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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化工程招标文件

净化工程招标文件

南京――――工程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2015--01

 

招标人:

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时间:

2015年12月2日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1.南京明基医院细胞制备实验室改造项目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是由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自筹资金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决定邀请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就细胞制备实验室改造项目工程的施工和保修提交密封投标。

2.南京明基医院细胞制备实验室改造项目工程内容,范围,工程量,工期.

本工程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

彩钢板隔断及门窗装修工程,暖通及洁净空调系统(空调设备、自控系统、风系统、水系统、保温等全部工作内容),舒适性空调系统,施工区域电气照明系统、二氧化碳供气系统、监控、门禁系统、对讲系统、地面工程等。

2.1改造装饰工程包括彩钢板隔断、吊顶、门、窗及相应的辅助材料(铝型材、吊筋)等;

2.2暖通及空气净化系统包括空调系统设备、送风、回风、排风系统(包括风管、附件及保温)及空调水系统、风机盘管等。

2.3二氧化碳供气系统管线、阀门、过滤装置等全部内容。

2.4电气照明系统包括本工程的照明系统(包括应急照明、疏散标志灯等)、本工程的插座和维修电源;

2.5缓冲室采用电子互锁;

2.6彩钢板隔断底槽需打全胶密封,避免相邻房间渗水。

洁净区域地面按同质透心耐磨PVC卷材(厚度为3.0mm)。

2.7工期要求:

60天

2.8质量等级:

按照国家标准合格。

2.9工程量:

以招标图纸及招标文件技术条件要求和招标答疑文件为准。

3.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在下述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江苏省南京市明基医院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箱:

联系人: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所有投标书应于2015年12月10日10时前递交到招标人。

4.暂定2015年12月10日北京时间10时开始评标。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4

资金来源:

自筹

5

质量要求:

符合《卫生部第三类医疗技术管理办法》卫医政发「200918号」、《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ISO14644-1等国家规范的相关要求、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TJ-34-97);工业企业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J19-87);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591-2010);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GB50243-2002);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GB50316(2008年版);《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2011;工程建设与施工应符合现行有关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

6

工期要求:

日历天数60天

7

招标范围:

南京明基医院细胞制备实验室改造项目工程

8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9

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到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河西大街71号南京明基医院急诊楼3层现场进行踏勘。

10

计价方式:

中标人包工包料,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11

投标有效期:

日历天数30天(从投标截止日起算)

12

投标保证金:

金额:

2000元

形式:

现金

提交时间:

2015年12月5日前

13

履约保证金:

XX万元。

(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或现金支票、转帐支票、汇票、现金均可)。

14

答疑会:

递交书面质疑的截止时间:

2015年12月6日北京时间18点。

书面答疑时间:

2015年12月8日北京时间18点前。

15

投标文件份数:

商务标壹份,技术标壹份。

16

送交投标文件至:

地址:

17

投标截止日期:

2015年12月10日北京时间10时

18

评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15年12月10日10时开始

地点:

19

开标、评标时,投标单位拟派的项目经理或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到场,在询标过程中回答招标人提出的问题。

一、总则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施工条件:

已具备施工条件(水、电、路通,施工作业面已具备),工期:

日历天数60天(开工时间在施工合同中约定)

2.资金来源:

自筹

3.合格投标人

合格投标人是指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每个投标人1份投标书

若一个投标人或作为联合体的一名成员对本工程提交或参与了多份投标书,则将被宣布为不合格。

5.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编写和提交投标书有关的费用,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人均无义务或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组成: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技术规格书

第四章投标书格式书

7.投标人应认真阅读该招标文件中的所有规定、格式、条款及其它信息。

如果未按投标文件的要求提供信息或递交的投标书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风险由投标人承担,并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8.不论是否递交投标书,任何投标人都应将招标文件视为保密文件。

9.招标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进一步了解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按第一章“投标邀请书”提供的地址以书信或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对在2015年12月8日北京时间18点前收到的对招标文件进一步了解和澄清的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招标人的书面答疑(包括问题的解释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将通过书信或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10.招标文件的修改

10.1投标截止日以前的任何时间,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10.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并且将以书面或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在收到修改的书面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人回函确认。

10.3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书时有充足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自行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日期。

三、投标文件编制

11.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书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

所有投标书内容用规格为A4纸型打印。

12.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2.1第一卷商务标部分

投标书。

法人代表授权书。

唱标书。

投标报价组成明细,按照“投标报价清单表”进行报价。

本项目机构组织框图。

过去三年内承担的与本项目性质类似的工程。

拟派项目管理人员汇总表。

拟派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简介表。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的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培训上岗证书等复印件。

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证书复印件。

12.2第二卷技术标部分

在投标中必须注明设备和材料的材质,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生产厂家等内容,选择国内或名牌产品。

对主要材料,招标人将作出具体要求(见附表)

施工方案(含施工组织、设备机具、质量控制、安全措施、工期控制等)

12.3投标人的技术标、商务标分开制作,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标一份,技术标一份

13.投标有效期

投标书应在投标截止日后30天内保持有效。

14.招标答疑

14.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进一步了解和澄清的要求,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招标人的招标答疑将通过书信或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

14.2投标人在收到招标答疑后,应立即向招标人回函确认。

15.投标书的式样和签署

15.1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正本投标书。

15.2投标书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有投标人、法人或其授权人签字。

这类授权应附在投标书中的授权书中指明,否则为废标。

15.3投标书不应有行间插字、涂改和覆盖,除非是对投标人写错的地方做必要的修改。

此时,签署投标书的人应在修改处小签并盖公章,否则投标书为废标。

16投标担保

16.1投标人在2015年12月5日北京时间18点前,应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2000元。

16.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书予以拒绝。

16.3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了合同协议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

16.3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以任何方式进行串标,导致招标无法顺利进行;

中标人未能按29.1款的规定签订协议书。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7.投标书的密封和标记

17.1投标文件(第一卷、第二卷)应装入一个密封信封。

17.2信封袋口应贴封条,并注明:

投标人:

项目名称:

在2015年12月10日10时前不得开封,封条应加盖骑缝章。

17.3按下列地址递交至:

地址:

邮编:

XXXX

17.4如果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和标注,招标人将对标书丢失和提早开启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

18.投标截止日期

18.1投标书交至

18.2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10日北京时间10点

18.3招标人可以按本须知第10.3款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

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19.迟交的投标书

按照第18款规定,招标人对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书,都将予以拒绝,并原封不动地退还投标人。

20.投标书的修改和撤回

20.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书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书,但招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投标人递交的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

20.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第17款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

撤回通知书应加盖投标人的公章,递交的时间不得迟于投标截止期。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单独提交。

20.3除第20.1款规定情况外,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书做任何修改。

五、开标、评标

21.开标

21.1招标人将按本工程项目“投标邀请书”或按10.3款通知延长的时间和地址,对所有收到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和评标。

21.2开标由招标人负责实施。

21.3对已按第20.1款规定要求撤回的投标文件,不予开标和评标。

21.4开标时,招标人将当场对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情况等进行核查,以确定其完备性。

21.5只对符合第17条和18条要求的投标文件评标,并由招标人宣读投标人名称及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细节。

22.保密

22.1开标以后,直到签订合同协议书为止,凡有关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和评比工作,都应在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有关信息和资料,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上述工作无关的人员泄露。

22.2投标人在上述工作过程中对招标人施加任何影响的行为,都将会导致取消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定。

严重违规的投标人将被取消以后招标人组织的任何工程招标。

23.符合性审查

23.1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前,应对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查。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主要条件是: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的签字齐全;

投标文件上标明的投标人与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未改变;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法定代理人的委托授权书;

如果发现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中的条款的规定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规定招标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有实质性限制,而且调整这种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影响时;或者投标人条件比通过资格预审时已下降到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料条件时,则对出现上述情况的投标文件不予评审。

23.2开标后对于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不允许投标人更正或撤回其不符合规定的部分,而再使之符合规定。

24.投标文件的澄清

24.1在评标阶段,招标人认为需要时,可书面通知投标人要求澄清其投标文件中的问题,或者要求补充某些资料,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

24.2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进行,投标人不得借澄清问题的机会,与招标人及评标人员私下接触或对原投标价和内容提出修改。

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

25.评标

25.1招标人将只对实质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5.2本工程招标采用百分制评分法进行评定,各投标人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点后第二位四舍五入,按照得分由高至低确定合同谈判顺序。

25.3商务标部分(60分)

25.3.1工程投标报价。

按“工程报价表”的要求,根据第三章技术规格的工程要求和施工图统计工程量,正规预算报价,投标报价必须按招标书中“工程报价表”规定的项目分别编制每个项目内容明细的正规预算,并计算出工程的总报价;(30分)

工程款的支付方式合理(10分)

工期能满足招标人的要求,总工期为日历天数60天(10分)

本工程其它优惠承诺(3分)

企业信誉(3分)

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

近三年在本行业获得过市级先进单位得1分;

投标人有市级“守信用、重合同”证书得1分;

施工业绩及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业绩及资格(4分);

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承揽过3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项目,每1个得1分,最多得2分。

项目经理具有类似工程业绩每达到一项得0.5分,最多得1分;

项目技术负责人是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者得1分。

25.4技术标部分(施工方案)(40分)

所配备的设备机具能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得3分

项目机构及专业人员配置完整,分工明确,岗位职责及制度健全得3分;

质量控制体系完善,措施合理,有明确的控制点得4分;

施工方案(含施工工期、施工顺序、工期分段控制点以及合理的交叉作业施工组织)合理,具有可操作性得20分;

安全和文明管理措施合理,每1项得1分,共2分。

施工图二次设计能力(能够提供相关的类似GMP项目装饰排板业绩证明文件(图纸))(8分)

25.9定标方式

本招标采用无标底招标的综合评价法,排出各投标人的合同谈判顺序,得分前1~3名为预中标人,再经过一轮询标,确定最终中标人,由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六、合同的授予

26.合同授予的条件

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综合比较最优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

27.接受和拒绝投标的权利

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接受和拒绝任何投标,宣布投标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并对由此而引起的对投标人的影响不承担责任,也不解释原因。

28.中标通知书

28.1评标结束并经批准后,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有效期截止前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确认其投标已被接受。

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

28.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29.合同协议书的签暑

29.1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应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协议书。

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应向招标人交纳XX万元履约保证金,在履约期间发现中标人弄虚作假或施工期间违约,招标人有权收缴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

29.2签订合同协议书时,签约双方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授权书。

29.3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加盖公章后生效。

29.4如果中标人未能遵守本须知第29.1和30.1款的规定,招标人则可宣布其中标无效。

在此情况下,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预期的中标人,或者重新组织招标。

30不正当竞争与纪律监督

30.1严禁投标人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行贿,使其泄露一切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信息。

招标、评标期间,不得邀请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到投标人单位参观考察或出席投标人主办的或赞助的任何活动。

30.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严禁互相串通、结盟,损害招标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投标人参予正当投标。

30.3如发现投标人有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且不允许参加招标人以后组织的任何工程的招标。

第三章技术规格书

一、工期

1.工程开、竣工时间

开工时间:

计划2015年12月20日开工,实际开工日期中标后签定施工合同确定,以开工报告为准。

竣工时间:

以开工报告时间为准,总日历天数60天竣工。

2.工期应完成的合同内容

2.1中标单位全部承包工程内容的工期。

2.2招标人在工程施工时增加的工程范围和内容的工期。

2.3中标单位前期准备阶段的工期。

2.4工程竣工验收应完成的工程内容:

各项验收工作

3.工程实际竣工时间以招标人发给的“工程竣工日确认书”为准。

二、工程要求

1.中标单位应树立工程质量第一的思想,必须保证工程质量一次验收达到合格。

2.工程验收标准及规范

2.1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2013);

2.2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92);

2.3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

2.4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591-2010);

2.5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43-2002);

2.6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

2.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2.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2.9《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GB50316(2008年版)

2.10《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2011

2.11工程建设与施工应符合现行有关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

3.要求

本工程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

彩钢板装饰,暖通及空气净化系统,实验室区域电气照明系统和二氧化碳供气系统、监控、门禁系统、对讲系统、工程区域地面等。

3.1洁净区装饰工程包括彩钢板隔断、吊顶、门、窗(包括全部相应的辅助材料)等;

3.2空气净化系统包括洁净区的空调设备送风、回风、排风系统(包括风管、附件及风管的保温),空调水系统。

3.34电气照明系统包括洁净区的照明系统、插座和维修电源,

3.5缓冲室采用电子互锁;

3.6彩钢板隔断底槽需打全胶密封,避免相邻房间渗水。

3.7彩钢板采用岩棉夹心双玻镁岩棉夹心彩钢板50mm/0.5mm,双面腹膜,宝钢面板。

3.8所有洁净区门料为50系列冷轧钢板喷塑门、带观察窗(除穿无菌内衣的门外)、升降扫地条、肘部开门把手(消防通道的门为横杆推启式),洁净区域和缓冲区域的门按照GMP要求连锁。

3.9所有的铝型材均要求表面白色喷塑,且喷塑层色泽一致,光滑均匀,不得有起皮脱落现象。

3.10门铰链采用的不锈钢铰链应保证门板的牢固,无变形;门锁采用肘开50系列门锁,禁止采用球型门锁。

塑料底板不得有脆裂老化现象,插接口应结合密实、可靠。

观察窗玻璃要求采用双层钢化玻璃,要求必须透明、光洁平整、无杂质。

洁净区域地面按照同质透心耐磨PVC卷材(厚度为3.0mm)。

3.11、工程量以图纸的图示工程量及招标技术要求条件为准。

三、工程竣工日和竣工验收程序

1.工程竣工日

中标单位承包的全部工程内容和配合工程全部完工,且分项验收合格,工程竣工资料经招标人验收合格,交清工程竣工资料,达到工程验收的有关条件(包括配合工程),由招标人组织、施工单位、消防部门参加竣工验收会,验收会宣布合格之日为中标单位的工程正式竣工日,并按此日签发“工程竣工日确认书”确认工程竣工。

2.竣工验收程序

2.1中标单位按本《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所确定的全部内容均施工完毕。

2.2中标单位承包的全部工程和配合的工作内容认真分项自检合格,自检资料和有关竣工资料齐备,中标单位确认并送招标人审查合格,然后书面通知(其分项自检表、竣工资料和档案审查合格意见表必须随书面通知递交)招标人进行工程验收,招标人经审查后在一周内书面答复中标单位是否进行双方联合初验。

2.3招标人初验,提出整改意见经中标单位整改后再组织正式验收。

3.工程竣工验收

经招标人和中标单位双方联合初验合格后,由招标人组织由招标人、消防部门、中标单位等有关单位参加的竣工验收。

四、工程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主要材料的提供

本工程采用投标人包工包料的方式。

本工程所用的全部材料由中标单位采购和保管。

所有材料必须要有出厂合格证及质检报告,并达到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选用的主要材料和设备必须是国内或国际名牌产品,主要材料、设备到场后必须经甲方验收确认后才能用于工程中,中标人单方使用未经招标人验收确认的材料、设备,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二)工程款的支付

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可接受的工程款支付方式,包括支付时间、支付额度等,具体的工程款支付方式由招标人和中标单位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五、工程合同结算价的计算方式

1.工程量的计算

1.1施工图设计文件所明确的工程量。

1.2招标人要求变更设计而增、减的工程量。

1.3中标人提出合理的深化设计并经招标人确认而增、减的工程量。

2.计价方式

按“净化工程预算报价表”的单价,根据施工图和确认变更的工程量,按实计价。

六、设计变更的有效资料

1.合同有效签证的条件

由双方即时签字的、合法的、已归档的原始资料。

2.有效签证条件按以下条款执行。

2.1不发生费用的技术资料签证:

由二人签字认可;即由招标人现场代表和中标单位代表共同签字。

2.2所有发生费用的技术资料签证,必须由三人签字认可。

即由招标人现场代表和造价管理人员和投标人代表共同签字。

2.3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每完成一个分部或分项工程,由中标单位现场代表提出验收申请,由招标人项目负责人组织招标人现场代表,中标单位现场代表共同完成,经招标人项目工程师审核的有效。

2.4签证的即时合法条件

安装过程中工程量变更和验收的认证,双方指定的人员在十日内签字。

在此时间内招标人未签字,中标单位进行此项目工作,则招标人概不对此办理结算;若招标人不签字确认或签字不完全,中标单位有权不进行此项工作,双方应严格执行本项制度,并将此项内容作为施工单位信誉的重要考核内容。

2.5招标人档案室建立专项资料管理,签证和收方资料办理一式四份,一份归档案室、其余三份分别送招标人造价人员、部门经理、现场代表。

3.竣工图和竣工资料:

中标单位在工程竣工后30天内移交审核完毕的竣工图和竣工资料肆套给招标人、招标人在10天内审核完毕(不包括工程结算资料),并提出修改意见。

七、工程其它费用的确定

工程施工的水、电等能源费用及能源计量器具的购置、检定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

八、工程材料供应及检验

1.本工程所用的全部材料由中标单位采购和保管。

所有材料必须要有出厂合格证及质检报告,并达到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选用的主要材料和设备必须是国内或国际名牌产品。

2.招标人对中标单位的材料进行抽检,抽检时若发现有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产品,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单位全额赔偿给招标人。

九、保修期

1.保修内容、范围及保修期限

中标单位施工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均属保修范围,保修期为两年。

2.保修金额和支付方法

招标人留工程结算总价的5%作为质保金,工程从竣工之日起,保修两年后,若工程无大的质量问题,付清保修金。

3.工程质量按本《招标文件》“工程质量”所确定的条款评定,若初验不合格者,要求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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