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方向.docx

上传人:b****8 文档编号:28686257 上传时间:2023-07-19 格式:DOCX 页数:10 大小:19.9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华东政法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方向.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华东政法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方向.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华东政法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方向.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华东政法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方向.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华东政法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方向.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华东政法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方向.docx

《华东政法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方向.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华东政法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方向.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华东政法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方向.docx

华东政法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方向

华东政法大学2009年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方向)

工作实施方案

一、实施原则

1.贯彻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为学生创造有利于个性发展、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育人环境;

2.公正、公平、公开;

二、可转专业(方向)的范围

1.本校开设的已有毕业学生的本科专业(方向)均允许转入。

转出学生不受所在专业限制。

2.专业下设方向的,按方向转出或转入,但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3.为确保教学秩序的稳定,2009年允许转专业(方向)学生的比例,应控制在转入专业(方向)2008级学生总数的5%以内。

三、允许转专业(方向)的基本条件

1.申请人为本校各专业2008级四年制全日制本科生(国防生、国际合作班学生不在此次转专业(方向)之范围);

2.在第一学年学习期间无违纪记录;

4.未缴清学费者,不得转专业(方向)。

四、允许转专业(方向)的情况

1.学生确有专长,或对拟转入的专业(方向)有特殊志趣和才能,转学、转专业(方向)更能发挥其专长的;

2.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医疗机构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方向)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方向)继续学习的;

3.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方向)无法继续学习的。

4.经学校认可,具有其他可以进行转专业(方向)的正当理由。

5.其他条件和要求请参见《华东政法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学、转专业(方向)实施细则》。

五、转专业(方向)的依据和标准

1.转专业(方向)的依据为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华东政法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学、转专业(方向)实施细则》;

2.对于申请转专业(方向)的同学,由学校根据允许转专业(方向)的基本条件、专业附加条件给予综合考虑,并予以确定。

六、转专业(方向)学生的管理

1.经获准转专业(方向)的学生应当自其入学起算的修业年限内完成所转入专业(方向)的全部学分。

入学第一年已修课程与转入专业(方向)的课程相同时,如已修课程学分大于或等于转入专业(方向)课程学分,则可以抵冲。

其余课程学分可抵作转入专业(方向)的任意性选修课学分。

转专业(方向)学生所修总学分超过转入专业(方向)应修学分的,对超过部分则按学校规定收费;

2.转专业(方向)成功的学生进入新专业(方向)学习时,必须重新选课(包括退课和选课)。

对转入专业(方向)第一学年课程未修读的课程,应合理安排补修课程,补修课程原则上应随班学习,如需申请免修不免考,按《全日制本科生课程免修实施细则》执行;

3.学生转专业(方向)一旦获批准,不得再转回原专业学习;

4.转入新专业(方向)的学生,原学号不变,新班级编制工作由相关的二级学院落实。

5.转入新专业(方向)的学生一年级学习期间的年度考评与奖学金评定由原所在学院负责。

七、工作流程

1.报名工作于2009年5月15日至25日间进行,申请转专业的同学务必在华东政法大学教学管理信息系统网站报名,同时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教学行政科(崇法楼103室)递交转“专业(方向)”申请书。

网上报名、书面提交必须同时进行,缺其一均视报名无效。

网上报名流程:

1学生打开华东政法大学教学管理信息系统主页

2输入学生个人用户名、密码登陆学生界面

3点击转专业(转专业报名),慎重选择转入院系、专业、专业方向(每人只能有一项转专业申请),确认完成申请

4点击转专业(转专业记录),可见前面操作的转专业申请记录,在报名截止日之前可对已提交申请进行修改或删除

5在查询的转专业申请记录里,可以看到申请的基本信息,状态一栏包括4种情况:

待审核——已申请未审核

未通过——未通过审核

待分配——通过审核未分配班级

已分配——通过审核已分配班级

书面申请:

进入华东政法大学教学管理信息系统网站个人界面→其它→文件下载→《华东政法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方向)申请表》,填写后于5月26日之前交松江校区交教务处教学行政科(崇法楼103室),超过期限不再受理。

2.2009年7月下旬,学校进行拟录取工作;

3.2009年8月14日-8月21日,学校将拟录取学生名单在华东政法大学教务处网站公示一周;

4.开学前一周即2009年9月2日,由教务处与相关院系对拟录取学生进行面试,并报主管校长批准;

5.转专业成功的学生,退课由教务处统一办理。

办理时间:

2009年9月3日;

学生进入新专业(方向)选课时间:

2009年9月4日—9月5日。

6.开学后(即2009年9月7日—9月11日)办理转专业(方向)相关手续,包括办理院系关系调整

八、本实施方案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九、对转专业工作中有疑问或异议的可向教务处或校纪委反映。

联系电话:

教务处67790310

校纪委67790299电子邮箱:

jiwei@

教务处

2009年5月13日

 

2009年各专业(方向)允许转入学生的名额登记表

院系

专业

方向

名额

法律学院

法学

民商法

10

刑事法律

5

经济法学院

经济法

20

国际法学院

国际经济法

8

刑事司法学院

侦查学

刑事侦查

1

经济侦查

1

治安学

/

/

边防管理

/

/

商学院

经济学

/

3

金融学

/

10

国际经济与贸易

/

7

会计学

司法会计

2

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行政管理

/

7

劳动与社会保障

/

5

政治学与行政学

/

3

公共事业管理

/

3

外语学院

英语

涉外法律

3

社会学系

社会学

/

2

知识产权学院

知识产权

/

5

人文学院

新闻学

法制新闻

5

 

2008年部分专业(方向)允许转入的附加条件

1、法学专业(经济法方向)

⑴按1:

1.2差额面试;

⑵第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转入专业同年级学生平均绩点;

⑶品学兼优

2、法学专业(国际经济法方向)

⑴第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4;

⑵英语听说、阅读成绩每学期在80分以上(含80分);

3、英语专业(涉外法律方向)

⑴第一学年课程考核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在3.0以上;

⑵在第⑴条基础上优先考虑英语单科成绩优秀者。

4、侦查学专业

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缺一不可;

⑴五官、体型端正;

⑵无口吃、重听;无色盲、色弱;

⑶视力:

裸眼0.5以上;

⑷身高:

男生不低于1.70米;女生不低于1.60米。

学生体检由医务室和刑事司法学院负责。

5、经济学、金融学专业与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

⑴大一上学期成绩平均绩点3.0以上(含3.0)

⑵修过高等数学且成绩合格者;

⑶如未修过高等数学,可在报名后参加由商学院统一组织的高等数学测试。

5、社会学专业

⑴热爱社会学专业;

⑵对社会问题研究感兴趣。

6、知识产权专业

⑴思想品质优良,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第一学年思想考评成绩在班级前20分,身体条件符合拟转入专业条件;

⑵对知识产权专业有一定的特长和志向者;

⑶第一学年课程考试未出现不及格,必修和限选课程平均绩点不低于3.2,外语期末考试成绩不低于80分;

⑷符合知识产权专业其他基本要求。

 

2009年本科生转专业(方向)工作日程安排

日期

内容

负责部门

2009年5月5日

各二级学院征求意见

教务处

5月7日

征求意见稿交教务处汇总

相关院系、教务处

5月15日

至5月25日

学生在教务信息系统网上下载转专业《申请表》交松江校区教务处教学行政科(崇法楼103室),同时网上报名

学生

教务处

7月下旬

转专业(方向)工作机构进行拟录取工作

各院系、教务处

8月14-21日

教务处网公示拟录取名单

教务处

9月2日

组织面试,并报分管副校长批准

相关院系、教务处

9月3日

教务处统一办理退课

教务处

9月4-5日

转专业学生选课

学生

9月7-11日

转专业学生办理相关转院系手续

相关院系、学生

备注:

1.学生打开华东政法大学教学管理系统主页

2.输入学生个人用户名、密码登陆学生界面

3.点击转专业(转专业报名),慎重选择转入院系、专业、专业方向(每人只能有一项转专业申请),确认完成申请

4.点击转专业(转专业记录),可见前面操作的转专业申请记录,在报名截止日之前可对已提交申请进行修改或删除

5.在查询的转专业申请记录里,可以看到申请的基本信息,状态一栏包括4种情况:

待审核——已申请未审核

未通过——未通过审核

待分配——通过审核未分配班级

已分配——通过审核并分配班级

华东政法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方向)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学号

班级

手机

宿舍电话

住址电话

所在院系

所学专业

专业方向

拟转入院系

拟转入专业

拟转入方向

第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学校填写)

学分绩点排名(学校填写)

转专业(方向)理由,并提供相应材料(附后):

 

申请人签名

年月日

学生所在院系推荐意见:

签名(盖章):

年月日

拟转入院系面试意见:

 

面试教师签名:

年月日

拟转入院系意见:

签名(盖章):

年月日

教务处意见:

签名(盖章):

年月日

学校审批意见:

签名(盖章):

年月日

转专业(方向)工作相关后续问题

一、课程的删除与重选

学生转专业(方向)一旦成功,教务处将统一为其删除上一学期所选原专业(方向)全部课程,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正常选课程序进行课程重选。

二、补修课程选课时间

为了保证课程的正常选课秩序,根据选课安排,补修课程与重修课程一律安排在每次选课的最后一轮(开学时)进行,保证转专业(方向)学生能及时上课,但不能保证选上理想中的任课教师。

三、补修缺失课程

由于学生转专业(方向)后直接进入新专业(方向)二年级进行学习,学生跨学科门类转专业(方向)后将会产生大量需要补修的课程,为保证教学质量,学生可通正常程序进行网上选课并跟班听课。

四、学分的转换

根据学校学籍管理规定,转入新专业(方向)学生在原专业(方向)已修读学分可冲抵新专业(方向)中同名称、同性质、同学分的必修课、通识类课,多余课程的学分全部转入公选课。

五、多修学分应收取学费

学生因转专业(方向)而使公选课学分超出新专业应修总学分的,超出部分学分按照学校规定收费。

六、考试安排

转专业(方向)学生由于需要补修相关课程,由此可能产生补修课程与必修课程考试时间上的冲突,学生必须提前到考试中心了解相关课程考试安排,并据此办理相关课程缓考手续,具体办理时间由考试中心负责另行通知。

七、品德等级评价

学生处答复,转专业(方向)学生融入新班级需要过程,转入新专业(方向)的学生第一学年的“品德等级评价”仍在原专业(方向)班级进行。

八、寝室安排

学生处答复,学生寝室是在学生入学时统筹安排的,目前无法调整转专业(方向)学生的寝室问题。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解决方案 > 其它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