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江区建设工程示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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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江区建设工程示范
苏州市吴江区建设工程示范
施工招标文件
(适用于资格后审网上招标项目)
工程名称:
中心大道西侧及坛丘停车场工程
工程地点:
吴江区盛泽镇
招标人:
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社会事业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施佳梁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东方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戚小辉
编制日期:
2019年05月20日
使用说明
一、本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适用于采用资格后审、实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并采用网上招投标系统评标的施工招标工程。
采用总价包干、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或因特殊原因不采用网上招投标系统评标的工程,招标人需对本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后方可使用,但仍应使用电子标书编制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的编制。
二、本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主要编写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4.《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
5、《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七部委30号令)
6.《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7.《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
8.《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0年版);
9.其他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三、本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四、第二章“评标办法”分别规定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和合理造价区间随机确定中标人法三种评标方法,供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适用。
招标人选择适用综合评估法的,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由招标人自主确定。
五、本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四章“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根据《计价规程》、《13清单计价规范》、相关专业《13清单工程量计价规范》补充规范、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等文件结合起来理解或解释。
六、本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参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0年版)编制。
其中以空格标示的以及第二节和第三节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
“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各项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者,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如果必须引用某一生产供应者的技术标准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时,则应当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字样。
七、本施工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内容存在异议时,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释。
苏州市吴江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社会事业局的中心大道西侧及坛丘停车场工程已经盛泽镇人民政府,以盛政经审发[2019]7号批准建设。
“资金核定表”(资金核定表编号:
无)已经财政审核。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现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江苏东方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苏州市吴江区2018年度中介机构信用等级:
B)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盛泽镇招标类型:
施工招标所属地区:
吴江区
(2)工程规模:
新建中心大道西侧停车场,新建面积13679.89平方米;新建坛丘停车场,新建面积11569.09平方米。
含场地硬化、排水及附属等工程。
工程性质:
市政工程招标金额:
1039万元
(3)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9年06月20日至2019年10月17日
4.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标段内容
工程性质
工程类别
合同估算价(万元)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
是否网上支付
招标文件售价
评标办法
E3205840327000851001001
中心大道西侧及坛丘停车场工程
市政工程
市政工程
1039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
2019年度吴江政府投资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补充名录(Ⅲ)组及以上或者2019年度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Ⅲ)组及以上
是
220
合理低价法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
1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
1
是否采用网上投标:
是是否采用预选承包商名录:
是
注:
请尚未开通“网上支付”服务的投标人和代理机构尽快去银行办理,否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
参见“关于启用网上支付平台的通知”(
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一)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同上表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
同上表
(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8)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投标前进行信息登记,取得《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书》(具体按苏住建建〔2018〕14号执行)(使用预选承包商名录投标的无需此项)。
(二)资格审查必要合格可选条件:
无。
(三)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
6.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5月24日11:
00时至2019年05月31日17:
00时,在“建设工程会员网上交易(公共资源)系统”(
(2)潜在投标人应在截标时间十天前随时查看“建设工程会员网上交易(公共资源)系统”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
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6月05日13:
30时,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建设工程会员网上交易(公共资源)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采用电子光盘递交标书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地点为:
苏州市吴江区有形建筑市场(苏州市吴江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2)逾期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招标人地址:
盛泽镇
联系人:
施佳梁传真:
电话:
63959845邮编:
E-Mail:
9.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吴江区东太湖大道7070号亨通金融大厦10楼
联系人:
范郁琳传真:
电话:
63018028
邮编:
215200E-Mail:
10.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项目组组长:
戚小辉职称或执业资格:
注册造价工程师
联系电话:
63018028上岗证号:
建[造]06320007578
11.本公告发布时间:
2019年05月24日
12.备注:
(1)在建工程是指:
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
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2)为本标段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企业,不能参加本标段的投标。
(3)项目负责人有市政养护工程的,将不被视作有在建工程。
(4)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5)拒绝盛泽镇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年度标后管理考核被通报批评的企业参与投标(以资格审查时间为准)。
13.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
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社会事业局
地址:
盛泽镇
联系人:
施佳梁
电话:
63959845
电子邮件: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江苏东方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吴江区东太湖大道7070号亨通金融大厦10楼
联系人:
戚小辉
电话:
63018028
电子邮件:
1.1.4
项目名称
中心大道西侧及坛丘停车场工程
1.1.5
建设地点
吴江区盛泽镇
1.2.1
资金来源
☑国有资金□非国有资金
1.2.2
出资比例
国有资金:
100%其中,财政资金100%资金核定表编号:
非国有资金:
%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市政、排水、绿化及附属工程
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3.2
招标工程特征
房建:
总建筑面积(其中最大单体建筑面积):
高度:
单跨跨度:
市政:
长度:
宽度:
跨度:
其他:
新建中心大道西侧停车场,新建面积约13679.89平方米;新建坛丘停车场,新建面积约11569.09平方米。
含场地硬化、排水及附属等工程。
1.3.3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
定额工期:
12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19年06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19年10月17日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工期:
有关工期的详细要求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3.4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
合格
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3.5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其他形式
1.4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财务要求:
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业绩要求:
无
信誉要求: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项目经理资格:
同招标公告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的条件
其他要求:
/
1.4.2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成员不超过个(含个),签署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约定分工认定,互为承担连带责任。
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1.9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踏勘
1.10
分包
☑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按规定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按规定
2.1
构成招标文件
的其他材料
2.2.2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9年05月30日17:
00
2.2.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时间
2019年05月31日17:
00
2.2.4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修改时间
2019年06月03日17:
00至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
2.3.1
招标控制价公布时间
2019年05月30日15:
00
2.3.2
招标控制价质疑止时间
2019年05月31日17:
00
2.3.3
招标控制价澄清时间
2019年06月03日17:
00
3.1.1
投标文件份数
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需向招标人额外提供与投标所报电子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书5份
3.2.2
投标报价方式
☑固定综合单价报价□固定总价报价□可变价格报价
3.2.4
投标报价编制其它要求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期结束后90天
3.4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拾万叁仟玖佰元整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允许☑不允许
3.8
签字或盖章要求
电子签名
4.1.1
电子光盘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的地址:
吴江区盛泽镇
招标人名称:
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社会事业局
中心大道西侧及坛丘停车场工程标段投标文件在2019年06月05日13:
30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
文件地点
地点: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
地址:
苏州市吴江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网上投标网址:
4.2.3
是否退还
投标文件
□是□否
4.3
投标截止时间
2019年06月05日13:
30
5.1
开标时间
和地点
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
5.2.1
项目负责人
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如有)、项目负责人携带身份证出席开标会并签到,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如有)、项目负责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开标室的,则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招标人不予受理。
采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确定中标人法的工程项目,可不要求项目负责人参加开标活动,招标文件中未要求项目负责人到场的,不得以项目负责人未到场拒绝投标人投标。
6.1.1
评标委员会
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专家5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随机抽取
7.1
定标方式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
□1□2☑3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否
综合得分相同,评标价低者作为中标候选人排名优先,如出现评标价相同的情况:
☑在招标办的监督下,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由招标人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7.2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
银行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
合同总价的5%
10.1.1
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是指:
/
10.1.2
其他词语定义
/
10.5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1、本次招标安全员配备:
不少于1人。
2、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全部进行形式性评审,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不进行形式性评审。
3、确定评审名单规则
(1)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少于或等于15个的,合格投标人的标书全部进入评审;
(2)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数在15—40个的,由招标人现场抽取15个合格投标人的标书进入评审;不抽取替补单位。
(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数超过40(不含40)个的,由招标人现场抽取20个合格投标人的标书进入评审;不抽取替补单位。
(4)根据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及其项目负责人的上一年度信用业绩等级之和,排名第一等级的先进行第一轮抽取,抽取第一等级数量50%的(小数点四舍五入)单位进入评审。
若第一等级的数量只有1个,则其标书直接进入评审,第一轮抽取未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和余下的投标人再进行第二轮抽取。
(5)通过形式性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合理最低价的,视作不合理报价,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
4、企业信用业绩分按2018年下半年住建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苏住建建〔2019〕2号文),未参加信用评价的企业,一律按照考核时间段内同类别、同等级企业平均信用分的0.8计算。
项目负责人信用业绩分=(项目负责人2018年度信用考评分—项目负责人年度信用考核基本分)*10%,未参加2018年度信用考核的投标项目负责人按年度信用考核基本分执行(基本分为100分)。
计算结果超过1分的,按1分计取,低于1分的按实算计取,项目负责人年度信用考评分按照吴住建城[2019]41号。
5、招标控制价按苏工价[2012]5号文计取。
6、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7、招标文件中涉及到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的相关要求对应取消。
8、本工程无技术标。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标段建设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及承包方式
1.3.1本次招标范围: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次招标工程特征: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标段的计划工期: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本标段的质量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5承包方式: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本工程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时: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条件和要求。
(1)资质条件: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资格: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给招标人。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由联合体的各成员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联合体代表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3)联合体代表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所有成员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均做无效标处理。
(5)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须知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成员。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1.4.4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
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投标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
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对投标人不利后果的,招标人概不负责。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
1.9.2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3招标人应向投标人提供工程场地和相关周边环境情况的相关资料,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但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1监管
按照苏州市吴江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有关规定,上述工程招标手续已经苏州市吴江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办”)备案,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投标人须知;
(2)评标办法;
(3)合同条款及格式;
(4)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
(5)图纸;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招标答疑、补遗文件),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通过“建设工程会员网上交易(公共资源)系统”随时查看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答疑、补遗文件)、招标控制价等内容。
查询如有遗漏,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从“建设工程会员网上交易(公共资源)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