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合杭铁路施工阶段地质核查细则定稿.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28669380 上传时间:2023-07-19 格式:DOCX 页数:14 大小:47.2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商合杭铁路施工阶段地质核查细则定稿.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商合杭铁路施工阶段地质核查细则定稿.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商合杭铁路施工阶段地质核查细则定稿.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商合杭铁路施工阶段地质核查细则定稿.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4页
商合杭铁路施工阶段地质核查细则定稿.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4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商合杭铁路施工阶段地质核查细则定稿.docx

《商合杭铁路施工阶段地质核查细则定稿.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商合杭铁路施工阶段地质核查细则定稿.docx(1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商合杭铁路施工阶段地质核查细则定稿.docx

商合杭铁路施工阶段地质核查细则定稿

 

新建铁路

商丘至合肥至杭州铁路

 

施工阶段地质核查工作细则

 

目录

1编制依据-1-

2地质核查工作分工及流程-1-

2.1职责分工-1-

2.2工作流程-2-

3桥涵工程地质条件核查-2-

3.1核查工作内容-2-

3.2明挖基础地质核查方法-3-

3.3桩基础地质核查方法-3-

4路基工程地质条件核查-4-

4.1核查工作内容-4-

4.2地基处理-5-

4.3低矮路堤和路堑-5-

4.4支挡工程-6-

5隧道工程地质核查-7-

5.1相关规定-7-

5.2隧道洞口边、仰坡地质条件-7-

5.3隧道门端墙和翼墙、挡土墙基坑-7-

5.4隧道洞身地质条件-7-

5.5房建工程地质核查-8-

5.6环境水侵蚀性核查-8-

6记录-8-

 

1编制依据

(1)《高速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751-2010/J1147-2011)

(2)《高速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752-2010/J1148-2011)

(3)《高速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753-2010/J1149-2011)

(4)《高速铁路路基工程施工技术规程》(Q/CR9602-2015)

(5)《高速铁路桥涵工程施工技术规程》(Q/CR9603-2015)

(6)《高速铁路隧道工程施工技术规程》(Q/CR9604-2015)

(7)《铁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TB10012-2007/J124-2007)

2地质核查工作分工及流程

地质核查工作是指对设计采用地质资料的复核、核查、对照(比)、验证,当核查揭示的地质资料与原设计采用资料不符时,设计单位洽建设单位共同研究确定后,承担完成补充地质工作,并修改设计的全过程。

2.1职责分工

施工单位:

地质核查的主体单位。

(1)正式施工前设计地质资料核对工作:

动力触探、标准贯入、钎探等勘探手段核查地质条件,分析并提出核查结果,对核查勘探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核查结果需交监理单位签认;当与设计地质条件不符时应及时通知设计单位。

(2)施工过程中地基地质条件评判与检测工作:

按照设计文件和规范要求核查对比施工地质资料和设计地质资料,按不同工程类型。

(3)对碴样,施工记录,动探、钎探成果资料真实性负责。

监理单位:

对施工单位地质核查及勘探全过程检查,并对施工单位地质核查结果进行核对签认,对核查过程的真实性和核查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设计单位:

(1)对施工前的地质条件核对工作,由现场配施人员对由施工单位核查并由监理单位签认的核查结果进行确认,当核查地质资料与设计地质勘察资料差异较大时,研究安排具体措施(如补勘),对由设计单位具体实施探查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2)对施工过程中地基地质条件评判与检测工作,配合施工单位进行基槽检验工作,对需要设计单位进行现场地质核查的项目进行现场确认,对现场确认地质情况的真实性负责,当现场核查地质资料与设计地质勘察资料差异较大时,研究相应处理措施。

2.2工作流程

按施工单位质检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勘察设计单位的工作程序进行地质核查。

地质核查工作流程详见下图:

施工地质核查工作流程图

3桥涵工程地质条件核查

3.1核查工作内容

《高速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752-2010/J1148-2011)规定: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对全部明挖基础、钻孔桩、挖孔桩进行地质核查。

勘察设计单位:

对全部明挖基础、代表性桩基进行地质核查。

代表性桩基要求如下:

(1)非可溶岩地区的摩擦桩:

原则上中桥可进行代表性核查,每个中桥核查一根桩;大桥、特大桥一般间隔5~8个墩台验一根桩。

(2)柱桩或可溶岩地区桩基,原则上每一个墩台现场至少核查一根桩。

(3)大跨度或特殊结构的每个墩台现场至少核查一根桩。

(4)挖孔桩时每个墩台现场至少核查一根桩。

3.2明挖基础地质核查方法

(1)核查基坑坑底及坑壁的地质情况是否与设计相符,是否存在溶槽、溶洞、漏斗、软硬不均及不均匀风化等不良地质现象或其它设计地质资料未反应的不良地质现象,承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2)要求基础底面不得置于软硬不均的地层上;黏性土层基底修整时,应在天然状态下铲平,不得用回填土夯平;碎石类土及砂类土基底应修理平整;岩层基底应清除岩面松碎石块,凿出新鲜岩面,表面应清洗干净,倾斜的岩面应凿平或凿成台阶;岩溶坑槽充填物必须清理干净。

(3)基底为黏性土层时采用静力触探、轻型动力触探(N10)核查,基底为中砂~砾砂类土、碎石类土时采用重型动力触探(N63.5)核查,每个明挖基坑检验点不少于5处,四角及中心应各有1处;基底为岩层时现场观察,对可能存在不均匀风化的岩层基坑以及可溶岩基坑,应采用动探或风钻在桥涵明挖基坑四角及中心各钻1孔进行核实,钻探深度不小于5m,并需即时联系设计单位勘察。

(4)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进行核查。

(5)勘察设计单位全部进行现场确认。

(6)实际地质情况与设计资料出入较大时,设计单位研究安排适当验证勘探;基底存在不均匀风化、较大的溶槽、溶洞时,应提桥梁专业研究确定处理方案。

3.3桩基础地质核查方法

3.3.1挖孔桩

(1)通过施工观察、施工记录判断桩底以上地质情况。

(2)基底为岩层时现场观察,可能存在不均匀风化或溶洞时,由施工单位在桥梁挖孔桩桩底风钻钻探5m进行地质核查。

(3)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核查。

(4)勘察设计单位每个墩台现场至少核查一根桩。

(5)实际地质情况与设计地质情况出入较大时,设计单位研究安排适当验证勘探。

3.3.2钻孔桩

(1)通过施工碴样观察、施工记录,判断桩底以上地质情况。

柱桩要求进入初估弱风化岩层每隔0.5m采集一袋碴样,并冲洗干净;摩擦桩要求每2~3m采集一袋碴样,并冲洗干净,岩性变化时必须采集。

碴样放入碴样盒,摆放整齐,并放置标签,注明取样位置,并拍照。

(2)嵌岩柱桩勘察设计单位每个墩台核查1根桩,其余桩若不满足设计要求,设计单位现场核查

(3)摩擦桩勘察设计单位每5~8墩台核查1根桩。

(4)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核查。

(5)勘察设计单位对代表性的桩进行现场确认。

(6)实际地质情况与设计地质情况出入较大时,设计单位研究安排适当验证勘察。

3.3.3核查要点

(1)柱桩基础:

根据岩碴或岩碴样本、施工记录确定弱风化岩面标高、力学参数;并与设计资料进行比对,判别是否满足桩底持力层要求、是否满足嵌岩深度要求,是否存在不均匀风化及软弱夹层现象。

(2)摩擦桩基础:

根据岩碴或岩碴样本、施工记录确定各个层位的标高及基本承载力,关键在于明确主要持力层的标高、厚度、岩性变化情况、力学性质,并与设计资料进行比对判别。

(3)在发育有较大的溶洞、孤石、不均匀风化体或弱风化岩面斜坡明显的地段,关键在于完整弱风化岩面标高的确认以及桩底岩溶发育情况和完整基岩厚度,并与设计资料进行比对判别。

4路基工程地质条件核查

4.1核查工作内容

路基地质核查工作主要有路基地基条件、低矮路堤及路堑基床条件、预加固桩及支挡结构基础条件等。

《高速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751-2010/J1147-2011)规定:

“原地面处理前应对地基的地质资料进行核查,地基条件应符合设计文件……与设计资料不符的地段,勘察设计单位应现场确认”;

搅拌桩、旋喷桩、CFG桩、混凝土灌注桩“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应参加工艺性试桩,并确认试桩结论后,方可施工”;

“路堑开挖至设计标高后,应核查地质情况……地质情况与设计不符时,勘察设计单位现场确认”;

路基支挡工程“明挖基坑底面地基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首段基坑地基承载力应经设计、施工、监理三方共同检验合格后方能进入下到工序”;

抗滑桩(桩板墙)“每工点首根桩桩孔挖至设计标高后,应由监理、设计、施工单位联合验孔,并结合滑动面实际情况确定桩底高程”。

4.2地基处理

4.2.1地质条件核查

(1)原地面处理(浅层清表、深层加固)前,应对地基的地质资料进行核查,地基条件应符合设计要求。

(2)对水文地质资料以及水塘的分布范围、水深、淤泥厚度、防护标高等进行核实。

核查有无泉眼和地下水露头等并对流量进行实测。

陡坡路基重点核查地层横向变化情况、软弱夹层情况和水文地质情况,附近有泉眼或地下水露头时应增加勘探密度和深度,查明是否为断层等构造水。

(3)对沿线两侧进行观察,判定路基范围有无隐埋构筑物、墓穴、坑洞、岩溶洞穴等。

(4)核查各种类型过渡段的地层纵横向变化情况;软土、膨胀土、人工填土等特殊岩土的分布与特征。

核查地基土的承载力、比贯入阻力Ps值、压缩模量、密实程度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

区间正线路基沿线路纵向连续长度每100m、站场路基折合正线双线每100m,抽样检验2点。

地质核查点的布置应结合地貌进行,坳谷、封闭洼地必须布置核查点,检验方法一般采用静力触探,必要时结合动力触探、试坑、机动钻探、取样试验进行。

(5)施工单位抽样检验,监理单位全部见证检验。

(6)与设计资料不符的地段,勘察设计单位现场确认。

(8)实际地质情况与设计资料出入较大时,设计单位研究安排适当验证勘探。

4.2.2地质参数及地基处理适应性核查

(1)挖除换填处理的,应对换填范围和深度进行核实,与设计不符的,及时通知设计单位现场核实,变更设计。

(2)搅拌桩、旋喷桩、CFG桩、碎石注浆桩、螺杆桩施工前应进行工艺性试桩,试桩要求按设计文件执行。

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应参加工艺性试桩试验,并确认试验结论后,方可进行施工。

4.3低矮路堤和路堑

(1)开挖前应检查坡顶、坡面的危石、裂缝和其他不稳定的地质情况并妥善处理。

(2)路堑每一级开挖需对照设计文件核对边坡的水文和工程地质资料,如地下水位、地质分层等。

对岩层产状、不利结构面、节理裂隙发育程度、岩土分界面、软弱夹层等进行重点核查。

(3)低矮路堤及路堑开挖至设计标高后需核查基床强度及土质条件:

土质路堑采用静力触探对基床土的土质特征和强度进行检测;碎石(砾石)等粗粒土路堑、软质岩石路堑采用动力触探等对基床土的土质特征和强度进行检测;灰岩路堑采用物探和钻探相结合详细查明岩溶发育程度。

基床范围地基土Ps值不应小于1.5MPa或基本承载力不应小于180kPa。

检验数量:

区间正线路基沿线路纵向连续长度每100m、站场路基折合正线双线每100m,抽样检验2点

(4)当设计路堑弃方作填料时,由施工单位取代表性样进行相关试验,主要试验内容:

一般物理指标、强度指标、重型击实试验、以及改良土重型击实试验和强度指标。

(5)施工单位抽样检验,监理单位全部见证检验。

(6)地质情况与设计不符时,勘察设计单位现场确认。

(7)实际地质情况与设计图相差较大时,由勘察设计单位研究安排适当验证勘察。

4.4支挡工程

4.4.1明挖基坑

(1)核查挡土墙明挖基坑底面的承载力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墙背地层是否与设计图一致。

(2)基底为黏性土层时采用静力触探、轻型动力触探(N10)核查,基底为中砂~砾砂类土、碎石类土时采用重型动力触探(N63.5)核查;石质基坑采用现场目测鉴别;对可能存在不均匀风化的岩层基坑,采用风钻钻探5m核查;墙背地层现场目测鉴定。

(3)检验数量:

地基条件每个基坑抽样检验2点,监理单位见证1点。

(4)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进行核查。

(5)勘察设计单位参与首段基坑核查;其余段落与设计不符时,现场确认。

(6)实际地质情况与设计采用情况出入较大时,设计单位研究安排适当补充勘探。

4.4.2抗滑桩、预加固桩工程

(1)桩孔开挖施工中及时记录地质剖面、滑动面位置、土石分界面以及风化界线位置,填绘地质柱状图。

(2)施工单位挖孔时应采取碴样,要求每隔1m采集一袋碴样,并冲洗干净,每袋重不少于0.5kg;岩性变化时必须采集。

(3)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核查。

(4)勘察设计单位:

每工点首根桩桩孔挖至设计标高后,进行现场确认;其余桩进行代表性确认:

a.当地层与设计图吻合或地质条件变好时,约每隔3根桩现场确认一根桩;b.当地质条件恶劣或存在不均匀风化时,全部现场确认。

(5)实际地质情况与设计地质情况出入较大时,设计单位研究安排适当补充勘察。

5隧道工程地质核查

5.1相关规定

隧道地质核查工作主要有:

隧道洞口边、仰坡地质条件;隧道门端墙和翼墙、挡土墙基坑地质条件;洞身地质条件等。

5.2隧道洞口边、仰坡地质条件

(1)核查方法参照路基工程地质核查——低矮路堤和路堑。

(2)施工单位全部检验、监理单位全部核查。

(3)当与设计不符时,勘察设计单位现场确认。

(4)必要时进行补充勘察。

5.3隧道门端墙和翼墙、挡土墙基坑

(1)核查方法参照路基工程地质核查——支挡工程明挖基坑。

(2)施工单位全部检验、监理单位全部核查。

(3)勘察设计单位参与首段基坑核查,其余段落与设计不符时,现场确认。

5.4隧道洞身地质条件

(1)洞身开挖中,施工单位应每一次开挖后及时观察、描述开挖面地层的层理、节理、裂隙结构状况、岩体的软硬程度、出水量大小等,核对设计地质情况,并结合超前地质预报的成果进行分析研究确认,判别围岩稳定性。

地质素描的内容应真实可靠,应有文字和数码影像。

(2)核查是否存在有害气体、含气构造极其性质特征。

(3)结合设计图,核实断层等地质构造的详细特征。

(4)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核实。

(5)勘察设计单位:

重点对Ⅳ、Ⅴ级围岩、岩溶、断层、岩性接触界线、褶皱、节理密集带、软弱夹层、岩体不均匀风化等不良地质情况和其他特殊地层进行核查;其余段落当与设计不符时,勘察设计单位现场确认。

5.5房建工程地质核查

根据基础型式不同参照相应的桥梁或路基工程地质核查方法。

5.6环境水侵蚀性核查

(1)一般情况下同一个地貌单元至少应取1组地下水(地表水),若工点长度大于2km,每2km加取1组,其中每一处桥梁工程至少应采取1组水样(若遇河道、水渠、排污沟、水塘等水体,加取地表水1组),路基工程根据工点长度可结合桥梁工程参考使用或加取。

设计图中存在侵蚀性地段适当加密。

(2)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核实。

(3)当与设计不符时,勘察设计单位确认。

6附表

(1)桩基础地质核查对照表

(2)扩大基础地质核查对照表

(3)路基地质核查对照表

(4)隧道地质核查对照表

注:

由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单位共同进行地质核查的,需填写地质核查对照表。

路基地质核查记录表

工程里程:

工程名称:

编号:

核查范围:

核查项目:

(地基、基底、边坡等,按相应细目编写)

设计概况:

 

(简要描述相应细目设计地质内容)

核查概况:

 

(描述相应细目核查地质内容)

 

附件:

1、施工记录复印件

2、现场照片(现场相应部位地质素描图或柱状示意图)

3、勘探等需要资料复印件

制图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设计单位

注明:

1、桩和基坑核查采用桥梁相应表格型式,表头修改;2、素描图指剖、立或平面图。

隧道地质核查记录表

工程里程:

工程名称:

编号:

核查范围:

核查项目:

(洞身、基坑、边坡等,按相应细目编写)

设计概况:

 

(简要描述相应细目设计地质内容)

核查概况:

 

(描述相应细目核查地质内容)

附件:

1、施工记录复印件

2、现场照片(现场相应部位地质素描图或柱状示意图)

3、勘探等需要资料复印件

制图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设计单位

注明:

1、桩和基坑核查采用桥梁相应表格型式,表头修改;2、素描图指剖、立或平面图。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IT计算机 > 计算机软件及应用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