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办公设备维护保养合同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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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办公设备维护保养合同模板
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XXXXXXXXXXX】
XXXXXXXXXXXX公司【】年【】设备维保服务合同
【XX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
【】年【】月【】日于【】
第一条合同双方当事人
本合同由下列当事人于【】年【】月【】日在【XX】签订:
甲方:
【XXXX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
【】
乙方:
【】公司
通讯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第二条服务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拥有或运营的【】设备提供硬件维修、技术咨询、故障处理、现场支持等维保服务。
需由乙方提供服务的设备范围见【附件一】。
乙方提供的具体服务内容见【附件二】。
其他:
【】。
第三条服务要求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法律法规或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甲方的相关管理制度、标准或规范、乙方对甲方的各项承诺以及本合同及【附件二】的要求和【附件三】的考核标准。
乙方要保证所提供服务的系统化和标准化。
甲方有权按照【附件三】的规定对乙方进行考核,乙方应予以配合。
3.3其他:
【】。
第四条服务期限与地点
服务期限:
从【】年【】月【】日到【】年【】月【】日止。
服务地点或地域范围:
【】。
第五条服务人员
乙方应派遣其健康、有经验、有能力并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资质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服务。
如甲方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能够证明其所派人员符合国家法定资质条件的证明文件。
【乙方派遣人员数量能够确定时适用以下条款】
5.2乙方派遣人员的数量:
【】,乙方应保证其人员具有足够的能力以履行合同义务。
【乙方派遣人员数量不能确定时适用以下条款】
5.2乙方应保证其人员数量充裕,并具有足够的能力以履行合同义务。
5.3甲方对乙方人员有特殊要求的,乙方还应当满足甲方要求。
甲方要求如下:
【】。
第六条价格
【合同总价能够确定时适用以下条款】
6.1本合同不含税价格为人民币【】,增值税率或征收率为【】,增值税税额为人民币【】,本合同含税总价共计为人民币【】(RMB【】)元。
具体服务价格和清单详见【附件一】。
6.2上述合同总价是含税价格,为固定不变价。
除非甲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合同总价不能确定时适用以下条款】
6.1本合同预估不含税价格为人民币【】,增值税率或征收率为【】,增值税税额为人民币【】,本合同预估含税总价共计为人民币【】(RMB【】)元。
具体服务价格和清单详见【附件一】。
6.2本合同计价方式为:
【】。
6.3本合同实际结算金额按如下方法计算:
【】。
双方同意本合同预估总价为实际结算金额的上限。
6.4上述实际结算金额是含税价格,为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支付给乙方的所有费用。
除非甲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6.5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本合同各条款中的合同总价、合同总额等称谓均指本合同预估总价。
第七条付款方式
7.1合同项下所有款额应通过甲方和乙方在本合同中所约定的银行以人民币支
付。
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因执行合同所发生的银行费用。
7.2合同项下所有款额由甲方向乙方以如下方式及比例支付:
本协议付款方式为每季度结算一次,分------期支付全部费用。
(单价见附件【一】),乙方应在每季度第一个月【七】(7)日之前向甲方提交以下单据,甲方将在收到以下单据并确认无误后【60】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
(1)双方基于本框架协议另行签署的结算合同
(2)服务明细表
(3)服务明细表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份原件(标明结算合同号及结算合同名称)。
乙方将对考核结果签署书面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发出相应的付款通知书和
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付款通知单和发票后30天内支付相应款项。
双方应在本框架协议服务期满后的60天内进行上述考核并签署书面确认。
7.3如按合同规定,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时,应在双方确认违约责任后30天
内支付,逾期60天未付,则甲方有权停止付款,但应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违约
金后继续履行付款义务。
7.4乙方在甲方支付合同款项时,应按各期付款数额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真实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不开具或开具不合法的,甲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直至乙方更换为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
7.5乙方应在接到甲方开票要求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须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发票送达至甲方,甲方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
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合格的,应在接到甲方要求后的【30】个工作日内重新开具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送达至甲方,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7.6甲方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任何时候发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合法、不真实或存在其他不合格问题的,乙方都有配合换开发票的义务,直至开具出被税务机关认可的发票。
7.7由于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合法、不真实、不合格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包括商业责任和法律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除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7.87.4-7.8条款永久有效,不因本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而失效。
7.9双方结算相关信息如下:
甲方名称:
【】
国税纳税人识别号:
【】
户名:
【】
开户行:
【】
账号:
【】
地址:
【】
联系电话:
【】
乙方名称:
【】
国税纳税人识别号:
【】
户名:
【】
开户行:
【】
账号:
【】
地址:
【】
联系电话:
【】
任何一方如需改变上述账户,应提前十(10)日以书面通知另一方。
如一方未按本合同规定通知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八条税务
8.1甲乙双方将各自承担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向其征收的所有与合同履行有关的税
费。
8.2乙方保证其为所提供的合同系统按中国法律法规足额及时缴纳应交税款,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无偷漏税、走私等行为。
在确有必要时,乙方将向甲方提
供乙方出具的其已完税的声明。
8.3本合同双方应各自承担其未按中国法律法规足额及时缴纳税款而产生的全部责任。
甲方不因签署本合同而导致连带承担乙方的税务责任,如果因此而导致甲方的损失,乙方应当依法赔偿前述损失。
第九条双方权利义务
9.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和检查。
9.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甲方认为不能胜任工作的乙方人员。
甲方要求乙方更换有关人员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日内更换。
乙方应确保前述人员更换不会对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产生不利影响。
9.3甲方应当对乙方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协作和工作条件。
9.4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要求甲方支付相应的款项。
9.5乙方应负责做好服务现场的安全保护工作,实现安全生产。
9.6乙方应确保其人员遵守甲方的相关工作制度或规范,遵守服务现场的规章制度。
因乙方人员违反上述制度或规范,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9.7乙方负责按法律法规规定与乙方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提供劳保用品等,并负责处理与乙方人员的劳动纠纷。
9.8乙方应当做好网络安全与信息安全工作,遵守国家与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与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规范。
9.9如服务过程中发现非乙方服务范围内甲方设备或系统的损坏或隐患,乙方应采取相应预防或应对措施并及时通知甲方进行处理。
9.10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服务实施进度的相关文件及总结报告。
9.11乙方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通过现场交流等方式向甲方传授相关知识。
9.12乙方应承担替换部件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损失和费用,替换部件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并交付甲方前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9.13乙方应按合同相关规定为其提供的故障处理服务和现场支持服务承担相应责任。
由于完全归因于乙方责任原因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和故障的,应由乙方按合同相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9.14根据服务需要替换材料设备或配件的,被替换下来的材料设备或配件所有权属于【】,替换件的所有权属于【】方。
9.15双方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联络。
甲方联系人为【】,乙方联系人为【】。
9.16其他:
【】。
第十条知识产权
10.1乙方保证对其在服务过程中提供给甲方的软件、专利(含专有技术,下同)等成果拥有完全的知识产权或已经权利人许可使用,甲方依据本合同使用乙方提供的上述成果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且甲方有权持续并不受干扰地使用上述成果。
10.2甲方依本合同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资料、专利、软件产品及其数据或程序、文档等,其知识产权和/或其它权益全部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为本合同之外的目的自行使用或擅自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
10.3乙方依据甲方拥有知识产权的业务规范、标准和要求或者是利用甲方的系统、资料数据、平台、网络等资源开发的所有专利、软件及其数据或程序等成果以及形成的技术文档的知识产权和/或其它权益归甲方所有。
10.4甲方有权为自身运营的目的对乙方提供的专利、软件、文档、数据模型、类库等进行再开发,再开发成果的知识产权和/或其它权益归甲方所有,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的上述再开发工作。
10.5乙方保证其对本合同的履行以及提供的服务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或其他合法权益。
乙方承诺由于其侵权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其承担。
如果甲方因乙方侵犯第三方合法权利而涉入诉讼、索赔或其他司法程序(以下称“侵权诉讼”),乙方同意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理和赔偿:
甲方应在发生上述侵权诉讼后迅速通知乙方,并在上述侵权诉讼过程中与乙方进行合作。
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迅速指派代表为甲方的权益参与上述第三方提起的侵权诉讼,乙方应在上述侵权诉讼进行过程中就诉讼策略及其他事宜向甲方提供必要的支持与协助,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差旅费用、和解金额或生效法律文书中规定的损害赔偿金额等费用。
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0.6如果在上述侵权诉讼中生效法律文书认定甲方构成侵权,禁止甲方继续使用相关成果(或其知识产权和/或其它权益)的一部分或全部,或应向第三方权利人支付使用费用,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采取以下措施之一:
使甲方重新获得合法使用上述成果(或其知识产权和/或其它权益)的权利,乙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在甲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内对上述成果(或其知识产权和/或其它权益)进行修改或更换,以使甲方的使用不受上述法律文书限制,采取以上措施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若上述成果(或其知识产权和/或其它权益)有其他同型同质的替代物可供使用,则经甲方同意,乙方亦可收回上述成果(或其知识产权和/或其它权益)及相关技术文件,并将相应合同价款返还给甲方,对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及购买上述替代物而支出的费用,乙方应予以承担;
如果法律文书生效后,甲方完全不可能继续使用上述成果(或其知识产权和/或其它权益),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保密
11.1本合同拥有信息的一方(“提供方”)根据本合同向另一方(“接受方”)提供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性信息、商业性信息、文件、程序、计划、技术、图表、模型、参数、数据、标准、专有技术、业务或业务运作方法以及其他专有信息,本合同的条款和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商业信息和技术信息(以下统称“保密信息”),只能由接受方及其人员为本合同目的而使用。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对于提供方提供的任何保密信息,未经提供方的书面同意,接受方及其知悉保密信息的人员均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提供或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在本条中,“第三方”是指任何自然人、企业或其分支机构、代理、组织或其他实体,但不包括甲方关联公司。
提供方应以书面方式提供保密信息并需注明保密字样。
11.2提供方向接受方提供或披露的保密信息,仅可由接受方为执行本合同需要披露给指定的雇员,并且仅在为执行本合同所需的范围内进行该等披露;但是,接受方在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之前,不得向其雇员披露任何保密信息,该等预防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告知该等雇员将要披露信息的保密性质,由该等雇员做出至少与本合同保密义务一样严格的保密承诺等,以防止该等雇员为个人利益使用保密信息或向任何第三方做出XX的任何披露。
11.3接受方的律师、会计师、承包商和顾问为提供专业协助而需要了解保密信息时,接受方可向其披露保密信息,但是,其应要求上述人员签订保密协议或按照有关职业道德标准履行保密义务。
11.4如相关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要求接受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接受方可在该政府部门或机构要求的范围内做出披露而无需承担本合同项下的责任。
但前提是,该接受方应立即将需披露的信息书面通知提供方,以便提供方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且该等通知应尽可能在信息披露前做出,并且接受方应尽商业上合理的努力确保该等被披露的信息获得有关政府机关或机构的保密待遇。
11.5本条所规定的保密期限自服务到期日或合同终止之日起5年有效。
接受方可以在其业务活动中使用残留在其曾经接触过保密信息的雇员的记忆中的并已成为其个人知识或经验的,与保密信息相关的构想、概念或技巧。
11.6本条规定的保密义务对以下信息不适用:
11.6.1在一方披露时,已经是公众所知的信息,或者在披露后,并非由于接受方或其雇员、律师、会计师、承包商、顾问或者其他人员的过失而成为公众所知的信息;
11.6.2有书面证据证明在披露时已经由接受方掌握的信息,而且信息并非直接或间接来自提供方;或
11.6.3有书面证据证明第三方已向接受方披露的信息,而该第三方并不负有保密义务,并且有权做出披露。
11.6.4接受方独立开发的信息;
11.6.5在不承担保密责任的情况下获取的信息。
11.7当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接受方应立即停止使用且不得许可第三方使用提供方的保密信息,同时,接受方应按照提供方的书面要求,将提供方提供的保密信息退还提供方或予以删除或销毁。
第十二条承诺与保证
12.1合同一方向另一方保证:
作为一家依法成立并合法注册及有效存续的独立
法人,具有签署本合同的合法主体资格,且在签署本合同时无任何法律障
碍和重大事件影响其继续正常存续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12.2合同一方向另一方保证:
指定的授权代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已获得
签署本合同所必须的书面授权,授权代表作为其委托代理人签署本合同并无
任何法律障碍,对授权代表签署本合同的任何行为将予以认可,并不存在授
权不明或超授权范围的情况,亦不存在任何因上述情况而可能导致合同无效
或部分无效、被撤消的情况。
12.3乙方保证:
拥有合法销售本合同标的物的全部政府许可、生产和/或使用许
可和/或授权,对其所销售的标的物拥有完全的排他的所有权和/或知识产权和/或有效使用许可。
乙方对本合同标的物的销售不会损害任何已知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12.4乙方承诺:
做好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遵守国家与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与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规范,同时遵守以下规定:
乙方保证不利用网络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侵犯国家、社会、集体和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乙方承诺,健全本单位的各项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本单位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
乙方承诺,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重大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事故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并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乙方承诺,若违反国家与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由本单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12.5乙方知晓并同意,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估,相关的评估结果可能会作为以后甲方相关采购工作的参考因素。
12.6乙方违反上述承诺或保证的,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均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及附件的约定向甲方提供服务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的违约行为属于【附件三维保服务考核办法】规定的考核范围的,应按照该规定执行,执行结果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予以赔偿。
乙方的违约行为不属于【附件三维保服务考核办法】规定的考核范围的,应根据违约行为的具体情形,向甲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所受损失的,乙方还应予以赔偿:
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设备损坏、重大通信故障、系统信息丢失、人员伤亡等事故,甲方遭受重大损失的;
乙方不遵照安全、消防等规定开展工作,造成人员伤亡或者安全、消防等责任事故的;
乙方违反信息安全义务,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或重大影响的;
乙方未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要求提供服务,发生【】次以上的;
乙方未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时限要求提供服务,累计逾期超过【】日的;
乙方考核分数低于【】分的;
因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或重大影响的;
其他:
【】。
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的,乙方应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保密义务,应立即停止违约行为、采取措施减小违约造成的损失,并应向保密信息拥有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保密信息拥有方所受损失的,泄密方还应予以赔偿。
乙方违反本合同知识产权条款,应按知识产权条款约定处理,并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所受损失的,乙方还应予以赔偿。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以任何形式将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转委托给任何未经原厂授权没有履行能力的第三方履行的,经甲方书面通知后15日内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维保服务费付到合同终止之日。
对于甲方预付服务费的,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付款中未履行服务的部分。
此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13.8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开具、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按甲方要求采取重新开具发票等补救措施,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包括不限于出现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送达发票次数达【3】次的、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乙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等情况,甲方可终止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乙方在甲方终止合同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参加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相同产品的采购活动。
13.9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规定开具、提供发票的,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采取重新开具发票等补救措施;
(2)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
方损失的,乙方还应予以赔偿;
(3)乙方已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甲方将不予退还;
(4)甲方终止合同,乙方在甲方终止合同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参加甲方及其
关联公司相同产品的采购活动。
13.10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通过税务部门认证,造成甲方不能抵扣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未通过认证发票中载明的税款金额作为违约金。
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予以赔偿。
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支付违约金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3.11本合同所称之损失为全部损失。
在服务过程中,确因乙方故意、重大疏忽或过失而造成甲方损失,则乙方应就甲方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由于甲方或第三方原因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13.12其他:
【】。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在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过程中遇到障碍或延误,不能按约定的条款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的,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受阻方”),只要满足下列所有条件,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
受阻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是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直接造成的,且在不可抗力发生前受阻方不存在迟延履行相关义务的情形;
受阻方已尽最大努力履行其义务并减少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及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受阻方立即通知了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十五(15)天内提供有关该事件的公证文书和书面说明,书面说明中应包括对延迟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原因说明。
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被排除后,受阻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并应尽快通知另一方。
受阻方应可延长履行义务的时间,延长期应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实际造成延误的时间。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达三十(30)日或以上时,双方应根据该事件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对本合同的修改或终止。
如在一方发出协商书面通知之日起十(10)日内双方无法就此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通知与送达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均须采取书面形式,以(A)专人递送,(B)特快专递,(C)传真,或(D)挂号信件发出。
特快专递或挂号信件的交寄日以邮戳为准。
上述书面通知均须标明合同对方为收件人。
上述书面通知按对方在本合同第15.4条款中所列的地址发出,并按本合同第15.3条款规定时间被视为已经送达。
如双方中任何一方的地址有变更时,须在变更前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延迟通知方承担责任。
双方将按如下规定确定通知被视为正式送达的日期:
以专人递送的,接收人签收之日视为送达;
以传真方式发出的,以发件方发送后打印出的发送确认单所示时间视为送达;
以特快专递形式发出的,发往本市内的,发出后第【3】日视为送达。
发往国内其他地区的,发出后第【3】日视为送达。
发往港、澳、台地区的,发出后第【7】日视为送达。
发往境外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发出后第【10】日视为送达;
以挂号方式发出的,发往本市内的,邮寄后第【7】日视为送达。
发往国内其他地区的,邮寄后第【15】日视为送达。
发往港、澳、台地区的,邮寄后第【30】日为视为送达。
发往境外其他国家或地区的,邮寄后第【45】日为视为送达。
双方地址与联系方式如下:
如致甲方:
【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地址:
【XXXXXXXXXXXXXXXXXXXXXX】
电话:
【】
传真:
【】
邮政编码:
【XXXXXX】
如致乙方:
【】公司
地址:
【】
电话:
【】
传真:
【】
邮政编码:
【】
第十六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成立、有效性、解释、履行、签署、修订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如果任何争议或权利要求起因于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或与本合同的解释、违约、终止或效力有关,都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应在一方向另一方送达关于协商的书面要求后立即开始。
如果在一方提出协商要求后的十(10)天内,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
(1)将该争议提交至【/】仲裁委员会。
该会依据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在【/】进行仲裁。
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并可在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或其他有权机构强制执行。
除非仲裁裁决有不同规定,败诉方应支付双方因仲裁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进行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双方应继续履行。
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效的,本条依然有效。
第十七条合同生效、终止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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