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进步奖评审奖励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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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进步奖评审奖励办法
科技进步奖评审奖励办法
三公技字〔2011〕356号
(二〇一一年十月九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步伐,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水平的提高,规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评审奖励工作,调动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局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评审和奖励。
第三条局科学技术进步奖励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以项目为载体,突出奖励个人。
第四条局科学技术进步奖是局授予组织和员工、雇员的荣誉,授奖证书不作为确定科学技术成果权属的直接依据。
第五条局科学技术进步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4个等级,获奖个数不设限,每年评审一次。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六条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科技开发项目成果、重大应用技术成果(技术专利、技术总结、技术方案、施工设施设计图、支架模板设计图、工艺标准、应用软件开发、工法、QC成果、合理化建议、论文以及其他形式),均可申报局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成果奖:
(一)技术成熟且有明显的创新性,总体技术水平达到了局先进或以上水平。
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具有推广应用价值。
(二)在施工生产中,组织技术攻关,解决了生产中的重大技术难题的。
(三)对成果完成单位和人员名次排列无异议,无权属争议。
第七条凡列入局或局属单位科技开发的项目,在通过局技术委员验收或鉴定后3年,均可申报局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评审;重大应用技术成果应在工程结束或公开发表3年申报局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评审。
第八条以局为主要单位(成果所有权归属局)联合开发的成果也可申报局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评审。
第九条已获得国家级、省部级、股份级科技奖励的项目不再申报局科学技术进步奖。
第十条每项科技成果只能申报一次局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评审。
对申报后未获奖或已获较低等级奖项的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但如果在此后的使用开发过程中获得新的实质性进展,并符合评审条件的,可再次以新成果申报。
第十一条科技成果应在规定的截止日期以前进行申报,逾期则不予受理。
第三章评审标准
第十二条局科学技术进步奖授奖等级评审标准如下:
特等奖:
在关键技术或者系统集成上有重大创新,技术难度大,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国领先或以上水平,成果转化程度高,创造了重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对行业局的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有重大作用的。
一等奖:
在技术上有重大创新,技术难点多、规模大、涉及多个技术领域,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局领先、集团先进或以上水平;成果转化程度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完全符合行业技术发展方向;实用价值很大,在国有推广应用,主要在局推广。
对局的科技进步有重大作用。
二等奖:
在技术上有大的创新,技术难点较多、规模较大、涉及两个以上技术领域、需局协作,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局先进水平,并接近集团先进水平;成果转化程度较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较为显著;基本符合行业技术发展方向,完全符合局技术发展方向;实用价值大,在局有推广应用,主要满足项目使用。
对局的科技进步有较重大作用。
三等奖:
在技术上有一定创新,技术难点少、规模一般,已有成熟技术,在现有技术上进行了较大的改进且有成效,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局先进水平;成果转化程度较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一般;符合局关键技术发展方向;实用价值较大,主要针对项目需求;对局的科技进步有较重大作用。
第十三条局科学技术进步奖的申报和评选应坚持评审标准、不搞平衡、宁缺勿滥。
授奖名额应从严控制,名次可以并列,可以空缺。
获奖成果的数量及等级由局技术委员会评定,最终由局总经理办公会审定。
第四章评审机构
第十四条局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评审,由技术发展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由局技术委员会根据需要聘请同行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审工作。
第十六条评委会一般由5-9人组成(包括邀请外单位同行专家),设主任、副主任各一名。
主任、副主任的产生由评委会全体委员讨论确定。
根据需要评委会可下设若干专业评审小组,由评委会主任、副主任研究确定。
第十七条评委会委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中级职称且有专业特长的中青年技术骨干;
(二)对评审成果所属的专业领域有较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熟悉国外该领域研究发展的状况;
(三)能坚持原则,公平公正,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十八条局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实行回避制度,成果完成单位的人员及课题组成员,若入选为评委时,不得参加与该成果有关的评审专家小组;在评委会讨论与该评委有关的成果时,应回避。
第十九条评委会委员应对被评审的科技成果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审,参加评审工作的人员,应保守被评审成果的技术秘密。
第五章申报程序
第二十条局科学技术进步奖每年评审一次。
评审时间逐步与股份接轨,每年度的10月前申报,12月份评审完成。
第二十一条申报的项目,必须按规定格式、容填写《第三公路工程局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表》(见附件1),并附有关附件。
一式3份,装订成册。
第二十二条局技术发展部在收到申报材料后,应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时限为20天。
对文件资料不全的成果,应要求成果完成单位限期补充相关资料。
对未按期限补充资料的或补充资料后仍不符合条件要求的成果,文件资料全部退回给申报单位,本次不予评审。
第二十三条局技术发展部将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第三公路工程局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表》和包含符合性审查意见《第三公路工程局科技进步奖评审表》一并提交给局技术委员会,局技术委员会根据申报材料和符合性审查的结果,作出是否评审的决定,并在15天书面答复成果申报单位。
第六章评审程序
第二十四条局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评审一般采用会议方式。
在确定的评审日期前10天,由局技术委员会组建评委会。
并将通过符合性审查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项目的有关资料送达承担评审任务的各位评委,每个申报项目安排1名主审员,1名副主审员。
第二十五条主审员、副主审员在评审会上分别介绍候选项目的情况及评审意见,评审过程中评委应充分发表意见,并对提出的评审意见负责。
进行讨论评议,并按照评审标准,主审员写出书面意见,并提出奖励等级的建议。
专业小组讨论通过后,组长签字交评委会。
第二十六条评委会对各项成果进行综合评议,评委对最终结论有不同意见时,可以保留意见,并记录在案。
获奖项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获一等奖项目须经到会评委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二、三等奖项目须经到会评委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第二十七条评委会写出最终评审意见,由评委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签字后呈报局技委会。
局技委会对评审会的结论进行审查,并签署具体意见。
第二十八条对评委会做出的三公局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获奖项目和等级的决议,局技术发展部在《三公局通讯》予以公示一个月,将征求的异议情况整理报局领导最终审批。
第七章奖励
第二十九条局科学技术进步奖由局颁发证书和奖金。
第三十条局科技进步奖特等奖5万元,一等奖3万元,二等奖2万元,三等奖1万元。
奖金应按贡献大小奖励给获奖项目的主要参加人员,不搞平均主义。
奖金分配由课题组长或主要完成人提议,局人事部核准发放。
第三十一条对获得局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主要完成人员,应记入个人档案,并作为考核、晋升、评定职称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二条局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奖励经费由局机关管理费列支。
第八章异议处理
第三十三条剽窃、侵夺他人科学技术成果的,或者弄虚作假,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局科学技术进步奖的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由局原授予部门撤销奖励,追回奖金,并予以通报批评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推荐参加省部级及集团级科学技术进步奖评选的成果,应从获得局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成果中产生。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由局技术发展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
申报序号:
第三公路工程局
科技进步奖申报表
申报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申报单位: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第三公路工程局制
填表说明
申报局科技进步奖的项目,应按规定格式填写《科技进步奖申报表》,字迹清晰、工整,并报齐应有的附件。
1、申报序号由局技术发展部填写。
2、项目名称由申报单位填写。
3、项目负责人、主要完成人由申报单位填写,主要完成人指对申报科技进步奖的成果的关键技术作出直接贡献人员中的主要者,必须按对成果贡献大小顺序排列。
4、主要完成单位由申报单位填写,指对申报科技进步奖的成果的关键技术作出直接贡献的单位。
5、成果来源指申报项目是属于科技开发成果还是应用技术成果,哪一级计划下达的任务。
6、申报奖励项目的详细容及理由必须按规定的容提纲及顺序填写以下容:
1)项目的主要技术容:
应简明扼要,准确、真实地填写本项目采用的技术原理、解决的关键技术及创造性的贡献,主要技术和经济指标及总体的技术水平,以说明其申报奖励的理由。
2)项目与国外已有的同类先进技术全面对比情况:
应着重就申报项目的技术原理,主要技术(或措施)和经济指标以及优缺点与当前国外同类先进技术实事的进行综合分析对比,说明本项目的先进性。
3)项目应用和推广情况:
应说明申报项目已应用的围,实际应用和推广的程度及推广难度等情况。
4)项目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情况:
经济效益系指由于采用新技术或措施,已产生的直接(一次)累计净增经济效益和年均净增经济效益,如年净增产值,上缴税金,或年节约能源和原材料等。
同时说明计算指标的依据和计算方法。
如有间接或潜在的经济效益,也可说明,供评审参考。
社会效益系指申报项目在促进我国公路建设的发展,提高行业的技术水平,降低成本等方面所起的作用,应详细地作出说明,凡能采用定量方法说明的,均须有具体数字。
7、经济效益情况应以申报单位财务部门核准的数额为基本依据。
8、本项目曾获奖励情况指申报项目的成果曾经获得过何种何级成果奖励的情况,包括奖励名称、时间、授奖单位、奖励等级及奖金额。
9、基层申报意见由申报单位填写。
10、专业组指评审委员会设的专业评审组,不设专业组可不填。
11、主要完成人、对申报项目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主要人员情况表由申报单位按照对本项目贡献大小排列,一般一等奖最多只准填写9个主要人员,二等奖最多只准填写7个主要人员,三等奖最多只准填写5个主要人员。
项目基本情况
申报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申报项目
负责人
成果来源
□科技开发成果□应用技术成果
□其他成果
项目起止
时间
成果应用
地点
或项目名称
主要完成人
本项目
获奖情况
获奖时间
获奖种类
奖励等级
奖金数额
授奖部门
申报材料
文件清单
一、项目的主要技术容
二、发现、发明及创新点
三、项目与国外的同类先进技术全面对比情况(附查新资料)
四、项目应用和推广情况
五、项目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情况
申报奖励项目的详细容及理由
主要完成人情况
第完成人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联系
通信地址
及邮政编码
毕业学校
学历
学位
毕业时间
所学专业
职务、职称
专业、专长
曾获奖励及荣誉称号情况
参加本项目的起止时间
从至
创
造
性
贡
献
本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
单位名称
第完成单位
联系人
联系
传真
电子信箱
通讯地址及
邮政编码
主
要
贡
献
单位盖章
年月 日
附件2:
申报序号:
奖励编号:
第三公路工程局
科技进步奖评审表
申报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评审日期:
年 月 日
第三公路工程局制
第三公路工程局
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评审表
申报项目
名称
申报单位
联系人
联系
申报材料
文件清单
首次申报材料
的文件清单
补充材料的
文件清单
申报材料符合结果
审查人(签字):
年月日
主审员评审
意见
主审员(签字):
年月日
专业审评小组意见
组长(签字):
年月日
评审委员会评审意见:
推荐获奖等级:
评审委员会主任:
副主任:
年月日
局技术委员会审核意见:
主任:
年月日
评审委员会
序号
姓名
评审会职务
工作单位
所学专业
现从事专业
职务
职称
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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