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三1(mod/?
).(6)
因此,整数2,3,…,p_2可以两两配对使得式(6)成立.所以
2-3(p-2)=1(modp),
从而
123(p-2)(/?
-\)=p-1=-1(modp).
例3设m>0是偶数,{如,。
2,…,如}与{伤,九…,仇,}都是模m的完全剩余系,证明:
{⑷+仞心+/?
2,…,4“+®”}不是模加的完全剩余系.
解:
因为{1,2,…,间与仙,如…,心都是模加的完全剩余系,所以
二吕.m(m+1)m
22%-=三〒(modm).(7)
/=i/=122
同理
严.m
Di=—(modin).(8)
r=lL
如果{如+bi,“2+b2,…,如+九}是模m的完全剩余系,那么也有艺(©+如三等(modin).
i=i2
联合上式与式(7)和式(8),得到
222
(modni),
这是不可能的,所以{如+bl,U2+九…,cim+加}不能是模m的完
全剩余系.
二、缩系
在模皿的完全剩余系中,与m互素的整数所成的集合有一些特殊的性质,我们下而对它们做些研究.
1、定义1设R是模加的一个剩余类,若有处/?
使得(“,m)=l,
则称R是模力的一个简化剩余类.
显然,若R是模的简化剩余类,则7?
中的每个整数都与用互素.
例如,模4的简化剩余类有两个:
用(4)={…,-7,-3,1,5,9,—},
7?
3(4)={--,-5,-1,3,7,11,---}.
2、定义2对于正整数k,令函数仅Q的值等于模k的所有简化剩余类的个数,称於)为Eulb函数,或Eu心一°函数.
例如,容易验证仅2)=1,讽3)=2,祕4)=2,仅7)=6.
显然,仅呦就是在加的一个完全剩余系中与m互素的整数的个数.
3、定义3对于正整数m,从模m的每个简化剩余类中各取一个数七,构成一个集合{力,兀2,…,兀酬”)},称为模加的一个简化剩余系(或简称为简化系或缩系).
显然,由于选取方式的任意性,模加的简化剩余系有无穷多个.
例如,集合{9,-5,-3,-1}是模8的简化剩余系,集合{1,3,5,7}也是模8的简化剩余系,通常称最小非负简化剩余系.
4、定理1整数集合A是模加的简化剩余系的充要条件是
(i)A中含有讽》个整数;
(ii)A中的任何两个整数对模加不同余;
(iii)A中的每个整数都与加互素.
5、定理2设“是整数,(a,m)=1,B=[x\,X2,■•是模zn的简化剩余系,贝!
I集合A={ax\,ax2,心枷)}也是模m的一个缩系.
证明:
显然,集合A中有讽加个整数.其次,由于(t/,772)=1,所以,对于任意的x,-(1<(p(m)),x,eB,有(与,m)=(七,m)=\.因此,
A中的每一个数都与加互素.最后,我们指出,A中的任何两个不同的整数对模加不同余.事实上,若有使得
axf=axn(modin),
那么,因为(a,m)=所以xr=xr,(modm),于是xf=xr,.由以上结论及定理1可知集合A是模m的一个缩系.
注:
在定理2的条件下,若b是整数,集合
{ax\+b,ax^+/?
,•••,ax^m)+b}
不一定是模加的简化剩余系.例如,取加=4,a=1,b=lf以及模4的简化剩余系{1,3}.
6、定理3设m\y7M2eN,(mi,mi)=L又设
X={.¥1,X2,---,X
分别是模切与加2的缩系,则
A={m\y+mix\xeXfyeY}
是模m\ni2的缩系.
证明:
若以X,与厂分别表示模加]与牝的完全剩余系,使得Xu
X,,Yu厂,贝I」
Af=[ni\y+zmx;xeXffyeY'}
是模“也的完全剩余系.因此只需证明A'中所有与加"2互素的整数的集合R是集合A.显然,
若m\y+m/wR,贝'JO^iy+mix,=1,所以(in\y+mix,m\)=1,
于是("a,")=1,(x,m\)=1,xeX.
同理可得到ywY,因此/niy+m2xeA.这说明R^A.
另一方而,若n?
i)?
+则xwX,yeY,即
(x,血1)=1,(y\mi)=1.
由此及伽,加2)=1得到
(mox+m\y,m\)=加1)=1
以及
("?
2兀+必1”"?
2)=(必1幵"?
2)=1・
因为““与也2互素,所以(血2兀+加1加2)=1,于是+miyeR・因
此A^R.综合以上,得到A=R.
7、定理4设in,/?
eN»伽,斤)=1,则(p(mn)=(p(m)(f)(n).
证明:
这是定理3的直接推论.
8、定理5设斤是正整数,门丿2,…,以是它的全部素因数,则
(p(n)=〃(1-—)(1_—…(1_—!
—)=〃口(1_—).
PlPlPkP\nP
证明:
设斤的标准分解式是由定理4得到
r=l
(p(n)=Y[
(1)
i=l
对任意的素数P,讽严)等于数列1,2,…,〃呻与严(也就是与卩)互
素的整数的个数,因此
殉产)=pa—[以]十-pg=Pa(1-1),
pp
将上式与式
(1)联合,证明了定理.
由定理5可知,仅町=1的充要条件是1或2.
例1设整数h>2,证明:
匸・_1
乙l^^n(p(n)9
la•刃)=i
即在数列1,2,…』中,与”互素的整数之和是卜讽心
解:
设在1,2,-,77中与n互素的冷)个数是
a\.02,…,a他幷”(ch.7?
)=h\(n-cii,n)=L\因此,集合{di,U2,…,伽”}与集合也-di,n-U2,…,n-a(p(n)}是相同
的,J•是⑷+a?
+…+a
因此
2(如+©+・・・+aM)=n快",
d]+如+…+伽)=切呦.
例2设〃是正整数,则
2>(〃)=n,
d\n
此处E是对n的所有正约数求和.
d\n
解:
将正整数1,2,…丿按它们与整数”的最大的公约数分类,则
nn
n=Z1=ZS1=ZZ1=工0(了)=工©(〃)・
/=1diJi(tn)=t/d\n.ind\n"d\n
I—J—1
\
例3设*N,证明:
(i)若"是奇数,则讽4”)=2仅n);
(ii)刃2)弓”的充要条件是n=2*,辰N;
(iii)刃2)=卜的充要条件是n=刘,k,/eN;
(iv)若6In,则刃2)<»
(v)若八-1与斤+1都是素数,n>4,贝^\(p(n)<1/?
.
解:
(i)我们有
仅4n)=仅2S)=(p(22)
(ii)若n=2*,贝lj
讽2°"(1冷)=2讥如
若(p(n)=-?
?
设斤=2®i,2//?
i,则由
2
仅町=讽2切J=讽2。
讽小)=2*」刃21)
=丄2^皿丄皿
27J]2〃1
推出(p(n\)-7?
i,所以?
?
1=1,即n=2”;
(iii)若Ti=2*3',则
刃2)=仅2")讽3,)=2A(1-■|)3/(1-1)=1.
若(p(n)=-n,设n=2k3'n[,6Mi,则由
3
;"=(p(n)=卩(2*3,;»])=(p(2k妙(3‘加(”i)=;n——~
33?
i|
推出(p(n\)=m,所以hi=1,即71=2*3、
(iv)设n=2k3'm,6it?
i,贝lj
讽n)=讽2。
讽3')刃“)=”珈的)吕2智®=卜;
JJJ
(V)因为”>4,所以料-1与n+1都是奇素数,所以n是偶数.因为n-l>3,所以n-1与n+1都不等于3,当然不被3整除,所以3|弘因此6b.再由上面己经证明的结论(iv),即可得到结论(v).
例4证明:
若m,neN,则(p(inn)=(m,n)(p(\m,n]);
解:
显然mn与⑷,川有相同的素因数,设它们是Pi(1g)(mn)=—)(1—)
(1),
P\PlPk
川)=[m,”](1-—)(1-—)(1-—)o
PiPlPk
由此两式及mn=(m,n)\m,n]即可得证.
三、Euler定理与Fermat小定理
1、定理l(Euler)设加是正整数,(«,^)=1,则
c妙")三1(modtn).
证明:
由第三节定理2,设{心,也,…,X%)}是模m的一个简化剩
余系,则{。
七,0X2,-,ox刃“)}也是模m的简化剩余系,因此
ax\ax2-=X1X2,…x似加)(modm),
=X]X2,…X做加)(modm).
(1)
由于(X[X2--/n)=1,所以由式
(1)得出
=1(modin).
2、定理2(Fermat)设卩是素数,则对于任意的整数“,有
ap三a(modp).
证明:
若(a,p)=1,则由定理1得到
ap~[=\(modp)=>ap=a(modp).
若(d,p)>1,则p\a,所以
ap=0=a(modp).
例1设”是正整数,则5口"+2"+3“+4”的充要条件是4|几
解因为仅5)=4,所以,由定理2
k4=1(mod5),1<^<4.
因此,若n=4^+r,0ln+2"+3"+4"三F+2r+3r+4r=lr+2r+(-2)r+(-1/(mod5),
(2)用r=0,1,2,3,4分别代入式⑵即可得出所需结论.
例2设{兀1,尤2,…,兀刃“)}是模加的简化剩余系,贝I」
(xiX2---x^m))2=1(modm).
解记P=xix2--x(p(m),则(P,m)=1.又记
y,=—,1<快n),
Xi
则{yiy,…,〉如)}也是模加的简化剩余系,因此
0加)^{m}p
nAi=口―(modm),
/-I/-Ixi
再由Eule定理,推出
P~=P0‘”)=1(modm).
例3设(a,m)=1,Jo是使
ad=1(modin)
成立的最小正整数,则
(i)災加);
(ii)对于任意的i,OGJSdo-l,iHj,有
a'^aj(modm).(3)
解:
(i)由Euler定理,Jo<(p(m},因此,由带余数除法,有
(p(m)=qdo+r,qwZ,q>0,0因此,由上式及山的定义,利用定理1,我们得到
即整数7•满足
ar=1(modin),0由〃o的定义可知必是r=o,即
(ii)若式(3)不成立,贝!
J存在i,j,0
••
a1=a}(modth).
不妨设i>j.因为(",加)=1,所以
a1~j=0(modm),0这与〃。
的定义矛盾,所以式(3)必成立.
例4设d,b,c,加是正整数,"?
>1,(b9m)=L并且
ba=\(mod加),bc=\(modm),(4)
记〃=(a,c),则bd=1(modm).
解:
利用辗转相除法可以求出整数x,),,使得必+巧==〃,显然
xy<0.
若x>0,y<0,由式(4)知
1三bax=ZbF=b\bc)-y=bd(modm).
若xvO,y>0,由式(4)知
1=bcy=bdb~ax=bd(ba)~x=bJ(modtn).
例5设p是素数,p\bn-\,neN,则下而的两个结论中至少有
一个成立:
(i)p\bd对于n的某个因数d(ii)p=1(modn).
若2M,p>2,贝!
](ii)中的modn可以改为mod2n.
解:
记〃=(n,p-l),由bn=1,bp~l=1(mod/?
),及例题4,有
bJ=1(modp).
若J<77,则结论(i)得证.
若〃=n,则n\p-1,即p=1(mod/?
),这就是结论(ii).
若2M,p>2,则p=\(mod2).由此及结论(ii),并利用同余的基本性质,得到p=1(mod2n).
注:
例5提供了一个求素因数的方法,就是说,整数夕-1的素因数卩,是决-1(当〃b时)的素因数,或者是形如如+1的数(当2M,p>2时,是形如2kn+1的数).
例6将211-1=2047分解因数.
解:
由例5,若pI211-1,则p=1(mod22),即p只能在数列
23,45,67,…,22k+1,---
中.逐个用其中的素数去除2047,得到
23|2047,2047=23-89.
例7将235-1=34359738367分解因数.
解:
由例5,若p|235-l,则p是2—1=31或2?
-1=127的素
因数,或者p三1(mod70).由于31和127是素数,并且
235-1=31-127-8727391,
所以,2站_1的另外的素因数p只可能在数列
71,211,281,…(5)
中.经检验,得到8727391=71122921.
显然,122921的素因数也在31,127或者数列(5)中.简单的计算说明,122921不能被31和127整除,也不能被数列(5)中的不超过712292K351的数整除,所以122921是素数,于是
235-1=31-127-71-122921.
例8设n是正整数,记Fn=22"+1,则2仏三2(mod几).
证:
容易验证,当斤<4时几是素数,所以,由Fermat定理可知结论显然成立.
当”25时,有料+1V2",2”+】丨2「记2?
”=£2“+i,贝ij
2〃"-2=22+1_2=2(22-1)=2(2a--1)
°〃十1Iyr+1qh
=2((2-)A-1)=22!
(2--1)=Q2(2-+1),
其中2i与Qi是整数.上式即是2仏三2(modF”).
注1:
我们己经知道,E是合数,因此,例8说明,一般地,Ferm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