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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4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5

第二部分: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7

表二:

收入决算表………………………………………………8

表三:

支出决算表………………………………………………9

表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10

表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11

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12

表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13

表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14

第三部分: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15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16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7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1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8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19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37

第一部分: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南宁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能是:

(一)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并组织执行,编报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二)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年度预决算,经市财政部门审核,提交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审议后组织执行;

(三)委托经管委会按中国人民银行等相关规定确定的商业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和归还等手续,与受托银行签订委托协议,按规定支付手续费;

(四)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指导、监督分支机构的内部核算;

(五)拟定住房公积金具体管理办法,经管委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审批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个人住房委托贷款的发放,按照管委会审议批准的比例购买国债;

(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增值;

(八)提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经市财政局审核,报管委会审议后执行,按时足额向市财政局上缴廉租住房补充资金;

(九)审核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的申请,报管委会批准后执行;

(十)与职工、单位和受托银行定期对账;

(十一)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明细账,向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十二)组织建立管理中心及其所属机构的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并与上级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管部门联网,纳入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信息系统;

(十三)向市财政部门和管委会报送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和财务报告,经管委会审议通过后定期向社会披露和公布;

(十四)向市财政部门提出住房公积金呆账核销申请,经管委会审议通过后,根据自治区财政厅的审批意见办理呆账核销,并报上级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管部门备案;

(十五)办理市委、市政府和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

1.本级单位和内设机构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南宁市人民政府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内设办公室、归集管理科、贷款服务部、财务会计科、法规稽核科、服务咨询部、信息管理科、人事教育科及机关党委办公室九个机关科室和青秀、江南、西乡塘、兴宁、邕宁、良庆六个城区营业部,及武鸣、宾阳、横县、上林、隆安、马山六个县管理部。

2.所属单位

管理中心设铁路分中心为分支机构,规格相当正处级。

铁路分中心内设综合科、财务会计科、归集管理科、信贷管理科、流动服务部和南宁、柳州、桂林、玉林四个管理部。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402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402001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级

3.402002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

第二部分: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单位:

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决算数

项目

决算数

一、财政拨款

6,657.4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事业收入

二、外交支出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三、教育支出

四、其他收入

四、科学技术支出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6,661.83

 

本年收入合计

6,657.40

本年支出合计

6,661.83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结余分配

上年结转

93.02

年末结转与结余

88.59

 

收入总计

6,750.43

支出总计

6,750.43

注:

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8-

表二:

收入决算表

单位:

万元

项目

本年收入

合计

财政拨款

收入

上级补助

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

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6,657.40

6,657.4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6,657.40

6,657.40

22103

城乡社区住宅

6,657.40

6,657.40

2210302

住房公积金管理

6,657.40

6,657.40

注:

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表三:

支出决算表

单位:

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

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

补助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6,661.83

1,555.72

5,106.11

221

住房保障支出

6,661.83

1,555.72

5,106.11

22103

城乡社区住宅

6,661.83

1,555.72

5,106.11

2210302

住房公积金管理

6,661.83

1,555.72

5,106.11

注:

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9-

-10-

表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单位:

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合计

一般公共

预算财政

拨款

政府性基金

预算财政

拨款

栏次

1

栏次

 

2

3

4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6,657.4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8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二、外交支出

19

 

3

 

三、教育支出

20

 

4

 

四、科学技术支出

21

 

5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22

 

6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3

 

7

 

……

24

 

8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25

6,661.83

6,661.83

 

9

 

……

26

 

10

 

……

27

 

11

 

 

28

本年收入合计

12

6,657.40

本年支出合计

29

6,661.83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13

93.02

年末结转和结余

30

88.5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4

93.02

 

31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15

 

32

 

16

 

 

33

合计

17

6,750.43

合计

34

6,750.43

注:

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表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

万元

项目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合计

6,661.83

1,555.72

5,106.11

221

住房保障支出

6,661.83

1,555.72

5,106.11

22103

城乡社区住宅

6,661.83

1,555.72

5,106.11

2210302

住房公积金管理

6,661.83

1,555.72

5,106.11

注: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情况。

-11-

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单位:

万元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301

工资福利支出

1,121.25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243.50

30101

基本工资

405.80

30201

办公费

18.29

30102

津贴补贴

371.08

30202

印刷费

2.38

30103

奖金

7.98

 

……

 

30104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185.10

30205

水费

1.31

……

……

30206

电费

7.78

30107

绩效工资

24.87

30207

邮电费

7.98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126.44

30211

差旅费

35.10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90.97

30301

离休费

30213

维修(护)费

3.93

30302

退休费

65.41

30303

退职(役)费

30215

会议费

1.42

30304

抚恤金

30216

培训费

3.48

……

……

30217

公务接待费

0.70

30309

奖励金

1.44

30228

工会经费

14.81

30229

福利费

22.92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74

30240

其他交通费用

101.42 

……

……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6.25

30311

住房公积金

124.12

310

其他资本性支出

 

……

……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04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30401

企业政策性补贴

 

307

债务付息支出

 

30701

国内债务付息

 

399

其他支出

 

39901

赠与

 

人员经费合计

1,312.23

公用经费合计

243.50

注:

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表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

万元

2017年度预算数

2017年度决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

购置费

公务用车

运行费

小计

公务用车

购置费

公务用车

运行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55

0.00

7.05

0.00

7.05

6.50

6.44

0.00

5.74

0.00

5.74

0.70

注:

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

其中:

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13-

-14-

表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

单位:

万元

项目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类

 

 

 

 

 

 

 

 款

 

 

 

 

 

 

 

 项

 

 

 

 

 

 

 

 

 

 

 

 

 

 

 

注: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7年度总收入6,750.4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657.40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617.92万元,增长10.23%。

1.财政拨款收入6,657.40万元,为南宁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617.92万元,增长10.23%,主要原因是公积金业务量的不断增长,各项工作开展需要经费的有力保障,重点加强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增强公众服务能力,从而保证公积金业务工作的良好运转。

2.上年结转和结余93.02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11.86万元,增长14.62%,主要原因是存在单位内部账务调整。

(二)本部门2017年度总支出6,750.4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6,661.83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714.55万元,增长12.01%。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住房保障支出6,661.8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

我管理中心在编制预算中所使用的支出功能科目是“2210302住房公积金管理”。

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714.55万元,增长12.01%,主要原因是随着公积金业务量的增加,办公场地拥挤、业务量大幅增加,为了满足缴存职工及社会公众的服务需求,在2017年部门预算中安排了住房公积金综合管理系统项目、江南营业部搬迁项目、铁路分中心业务科技大楼等新增大额支出项目。

且铁路分中心业务科技大楼建设项目在2017年已进入全面建设阶段,2017年该项目年度支出较2016年有大幅度增加。

2.年末结转和结余88.59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3.61万元,下降3.92%,主要原因是我管理中心按照支出均衡性原则,较为合理地安排预算项目的执行,定期分析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均衡性,各个预算项目基本都能按计划实施,因此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略有减少。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61.83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714.55万元,增长12.01%,其中:

基本支出1,555.72万元,项目支出5,106.11万元。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6,646.71万元,调整预算为7,105.23万元,支出决算为6,661.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3%,完成调整预算的93.76%。

(一)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6,646.71万元,调整预算为7,105.23万元,支出决算为6,661.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3%,完成调整预算的93.76%。

预决算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追加了2016年度绩效奖励金、机关事业单位伙食补助费、离退休生活补助等预算,及存在少量结余经费。

按功能分类“2210302住房公积金管理”科目,全年支出6,661.8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我管理中心各项业务的正常开展。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55.72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121.25万元,年初预算为1,126.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0%。

产生少量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因人员调离、退休等原因,工资福利支出有少量结余。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43.50万元,年初预算为252.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58%,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保障我管理中心各项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厉行勤俭节约,从严控制各项费用的开支。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0.97万元,年初预算为146.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95%,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奖励金的预算。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5.7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7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74万元。

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支出5.74万元。

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和六县管理部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住房公积金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2017年,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2017年全年运行费支出5.74万元,平均每辆1.91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70万元。

国内公务接待批次6次,每次约11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主要用于我管理中心接待区内外兄弟单位来函进行业务交流学习等所开支的费用。

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本着“事前审批、从严控制”的原则,2017年我管理中心(本级)共接待来函交流学习的单位包括: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6个外地管理中心。

(四)“三公”经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进行对比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6.44万元,与年初预算数13.55万元相比减少7.11万元,下降52.47%;较2016年决算数9.12万元相比减少2.68万元,同比下降29.38%。

其中:

1.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0万元,同比无变化。

2.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74万元,较年初预算7.05万元减少1.31万元,下降18.58%;较2016年决算数7.74万元相比减少2万元,同比下降25.84%。

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管理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经费。

3.2017年公务接待费支出0.7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6.50万元减少5.80万元,下降89.23%;较2016年决算数1.38万元减少0.68万元,同比下降49.28%。

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管理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开支。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我管理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3.50万元,比2016年增加112.15万元,增长85.38%。

主要原因是根据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将退休人员公用经费以及扶贫人员的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公务交通补贴开支列支在基本支出中,因此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我管理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68.58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6.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393.6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8.28万元。

其中: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32.0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8.24%;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6.5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76%。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管理中心共有车辆3辆,为一般公务用车3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级)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级)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

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951.8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4.35%。

共组织对“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南宁住房公积金综合管理系统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33.0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上述两个项目支出绩效情况比较理想,均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组织对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级)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61.71万元。

从评价情况来看,自评得分为91分。

在预算编制方面,较为准确规范地编制了2017年度部门预算;在预算管理和执行方面,不存在截留或挤占专项资金的情况,预算完成率达94.73%;在资产管理方面,能够做到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较好地履行了各项职能。

2.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级)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级)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是电子档案系统升级换代改动较大,系统操作方面的培训仍有欠缺,并且,新旧系统融合仍需要一定的时间,且新的核心业务系统与档案系统衔接的调试也需要磨合。

下一步改进措施:

逐步到各网点对职工干部进行新系统的业务培训工作,让职工干部尽快熟悉新的业务系统,以提高工作效率。

为保证新的核心业务系统与档案系统的顺利对接,还需进行相关的调试。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比情况如表1。

“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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