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塔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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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塔方案
施工现场群塔作业防碰撞方案
【专项施工方案】
工程名称:
航空航天大学专家及教师公寓工程(Ⅲ标段)
建设单位: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监理单位:
沈阳新佳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负责人:
陈祥杰审核人:
王志高
编制日期:
2013年4月20日
目录
一、工程概况…………………………………………………………………1
二、塔吊现场平面布置……………………………………………………1
三、群塔作业防碰撞措施
1、塔吊布置、安装措施……………………………………………3
2、塔吊使用操作措施………………………………………………3
3、顶升操作措施………………………………………………………4
四、常规主意事项……………………………………………………………4
五、塔吊作业注意要点………………………………………………………5
六、塔吊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6
附图:
施工现场群塔平面布置图
一、工程概况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专家及教师公寓工程地处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37号,工程总建筑面积约为76807.02m2,包含8栋楼(1#、2#、3#、4#、5#、9#、14#、17#)和D1地下室一层。
本工程建筑工程等级:
一级,设计使用年限:
50年,耐火等级一级。
建筑物抗震设防烈度:
7度,建筑结构类型:
剪力墙结构。
1#-5#楼层数为二十一层;9#楼层数为十六层;14#、17#楼层数为9层。
1#、2#、3#楼各8821.53m2,4#楼8877.77m2,5#楼10023.38m2,9#楼6586.27m2,14#、17#楼各5347.68m2,D1地下室14274.02m2。
本工程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为-0.580m,相当于绝对标高49.1m。
地下室地面标高为-5.700m,相当于绝对标高43.98m。
基础类型为桩筏基础,桩型式为PHC预应力管桩已施工完毕。
2.1根据现场情况和后浇带的设置情况,将该地下室划分为两个施工区。
主体结构工程施工时组织两支队伍施工,以1#、2#、9#、14#四栋楼为一个施工区域,3#、4#、5#、17#四栋楼为另一个施工区域,地下车库按13轴中间的加强带为分界,每个队伍各工种分2个组,组织班施工。
2.2机械设备布置:
根据本工程的规模及工期要求,计划在本工程中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为:
塔吊、钢筋机械、木工机械等。
1#与2#;3#与、4#;9#与14#;5#与17#各布置一台塔吊。
二、塔吊现场平面布置
经现玚勘察及对总平面图的了解,本项目单位工程个数较多,平面布局紧凑,且各栋号均有地下车库相连,给塔吊的平面布置、安装带来一定的困难,开工前对施工现场塔吊平面布置按总平面图进行整体规划定位,并与相邻栋号施工单位协商各栋号拟安装塔吊的臂长、安装高度等相关事项,使各栋号塔吊能顺利的安装,并保证安装后塔吊的正常使用,各栋号塔吊安装布置如下:
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塔吊分布在地下室四周,不放在地下室内每两个单位工程安装一台塔吊,各台塔吊在安装的高度范围内,塔吊大臂高低位错开垂直距离能满足有效的安全距离,在2#楼西山墙北部安装一台大臂长:
55mQTZ63塔吊,该塔吊主服务于1#楼和2#楼,兼顾D1#地下室工程西侧的垂直运输工作;在9#楼东侧山墙处安装一台QTZ63塔吊,臂长55m,主服务于9#楼和14#楼,兼顾D1#地下室工程西侧的垂直运输工作;在5#楼西山墙北部安装一台大臂长:
55mQTZ63塔吊,该塔吊主服务于3#楼和4#楼兼顾D1#地下室工程东侧的垂直运输工作;在5#楼西侧山墙南侧处安装一台QTZ63塔吊,臂长55m,主服务于5#楼和17#楼,兼顾D1#地下室工程东侧的垂直运输工作;由于5#楼东南侧有高压线路通过,暂定安装臂长为30m,待高压线路移走后恢复正常臂长。
因5#塔吊暂时臂长受限,在17#楼西侧临时安装臂长42mQTZ40塔吊,主要服务于14#楼和17#楼,待高压线路移走后拆除。
各塔吊按所在栋号进行编号,其平面位置、塔身间的直线距离、各塔大臂360度旋转交叉范围详见群塔现场平面布置图。
三、群塔作业防碰撞措施
1、塔吊布置、安装措施
根据平面布置图及相关详细尺寸得知,塔吊大臂与塔身不存在碰撞隐患。
但初次安装时应将安装高度控制在其允许独立高度范围内,与4#塔存在360度旋转交叉的塔吊有2#、5#、17#塔吊,所以2#、5#、17#塔吊的安装高度均应低于4#塔吊(高度72.7m),并留有一定的安全间距≥(1#塔臂端额定最大负荷时的挠度+1000mm),以保证4#塔吊臂端达额定最大负荷时能作360度回转,满足4#塔吊主、兼顾楼号的垂直运输工作。
其中5#塔吊(高度70.2m)要高于17#塔吊,为防止在360度旋转交叉碰撞隐患,采用回转限位的办法消除隐患。
与9#塔吊存在360度旋转交叉的塔吊有2#、17#吊车,2#塔吊(的安装高度应高于9#塔吊,并留有一定的安全间距≥(1#塔臂端额定最大负荷时的挠度+1000mm),9#塔吊(高度56.4m))安装高度高于17#塔吊(高度36m),使两塔吊臂高度始终错开碰撞隐患范围,按现场各楼号建筑物的高度及施工速度,拟采用高低错位办法消除隐患,先开工4#、5#、3#、17#楼,后开工2#、14#、1#、9#楼,使栋号间存在施工进度差异,以该进度差错开塔吊的提升高度差。
2、塔吊使用操作措施
1)塔吊安装、调试完毕后应经检测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2)每台塔吊应固定塔司、指挥人员,做到定人、定机、定岗,以防止换岗后不熟悉周围环境,使塔吊使用存在安全隐患。
3)操作机械前由安全员带领塔司、指挥人员进行现场勘察,熟悉、了解所操作塔吊周围环境,并经行相关的安全交底。
4)各塔吊司机上机后应试运行塔吊,并了解与相邻塔吊的位置关系,相隔距离是否满足安全运行要求。
5)塔司与指挥人员共同学习各操作塔机的技术参数,臂端满负荷最大挠度,回转转速。
6)指挥人员必须对所吊运物进行认真的检查,亲自进行重量估算,挂钩等操作。
7)塔吊司机、指挥人员定机分配详附表
3、顶升措施
1)2#、4#塔吊顶升前应明确各塔吊的顶升高度,制定可行的顶升方案,顶升人员操作前接受相应的安全技术交底,佩戴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品必须齐全,符合要求。
2)顶升应遵循先顶升高位塔吊,后顶升低位塔吊,顶升时相邻塔吊与之有360度旋转交叉的应停止使用,选择合理的避让方向停放大臂,并进行回转限位,以保证顶升安全进行。
3)顶升后的塔吊在使用前应由塔吊司机重新检查与相邻塔吊间的位置关系,安全操作距离等是否满要求。
四、常规注意事项
4.1塔机安装按说明书进行,必须符合安全要求,禁止违章作业。
4.2塔机使用前必须经检查验收。
4.3塔机司机必须遵守“十不吊”要求。
4.4塔机吊物时要避免吊物从住房房顶越过。
4.5立塔、顶升时必须设安全区,并有专人指挥。
顶升过程中,非有关操作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平台,更不得参加工作。
4.6任何情况下禁止对塔机进行油漆作业。
禁止在塔身上随便点焊。
4.7风速超过20m/s时,应立即停止工作。
顶升时风力不得大于13m/s。
4.8需要更换或排放塔机上的油料时必须在无风条件下进行,并将油料排放到容器内回收。
4.9禁止将各种废弃物丢弃在工地。
4.10当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工作的缺陷和损伤,如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钢丝绳损坏达到报废标准等,应立即停止工作,排出故障方可操作。
五、塔吊作业注意要点
5.1施工的塔吊司机必须持证上岗,每台塔吊的司机应固定,并经过严格的共同安全技术交底。
不经过交底不得上岗。
5.2塔吊现场自由高度必须严格按照本方案执行,不经过现场技术人员同意,不得任意增加高度,不得任意改变塔吊操作平面环境。
六、塔吊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6.1健全施工现场塔吊管理制度
6.1.1塔吊管理规定
1)塔吊的使用应贯彻“管用结合、人机固定”的原则。
按设备性能合理安排、正确使用,充分发挥设备效能,保证安全生产。
2)塔吊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上级颁发的塔吊管理规定,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经常检查安全设施、安全规程的执行情况,以及劳保用品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出、解决。
3)坚持持证上岗,无操作证者严禁上机。
持实习证者不准单独顶班作业。
4)不属本人负责的设备,未经领导同意,不得随意上机操作。
5)塔吊的安装,应严格遵守安装要求。
遵守操作程序。
安装场地应坚实、平整,各种起重机械严禁超载使用,确保设备及人身安全。
6)设备安装完毕后应进行试运转安全检查及性能试验,经试运转合格、签认后,方可投入使用。
6.1.2安全教育制度
1)塔吊安全操作使用知识必须纳入“三级教育”内容。
2)塔吊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
上岗人员须定期接受再教育。
3)安全教育要分工种、分岗位进行。
教育内容包括:
安全法规、标准、安全技术、安全知识、安全制度、操作规程、事故案例、注意事项等。
4)执行每日班前讲话制度,并结合施工季节、施工环境、施工进度、施工部位等易发生事故的特点,做好针对性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5)各项培训考核试卷、标准答案、考核人员汇总表一并归档、备查。
6.1.3安全检查制度
1)项目经理部每月检查不少于两次;班组每天普查。
2)定期检查应遵照唐山市建委塔吊、起重吊装设备检查评分表逐项进行。
不定期检查应重点检查制动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有效、可靠,塔吊、起重吊装设备是否带病作业;是否有异常现象金属结构部分是否开焊、开裂、变形,联接是否牢固可靠;是否定期保养清洁;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有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等。
3)对塔吊接地装置、机身垂直度等,应按月检查、检测,并认真做好记录,备案待查。
4)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措施,定人、定时间限期解决,并按期进行复查,填写检查、整改记录表。
5)每次检查后要进行全面评估,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事故隐患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批评,处理,并做好记录,归档备查。
6.1.4塔吊进场安装、验收、签认制度
1)凡进场的塔吊都应在相应技术负责人的指导下,由专业人员进行安装,本工程塔吊由辽源市东岳建筑机械厂安装和拆除,并办理相应的验收手续。
2)塔吊的安装验收,应根据试运转情况,按规定表格内容分项如实填写。
操作棚的搭设要符合要求。
操作现场符合规范。
3)进场的塔吊经过安装、验收完毕,均应在安装、验收表上登记,由有关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
否则,均按违章处理。
6.1.5设备使用与维修保养制度
1)塔吊应有专人负责管理、使用,凡执行操作证的设备,必须实行“管用结合、人机固定”的原则,执行定人、定机、定岗位责任的“三定”制度。
多班作业时,必须有交接班制度。
2)多人或多班组作业时要委任司机长,一般设备要委任责任司机。
3)塔吊操作人员要熟悉本机情况,做到“四懂、三会”,即:
懂原理、懂构造、懂性能、懂用途;会操作、会维修保养,会检查排除故障。
4)在用的塔吊,应保持技术性能良好。
运转正常,安全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失修”或“带病”的设备不得投入使用。
5)严格执行日常保养。
加强塔吊在作业前、运行中、作业后所进行的“清洁、紧固、调整、润滑、防腐”十字作业,保持设备的应有效能,消除事故隐患。
6)塔吊要实行日常点检和定期检点,并做好记录,归档备查。
6.1.6塔吊安全措施
1)塔吊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制定使用过程中的定期检测方案,并如实填写施工机械安装、使用、检测、自检记录。
2)在塔吊进场前,应结合现场情况,做好安装。
部署规划,并绘制出施工现场塔吊平面布置图。
3)塔吊安装前,要进行一次全面的维修、保养、检修,达到安全要求后再进行安装,并实施保养、维修计划。
4)塔吊操作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严格执行定人、定机、定岗位责任制,不得随意调动、顶班。
5)操作人员须严格执行例保制度。
凡不按规定执行者,均按违章处理。
6)塔式起重机安装前,既要勘察安装路基的承载力,又要考虑到高压线、空中障碍物、附近的槽、坑、沟、管线等,并加以排除、解决。
7)塔吊应有建设部、劳动部门认可证,才能租赁、安装、使用。
8)塔吊在清理、保养、维修时必须切断电源,并设专人监护。
在设备使用间歇或停电后,必须及时切断电源。
9)凡因违章、违纪而发生机械、人身伤亡事故者,都要查明事故原因及责任,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
6.2健全塔吊管理岗位责任制度
6.2.1项目经理岗位责任制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塔吊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塔吊管理负直接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塔吊管理体系,明确一名塔吊管理负责人,贯彻各级人员岗位责任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对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负责。
3)组织落实塔吊安全技术措施,检查、监督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塔吊的安装、验收制度的落实情况,支持塔吊管理负责人的工作。
4)掌握塔吊运转动态,定期组织塔吊检查,消除事故隐患,严格履行奖罚制度。
6.2.2塔吊管理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塔吊、起重吊装设备管理规定,对设备的正常、合理使用负直接管理责任。
2)协助项目经理落实施工现场塔吊、起重吊装设备管理责任制和塔吊、起重吊装设备管理制度。
3)协助技术负责人编制塔吊、起重吊装设备进场、安装计划。
4)协助项目经理对现场人员进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教育、考核。
5)负责塔吊、起重吊装设备进场、安装及验收工作的实施和监督,并建立设备档案。
6)负责监督塔吊、起重吊装设备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交底的贯彻、落实。
7)检查、督促操作人员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指导操作人员正确使用设备及劳保用品。
8)负责塔吊、起重吊装设备管理内业资料的建档工作。
9)定期对设备使用、保养、维修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提出整改意见并按期进行复查。
10)发现事故隐患,有权制止作业,并根据有关规定对违章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6.2.3塔吊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1)认真执行塔吊、起重吊装设备管理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2)服从塔吊、起重吊装设备管理负责人的领导。
对本岗位设备的安全使用负直接责任。
3)熟悉本岗位设备性能,了解设备动态,随时检查设备的安全设施情况,设备不得带病运行。
4)爱护设备,执行保养制度和维修计划。
5) 做到持证上岗,不将本岗位设备交予无证人员操作。
发现机械故障、事故隐患及时处理、上报。
6)遵章守纪。
对违章指挥或工作条件危及机械、人身安全时,有权拒绝操作。
6.3做好塔吊管理内业资料的管理工作
1)塔吊机工状况一览表及机工操作证复印件
2)塔吊管理岗位责任制
3)施工现场塔吊管理制度
4)塔吊、起重吊装设备一览表
5)塔吊检查、整改记录
6)塔式起重机拆装统一检查表
7)塔吊司机值班记录
8)塔吊履历书及修理记录
9)塔吊事故(含未遂)的分析、处理结果记录
塔吊司机、指挥人员定机、定岗明细表
塔吊编号
姓名
工种
上岗证书号
发证单位
2#塔吊
(1#、2#楼)
高度70.2m
邢立波
塔吊司机
辽L042012000324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蒋少利
专职指挥
辽L042012000425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4#塔吊
(3#、4#楼)高度72.7m
李斌斌
塔吊司机
辽L042012000789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郭军
专职指挥
辽L042012000890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5#塔吊
(5#)
高度70.2m
钟小龙
塔吊司机
辽L042012000168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姜维民
专职指挥
辽L042012000269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9#塔吊
(9#、14#楼)高度56.4m
徐军
塔吊司机
辽L042012000458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项宝华
专职指挥
辽L042012000559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17#塔吊
(17#楼)
高度36m
陈尧尧
塔吊司机
辽L042012000468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李丕平
专职指挥
辽L042012000569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