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合同学习心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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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合同学习心得
建筑工程合同学习心得
篇一:
建筑工程合同学习心得
合同学习心得
建设工程合同是建设工程项目的重要文件和组成部分,合同管理也是建设项目管理其中重要的一部分,认真学习建设工程所涉及的各项合同是一个从事建设项目管理人员的重要的义务和职责,也是做好项目管理工作的必要条件。
通过这次对合同系统的专项学习,认识到很多以前没注意到的细节内容,也得到很多重要的收获和提高,对今后合同管理工作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和了解。
首先,关于合同的准确性的认识。
合同是双方签订的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资料,也是双方一旦产生纠纷需要进行解决的最重要的依据,对以后的管理工作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所以在签订时,对合同中所有的条款和定义都要明确的准确意思表达。
一是,对于国家提供的各种建设工程合同范本,其中不但专用条款要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进行签订,很多通用条款也要做认真的研究和分析。
二是,合同条款的意思准确表达,不能产生任何歧义,特别是在价款规定和各方责任的说明,除某某情况之外等词语的定义,都要明确界定其范围,例如在市群众工作中心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预付款的规定条款,规定“按合同价款的20%拨付,此合同价款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对于预付款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定义就容易产生歧义。
三是,避免重复表达和冲突,避免前后词语不一致,单位名称、项目内容、单位名称等都要全称表述。
如果冲突,要有依据的解释顺序。
其次,合同中应尤其注重的重要条款的学习。
对合同中应该重点研究和分析的有以下部分:
协议书中的概念定义,合同所依据的法律基础,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其设定范围,工期的规定及延误情况,材料的供应和检验责任,合同价款的约定、拨付方式及调整范围,工程变更,违约、索赔和争议的解决,验收、结算和保修等。
这些是合同中应该重点分析的内容,是合同管理以及整个项目管理的过程控制的重要依据,也是项目组织及人员管理的必要组成部分。
尤其是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设定范围条款,关系到以后工作是否能够顺利的协调进展。
违约责任及索赔的规定条款,关系到工作中产生争议是否能够顺利的有效解决,这是合同管理的基础重点。
最后,要善于利用合同进行项目的有效管理。
建设工程合同是规范和约束甲乙双方履行义务和享受权利的指导性文件,应该充分利用签署的合同内容,来指导和约束各方义务的履行情况,即项目实施进展过程。
不同的项目进展阶段会签订不同类型的合同,例如代建合同、招投标合同、造价咨询、勘察设计合同、施工合同、专业分包合同等,各阶段都要进行有效地合同管理,以完成项目的目标控制。
一是合同交底。
在合同签订后,应该对合同进行研究、分析和分解,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合同条款,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存在的风险做出解释和说明,并对合同责任进行相应分解,以能够掌握合同有关知识和合同在工程项目中的应用,掌握合同管理和项目索赔意识。
二是建立规范合同管理的工作程序,重视建立过程资料文档。
工程的原始资料都是在合同实施的过程中产生的,因此在项目实施进展
中,应该主动收集和整理发生的原始资料和数据,包括工程进度、工期延误、工程变更、不可抗力、材料验收及检测等的原始图像和书面资料依据,如工程环境的突然变化、不可预测的地质条件以及双方签署的意见、指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特殊情况及其处理的书面文件。
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应对这些文档进行建档管理,使工程活动有依有据,对以后全面履行工程合同以及可能发生的索赔与反索赔有着重要的意义。
三是对合同实施进行跟踪和监督。
在工程项目实施的过程中,一方面受社会、自然条件等外界因素的影响;另一方面由于工程建设周期长,合同实施条件在不断变化,这就需要对合同实施进行全程跟踪和监督,不断找出偏差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调整,确保合同目标实现,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综上所述,合同学习以及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有效应用,是项目管理中一项基本而又必不可少的工作,也是能做好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抓住工作着重点的有效方法和途径。
作为一名建设工程的项目工程管理人员,应该认真学习和分析研究项目所涉及的各类合同,充分理解和掌握合同中的信息,并在项目管理工作中能够进行有效的运用和实施,并且及时预测问题和解决问题,以保证建设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完成,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张彪
XX年9月23
篇二:
工程合同学习感想
工程合同学习心得体会
本课程所使用的教材是菲迪克(FIDIC)文献译丛施工合同条件,主要学习工程合同的一般规定,雇主,工程师,承包商,指定的分包商,员工,生产设备、材料和工艺,开工、延误和暂停,竣工实验,雇主的接收,缺陷责任,测量和估价,变更和调整,合同价格和付款,由雇主终止,由承包商暂停和终止,风险与职责,保险,不可抗力,索赔、争端和仲裁共二十项关于工程合同的项目内容。
整本书向我们全方面详细的介绍了工程合同的所有通用条件,让我们大家了解到了什么叫做合同,并且如何制定一份用于由雇主设计的建筑和工程的工程合同。
“合同”是指合同协议书、中标函、投标函、本条件、规范要求、图纸、资料表以及合同协议书或中标函中列出的添加文件(如果有)。
合同是法律的依据。
无论是成本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还是组关系,都离不开合同的条款约定。
在处理各个单位之间的利益关系时,合同是最有力的裁判者。
合同管理更是统揽全局的管理,是渗透于项目实施过程中方方面面的约定的规矩。
本书还介绍施工合同条件的适用条件:
①各类大型或复杂的工程;
②主要工作为施工;
③业主负责大部分设计工作;
④由工程师监理施工和签发支付证书;
⑤按工程量表中的单价来支付完成的工程量;
⑥风险分担均衡。
一般来说,合同产生于实施开始之前,达成合作意向之后。
现在通行的建筑行业的合同形成方式,也就是寻找可能的合作者,筛选、报价、询价、谈判、签订。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都是寻找可能合作者的行为,资格预审,筛选出能力满足要求的合作者,然后报价、比较、询价、谈判、签订合同。
这些就是最常见的合同签订模式。
当然也有直接委托的,这是业主的权力。
合同的内容是操作的依据。
具体就是条款。
多少钱,怎么付钱是最重要的条款。
因为工程量不能准确确
定,或者是现场经常会与图纸有所差异,结算价款经常与合同价款不同。
这个时候,总价合同、单价合同以及成本加酬金合同的规定就有着重要的作用。
总价包死把变更的风险从业主转移到了施工方,但同时业主也承担了总价下降的风险,虽然可能性很小,单价合同,把价格的风险转移,成本+酬金则风险均在业主。
这需要大家的协商。
承包范围是合同要明确的。
对于建设单位,他将面对不同阶段的合同。
如设计阶段签订设计合同,在此之前要签订勘查合同,在此之后要签订施工合同。
当然也有人要干很多活的,因为他能力强,所以,就有勘查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还有那种连运行也承包的叫什么特许全协议即BOT合同。
当然除了最常见的施工承包,还有分包。
监理合同肯定也是要签订的,国家规定。
采购合同有时包括在施工合同内了,有时建设单位也想自己玩一下就自己和供应商签订。
工程保险必须要在合同中约定,到底谁来投保。
在水利项目中,一阵台风刮走几个亿的事情经常发生,还是保险的好。
担保合同有的时候会有,在一方对另一方有担心的时候。
工期、质量标准一般应该在合同中规定。
钱的问题,预付款以及进度款支付比例常成为谈判的焦点。
变更容易引起纠纷,合同中应该规定变更的处理方式。
违约责任,及违约处理办法,是出现纠纷,不能获得满意解决时的办法,一般可选择仲裁和诉讼。
随着建设市场风险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增强、建设市场管理体制的进一步完善,施工单位风险意识普遍加强,目前的建筑市场正在发生着本质的转变。
建设市场多年前僧多粥少的现象如过眼云烟,一去不返。
甚至出现了工程项目待嫁闺中找不到婆家的现象。
这一现象总体上来说是积极的,将促进建设市场的进一步规范,过去对施工单位来说如噩梦般的工程款难讨的局面也将被历史的洪流卷的无影无踪,对信誉度较差的建设单位来说其后果更象是一个噩梦的来临。
在这一新形势下,工程招投标、合同管理对承发包双方来说都在变的越来越重要,工程招投标不再只是一个纯粹的报价问题、合同管理也不再仅是一个签字那么简单。
简单的说已经变成了一个风险管理的问题。
至少在招投标过程中,不管是否有意识,对对方的信用程度、财备状况的考察已变成一个不可或缺的关键环节。
而合同模式的选择,对合同双方建立合作、信任的关系尤为重要。
这次的学习,让我们系统地学习了一遍工程合同,令我们深刻理解到合同管
理在企业经营中所处的重要位置,做好工程项目与合同管理的重大作用,从而思考作为工程项目管理人员,要增强企业的合同风险防范意识,把将来可能发生的合同纠纷中的风险降低到最低。
以法律法规为准绳。
在面对招标工作新的形势下,要不断提高自己,不断的加强学习。
这次学习时间虽然很短,但是老师以其丰富的工作经验和教学水平列举了大量的典型案例,深入剖析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领域的问题。
篇三:
建筑施工合同学习感想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学习感想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企业建设工程项目的重要文件和组成部分,合同管理也是建设项目管理其中重要的一部分,认真学习各项合同管理是一个从事建筑工程管理人员的重要的义务和职责,也是做好项目管理工作的必要条件。
通过公司领导的这次合同管理的培训讲座,认识到从财务角度来看很多以前没认识到的内容,也得到很多重要的收获,对今后从财务辅助合同管理工作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和了解。
通过这次学习,我了解到当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出现问题后,面临的法律风险有很多种,其中主要有工程内容、工期、工程价款、工程结算、工程量变更、工程转包、分包、签证、索赔、工程质量、黑白合同等方面法律风险。
作为一个建筑开发企业即甲方,在签订一个合同前处于绝对的主动地位,而在签订合同之后我们受制于人,这种情况普遍存在。
如何找到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是我们当前的发展矛盾的关键点。
首先,第一个问题我个人感觉应该是源头问题:
合同管理模式的问题。
现在大多数公司合同管理的模式都是法务部统一管理加上各个合同承办部门分级管理模式。
法务部一般对合同的规范性、合法性进行检查、监督以及指导,执行对各个部门申请合同、印章的管理台帐和履约情况登记。
但是目前大多数公司合同管理都没实行真正的合同归口管理,其实法务部根本不能彻底了解一个合同的具体履约情况,法务部和其他各个部门在业务往来上缺乏有效的沟通和了解。
例如,从财务的角度去咨询来看,合同文本的编号很随意,自行编号的情况严重,关联合同等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这方面不利于合同的查询和归档;另外从其他部门来看,一个合同的订立到最后的执行,有些部门认为法务部和承办部门应负有全部责任,思想误区比较大不利于日常合同管理制度的有效建立。
从整体来看,现在的合同管理机制是一种粗放式的管理模式。
所以建立合理的健全的合同管理模式很重要,第一我们要明确各个部门、合同承办部门、法务部门、合同审查和批准人的职责;第二落实合同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以及必要的相关培训,建立严格的合同归口管理、审查以及分级管理的制度模式;第三模式制度都确立好之后,除了我们要严格遵守执行外,还应当与时俱进,保证各项制度跟得上国家法律变更的步伐,保证企业不墨守成规。
其次,第二个问题是在源头问题之后,在合同的履行、变更、终止过程中,没有有效的进行合同的履行跟踪管理和控制,这也是合同法律纠纷多发的主要原因,这也是合同管理的重点阶段。
履行监控、管理控制的前提是合同管理部门、人员和职责制度的落
实,合同台账、档案制度的建立健全,如此才能使得合同管理制度化、签约和履行行为规范化。
对合同履行的后期监控,目前公司存在不足之处,比如给与合同谈判等前期阶段的关注较少、后期合同管理追踪等方面的人员和经费等方面的投入很小,对合同签订之后的合同履行阶段,存在重视不足、管理不到位情况。
所以我们应该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全程跟踪,以减少合同管理中期和后期争议的发生及避免措施建立的滞后性。
还有单位如果遇到合同法律问题,在合同纠纷处理完毕后,公司应对整个事件过程作出评估和工作总结,根据合同纠纷的原因分清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
例如,对合同的履行和保证金划付予以监督和管理,合同保证金的收付及合同清算作为合同履行的主要环节和内容,可由财务部门、法务部密切配合把好此环节,通过监督可以知道各类合同的履行情况,及时发现影响履行的原因,以便及时向相关部门和机构反馈,防止或降低违约行为的发生。
篇四:
学习招投标及合同管理心得体会
学习招投标及合同管理心得体会
建筑装饰(3+2)11-1
丁昊天
1156010XX1003
进入大学已经快两年了,马上要走向社会,我们都在争取每一分每一秒强大自己,去武装!
在选取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的时候,我就对这门课程拥有着很大的兴趣,用法律的手段去维护自己以后在工程,招投标,与生活的利益,这是对将来很有帮助的!
本课程主要学习了建筑市场、工程招投标概述、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建设工程施工投标、开标、评标、定标与签订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程施工索赔共八个项目内容。
第一项目建筑市场主要阐述了建筑市场是建筑商品和服务交换关系的总和,招标是市场是商品交换和服务交易的主要场所的概念与性质,介绍了建筑产品与去他商品的区别与工程建设的程序分为哪些阶段。
建筑市场主体与客体有的定义,以及建筑市场的资质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建筑工程交易中心的性质、作用和基本功能以及其运行的原则、运作的一般程序。
第二项目工程招标概述介绍了工程招投标是采购人事先提出货物、工程或服务采购的条件和要求,邀请众多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按照规定程序从中选择交易对象的一种市场交易行为的概念,和工程招投标的概念,并对工程招投标的现状与未来的发展进行了一定的描述。
对工程招投标进行了分类与特点的分析。
还介绍了招投标公正、公平、公开、诚实信用的4项原则。
与招投标有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描述招投标的基本程序、当事人和监督管理的情况。
第三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主要介绍了工程招标的组成与内容,工程招标招标段的划分。
诠释了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公告的内容,招标工作的保密要求。
第四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投标主要介绍了工程施工投标的各个顺序,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投标报价的技巧。
第五项目开标、评标、定标与签订合同主要详细描述了招投标顺序中开标、评标、定标和签订合同的内容。
第六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要介绍了建设施工合同的概念、特征、作用及种类;地《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的应用做了全面的阐述,包括《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和复合式合同的内容。
第七项目主要是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做了详细的阐述。
其中包括工程承包合同管理的概念、承包合同各方的合同管理以及合同管理的任务和主要工作。
第八项目主要讲述了索赔的概念和索赔在当今市场的方式,以及索赔的流程。
我认为招投标工作的主要工作流程如下:
招投标可大致依次分为招标准备阶段、招投标决标阶段、合同签订阶段四大阶段。
其中招标准备阶段的主要工作为编制招标方案、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准备图纸,编制工程量清单,完善招标文件;对于没有资质的业主在编制招标方案前委托招标代理,签订代理合同。
招投标决标阶段的主要工作有办理招标备案,发布招标公告,报审招标文件,接受投标人报名,发售文件、图纸和资料组织踏勘现场,组织招标答疑,报审招标答疑文件,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制开标、评标文件,召开标前会议,接受投标人投标,最后开标。
决标阶段的主要工作有评标,定标,中标公示,编制资料汇编并提交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发放中标通知。
合同签订阶段主要工作有合同交底与谈判,签订合同,施工合同备案。
建设工程合同就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不是一般买卖、销售、加工和服务合同,它是庞大的建筑产品,是按照发包人对其功能、规模、标准、工期及中标价格的要约,在指定地点,由承包人承诺并通过承包人进行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接收工程、竣工后试验与考核等实施阶段逐步完成,发包人按照实施阶段逐步支付合同价款的建筑产品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是涉及范围广、实施阶段复杂、施工时间长及标准要求高的合同,合同履行结果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才能够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在建设工程过程中,对参与主体的资格要求严格,合同签订程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实施阶段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因此建设工程合同的成立要件相当复杂。
具体说来,一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要达到生效的程度,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第一、合同的当事人即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要规定的条件,即合同的主体要件。
目前来看,我国没有对发包人的资格等作出非常严格的规定,发包人可以是具备法人资格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经济联合体和社会团体,也可以是依法登记的个人合伙、个体经营户或自然人。
但必须具有通过合法、完备手续取得的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的资格。
而作为承包人的条件则十分严格。
第二、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的真实意思表示一致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核心条件。
意思表示真实是指意思表示的行为人的表示行为应当真实反映其内心的效果意思。
意思表示不真实,即意思与表示不一致,可分为故意的意思与表示不一致、非故意的意思和表示不一致和不自由的意思表示不一致三种情况。
故意的意思与表示不一致和不自由的意思与表示不一致如果构成欺诈,并损害了国家利益,属于合同法定无效的范畴。
对于非故意的意思和表示不一致的情形,如果具备了“重大误解”的条件,则属于《民法通则》和《合同法》规定的可变更或者可撤销的合同。
对于不自由的意思和表示不一致,可分为受欺诈和受胁迫所为的意思表示,则根据《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这两种行为如果损害了国家利益,均构成合同无效的法定原因,否则构成合同可撤销的原因。
第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当事人即发包人和承包人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应当履行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必须履行的程序
这一条件是建设工程合同所特有的条件。
如前所述,建设工程往往涉及到国计民生而且一般投资规模较大,所以国家对建设行为予以更多的关注并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来进行约束和规范。
第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
《合同法》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规定,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第五、内容合法,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在关于认定合同是否有效的标准上,《民法通则》和《合同法》采用的是两种截然不同的表述方法。
《民法通则》是用肯定的语气明确规定“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才是有效的民事行为;而《合同法》采用的是否定的语气,
在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属于“合同无效”的情形。
在《合同法》颁布实施以后,最高人民法院的两个司法解释先后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界定:
最高人民法院明确规定:
“合同法实施以后,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
”而最高人民法院则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认定无效的标准再次严格界定为五种情况。
对于这样规定的原因,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友是这样解释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受到不同领域的多部法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调整。
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颁规章中调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强制性规范就有六十多条,如果违反这些规范都以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为由而认定合同无效,不符合《合同法》的立法本意,不利于维护合同稳定性,也不利于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会破坏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
我们认为,法律和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有的属于行政管理规范,如果当事人违反了这些规范应当受到行政处罚,但是不应当影响民事合同的效力。
从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范内容看,可分为两类:
一是保障建设工程质量的规范,二是维护建筑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规范。
这两大类分为以下五种情形:
一是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二是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三是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四是承包人非法转包建设工程的;五是承包人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
当然,《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等基本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也应当适用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通过这门课程的学习,让我认识到招标投标及合同管理在工程建设的重要性,也懂得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成立和生效的基本条件,让我认识到很多以前完全不了解的东西,为以后得生活,工作打下了坚固的基础!
丁昊天
XX年11月25日
篇五:
学习招投标及合同管理心得体会
《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学习感悟
本课程主要学习了建筑市场、工程招投标概述、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建设工程施工投标、开标、评标、定标与签订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程施工索赔共八个项目内容。
第一项目建筑市场主要阐述了建筑市场是建筑商品和服务交换关系的总和,招标是市场是商品交换和服务交易的主要场所的概念与性质,介绍了建筑产品与去他商品的区别与工程建设的程序分为哪些阶段。
建筑市场主体与客体有的定义,以及建筑市场的资质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建筑工程交易中心的性质、作用和基本功能以及其运行的原则、运作的一般程序。
第二项目工程招标概述介绍了工程招投标是采购人事先提出货物、工程或服务采购的条件和要求,邀请众多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按照规定程序从中选择交易对象的一种市场交易行为的概念,和工程招投标的概念,并对工程招投标的现状与未来的发展进行了一定的描述。
对工程招投标进行了分类与特点的分析。
还介绍了招投标公正、公平、公开、诚实信用的4项原则。
与招投标有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描述招投标的基本程序、当事人和监督管理的情况。
第三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主要介绍了工程招标的组成与内容,工程招标招标段的划分。
诠释了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公告的内容,招标工作的保密要求。
第四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投标主要介绍了工程施工投标的各个顺序,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投标报价的技巧。
第五项目开标、评标、定标与签订合同主要详细描述了招投标顺序中开标、评标、定标和签订合同的内容。
第六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要介绍了建设施工合同的概念、特征、作用及种类;地《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的应用做了全面的阐述,包括《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和复合式合同的内容。
第七项目主要是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做了详细的阐述。
其中包括工程承包合同管理的概念、承包合同各方的合同管理以及合同管理的任务和主要工作。
第八项目主要讲述了索赔的概念和索赔在当今市场的方式,以及索赔的流程。
经本组人员条论我们认为招投标工作的主要工作流程如下:
招投标可大致依次分为招标准备阶段、招投标决标阶段、合同签订阶段四大阶段。
其中招标准备阶段的主要工作为编制招标方案、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准备图纸,编制工程量清单,完善招标文件;对于没有资质的业主在编制招标方案前委托招标代理,签订代理合同。
招投标决标阶段的主要工作有办理招标备案,发布招标公告,报审招标文件,接受投标人报名,发售文件、图纸和资料组织踏勘现场,组织招标答疑,报审招标答疑文件,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制开标、评标文件,召开标前会议,接受投标人投标,最后开标。
决标阶段的主要工作有评标,定标,中标公示,编制资料汇编并提交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发放中标通知。
合同签订阶段主要工作有合同交底与谈判,签订合同,施工合同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