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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发言材料模板

会议发言材料

1.牢牢抓住“七化”建设不放松着力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能力和水平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2)

2.遵循“三化同步”规律加快推进农村经营管理事业科学发展

浙江省农业厅(9)

3.提高农经工作水平转变农业经营方式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18)

4.完善流转机制 构建调处体系规范有序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湖南省农村经营管理局(24)

5.创新机制强化措施深入做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

河南省农业厅(31)

6.明确职责强化服务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厅(37)

牢牢抓住“七化”建设不放松

着力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能力和水平

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在整个农村经济管理中既是重点也是难点。

近年来,在农业部的科学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我们以加强合力化、载体化、体系化、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和功能化“七化”建设为主要抓手,牢牢抓住“三资”管理这个“牛鼻子”不放松,清家底、强监管、重服务,清回和盘活大量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切实解决了农村改革发展中的诸多矛盾和问题。

目前,全省所有行政村全部完成“三资”清查工作,清查资金72亿元、资产116亿元、资源842万公顷,收回不在册土地3.08万公顷,90%以上乡镇建立“三资”代理服务中心。

随着“三资”管理的不断强化,促进了农业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推动了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密切了农村党群干群关系,维护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我省的“三资”管理工作得到了国家有关部委的充分肯定,赢得了农村基层广大干部群众的高度认可和赞同。

一、牢牢抓住“合力化”建设这个关键,着力提升“三资”管理的统筹推动能力

搞好“三资”管理,必须要有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

我省各级党委、政府始终把“三资”管理纳入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议事日程,精心谋划,统筹部署。

在工作摆位上,把加强“三资”管理作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切入点和突破口,与其他重点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评。

省委书记作出重要批示,省长亲自调度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省纪委书记和分管副省长靠前指挥,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经常深入基层指导推动工作,市县乡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

在政策支持上,从试点探索到面上铺开的整个过程,先后以省委、省政府及省纪委、省农委的名义,制定出台了实施意见、工作方案、建设标准、监管制度等10多项政策措施,各地各有关部门也相继出台了具体的配套办法。

在资金投入上,各地在财力比较困难的情况下,追加工作经费预算,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仅去年省财政就一次性拿出专项补助资金4716万元,市县乡三级累计投入1.6亿元。

全省上下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农业系统深入推动、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农民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系、工作机制和强大合力。

二、牢牢抓住“体系化”建设这个基础,着力提升“三资”管理的网络覆盖能力

健全的工作体系是抓好“三资”管理的前提和基础。

我们着重抓了三个建设:

一是强化机构建设。

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统一制定下发了加强“三资”管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依托乡镇农经站建立“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实行合署办公,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目前,全省706个乡(镇、街),已有655个建立起了机构,比例达93%。

二是强化职能建设。

围绕“三资”加快转变管理方式,进一步强化代理、便民、监管等职能,实现了由分散管理向集中代理转变,由部分代理向全面代理转变,由重监管向重服务转变。

三是强化队伍建设。

代理服务中心负责人由县级农经部门任命,工作人员由具备农村会计和微机操作从业资格的乡镇农经站人员兼任。

目前,代理服务中心从业人员达3410人,乡均5人以上,占乡镇农经人员总数的59%。

随着工作力度的加大,“三资”管理体系不断健全,网络覆盖范围不断拓展,运转能力不断提升。

三、牢牢抓住“载体化”建设这个重点,着力提升“三资”管理的基础承载能力

我们把“三资”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了为民、便民、利民和取信于民上,着力加强代理服务中心软硬件建设,努力为农民群众办事拓展渠道、搭建平台、创造条件。

首先围绕代理服务中心工作机构、基础设施、代理业务、配套制度和便民服务等内容,制定了5大类、31项建设标准。

明确要求各地按标准抓紧建设代理服务中心,不准打折扣,不得应付了事,更不能等靠要。

现已建成的代理服务中心,达到和超过建设标准的有614个,未达标的今年上半年完成续建和完善任务,尚未建设的,今年底前全部建成达标,实现全省706个乡(镇、街)全覆盖。

2010年底,省农委联合省纪委、监察厅组成检查组,抽调147名专业人员,分成9个组,对全省所有乡(镇、街)代理服务中心建设情况逐个检查验收,凡达到和超过标准的给予资金补助,对没有达到标准的通报批评,责令限期完成任务,确保了代理服务中心建设的顺利进行。

四、牢牢抓住“制度化”建设这个根本,着力提升“三资”管理的健康运行能力

我省按照会计主体不变、所有权不变、代理不越权的原则,狠抓了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业务核算、电算化管理、信息公开、档案管理、责任追究等制度。

同时,在村级建立健全了财务预决算、收入支出、民主理财、财务公开,资产资源清查、评估、经营、管理,以及合同、账簿、档案管理和村干部廉洁自律等制度。

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建立了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村干部“勤廉双述”民主考评、村级公章统一管理使用等制度。

这些制度的不断健全和完善,实现了民主定事、制度理财、群众评官,为“三资”管理的健康运行提供了有力保障。

五、牢牢抓住“标准化”建设这个保证,着力提升“三资”管理的规范推进能力

农村集体“三资”涉及农业农村发展的各个环节,同时也是极易引发社会矛盾的敏感部位。

搞好这方面的管理,迫切需要制定一整套行之有效的业务标准和操作规范。

我们突出抓了五个方面的标准建设:

在资金管理上,制定实施了村级收入、财务支出、会计核算、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等流程标准;在资产资源管理上,制定实施了租赁、发包、处置等流程标准;在管理文本上,制定实施了全省统一标准的会计账簿16种、会计凭证25种、农村承包合同文本28种;在管理手段上,推行了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资产资源管理、信息公开等电算化应用标准;在监管使用上,严格履行“六步工作法”流程标准。

这些管理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切实保证了农村集体“三资”账款相符、账实相符、所有权和使用权明晰,有效防范了贪污、侵占、截留、挪用等问题的发生,极大提升了程序化管理和规范化操作的能力。

六、牢牢抓住“信息化”建设这个平台,着力提升“三资”管理的效能优化能力

为了尽快提升“三资”管理的信息化水平,省委、省政府明确要求,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要建立监管系统,逐步建立市县监管平台,与乡村直接联网。

各地按标准配备专用管理软件,购置信息显示屏、触摸屏、打字、复印、传真、扫描等硬件设备。

借助吉林农网、农经信息网、农经系统QQ群、合作社网等媒介,开展政策宣传、业务交流、咨询解答等工作。

一些县(市、区)还探索建立了农经系统内部专网,搭建了监管平台,运用查询、提示、示警、公示等功能,做到了即时审核、分级汇总、综合分析、全程监测、网上办公、信息共享。

与此同时,我们与省纪委协作,力争两年内建成全省“三资”监管平台和专用网络,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联网。

七、牢牢抓住“功能化”建设这个途径,着力提升“三资”管理的服务延伸能力

在代理服务中心起初的功能设计上,主要是提供业务代理、信息公开、政策咨询等服务。

但随着农业农村形势和任务的不断发展变化,农民生产生活需求的日益增多,原有功能已远远不能适应农村发展的多样化需要。

省委、省政府审时度势,本着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服务效率、最大限度方便群众的原则,充分利用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这个平台,适时拓展和延伸服务功能。

相继把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合并到“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现已合并60%以上。

将强农惠农政策、救济救灾、婚姻殡葬、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以及“七站八所”的对农服务项目,统筹纳入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并与乡镇政务公开相对接,实行“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成为农民致富创业、释疑解惑的“百事通”,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稳定的“调节器”,党和政府联系群众、惠及民生的“连心桥”,实实在在地给广大农民群众带来了明白、提供了便利、送去了温暖。

我省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国家要求和兄弟省份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

今后,我们将认真按照这次大会的部署,虚心学习借鉴兄弟省份的好做法好经验,进一步创新“三资”管理工作思路,强化监管和服务,提升运营效率,实现保值增值,为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基础支撑。

今年,重点推进代理服务中心全覆盖建设,加大项目补助资金力度,搭建监管平台,着力提升“三资”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遵循“三化同步”规律

加快推进农村经营管理事业科学发展

浙江省农业厅

在城市化、工业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是“十二五”时期“三农”事业的发展战略,也是推进农经事业科学发展的主线。

农经工作要遵循“三化同步”规律,坚持农民满意、农业发展、农村和谐目标,以健全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体系、完善农村治理结构、强化农民权益保障为重点,着力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传统农村治理向现代民主法制治理、城乡二元向城乡一体转变,重点抓好四个方面工作:

一、在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中,完善生产经营组织体系

推进产业规模化、产品标准化、经济生态化发展,建设高效生态农业强省和特色精品农业大省,是我省“十二五”现代农业发展的主旋律。

农经工作要围绕发展规模经营,提升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深度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和建立健全新型农业服务体系,着力打造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力争到2015年入社农户占总农户数40%以上,合作社经营耕地占总承包地面积三分之二以上,培育年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大社强社2000家、销售额占合作社销售总额三分之一以上;有农业的县、乡、村实现土地流转指导服务体系全覆盖,承包地流转率达到50%以上;新型农业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农业生产主要环节实现社会化服务全覆盖。

(一)全面提升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经过“十一五”快速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广泛引入农业各产业及各生产经营环节,占了产业化经营组织总数的77.8%,在推动农业产业化、农业经营体制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业标准化生态化、农民自我教育和创业创新中发挥了重大作用。

“十二五”将坚持把合作社作为规模经营主推手和建设现代农业主力军,全面推进经营机制创新,在提升发展上做足文章。

主要从三个方面入手:

一是在规范提升上,深入实施“五化”建设,力争一半以上合作社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抓好引进大学毕业生到合作社创业就业和招收合作社骨干到大学进行学历培训,夯实提升发展的人才支撑。

二是在做大做强上,着力做粗拉长合作社产业链,积极引导兴办加工业和物流业,指导推进合作社兼并重组、合作社与企业投资合作,不断提升合作社的资产规模、产业规模和市场规模。

三是在机制创新上,加快推广规模化外延扩张、集约化内涵挖潜、一体化纵向延伸、专业化服务驱动、科技化产能提升、生态化品牌经营、企业化兼并重组、竞合化共享共创等八种发展模式,着力在公平的产权制度上再造富有效率的经营机制。

(二)深度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经过“十一五”强势推进,全省家庭承包耕地流转率达到了36.9%,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指导服务组织建成率分别达到94.1%、80.1%和41.3%。

“十二五”将围绕打造规模经营主体,着力健全土地流转促进机制,深度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基本实现有农业的县、乡、村土地流转指导服务体系全覆盖。

二是围绕粮食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加快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有条件地推进整组、整村连片集中流转。

三是鼓励土地向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为主流转,加强工商资本流入土地资格审核和用途把关,有效抑制土地非粮化、非生产化趋势,引导其主要发展产后加工、流通营销业。

四是完善土地流转激励保障政策,探索流转后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办法,鼓励有条件地方探索建立土地流转风险保障金和流出农户社会保障制度。

(三)着力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2008年以来,我们抓实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职能,牵头实施农业“服务提升行动”,全面整合提升了服务平台,取得了一定成效。

“十二五”的重点是以深化“服务提升行动”为抓手,研究制定加强农业服务促进规模经营的政策意见,基本建成公共性服务、合作化服务、市场化服务相结合,综合性服务与专项性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服务体系,开创以服务的专业化、体系化促进农业规模化发展的崭新局面。

一是以健全农业公共服务体系为基础,全面完成和提升集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于一体的基层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建设。

二是以发展农业生产经营性服务业为重点,坚持合作化与市场化相结合,加快推进农机、植保等作业型服务组织发展,引导和扶持农村能人、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为农业产业各环节提供专业化生产作业服务。

三是以加强产前和产后服务为纽带,鼓励兴办专业性市场服务组织,引导工商资本进入种子种苗和农产品加工、流通、营销等行业,加强对种养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产前、产后对接服务。

二、在完善农村治理结构中,健全农村“三资”管理服务体系

完善农村治理结构、促进农村社会和谐是“三化同步”的重要内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和资产财务管理是农经工作的看家之本,要以加强村经济合作社建设、构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体系、推进股份合作制改革为重点,着力形成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经济合作社与村民委员会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充满活力的农村基层治理结构。

力争到2015年,村经济合作社治理机制全面健全,农村“三资”管理体系全部建立,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村数比2010年翻一番。

(一)切实加强村经济合作社建设。

2007年,省人大常委会修订颁布了《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去年我们成功将村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工作纳入了今年省委、省政府村级组织换届统一部署,并将于4月15日前基本完成换届。

“十二五”期间,我们将以此为基础和契机,切实抓好村经济合作社组织建设,确保村村都有村经济合作社,确保村党组织书记依法当选为村经济合作社社长。

选后重点抓好三项工作。

一是在促进规范运行上下工夫,加强村经济合作社自身组织建设。

指导制定社管会、社监会、社员(代表)大会议事和工作规程,深化开展有组织、有牌子、有印章、有章程等为内容的规范化建设,做好证明书申领和变更登记工作。

二是在促进依法履职上下工夫,凸显角色地位和功能作用,确保到位不失位,有效改变村民委员会与村经济合作社权能结构错位的状况。

三是在促进社员“经济人”身份与村民“社会人”身份分离上下工夫,明确和区分“社员”与“村民”的权利义务,建立健全社员登记簿,推进社员在城乡间“两栖”身份的有机统一。

(二)构建农村“三资”管理服务体系。

在基层试点的基础上,我们于去年4月份全面启动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体系建设,目前已有34个、38.6%的县初步构建了农村“三资”管理体系。

“十二五”重点从四个方面加以推进。

一是以推进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向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转变、乡镇会计委托代理向乡镇“三资”服务转变、农村财务监管网络向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网络转变为抓手,全面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组织体系。

二是以农村“三资”管理规范化示范县建设为抓手,强化集体“三资”运营监督,扎实开展“万村审计”,全面推进“三资”管理体系规范化建设,力争到“十二五”末各县基本达到规范化县建设标准。

三是以开发好、利用好农村集体“三资”为基础,主动与财政支农项目和山海协作工程对接,推广资产盘活、物业经济、资源开发、现代农业、资本运作、股份合作、创新服务、结对帮扶型等八种集体经济有效发展模式,确保集体经济与全省国民经济增长保持同步。

四是从统筹城乡要素市场建设高度,创新构建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市场,遵循先易后难、由浅入深,由点到面、先试后推原则,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养殖水面、集体资产股权、林权、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等农村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市场化配置。

(三)进一步推进股份合作制改革。

从2005年开始,我省稳步推进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目前已有1842个村完成改革。

“十二五”的重点是,适应城市化加快推进的需要,按照建立健全促进城乡一体化体制机制的要求,有重点、有步骤地加快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深入推进农民经济身份(社员身份)与社会身份(居民身份)相分离,为城乡户籍制度改革提供配套,为农民自由迁移、城乡居民双向流动创造条件。

在改革步骤上,先城中村、城郊村、园中村等集体经济较发达村,后其他村,有条件的可以同步推进。

在改革方式上,分类指导、因村制宜,对非农化程度较高的村,股份完全实行静态化管理,对远离城镇的村,可以静态化管理,也可静态与动态相结合管理。

在改革深化上,探索建立健全股份流转机制、股份合作社运行管理机制和经营激励机制,完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有序、运行高效”的体制机制,积极促进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展壮大。

三、在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中,强化农民经济权益保障体系

保障农民经济权益是推进城乡融合和“三化同步”题中之义,也是农经工作的基本职责。

农经工作必须立足保护农民在农村的既得财产权益,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加快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着力形成有利于农民自由全面发展的经济权益保障体系。

(一)着力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促进农民土地承包权长久化。

经过2004年的深化完善,我省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关系全面落实并保持稳定,承包合同签订率和权证发放率达到95%以上。

下一步的重点是,按照“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要求,探索形成促进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有效机制。

一是加快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深入总结和推广试点经验,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妥善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为承包关系长久化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结合登记制度完善,全面推进农村土地承包信息化管理,力争到“十二五”末各县全面实现土地承包信息电子化、网络化管理。

三是深入贯彻实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落实仲裁机构工作人员配备、办公场所、工作经费和制度建设,着力推进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规范化建设,为稳定承包关系作出贡献。

(二)着力健全农民负担长效监管体系,确保持续减轻不反弹。

2007年以来,我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强势推进,农民负担防控体系基本建立,源头监管日益加强,制度体系切实完善,进一步树立了权威、提高了地位。

“十二五”的重点是,坚持“保持态势、重点推进、长效监管”工作原则,采取重点地区与重点领域治理相结合、日常管理与年度考核相协同、事后查处与源头监管相配套方法,综合施策,扎实推进农民负担长效化监管。

一是在重点治理上,坚持每年省级确定1至2个县、市级确定1个以上乡镇、各级涉农收费部门确定1个以上专项开展重点治理。

二是在日常管理和考核上,坚持加强动态监测体系建设不放松、开展年度考核与通报不变动。

三是在源头监管和案件查处上,全面实行向村级组织收费审核制和村级组织向农民收费申报制,从制度和监管层面解决村级组织报刊订阅超限额问题,创新全面集中式暗访,力争三年内全省县、乡镇、村暗访全覆盖,并着力将工作范围拓展到惠农政策落实到位的检查上。

四是在法规建设上,修订完善《浙江省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实施办法》,确保法制建设与工作推进保持同步。

(三)着力加强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促进农村公共服务加快发展。

2007年,我省部分县启动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2009年省级层面开展奖补试点,2010年我省被列入全国奖补试点。

“十二五”期间,我们将紧紧抓住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大好机遇,加快推进农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在面上推开,向千村示范、万村整治村全覆盖及相应财政奖补全覆盖,助力健全公共财政覆盖农村新渠道,推进农村居民享有与城市居民均等效用的公共基础设施。

在工作推进中,制定下发工作指南,建立健全相应项目库,推进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依法有序开展。

与此同时,以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为目标,积极争取加大对村干部报酬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转移支付力度,着力提升经济薄弱村基本运转水平,着力推进基本运转村向正常运转村转变。

四、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构建农村经管工作指导体系

农村经营管理工作在“三农”工作中地位重要、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必须进一步强化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理念,建立健全农经工作指导体系,以创新的思维、改革的思路、系统的观念、统筹的方法来加以推进。

一是针对农经工作对象的矛盾聚焦点、爆发点的基本特点,强化问题意识和创新思维,着力把问题转变为思路、把思路转化为典型、把典型上升为模式、把模式普及成常式。

二是以改革的思路,加强调查研究和改革创新设计,争取领导重视,从而把农经发展思路变成党委政府领导的决策,将农经业务工作变成党委、政府的抓手,并在工作有位中推进队伍有位,积极推进市、县两级农经机构和人员参公管理。

三是以系统的观念,坚持系统抓、抓系统,着力形成“条条树标兵、块块做样板”的工作推进机制,坚持抓具体、具体抓,着力形成项目工程化、工程措施化、措施可操作化的工作落实机制。

四是以统筹的办法,强化内外合作,在农业系统内部打“组合拳”,对外单位搞“大协作”,着力提升农经体系能力建设。

提高农经工作水平转变农业经营方式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

农业经营方式现代化是农业现代化的本质特征,加快转变农业经营方式是当前农经部门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近年来,我们按照农业部和省委、省政府要求,以转变农业经营方式为主线,着力构建以家庭经营+适度规模+合作组织为主的现代农业经营方式,为建设有中国特色、江苏特点的农业现代化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夯实农业经营方式转变基础

以家庭承包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是党的农村政策基石,也是转变经营方式的根基。

我们从家庭经营、强村富民和农经服务三个层面,加大力度,强化措施,确保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持稳定并逐步完善。

一是依法行政,稳定家庭经营主体。

我们在全省组织开展执法大检查,针对农地承包中存在的问题狠抓整改,着重抓好“一证二试三调解”。

一证就是承包经营权证书的补换,全省累计补(换)发权证880多万份。

二试就是开展两项试点,在搞好部里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的基础上,13个省辖市各选择1个村开展登记试点,今年我们将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同时,认真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试点。

三调解就是健全乡村、仲裁过程和法院诉调对接三个方面的调解机制,初步形成了“乡村调解、县级仲裁、司法保障”的纠纷调处机制。

全省累计仲裁纠纷案件1743宗,5848人次;联合表彰了30个“诉调对接”先进集体和30名先进个人。

二是强村富民,壮大集体经济实力。

省委、省政府专门召开全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推进会,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意见》,要求到2012年,苏南、苏中、苏北地区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分别达到50万元、20万元、10万元以上,后三年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年均增长10%。

我们着重抓好“改革、发展、投入、管理”四个工作重点。

改革,推进3100多个村组建社区股份合作社,同时积极发展富民合作社、物业合作社、劳务合作社等新型农民合作社。

发展,就是支持不同类型的村发展资源开放型、资产经营型、为农服务型、异地发展型、休闲观光型集体经济。

投入,就是增加各级财政对村集体的转移支付、财政支持、税费优惠。

省财政每年安排转移支付资金2.16亿元,安排一次性薄弱村债务化解资金3亿多元,村级一事一议奖补累计支持19.5亿元(含中央补助),补助每村12万元建设村部,有效地增强了村级实力。

管理,就是加强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和资金的严格管理。

2006年—2008年在全省开展为期三年的农村集体财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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