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松岗矿业集团龙马煤矿救援预案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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杉松岗矿业集团龙马煤矿救援预案李
杉松岗矿业集团龙马煤矿救援预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决定》提出的,加快全国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精神,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要求和布署,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以及省煤炭局的要求,特制定吉林省杉松岗矿业集团龙马煤矿应急救援体系预案。
一、企业概况
龙马煤矿隶属吉林省杉松岗矿业集团。
企业性质为国企业。
现有职工760人。
一矿一井,矿井规模为30万吨/年,配备了安全、生产、技术、机电副矿长,并设立了安监、技术、调度室等职能部门。
集团有一只25人的专职矿山救护队,煤矿设立了由9人组成的专业救护小队,并有一个矿区卫生所。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1、集团成立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主任:
于钦忠(龙马煤矿矿长)
副主任:
林英春(龙马煤矿党委书记)
张立波(龙马煤矿总工程师)
周家会(龙马煤矿安全副矿长)
尚立春(龙马煤矿生产副矿长)
韩 松(龙马煤矿机电副矿长)
成员:
张立波(龙马煤矿技术科科长兼)
赵国龙(龙马煤矿通风工程师)
李广海(龙马煤矿安监科科长)
高德安(龙马煤矿通风科科长)
商宝田(龙马煤矿一区区长)
王永福(龙马煤矿二区区长)
谢君义(龙马煤矿保卫科科长)
职责:
负责协调事故应急救援期间各个机构的运作,统筹安排整个应急救援行动,为现场应急救援提供各种信息支持;必要时迅速召集各应急机构和有关部门的高级代表到应急中心,实施场外应急力量,救援装备、器材、物品等迅速调度和增援,保证行动快速,有序、有效地进行。
2、应急救援专家组
组长:
于钦忠(采煤工程师)
张立波(采煤工程师)
成员:
林英春(采煤工程师)
尚立春(采煤工程师)
周家会(助理工程师)
韩 松(机电工程师)
赵国龙(通风高级工程师)
职责:
应急救援专家组在应急准备和应急救援中起着重要的参谋作用,包括对潜在重大危险的评估,应急资源的配备,事态及发展趋势的预测,应急力量重新调整和布置。
个人防护和公众疏散、抢险、监测、清理现场恢复等行动提出决策性建议。
3、医疗救治组
组长:
于丰年(龙马煤矿卫生所所长)
成员:
全体医护人员
职责:
负责设立现场医疗救治站。
对伤员进行现场分类和急救处理;并及时合理将伤员送到靖宇县医院进行救治,对现场救援人员进行医学监护。
4、救援抢险组
组长:
尚立春(龙马煤矿生产副矿长)
周家会(龙马煤矿安全副矿长)
成员:
商宝田、王永福、李广海、高德安、陈宪辉、庞高龙、宋洪刚
职责:
尽可能地,最大限度尽快地控制并消除事故,营救受害人员,使受伤人员降到最低限度。
5、警戒与治安组
组长:
谢君义(龙马煤矿保卫科科长)
成员:
保卫科全体
职责:
对危害区外围的交通路口实施定向、定时封锁,阻止事故危害区外的公众进入。
指挥调度撤出危害区的人员和车辆顺利通过通道,及时疏散交通阻塞。
对重要目标实施保护、维护社会治安。
6、后勤保障组
组长:
刘鸿亮(龙马煤矿经营矿长)
成员:
徐广胜(龙马煤矿党办干事)
刘将臣(龙马煤矿供应科科长)
职责:
负责应急救援所需的各利设施、设备、物质及生活、医药待的后勤保障工作。
7、信息发布中心组
组长:
林英春(龙马煤矿党委书记)
李家秀(龙马煤矿劳资科科长)
成员:
劳资科全体成员
职责:
负责向外界医疗组织请求援助,负责请求公安部门给予援助,负责事故和援救信息的统一发布,及时准确地向公众发布有关保护措施的紧急公告等。
三、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
龙马煤矿隶属杉松岗矿业集团,是以原煤生产为单一产品的国营企业,经专家组评估具危险源及危害有以下几项:
1、瓦斯事故
龙马煤矿现有两个生产区,经瓦斯鉴定均为低瓦斯矿井,对个别工作面也有瓦斯较高的现象。
在煤矿生产中,瓦斯对人、财、物构成的危害应属首位。
矿井一旦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将影响井下所有作业人员的安全。
此事故的救援行动需要多个部门的协助,并且提供人员、设备或其它资源,所以该事故属于二级响应机制。
它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来统一指挥现场的应急救援行动。
2、火灾事故
龙马煤矿采掘巷道主井筒为皮带输送,
(1)因电缆过负荷发热或因外力损坏电缆相间短路着火;
(2)输送机联轴节喷油或其它部位喷油着火;(3)变电峒室,水泵房电气设备着火;(4)机械设备喷油着火,且煤层有自然发火倾向,因此,矿井事故倾向极为严重。
一旦发生井下火灾事故,火灾产生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就会随风流漫延,危害人员。
如在进风巷道着火时,由于火风压的作用,将会造成风流紊乱和风流逆转等。
严重地危胁井下所有作业人员的安全。
所以井下火灾事故属于二级响应机制,其救援行动需多个部门的协助,并且提供人员、设备或其它资源,并需立即成立现场指挥部来统一指挥现场的应急救援行动。
3、顶板事故
顶板事故是煤矿生产中经常发生的事故。
由于我矿断层较多,顶板破碎不易维护,顶板管理困难发生顶板事故较多。
但顶板事故影响范围小,涉及的人员少,所以一旦发生顶板事故,启动一级救援响应机制就完全可以满足要求。
4、水灾事故
我矿井下涌水量不大,附近有一条珠子河从边界流过,留设了足够的防水煤柱,采空区没有积水,地面水对井下不够成威胁。
四、通告程序和报警系统
我矿设有一个中心调度室,负责各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调度工作,调度室24小时有人值班。
设有一部矿内电话,一部直拨电话和一台传真机。
井下所有作业地点都设有矿内电话和调度室相通,地面各生产部门、各科室之间都有矿内电话,形成一个完整的通迅系统。
井下一旦发生事故,工人将通过矿内电话通知井口有关领导和调度室,调度室接警后,根据事故情况,确定响应级别,应急启动,通知兼职救护队、卫生所、矿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领导。
附:
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响应程序图
五、应急设备与设施
1、我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调度室,设有一台矿内电话和一部直拨电话与现场随时保持联系,并有一辆专职安全生产指挥车。
2、煤矿现有一卫生所,以便一些危急病人的检查护理工作。
煤矿距县城25公里,县城有县医院和中医院,设备齐全,有很强的医疗队伍,可做一般的大型手术。
县医院有两台医疗救护车昼夜值班,两个医院随时可提供专家支持。
3、煤矿有保卫科可以保证现场的治安警戒,同时县公安局也可协助保卫科做好保卫工作。
4、煤矿有一支专业救护队,能够满足矿区的一些小型救护工作,必要时可请求县消防队和集团救护消防队支援。
我矿有救护车一台,隔离式自救器20台,瓦斯鉴定器10台,AHY6压缩氧呼吸器5台,AZS1.0/20自动苏生器一台。
5、井口井下工人都配备了化学氧自救器,共计400台,井口设置瓦斯报警断电仪5台,调度室设KF78A监测监控系统二套。
六、评价能力与资源
龙马煤矿的重大危险源危险程度的评估,由应急救援专家组来完成,专家组的技术实力雄厚,实践经验丰富。
其评估小组组长:
于钦忠:
龙马煤矿矿长、采煤工程师
张立波:
龙马煤矿总工程师、采煤工程师
成员:
林英春:
党委书记、采煤工程师
周家会:
安全副矿长、机电工程师
赵国龙:
通风高级工程师
其评估程序为:
根据煤矿几十年来各类事故的总结分析,并结合当前现场实际来综合论证评定的,对此次评估具有现实的指导作用。
七、保护措施程序
针对井下的各类事故采取的措施如下:
1、瓦斯事故、火灾事故要求现场作业人员迅速佩戴好自救器,
按照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规定的避灾路线迅速撤离灾区并及时报警。
2、水灾事故要求所有作业人员按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规定的避灾路线迅速撤离井下并及时报警。
3、顶板、片帮事故要求现场作业人员积极组织抢救并报警。
八、信息发布与公众教育
事故状况的信息发布主要由信息中心组来完成,其所发布的事故信息要由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来审核是否发布,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恐慌。
九、事故后的恢复程序
煤矿成立终止应急事故后恢复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于钦忠
副组长:
张立波、林英春、尚立春、周家会、韩松
成员:
赵国龙、商宝田、李广海、王永福
在事故未调查前,一定要保护好事故现场,等监察局的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现场堪查后再组织恢复工作。
恢复工作由恢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对事故恢复研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并报相应的管理部门批复后进行。
恢复工作要严格按照批复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执行,并安排专职领导现场指挥,以确保恢复工作的正常进行。
恢复结束后,经应急终止,恢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验收核准后,可恢复正常的生产经营。
十、培训下演练
对预案涉及的各方面人员每年组织一次系统的专业知识培训,对培训不合格人员要调离本岗位,达到合格标准才可上岗,使其真正起到应急之作用。
同时,每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确定演练的内容后,突发报警,按照应急预案启动程序,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救援体系。
演练结束要认真进行总结,对达不到要求的部门、人员要及时进行调整,以保应急救援体系起到真正的应急作用。
十一、应急预案的维护
我矿成立应急预案编写组织
组长:
于钦忠
副组长:
张立波、林英春、韩松、尚立春、周家会
成员:
赵国龙、李广海、高德安、
对应急预案通过每年的实际演练,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及时补充、修改预案内容。
使预案能与现场实际真正结合起来,达到应急救援的目地。
使事故规模最小,人员伤亡最少的程度。
以上是龙马煤矿应急救援体系预案,由于编写经验不足,专业水平有限难免有许多错误和不当之处,在此请省局有关领导予以指正。
200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