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山风景区旅游详细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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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白云山风景区旅游详细规划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7-2025)

文本

附图

核心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外围保护地带范围图

规划设计总图

风景游赏规划图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发挥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的功能和作用,有效地保护、合理地开发利用与科学地经营管理风景区,特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本文本适用于白云山风景名胜区范围内各地块及各类用地的保护、土地利用、建设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文本与白云山风景名胜区规划的图纸同时使用,二者不可分割。

第四条本文本涉及指标及其定量数据,是结合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的性质和特点而制定的,未涉及的指标应符合国家、广东省和广州市有关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规定。

第五条规划年限为近期:

2009-2015年;远期:

2016-2025年;并考虑2025年以后的远景发展。

第二章景区范围、定位与发展目标

第六条风景区规划范围面积为21.80平方公里。

第七条风景区定位

白云山风景名胜区是广州市构建国际性区域中心城市和山水型生态城市的重要有机组成部分,是以南亚热带植被景观、“山瞰城景、城观山色”为特征,以自然生态保护培育、休闲游览为主要功能,具有丰富历史人文资源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第八条风景区发展目标

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的发展目标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自身健全目标——在规划期内,白云山风景名胜区将发展成为自然生态环境维育良好、景观形象和游赏魅力独特、各类基础设施条件优越、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风景游憩境域。

社会作用目标——在规划期内,白云山风景名胜区将进一步发挥其在城市生态环境调节、市民休闲生活中的重要作用,适应城市经济社会的需要,提高国内外知名度,促进城市旅游产业的发展。

第三章规划分区、结构和布局

第九条景区划分

白云山风景名胜区规划麓湖、飞鹅岭、三台岭、鸣春谷、柯子岭、摩星岭、明珠楼及荷依岭等八个景区。

第十条保护区划分

白云山风景名胜区划分为生态保护区、自然景观保护区、史迹保护区、风景恢复区、风景游览区、发展控制区。

第十一条风景区结构

白云山风景名胜区规划结构由游人结构、用地结构、空间景观结构、职能结构等复合组成。

(一)游人结构

白云山风景名胜区未来的客源市场分为三级。

一级客源市场为广州市,二级客源市场为珠江三角洲地区,三级客源市场为珠江三角洲以外的国内外其他地区。

(二)用地结构

在保护林地的前提下适当扩大风景游赏用地,同时合理分布风景游赏用地和游览设施用地,适当增加交通与工程用地,不再新增与风景区无关的各类用地。

(三)空间景观结构

整体空间景观可以分为两大部分,北环高速公路以南为城市公园区,以北为森林公园区。

南部城市公园以麓湖公园、云台花园、雕塑公园为主体景观,形成麓湖、三台岭、飞鹅岭三个景区。

北部森林公园以南亚热带植被、“山瞰城景、城观山色”为主体景观,以南北贯通的车行道路为主线、以若干登山步道为脉络,形成鸣春谷、柯子岭、摩星岭、明珠楼及荷依岭五个景区。

(四)职能结构

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的职能结构是由风景游赏和旅游设施两个职能系统组成的复合型结构,以景区、景点、景物组成的风景游赏系统为主系统,以游客中心、餐饮、购物等组成的游览设施系统为辅助系统。

第十二条风景区布局

风景区布局包括保护培育布局、风景游赏布局、游览设施布局、基础工程布局等四个方面。

(一)保护培育布局:

保护培育的核心范围是由生态保护区、自然景观保护区、史迹保护区组成的核心保护区(详见核心保护区保护规划)。

核心保护区以外的用地划定为风景恢复区、风景游览区和发展控制区,其中:

(1)风景恢复区在现状林地的基础上划定;

(2)风景游览区在核心保护区外围,以现状风景游赏用地为基础划定;

(3)发展控制区根据现状保留的居民社会用地和特殊用地划定。

(二)风景游赏布局

风景游赏形成“一环串七线”的放射型布局结构,“一环”是指中部的环山道路,环山道路沿线是风景区景点最为集中的区域,包括了摩星岭主峰、山顶公园等,在此基础上形成向西山门、云溪生态公园、柯子岭门、南山门、濂泉门、梅花门、东山门放射的七条登山游览线路,在南山门处通过麓景路、麓湖路进一步联系南侧的麓湖景区和飞鹅岭景区。

(三)游览设施布局

游览设施布局结合风景游赏布局及游人分布形成山顶公园、明珠楼、南山门三处各类游览设施较为集中的区域,对一些环境影响较大的餐饮设施集中设置,同时在这三处设置游人中心及其他购物设施,另外沿七条登山线路及其他景点周围散点状设置各种类型的游览设施。

(四)基础工程布局

(1)给水规划主要利用市政水源。

麓湖景区由市政给水管网直接供水,摩星岭、鸣春谷景区的供水采用水泵将市政给水分级提升的方式,明珠楼景区采用市政加压供水与自流管引进山上泉水相结合。

(2)各景区污水都要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

供电通信设施的布置要尽量不影响景观。

(3)充分利用现状供电设施,完善供电系统,明确供电功能和范围。

(4)保留山上现状主要的通讯设施、特殊用地设施和电视微波站,不再新设微波站和扩大现有微波站规模。

保留现有微波站向北微波通道。

各微波站向南的微波通道逐步取消,向南采用光缆联系。

(5)消防规划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重点做好风景区的消防安全布局,设置防火隔离带,加强游客的安全用火宣传和管理,对景点、服务设施进行重点管理,清理景区周边用地的火灾隐患,完善消防供水系统,充分利用天然水源,对景区的兼职消防人员定期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购置必要的设备,将其改造成风景区的专职消防队,疏通重要的消防通道,增加消防疏散场地。

第四章游人容量及生态原则

第十三条游人容量

(一)风景区瞬时容量为3.6万人。

(二)风景区日容量为5.3万人。

(三)风景区年容量为1949万人。

第十四条生态分区

风景区划分为有利区、稳定区和不利区三个生态分区类型。

具体划分及其措施如下:

(一)生态有利区:

将景区内森林植被发育良好,环境宜人,受人为因素干扰较小的区域划为生态有利区。

这部分区域包括:

摩星岭景区内从山庄旅舍后山集水区向东北至摩星岭东南坡一带;鸣春谷景区内白云晚望、蒲涧濂泉一带;明珠楼景区内黄婆洞水库周围与孖髻岭一带;麓湖景区内大鸿鹄一带;荷依岭景区内上、下坑水库周围区域。

对于生态有利区,以保持现有自然状态为主,对于新的开发利用需规定人为压力的限度,根据需要确定自然保护措施。

(二)生态稳定区:

将景区内自然景观资源较好,经合理开发而保持了稳定的自然环境状况的区域划为生态稳定区。

这部分区域包括飞鹅岭景区、三台岭景区、柯子岭景区以及其他景区内除生态有利区、人为建设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生态稳定区的建设工作应以不破坏自然土壤植被、水域为原则,稳定对环境要素不利的人为压力,实施适宜的自然保护措施。

(三)生态不利区:

将景区内受人为干扰较多,环境状况较为不利,并存在对生态环境不利的潜在因素的区域划为生态不利区。

这部分区域主要是驻山单位等人为建设较多的区域,应严格控制,对不利状态的环境要素要减轻人为压力,实施针对性的自然保护措施。

第五章核心保护区保护规划

第十五条核心保护区的保育范围

核心保护区,包括生态保护区、自然景观保护区和史迹保护区,核心保护区内严格禁止与资源保护无关的各种工程建设。

其中:

(一)生态保护区由水源涵养生态保护区、水土保持生态保护区、风景林生态保护区组成。

在水库周边划定水源涵养生态保护区,在主要山岭周边划定水土保持生态保护区,在重要城市道路沿线划定风景林生态保护区。

(二)自然景观保护区在一些重要景点周边划定,包括摩星岭自然景观保护区、白云晚望自然景观保护区、鸣春谷自然景观保护区、锦绣南天自然景观保护区、大鸿鹄自然景观保护区。

(三)史迹保护区在重要文物建筑、历史遗址周边地区划定。

第十六条生态保护区的保育对象

生态保护区的保育对象是白云山的生物、空气、水以及土壤等自然资源。

规划划定以下四类生态保护区。

(一)风景林生态保护区:

华南路、新广从公路、大金钟路、北环高速公路、广园路及同和路等周边公路两旁至第一重当面山的山脊线为界,包括金梳岭风景林生态保护区、旗山风景林生态保护区、马鞍山风景林生态保护区。

保育对象为道路环保防护风景林。

(二)水源涵养生态保护区:

包括黄婆洞水库水源涵养生态保护区以及上、下坑水库水源涵养生态保护区。

保育对象为白云山重要水体及集水区的森林植被。

(三)孖髻岭水土保持生态保护区:

白云松涛观景点外围至孖髻岭山脊线以东坡面的沙岩赤红壤地带、百步梯沿线地形陡峭,坡度≥250山体部位。

保育对象为陡峭的岩体土坡及其上的森林植被。

(四)蒲谷濂泉生态保护区:

百步梯登山步道以南至蒲谷以北的陡峭山体部位。

保育对象为陡峭的岩体土坡及其上的森林植被。

第十七条生态保护区保育措施

(一)在生态保护区可以设置必需的步行游赏道路和相关设施,严禁建设与风景游览无关的设施,不得安排旅宿床位,机动交通工具不得进入此区。

(二)生态保护区内,应建立环境监测体系,加强对空气、水质、土壤和噪音等的监测。

(三)生态保护区内,应进行科学的林分、林相改造;加强森林防火设施的配置,防止森林火灾对生态保护区内大面积植被的破坏。

此外,还需对主要虫害进行监测,及时采取防治措施。

(四)生态保护区内,应加强植物多样性的监测与管理,在典型地段设置监测样地,以样本方法与样带法定期测定植物物种数量、植被发育,通过数据库分析制定相应的保护对策。

(五)在风景林生态保护区,树种配置选择应用树形优美、树皮粗糙、枝叶多绒毛的常绿树种,郁闭度宜≥0.9。

(六)在水源涵养生态保护区、水土保持生态保护区内,树种配置应选择抗旱、耐瘠薄的树种,构建乔、灌、草多层次结构,郁闭度宜≥0.8,陡坡应设置等水平线引排水渠设施。

第十八条自然景观保护区保育对象

自然景观保护区的保育对象为自然景观资源包括森林植物、地质地貌、天然水景等方面,其中森林景观资源是自然景观资源的主体。

规划划定以下几个自然景观保护区。

(一)摩星岭自然景观保护区:

由山顶公园开始,向东北方向,经碑林、锦绣南天、摩星岭,至荡胸亭止,包括相交的两条登山公路以上的山体。

保育对象为天然次生阔叶林。

(二)白云晚望自然景观保护区:

在白云索道以下、白云晚望景点视野内,含能仁寺景点。

保育对象为季相变化丰富的阔叶混交林景观。

(三)鸣春谷自然景观保护区:

在山顶公园鸣春谷人工鸟类区。

保育对象为已有的鸟类,可吸引的野生鸟类等动物。

(四)黄龙出洞自然景观保护区:

在白云山东北部龙归盆地龙见顶地质断带隆起。

保育对象为地质岩体土坡及森林植被。

(五)锦绣南天自然景观保护区:

位于锦绣南天至摩星岭一线以西的地层褶皱及深切沟谷。

保育对象为地质岩体土坡及森林植被。

(六)大鸿鹄自然景观保护区:

位于大鸿鹄景区。

保育对象为马尾松森林植被。

第十九条自然景观保护区保育措施

(一)白云山自然景观保护区内可以安置必需的步行游赏道路和相关设施,严禁建设与自然景观无关的设施,不得安排旅宿床位,机动交通工具不得进入此区。

(二)在划定的自然景观保护区内,对现状已建的购物、饮食、住宿、娱乐等游览设施,应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改造或迁出;对一些必要的人行及安全防护设施应进行精心设计,逐步改造,使之与周边自然景观相协调。

(三)在摩星岭自然景观保护区重点保护南亚热带季风常绿阔叶林,进行长期研究观测;

(四)在白云晚望自然景观保护区补植乡土树种,如红荷、红荷木、降真香等,进一步丰富林相变化;

(五)在鸣春谷自然景观保护区适当引入有地方特色的鸟类,进行笼网人工喂养,栽植可食性浆果类等树种,并构建多层次林种结构;

(六)在锦绣南天自然景观保护区,应搞好生态环境建设,设立西北方向的登山步道以利于观赏地质地貌景观;

(七)大鸿鹄自然景观保护区应采取封山育林的措施为主,将区内针叶林植被划为森林自然演替定位研究基地。

第二十条史迹保护区保育对象

史迹保护区包括姑嫂坟(市级文物)、梁佩兰墓(市级文物)、戴鸿慈墓(市级文物)、卢廉若墓(市级文物)、苏家墓、碑林、能仁寺、郑仙岩、华林寺祖师墓及六榕寺祖师墓等十个史迹周边地区,总用地面积13.8公顷。

第二十一条史迹保护区的范围

史迹保护区划分为绝对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范围两个层次,绝对保护范围指文物建筑、遗址边沿外延伸5米,绝对保护范围外延伸50米为建设控制范围。

规划分别就这两个层次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

第二十二条史迹保护区保护措施

(一)绝对保护范围内所有文物建筑,不得损毁、改建、拆建,不得破坏原有风貌。

(二)绝对保护范围内的所有文物建筑、遗址,其修复、修缮必须在文物保护专家的指导下进行,遵循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

(三)绝对保护范围内的所有文物建筑、遗址,除作为参观游览场所之外,禁止与文物保护无关的其他一切利用。

(四)建设控制范围内可以安置必要的步行游览设施和安全防护设施,宜控制游人进入,严禁增设与其无关的人为设施,严禁机动交通及其设施进入,严禁任何不利于保护的因素进入。

(五)管理部门应该建立保护范围明确标志。

合计

533.7

24.5

 

第六章保护培育规划

第二十三条本章保护培育规划是针对风景恢复区、风景游览区和发展控制区的保护培育规划。

第二十四条风景恢复区保护培育规划

规划对风景区内需要重点恢复、培育、抚育、涵养、保持的对象与地区,例如森林与植被、水土等,划出一定的范围与空间作为风景恢复区,保育对象为现状森林、植被、水土。

保护培育措施如下:

(一)在对白云山土壤、植物群落、水体等资源进行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制定科学的专项保护规划。

(二)对重点保育的森林与植被,可按照核心保护区的保护措施,进行适当林分、林相改造。

(三)风景恢复区内应限制游人活动,不得安排与风景恢复无关的项目和设施,严禁对其不利的活动。

第二十五条风景游览区保护培育规划

对风景区范围内的景物、景点、景群、景区等各级风景结构单元和风景游赏对象集中地,规划划出一定的范围与空间作为风景游览区,总用地面积170.1公顷。

保护培育措施如下:

风景游览区内,可以进行适度的资源利用行为,适宜安排各种游览欣赏项目,严格控制新增各类游览设施,禁止任何与风景游览无关的建设。

第二十六条发展控制区保护培育规划

规划将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其他城市建设用地作为发展控制区,用地面积56.1公顷。

保护培育措施如下:

(一)现状电信局员工活动中心,不得新增建筑规模,并逐步改造作为风景区的配套游览设施。

(二)现状特殊用地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调控与管理。

(三)风景名胜区内严格禁止安排新的与风景名胜区建设无关的其他建设项目。

表6-1保护培育规划用地平衡表

序号

项目

面积(公顷)

占风景名胜区用地百分比(%)

1

生态保护区

341.0

15.6

2

自然景观保护区

178.9

8.2

3

史迹保护区

13.8

0.6

以上核心保护区小计

533.7

24.5

4

风景游览区

170.1

7.8

5

风景恢复区

1419.9

65.1

6

发展控制区

56.1

2.6

风景名胜区用地

2179.8

100.0

第七章典型景观规划

第二十七条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的典型景观为植物景观和“山瞰城景,城观山色”景观。

第二十八条植物景观的作用

植物景观的作用一方面体现在景观生态学意义上的生态屏障,具有重要的水源涵养、保持水土、防洪减灾、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持区域水热平衡等多项生态服务功能,在能流、物流、生物吸碳制氧、生产空气负离子和“芬多精”等方面发挥着巨大的功能作用;另一方面则体现在风景审美意义上的丰富季相、色相、植物形态等方面为游客提供的美感。

第二十九条植物景观规划目标

运用景观生态学的基本原理和林分改造的理论,促进白云山风景名胜区植物景观形成具有岭南特色的多种类、多层次、多色彩、多功能的南亚热带植被景观。

第三十条风景林规划

根据森林景观的特点,并考虑到未来实施,规划如下森林景观分区(详见表7-1)。

第三十一条植物景观规划的建议和措施

(一)进一步开展白云山原生群落生态学定位研究,维护原生种群和区系特征。

(二)核心保护区维护原生区系和针、阔叶树种种群,保护现有树种,培育地带性树种和特有植物群落。

(三)各景区植物景观注重森林景观的保护。

(四)通过林分改造因景制宜提高森林覆盖率,林分改造以补种南亚热带乡土树种为主,适当引种半乡土树种。

第三十二条“山瞰城景,城观山色”景观的作用

“山瞰城景,城观山色”景观从审美的角度来看,使山色和城景互为依托,山因城而秀,城由山而雄。

另外,“山瞰城景,城观山色”景观的开发有利于提高广州市民的归属感、自豪感,也有利于外地游客更好地理解广州和白云山。

第三十三条“山瞰城景”观景点选择

规划选择山顶公园、天南第一峰、锦绣南天、白云松涛、摩星岭、孖髻岭、碑林为“山瞰城景”的观景点。

第三十四条“山瞰城景”景观规划建议和措施

(一)尽快建设景区东山门,提高孖髻岭、白云松涛等观景点的可达性。

(二)改善山顶公园、天南第一峰的场地设施条件,减少不必要的设施,提高对游客的容纳能力。

(三)增强对孖髻岭、锦绣南天、碑林等观景点的宣传力度,吸引游客前往。

(四)建议部分观景点增加必要观景设施,如望远镜。

(五)建议各观景点增设表现该观景点所观景物特色的图片、说明的标志栏。

(六)与风景游赏规划相协调,使各观景点成为各主要游览线路的重要节点。

第三十五条“城观山色”观景点选择

规划选择广州体育馆、颐和山庄观光塔、白云山制药厂前广场、内环路火车站段、内环路动物园段等为“城观山色”观景点。

第三十六条“城观山色”景观规划的措施和建议

(一)逐步扩大白云山西侧休闲绿化带的面积,争取使整个西侧成为向市民开敞的空间。

(二)分期建设其它地段的环山绿化休闲带,逐步增加风景区外围地带的开敞空间,形成多个“城观山色”的观景点。

 

第八章风景游赏规划

第三十七条游赏项目筛选

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的游赏项目提取为6类共22个项目。

表8-1规划游赏项目一览表

序号

游赏类别

游赏项目

1

野外游憩

消闲散步、郊游野游、登山攀岩

2

审美欣赏

寻幽、揽胜、摄影、写生、访古

3

科技教育

考察、探胜探险、科普、采集、纪念、文博展览、观测研究

4

娱乐体育

健身、体育

5

休养保健

森林浴、疗养

6

其它

民俗节庆、社交聚会、会议

第三十八条游赏方式

规划以散客游赏为主,团队游赏比例将大大提高;步行游赏为主要方式,增加公共游览车数量以提高公共游览车的游赏比例。

第三十九条时间和空间安排

规划白云山景区为全天开放,为游客安全计,对夜间开放的景点和景区要妥善安排。

第四十条景点规划

规划在完善现有29个景点的基础上,改造蒲谷溪流、梁佩兰墓、景泰僧归等3个景点,恢复蒲涧濂泉、蟠崖滴水岩、上景泰寺遗址、下景泰寺遗址、蒲涧寺遗址、濂泉寺遗址、五龙谷庙遗址等7个景点,新增云萝花园、花卉博览园、南国红茶园、黄龙出洞、英雄洞、岭南荔枝园等6个景点(详见表8-2)。

第四十一条景区规划

白云山风景名胜区可以划分为麓湖、飞鹅岭、三台岭、鸣春谷、柯子岭、摩星岭、明珠楼及荷依岭景区等八大景区。

(一)鸣春谷景区

景区面积228.1公顷,该景区景点众多,景区布局结构为星座型。

景区的主景为我国最大的一座天然鸟笼—“鸣春谷”以及山顶公园,蟠崖滴水岩、能仁寺、蒲谷溪流、可憩大草坪、极限运动中心、蒲涧濂泉、五龙谷庙遗址、上景泰寺遗址、下景泰寺遗址、将军坟、郑仙岩、中日青年友谊林等为主要景点。

景观突出“人与自然交融、山与城交融”的主题,景区人文、自然景观兼备。

景区的游赏项目有消闲散步、郊游野游、寻幽、揽胜、摄影、写生、访古、科普、森林浴、民俗节庆。

景区的主导游线是沿景区车行道,在每个景点作停留;辅助游线为沿南山门及濂泉门两条登山路径游览。

景区设有可憩茶座等游览设施,并设公交游览车站。

景区游览车行道3702米,游览步道长度6808米。

(二)摩星岭景区

景区面积336.8公顷,景区布局结构为沿东西两条车行道念珠状布局。

景区的主景为白云山最高峰摩星岭,锦绣南天、卢家墓、苏家墓、广州碑林、虎头岩、松风等为主要景点。

景区以自然山势、远眺景观为特色,兼有人文、植物等景观。

游览项目有郊游野游、寻幽、揽胜、摄影、写生、访古、考察、探胜探险、科普、采集、观测研究、森林浴、民俗节庆、会议。

规划以东侧及西侧两条成环的登山道路为主要游览线路,其余登山步道为辅助游览线路。

景区设有双溪旅舍、游人中心等游览设施,设公交游览车站。

景区游览车行道9941米,游览步道长度382米。

(三)麓湖景区

景区面积206.3公顷,景区布局结构为星座型。

景区主景是麓湖和大鸿鹄,广州艺术博览中心、白云仙馆、星海园为主要景点。

景区以水景、山景为主,兼有人文、植物景观等,形成“湖光山色”的特色。

游览项目有消闲散步、郊游野游、摄影、写生、纪念、文博展览、健身、体育、会议等。

环湖道路(今后应通过交通管制的途径减少车流)为主要游览线路,其它登山步道为辅助游览线路。

景区设有山湾旅舍等游览设施,设公交游览车站。

景区游览车行道6808米,游览步道长度4182米。

(四)飞鹅岭景区

景区面积41.1公顷,景区的布局结构为散点型。

景区的主景为雕塑。

景区以园景为主,以山景为辅,突出“文化与自然交融”的主题。

游览项目有消闲散步、郊游野游、登山攀岩、摄影、写生、健身、体育。

由于该景区紧靠城市道路,因此景区的进出都经过城市道路。

景区内设有雕塑公园西餐厅等游览设施,设公共游览车站。

景区游览车行道4771米,游览步道2529米。

(五)三台岭景区

景区面积75.7公顷,景区布局结构为散点状。

景区主景为云台花园,花卉博览园、云萝花园为主要景点。

景区以园景为主,山景为辅,突出植物观赏的主题。

游览项目有消闲散步、郊游野游、摄影、写生、科普、健身、体育。

由于该景区均为人工园林,因此景区游线由园林内部道路组织。

景区内设有云台花园小卖部、游人中心等游览设施,设公共游览车站。

景区游览车行道50米,游览步道2933米。

(六)柯子岭景区

景区面积212.3公顷,景区布局结构为串珠状,通过步行道串连各景点。

景区主景为景泰僧归,梁佩兰墓和婉贞抗英纪念亭为主要景点。

景区以史迹为主要特色,辅以良好的植被景观。

游览项目有消闲散步、郊游野游、寻幽、揽胜、摄影、写生、访古、探胜探险、健身、森林浴。

景区东西向步行道为景区的主要游览线路。

景区内设龙翔亭小卖部等游览设施。

景区游览步道3326米。

(七)明珠楼景区

景区面积761.6公顷,景区主景为明珠楼,松林疗养区、黄婆洞水库、回归林、桃花涧、白云松涛、孖髻岭、南国红茶园、黄龙出洞、英雄洞为主要景点。

景区以庭园楼阁、湖光山色、白云松涛为特色。

游览项目有消闲散步、郊游野游、寻幽、揽胜、摄影、写生、访古、探险探胜、健身、体育、森林浴、会议。

景区主导游线是景区内车行道,登山步道为辅助游线。

景区增加一东山门。

景区设有松风轩餐厅、游人中心等游览设施。

景区游览车行道9578米,游览步道5942米。

 

(八)荷依岭景区

景区面积215.0公顷,景区主景为云溪生态公园,岭南荔枝园、上坑水库、下坑水库为主要景点。

景区以自然风景为主要特色,并充分体现与人工园林造景的有机结合。

序号

景区名称

景点名称

特征

占地面积(平方米)

备注

1

麓湖景区

麓湖

水面景观

284490

现状

大鸿鹄(含聚芳园)

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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