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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开发工作情况报告

2016年扶贫开发工作情况报告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云南省扶贫重点县向省政府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书面汇报年度工作的通知》(云贫开发〔2016〕5号文件)要求,现将**县2016年扶贫开发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县情

  **县位于滇中腹地,楚雄南部,哀牢山以东,金沙江与红河水系分水岭南侧,地处楚雄、玉溪、普洱三州市交界处,东与易门、禄丰毗邻,南与新平、峨山交界,西与景东、镇沅相连,北与楚雄接壤。

全县辖5镇3乡,84个村(居)委会,1540个村民小组,1845个自然村,总面积4045平方公里(县内无一平方公里的平坝,山区面积占国土面积的%),全县总人口万人,农业人口占%,有汉、彝、回、苗、哈尼等18个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38人。

据2016年底全县贫困行政村和贫困村民小组摸底调查,全县有70个贫困行政村,贫困村民小组996个,有贫困户27392户,贫困人口108495人,占总人口的%,有住房困难户6524户,413个村民小组40858人饮水困难,34个村民小组2168人丧失生存条件,按照2300元新的贫困新标准,全县农村贫困人口达万人,是典型一个“国土大县、人口小县,生态强县、产业弱县,州府郊县、区位差县,工业小县、财政穷县”,集山区、民族、贫困为一体的山区农业县,是国家592个、全省73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之一。

  二、扶贫开发工作情况

  2016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第一年,也是全面实施“十二五”扶贫规划开局之年,我县的扶贫开发工作在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大力支持帮助下,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委、政府切实加强对扶贫工作的领导,带领全县各族群众,努力克服持续干旱带来的不利影响,统筹做好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全县上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转变作风,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大扶贫投入,依靠群众,严格管理,瞄准贫困群体和贫困农户,着力改善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经过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不懈努力,全县扶贫开发工作取得新成效,“十二五”扶贫规划取得良好开局。

  

(一)健全机制,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县委、政府始终把扶贫开发作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

一是机构改革中,县委及时调整充实了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担任领导小组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分管扶贫的副县长任副组长,进一步加强了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领导。

二是认真落实县委、政府主要领导是扶贫开发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书记、县长对扶贫开发工作亲自研究谋划、亲自动员部署,带队深入到广大贫困地区进行走访调研。

县委、县政府多次听取扶贫开发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全县扶贫工作,帮助解决扶贫开发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三是县人大、县政协加强对扶贫工作监督和指导,县人大听取和审议了扶贫开发工作报告,对扶贫开发工作提出了审议意见,县政协对扶贫工作进行了调研,对扶贫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四是认真落实扶贫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县人政府与各乡(镇)签订了扶贫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使扶贫项目资金管理责任得到落实。

五是严格执行县级领导干部联系乡镇扶贫和挂点联系贫困村制度和县级机关、乡镇机关、站、所挂钩联系贫困村扶贫制度,认真落实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做到8个乡(镇)有一名县级领导联系,84个村(居)委会都有一个县级部门和乡镇机关站、所挂钩帮扶,确保了扶贫工作责任到、任务到人,层层抓落实。

六是针对扶贫开发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在县、乡镇机构改革中,调整配齐了县、乡(镇)扶贫专干和到户贷款信贷员,部分乡镇由乡镇长直接分管扶贫工作,使扶贫开发工作到位,责任落实。

  

(二)因地制宜,创新思路,科学规划,重点投向。

按照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全州扶贫工作会议精神,为做好新阶段的扶贫开发工作,把责任落到实处,在完成对我县贫困村、贫困村民小组摸底调查,掌握全县贫困情况的基础上,我县精心组织、深入调研,科学规划,认真编制了符合我县实际的《**县“十二五”扶贫开发规划》,确定了今后五年扶贫开发的任务目标。

在扶贫工作中坚持以贫困村、贫困户为主要扶持对象,坚持先难后易、循序渐进、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学规划的原则,把资金重点投向哀牢山、白竹山、石碑山及绿汁江、马龙河、石羊江等边远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区,实施了建巴租一组、建巴租二组、初都、大龙汤、上杨仕、发黑、火神田、丫么代、力德等边远少数民族聚居区和深度贫困自然村的扶贫整村推进项目,争取100万元村级互助资金投向产业单一的代么古、桃园村帮助少数民族群众开发热作、冬早蔬菜,实现农民增收,通过项目实施,确保最贫困的村、最贫困的农户得到优先扶持,让最贫困的群众优先受益。

  (三)创新思路,强力整合,打造亮点。

在扶贫项目实施中,我县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探索行之有效扶贫开发途径,坚持以最贫困地区为重点,以解决最贫困群众的困难和问题为目标,集中资金,加大对少数民族边远地区、严重遭受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丧失生存发展条件地区群众的扶持,县委、政府统筹安排,通过整合扶贫安居工程、民政救灾、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农村能源建设、畜牧产业发展、国债饮水安全、农网改造、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资金万元,投入扶贫整村推进、易地搬迁、产业开发项目中,重点实施了鄂嘉镇大长田、安龙堡乡陶家等易地搬迁综合开发,鄂嘉镇阳太村委会扶贫整村推进连片开发等项目,有效地解决了少数民族边远贫困地区、因自然灾害丧失生存条件地区和深度贫困村的生存发展问题,打造了扶贫开发亮点,在扶贫开发中发挥了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扶贫开发成效

  经过全县上下一年来的不懈努力,我县的扶贫开发工作成效显著。

  年内共解决贫困人口温饱4600人,预计农民人均纯收入3198元,比上年增105元,仍低于全省、全州平均水平。

预计农民人均有粮423公斤,人均粮食占有低于全省、全州平均水平。

预计全县GDP可达亿元,较上年增长%,预计县级财政收入12480万元,较上年增长12%。

  2016年全县共投入各类扶贫项目资金万元,其中,财政扶贫资金1423万元,信贷扶贫资金3100万元,外援资金万元,全县实施扶贫整村推进项目37个,项目村的生产生活明显得到改善。

实施易地搬迁44户200人,建设安置点2个,建设安置房11000平方米。

实施安居工程135户,建设安居房33750平方米。

发放扶贫到户贷款2600万元,扶持农户1810户,扶持优质烟发展8000亩,扶持发展蔬菜1200亩,扶持经济作物1000亩,扶持发展蚕桑1100亩,经济林果6000亩,发展商品猪8000头、肉牛2900头、黑山羊7000只,争取扶贫项目贴息贷款500万元,扶持优特农产品开发。

举办贫困地区剩余劳动力转移培训16期,培训转移1200人。

实施产业扶贫项目3个,发展蚕桑3590亩,种植中华冬桃6000亩,推广名、特、优、新蔬菜大棚蔬菜30亩。

县共举办各类适用技术培训315期,培训群众16389人,推广新技术32项,引进新品种5个。

改善贫困地区灌溉面积2567亩,解决饮水2543人,解决大牲畜饮水2179头。

  全县共有4家省级部门、15家州级单位、3位州级领导、84个县级单位挂钩联系84个村(居)委会,1896名党员干部与1765户贫困户结成了帮扶对子,县级单位累计投入各类帮扶资金万元。

  四、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一)完善制度、严格项目理管。

严格执行《云南省关于加强扶贫整村推进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南省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管理办法》、《云南省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试行办法》等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了《**县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县扶贫到户贷款管理试行办法》、《**县贫困地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管理试行办法》和《**县关于加强扶贫项目管理九项制度》,规范项目管理,严格资金使用,加强项目跟踪管理,确保项目的质量和进度。

  

(二)强化管理,确保资金投向。

在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中,严格《云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管理办法》,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强化对项目资金的管理,严格执行扶贫项目资金的公示、公告,坚持在县在新闻媒体上对扶贫项目资金进行公示,把扶贫项目资金的公告公示作为扶贫项目资金管理的重要内容,使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公开透明。

及时下达扶贫项目资金,对扶贫项目资金严格实行县级报账管理,建立扶贫项目跟踪管监测和逐级验收制度,项目验收逐级移交,并建立项目后续管理制度,通过以上措施,保证扶贫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确保资金运行安全,保证了扶贫项目资金投向最贫困的村和最贫困的农户。

  (三)强化责任,确保责任落实。

县人民政府与乡(镇)签订了《**县2016年扶贫工作管理责任书》和《**县扶贫到户贷款目标管理责任书》,把扶贫工作列入乡(镇)年终综合考核的内容,县委、县政府组织纪检监察、财政、审计、扶贫等部门对乡(镇)对扶贫项目资金进行检查,确保扶贫资金的安全和项目质量。

尊重群众的主体地位,让群众充分享有扶贫项目建设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

牢固树立责任意识、风险意识、效益意识,建立扶贫项目管理的九项制度,认真落实扶贫项目廉政承诺制、群众廉政评议制和群众廉政评议员制,实行扶贫项目阳光操作和行政问责,在扶贫项目实施中严格执行项目招投标制、工程质量监管制、扶贫项目考核、绩效管理及项目后续管理制度,加强项目的现场施工管理,严格监控项目实施的各个环节,严把项目验收关,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长期发挥效益。

  (四)强化督查,推动落实。

坚持以建设人民满意的扶贫工程为目标,严格执行《省办关于加强扶贫“整村推进”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项目督查通报制和责任追究机制,采取交叉检查、随机抽查、专项督查、综合督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的督查。

县委、政府2次组织扶贫项目资金监管部门对扶贫整村推进、易地扶贫、信贷扶贫、劳动力培训转移、社会帮扶等项目资金进行了专项督察,并将检查结果在全县通报,严格提出整改措施意见和时限,使县、乡(镇)、村、组各级的工作责任得到落实。

与此同时,县人民政府组织扶贫、财政等项目资金管理部门,组成工作组深入到各乡(镇)项目村和项目点进行检查指导,参与项目的测设规划,确保项目的实施和质量,并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规范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和报账。

严格执行《云南省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试行办法》,组织人员对扶贫整村推进、易地搬迁、劳动力转移培训、产业扶贫、信贷扶贫等项目进行绩效考评,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证项目资金的安全、有效。

在省、州扶贫项目资金检查中,我县的工作得到省、州扶贫部门的肯定和高度评价。

  五、存在问题

  

(一)返贫率高,贫困人口比重大。

按照贫困新标准,2016年贫困摸底调查,全县还有70个贫困行政村,996个小组,27392户,108495人贫困人口,按照贫困新标准,全县贫困人口达万人,由于我县近年自然灾害频发,返贫率高,因病因灾返贫面大,给扶贫工作带来了新的压力和挑战。

  

(二)科技素质低,观念落后。

贫困地区群众文化科技素质普遍较低,观念陈旧,生产生活方式落后,靠自身发展根本无法脱贫,智力扶贫任务艰巨。

  (三)财政困难,投入不足。

县级财政增长仍然缓慢,保工资、保运转困难大,县级项目资金配套困难,资金投入主要依靠上级投入。

  (四)项目资金整合力度不够。

部门和社会参与扶贫开发的力度不够,资金整合少,项目建设的内容和形式还比较单一。

  (五)扶贫队伍力量不足。

受县乡机构改革的影响,人员变动大,力量不足。

  (六)发展部平衡。

在项目实施管理中,由于地区、认识、条件等因素,乡镇与乡镇之间,村与村之间差距加大,给扶贫工作的整体推进带来影响。

  六、2016年工作计划

  

(一)认真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2016-2020)纲要》,把扶贫开发的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在深入调查研究,摸清贫困底数,按照“十二五”扶贫开发规划和《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6-2020年)》的要求,制定措施,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完善制度,瞄准贫困目标,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加快贫困地区发展和群众脱贫致富步伐。

  

(二)实施好扶贫整村推进。

按照“十二五”扶贫规划和《中国农村扶贫开发(2016-2020)纲要》的要求,以贫困地区为重点,以贫困村为目标,以贫困人口为主要对象,高起点,严要求,整合项目资金,加大扶贫整村推进力度,实施连片开发,按时完成2016年37个扶贫整村推进项目实施任务,认真做好项目储备,2016年争取实施扶贫整村推进项目40个。

  (三)扎实推进易地搬迁。

认真组织实施好2016年搬迁44户200人任务,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搞好项目储备,2016年争取财政资金100万元,实施易地搬迁200人。

  (四)认真做好信贷扶贫。

抓好2016年已发放2600万元到户贷款的跟踪问效,确保贷款按时收回。

做好妥甸酱油有限责任公司900万元扶贫项目贴息贷款项目跟踪指导,保障项目扶持效益,积极做好项目储备,2016年争取实施扶贫到户贷款3000万元,扶贫贴息项目贷款500万元。

  (六)实施好产业扶贫。

认真做好2016年发展中华冬桃6000亩,蚕桑3590亩,种植大棚蔬菜30亩产业扶贫项目的实施,确保项目按时完成和扶持效果。

做好产业扶贫的项目储备,争取2016年产业扶贫财政资金100万元,实施产业扶贫项目2个。

  (七)搞好劳动力培训转移。

认真实施2016年贫困地区劳动力培训转移资金72万元,培训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1200人项目计划,争取2016年实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培训100万元,培训转移1000人。

  (八)做好社会帮扶。

实施好2016年16个州级单位挂钩扶贫项目的实施,认真执行县委、政府关于县级单位挂钩扶贫和党员工作联系贫困户帮扶制度,形成全社会参与扶贫的良好氛围,认真做好社会外援项目储备工作,争取更多的外援项目到我县扶贫,争取实施州级单位挂钩扶贫项目资金16万元。

  (九)实施好扶贫安居工程项目。

认真组织好2016年财政扶贫资金235万元,建设安居房135户33750平方米,保障贫困群众按时入住新居。

做好2016年安居工程项目储备,争取财政扶贫资金100万元,建设安居工程100户。

  (十)抓好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

精心组织,加强指导,认真做好大庄镇桃园、代么古村委会10个贫困自然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100万元项目的实施,扶持贫困农户350户,保证资金安全,确保项目扶持效果。

  (十一)抓好项目监督管理。

严格按照省、州扶贫项目资金管理的要求,以做人民满意的扶贫项目工程为目标,严格项目质量管理,严格项目资金管理,严肃工作纪律,确保项目完成和工程质量。

  我县的扶贫开发工作在上级党委、政府和扶贫开发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通过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取得了显著的成效,贫困地区基础设施不断加强,社会事业加速发展,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贫困村寨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群众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但是,由于**的发展起点低,基础设施薄弱,经济基础差,社会发育程度低,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等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扶贫开发仍然是我县“十二五”期间最为艰巨的任务,恳请省、州政府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给予我县最大的关心和支持。

同时,我们也坚信,在省、州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届各部门的共同关心支持下,**县的扶贫开发将会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效,广大贫困群众的生活将会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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