数量并取样送检,并在4个小时之内采取退市、下架、清除、立案查处等措施及时处理,防止其改头换面二次流人市场。
(二)对市场巡查监管中发现的影响或危及人身健康、生命安全的不合格食品,要责令立即停止销售,开予以封存扣留,进行立案查处,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
(三)对已售出的不合格食品,限令经营者必须当日追回。
第六节工商所执法办案工作制度
一、强化执法责任制落实,确保完成执法工作任务目标。
二、加强执法监督,严格案件核审。
查办的案件要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定性准确,在行政复议或诉讼中无被撤销或败诉,做到依法行政。
三、深化科所联动执法办案机制。
互相协作配合,整合执法资源,形成执法合力,提高执法效能。
四、实行案件主办人制度。
工商所负责人对依法管辖的各类违法案件,应从2名以上办案人员中指定1名案件主办人。
五、严格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查办案件。
第七节工商所消费纠纷调解登记制度
一、对比较简单的消费争议,可以口头申诉,由受理申诉的工商所人员记人笔录或者登记,并及时告知
被申诉人;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诉,工商所人员可以口头告知申诉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并记人笔录或者进行登记。
二、对于双方当事人同时到工商所请求处理的,受理人员可以根据情况即时处理,也可以另定日期处理。
三、消费者申诉后,可以协商和解,达成和解协议,工商所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申诉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结果,调解书由办理人员签名,加盖工商所印章,送双方当事人。
四、经调解达成协议并能够及时履行的,可以形成调解协议,不制作调解书,但应当对调解协议内容进行纪录,并由双方当事人、办理人员签名或盖章。
该调解协议与调解书有同等效力。
五、经营者拒不履行调解书,且构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案处理。
六、当事人自行和解后一方反悔的,或经消协分会调解未能达成协议的、或虽达成协议但未能履行,消费者又向工商所申诉的,应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四条规定,作为独立申诉处理。
七、工商所在处理消费争议时,发现经营者有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案处理。
八、对不属于本所辖区管辖的申诉、举报,应当向申诉、举报人说明情况,并及时移送到有管辖权的工商所或有关部门,需要上报的要及时上报上级局。
九、工商所在接到消费者申诉书之日起一般应在60日内终结调解,调解不成的也应当终止调解,经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生效后无法执行的,工商所应当告知消费者可以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有关部门中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章工商所文明服务和内务管理制度
第一节工商所文明服务规范
一、常用礼貌用语
(一)日常用语。
1、请(坐)。
2、您好。
3、谢谢。
4、对不起(不客气)。
5、再见。
(二)回复群众谢意用语。
1、不客气。
2、不用谢。
3、谢谢您鼓励,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三)接受群众提出批评用语。
1、很抱歉,我们的工作没做好,请您谅解
2、实在对不起,这是我们工作ffl的疏忽,今后-定注意。
3、您的意见很好,我们今后一定注意改正,谢谢。
二、接待群众用语
(一)办理证照业务用语。
l、您好,欢迎您。
2、请问办理什么手续?
您请坐,我这就给你办理。
3、对不起,请稍等。
4、请您提交手续。
5、对不起,您还需要增补***手续,请到***
地方(部门)办理。
6、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
7、(对群众不明白的问题,应说)好,我向您介绍一下。
8、您出具的**手续不符合要求,请按**规定或依照**须知完善后再来。
9、请您到*处交款,到*处盖章。
10、您还有什么问题不清楚,我帮您解决。
11、请您签字,谢谢合作。
12、您好,这件事给您办好了,请您拿好全部材料(手续)。
(二)接待查询服务用语。
1、你需要我们提供哪些服务?
2、对不起,你所要查询的事宜,不属于我(股、所、室)范围,请您到**部门查询。
3、请稍等,我尽快为您查找。
4、您走好,欢迎下次再来。
5、(在接待中有急事需要离岗时,应说)对不起,现在有另外一件事需要我立即办理,请这位同志接待您。
6、(办事人多时应说)请大家配合我们的工作,排好队,按次序办理。
7、对不起,让您久等了。
8、请稍候,马上为您办理。
(三)处理消费者投诉业务用语。
1、您请坐,喝口水慢慢讲。
2、别着急,我们马上处理。
3、对不起,你的投诉不属于我们受理范围,请您向***部门去投诉。
4、处理结果,我们会很快通知您;
(四)执法检查与日常管理用语。
I、同志,这是我的证什.我们来进行**项检查,希望得到你们的配合。
2、您经营的**质量有问题,请停止销售,并按**条款接受处理。
3、同志,您违章占道经营,请按市场管理规定接受处罚。
4、同志,请您将执照、卫生许可征等悬挂在规定位置。
5、您的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条**款),请立即停止*种做法,并接受处理。
6、(被罚款对象套近乎时)对不起,我们是执行政策法规,请你配合工作。
7、如果您对我们的处理决定有异议,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部门提出复议。
三、工商人员文明服务要求
(一)“一个标准”:
群众满意。
(二)“三指”:
指路、指门、指人。
(三)“三声”:
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
(四)“四个不”:
热情接待,不让群众久等;语言文明,不让群众生气;服务周到,不让群众为难;一次讲清,不让群众反复跑。
(五)“五个一”:
一把倚子、一杯水、一次说清、一次受理、一次办完。
第二节工商所仪表形象
一、着标准装、佩戴恂卡_卜岗。
二、服装整洁干净:
三、非公务时间不得着工商装。
四、着装时不得配带首饰、不得化浓妆。
第三节工商所环境形象
一、物品摆放整齐。
二、档案存放规范。
三、图版悬挂得当。
四、环境卫生清洁。
五、室内花卉装点。
第四节工商所行政执法六项制度
一、首问负责制
(一)当事人来电询问或到工商所办理有关事务,第一位接待当事人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
(二)属于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务,责任人应一次性告知相关的办理程序及要求,并负责处理、答复。
(三)不属于责任人本职范围内的事务,责任人应耐心作好解释和说明,并详细告知当事人承办该事务的具体部门及位置,必要时做好联络、协调。
二、服务承诺制
(一)通过上网、图板、公示栏、媒体公示等形式,把工商所服务项目和服务标准向社会承诺。
(二)工作人员要佩戴胸签、摆放桌签,明示工作责任和纪律要求。
(三)工作人员要仪表端庄,着装整齐,自觉接受监督,为企业、业户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三、限时办结制
工商所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完成对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和换验照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消费者申诉举报事项的处理工作。
四、否定报箭制
(一)经办人员对不符合手续而不予办理的重大事项,应呈报所长审批,不得擅自否定不办。
(二)否定报备事项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并用《不予核准登记通知书》告知当事人。
(三)受理窗口对不予核准登记的事项,由内勤负责将否定报备的材料整理归档,以备核查。
五、失职追究制
对下列行为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一)未能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未按工商行政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要求作为的。
(二)在工作中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明知故犯或放任错误。
(三)在工作中不负责任,造成严重事故,给国家和集体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
(四)因工作过失,泄漏党和国家秘密的。
(五)其他失职类错误。
六、无偿代办制
凡由本所负责受理的事项,如果涉及到两个以上环节办理,要确定专人无偿代理并负责联系、协调相关人员进行办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办理时间。
第五节工商所固定资产保管使用制度
一、所有固定资产必须实行登记造册,责任到人。
固定资产的使用坚持“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使用人不得私自转借给外单位人员使用。
要主动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所长为固定资产保管使用第一责任人,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所内固定资产登记簿和固定资产卡片。
三、所长工作变动,要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派出局办公室和财务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