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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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
1.财产所有权的权能包括()。
A.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 B.占有、利用、收益、处分权
C.占有、使用、收益、转让权 D.控制、使用、收益、处分权
2.下列事实中,哪一种事实能发生不当得利之债()。
A.债务人清偿未到期的债务B.接受赠与的财产
C.养子女给其生父母的赡养费 D.顾客多付售货员货款
3.依据我国现行婚姻法的规定,下列属于可撤销的婚姻是()。
A.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B.未到法定婚龄的
C.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D.因胁迫而结婚的
4.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
A.不能作为继承人,除非被继承人没有其他任何继承人 B.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C.可以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D.不能作为继承人,但可分得适量财产
5.在我国,10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
A.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D.民事代理人
1.A【解析】所有权的权能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
B、C、D选项都不完全。
2.D【解析】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而获得利益而使他人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
法律规定,取得不当得利的一方当事人应将其所取得的利益返还受损失一方,受损失一方要求返还不当得利的权利称为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
选项A债务人的债务使得债权人产生要求履行债务的债权。
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基于合同产生,是合同之债。
排除选项A。
接受遗赠行为是有合法根据而表示接受利益的行为,并不因获得利益而使他人利益受到损害。
选项B不符合不当得利之债的构成要件。
根据《婚姻法》规定,养子女虽然自收养关系确立即对生父母不再有赡养义务,但其出于道义而给其生父母赡养费的行为可理解为赠与,而不能确定为不当得利,故排除C项。
选项D符合不当得利之债的构成要件,是正确的。
3.D【解析】选项A、B、C是无效婚姻的三种情形。
无效婚姻至始无效。
选项D是可撤销的婚姻,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受胁迫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或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
4.B【解析】《继承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
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选项B正确。
5.B【解析】《民法通则》第12条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B选项正确。
1.继承法规定,继承自被继承人()开始
A.出生时
B.死亡时
C.立遗嘱时
D.遗产分割时
2.甲乙两人分别出资4万元合伙经营一饭店,后因经营管理不善,用合伙财产清偿全部债务后,还欠丙4万元。
现甲已经无力偿还该债务,丙对乙提出请求,乙只同意偿还2万元,为此引发纠纷。
甲乙对所欠丙的债务负何种责任?
A.无限按份责任
B.有限按份责任
C.无限连带责任
D.有限连带责任
3.债权人向债务人表示同意延期履行拖欠的债务,这将在法律上引起()。
A.诉讼时效的中止
B.诉讼时效的中断
C.诉讼时效的延长
D.诉讼时效的开始
1.B【解析】《继承法》第2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选项B正确。
2.C【解析】《民法通则》第35条规定:
“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个人合伙的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内则按照合伙人的出资比例或事先约定分担债务。
可知,甲乙对合伙债务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丙可以要求甲、乙中任何一人承担全部合伙债务。
3.B【解析】《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可见债权人向债务人表示同意延期履行债务将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1.张某因下落不明被宣告死亡,其一间私房被其配偶李某继承。
李某与王某再婚,并将该房出租。
后张某回来,要求李某返还房屋,引发纠纷。
经查,李某共收租金2万元。
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张某与李某的婚姻关系继续有效
B.李某应返还房屋,但无需返还租金
C.李某和王某离婚后,与张某的婚姻关系继续有效
D.李某应返还房屋和租金给张某
2.王某生前有多份遗嘱,按时间先后顺序为自书、公证、代书、录音遗嘱,则王某死后,应按何种遗嘱执行?
A.自书遗嘱 B.代书遗嘱 C.公证遗嘱 D.录音遗嘱
3.甲公司离职业务员乙在离职后,又持盖有甲公司公章的合同书与其经常联系的不知情的客户丙公司订立一份合同,并按照通常做法提走了货款。
丙公司要求甲公司履行合同引发争议。
乙所签订合同效力如何?
A.效力未定 B.有效 C.无效 D.可撤销
1.B【解析】《民法通则解释》第37条规定:
“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
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
”本题中张某已经被宣告死亡,其与李某的婚姻关系自宣告之日起消灭,排除A、C项;《民法通则解释》第40条规定:
“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请求返还财产,其原物已被第三人合法取得的,第三人可不予返还。
但依继承法取得原物的公民或者组织,应当返还原物或者给予适当补偿。
”可知李某作为张某的法定继承人,在张某要求返还财产时应返还原物或给予适当补偿,法律并未规定对财产产生的孳息如何分配,故李某仅需返还房屋。
故B项为正确答案。
2.C【解析】《继承法》第20条规定: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可见公证遗嘱效力最高,效力依次为录音遗嘱、代书、自书。
王某死后,应按公证遗嘱执行。
3.B【解析】《合同法》第49条规定: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题中丙公司与甲公司经常联系且并不知道乙离职的事实,符合“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情况。
故选项B为正确答案。
1.甲的儿子乙先于甲死亡,下列人中,对甲的遗产享有代位继承权的是()。
A.乙的儿子 B.乙的配偶
C.乙的兄弟 D.乙的外甥女
2.某有限责任公司总部在广州,在北京、上海、南京设有三个办事处,则此公司的住所
所为()。
A.北京 B.广州 C.上海 D.南京
3.小学生王某,8岁,代表学校参与中外少儿书画大赛获一等奖,奖金5000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无权获得奖金
B.学校获得全部奖金
C.王某须经其监护人同意才可获得此奖金
D.王某无须经其监护人同意即可获得此奖金
1.A【解析】代位继承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其应继承的份额由其直系血亲继承的制度。
选项A为正确答案。
2.B【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简称“意见”)第4条规定: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题中公司的总部在广州,是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北京、上海、南京设立的办事处不具有法人资格,可知B项为正确答案。
3.D【解析】《民法通则司法解释》第6条规定: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他人不得以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
”可见D项为正确答案
1.甲企业向乙企业订货500吨,并向乙企业预付定金20万元,后因乙企业只向甲企业履行了300吨货的交付义务,双方就定金返还发生纠纷。
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不适用定金罚则,甲企业预付的定金按预付款处理,冲抵货款
B.适用定金罚则,甲企业预付的定金20万元冲抵40万元的货款
C.部分适用定金罚则,甲企业预付的定金20万元冲抵30万元的货款
D.部分适用定金罚则,甲企业预付的定金20万元冲抵28万元的货款
2.某年夏天天气炎热,张某与王某约同宿舍的李某一起理光头,李某不愿去。
晚上,张某与王某乘李某熟睡之际,将李某的头发理光。
此案中,张某与王某侵犯李某何种权利?
A.健康权 B.名誉权
C.身体权 D.肖像权
3.某甲因患精神病,其妻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应指定()为甲的代理人
A.甲的母亲,80岁 B.甲的妻子,50岁
C.甲的妹妹,45岁 D.甲的叔叔,60岁
1.B【解析】《合同法》第115条规定: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本题中甲向乙预付20万元定金,而乙未能履行合同,则乙应向甲返还双倍定金40万元。
甲企业可以乙交付的40万元折抵货款,故B项为正确答案。
2.C【解析】头发是自然人身体的组成部分,本题中,张某、王某侵犯的正是李某民法意义上的身体权,C为正确答案。
3.C【解析】《民事诉讼法》第57条规定:
“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
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
”据此题中甲某的监护人应为其法定代理人,《民法通则》第17条规定: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三)成年子女;(四)其他近亲属;(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B项中甲的妻子身为原告,不能作为甲的代理人,应由第二顺序监护人即甲的父母担任代理人,但甲的母亲年事已高,恐不能胜任代理人职责,则可以其其他近亲属为代理人,选项C为正确答案。
1.李某拾得邻居张某遗失在门口的钱包一个,张某请求归还,李某予以拒绝,李某的行为构成()。
A.不当得利 B.无因管理
C.自助行为 D.侵权行为
2.下列单位中,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是()。
A.某大学研究生院 B.某县财政局
C.某公司 D.某合伙企业
3.精神病患者甲在其妻陪伴下外出散步,顽童乙上前挑逗,甲受刺激追赶,甲妻见状,全力阻拦无效。
甲将乙头打破,乙为此花去医药费2000元,该医药费应如何负担?
A.由甲负担 B.由甲妻负担
C.由乙的父母负担 D.由甲妻与乙的父母共同负担
1.D【解析】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而获利益而使他人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
不当得利在性质上来看是事实而不是行为。
题中李某在张某门口拣到钱包,可推断出钱包为张某所有而不是无主物,而李某经张某请求后仍拒绝归还,其行为侵害了张某的财产所有权,是李某以自己的行为对张某财产的非法占有,故排除A项。
李某的行为也不属于为他人利益而进行管理的无因管理行为,因其主观上没有为他人谋利的目的,排除B项;自助行为是在自身受到不法侵害后向国家请求救助的行为,明显不符合题意。
《民法通则司法解释》第96条规定:
“拾得物灭失、毁损,拾得人没有故意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拾得人将拾得物据为己有,拒不返还而引起诉讼的,按照侵权之诉处理。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D项。
2.C【解析】《民法通则》第36条规定: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民法通则》第37条规定:
“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成立;
(二)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A选项属于事业单位的内设机构,可予以排除;选项B是政府机关,亦不符合题意;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排除D项;公司当然具有法人资格,C项为正确答案。
3.C【解析】精神病患者甲的监护人为其妻,在本题中其妻已经尽到注意义务,并全力阻止损害发生,因此应排除赔偿责任,排除B、D项;甲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排除A选项;乙的父母没有尽到对其的注意义务从而导致损害的发生,损害后果应由乙的父母承担,选项C为正确答案。
1.犯罪时怀孕的妇女,无论犯了多么严重的罪,最高可以判处()。
A.死刑立即执行
B.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C.无期徒刑
D.有期徒刑15年
2.王某花8000元钱从人贩子手中收买了妇女钟某,强行奸淫之后,又转手以10000元的价格卖给他人。
王某的行为构成()。
A.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与强奸罪
B.强奸罪
C.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
D.拐卖妇女罪
3.我国刑法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
A.可以从轻处罚
B.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C.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D.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1.A【解析】本题旨在考查死刑的限制。
《刑法》第49条规定,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注意:
对怀孕的妇女的限制条件是“审判的时候”,而不是“犯罪时”。
同理,对于未成年人的限制条件是“犯罪时”,而不是“审判时”。
2.D【解析】本题旨在考查拐卖妇女罪。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拐卖妇女、儿童罪定罪处罚。
奸淫被拐卖妇女的,作为拐卖妇女罪的加重构成,而不另外构成强奸罪。
3.D【解析】本题旨在考查生理因素对刑事责任的影响。
根据刑法第19条的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1.《刑法》第345条第2款规定: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这属于()。
A.空白罪状
B.引证罪状
C.叙明罪状
D.简单罪状
2.犯罪嫌疑人甲盗窃被抓获后,主动交待了自己和同犯罪人乙共同犯盗窃罪的事实,那么甲的行为构成()。
A.一般自首
B.特别自首
C.坦白
D.立功
3.甲、乙、丙在一起闲谈。
乙说:
“偷东西,哪个都会干。
比如趁商店快下班时躲藏在商店里不要走,然后等到夜深人静时,拿点里面的东西再想办法出来就是了。
”丙听后便于当天如此这般,潜入某商店盗窃了几件衣服,乙的行为构成()。
A.不犯罪
B.从犯
C.教唆犯
D.主犯
1.A【解析】本题旨在考查空白罪状。
空白罪状,是指在刑法分则条文中不直接叙明犯罪的特征,而只是指出该违法行为所违反的其他法律、法规。
2.C【解析】本题旨在考查自首与坦白的区别。
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
本案中,因为甲是被动归案,所以不成立一般自首。
又因为甲主动交待的是“自己和同犯罪人乙共同犯盗窃罪的事实”,其如实供述的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经掌握的罪行都是盗窃罪,所以不构成特别自首和立功。
本案构成坦白。
坦白是在犯罪人被动归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的行为。
3.A【解析】本题旨在考查教唆犯。
教唆犯是指故意唆使他人犯罪的犯罪分子。
具体地说,教唆犯是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以及其他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意或者虽然有犯意但不坚定的人,使其决意实施自己所劝说、授意的犯罪,以达到犯罪目的的人。
本案中,乙没有教唆的故意,不构成犯罪。
这属于“说者无心,听者有意”的情形。
1.以下属于减刑的是()。
A.甲被判处无期徒刑,在执行期确有悔改,减为有期徒刑20年
B.乙被判处罚金5000元,因其经济困难,法院将其罚金减为2000元
C.因丙的主刑由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20年,法院将剥夺其政治权利的期限减为10年
D.丁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
2.王某见自己的女友遭两个流氓调戏,前去制止,反遭流氓袭击,王某立即进行反击。
此时,便衣民警李某赶到,未及表明自己的身份即迅速抓住王某以制止殴斗。
王某视李某为流氓团伙成员,随即拔刀将李某刺成重伤,王某的行为属于()。
A.假想的防卫,应按意外事件处理
B.过失致人重伤
C.正当防卫
D.假想的防卫,应按过失致人重伤论处
3.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向人民法院举证的期限为
A.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 B.第一审庭审结束前
C.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 D.生效判决作出前
1.A【解析】本题旨在考查减刑。
减刑是指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而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
2.A【解析】本题旨在考查假想防卫。
正当防卫中的不法侵害必须是真实的,如果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存在,结果造成损害的,称之为“假想防卫”。
假想防卫具有如下特征:
(1)不法侵害事实根本不存在,行为人误认为存在;
(2)行为人是出于防卫的意识,实施防卫行为;(3)行为人防卫行为造成了无辜者的损害。
本案中,因李某不是不法侵害人,而王某对其实施防卫,致其重伤,属假想防卫。
但是王某在当时条件下并不能预见,所以应以意外事件处理。
3.A【解析】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承担举证责任。
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交答辩状,并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的证据、依据;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的,应当认定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
所以A项正确
1.胡某是15岁的中学生,因迷恋电子游戏,在电子游戏厅老板赵某的唆使下,闯入附近一居民家中行窃。
刘某见该居民家中只有其女儿一人在家,遂起歹念,予以强奸,后逃离。
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刘某不应负刑事责任
B.赵某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重处罚
C.对赵某免除刑事责任
D.对赵某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有权就实施行政许可收取费用作出规定的规范性文件是( )。
A.法律和法规 B.法规和规章
C.行政法规和规章 D.法律和行政法规
3.下列不属于法定的从重处罚情节的有()。
A.武装掩护走私的
B.非法拘禁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
C.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
D.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作伪证的
1.B【解析】本题旨在考查教唆犯以及刑事责任年龄。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D【解析】根据《行政许可法》第58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故D项正确。
3.D【解析】本题旨在考查法定的从重处罚的情节。
《刑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
“武装掩护走私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第四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以走私罪和本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的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罪,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1.在下列关于刑事诉讼程序的各项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对于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必须派员出席法庭
B.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可以适用独任制
C.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不得进行调解
D.公、检、法机关都有权直接受理刑事案件
2.一方以胁迫、欺诈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属于( )。
A.有效行为
B.无效行为
C.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D.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3.根据我国宪法规定,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代表的( )通过。
A.三分之一以上多数 B.过半数
C.三分之二以上多数 D.四分之三以上多数
1.D【解析】本题可用排除法。
在简易程序中人民检察院可以不派员出席,所以A项错误;独任制只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简易程序的案件,所以B项错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中的自诉案件适用调解原则,故C项错误。
由此得知,正确答案为D项。
2.D【解析】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而订立明显对自己有重大不利的合同。
民法通则第五十九条规定:
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撤销;
(一)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
(二)显失公平的。
另外我国《合同法》规定了一方以胁迫、欺诈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之下订立的合同,受害方也可以撤销。
所以正确答案为D项。
3.B【解析】《宪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
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所以正确答案为B项。
1.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是:
A.学生甲勤工俭学获得收入4000元
B.乙购买财产保险,因财产损失获得保险赔款20万元
C.残疾人丙因急需治病而将自己的房产转让获得保险赔款20万元
D.运动员丁因荣获奥运银牌而得到的籍贯所在地人民政府颁发的奖金30万元
2.2008年6月,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四川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情况的报告。
这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哪一项职权?
A.特定问题调查
B.监督国务院的工作
C.讨论和决定国务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D.决定重大的国家事项
3.因刘某欠赌债不还,钱某邀集朋友林某、涂某一起将刘某骗到一空房内捆绑起来吊在房梁上,用竹板抽打,逼其还钱。
2天后,刘某被闻讯赶来的公安人员解救。
经法医鉴定,刘某为轻微伤。
对钱某等三人的行为应当:
A.以非法拘禁罪从重处罚
B.以故意伤害罪从重处罚
C.以非法拘禁罪和故意伤害罪并罚
D.以绑架罪定罪处罚
1.B.【解析】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以下情况免征个人所得税: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