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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工作方法扩大税收的建议》

《改进工作方法,扩大税收的建议[★]》

第一篇:

改进工作方法,扩大税收的建议河北广播电视大学“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

毕业论文

论文(作业)题目改进工作方法,扩大税收的建议姓名专业农村行政管理入学时间xx年9月教学点电大指导老师

改进工作方法,扩大税收的建议

1内容摘要2税收的概念

3我国税收方面所面临的问题3.1税收政策环境方面的问题

3.2税收征管手段落后,信息化建设水平低

3.3社会化税收监控体系不完善,严密的税收监控体系是保证税收制度实现的关键3.4税收立法不完善3.5税务代理业发展缓慢4造成虚假供述的原因

4.1加强税收基础工作,要提高数据质量,扩大信息量4.2拓宽税收分析思路,改进分析方法、提高分析层次是核心4.3要建立高素质税收人员队伍

4.4加强对政策的学习,注意相关的学习

4.5扎实推进依法治税进程,税收法治环境更加优化

改进工作方法,扩大税收的建议

----[内容摘要]税收是一个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支柱,对一个国家的发展启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对我们这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发展中国家。

[关键词]

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规定,通过税收工具强制地、无偿地征收参与国民收入和社会产品的分配和再分配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取得财政收入的手段有多种多样,如税收、发行货币、发行国债、收费、罚没等等,而税收则由政府征收,取自于民、用之于民。

税收具有无偿性、强制性和固定性的形式特征。

税收三性是一个完整的统一体,它们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税收作为经济工作中的重要一环,在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方面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

一、我国税收方面所面临的问题:

1、税收政策环境方面的问题。

税收公平是各个国家在各个时期制定税收政策的基本要求和准则之一,它包括税收的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

我国现行税收制度和税收政策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初期形成的,税收负担在当时虽存在某些不公平现象,但矛盾并不显得十分突出。

随着市场经济逐步走向成熟及对外开放程度的扩大,宏观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而我国现行税收政策却未能适应这一要求作出相应调整,不公平性的矛盾日益突出。

生产型增值税造成资本有机构成不同的企业税收负担不同。

由于生产型增值税对企业购进的固定资产所含进项税额不予抵扣,使资本有机构成越高企业税收负担也就越重,严重阻碍了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影响了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

内外两套所得税制度并存,使内资企业在国内外的市场竞争中处于极为不利的地位,民族工业发展受到阻碍。

个人所得税的分类课税模式及不合理的费用扣除制度,难以发挥税收的收入分配作用,致使收入分配差距拉大,分配不公矛盾突出。

多层次税收优惠政策不仅杂而乱,而且加大了地区之间经济的不平衡发展。

2、税收征管手段落后,信息化建设水平低。

税收制度和税收政策对宏观经济调控的有效性,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取决于税收征管水平的高低,而征管水平又取决于信息化技术的运用程度。

信息化技术有助于加强税务机关与协税护税单位的信息交流与共享,形成税收管理合力,实现对税源的严密监控和管理。

目前我国税收信息化建设比较落后,一是税收信息化水平低,税收征管信息化含量不高,借助信息技术进行税收管理的比例偏低;二是税收信息网络化水平低,税务与银行、工商、国土等部门普遍未实现联网,税收信息渠道单一,信息系统开放性差。

3、社会化税收监控体系不完善,严密的税收监控体系是保证税收制度实现的关键。

虽然我国也很重视社会协税护税网络建设,但是很少从立法的角度明确规定各协税护税单位的责任和义务,因此许多部门和单位往往因自身利益需要不愿意承担协税护税义务。

同时我国市场机制不完善,个人信用制度还未建立,银行结算相对落后,司法保障体系还未形成,难以实现对个人收入的监控和制约。

4、税收立法不完善,尽管目前税收立法有了长足进步,但也应看到,现行工商税制在立法上还存在法律级次低、法律效率不高的问题。

除《税收征管法》、《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立法外,其他的均还停留在行政法规层次上。

5、税务代理业发展缓慢,代理行为不规范从其他国家的经验可以看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税务代理是税收管理的必然延伸和有益补充,是影响和制约税收管理效能的一个重要外部环境。

我国的税务代理业虽经过多年探讨与发展,但税务代理的市场规模仍然狭小,税务代理的行为极不规范,税务代理人员的素质不高,这些都是难以适应代理业务的需要。

二、对于扩大税收有以下几点建议

1、加强税收基础工作,要提高数据质量,扩大信息量。

严格执行税收会计制度,加强对税收资金的严密核算,保证各项税收数据真实准确。

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不断扩大信息量,逐步将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税款申报和入库情况、发票使用情况等纳入税收分析数据的范畴。

积极与统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衔接,尽可能全面地掌握地区经济和行业经济信息。

并对上述信息进行有效整合,从微观、宏观、横向、纵向等多个方面对税收情况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描述、对比和分析。

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xx年税收分析档案建设工作的通知》(国税函[xx]251号)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建立税收分析档案,将影响收入变化的重大因素全面、完整、系统、真实地记入档案,不断提高档案质量。

同时充分运用档案资料对收入情况进行连续、系统、深入地分析,为深化分析和加强征管服务。

要加强重点税源监控工作。

对重点税源企业资料,要按照规定的范围、内容和时间及时、准确地上报。

加强重点税源数据在税收分析和纳税评估中的应用,从宏观上找问题、在微观中找原因。

是要积极开展调查研究。

当前,影响税源和税收变动的因素日趋复杂。

因此,税收分析要紧紧围绕主要问题、热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加强对重点经济区域、重点税种、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经济税收情况的调查研究,揭示税收增减变化的内在原因;加强政策执行情况调查,及时反映各项政策对税收收入的影响,评价和反馈政策实施的效果;开展征管成效调查,研究各项征管措施取得的成效及其对收入产生的影响,促进征管质量和效率地提高。

加强企业所得税等相关税种管理的联系沟通,搞好税务检查协调,做好委托代征工作。

积极争取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的支持配合,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依法推进综合治税和协税护税工作。

2、拓宽税收分析思路,改进分析方法、提高分析层次是核心。

既要加强税收增长分析,更要加强税收与相关经济指标分析,要重视对与流转税、所得税税基关系密切的gdp、工(商)业增加值、物价指数、企业销售收入、利润、固定资产投资、进出口贸易等经济指标分析。

既要分析税收任务完成进度,更要分析宏观税负、增长弹性等征管质量指标。

既要加强对税收增幅的一般性宏观分析,更要加强对影响增幅的原因等深层次微观分析,尤其要向影响宏观税负、弹性系数的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延伸,并从中及时发现征管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指导基层开展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进一步提高征管的质量和效率。

税收分析要做到微观分析与宏观分析相结合、特性分析与规律性分析相结合、量化分析与成因分析相结合、进度分析与趋势分析相结合、问题分析与对策研究分析相结合等等,使税收分析体现深度、广度。

3、要建立高素质税收人员队伍。

要取得高质量的税收成果,必须要有高素质的队伍作保障,因此,按照注重综合素质、提升岗位技能、创新培训方式、实施全员培训、促进终身学习的要求,突出能力建设,要认真选拔数理统计、财税经济等专业人才,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和交流活动,锻炼、培养和打造人才,使税收人员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得到不断提高。

提高一线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加强各类人才库建设,培养一批高层次、高技能的复合型人才。

认真宣传和执行好国家的税收政策法规,不断改进和加强税收征管;要围绕重点工程和招商引资搞好高效快捷的服务,充分依托区行政许可中心和基层税务所的征收服务厅为纳税人提供方便;要通过培训,提高干部做好征管工作和服务发展的水平;要及时征求大家的意见和建议,做到主动服务、上门服务。

4、加强对政策的学习,注意相关的学习。

当前,影响税源和税收变动的因素日趋复杂。

因此,税收分析要紧紧围绕主要问题、热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加强对重点经济区域、重点税种、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经济税收情况的调查研究,揭示税收增减变化的内在原因;加强政策执行情况调查,及时反映各项政策对税收收入的影响,评价和反馈政策实施的效果;开展征管成效调查,研究各项征管措施取得的成效及其对收入产生的影响,促进征管质量和效率地提高。

5、扎实推进依法治税进程,税收法治环境更加优化。

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制定实施税务系统的落实意见。

牢固树立税收法治观,强化执法监督,防范执法风险,搞好执法考核,规范了干部的执法行为,优化了税收法治环境。

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推广应用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经常性的税收执法检查,加强税收执法监督。

例如:

xx年被黑龙江省确定为开展防范税收执法风险的试点单位齐齐哈尔市国税局,以铁锋区局和克山县局为试点单位,不断推陈出新,针对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排查出162个执法风险点,制定出199项防范措施,形成了以“一个系统、一个平台、一本指南、一套制度”为核心的工作机制。

并在工作中做到了“五个结合”,全面推动了基层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

两年来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始终保持“零过错”,执法公示系统成为推进阳光政务的最佳载体。

经验在全省专题会议上进行了介绍并全面推广,受到外界的高度评价。

此外,还深入开展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创新检查方式方法,抓住主要问题深挖细究。

大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为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

所以全面加强税收法治宣传,认真开展税收活动,普及税法知识,曝光涉税案件,促进税法遵从是税收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仍然存在着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的矛盾,因此,必须加强税收监督,督促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刘剑文、熊伟:

《税法基础理论》,北京大学出版社xx年版

[2]黄俊杰:

《宪法税概念与税条款》,台北传文文化事业有限公司xx年版[3]郝如玉等编著:

《税收理论研究》,经济科学出版社xx年版

[4]王健:

《oecd国家的环境税及其对我国的启示》,载《中国资源综合利用》xx年第5期[5]易远宏:

《环境税的设立及其经济影响》,华南师范大学xx年硕士学位论文[6]朱柏铭编著:

《公共经济学》,浙江大学出版社xx年版[7]樊勇明、杜莉编著:

《公共经济学》,复旦大学出版社xx年版

[8]黄恒学主编:

《公共经济学》,北京大学出版社xx年版

[9]林嘉著:

《社会保障法的理念、实践与创新》,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4月第1版.

第二篇:

改进工作方法,扩大税收的建议改进工作方法,扩大税收的建议

内容提要。

“知识经济”一词,现在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各种报刊书籍等媒体上。

知识经济是什么,它的内涵有哪些,为什么它会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它的出现对经济增长、社会发展以及税收政策和税收制度等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等等,都日益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

厦门大学博士生导师邓力平教授和他的学生詹凌蔚撰写了这篇文章,从对知识经济的基本认识、知识经济下税制优化的新特点、知识经济下税制优化的指导思想、知识经济下税制结构优化及知识经济发展与我国税制优化等问题进行了较全面的阐述,希望能对广大读者有所帮助和启发。

即将到来的21世纪,知识经济的浪潮将席卷全球,这是一个必然的、不可逆转的趋势,而这一趋势必然对包括各国税收制度在内的各个方面产生深远的影响。

探索知识经济与税制优化的内在联系,是目前税收理论界的一个重要任务。

本文拟以知识与技术的应用将有效推动经济增长为背景,研究在知识经济条件下,一国优化税制可能显现的新特征;讨论在我国具体国情下,应如何顺应知识经济时代的要求,加快我国税制的进一步改革与优化进程。

一、对知识经济的几点基本认识

自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提出了知识经济(knowledgeeconomy)的概念以来,人们已从不同角度对知识经济的涵义、特征及未来趋势尽可能地做出解释与预测。

笔者认为,对知识经济的认识至少应从以下三方面出发。

其一,知识经济是建立在知识和信息的生产、分配和使用之上的经济,它和农业经济、工业经济存在显著区别。

为论述方便,我们不妨把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一并称为“发展经济”。

从人类社会发展的阶段上看,发展经济与知识经济这两种经济形态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对应。

其二,知识经济具备以下两个最基本的特征。

(1)技术要素作为一种内生变量的投入,使得要素收益递增,有力地促进了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技术创新、产业创新已成为经济增长的最重要力量之一;

(2)经济一体化、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改变着人们的交往范围,世界经济的运行方式正在发生根本性的变化。

其三,在当前,知识经济发展的重要性正日益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我们更应该辩证地看待这一新趋势:

一方面,必须认识到知识经济正在有力地推动世界经济特别是发达国家经济的发展,而且从长远看,这一趋势将愈加强烈。

另一方面,必须指出,知识经济作为一种独立的经济形态还未在全球正式形成。

即使在美国,近几年的经济增长中也仅

有1/4~1/3来自信息产业的发展,因此,那种认为知识经济已独立于工业经济等发展经济而成为当前一种主要经济形态的观点是不客观和不符合实际的。

因此,当前我们既要保持现有的发展经济形态下的税制优化结构的稳定性、连续性,又要重视加强新的知识经济形态下关于税源、税基、税种、税收征管能力及税收国际协调等方面的研究。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我国税制建设与改革既顺应我国具体国情,又迎头赶上动态发展的国际税制优化的、趋势。

二、优化税制理论与税制不断变化

80年代末以来,以斯蒂格里茨、米尔利斯为代表的优化税制理论逐步取代了现代新古典诸派税收理论的主流地位,对各国税制改革实践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优化税制理论究的是税收制度的不断优化、完善过程,强调的是在市场机制基础上。

在政府适度干预下获取税制优化状态的重要性与现实性,考虑的是在税制优化过程中税收效率目标。

公平目标与收人目标的并重,并注意分析税制在不充分信息条件下对经济行为主体决策的刺激作用问题。

具体说来,在已有的优化税制理论研究文献中,对税制不断优化过程的分析主要有两种思路:

其一,从“市场约束”是否存在,即市场是否完全、竞争是否充分、信息是否对称等角度,将税制优化描述为“现实优化”向“理想优化”不断迫近的一个过程。

其中“理想优化”既是税制优化的目标,也是参照系。

它是市场无约束状态下的税制优化,其主要特征包括税收完全中性、无超额税负损失、税收公平等,这些都是优化税制的目标集合。

“现实优化”则指在现实市场约束下的税制优化。

而由现实优化向理想优化迫近的过程,也就是市场约束逐步被突破的过程。

现实优化的程度取决于市场约束集合的参数组成情况(如信息是否对称、竞争是否充分等)。

其二,从优化税制的经济理论基础——“新政府──市场观”的角度出发对其进行诠释。

该理论致力于重新认识政府的经济职能,希望在政府干预与市场机制之间寻求一种不同于以往的平衡与结合点。

例如,斯蒂格里茨强调一方面应像认识市场机制重要性一样认识政府干预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又应像研究“市场失灵”一样研究“政府失灵”。

以这些思想为核心的经济学观点在西方税收理论中的代表性体现就是优化税制理论。

因此,优化税制理论的一个重要侧面就是致力于寻找包括税收工具在内的财税政策与市场调节机制之间的稳定平衡。

三、知识经济下税制优化的新特点

将知识经济特征与优化税制理论思路结合起来,本文的立足点是结合知识经济背景下经济发展过程中税收实践的变化,探寻与知识经济发展特征相符合的税制优化一般模式,并将此模式具体运用于知识经济与发展经济并重的现实经济发展阶段、对我国税制优化进程提

出具体建议与对策。

具体分析框架可以概括为。

“两块基础、一个问题、一种模式、一组建议与对策”。

其中“一个问题”即指本文所期望解决的核心问题──寻找知识经济与发展经济共存条件下我国税制优化的思路;“一种模式”则指知识经济下税制优化的一般模式;“一组建议与对策”则对应于这一模式中各参变量对我国税收实践提出对策与建议。

而上述这些问题的解决又必须建立在“两块基础”之上,即一是对知识经济的辩证理解及其有效推动经济发展的论证,二是对优化税制理论与税制优化进程之间关系。

必须指出,知识经济的产生与发展对于广大经济研究工作者而言无疑是一件新生事物,对其的研究与讨论都还处于刚刚起步阶段。

因此,研究知识经济下的税制优化问题对我们来说是一种新的探索,这一探索本身就是不断完善、优化的过程,它既体现为对完全知识经济下税制优化一般过程理解的逐步加深,又表现为对知识经济下我国税制优化的不断实践。

在深入探讨之前,应该承认知识经济下的税制优化的许多问题的解决本身还取决于知识经济的发展与完善。

本文将试图通过问题的提出与问题的回答两大部分,在给出知识经济下税制优化的具体研究方向的同时,力求尽可能准确地把握税制优化的发展趋势。

四、知识经济下税制优化的指导思想

一般而言,税制优化研究主要包括两大部分。

一是提出税制优化的判断标准与指导思想,为税制改革实践提供理论依据与发展方向;二是具体考察税制结构的优化内容,即税制要素的构成、组合及安排如何更好地实现税收原则。

首先,完全知识经济下税制优化的判断标准在内容上必然具有历史延续性与继承性,在理论基础上也存在其相通性。

从税收经济学角度看,完全知识经济下税制优化的判断标准是,税制的优化是否有利于税收原则的实现;是否有利于促进与引导经济发展、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是否有利于公平税负、创造良好的经济环境;是否有利于组织财政收入。

税收的效率、公平、收入诸原则是税收实践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理论概括,具有各种经济形态社会税收活动的共性。

以其来判断知识经济下税制的优化程度,在理论上是可靠的。

其次,应将优化税制理论与知识经济发展的特征相结合作为优化税制的指导思想。

以前述的优化税制理论的思路为分析框架,这一指导思想的理论基础可表述为:

完全知识经济下的税制优化过程仍应该是税制由现实优化向理想优化不断迫近的过程,迫近的目标与参照系也仍然是理想税制,制约这一迫近进程的仍是现实的约束集,只是在知识经济下,税收优化的目标集除了原有的纯市场条件(完全竞争、信息完全对称等)之外,还应加入完全知识经济这一重要条件(如信息流动占据相当重要地位,信息产业成为支柱产业等)。

这是知识经济下税制优化理论依据的新特点之一。

新特点之二在于制约税制优化进程的约束集合中所包括的参数情况,在知识经济下,还应增加一个重要的约束条件,即发展经济

与知识经济长期共存这一现实情况对经济发展各方面产生的影响。

这样,在上述税制优化理论依据与新特点基础上,知识经济下的税制优化过程既要符合知识经济下税收中性的要求,又要兼顾现实两种经济形态并存条件下的税收其他目标的制约。

五、知识经济下税制结构优化问题

首先,知识经济下税负水平优化。

我们发现,在世界上人均收入处于695美元左右的国家中,其平均税负分布于18.2%~36.6%之间,且总体显现上升态势。

这说明,在目前条件下,决定一国税负水平的因素主要在于该国国民收人水平及政府支出规模,这也反映了一国税负水平的可能与需要的统一。

从这一思路出发,研究知识经济下世界各国税负结构不断优化的趋势时,至少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值得探讨:

在知识经济的形成与发展中,目前影响国民收人水平与政府支出规模的主要因素是否仍然存在。

如果存在,这些因素有无新的表现形式。

如果原有因素发生变化,那么有没有增加新的影响因素。

新因素对国民收入与政府支出规模的影响程度到底有多大。

与这些问题相关的具体表现包括:

(1)知识经济发展过程中,随着支柱产业的转换,信息产业的发展对gdp增长的贡献到底有多大。

(2)在这一过程中,信息产业的发展对政府职能是否会提出更高的要求。

在知识经济下政府参与市场调节的度是否与发展经济存在区别。

如果存在,这种区别是否体现为参与的范围更广泛,力度更深刻。

(3)在这一过程中,支柱产业转换,生产方式改变对gdp增长的贡献与其对政府支出规模改变的要求之间存在一种什么样的弹性关系。

对以上问题的探讨将有助于我们加深对知识经济下税负水平优化问题的理解。

结合现有的发展特征及趋势,笔者认为,知识经济下随着主导产业转换与生产方式改变,世界经济发展水平将获得很大的提高,但同时,由于经济的知识化与全球化,技术、专利、专有技术等重要交换产品的流动性、公共性、外溢性将不断增强,这些都要求政府支出规模必须相应提高,而且在一定时期,这种提高幅度会更先于、高于知识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及贡献程度。

因此,在知识经济下,税负水平有一个提高的趋势。

当然是否还存在某些导致税负水平下降的因素,也值得研究。

其次,知识经济下税种结构优化。

税种的构成、组合及主体税种的选择是税制结构的主要内容之一。

税收种类按照税收主体(纳税人)与税收实际负担者是否相同等标准划分为直接税与间接税两类。

目前,随着收入水平的上升,间接税所占比重不断下降,直接税主体地位不断加强:

另一方面间接税由于其具有的税基大、税源稳定、易于征管等特点又在不少发达国家有受到重视的趋势。

那么在知识经济下,税种优化的一个重要因素是产业主体的改变与商品流动形式的转换——即信息产业成为主导产业,信息流动成为重要的商品流动形式。

随着主导产业与商品流动形式的变化,间接税内部结构是否会产生变化。

接税是否会成为主体税种。

直接税的主体作用是否会继续上升。

等等。

这些都需要加以研究。

从理想的角度看,在完全知识经济下,出于征管损失最小化、税负公平与提高效率的目的,传统意义上的间接税的作用将下降,而直接税的主体作用将有所增强;而在发展经济与知识经济共存的现实约束下,由间接税为主向间接与直接税并重这样一种双主体结构过渡还是符合税制结构现实优化条件的。

第三,知识经济下税收征管优化。

税收征管优化程度的一个重要指标是税收征管损失最小化。

在现实中,税收征管损失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而减少,其主要影响因素包括征管手段是否先进,税种结构设置是否合理,税负水平是否适当等。

在完全知识经济条件下,随着税收征管手段全面电子化,随着税种结构的更加优化,税收征管构成的优化必然要求税收征管损失趋向于零。

然而,在发展经济与知识经济共存下,税收征管手段电子化相对于交易电子化的发展具有不对称性,并且相对网络交易而言,税收征管收益的增长远落后于成本的增长。

因此,就现实而言,应加强对知识经济下交易形式多样变化的研究,探寻一套与交易电子化相适应的征管手段。

第四,知识经济下的税收国际协调。

知识经济的一个重要特征是经济全球化、一体化。

经济全球化必将对税收国际协调内容与形式提出更高要求。

从理想化角度出发,完全知识经济条件下,伴随全球经济的一体化,税收完全一体化显然是最符合税收效率原则的,这也是税收国际协调优化的一个终极目标。

然而,在现实中,当知识经济仅仅处于萌芽阶段,当主权国家与区域合作组织同时并存时,税收国际协调的优化不仅要考虑效率原则,更重要的是还必须考虑国际税收的主权原则与公平原则。

这样,在知识经济与发展经济共存的约束之下,税收国际协调现实优化主要指:

在充分尊重主权与公平前提下,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的状况,逐步参与国际协调与合作,从而逐渐减少由于税收政策在各国间的不协调而造成的效率损失。

六、知识经济发展与我国税制优化

知识经济发展对我国税制改革可能产生的影响主要有三。

(1)应逐步适当地提高我国的平均税负水平,特别是实际税负水平。

目前,我国的税负水平是相对偏低的,如果再考虑知识经济发展趋势下税负水平提高的必然性与可能性,则应该逐步提高目前的税负水平,使其既适应经济发展水平,同时又能满足财政支出进一步扩大的要求。

(2)根据知识经济下税制理想优化与现实优化思想的要求,抓紧对知识经济与发展经济条件下税收领域出现的新间题的研究。

目前要着重研究网络贸易、电子交易是否应征税及开征何种税、如何征税等问题,鉴于这一交易行为在我国总体规模偏小、征收技术要求高、征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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