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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应税服务注释范围

序号

业务项目

政策执行口径建议

备注

1

消费卡业务

如为依托计算机信息技术提供的金融支付服务与电子商务平台服务应属于营税改征增值税的范围

如为依托计算机信息技术提供的金融支付服务与电子商务平台服务属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中的“信息技术服务_业务流程管理服务”

2

出售电信流量业务

不纳入本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

不属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的规定范围

3

建筑图纸审核业务

不纳入本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

不论主体是否有专业资质,不属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的规定范围。

未采用《应税服务注释》中“认证服务”所采用的技术方式。

4

工程监理业务

不纳入本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

不属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的规定范围

5

高速公路收费业务

不纳入本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

不属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的规定范围

6

招标代理服务

不纳入本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

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中的代理只包含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代理报关服务,船舶代理服务,知识产权代理服务,而且从范围注释总的原则来看是采用了正列举的方式对改征的范围作出界定,对代理业务不做扩大解释。

7

美容美发行业中的造型设计

不纳入本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

属于消费性服务业,不符合《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中关“设计服务”的基本定义

8

婚姻介绍、交友网站业务

不纳入本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

虽然依托计算机信息技术,但不属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中的“信息技术服务_业务流程管理服务”

9

健康咨询、期货咨询、医疗咨询等项目咨询

暂不纳入本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

在判断“咨询”服务是否属于改征增值税范围问题上,应结合服务内容、服务对象特点,按照《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中“研发与技术服务_技术咨询服务”与“鉴证咨询服务_咨询服务”列举的范围进行界定。

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和专业知识咨询等业务活动纳入本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提供和策划财务、税收、法律、内部管理、业务运作和流程管理等信息或者建议纳入本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

10

为客户提供信用评估业务

不纳入本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

鉴证业务应按照《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中“鉴证咨询服务_鉴证服务”列举的范围执行

11

股权投资公司的基金管理

不纳入本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

不属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中的试点服务范围

12

车辆上牌服务

不纳入本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

不纳入本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

13

代销服务

不纳入本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

代销服务为货物购销代理,一般不属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中的试点服务范围

14

招标行为

招标行为中,通过网络平台等信息技术手段或通过各类展览和会议提供的招标服务以及招标过程中提供提供和策划财务、税收、法律、内部管理、业务运作和流程管理等信息或者建议的业务活动,应纳入本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

通过网络平台等信息技术手段提供的招标服务属于“信息技术服务_业务流程管理服务”;通过各类展览和会议提供的招标服务属于“文化创意服务_会议展览服务”;招标过程中提供提供和策划财务、税收、法律、内部管理、业务运作和流程管理等信息或者建议的业务活动属于“鉴证咨询服务_咨询服务”

15

电梯维护

不纳入本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

不属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中的试点服务范围,仍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梯保养、维修收入征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8〕390号)规定执行。

16

网络游戏的运营业务

不纳入本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

不属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中的试点服务范围

17

汽车清障施救牵引服务

不纳入本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

不属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中的试点服务范围

18

运钞车运钞业务

不纳入本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

为陆路运输服务与安保服务的混业经营,由于其服务对象多数为银行等非增值税企业,可以暂不纳入改征范围,但仅限列举的运输货物。

19

交易所为要素市场提供的交易平台服务

纳入本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手工交易平台除外

一般是依托计算机信息技术提供的金融支付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等服务的业务活动,属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中的“信息技术服务_业务流程管理服务”

20

计算机网络系统设备、线路的安装服务

不纳入本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

不属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中的试点服务范围

21

船舶监造业务

不纳入本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

不属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中的试点服务范围

22

花卉等植物养护服务

不纳入本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

不属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中的试点服务范围

23

国际银行卡清算组织(如银联、VISA等)提供的清算服务

不纳入本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

不属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中的试点服务范围

24

专业技能培训

不纳入本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

不属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中的试点服务范围,与应税服务一并提供且属于应税服务组成部分的培训除外

25

公证处提供的公证业务

暂不纳入本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

不属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的规定范围

26

代理记账、代理申报、共享开票业务

不纳入本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

不属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的规定范围

27

第三方支付业务

纳入本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

第三方支付业务属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中的“信息技术服务_业务流程管理服务”

28

市场调查业务

视纳税人提供的业务具体情况进行确认

如利用市场调查结论提供内部管理、业务运作和流程管理等信息或建议,则属于“鉴证咨询服务_咨询服务”,征收增值税;如单纯提供调查结论,不提供上述咨询服务的,则不纳入试点范围。

29

电脑维护业务

视纳税人提供的业务具体情况进行确认

如提供硬件维护服务,应按照现行增值税修理修配劳务缴纳增值税;如提供软件维护服务,则属于“信息技术服务_软件服务”,征收增值税。

30

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费用

视纳税人提供的业务具体情况进行确认

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的收入,如果属于提供广告服务、装卸、仓储收入,纳入试点范围,征收增值税;如果不属于试点服务,例如进场费、上架费等,仍按营业税的适用税目税率征收营业税

31

污水排放业务

纳入本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

包括污水排放和集中处理等项目,属于原增值税应税劳务,按照财税[2001]97号、财税[2008]156号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

32

提供上下班通勤车(班车)服务

纳入本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

属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中的“交通运输业”,且一般纳税人接受该服务属于“适用集体福利的购进应税服务”,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33

依托计算机信息技术提供的人力资源管理

纳入本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

属于“信息技术服务_业务流程管理服务”。

34

建筑设计业务

纳入本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

属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中的“文化创意服务_设计服务”

35

公交公司提供的车身广告服务

纳入本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

其实质是利用车身为客户提供宣传等服务,属于广告的发布行为。

因此,公交公司提供的车身广告服务属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中的“广告服务”范围

36

广告代理业务

纳入本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

原营业税文件规定,“广告代理业应按‘服务业-广告业’征收营业税”(国税函[1999]353号)。

据此,从事广告代理属于“文化创意服务_广告服务”

37

会展企业收取的冠名费

纳入本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

会展企业收取的冠名费是对特定企业广告性质的收费,属于“文化创意服务_广告服务”

38

建筑业检测服务

纳入本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

属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中的“鉴证咨询服务_认证服务”

39

律师事务所业务

纳入本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

律师事务所职能范围内的业务属于“部分现代服务业”中“鉴证咨询服务”的,纳入本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

40

汽车租赁

纳入本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

汽车租赁配司机的,属于“交通运输业”,征收11%的增值税;汽车租赁不配司机的,属于“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征收17%的增值税。

41

有营运资质的出租车公司经营属于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出租小客车业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42

按照交通管理部门确定的固定线路运营的省际长途客运业务,属于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43

花卉租赁服务

纳入本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

属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中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_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

44

城市规划、园林景观的设计(根据客户要求提供前期方案设计和规划服务)

纳入本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

属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中的“文化创意服务_设计服务_环境设计”

45

河道疏浚服务

纳入本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

一般是为船舶运输的开展而提供的辅助性业务活动,属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中的“物流辅助服务_港口码头服务”

46

码头拖轮服务

纳入本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

属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中的“物流辅助服务_港口码头服务”

47

搬场业务(搬家业务)

纳入本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

属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中的“物流辅助服务_装卸搬运服务”

48

销售著作权经营许可、转让品牌使用权

纳入本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

属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中的“文化创意服务_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

49

从事数据信息资料(如:

国际金融数据信息)收集、加工、处理并提供相关信息查询等服务的境外单位,通过网络和其提供的专用设备(包括硬件、软件)为试点地区的单位和个人提供信息数据查询等服务

纳入本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

属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中的“信息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服务”

50

钢材市场提供场地供经营户堆放钢材

纳入本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

为利用货场或者其他场所代客贮放货物的业务活动,属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中的“物流辅助服务_仓储服务”

51

房产信息中心帮房产公司在网络上发布信息,按可销售房屋建筑面积收取网络信息服务费

纳入本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

为依托计算机信息技术提供呼叫中心和电子商务平台等服务,属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中的“信息技术服务_业务流程管理服务”

52

晒图

暂不纳入本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

与设计服务一并提供且属于应税服务组成部分的晒图应属于试点范围。

53

气象灾害风险评估

纳入本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

对特定技术项目的分析评价报告和专业知识咨询,属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中的“研发和技术服务_技术咨询服务”

54

从事的“商检代理”

视纳税人提供的业务具体情况进行确认

与代理报关服务一并提供且属于应税服务组成部分的商检代理应属于试点范围。

55

建筑监理、房产产权登记发证中心

不纳入本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

不属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的规定范围

56

保险代理

不纳入本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

不属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的规定范围

57

汽车代驾

视纳税人提供的业务具体情况进行确认

提供车辆的同时提供代驾服务,属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中的“交通运输”;只单纯提供驾驶服务不属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的规定范围

58

经营移动业务代理、代销移动卡

不纳入本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

不属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的规定范围

59

庆典礼仪服务

视纳税人提供的业务具体情况进行确认

各类展览和会议的庆典礼仪属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中的“文化创意服务_会议展览服务”

60

机动车停车收费

货运客运场站提供车辆停放服务属于本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其他停车收费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

货运客运场站提供车辆停放服务属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中的“物流辅助服务_货运客运场站服务”

61

土地及房地产评估

纳入本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

专业资质的单位对有关资料进行鉴证,发表具有证明力的意见的业务活动,属于“鉴证咨询服务_鉴证服务”

62

分享“运营证”收入

不纳入本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

为运营证使用费,不属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的规定范围

63

劳务中介公司从事人力资源服务

不纳入本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

劳务中介公司提供的人力资源管理为劳务代理,也不属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的规定范围

64

房产中介和房地产经纪业务

暂不纳入本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

房产中介一般为房地产交易经纪代理,不属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的规定范围。

但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房地产土地评估应属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中“鉴证咨询服务_咨询服务”。

65

长江测量淤泥

暂纳入本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

属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中的“研发和技术服务_技术咨询服务”

66

翻译

不纳入本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

不属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的规定范围

67

运送旅客的包机业务

不纳入本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

国税发[2000]139号规定,包机公司向旅客或货主收取的运营收入属于代理服务。

如果包机公司从事货物运输包机服务的,属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中的“物流辅助业_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如果包机公司从事旅客运输包机服务的,不属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的规定范围

68

汽车年检服务

纳入本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

汽车年检服务属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中“鉴证咨询服务_认证服务”。

但代办汽车年检服务不属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的规定范围。

69

大市场、地铁站的柜台、摊位租赁

不纳入本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

场地(摊位)租赁以及与场地(摊位)租赁一并提供且属于场地(摊位)组成部分的柜台出租不属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的规定范围。

但单纯出租柜台业务,属于有形动产租赁。

70

快递业务

不纳入本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

不属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的规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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