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加盟协议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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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加盟协议书
合同订立原则
平等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条: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
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的规定,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订立合同的原则。
这一原则包括三方面内容:
①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不论所有制性质,也不问单位大小和经济实力的强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
②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
当事人所取得财产、劳务或工作成果与其履行的义务大体相当;要求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另一方的财产,侵犯他人权益;要求禁止平调和无偿调拨。
③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
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合同。
自愿原则:
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的规定,民事
活动除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外,由当事人自愿约定。
包括:
第一,订不订立合同自愿;第二,与谁订合同自愿,;第三,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第四,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变更有关内容;第五,双方也可以协议解除合同;第六,可以自由约定违约责任,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
公平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条:
“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
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具体包括:
第一,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第三,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
诚实信用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
“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全过程中,都要诚实,讲信用,不得有欺诈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
超市加盟协议书
特许人:
营业执照号码:
法人代码证号码:
邮编: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被特许人:
营业执照号码:
法人代码证号码:
邮编: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内贸易部《连锁店经
营管理规范意见》及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特许人同意被特许
人建立特许人的加盟连锁店。
现就加盟具体事宜,协商如下:
第二条特许权使用:
1、特许人授权被特许人坐落于市(县)区
(乡、镇)路(街)号的门店以
“(超市)”为商标或商号,并以特许人的名义、在特
许人的指导下经营。
门店编号:
号。
2、对于使用“(超市)”商标/商号的门店,特许人对下
述项目拥有最终的审查通过权:
(1)门店的选址及装潢设计(须与特许人公司统一);
(2)商品的统一采购与配送;
(3)价格管理、质量管理;
(4)门店管理、促销管理、员工培训;
(5)经营决策、财务监控;
(6)知识产权保护。
3、被特许人每季度第一个月的5号前必须向特许人支付该季度特许权使用费,数额为含税销售额的2%.逾期须按每日
万分之一支付滞纳金。
逾期三个月特许人有权解除合同。
4、加盟连锁店的装修、设施设备、资金、员工工资以及其他连锁
店运转费用由被特许人自行承担。
第三条人员培训:
1、特许人负责对加盟门店的管理人员、收银员、理货员进行业务
培训。
没有通过特许人考核的人员不得上岗。
培训人员必须具备当地执法部门认可的有效健康证件,被特许人应解决参培人员住宿、就餐、往返车费、体检等费用。
具体培训计划、培训事宜双方另定补充协议。
第四条广告及促销:
为有效扩展业务,被特许人对特许人统一开展的门店促销活动应完全了解其重要性,并竭力配合。
特许人为开拓业务而制定的信用卡、赠券、会员优惠卡,被特许人应与特许人直营门店按相同条件同时使用,折扣差额由被特许人自行负担,但该项促销严重影响被特许人收益的,特许人制定该活动方案前应取得被特许人的认可。
如被特许人需自制或自行刊登广告,应将广告文案送特许人核准,经特许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五条商品的提供及结算:
1、加盟门店的商品由特许人统一采购、统一配送。
特殊商品需要
由被特许人自行采购、配送的,应先征得特许人同意,由双方另定补充协议。
2、对特许人提供的商品,被特许人应按批结算,先付款后提货。
商品的具体结算价格由双方另定补充协议。
商品自特许人的配送中心至加盟店的运费、卸货费由被特许人承担。
3、特许人提供的商品,被特许人必须参照特许人提供的零售价格执行。
有较大幅度(5%-10%及以上)差异的,应经过特许人的许可。
第六条被特许人的权利:
被特许人享有与特许人直营连锁店相同的促销待遇。
特许人供应被特许人的商品,其供应价格与特许人制定的零售价
格之间应当有合理的毛利润率,为,促销行为以
及其他双方认可的活动降低该利润率的,不受本条款约束。
第七条被特许人的义务:
1、特许人提供各种企业标准、超市操作规范、超市工作规范、超
市管理技术规范和其它规章制度,被特许人须无条件地执行。
2、被特许人的营业时间必须与特许人相一致,如有特殊情况须征
得特许人同意。
3、被特许人必须按特许人的要求制作、提供各种财务报表,并对
其真实性负责。
4、被特许人必须执行特许人提供的商品q.m.p(质量、计量、价格)
的管理规范。
5、特许人派遣督导人员监督、指导被特许人加盟店铺的经营管理
情况的。
被特许人必须服从并予协助配合。
6、被特许人的工作人员应穿着特许人统一制服,佩带统一胸卡,
印制统一名片,用以维护与特许人相同的企业形象。
7、被特许人不准在本加盟店之外的任何其它场所,从事或协助他人从事“与(超市)”相同或类似的营业,不参与任何其
它超市的事业。
8、保守特许人的商业秘密,以下文件、事项属于特许人的商业秘密范围:
第八条特许人的义务
1.特许人向被特许人加盟店提供的各项待遇(不限于管理、培训、商品供应价格、促销待遇与机会等)不得低于特许人给予任何一家直营店或其他加盟连锁店的待遇。
签订本合同时特许人声明保留且被特许人同意的除外。
保留事项:
2.特许人制定的零售价格应随市场行情调整,不得显著高于同期
市场价格。
特许人直营店的零售价格不得低于其制定的零售价格。
确有必要
低于其制定的零售价格的,应提前通知被许可人,并按本合同有关规定调整被许可人的商品供应价及零售价。
3.被特许人的商品发生残损或他问题需要退换的,特许人应按照
商品退换办法及时办理,该退换办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修改该办法视同修改本合同。
4.特许人应向被特许人提供所有的管理技术、运作规范、营销策
略。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签约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规定,如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均作违约处理。
违约方应付违约金人民币万元整,不能弥
补守约方经济损失的须据实赔偿。
2、被特许人如严重损害特许人利益、名誉和泄漏特许人提供的经
营管理秘密,特许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有权要求赔偿相关损
失。
3、特许人如隐瞒相关事实,严重损害被特许人的权益,被特许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特许人赔偿相关损失。
九、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本合同期自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共年。
期限届满前天合同双方没有达成续约协议的,期限
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2、本合同有效期内,被特许人若无意继续经营,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特许人并支付违约金,待特许人认可后办理结账、解约手续。
3、在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起天内,被特许人必须拆
除“(超市)”的标志、图形及与此有关的文字、图案设
计、招牌或其它营业标记,并不得再使用“(超市)”的
字样及其它属于特许人所有的营业标记,管理技术、商业秘密。
十、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解释、解除、终止等方面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
好协商解决,或提请行业协会调解。
协商、调解不能解决或一方
不愿意协商、调解的,双方同意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纠纷:
1、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壹式捌份,经双方签章、签字并送达后生效,双方各执肆
份为凭。
附件1:
1、进、销、存日报表(日报)
2、损益表(月报)3、资产负债表(月报)
4、主要税金应交明细表附件2:
1、门店操作规范
(1)收银员操作规范
(2)理货员操作规范
(3)服务台(寄包台)操作规范
(4)早、夜服务部操作规范
2、门店工作规范
(1)督导员(区域)工作规范
(2)门店管理人员工作规范
(3)加盟店督导员工作规范
(4)商品业务人员工作规范
(5)门店财务人员工作规范
3、门店管理技术规范
(1)时段检核技术规范
(2)商品配制技术规范
(3)商品陈列技术规范
(4)pop促销技术规范
(5)商品的q.m.p管理技术规范
a.商品quality(品质)管理
b.商品measure(计量)管理
c.商品price(价格)管理
(6)残损商品的管理技术规范4、其他方面:
特许人员工手册及各种规章制度特许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代理人(签字)年月日
被特许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代理人(签字)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