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局应急预案情况报告.docx

上传人:b****9 文档编号:28753071 上传时间:2023-07-19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20.4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食药监局应急预案情况报告.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食药监局应急预案情况报告.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食药监局应急预案情况报告.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食药监局应急预案情况报告.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食药监局应急预案情况报告.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食药监局应急预案情况报告.docx

《食药监局应急预案情况报告.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食药监局应急预案情况报告.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食药监局应急预案情况报告.docx

食药监局应急预案情况报告

食药监局应急预案情况报告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情况调查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开展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基本情

截至2018年底,我局进一步完善了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原则、程序、方法及保障措施。

在应对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方面,陆续制定出台了《市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市餐饮服务环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特殊药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药械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一系列保障制度,力求从制度上落实监管责任,保证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紧紧围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这一根本目标,严格遵循“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应急工作方针,扎实做好事故应对基础工作,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人员和措施保障。

妥善处置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了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对群众身体健康造成的损害,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保障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完善应急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

一是完善组织领导体系。

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并设立了一名应急工作联络员;二是健全队伍和配备必要设备。

建立了由15人组成的应急处置小分队,明确了应急车辆,配备了必要的通讯工具,进行了内部演练活动。

三是加强应急网络建设。

在市局网站上建设了“应急管理”窗口,公布了应急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和日常管理工作职能,与各县(区)和重点企业建立了通畅的网络信息体系,要求各县(区)局按照科学性、可操作性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理办法,明确职责分工。

(二)完善应急预案机制体系建设。

根据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实际,进一步完善了相关预案。

进一步修订了《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市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不断健全覆盖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体系,督促各县(区)局做好区域应急管理工作,实行日常管理与动态管理相结合,不断提高预案完整性和可操作性。

(三)完善应急制度和长效机制建设。

近年来,我们在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管理体系上进行了有效探索,努力加强涵盖应急管理在内的长效机制建设。

将风险管理体制建设列入全年工作重点和重点考核项目,组织专门班子,对风险隐患排查、评估、预警、处置等各环节的工作进行了探讨,基本理清了路子,形成了一套可行的管理制度。

作为突破口,我们重点加强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建设,建立了市、县(区)、乡三级监测网络工作例会制度、病例报告质量督查和认定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督促医疗机构实施药师进临床制度,通过以上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进一步加强了对各级监测站点的调度和现场督导,实现“五个及时”:

及时收集整理各类药品不良反应病例,及时总结、分析、评估全市药品安全风险状况,及时发布药品不良反应预警信息,及时上报、反馈省、国家局,及时将不良反应大的药品清除出市场。

(四)进一步做好事故救援准备。

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专家咨询小组,召开重点医疗机构座谈会,提高医疗机构对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医疗抢救的责任意识,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及时组织协调现场救援,控制险情,减少损失。

(五)认真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

一是健全监测网络体系。

建立假劣药品信息报告系统,一旦发现假劣药品,立即在全市范围内迅速实施控制;建立了一支食品药品安全群众协管员队伍。

二是加强专项整治,扎实开展了农村食品、学校食堂、食品添加剂、“地沟油”专项治理、含罗丹明B火锅底料、重大节日等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集中整治和化妆品原料、痘痘美肤精华液681化妆品、化妆品违规标识等监督检查,经过整治,有力地规范了全市食品、保化品市场;全面开展和加强了基本药物、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疫苗、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检查、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等重点工作。

总体来看,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监测网络体系不断完善和预测预警能力得到了有效提高。

(七)积极介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工作。

米易县普威镇发生家庭聚餐引发的群体性公共卫生事件后,我局在第一时间立即指派相关人员赶赴事发现场,对事故发生原因及前期处置进行了解,并协助指导米易食品药品监管局处置善后工作;同时,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农村家宴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强化对农村自办宴席和学校食堂等集体用餐的指导,不断完善工作措施,有效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八)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了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应急管理工作值班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工作。

设立了应急管理值班室和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设立了重大节假日或重大活动期间的流动值班制度,提前排好值班表,每逢重要节日来临,局领导带队、各处室负责人参加,轮流倒换,值班人员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时刻加强对各县(区)局和重点企业的监督和调度,确保节日的食品药品安全。

二是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工作信息报告制度。

节日值班和应急值班人员全权负责对突发事件或突发事故的信息采集、报送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在突发事件发后的规定时间内上报到市应急办。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是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需要多部门衔接、协同配合,需要政府牵头,统一协调,统一指挥,统一组织,逐步形成相互衔接、完整配套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预案的演练,保障预案演练经费。

二是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公众食品药品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仍待提高,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信息发布机制建设相对滞后。

为进一步提高防范应对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最大限度减少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特提出以下工作建议:

一是健全食品药品应急管理机构,成立应急办公室,配备专职应急办主任。

重点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和药械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应急知识培训等活动,进一步强化企业和监管部门的应急能力。

二是强化风险防控。

在各大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部分农村、社区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装触摸屏,为群众提供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信息查询服务,并公布举报电话,方便群众投诉举报。

同时,在药品批发环节和特殊药品管理环节安装电子实时监控系统,实时掌握企业进销存情况。

谋划全面启动对餐饮业、药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终端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开展预警预测和信息发布,提高事故防范水平,努力把风险控制在源头。

三是认真做好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

多层次、多角度进行应急管理科普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宣传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宣传应急预案和应急知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提高公众应急综合素质。

接受监督。

区排查办组成指导组,督促检查。

对各镇、街道、园区(风景区)房屋住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督促,防止排查治理工作走过场。

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整改措施落实不力、疏漏重大安全隐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房屋住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为优质、高效地完成任务,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部署。

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确保安全的方针。

逐栋排查城镇、农村所有房屋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排险解危措施,确保灾害后我区不发生房屋住用安全事故,切实保护国家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房管局局长、区建委副主任、区规划分局副局长任副组长,成立区房屋住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房屋住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指挥、协调工作。

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傅建华任组长。

区安监、市政、教育、卫生、文化、商业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区排查办)设在区房管局,由区房管局局长冉龙强任办公室主任,区房管局副局长李涛、游海任副主任,并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抽一名同志,具体负责相关工作。

三、方法步骤

本次排查治理工作分为组织宣传、排查治理和汇总报告三个阶段:

一)组织宣传阶段

方便群众申报房屋安全险情、举报排查治理工作中的问题,1区排查办公布排查治理工作申报电话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风景区)管委会要向社会公布本地区排查治理工作申报电话。

并安排专人作好电话记录,填写房屋住用安全隐患电话申报记录表(详见附件1

为房屋住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2区房管部门牵头组建由房屋安全鉴定、质监、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专业技术骨干组成的核查组。

广泛宣传开展房屋住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3区排查办、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风景区)管委会要采取多种形式。

使广大群众了解、支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排查治理阶段

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进行排查,1以街道、镇、园区(风景区)为排查单元。

并填写房屋住用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详见附件2

向区行业主管部门报送一份。

2各单位和企业向所在街道、镇、园区(风景区)报送房屋住用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详见附件2同时。

并填写房屋住用安全隐患核查表(详见附件3经核查认为确有安全隐患的由房屋所有权人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的由区房屋安全管理部门发出《危险房屋通知书》提出处理意见。

3区核查组对街道、镇、园区(风景区)排查出的房屋住用安全隐患进行核查。

三)汇总报告阶段

填写房屋住用安全隐患排查统计表(详见附件4上报区排查办。

1街道、镇、园区(风景区)对排查治理阶段的情况进行认真梳理。

填写房屋住用安全隐患排查统计表(详见附件4上报市级行业主管部门。

2区行业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和企业排查治理阶段的情况进行认真梳理。

向市排查办专题报告。

3区排查办填写本行政区域房屋住用安全隐患排查统计表(详见附件4并写出书面总结。

四、工作职责

并抽调精干力量,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风景区)管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住用安全排查治理工作负总责。

切实抓好落实。

二)房管部门组织对政府直管公有房屋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治理整改。

三)建设部门负责对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问题提出治理整改意见。

四)规划管理部门负责对违章房屋建筑的安全隐患问题提出治理整改意见。

五)按有关部门提出治理整改意见进行治理整改。

教育、卫生、文化、商业、市政、水电气及通信等行业主管部门对其所有、使用、管理的房屋建筑的安全隐患问题。

六)由房屋所有权人按有关部门提出的治理整改意见进行治理整改。

凡实行了物业管理的小区,私有房屋的安全隐患问题。

有关物业管理公司应积极配合做好房屋住用安全隐患排查及治理整改工作。

七)原则上由房屋所有权人承担;确有困难的由当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风景区)管委会帮助解决。

房屋安全鉴定及治理整改所需费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风景区)管委会和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认识。

并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细化工作方案,抽调责任心和工作能力强的人员及业务技术骨干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切实把排查治理工作做深、做细。

二)强化责任。

要切实加强对车站、宾馆、饭店、医院、学校、幼儿园、商场、证券交易场所、文化娱乐场所、体育场所等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的房屋建筑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各房屋产权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房屋使用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突出重点。

将排查治理工作方案部署落实到实处,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拒不改正的或拒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工单位,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整改。

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并记录在案,向媒体公布。

保障其在劳动就业、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方面享有的基本权利,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建立和完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工作体系

二、切实做好对农民工的服务管理工作

劳动保障部门建立用工单位使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基础信息库,加强农民工信息系统建设。

并实施动态管理。

实施农民工就业援助,把农民工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免费提供就业信息和政策咨询,对求职登记的农民工免费提供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

按计划免费组织农民工参加技能提升培训,提高农民工的职业技能。

三、建立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

区建委要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将农民工纳入社会保险统筹范畴。

区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工作的管理。

审核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时或建筑施工许可证时,将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作为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必备条件。

不为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特别是工伤保险的用工单位不能享受任何税费减免政策,其法人代表不得评选先进或优秀。

四、全面实施农民工工资监控

一)严格执行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制度

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市职工权益保障条例》规定严肃查处。

对不与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的用工单位。

二)严格执行工资保障金制度

全面贯彻执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渝劳社发〔〕76号)严格执行工资保障金制度。

三)全面规范工程发包和承包行为

否则,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不得将工程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建筑劳务或分包企业。

承担农民工工资拖欠行为的主要责任,并进入企业诚信档案。

四)积极推行工资保证卡

招用农民工的7日内必须发给每位农民工一张《工资保证卡》发放工资时在工资保证卡”上登记发放金额,凡在区施工建设的建筑施工承包单位。

由农民工签字认可。

五)严格新建项目的资金审查

必须落实建设资金。

建设单位须出具该项目相关的资金证明,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前。

房地产开发项目须出具项目资本金存入证明书。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重点检查业主或投资人执行《建筑法》和按合同进度拨付工程款的情况。

对长期拖欠工程款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业企业,取消其招标、投标资格,对恶意拖欠产生严重影响的依法收回其资质证书。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艺术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