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岗位职责共7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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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岗位职责共7篇

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岗位职责(共7篇)

国库集中收付工作总结-肖明辛

2010年,县国库集中收付工作在财政局的直接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国库收付中心干部职工坚持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服务高效、规范运行、加快发展”。

坚持改革创新,明确岗位职责,切实加强资金安全监管,很好地发挥了集中收付的功能,确保了各项工作任务的如期完成,取得了突出的工作成效。

现将今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国库收付中心通过大力实施网络建设工程,对全县66个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全部安装了远程终端,确保用款计划申请、审核和资金申请、审核、拨付等全部在网上操作,全面实现了网上运行、网上管理。

通过努力协调,创造条件,又退回由国库收付中心代理记账的单位12个。

同时,在代理银行为剩余26个代理记账单位各开设一个单位零余额账户并将其报账员身份改变为单位出纳,从而让国库收付中心只负责代理记账。

通过进一步加大对单位账户的管理,并结合小金库清理工作,撤消了县安监局的培训中心账户和路管所的养护资金账户,使纳入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单位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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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派出2名员工到清华大学学习,取得了较好效果。

(二)抓好制度建设,做到管事制度化。

2010年是我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规范之年,作为改革的排头兵,为了完成局党组安排的任务,收付中心制订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并且强化在廉政和高效服务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的有效落实。

一是收付中心全面实行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主任与员工签订了2010年度资金安全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禁毒责任书,保证各项工作目标落到实处。

二是收付中心牢固树立“支付无小事,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特别注重制度建设。

制定了《县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瓮财„1010‟69号,通过办法的形式规定财政总预算会计、财政专户会计、收付中心汇总会计、单位资金归集户会计、行政事业单位因财政国库管理改革支付管理方式改变和资金流转程序变化而发生的会计业务怎样核算及对账。

同时根据省州2010年财政资金安全检查的有关规定及《县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检查实施方案》的要求,国库集中收付中心于10月20日至22日,对全县64个行政事业单位2010年度财政资金安全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同时抽查了15个行政事业单位2010年度1-9月份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没有发现违反廉政制度行为。

收付中心还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资金银行支付与清算有关要求的会议纪要(瓮财专议„2010‟1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单位资金归集户账务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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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使各个环节操作程序化、制度化,确保了国库收付中心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管。

2010年,国库集中收付大厅按业务分类调整为5个窗口岗位,大厅从计划下达、资金受理、资金复核、资金支付、资金清算、单据签收、对账单签收、报表上报等,分工明确,职责细化到岗到人,彻底杜绝推诿扯皮现象。

国库集中收付综合科定期对业务办理过程进行跟踪检查,确保了制度的全面落实。

(四)进一步完善了国库收付中心内外对账工作。

通过制度落实加强了国库收付中心与银行、财政局科室、预算单位账务核对工作,且上述对账工作均须双方签字完善手续。

确保了资金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加强收入进账管理,针对银行有收入我们和单位都无“银行进账单”的情况,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在办理现金存款和同行转账收入时,必须同时填制“银行进账单”和“收入存款通知单”。

要求银行在办理同城跨行业务收款时,各银行应在“银行进账单”附言栏注明进账的单位名称及收款项目;要求单位在支付资金时要在“支付申请”的摘要栏注明付款单位名称及项目内容;加强银行对账管理,开户银行要在次月3日前(节假日顺延)向国库收付中心提供“银行存款对账单”。

加强与行政事业单位的对账管理,我们于次月8日前(节假日顺延)向行政事业单位提供“单位资金归集户对账单”。

各行政事业单位每月要及时与国库收付中心进行账务核对,发现账务不符应及时与国库收付中心联系,查明原因,并作相应的账务处理,并于每月20日前,将上月“单位资金归集户对账单”,经会计签字加盖公章后,退回国库收付中心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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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后,一是预算单位必须按规定程序编报用款计划,从而克服传统支付方式下用款随意性的弊端;二是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能够实时监控到每一笔资金的支付信息。

让财政资金运行更加安全、高效,从各个环节上,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三)提高了财政资金的运行效率。

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后,按我县设置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和集中支付流程,所有资金全部通过代理银行直接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手中,运行效率大大提高。

所有未支付资金余额都停留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大幅度提高了财政调度资金的能力。

(四)实现了网络化、信息化管理。

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后变过去财务处理手工或半手工操作为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网上打印、网上支付、网上查询、网上维护,让财政管理插上了信息化的翅膀。

四、2011年工作安排

(一)指导思想及主要目标

深入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发展、团结、奋斗”,以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

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完善财政国库管理对账制度,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与分析,进一步规范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继续抓好信息系统网络建设,创新会计工作改革,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继续构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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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基础上,加强用款计划管理与考核,进一步做好预算指标接收、用款计划批复管理、资金支付、定期对账、支付范围划分、资金审核规范等基础性工作,健全预算执行管理运行机制。

5、继续抓好信息系统网络建设。

按照国库管理改革与发展的要求,不断推进国库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提高财政国库现代化信息管理水平。

力争使预算指标系统和国库支付系统成为一体化信息管理系统,保障相关业务有序开展。

进一步健全财政国库动态监控机制,推动建立覆盖财政和预算单位一体化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加大监控力度,扩大监控范围,严格防止违规操作。

增强财政资金管理的统一性、透明度和可控性,实现对银行账户流出的每一笔资金进行实时监控。

二0一0年十二月九日

2006年,在市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支持下,中心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市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开拓创新,勤奋工作,圆满完成了局党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努力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二、立足本职,抓好日常预算管理工作

中心是收入和支出的综合反映部门,日常业务十分繁重,而且对数据核算和分析的要求很高。

因此,一年来,中心全体同志按照年初工作规划,勤奋工作,认真努力,积极做好日常各项预算管理工作。

一是认真完成了2005年度财政总决算编制工作,决算是国民经济发展和预算执行结果的最终体现,主要反映一年来的财政收支全貌,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是一项复杂的数字工程。

在时间紧,任务重的巨大压力下,我们全体同志主动放弃了节假日的休息,自觉加班加点,不言苦,不言累,不计报酬,发扬了崇高的奉献精神,终于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各项决算编报工作,并及时上报到上级汇审,确保了时间和质量。

二是定期搞好财政收支日报、旬报和月报工作,细化收支分析,及时准确地为领导决策提供真实可信的数字依据。

三是合理拟定和调度财政性资金,确保了干部教师工资的按时足额发放,确保了各项重点支出的需要,并且保证每个月都在15日前工资直达个人账户。

四是加大人员管理力度,规范人员变动手续和程序,实施动态的跟踪管理,有效地提高了人员变动的信息和准度。

五是完善直接支付制度,对全市各行政事业单位的人员工资、工程支出和购置费等实行了直接支付,其他资金实行了授权支付,完善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全年直接支付金额达6亿元。

一是围绕全年收入目标,积极加强内外协调工作,确保完成全年财政收入任务。

一年来,我们根据各阶段财政收入的完成进度,多次到国税、地税、局内相关科室了解情况,协调征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搞好预测和分析,积极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合理的数字依据,为确保全年收入目标的顺利完成发挥了职能作用。

二是与市审计局密切配合,协助完成了对我市本级财政收支全面审计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在有效的监督机制下健康运行。

三是协助联系点抓好各项工作。

联系点的工作可以从侧面反映中心的工作力度和深入基层、服务基层的程度。

根据年初的安排,我们积极与联系点加强联系,帮助出谋划策,协助抓好收入、发放粮补等各项工作。

四是积极搞好财政宣传和调研工作,通过办专刊等各种形式向社会宣传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政策、办法、制度和具体操作规程等。

四、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国中心工作比较繁杂,但我们仍然积极参加市局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年来,中心全体同志不怕苦,不怕累,在忙忙碌碌中度过了一年,较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在肯定的同时,我们也应看到,当前工作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改革有待于进一步深化,资金管理有待于进一步规范,内部工作职责有待于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国库联网建设工作还任重道远等。

但我们相信,有局党委的正确领导,有同志们的团结协作,有各科室和全市预算单位的密切配合,中心一定会克服困难,积极努力,再创佳绩。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本章提要:

本章主要介绍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概念、意义;国库单一联户体系构成;财政性资金银行帐户设置;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中收入收缴、支出拨付的实现及核算等。

1.什么是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有何意义?

所谓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指将所有财政性资金全部集中到国库单一账户,并规定所有的支出必须由国库直接支付给商品或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在这种制度下,财政资金的使用由各部门、单位根据细化的预算自主决定,由财政部门核准后支出,财政资金将由国库单一账户直接拨付给商品和劳务供应商,而不必经过支出单位进行转账结算。

为便于各部门、单位小额零散支出的需要,财政部门可为预算单位设立小额现金账户和当日清算的零余额账户,在实际支付之前,所有资金都集中在国库,财政部门可以统一调度。

建立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了财政资金的支出方式,支出按照不同的支付主体分别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

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支出包括:

工资支出、购买支出和转移支出;实行财政授权支付包括:

未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购买支出和零星支出。

建立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基本上不改变现行资金申请拨付程序,不改变预算单位资金使用权限,不改变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职责,但将引起预算单位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模式的变革,也必将对单位尤其是财务部门的机构设置和职责定位产生一定的影响。

我国现行的财政性资金缴库和拨付方式,是通过征收机关和预算单位设立多重账户分散进行的。

这种在传统体制下形成的运作方式,已经不适应公共财政的发展要求,存在的弊端主要是:

重复和分散设置账户,导致财政资金透明度不高,不利于对其实施有效管理和全面监督;财政收支信息反馈迟缓,难以及时为预算编制、执行分析和宏观经济调控提供准确依据;财政资金入库时间延滞,收入退库不规范,大量资金经常滞留在预算单位,降低了使用效率,财政资金使用缺乏事前监督,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时有发生,甚至出现腐败现象。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从根本上改变了过去财政分散管理、部门多头开户的混乱局面,铲除了腐败的根源。

目前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并在财政部、水利部、科技部等几个中央部门率先实行,并在“十五”期间全面推行。

2.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构成是什么?

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由下列银行账户构成:

(1)财政部开设的国库存款账户(简称国库单一账户)。

(2)财政部开设的零余额账户(简称财政部零余额账户)和财政部为预算单位开设的零余额账户(简称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

(3)财政部开设的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简称预算外资金专户)。

(4)财政部为预算单位开设的小额现金账户(简称小额现金账户)。

(5)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财政部批准预算单位开设的特殊专户(简称特设专户)。

财政部是管理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职能部门,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设立、变更或撤销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的各类银行账户。

中国人民银行按照有关规定,应加强对国库单一账户和代理银行的管理监督。

这里所指的代理银行,是指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中,由财政部确定的、具体办理财政性资金支付业务的商业银行。

3.财政性资金银行账户如何设立?

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财政部提出设立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小额现金账户、特设专户银行账户的申请,财政部审核同意后,书面通知代理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及小额现金账户,但需要开设特设专户的预算单位,需经财政部审核并报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财政部批准后,由财政部在代理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

一个基层预算单位开设一个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和一个小额现金账户。

预算单位包括使用财政性资金的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

预算单位原则上分为一级预算单位、二级预算单位和基层预算单位。

向财政部直接申请支付的预算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向一级预算单位申请支付并有下属单位的预算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只有本单位开支,无下属单位的预算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

预算单位应按规定编制分月用款计划,并按照批复的分月用款计划使用财政性资金。

4.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中各账户如何使用和管狸?

(1)国库单一账户的使用和管理。

国库单一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反映财政预算资金和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的收入和支出。

代理银行应当按日将支付的财政预算内资金和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与国库单一账户进行清算。

国库单一账户在财政总预算会计中使用,单位预算会计(包括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不设置国库单一账户。

(2)零余额账户的使用和管理。

①财政部零余额账户。

财政部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

该账户每日发生的支付,于当日营业终了前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营业中单笔支付额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含5000万元),应当及时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

财政部零余额账户在国库会计中使用。

②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

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授权支付。

该账户每日发生的支付,于当日营业终了前由代理银行在财政部批准的用款额度内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营业中单笔支付额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含5000万元),应及时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

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只能用于财政部授权预算单位支付额度内的支付和国库单一账户的资金清算。

不得违反规定从该账户向预算单位其他账户划拨资金。

财政授权的转账业务一律通过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办理。

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在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中使用。

(3)小额现金账户的使用和管理。

小额现金账户用于预算单位的零星现金支付。

预算单位小额现金账户的月度资金使用额度,由财政部一级预算单位按均衡使用的原则确定,分月下达,累计使用。

小额现金账户只能用于财政部授权预算单位支付额度内的支付和与国库单一账户的资金清算。

不得违反规定从该账户向预算单位其他账户划拨资金。

各基层预算单位应严格按照财政预算用款计划确定的使用范围及额度支用现金。

不得违反规定用于单位和职工福利、奖金等方面的开支。

小额现金账户在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中使用。

(4)预算外资金专户的使用和管理。

预算外资金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预算外资金的收入和支出。

预算外资金专户收入按预算单位或资金性质设置分类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反映预算外资金的支出活动。

财政部负责管理预算外资金专户。

代理银行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和支付指令,办理预算外资金专户的收入和支付业务。

预算外资金专户只能用于核算预算外资金的收支活动。

预算内资金不得进入预算外资金专户。

预算外资金专户在财政部门设立和使用。

(5)特设专户的使用和管理。

特设专户用于核算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财政部批准的特殊专项支出。

预算单位不得将特设专户资金转入本单位的其他银行账户,也不得将本单位的其他银行账户资金转入特设专户。

特设专户在按规定申请设置了特设专户的预算单位使用。

5.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中收入收缴如何实现?

(1)收缴方式。

财政收入的收缴分为直接缴库和集中汇缴两种方式。

其中,直接缴库是指由缴款单位或缴款人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直接将应缴收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集中汇缴是指由征收机关(有关法定单位)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将所收的应缴收入汇总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2)收缴程序。

①直接缴库程序。

直接缴库的税收收入,由纳税人或税务代理人提出纳税申报,经征收机关审核无误后,由纳税人通过开户银行将税款缴入国库单一账户。

直接缴库的其他收入,比照上述程序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②集中汇缴程序。

小额零散税收和法律另有规定的应缴收入,由征收机关于收缴收入的当日汇总缴入国库单一账户。

非税收入中的现金缴款,比照本程序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财政专户。

6.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中支出拨付如何实现?

(l)支出类型。

按照国库管理办法的规定,财政支出总体上分为购买性支出和转移性支出。

根据支付管理需要,具体分为:

工资支出,即预算单位的工资性支出;购买支出,即预算单位除工资支出、零星支出之外购买服务、货物、工程项目等支出;零星支出,即预算单位购买支出中的日常小额部分,除《政府采购品目分类表》所列品目以外的支出,或虽列入《政府采购品目分类表》所列品目,但未达到规定数额的支出;转移支出,即拨付给预算单位或下级财政部门,未指明具体用途的支出,包括拨付企业补贴和未指明具体用途的资金、中央对地方的一般性转移支付等。

(2)支付方式。

财政性资金的支付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种方式。

其中,财政直接支付是指由财政部向中国人民银行和代理银行签发支付指令,代理银行根据支付指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账户;财政授权支付是指预算单位按照财政部的授权,自行向代理银行签发支付指令,代理银行根据支付指令,在财政部批准的预算单位的用款额度内,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账户。

(3)支付程序。

①财政直接支付程序。

预算单位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财政性资金包括工资、工程采购支出、物品和服务采购支出。

财政直接支付的申请由一级预算单位汇总,填写“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报财政部国库支付执行机构。

财政部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审核确认一级预算单位提出的支付申请后,开具“财政直接支付清算汇总通知单”和“财政直接支付凭证”,经财政部国库管理机构加盖印章签发后,分别送中国人民银行和代理银行。

代理银行根据“财政直接支付凭证”及时将资金直接支付给收款人或用款单位。

代理银行依据财政部国库支付执行机构的支付指令,将当日实际支付的资金,按一级预算单位分预算科目汇总,附实际支付清单与国库单一账户进行资金清算。

代理银行根据“财政直接支付凭证”办理支付后,开具“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发一级预算单位和基层预算单位。

“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作为一级预算单位和基层预算单位收到和付出款项的凭证。

一级预算单位有所属二级或多级预算单位的,由一级预算单位负责向二级或多级预算单位提供收到和付出款项的凭证。

预算单位根据收到的支付凭证做好相应会计核

算。

②财政授权支付程序。

财政授权支付程序适用于未纳入工资支出、工程采购支出,物品、服务采购支出管理的购买支出和零星支出。

包括单件物品或单项服务购买额不足10万元人民币的购买支出;投资额不足50万元人民币的工程项目支出,以及特别紧急的支出。

财政部根据批准的预算单位用款计划中月度授权支付额度,每月25月前以“财政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通知单”、“财政授权支付通知单”的形式分别通知中国人民银行、代理银行。

“财政授权支付通知单”确定各基层预算单位下一月度授权支付的资金使用额度。

代理银行凭“财政授权支付通知单”受理预算单位支付指令并与国库单一账户进行资金清算。

代理银行按“财政授权支付通知单”确定的额度控制预算单位的支付金额。

预算单位支用授权额度时,填制财政部统一印制的“财政授权支付凭证”送代理银行,代理银行根据“财政授权支付凭证”通过零余额账户或小额现金账户办理资金支付。

预算单位需要现金支付,可按照规定从小额现金账户提取现金。

代理银行根据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凭证”提出的结算方式,通过支票、汇票、银行卡等形式办理资金支付。

7.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如何核算?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在财政直接支付方式下,基层预算单位使用的财政性资金不再通过主管部门层层划拨,工资支出由财政直接拨付到个人工资账户,购买货物或劳务的款项由财政直接拨付给供应商;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虽然支付指令由预算单位下达,但财政不再将货币资金拨付到预算单位,而是将用款额度划拨到预算单位的零余额账户或小额现金账户。

(1)财政直接支付的核算。

为了核算财政预算资金的拨付和使用情况,应设置“经费支出”或“事业支出”、“材料”、“固定资产”、“财政补助收入”等账户。

对于由财政直接支付的工资,根据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委托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及代发工资银行盖章转回的工资发放明细表:

借:

经费支出或事业支出

贷:

财政补助收入

对于由财政直接支付的购买材料、服务的款项,根据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委托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及有关凭证:

借:

材料等

贷:

财政补助收入

对于由财政直接支付的购置固定资产的款项,根据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委托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及有关凭证:

借:

经费支出或事业支出

贷:

财政补助收入

同时:

借:

固定资产

贷:

固定基金

(2)财政授权支付的核算。

为了核算财政授权支付的资金,应设置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补助收入等账户。

收到《财政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后,根据通知书所列数额:

借: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

财政补助收入

购买物品、服务等支出授权额度时,根据填制的《财政授权支付凭证》所列数额:

借:

经费支出、事业支出、材料等

贷: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3)小额现金账户的核算。

为了核算零星现金支付,应设置小额现金额度账户。

对财政部门下达的小额现金账户用款额度,应根据代理银行盖章的《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与分月用款额度计划核对后记账:

借:

小额现金额度

贷:

财政补助收入

从小额现金账户提取现金时:

借:

现金

贷:

小额现金额度

支付现金时:

借:

经费支出或事业支出

贷:

现金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一、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二、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一)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概念

(二)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构成

三、财政收入收缴方式和程序

(一)收缴方式

1、直接缴库

2、集中汇缴

(二)收缴程序

1、直接缴库程序

2、集中汇缴程序

四、财政支出方式和程序

(一)支付方式

1、财政直接支付

2、财政授权支付

(二)支付程序财政

1、直接支付程序

2、财政授权支付程序

背景

党中央中纪委的要求

党中央、中纪委对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十分重视,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决定》中明确要求“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行和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九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明确提出:

“改革国库制度,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的现代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财政部调研组到广西调研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也要求把建立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作为反腐倡廉的治本性措施来抓。

2001年11月5日,尉健行同志在听取财政部纪检组关于《深化财政改革,加大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力度》的汇报后指示:

“今后的中心就是要围绕财政部提出的实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目标来改革,来加强。

”2003年2月,中纪委在第二次全会上进一步提出,要继续扩大国库集中收付改革试点范围。

国务院的要求

国务院领导同志多次就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问题做出重要指示。

朱镕基总理在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强调:

加快推进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对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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