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陕苏区的政治文明建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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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陕苏区的政治文明建设
川陕苏区的政治文明建设
通江党校课题组
政治文明,是指人类社会政治生活中相对于政治蒙昧和政治野蛮而展现出的某种进步状态。
它反映着特定社会的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律化水平,是人类社会进步即新的生产关系同新的社会政治制度建立与发展的集中体现。
从静态的角度看,它是人类社会政治进程中取得的全部进步成果;从动态的角度看,它是人类政治进化发展的具体过程。
历史唯物主义告诉我们,人类社会文明是有着内部结构的动态有机体系,其中最基本的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三个方面。
物质文明是基础,精神文明是灵魂,政治文明则是物质文明的“杠杆”和精神文明的“依托”。
因为一方面,政治文明的发展为社会发展提供政治构架、政治规则及其它潜规则,提供必需的社会条件和制度保证,因而它是物质文明发展的强有力的“杠杆”;另一方面,政治文明的进步又调适着精神文明的性质、方向和水平,于是它又成了精神文明发展的必不可少的重要“依托”。
也就是说,政治文明不仅是促进生产力发展的有力杠杆,是政治动力,而且决定着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是精神文明建设的政治保障。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政治文明影响和决定着物质、精神两个文明的发展方向与进程,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集中体现和重要标志,而不能把它仅仅理解为统治的手段、驾驭的艺术乃至斗争的工具。
政治文明作为人类社会文明体系的一个子系统,它又有着自身的内部结构。
这个内部结构包括政治意识文明、政治制度文明和政治行为文明三个层面。
其中,政治意识文明是政治文明的价值取向和价值定位,是制度文明和行为文明的内核。
政治制度文明是政治文明最主要的载体和体现,它上承政治意识,下规政治行为,既是政治行为文明的基础和前提,又是衡量一个社会政治文明程度的客观尺度。
政治行为文明是意识文明和制度文明在社会主体行为方式上的现实表现。
所以,这三者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
川陕苏区虽然不具有“国家”的性质和职能,但它所蕴含
的丰富的社会主义政治意识、政治制度和政治行为文明因素,不仅为苏区人民展现了光明的政治前景,也使大片国统区的政治面貌相形见绌,更加不得人心。
一、政治意识文明
作为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先锋队,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以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为已任。
党认真吸取孙中山等革命先行者的经验教训,创造性地把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与中国革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先后提出了“工农民主”、“人民民主”、“新民主主义”等民主概念,不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民主理论,并先后以罢工工人代表大会、农民协会、苏维埃、参议会、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等实践和组织形式,创造适合中国国情,能够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政治实现形式,从而反映了人民的意愿,得到了人民的广泛拥护。
川陕苏区的实践,正是党的这一以人民民主为价值取向的政治文明建设链条中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
表现在政治意识上主要有以下特征:
其一,粉碎国民党的统治制度,建立由最广大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政权。
革命的根本问题就是夺取政权,共产党夺取政
权的目的是实现绝大多数人,而决不是少数人的民主。
红军进入川北后,每解放一个地方,就立即建立起苏维埃政权组织。
苏维埃是什么?
就是工农兵代表会议,工农劳苦群众的政权组织。
建立苏维埃,首先是村的,随后是乡的、区的和县的。
解放泥溪场后,迅即成立了赤北县苏维埃政府,紧接着,在解放通江城的第五天,就成立了川陕省临时革命委员会,作为川陕省苏维埃政府正式成立前的最高政权机关。
临时革命委员会一成立,便积极为川陕省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的召开做准备。
同时在党的领导下,放手发动群众,开展打土豪、分浮财、分田地、建立基层苏维埃,组建地方武装等工作,打击封建势力。
两个月后,根据中共川陕省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在通江城召开川陕省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选举成立了川陕省苏维埃民主政府及其执行委员会。
这次大会讨论通过的《川陕省苏维埃临时组织法大纲》,对
川陕省苏维埃政权的性质、任务明确规定为:
“川陕省苏维埃是
川陕工农兵的代表会议,这一政权,属于全川陕工人、农民、红军士兵及一切劳苦群众。
在中国共产党川陕省委的领导下,坚决执行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所颁布的一切法令和指示,保护工农群众利益。
彻底推翻帝国主义、同民党、地主豪绅、资产阶级的统治,扩大革命战争。
争取苏维埃政权在全川陕的首先胜利,直到全中国的胜利”。
[1]在《川陕省苏维埃组织法及各种委员会的工作概要说明》中,进一步指出:
“在苏维埃政权之下,只有我们工人、农民、红军士兵及一切劳苦大众有权选举代表掌握政权的管理”,有被选举参加各级工农兵代表大会的权利。
“军阀官僚、地主豪绅、资本家、富农、僧侣及一切剥削人的人和反革命分子是没有选举代表参加政权和政治上自由权利的”,没有讨论和决定一切川陕革命根据地的政治事务的权利。
[2]从而破天荒地在中国西北部,使几千年来受奴役受剥削的人民第一次参加了政权管理。
在整个苏区,除省苏外,先后建有2个道苏维埃、23个县市苏维埃、160多个区苏维埃、990多个乡苏维埃和4300多个村苏维埃。
无疑这是一次政治文明的历史飞跃,当然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
正如一首歌谣所唱的:
“壬申腊月春风来,穷苦百姓笑开怀。
通江城里开大会,成立川陕苏维埃。
徐总指挥把话讲,土豪劣绅夭了台。
农工合作掌大印,千年铁树把花开”。
其二,建立科学的政权运行机构,为人民谋利,对人民负
责,保证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
川陕省工农兵代表大会是
全省最高政权机关,大会闭幕后为省苏维埃执行委员会,执行
委员会闭幕设常务委员会。
执委会根据代表大会的决议,制定具体工作方针,检查大会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常委会根据执委会的决议,代表执委会处理政务。
省苏主席负责领导并检查各委员的工作,按期召集全委会和其它相关会议,处理日常事务,向常委会报告工作。
在处理日常事务中,各级苏维埃政府分别设有一名秘书长或秘书,但他们无单独处理问题和使用印章、发布信件之权,一切问题的处理,都需经主席或代理主席的常委同意或签字后方能生效。
与执委会并列的的还有省监察委员会,在军事上是西北革命军事委员会。
从而形成了集体领导与科学分工、执行与监督的有机统一。
省苏机关分设十二个职能部门。
其中,属于集权性质的有七个:
一是省军区指挥部,在西北革命军事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统一领导各县地方武装。
地方武装在配合红军作战时,为便于军事行动,由红军将领直接指挥。
二是财政委员会,设工农银行、税务总行和会计处。
三是经济委员会,设合作总社和建设局。
四是交通委员会,设运输局、交通局、电报局和赤色邮政所,他们分别管理根据地的财税金融、工农业生产建设和发展商业贸易,以及交通运输和邮电工作。
五是外交委员会,由西北革命军事委员会设立并办理全西北苏区的外交事宜。
六是政治保卫局,负责调查反革命分子及其破坏活动,有计划地予以镇压,并指导各县保卫局的工作。
七是革命法庭,设审判委员会、国家公诉处、申诉登记处和执法管理处(下设看守所、监狱、劳动实习所),分别各司其职,具体执法。
此外,有属于地方性质的部门五个:
一是土地委员会,设土地分配局、水利局和土地培养局,负责按照土地法令进行查田没收、分配田地;计划与办理修塘、打堰、筑堤、开河;研究土质筹划肥料、制造农具、调配种籽等工作。
二是劳动委员会,设社会保险局,向雇主和资本家抽取社会保险费,使工人生活有保障;劳动介绍所,办理失业工人登记,介绍工人工作;劳动检查所,检查工厂安全、卫生和执行劳动法令情况。
三是粮食委员会,设粮食储藏所,集中储粮,宣传节约;粮食调查统计处,统计苏区粮食产量及需求量,规定禁止粮食出口办法;粮食运输处,设置栈口,集中骡马等运输工具,组织运输;种籽储藏所,按季节收储各类粮食种籽。
四是文化教育委员会,设学校教育局,指导、审查各地列宁学校的教师、教材,开办苏维埃学校和各类专门技术学校;社会文化局,成立俱乐部、新剧团,指导各地读报、识字和俱乐部工作,发展苏区文化;国家出版局,出版马列主义书籍、党政军政策法令、红色战士读本及其它小册子,并审查私人著作。
五是内务委员会,设婚姻登记处,按婚姻条例登记;户口登记处,登记户口,发放公民证;抚恤执行局,执行革命战士伤亡抚恤条例,发给抚恤证和抚恤金;卫生局,制定卫生计划,进行卫生检查,办理医生和防疫登记,研究疾病、死亡、症侯及医治办法;戒烟局,规定戒烟办法,研究戒烟药品;赤色民警局,维护苏区秩序,管理嫖娼、酗酒、打人、小偷等社会治安。
省监察委员会,负责检查苏执委会是否执行苏维埃法令和决议案,检查苏工作人员是否循私舞弊、消极怠工,审查经济预决算等工作。
西北革命军事委员会,是在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革命军事委员会领导下,统一西北各省的军事指挥部,红四方面军与川陕省地方武装完全交其领导。
县、区、乡、村苏维埃,以其工作量的大小,分别对应或合并成立相应机构,其中乡执委设三个办事机构,村设三个委员。
从而保障了上下联动,运转有序。
其三,在党的领导下,实行广泛的基层民主,努力实现民
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整个川陕苏区组建
政权机构的方式,虽然采取的是自下而上和由上而下相结合,然后在斗争中不断充实完善和整顿巩固的办法,但村苏维埃的产生,必须召开全村群众大会,实行普选,把那些最穷苦的、斗争性强的,群众认为是最好的人选出来,担任苏维埃的主席和委员,既不由上级任命,也不搞“内定”,最大限度地尊重选举人的意愿,而且还规定“选举人无论何时皆得有撤回被选人及实行新选举的权利”。
对于重大问题的处理,也必须由群众讨论决定,如阶级的划分、地主浮财的处理、土地的分配、分田的提留等等,有的还要榜示公告,征求意见,无论是土地委员、粮食委员,还是村苏主席,都不能一个人“说了算”。
从而扩大了群众的知情权,也保障了群众的参与权和监督权。
尤其是他们十分重视“十家代表”的设立并认真发挥其实行民主、联系群众的作用,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这些代表们,既全权代表他所联系的十家人的利益,可以向村苏维埃提起诉求,又及时将村苏维埃分配的任务落实到各家各户。
由此而来,不但较好地分解了村苏委员的负担,也便于统一群众的思想,有效地凝聚群众的力量,为发展苏区、巩固苏区作出贡献。
二、政治制度文明
在我国,政治文明最集中的体现,是找到了既适合中国国情,又得到人民衷心拥护的“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效表现形式”。
反映到制度建设上,就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的根本政治制度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以及民族区域自治的基本政治制度,不断实现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但是,历史发展的阶段性和制度建设的过程性,决定了土地革命时期的川陕苏区,不可能出现象今天这样基本完善的民主政治建设格局。
不过,就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而言,它也历经了不可或缺的重要实践阶段。
列宁在谈到无产阶级组织政权的实践时曾说:
“巴黎公社在这条道路上走了具有全世界历史意义的第一步,苏维埃政权走了第二步”[3]。
借用这个比喻,我国的人民代表制度则走了更具伟大历史意义的“第三步”。
所谓“第一步”,是指马克思根据巴黎公社的实践,在《法兰西内战》一书中,设想出来的未来政权组织形式的蓝图,即巴黎公社实行议行合一制,也就是抛弃资产阶级清谈扯皮,效率低下的“三权分立”,实行集中精力办事情的议事与执行合二为一。
列宁1924年制宪时也采用的这种形式,只设中央执行委员会(其执行机关为人民委员会),但1936年颁布苏联新宪法时,却在中央和加盟共和国层次增设立了部长会议(即政府),部长会议对最高苏维埃负责。
从而在上层将议事与执行分开,下层仍然只设执行委员会,议事与执行合一。
这就是“第二步”。
川陕苏区实行的正是列宁这种上分下合的政权组织模式,名称也叫苏维埃。
这一模式不仅延续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而且1954年确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时,仍然是上分下合,省以下只设议行合一的人民委员会,直到1979年修改宪法时,才明确规定从县级到省级也设立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即各级人大的常务委员会,统统实行议行分开。
由此可见,川陕苏区的苏维埃模式为今天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搭建了一个过渡阶梯,是一个重要的发展环节。
再从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来看,它是中国人民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
川陕苏区当然不可能有这样的组织形式,但他们对于统一战线工作,却是卓有成效的。
他们不仅采取多种措施开展对白军的宣传教育工作,使一大批白色士兵,甚至整连、整团地投诚到了红军中;对于根据地内有一定专长的开明士绅,予以大胆使用,充分发挥其一技之长,为红军和苏区建设服务。
特别是他们与国民党陕南驻军孙蔚如部达成秘密协议,互不进犯,而且开辟了一条从通江到陕南的史称“红色交通线”的秘密通道,弄回了地图、电器和大量医药物资,既减轻了军事压力,也缓解了紧缺物资的烦恼。
在制度建设中,及时制定体现人民共同意愿,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也是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
因此,川陕省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就明确宣布1931年11月7日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苏维埃宪法大纲》为根据地的根本大法,同时制定并通过了《川陕省苏维埃临时组织法大纲》。
在《苏维埃组织法及各种委员会的工作概要说明》中,还对各级苏维埃工作人员的编制限额和工资标准作出了明确规定,即:
县苏执委27人,常委11人,常委脱产,包括伙食费在内每人每月工资6元;各部工作人员脱产者不得超过10人,工资不得超过5元。
区苏执委13人,其中常委7人脱产,包括伙食费每人每月工资5元;各部工作人员不得超过4人,工资不得超过5元。
乡苏只能3名常委脱产,工资每人每月包括伙食费4元;工作人员不得超过2人,工资亦以4元为限。
村苏所有干部均不脱产,亦不能起伙。
有了这些严格的规定,便从制度上保证了苏维埃政府不是臃肿腐朽的官僚机构。
在省苏第二次工农兵代表大会上,还讨论通过了有关优待红军家属和专门人才以及公粮、戒烟、婚姻等一系列法令、条例,并决定建立省苏对各县以及县对各区的巡视制度,强调要“健全各级苏维埃组织”,“发动广大工农群众审查和批评苏维埃工作”,“吸收斗争精神好、成份好,不怕得罪发财人的工农分子到各级苏维埃来”,进一步保障了苏维埃政府运转的精干高效。
三、政治行为文明
政治行为文明的显著特征是“有序性”,既要高效,更要有序。
因此政治管理、政治参与等政治行为,都始终是围绕着“有序”这个中心来展开的。
川陕苏区的政治行为文明中,最能体现这一特征的,除前已述及的政权建设外,莫过于党的建设和群众组织建设。
先看党的建设。
川陕苏区党的建设成效卓著。
一是组织建设。
川陕苏区的党组织是由红四方面军中的党组织,川东、川北、陕南地下党和红军入川后新发展的党组织结合而成的。
随着革命战争的节节胜利,党的组织不断发展壮大,肩负起了领导全川陕苏区革命斗争的重担。
是时,通南巴地区的地下党员人数不多,还没有建立党的组织机构,红四方面军前敌委
工作队,通过访贫问苦,扎根串连和宣传发动,在打土豪分田地的实践斗争中物色党员发展对象,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逐步建立党支部和更高一级的组织。
据1934年的《川报》记载,红军入川不到一个月,通江就发展地方党员200余人,至1933年2月召开第一次党代会,成立中共川陕省委时,已有地方党员600余人。
到年底,全省共发展地方党员3万余人,党的组织机构也日益完善起来。
省、道、县、区都成立了党的委员会,分设立党支部,村建立党小组。
省党代会选举产生省执行委员会,执委会设省党委会,省委下设秘书处、少共省委和组织部、宣传部、妇女部、监察委员会四个办事机构。
省委认为:
“支部是共产党的血,人没有了血就活不成。
共产党没有了支部就起不了作用”,因而十分重视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规定“一个支部就应该有个干事会,这个干事会中有一个书记、组织干事、宣传干事、工会干事和苏维埃干事,共5个人。
”干事会每天开一次会,小组会议和小组联席会议10天开一次,没有小组的支部每月开两次支部会议,有小组的支部每月开一次支部会议。
支部会的内容,开会前两天报告区委,区委派人参加。
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党的战斗力十分明显。
二是思想建设。
由于新党员大多数出身农民,少部分是手工业工人,他们的文化知识水平和阶级斗争经验都相当缺乏,加之入党后很多人又被充实到了各级领导岗位上,因此川陕省委特别重视他们的思想理论建设。
历次党代会都强调:
一个共产党员如果“没有受先进革命理论的指导”,就难于执行其肩负的繁重任务,“每个党员都必须要加紧基础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学习”。
党的各级组织坚持做到有计划地进行训练,通过小组会议,读书读报、公开讲演和开办识字班,以及进党员训练班、省委党校学习等多种途径,提高党员的理论水平和文化水平。
尤其是通过党校的培养教育,本地干部迅速增多,1933年底,地方工作包括多数县委、县苏政府的正副领导,几乎全由本地干部承担了,同时还给其他战线输送了不少干部。
与此同时,彭杨学校、红军大学和军队中的政治部门还为红军培养了大批中低层干部。
三是对白区党组织的联系与领导。
川陕两省的地下党组织在红军入川前就做了大量的工作,红军入川后,他们又积极与红军联系,主动协助红军为创建和发展根据地而斗争。
中共川陕省委一成立,就急速与两省的白区党进行联系,并根据党中央的指示,“就近领导四川省委的工作”。
四川省委先后为川陕苏区输送党团干部和军事、医疗、艺术等专门人才200余人。
1933年8月,中共四川省委书记罗世文也奉调川陕省委工作,担任了川陕省委党校校长职务,为苏区党的理论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
为更好地加强白区工作,川陕省委及各县都建立了白区工作委员会和白区工作训练班,使整个白区工作成效卓著。
但是,由于张国焘推行王明的“左”倾路线,对来自白区地下党的同志持不信任态度,不仅挫伤了革命同志的积极性,也使赤白两地党组织不能很好协调,给革命造成了一些不应有的损失。
再看群众组织建设。
川陕苏区的群众组织十分活跃。
其一,党的领导。
川陕省委自成立之日起,就把筹建和支持各种群众组织作为群众政治参与的重要载体,常抓不懈。
如第一次省党代会政治决议第六条就是发展贫农团、反帝国主义大同盟、革命互济会、妇女生活改善委员会的组织;省第二次党代会决定,要扩大和健全共产主义青年团,加强工会;省第三次党代会还作出了《对青年团工作决议案》、《党在工会工作中的任务》等专门决议。
从而使苏区革命群众不分男女老少,都有自己可以参加的组织,并通过组织开展的活动,为革命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与此同时,在各群众团体内都建立了相当于现在的党组的“党团”组织,负责对该团体进行具体指导,起骨干核心作用,但不包办行政事宜。
党团受同级党委领导,党团书记可参加同级党委相关会议。
此外,根据不同历史时期的不同任务,省委及时分别对各组织作出指示和决议,出方针、出政策、出方法,推动各项工作的蓬勃开展。
其二,群众组织。
苏区的群众组织众多,几乎覆盖了各项工作,囊括了各类人群。
一是工会(雇工会)和贫农团。
工会由工厂和手工作坊的工人及店员、学徒等人员组成;雇工会由农村中的雇农和雇工组成。
由于川陕苏区产业工人数量不多,工会中主要是农业工人即雇农,他们遭国民党军阀和封建势力盘剥最深,因而斗争性也最强。
1933年2月,赤江县在毛浴镇召开首届工人代表大会,成立第一个县工会。
3月中旬在通江城召开川陕省第一次工人代表大会,成立了省总工会。
尔后相继成立县市工会23个、区工会100余个,吸收会员10万余人。
在总工会的组织动员下,全省工人充分发挥了在工农业生产和交通建设中的主人翁作用,在扩红支前中的模范带头作用,数千人参加红军,全部会员都参加了运输队和担架队,还募捐集粮支援了开滦工人的罢工斗争。
工会贫农团是乡村中雇工和贫农的结合,是苏维埃政权在乡村的支柱。
1933年春,赤北县长坪区第三乡率先成立,随后各县贫农团相继建立,会员占农村人口60%以上。
他们积极参加并监督土地委员会彻底平分土地,带领群众搞好生产,争交拥军粮;积极发动贫苦青壮年参军作战,大力组织运输队、担架队支援前线;认真监督“地、富”劳动,搞好戒严、肃反工作,切实发挥了革命同盟军的巨大作用。
二是共产主义青年团。
1933年2月,组建临时团省委,又叫少共省委。
同年7月6日在通江新场坝召开全省第一次团员代表大会,大会决定成立少年先锋团。
全苏区发展团员约两万人,青年妇女占10%。
共青团是先进青年的群众性组织,在苏维埃政权建设中,始终是一支生气蓬勃的先锋力量;在参加红军和地方武装组织、支援前线、打击敌人的斗争中是一支坚强的战斗力量;在农业生产中他们是突击队、主力军;在宣传教育中,他们是新剧团、歌舞队、文艺队的骨干,是创办俱乐部、读报组、工农夜校的中坚分子,不愧为党的有力助手和红军的可靠后备军。
三是少年先锋队。
这是团省委领导的一个工农劳动青年群众性的半军事性组织,简称少先队。
全苏区16岁到23岁的贫雇农、中农出身的青年全部参加了这一组织,其中由苏区统一组织,平时开展军事训练和文化学习,战时配合红军作战的约三万人,青年妇女占20%。
少年先锋总队所辖少年先锋师约1000余人。
他们武装帮助红军、赤卫军没收地主土地,镇压反革命,维护地方治安,保卫苏维埃政权;他们全力帮助苏维埃政府实施各项经济政策,发展商贸,活跃市场;他们组织游击战争,扰乱敌人后方,是红军的后备队和作战时期一支非常活跃的辅助力量。
四是儿童团。
这是团省委领导下的一个团结工农儿童参加阶级斗争的群众组织,又叫童子团。
全苏区8岁至15岁的儿童都参加了这一组织,仅通江县就有4个县大队、28个区大队、1700多个乡中队、8000多个村小队,童子团员48500余名。
他们的主要任务是站岗放哨、送信、探听敌情,帮助红军家属担水、打柴、洗衣服和代耕,也参加一定的军事训练,是一支机警、活跃的革命力量。
五是妇女生活改善委员会。
这是苏区广大妇女反封建、争自由,要求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以及参与政权管理上与男子一律平等的群众性组织,也是劳动妇女拥护红军的中心。
后更名为女工农妇协会。
各级党、团、工会和苏维埃政府都设有妇女工作专门机构或专职人员,妇女生活改善委员会只设立于乡、村两级,加入该组织的劳动妇女约30万人之多。
她们除为红军做鞋做袜,协助扩大红军,支持子女、丈夫参军参战外,几乎承担了全部军粮战地运送任务。
除此之外,妇女还可以脱产参加政府、各团体和工厂、医院的工作,参加者一万余人,红军西征离开苏区时,随军行动的还有八千多人。
其壮观之势,在全国苏维埃运动中位居榜首。
六是反帝拥苏大同盟。
这是最广泛地团结一切主张反对帝国主义,拥护苏联和苏维埃的群众性联合组织。
村有小组,乡
有分会,区、县、省有执行委员会。
他们采取召开群众大会、办展览、出画报、写标语等多种方式,结合反刘湘“六路围攻”,广泛开展了反对日本侵占东北,反对帝国主义进攻苏联,反对蒋介石卖国投敌的宣传教育活动,有力地推动了革命事业的发展。
1934年秋与省工会合并。
其三,群众武装。
为深入开展土地革命,巩固苏区胜利成果,1933年8月8日,川陕省委在通江新场坝召开地方武装代表大会,成立了省军区指挥部,并决定各县设县军区指挥部,发展地方武装,配合红军作战。
从此,地方武装迅速建立起来。
一是赤卫军。
这是最广泛的群众武装组织,由县军区指挥,凡23岁至40岁的工人、雇农、贫农和可靠的中农均可参加。
赤
卫军属不脱产半军事性质,平时参加生产,战时配合红军作战。
参战前要进行军事训练,成绩优异者常被提升到红军中去。
二是游击队。
它是全脱产的军事组织,由赤卫军、少先队等地方武装中的精干分子组成,年龄一般不超过30岁,受县军区指挥部直接领导。
县设团,区设营,乡为中队,村为小队。
有的地方还建立了与游击队性质相似的袭击队。
三是独立团。
由县军区指挥部直接组建和指挥,按正规军建制,是苏区的地方红军,被群众称为“土红军”。
全苏区建有县级独立团19个,1.7万人;独立营9个,3400人。
四是独立师。
这是各群众组织自己建立的武装组织。
如团省委组建了少年先锋独立师,1400余人;省工会组建了工人独立师,600余人;省苏维埃组建了川陕省独立师和川陕省补充师,分别为2000余人和40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