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孔灌注桩劳务分包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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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孔灌注桩劳务分包合同

钻孔灌注桩劳务分包合同

  篇一:

钻孔灌注桩分包合同

  温岭市城市新区星光路二号桥工程

  钻孔灌注桩和搅拌桩施工内部协议

  甲方:

台州欣芝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

姓名:

身份证:

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就温岭市城市新区星光路二号桥工程钻孔灌注桩和搅拌桩内部施工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一.工程名称:

温岭市城市新区星光路二号桥工程

  二.工程地点:

温岭市城市新区(原东湖工业区)

  三.承包范围:

灌注桩和搅拌桩(包机械和人工,混凝土和钢筋由甲方提供)

  四.承包方式:

  本合同灌注桩和搅拌桩采用综合固定单价承包。

合同签订后单价不再调整。

综合单价为:

直径米灌注桩110元人民币/每米,直径米灌注桩100元人民币/每米,直径米搅拌桩元人民币/每米。

  上述综合固定单价包括完成施工图纸钻孔灌注桩和搅拌桩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五.材料,机械,水电,人员,设备及进度

  1.材料:

灌注桩甲方只承担混凝土、钢筋笼和施工用电。

搅拌桩甲方只承担水泥和施工用电。

材料损耗为:

水下混凝土灌注和搅拌桩水泥损耗按3%考虑。

对超出3%规定以外的,甲方按照材料实际价格在乙方在工程款中扣除。

  2.乙方承担除甲方供应材料外的膨润土,导管,漏斗,场内电缆,碘钨灯,铁丝,木材,螺丝等一切与生产生活相关的零星材料费用。

  2.水电:

甲方提供施工用电的主干线和配电箱,配电箱顺桥位方向每80-100米一个。

配电箱以外的支线部分由乙方自行考虑。

施工电费由甲方承担。

施工用水由甲方提供水井,抽水设备由乙方承担。

  4.人员和进度:

乙方应配备齐满足施工要求的钻机和普通工人。

全部桥梁灌注桩施工要求从进场之日起45天内完工。

全部搅拌桩施工从进场之日起55天内完工。

如因到场设备和人员不足而造成的没有完成任务,对乙方处以每天壹仟人民币的罚款。

情况严重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退场,余款做罚金处理。

  乙方自行承担临时住房和煤炉,燃煤,电饭煲以及食宿等生活费用。

  六.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国家及交通部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及业主,监理,项目部的技术交底进行施工。

  2.乙方所承包工程,必须对其工作内容负责。

达到按照国家现行标准和规范,规范进行工程质量验收的标准。

  3.质量不合格工程的处理:

  本合同所称质量不合格工程是指不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设计文件及本合同对质量的要求,不能通过验收的工程。

  

(1)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不合格工程,乙方应在业主,监理,或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质量验收标准。

返工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

  

(2)因乙方质量原因,而造成业主对甲方的处罚,责任及处罚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灌注桩不许出现三类桩。

搅拌桩取芯试验结果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4.在灌注桩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影响到成桩质量,或者出现废桩情况,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损失的费用。

  七.计量,结算与支付

  1.工程量计量

  具体计量原则为:

灌注桩甲方按施工图纸规定的设计桩长,并经甲方签认,按合同规定的每米单价结算支付。

搅拌桩按经甲方签认后的实际施工米数,按合同规定的每米单价结算支付。

  2.甲方第一期进度款到账后支付乙方生活费每台桩基1万元。

乙方施工的工程量全部完成并经检测全部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全部工程量价款的80%。

工程竣工结算后三个月内,余款全部结清。

工程量以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为准。

  八.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组建项目管理班子,设立工程项目部,对工程项目实施全面管理;乙方必须无条件的服从和执行。

  2.甲方负责工程施工的关键技术工作和施工组织协调对施工质量、安全、环境保护、文明施工进行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但并不因此减轻或免除乙方的

  责任;负责施工中的测量放样、试验检验;统一安排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办理交工验收,组织对乙方的技术交底。

甲方提供泥浆池场地。

  3.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作业设备运行和材料保管使用的情况(但并不因此减少乙方的责任和相关义务)。

乙方违反合同或有关规定,或工作达不到质量标准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或处理,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乙方责任

  1.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乙方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认真执行甲方对本工程制定的安全,质量,工期,文明施工等管理办法,并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检查,评比和奖惩。

  2.提供合格的劳务及设备:

服从甲方项目部的指挥和统一调度,乙方应及时调遣人员和调配的施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以保证质量和工期。

如果乙方进场的人员和设备不符合约定,影响了甲方总承包合同的履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将乙方清理出场,另行组织施工队伍,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人员及设备在施工及进退场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和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4.提供资料责任:

乙方必须认真做好所承担工程的施工原始记录资料,并收集和妥善保存,及时完整地将上述资料提供给甲方,由甲方统一按有关规范及要求进行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5.乙方应保护好施工时间段,施工区域内的所有机具材料(包括甲方为完成本工程施工提供布设的一切机具,材料)不受破坏和被盗,如有发生由乙方负责赔偿。

  十.安全生产责任.

  1.乙方承担施工范围内的所有安全责任,必须遵循国家,交通部,建设单位以及甲方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重视施工现场作业安全,制定安全防护措施,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相应的经济责任。

  2.乙方应加强对本方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交底,加强施工现场的检查、隐患整改、管理制度及责任制的落实。

在施工中,遇有动力设备,电力线路,地下光缆,管道,压力容器,易燃易爆等情况,必须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确保施

  工安全。

  3.进入施工现场的乙方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

安全帽由甲方负责统一发放,完工后收回。

安全帽如有遗失,按实赔付。

如发现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未佩戴安全帽。

每次罚款100元,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4.乙方施工人员在应注意施工用电安全,如乙方施工人员违反用电相关的操作规章,造成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在项目部职工宿舍住宿乙方施工人员应注意生活用电安全,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乱拉线路,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十一.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文物保护

  乙方应在施工中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保护施工现场环境,避免和减少由于施工方法不当引起的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钻孔和灌注桩时,溢出的泥浆应引流至适当的地点处理,以防止污染环境或堵塞河道和交通。

一旦因此造成的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其后果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其他有关方面执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的相关条款。

  乙方施工所需环保及文明施工措施费已包含在劳务单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如协商未果,可以向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温岭市城市新区星光路二号桥工程

  钢筋施工内部协议

  甲方:

  乙方:

姓名:

身份证:

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就温岭市城市新区星光路二号桥工程钢筋施工内部施工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一.工程名称:

温岭市城市新区星光路二号桥工程

  二.工程地点:

温岭市城市新区(原东湖工业区)

  三.承包范围:

桥梁所有构配件钢筋制作安装

  四.承包方式:

  1.甲方负责提供施工所需钢筋,其余材料和施工机械均由乙方负责。

  2.按乙方完成设计图纸工程量的钢筋吨数计算,按每吨530元计价。

  五.付款方式

  本协议结算分每月进度结算和最终结算。

甲方按照每月进度款支付乙方当月已完成工程量价款的50%。

乙方施工的工程量全部完成并经检测全部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全部工程量价款的70%。

工程竣工结算后三个月内,余款全部结清。

工程量以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为准。

  六.安全生产责任.

  1.乙方承担施工范围内的所有安全责任,必须遵循国家,交通部,建设单位以及甲方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重视施工现场作业安全,制定安全防护措施,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相应的经济责任。

  2.乙方应加强对本方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交底,加强施工现场的检查、隐患整改、管理制度及责任制的落实。

  3.进入施工现场的乙方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

安全帽由甲方负责统一发放,完工后收回。

安全帽如有遗失,按实赔付。

如发现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未佩戴安全帽。

每次罚款100元,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4.乙方施工人员在应注意施工用电安全,如乙方施工人员违反用电相关的

  篇二:

钻孔桩项目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钻孔桩项目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甲方:

  乙方:

  为确保甲方承建的工程顺利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优质按期完成施工任务,甲方决定将其总承包施工的桩基工程劳务部分分包给乙方。

为了更好地加强协作,互相配合,:

明确双方责任,顺利完成本劳务分包的施工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法》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诚信、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工程劳务分包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建筑工程名称:

  建筑工程地址:

  钻孔桩138根。

  第二条工程劳务分包范围

  本工程采用包工不包料的方式。

承包范围:

设备进出场、桩位、定位、放样、桩基施工(灌注砼、桩成孔、清孑L、泥浆护壁)完成以上工作内容所需要的机具均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劳务分包工程单价(以下简称包干单价)

  本桩基工程桩径砷600mm单价每米为180元人民币工程量计算,以原地面至孔底计算。

  本劳务工程单价为固定单价,单已包含为完成该工程所发生的所有人工费、劳务管理费、工具费、低值易耗费、小型机械费、工人社

  会保险费、劳保用品费、二次转运用工,为满足工程施工需要而发生的建筑工程以外的零星工程人工费,安全文明施工和不可预见费等。

  第四条其他说明

  1、设计变更,甲方要求更改所造成的增加工作量或引起的返工费应及时办理签证手续并经甲方签字确认。

因设计变更造成乙方工程量增加或减少,则按减少的工程量增减劳务费。

  第五条其他要求

  工程中涉及到的安全文明工作均由乙方负责施工,并满足安全生产标准及达到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达到省优质工程标准。

  对于甲方提供的材料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禁浪费。

乙方有负责保管甲方提供的材料的义务,现场每次进材料均需材料人员签字确认。

  第六条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提供桩基施工(含设计变更)图纸和工程地质勘察资料各壹套,并制定进度计划。

  2、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支储工程款。

  3、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水、电满足2台桩机正常施工)。

  4、甲方对乙方进场人员有进行综合治理的权利,对违反甲方现场管理规章制度或不服从甲方管理的乙方人员,甲方有权对其进行处罚。

  5、甲方提供乙方施工人员的住宿;甲方应提供乙方正常的施工

  条件。

  6、甲方根据工程的进度,将钢筋原材料分批供应到施工现场,乙方负责按现场管理的要求,将钢筋分批、分规格搬运到加工车问或指定地点,其人工费用已包含在工程的结算单价中。

砼提供至孔口。

  7、负责清理地下障碍物:

停水、停电要提前告知乙方,否则由此造成的质量、工期及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

  8、甲方负责协调解决业主所应负责解决的其他事宜。

  9、施工过程中如遇停电八小时以上及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影响施工,工期则延均由甲方承担。

  10、如因现场地质与地,发生时,价格应相应时调整较大变化。

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根据施工进度和质量要求,安排足够、合格的材料设备工具及

  技术人进场施工。

  2、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管理条例进行施工,落实安全责任制。

  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确保安全生产,经综合评估认定乙方施工范围内

  安全文明不达标时,甲方有权另派完善以上工作,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严格按照安全施工管理条例进行

  施工,落实安全责任制,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确保安全生产!

因乙方

  原因产生的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自带所有的施工工具及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带以及工作面上

  用的照明电线及灯具。

  5、乙方施工项目若在监理、甲方及省级以上安全质量检查中不符合要求应

  按规定时间整改完毕。

  6、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制定的进度计划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施工任务。

  7、除甲方的安全教育外,要求乙方全体工人进行经常性教育,每周至少两

  次,并提供工人亲自签名的安全教育记录,给甲方安全员,乙方还应及时做好每

  天的班前活动。

  8、如因业主的设计变更而引起更改,乙方应积极配合施工,工程量以监理

  签证和建设单位的决算为准。

  9、甲方要求乙方在合同外施工范围内的工程量,乙方应积极配合施工,甲

  方以单价形式付给乙方报酬。

  1¨{南稚H乍区应严栝按熙甲蒯髓舛鹎涪勘胡。

  “·啼靴争夏同匿mt堂芏区粤彳—}卜r毛萌4够财艮掘项目部宾排鹎删一闻扣

  每周派人清理宿舍及周边的卫生,如乙方拒绝清理,甲方派一止淖理费用畦庀农丽r~

  -担,一

  12、乙方负责承包范围内的验收通过工作,如因乙方原因造成验收时间拖延

  或人、材损失,由乙方承担。

  篇三:

钻孔灌注桩工程劳务承包合同

  钻孔灌注桩工程劳务承包合同

  BS3-05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甲方将博深高速第三合同段沥林跨线桥K25+的钻孔灌注桩施工任务承包给乙方施工,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

  1、工程范围:

博深高速第三合同段沥林跨线桥K25+的钻孔灌注桩施工,本桥梁桩基包括:

直径桩基12根、直径桩基146根、直径桩基24根、直径桩基20根(合计202根)。

  2、工作内容

  1)钻孔、灌注混凝土:

含打桩机的进出场,护筒的制作、埋设、拆除、清洗,钻机的装拆就位、移动,钻孔、泥浆的制作、泥浆注入、排出、清孔、测量孔径孔深,导管的制购、试压及安拆,漏斗的安拆,灌注混凝土、现场的混凝土坍落度及取样等试验。

  水源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取水,如废泥浆需外运,则由甲方负责运输,乙方负责装车。

电源由甲方提供。

  二、工期要求:

  确保甲方确定的工期。

  三、工程质量及评定标准:

  按现行高速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评定,达到优良。

  钻孔灌注桩经第三方检测,要求全部为优良桩。

对于因乙方原因出现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缺陷桩),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直至达到质量验收标准。

返工后仍不能达到标准,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将其清除出场。

  四、承包方式:

  采取除钢筋笼、声测管、混凝土由甲方提供外,其它工、料、机一次包死的承包形式,不存在任何费用调整。

  五、工程数量:

  按桩号的设计桩长(有变更时按监理工程师确认的桩长)数量结算。

桩顶按设计要求需要凿除的超灌部分不结算。

  六、合同价款:

  规定的工作内容全部完成,达到甲方验收标准后,按如下单价进行结算:

  不计桩径大小,钻孔灌注桩综合单价元/m3。

(建议单价190-200元/m3)

  七、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所有关于本工程的图纸、技术资料均由甲方保存管理,乙方无权擅自修改或以其它图纸代替。

如乙方需要查阅图纸,须经甲方同意方可。

  2、甲方负责整个工程的进度安排、质量控制、资金运用、对业主、监理的联系等。

  3、在开工前向乙方对图纸、桩位等进行技术交底,同时下达施工任务,并委派管理人员负责施工安排、质量监督、进度控制。

  4、甲方负责根据乙方提报的质检资料与监理工程师联系报检工作。

5、甲方负责对乙方进场的设备进行核查,确认设备数量、规格、性能、完好程度要求满足合同要求。

  6、甲方负责泥浆池开挖、负责将造浆所需粘土运到现场。

若造孔需要填片石,甲方负责购买片石并运到现场。

  7、甲方负责废浆外运、弃置。

  8、甲方负责桩孔位、泥浆池简易围栏材料,由乙搭设、管护。

  9、甲方负责钢筋笼场地的平整与硬化。

负责临时工棚、施工便道的建设。

  10、甲方负责提供电力系统至二级电箱,三级电箱由甲方统一制作,费用由乙方负责,并负责夜晚加班现场照明施工器材;

  11、甲方统一提供各班组住宿工棚或租赁房屋,所产生的租赁费、水电费由各班组按实际使用比例分摊。

(因实际工作需要,班组需另行租赁房屋的,须经甲方同意且费用自理。

  12、工程完工后,负责组织验收和结算工作。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在进场时,如有需要,则应根据当地相关部门的管理要求,办理劳务人员相关证件,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全部费用乙自理。

  2、乙方负责对所承包工程的现场成孔记录资料及时如实填写交甲方、成孔过程中经常复核桩孔中心位置、灌桩途中的技术值班确保导管的埋深

  等工作,并承担其发生的费用。

  3、乙方施工应以甲方管理部门交底为准。

乙方接受任务后必须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配备足够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技工、劳力、机具设备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同时要提供主要人员及主要设备表。

钻机数量应满足甲方施工进度要求,及时按甲方要求配足施工机械。

  4、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管理、监督,对甲方提出的有关施工要求、规定要严格完整的执行,对不接受甲方意见者,甲方有权随时辞退有关人员。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由乙方原因而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设备损害等一切安全、质量事故等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担经济损失。

由甲方以外的原因造成乙方的损失由乙自己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6、由于设计变更、征地拆迁、地方关系、设备提前进场配合甲方形象宣传、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的停机窝工,由此产生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7、施工中乙方与当地发生冲突或经济纠纷,责任自负。

  8、泥浆必须排放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如有违约,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负。

  10、施工过程中,乙方合同签订人(现场负责人)未经甲方的同意不得离开现场。

施工过程中乙方擅自撤离现场,甲方有权要求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1、乙方在施工中遇到与设计不符或其它重大技术难题及变更设计。

  要及时向甲方报告,不得擅自做主。

  12、乙方负责按照规范和甲方的要求提供施工、技术、质量原始记录资料。

  13、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做到文明施工。

人员挂牌上岗,安全防护、标识齐全,驻地整洁卫生,绝不能有损甲方形象。

  14、乙方钻孔施工中应严加保护地下管线,进行探挖,防止损坏,钻孔泥浆应妥善处理,严禁“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否则,发生的一切后果乙方自负。

  15、施工完毕,撤离现场前,要对现场进行清理,经甲方检查合格后方可撤离现场。

  16、乙方负责根据混凝土拌合站的要求,提前24小时向甲方提报使用计划,标明桩号及混凝土数量。

  17、由于乙方责任在冲孔过程中产生的废孔,偏孔抛石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18、钢筋笼制安由甲方负责,乙方有责任配合下钢筋笼,并严格按甲方技术人员的要求进行钢筋笼定位。

  19、乙方有责任对使用的卷扬机、导管、钢丝绳等钻孔设备材料进行经常性检查,如出现断钢丝绳、导管破损、导管接头不密封等原因造成的安全及桩基质量问题事故,乙方负完全责任

  20、桩基灌注过程中,每一车砼灌注完成后导管埋深不得超过9m,并严格按照甲方技术人员要求进行拆管,如乙方不服从指挥,每次处罚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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