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二及答案解析1168.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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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二及答案解析1168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

(二)及答案解析1168

单项选择题

第1题:

第一审人民法院在审理张三涉嫌故意伤害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可能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人民法院审理后,下列情形处理错误的是:

A.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不负刑事责任,同时作出对被告人强制医疗的决定

B.被告人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但不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或者不负刑事责任

C.被告人具有完全或者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依照普通程序继续审理

D.被申请人具有完全或者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理

参考答案:

D

答案解析:

《刑事诉讼法解释》第532条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可能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对被告人进行法医精神病鉴定。

经鉴定,被告人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应当适用强制医疗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

开庭审理前款规定的案件,应当先由合议庭组成人员宣读对被告人的法医精神病鉴定意见,说明被告人可能符合强制医疗的条件,后依次由公诉人和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发表意见。

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和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可以进行辩论。

第533条规定,对前条规定的案件,人民法院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

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不负刑事责任,同时作出对被告人强制医疗的决定。

(2)被告人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但不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或者不负刑事责任;被告人已经造成危害结果的,应当同时责令其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

(3)被告人具有完全或者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依照普通程序继续审理。

故D当眩

第2题: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检法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下列哪一选项不是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的规定?

A.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B.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C.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D.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参考答案:

A

答案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69条规定了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和酌定义务。

所谓法定义务,是指法律规定的每一个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都必须履行的义务。

法定义务包括:

第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第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24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第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第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第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所谓酌定义务,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和被取保候审人的具体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必须履行的义务。

酌定义务包括下列一项或多项:

第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第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第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第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办案机关应当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危害后果、社会影响,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的具体情况等,有针对性地确定被取保候审人的一项或多项酌定义务。

由题干可知,本题考查的酌定取保候审的情形,A项属于法定取保候审的情形,当选,B.C.D项是酌定取保候审的情形不当眩

第3题:

钱某涉嫌纵火罪被提起公诉,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被诊断患严重疾病,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同时决定予以监外执行。

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

A.决定监外执行时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检察院

B.钱某监外执行期间,应当对其实行社区矫正

C.如钱某拒不报告行踪、脱离监管,应当予以收监

D.如法院作出收监决定,钱某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参考答案:

D

答案解析:

选项A说法正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规定,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该决定进行重新核查。

选项B说法正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选项C说法正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三十三条第一款第

(二)项的规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未经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经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拒不报告行踪,脱离监管的,原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执行机关的收监执行建议书后十五日内,作出收监执行的决定。

选项D说法错误。

《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对作出收监决定后,被执行人不服的所能采取的救济方式未作出规定。

第4题:

关于检察院审查起诉,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认为需要对公安机关的勘验、检查进行复验、复查的,可以自行复验、复查

B.发现侦查人员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应当自行调查取证

C.对已经退回公安机关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在审查起诉中又发现新的犯罪事实的,应当将已侦查的案件和新发现的犯罪一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D.共同犯罪中部分犯罪嫌疑人潜逃的,应当中止对全案的审查,待潜逃犯罪嫌疑人归案后重新开始审查起诉

参考答案:

A

答案解析:

A项正确,法律依据是《高检规则》第369条。

B项错误,法律依据是《高检规则》第378条。

C项错误,法律依据是《高检规则》第384条。

第5题:

国家税务总局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就其设置及编制,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

A.设立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最终决定

B.合并由国务院最终决定

C.编制的增加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最终决定

D.依法履行国务院基本的行政管理职能

参考答案:

B

答案解析:

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

《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和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

选项C错误。

《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国务院行政机构增加或者减少编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方案,报国务院批准。

选项D错误。

《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国务院行政机构根据职能分为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和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

国务院办公厅协助国务院领导处理国务院日常工作。

国务院组成部门依法分别履行国务院基本的行政管理职能。

国务院组成部门包括各部、各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和审计署。

国务院直属机构主管国务院的某项专门业务,具有独立的行政管理职能。

国务院办事机构协助国务院总理办理专门事项,不具有独立的行政管理职能。

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由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主管特定业务,行使行政管理职能。

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承担跨国务院行政机构的重要业务工作的组织协调任务。

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议定的事项,经国务院同意,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办理。

在特殊或者紧急的情况下,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议事机构可以规定临时性的行政管理措施。

据此可知,国务院直属机构具有独立的行政管理职能,并不履行基本的行政管理职能。

第6题:

辛某到县公安机关报案称其被陈某强奸,公安机关传讯了陈某,陈某称他与辛某是恋爱关系。

公安机关遂作出不立案决定,并向辛某送达了不立案通知书。

辛某对不立案决定不服而采取的哪一项措施不符合法律规定?

______

A.向该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B.要求县检察院撤销该不立案决定

C.请求该县检察院进行立案监督

D.向该县法院提起自诉

参考答案:

B

答案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110条规定,控告人对于公安机关不立案的决定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因此辛某作为本案的被害人和控告人可以申请向作出不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A项正确。

《刑事诉讼法》第111条规定: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该条规定了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请求进行立案监督,C正确。

《刑事诉讼法》第204条规定了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故D项正确。

关于B项,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有权进行立案监督,但是无权直接撤销公安机关不立案的决定。

B项于法无据。

该题为选非题,正确答案应为B。

第7题:

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对未成年被告人情况的调查报告,以及辩护人提交的有关未成年被告人情况的书面材料,可以作为法庭教育和量刑的参考

B.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明确拒绝法定代理人以外的合适成年人到场,人民检察院可以准许,但应当另行通知其他合适成年人到场

C.人民检察院根据需要,可以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

必要时,经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可以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心理测评

D.对未成年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提出聘请律师意向,但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可以帮助其申请法律援助

参考答案:

D

答案解析:

根据《刑诉解释》第484条规定:

“对未成年被告人情况的调查报告,以及辩护人提交的有关未成年被告人情况的书面材料,法庭应当审查并听取控辩双方意见。

上述报告和材料可以作为法庭教育和量刑的参考。

”故A项正确。

根据《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17条第5款规定: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明确拒绝法定代理人以外的合适成年人到场,人民检察院可以准许,但应当另行通知其他合适成年人到常”故B项正确。

根据《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12条第3款规定:

“人民检察院根据需要,可以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

必要时,经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可以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心理测评。

”故C项正确。

根据《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22条第2款规定:

“对未成年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提出聘请律师意向,但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应当帮助其申请法律援助。

”故D项表述错误,该项的错误在于,不是“可以”,而是“应当”。

故本题正确答案是D选项。

第8题:

关于事实认识错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

A.甲本欲电话诈骗乙,但拨错了号码,对接听电话的丙实施了诈骗,骗取丙大量财物。

甲的行为属于对象错误,成立诈骗既遂

B.甲本欲枪杀乙,但由于未能瞄准,将乙身旁的丙杀死。

无论根据什么学说,甲的行为都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C.事前的故意属于抽象的事实认识错误,按照法定符合说,应按犯罪既遂处理

D.甲将吴某的照片交给乙,让乙杀吴,但乙误将王某当成吴某予以杀害。

乙是对象错误,按照教唆犯从属于实行犯的原理,甲也是对象错误

参考答案:

A

答案解析:

选项A正确,选项D错误。

对象错误,是指行为人误把甲对象当作乙对象加以侵害,而甲对象与乙对象体现相同的法益,行为人的认识内容与客观事实仍属于同一犯罪构成的情况。

根据具体符合说和法定符合说,在同一犯罪构成要件内的对象错误,不影响故意犯罪既遂的成立。

选项A中,甲打错电话误将丙当作乙实施了诈骗,并骗取了大量财物,虽然该行为对象错误,但是仍然在同一犯罪构成要件内,应认定为诈骗罪既遂。

选项D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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