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评估标准.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28783852 上传时间:2023-07-19 格式:DOCX 页数:26 大小:23.3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评估标准.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6页
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评估标准.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6页
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评估标准.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6页
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评估标准.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6页
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评估标准.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6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评估标准.docx

《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评估标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评估标准.docx(2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评估标准.docx

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评估标准

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评估标准

(市县级慢病防制与健康教育部分)

 

一、区域绩效评估指标

类别

指标数

评价指标

指标要求*

资料收集途径*

权重

分值

2.慢性非传染

性疾病预防控制

2

2.1居民健康档案建档覆盖率

辖区县覆盖率100%

人口覆盖率60%

A/D

0.0565

57

2.2慢性病病人规范管理率

辖区县覆盖率100%

慢性病人规范管理率60%

A/D

0.0703

70

5.健康教育

和健康促进

2

5.1居民基本卫生防病知识知晓率

地区东中西部

农村≥80%≥70%≥60%城市≥85%≥75%≥65%

A/D

0.0532

53

5.2居民基本卫生防病行为形成率

地区东中西部

农村≥70%≥60%≥50%城市≥75%≥65%≥55%

A/D

0.0744

74

合计

*注:

本指标适用于省、地、县三级。

资料收集途径中A——利用上级报表和记录的方法;B——现场观测的方法;C——公众意见调查方法;D——利用评估对象日常工作记录和数据。

区域绩效评估指标说明:

2.1居民健康档案建档覆盖率

指标

指标要求

分值

居民健康档案建档覆盖率

辖区县覆盖率100%;

人口覆盖率60%

57

(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辖区居民健康档案建立情况。

(2)指标的依据:

依据国家,省级相关规划,方案和规定。

(3)指标的计算方法:

省级和市级考核所辖各县(区)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的覆盖情况。

计算方法为:

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县(区)覆盖率=居民健康档案覆盖率超过60%的县(区)数/辖区总县(区)数×100%

县级考核居民健康档案的人群覆盖率。

计算方法为:

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辖区健康档案建档居民数/辖区总人口数×100%

(4)资料收集方法:

查阅国家,省级制定的规划,方案,报表,督导记录,建档资料或网络管理系统信息,计算覆盖率。

(5)资料来源:

卫生统计、疾病预防控制、医疗卫生机构等相关部门,提供有关健康档案、报表、信息管理系统。

(6)基本情况登记表

指标

量化数据

2.1居民健康档案建档覆盖率

辖区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数

开展建档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数

辖区人数

实建

档人数

健康档

案覆盖

电子档

案覆盖

人数

资料

质量

督导次数

实际督导机构数

备注:

参数=建档人数×每档案填写项目总数

2.2慢性病病人规范管理率

指标

指标要求

分值

慢性病病人规范管理率

辖区(县)覆盖率100%

慢性病人规范管理率≥60%

70

(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根据国家、省级疾病预防控制规划、方案和有关规定要求规范管理的项目。

慢性病包括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精神疾病等。

规范管理是指资料完整不缺项,没有逻辑错误;规则治疗、定期访视监测和行为干预;至少1年更新1次;相关信息及时记录归档。

按目前国家社区慢性病综合防治方案开展工作的社区视为规范管理。

(2)指标的依据:

依据国家、省级慢性病防治规划、方案和有关规定要求。

(3)指标的计算方法:

省级和市级考核所辖各县(区)慢性病病人规范管理的覆盖情况。

计算方法为:

慢性病病人规范管理县(区)覆盖率=开展慢性病病人规范管理覆盖率超过60%的县(区)数/辖区总县(区)数×100%

县级评价慢性病病人规范管理率。

计算方法为:

慢性病病人规范管理率=规范管理的病人数/同期辖区内应规范管理的慢性病病人总数×100%

(4)资料收集方法:

查阅相关方案、报表、干预等归档资料或网络管理系统信息数据,或从专题调查资料获得。

省、市级应掌握各县开展社区综合防治的情况,有对社区的督导和指导记录和反馈意见,核实规范管理率、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综合防治覆盖率。

各级根据慢性病防治规划方案等要求,评估目标实现情况。

(5)资料来源:

卫生统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慢性病综合防制,医疗机构等相关部门的健康档案,报表,信息管理系统。

(6)基本情况登记表

指标

量化数据

2.2慢性病病人规范管理率

年度

辖有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数

开展综合防治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数

机构综合防治覆盖率

建档慢病人数

制定干预计划人数

实行干预人数

干预项目数

规范管理人数

慢性病人规范管理率

参数

资料质量

备注:

参数=规范管理病人数×规范管理各项目数

5.1居民基本卫生防病知识知晓率

指标

指标要求

分值

居民基本卫生防病

知识知晓率

地区东中西部

农村≥80%≥70%≥60%;

城市≥85%≥75%≥65%;

53

(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农村和城市居民对基本卫生防病知识的知晓程度。

(2)指标的依据:

依据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纲要等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

(3)指标的计算方法:

居民基本卫生防病知识知晓率=被调查者合计答对题数/被调查者应答题总数×100%

(4)资料收集方法:

查阅近二年国家或有关部门健康教育行动纲要有关工作计划、方案,问卷调查报告、活动记录和总结。

(5)资料来源:

辖区广播电视媒体、宣传、卫生统计、爱国卫生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有关健康教育等相关部门的档案、报表、视频音频资料、信息管理系统。

(6)基本情况登记表:

指标

量化数据

5.1居民基本卫生防病知识知晓率

年度

计划宣教目标人群种类数

开展宣教的目标人群种类数

计划宣教各类目标人群总人数

开展宣教的目标人群总人数

抽查目标人群种类数

抽查各类目标人群人数

开展宣教的目标人群种类数

被调查者应答题总数

被调查者合计答对题数

目标人群基本防病知识知晓率

资料质量

备注:

 

5.2居民基本卫生防病行为形成率

指标

指标要求

分值

居民基本卫生防病行为形成率

地区东中西部

农村≥70%≥60%≥50%;

城市≥75%≥65%≥55%;

74

(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农村和城市居民基本卫生防病行为的形成情况。

(2)指标的依据:

依据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纲要和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

(3)指标的计算方法:

居民基本卫生防病行为形成率=被调查居民正确行为项数/被调查居民行为总项数×100%

(4)资料收集方法:

查阅近二年国家或有关部门健康教育行动纲要有关工作计划、方案,问卷调查报告、活动记录和总结。

(5)资料来源:

辖区精神文明和健康城市创建、卫生统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相关部门的相关资料、报表等。

(6)基本情况登记表:

指标

量化数据

5.2居民基本卫生防病行为形成率

年度

计划目标人群种类数

开展宣教目标人群种类数

计划各类目标人群人数

开展宣教目标人群人数

抽查目标人群种类数

抽查各类目标人群数

开展行为干预人群种类数

被调居民行为总项数

被调查居民正确行为总项数

目标人群基本卫生防病行为形成率

资料质量

备注:

 

二、疾控制机构绩效评估指标

 

 

 

 

 

 

 

 

 

 

 

 

 

 

 

 

 

 

 

 

 

类别

项目

指标

指标要求

市级

县级

资料收集途径

1、疾病预防与控制

1.10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

1.10.1死因报告率

(1)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死因报告规范达标率≥10%;

(2)省级医疗机构死因报告覆盖率达100%,市级死因报告规范达标率≥100%,县级死因报告等级率≥100%

A+D

1.10.2慢性病病人健康档案建档覆盖率

(1)≥50%;

(2)100%

D

1.10.3慢性病人规范管理覆盖率

市级≥60%,县级≥60%

D

6.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6.1社会公众健康教育

6.1.1主要卫生宣传活动次数

≥10次

D

6.2目标人群健康教育

6.2.1目标人群重点卫生防病知识知晓率

≥75%

A+D

6.2.2目标人群行为干预指数

≥0.7

A+D

 

疾控机构绩效评估指标使用说明

1.10.1死因报告率

指标

指标要求

适用对象

死因报告率

(1)疾病死因报告规范达标率≥80%;

(2)省级医疗机构死因报告覆盖率达100%,市级死因报告规范达标率100%,县级死因报告登记率100%。

(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死因报告工作落实情况。

(2)指标的依据:

依据《国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死因登记规范》(试行)。

(3)指标的计算方法:

省级评价医疗机构死因报告覆盖率。

医疗机构死因报告覆盖率=开展死因报告的医疗机构数/应开展医疗机构总数

市级评价死因报告规范达标率,“规范”定义参照《国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死因登记规范》(试行)中医疗机构死因报告的有关规定。

死因报告规范达标率=能达到死因登记规范的医疗机构数/辖区医疗机构数×100%

县级评价死因登记报告率。

死因登记报告率=死因登记报告数/辖区同期死亡总数×100%

(4)资料收集方法:

可从网络直报系统获取医疗机构数和相关数据,查阅死亡医学证明书、死因报告卡、调查表、报表、地区人口统计及质控指导记录等资料;审核资料填写的准确性、完整性、真实性、漏报率;审核与网络直报系统数据的一致性,核算相关指标。

(5)资料来源:

卫生统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信息管理、慢性病防制或生命死因统计,医疗机构等相关部门和机构。

(6)基本信息收集:

指标

量化数据

1.10.1死因报告率

年度

辖有医疗机构数

应报告医疗机构数

应报告医疗机构数

报告覆盖率

登记规范医疗机构数

规范达标率

辖区死亡总人数

登记报告人数

死因登记报告率

督导县(区)数

实际督导单位数

资料质量

备注:

1.10.2居民健康档案建档覆盖率

指标

指标要求

适用对象

居民健康档案建档覆盖率

100%

60%(建档率)

(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辖区居民健康档案建立情况。

(2)指标的依据:

依据国家、省级相关规划、方案和规定。

(3)指标的计算方法:

省级和市级考核所辖各县(区)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的覆盖情况。

计算方法为:

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县(区)覆盖率=居民健康档案覆盖率超过60%的县(区)数/辖区总县(区)数×100%

县级考核居民健康档案的人群覆盖率。

计算方法为:

居民健康档案覆盖率=辖区健康档案建档居民数/辖区总人口数×100%

(4)资料收集方法:

查阅国家、省级制定的规划、方案、报表、督导记录、建档资料或网络管理系统信息,计算覆盖率。

(5)资料来源:

卫生统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等相关部门和机构,提供有关健康档案、报表、信息管理系统。

(6)基本情况登记表:

指标

量化数据

1.10.2居民健康档案建档覆盖率

年度

辖区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数

开展建档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数

辖区人

实建档人数

健康档案覆盖率

档案包含参数个数

电子档案覆盖人数

资料质量

督导次数

实际督导机构数

备注:

1.10.3慢性病病人规范管理覆盖率

指标

指标要求

适用对象

慢性病病人规范管理覆盖率

≥60%

(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根据国家、省级疾病预防控制规划、方案和有关规定要求规范管理的项目。

慢性病包括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精神疾病等。

规范管理是指资料完整不缺项,没有逻辑错误;规则治疗、定期访视监测和行为干预;至少1年更新1次;相关信息及时记录归档。

(2)指标的依据:

依据国家、省级慢性病防治规划、方案和有关规定要求。

(3)指标的计算方法:

省级和市级考核所辖各县(区)慢性病人规范管理的覆盖情况。

计算方法为:

慢性病人规范管理县(区)覆盖率=开展慢性病规范管理覆盖率超过60%的县(区)数/辖区总县(区)数×100%

县级评价慢性病病人规范管理率。

计算方法为:

慢性病病人规范管理率=规范管理病人数/同期辖区内应规范管理的慢性病病人总数×100%

(4)资料收集方法:

查阅相关方案、报表、干预等归档资料或网络管理系统信息数据,或从专题调查资料获得。

省、市级机构应掌握各县开展社区综合防治的情况,有对社区的督导和指导记录和反馈意见,核实规范管理率、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综合防治覆盖率。

各级根据慢性病防治规划方案等要求,评估目标实现情况。

(5)资料来源:

卫生统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慢性病综合防制、医疗机构等相关部门和机构的健康档案、报表、信息管理系统。

(6)基本情况登记表:

指标

量化数据

1.10.3慢性病病人规范管理率

年度

辖有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数

开展综合防治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数

机构综合防治覆盖率

建档慢病人数

制定干预计划人数

实行干预人数

干预项目数

规范管理人数

慢性病人规范管理率

档案包含参数个数

资料质量

备注:

6.1.1主要卫生宣传活动次数

指标

指标要求

适用对象

主要卫生宣传活动次数

≥10次

(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卫生宣传纪念日”开展的专题宣传教育活动情况。

(2)指标的依据:

依据卫生宣传纪念日相关的卫生行政部门规范性文件等要求。

(3)指标的计算方法:

计算国际组织和国家确立的卫生宣传纪念日期间开展的专题活动次数。

有活动方案、工作总结等计为开展。

(4)资料收集方法:

查看年度工作计划、方案、宣传资料、活动影像资料等相关记录,核查并统计活动开展情况。

(5)资料来源:

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管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健康教育等相关部门和机构。

(6)基本情况登记表:

指标

量化数据

6.1.1主要卫生宣传活动次数

年度

应开展活动次数

实开展活动次数

制作宣传资料种类数

发放宣传资料种类数

活动宣传资料发放人次数

备注:

6.2.1目标人群重点卫生防病知识知晓率

指标

指标要求

适用对象

目标人群重点卫生防病知识知晓率

≥75%

(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目标人群对重点卫生防病知识的知晓程度,旨在评价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目标人群重点卫生防病知识要符合相关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求。

(2)指标的依据:

依据《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纲要(2005-2010年)》、重点疾病防控规划等规范性文件要求。

(3)指标的计算方法:

目标人群重点卫生防病知识知晓率=被调查者合计答对题数/被调查者应答题总数×100%

国家有专项规划的按规划要求的相关指标评价。

(4)资料收集方法:

查阅有关工作计划、方案、问卷调查报告、活动记录、成绩记录、总结资料及上级或相关部门调查材料,抽查至少3类人群的调查资料进行核实。

(5)资料来源:

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管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健康教育等相关部门和机构。

(6)基本情况登记表:

指标

量化数据

6.2.1目标人群重点卫生防病知识知晓率

年度

计划宣教目标人群种类数

开展宣教的目标人群种类数

计划宣教各类目标人群人员总数

开展宣教的目标人群人员总数

抽查目标人群种类数

抽查各类目标人群人员数

开展宣教的目标人群种类数

被调查者应答题总数

被调查者合计答对题数

目标人群重点卫生防病知识知晓率

资料质量

备注:

6.2.2目标人群行为干预指数

指标

指标要求

适用对象

目标人群行为干预指数

≥0.7

(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所在辖区目标人群健康教育行为干预情况。

(2)指标的依据:

依据《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纲要(2005-2010年)》、重点疾病防控规划等规范性文件要求。

(3)指标的计算方法:

目标人群行为干预指数=抽取目标人群行为干预指数之和/抽取目标人群种类数

按照评估量表计算每类人群的指数分值。

目标人群健康教育行为干预考核评估量表

评价指标

评价内容

权重

评价依据

评分原则

结果与数量

得分

目标人群行为干预指数

1.干预方案的制定

10

①方案的目标和内容与国家相关规划目标人群的行为干预要求相符;

②可操作。

符合要求得满分,有1项不符合不得分。

2.目标人群的范围和数量

5

①按方案要求确定目标人群范围和数量;

②每年实施行为干预的目标人群至少3类以上。

第①、②项各2.5分;符合要求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3.示范县(区)、试点的建立

5

①省市级按项目管理要求建立示范县(区),县建立示范社区(乡镇);

②试点数量与项目管理要求一致。

第①、②项各2.5分;符合要求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4.人员培训

10

①培训有计划、有考核、有记录、有总结;

②培训以基层健康教育人员为主;

③培训内容具有针对性、适用性。

第①项4分,第②、③项各3分;符合要求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第①项有1要素不符要求减1分。

5.传播材料的制备

10

①宣传内容应以重点传染病、重点慢性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的防范常识和日常卫生保健常识等为重点;

②材料种类应包括文字、图片、声像等多种形式;

③材料种类和数量满足干预需要。

同上

6.基线调查

15

①有调查方案和问卷;

②人群抽样设计合理;

③调查质量控制方法正确;

④调查问卷内容完整;

⑤数据统计准确。

符合要求得满分;第①项不符减15分;其它有1项不符减3分。

7.干预实施

20

应用新闻媒体、广告宣传栏、宣传资料、健康咨询和巡回讲座等多种形式实施干预。

符合要求得满分;缺1要素减4分。

8.效果评估

15

①有效果评估调查记录;

②抽样设计、质量控制、统计分析合理。

符合要求得满分;第1项不符减10分;第2项5分,有1要素不符减1分。

9.行为干预数据库的建立

5

①建立预防控制艾滋病、结核病、慢性病等健康行为干预数据库;

②数据库包含相关宣传材料、宣传人员、专家、干预调查效果评估等。

符合要求得满分;第1项不符减3分,第2项不符减2分。

10.资料总结

5

①资料完整,及时整理、归档;

②统计分析方法科学、规范。

同上

干预指数=各项得分总和/100

(4)资料收集方法:

至少抽取3类目标人群,查阅有关工作计划、方案、问卷调查报告、活动记录、成绩记录、总结资料及上级或相关部门调查材料,依据评估量表进行评估。

(5)资料来源:

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管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健康教育等相关部门和机构。

(6)基本情况登记表:

指标

量化数据

6.2.2目标人群行为干预指数

年度

计划干预目标人群种类数

开展干预的目标人群种类数

计划干预各类目标人群人员总数

开展干预目标人群人员总数

抽查干预目标人群种类数

抽查干预各类目标人群人员数

开展干预的目标人群种类数

目标人群行为干预率

抽取目标人群行为干预指数之和

行为干预指数

资料质量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初中教育 > 语文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