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土培肥施工作业指导书定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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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土培肥施工作业指导书定稿
湖北省三峡库区土地开发整理“移土培肥工程”(二期)项目
施工作业指导书
前言
三峡库区“移土培肥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为保护库区耕地资源、改善库区生态环境、解决库区农民长远生计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
三峡库区土地开发整理移土培肥工程是将139-175米肥沃耕园地的耕作层土壤剥离、搬迁至182米水位线以上的瘠薄耕园地,并配套坡改梯项目,进行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耕地质量、农村道路、林网等工程建设。
“移土培肥工程”工作的思路来自库区群众的实践,没有现成的经验和模式可供借鉴,在一期项目实施中,库区广大干部群众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累了施工组织、作业管理、工程标准等方面的经验,为二期项目开展打下了基础。
为了更好地实施二期项目,使施工人员充分了解工程内容、工程特点,明确施工任务、操作方法、质量标准及安全措施,使施工单位科学有效地组织施工,借鉴一期项目的经验做法,在综合考虑二期项目自然地理、经济条件和施工环境的基础上,结合项目的工程特点,编制项目施工作业指导书,本施工作业指导书由湖北省国土资源厅负责解释。
1范围
本指导书适用于湖北省三峡库区土地开发整理“移土培肥工程”项目的施工、检查等工作。
2编制依据
2.1《三峡库区土地开发整理“移土培肥工程”项目实施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06]128号)
2.2《湖北省三峡库区土地开发整理“移土培肥工程”(一期)项目实施方案》
2.3《湖北省三峡库区土地开发整理“移土培肥工程”专项规划》
2.4《湖北省三峡库区土地开发整理“移土培肥工程”(二期)项目实施方案》
2.5移土培肥工程一期项目施工资料
2.6相关技术标准
3工程概况
3.1三峡库区土地开发整理“移土培肥工程”分为辅助工程、取土工程、运土工程、覆土工程。
3.2辅助工程是指采取修建施工便道、护路沟、挡土墙、堆土点等措施,保障取土、覆土、运土工程顺利实施。
3.3取土工程是按照取土厚度适当的原则,采用人工或机械剥离即将淹没耕园地的耕作层土壤,并清理取土区域表土,对取土区域采取压实、消放坡等措施。
3.4运土工程是指将土方从取土区转运至覆土区。
3.5覆土工程是按照土壤质地合理搭配、覆土厚度适当、就近覆土的原则,将优质土壤覆盖到瘠薄耕园地,并进行人工平整。
4作业准备及条件
4.1人员要求
4.1.1机械施工应由有施工经验的熟练工人参加,参与专业施工的施工人员,须持有上岗证。
4.1.2人工取、运、覆土人员尽可能安排库区农民。
4.2工机具要求
4.2.1项目施工中采用的工机具包括:
挖掘机、推土机、自卸汽车、拖拉机、胶轮车、三轮车、蛙式打夯机、船舶、滑槽、缆车等。
4.2.2进场施工器械须符合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具备使用的各项证件,包括:
车牌、行驶证、检验合格证等。
4.3作业准备
4.3.1作业前对参与项目施工的人员,包括库区农民,进行技术培训和技术交底。
4.3.2作业前对参与施工的工机具进行检查、清点、试用,确保作业工机具可以安全使用。
5施工方案及进度
5.1施工流程
修建施工便道
修建堆土点
人工或机械装土上车
自卸汽车运至堆土点
清理取土区表面、清除杂草
分块取土
迹地处理
人工或简易设备运至田间
人工覆土
平整田面
加固田块边坡,修建护路沟等田块配套工程
取土
运土
覆土
辅助工程
5.2施工方式确定
5.2.1取土工程有机械取土和人工取土两种方式。
机械取土适用于取土区面积较大,交通便利,地势较为平坦区域;人工取土适用于取土区面积较小,修建施工便道不方便区域。
5.2.2运土工程有运输机械运土(包括:
自卸汽车、拖拉机、三轮车、船舶等)、人工运土、特殊方式运土(包括:
简易轨道、简易缆车等)。
机械运土适用于土方量较大,运距较远,交通方便区域运土;人工运土适用于土方量较小,交通不便区域运土;特殊方式适用于土方量较大,交通不便区域,运距较小区域运土。
5.2.3覆土工程有人工背土至田间和胶轮车或简易设备运至田间两种方式,人工背土至田间适用于土方量较小区域,胶轮车或简易设备运至田间适用于土方量较大区域。
5.2.4施工单位应认真勘察施工现场,结合本区域实际地形、交通条件,选用适合本区域的施工方法,对于情况复杂的区域,可以几种方法结合使用。
5.3施工进度
5.3.1二期项目的实施时间为2007年7月-2008年12月(注:
依据《湖北省三峡库区土地开发整理“移土培肥工程”二期项目实施方案》)。
5.3.22007年8月初完成施工便道修建和堆土点修建。
5.3.32007年9月15日前完成156-165米水位线的取土堆土任务,9月20日前完成165米下取土区工程验收。
(注:
依据三峡水库蓄水时间安排,如蓄水时间调整,施工时间可适当调整。
)
5.3.4涉及县区依据本指导书的规定制定县(区)施工进度,乡(镇)和施工单位依据本指导书和所在县(区)施工进度确定各项目块的施工进度。
6辅助工程指导
6.1施工便道
6.1.1施工便道定线
依据设计图纸,在施工便道起讫点、施工便道沿线、施工便道弯道顶点插立标杆或埋设桩橛,设置施工便道的施工标记。
6.1.2场地清理
清除便道内树木、杂草、垃圾、较大石块及其他杂物。
6.1.3护路沟修筑
6.1.3.1在施工便道两侧开挖护路沟(护路沟技术标准见表1)。
6.1.3.2施工便道护路沟结合农田水系布置,护路沟末端须与其他护路沟相连,或布置有泄水设施,须确保排水通畅。
表1施工便道护路沟标准
项目
护路沟
底宽
护路沟
沟深
护路沟
坡度
护路沟
铺砌材料
底部和边坡压实度
取土区
施工便道
20cm
30cm
与地面坡度一致
土质
≥90 %
覆土区
施工便道
30cm
40cm
与地面坡度一致
采用M7.5浆砌块石护坡,护坡厚度15cm,素土沟底
≥90 %
表2施工便道标准
项目
路面
宽度
路基
厚度
路基
材料
路面
厚度
路面
材料
路拱坡度
取土区施工便道
3.5m
20cm
素土
夯实
15cm
素土
1%
覆土区
施工
便道
3.5m
20cm
素土
夯实
15cm
泥结
碎石
1%
6.1.4路基修筑
6.1.4.1采用施工便道的主线清表土和护路沟取土方,修筑路基拱坡面,坡度为1%,保证路拱面平整密实以利于排水。
6.1.4.2路基碾压厚度为20cm,碾前对路基拱坡面的平整度等进行检查,在含水量适中时碾压,碾压过程中随时进行整平工作。
6.1.4.3路基碾压效果以表面不出现明显的轮迹为准。
6.1.4.4路基土的干容重不低于1.6t/m3。
6.1.4.5路基填筑做到随挖、随运、随填、随压,在雨前和收工前须确保路基表面无松土。
6.1.5砂砾石垫层铺筑
6.1.5.1摊铺前对路基表面的平整、压实度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砂砾石铺筑。
6.1.5.2铺筑砂砾石前须在路基边缘设置铺筑高度指示桩。
6.1.5.3砂砾石采用人工摊铺,松铺后即开始碾压,整体须碾压三遍,碾压中洒水应喷洒均匀,水量不可过大。
6.1.5.4砂砾石垫层的压实度应达到90%。
6.1.6泥结碎石路面铺筑
6.1.6.1选择合适的粘土,粘土应具有较高的粘性,塑性指数以12-15为宜。
粘土内不得含腐植质或其它杂物。
6.1.6.2碎石摊铺和碾压时以碎石初步嵌挤稳定为止,不得过多碾压
6.1.6.3摊铺碎石时采用松铺系数1.20~1.30(碎石最大粒径与厚之比为0.5左右时用1.3,比值较大时,系数接近1.2),摊铺须确保表面平整,并具有规定的路拱。
6.1.7施工便道养护与维修
施工便道在施工期间须派专人进行养护,当路面毁坏后,应及时采取修复补救措施,以保证正常施工。
6.2堆土点
6.2.1堆土点场地清理
6.2.1.1在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堆土点位置插立标杆或埋设桩橛。
6.2.1.2清理堆土点杂物。
如堆土点场地坡度较大,必须对堆土点场地进行平整夯实,平整后地面坡度小于15度。
6.2.1.3堆土点面积较小时,可人工对场地清表找平,堆土点面积较大时,采用机械进行场地平整。
6.2.1.4如项目施工组织设计调整需临时增加堆土点,应选择靠近覆土区(或覆土区内),交通便利的场所,并可结合“坡改梯”项目修建的蓄水池位置安排,严禁在边坡上侧堆土。
6.2.2堆土点修筑
6.2.2.1堆土时间较长的堆土点宜在堆土点靠近山坡一侧,修筑截流沟,截流沟应与自然沟相连,具体尺寸可依据堆土点的堆土量和占地面积及可能的来水量确定,一般沟深20cm-40cm,沟宽20cm-30cm。
6.2.2.2堆土时间较长的堆土点,四周须修筑简易的挡土墙。
挡土墙可采用装土的编织袋垒砌,垒砌高度1.5m-2m。
6.2.3堆土后处理
6.2.3.1堆土点须委派专人进行维护,每日完工时应对堆土点进行检查。
6.2.3.2雨天,应派专人检查。
遇到暴雨时可采用铺设防雨布等措施保护土方。
6.2.3.3工程完工后应对堆土点进行清理,去除堆土点的浮土,检查堆土区域土层情况,对扰动面须夯实处理。
7取土工程指导
7.1场地定位与清理
7.1.1依据实施方案确定的取土区范围和面积,采用插标杆或撒灰线等方式设置取土场范围标记。
7.1.2清除取土场地的农作物及杂草,清除土壤间较大的石块。
7.2取土
7.2.1人工取土
7.2.1.1根据土质、取土场地形状、坡度及田间道路情况,合理确定开挖顺序。
坡耕地开挖时,应从高处往低处自上而下分层开挖,从开挖端部逆向倒退按踏步型挖掘。
7.2.1.2人工挖土时,挖土人员应合理分布于取土区域内。
不宜聚集过密,不宜在格田内前后挖土,尽量沿等高线排开。
7.2.1.3人工挖土时,可通过在已开挖区域边缘画油漆线或其他方式标示开挖深度。
7.2.1.4人工取土后采用机械运土的,用人工背运土或用畜力搬运至生产路、田间道就近堆放,堆放高度不宜超过1.5m。
7.2.1.5挖土中应避免挖老土,确保挖出的土为肥沃的耕作层土壤。
7.2.2机械取土
7.2.2.1根据土质、取土场地形状、面积、坡度及田间道路情况,选择合理的取土机械,可采用的挖土机械有挖掘机、推土机、铲运机等。
7.2.2.2机械开挖时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先进行试挖,并由技术人员检查挖土厚度,取土厚度符合规定要求后才可进行取土作业。
7.2.2.3机械开挖时,采用边挖土边检查方式施工。
每台机械须专门配备地上检查人员,检查人员及时检查挖土厚度、土方质量,避免深度开挖、挖老土现象发生。
7.2.2.4机械开挖时,可通过在已开挖区域边缘画油漆线或其他方式标示开挖深度。
7.2.2.5机械开挖应从高处到低处自上而下施工。
在机械施工难以进行的地方,应配合人工进行挖掘,并用手推车或其他简易工具将土方及时运至机械能挖到的地方,以便及时用机械挖走。
7.2.2.6采用机械作业前,机械操作人员及技术员应首先依据现场情况,设计机械运行路线,绘制机械运行路线草图,并确定机械取土方法。
7.2.2.7采用推土机作业时,禁止驶至边坡和山坡边缘,以防下滑翻车。
推土过程可依据现场情况采用下坡推土法、并列推土法、铲刀附加侧板法等方法。
7.2.2.8采用铲运机作业时,严禁任何人上下机械、传递物件,以及在铲斗内、拖把或机架上坐立。
铲土时,可采用下坡铲土法等方法。
7.3迹地处理
7.3.1取土后,应及时对取土场地的施工扰动面采取夯实或其它迹地处理措施,当日开挖场地在当日收工前必须完成迹地处理。
7.3.2人工取土场迹地处理
7.3.2.1人工取土后的场地可采用蛙式打夯机等其它小型机械进行夯实处理。
7.3.2.2采用蛙式打夯机夯实时,两台同时作业的打夯机左右间距不小于5m,前后不小于10m。
7.3.2.3取土场必夯实两遍以上,第一遍,普遍夯打,使土层平整。
第二遍,一夯套一夯,夯夯相连,行行相连,纵横交叉进行夯打,并加强对边缘部位的夯实。
7.3.2.4取土场边缘,应人工修成有规模的台阶,并采用简易工具进行夯实。
7.3.3机械取土后的迹地处理
7.3.3.1机械取土场地,可在机械取土时,利用机械自重,通过履带结合行驶来回碾压。
在施工机械漏压的部位,采用人工取土场地的迹地处理方式。
7.3.3.2取土机械直接碾压时,应达到两遍以上,可采用进退碾压法或转圈碾压法,在起压点和终压点必须补压。
7.3.3.3机械取土的取土场边缘部位与人工取土场一样,应人工修成有规模的台阶,并采用简易工具进行夯实。
8运土工程指导
8.1人工运土
8.1.1人工运土指人工采用畜力或轮胶车或直接用简易背篓等将土方运至堆土点或覆土场地。
8.1.2人工运土前,应首先组织人员,选定合适的行走路线,避开危险地段。
施工前应对行走路线采取清障、挖填、修筑土质台阶等措施进行简易处理。
8.1.3人工运土时,如运土路线坡度较大,行走不便时,应三人以上结伴运土。
上下较陡的坡时,运土人员之间应保持一定间隔。
8.1.4人工运土时,应避免在正午高温时段作业。
雨后人工运土作业前,应派专人检查行走路线区域,无危险后方可进行人工运土作业。
8.1.5人工运土时,应根据个人体力及简易工具的承载量确定适宜的运土量,不宜单次运土量过大。
8.2运输机械运土
8.2.1运输机械选用
8.2.1.1采用运输机械运土时,应根据施工道路、土方量等情况,选用合适型号的运输机械,施工前应对运输机械进行检查。
8.2.1.2机械装土时,汽车驾驶员必须离开驾驶室,禁止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越过,装载作业范围内不得有人平土。
装卸土,应在停稳后进行。
8.2.1.3对于路面宽度在3.5-6米之间,路况一般的区域,考虑到运输安全,宜选用载重量4t以下,净宽2.5米以内的运输机械。
道路条件较好,土方量较大时,可选用吨位较大的运输机械。
8.2.2运输机械运土
8.2.2.1运土时严禁超载,且装土时,边缘装土应低于车身的挡驾板10cm左右,以减少运输过程中的土方漏损。
8.2.2.2运土时,应选择具有盘山公路行驶经验的驾驶员,运土过程中严禁超速行驶。
8.2.2.3运土时,如果运土道路错车不便,可采用多辆车同时发车的方式,避免运土过程中的错车。
8.2.2.4当日开工前、完工后,驾驶员应对车辆进行检查。
8.3特殊机械运土
8.3.1缆车运土
8.3.1.1缆车安装
图1
(1)在高程较高处选定一个土质较为坚实、面积约4M*4M的空地,用粗螺纹钢筋打桩2个并固定;在固定好的钢筋上固定胡轳;在较低处固定一支架;用钢丝绳连接支架与上端的钢筋;钢丝绳的一头与辘轳固定安装,另一头用扣结形式与装土容器连接。
(2)安装中应确保钢筋桩打牢实,严格固定好;下端支架须坚实可靠;辘轳、钢丝绳、缆车三者之间连接牢固安全。
图2
8.3.1.2缆车运土
(1)装土容器不宜过大,装土量不宜超过装土容器的承纳量,以减少运土损失。
图3
(2)向下方运土及空容器返回时,均需有经验的施工人员掌握缆车平衡,辘轳使用者与缆车运土者之间要严格配合。
8.3.2溜槽
8.3.2.1溜槽安装
图4
这里以移土培肥一期项目实施中主要使用的溜槽(如图4)为例,进行介绍。
库区群众在实践中创新方法,还制作了许多简易溜槽(如图5),这里不做介绍。
(1)首先将木架做成“X”型,并用铁丝固定;然后在确定的运输路线上,每隔1米,将“X”型木架用铁丝固定在土壤中,形成三角架;最后将长为1m×0.8m的溜槽用铁丝首尾相连,固定在三脚架上。
(2)安装中三脚架须安装稳定,各片溜槽之间须连接牢固,溜槽与三脚架之间须连接牢固。
8.3.2.2溜槽运土
(1)溜槽装土时一次装土量不宜过大,装土高度不应超出溜槽边缘高度。
(2)开工前和完工后要检查溜槽质量,检查是否存在毁损部位。
雨前应将溜槽收回存放,等雨后再安装运土。
9覆土工程指导
9.1覆土准备
9.1.1依据实施方案确定的覆土区范围和面积,采用插标杆或撒灰线等方式设置覆土范围标记。
9.1.2检查覆土区域内的田坎的稳定性,对可能产生水土流失的覆土田块,采取修建简易土石田坎等措施进行加固。
9.1.3清除覆土田块内影响覆土效果的杂草及其他杂物。
9.1.4项目承担单位或施工单位须聘请土壤专业人员进行土壤质地速测,绘制土壤质地调配可行性图。
9.1.5项目承担单位或施工单位须举办覆土技术培训
9.2覆土
9.2.1覆土施工前应对拟覆土土方和覆土田块进行检查,覆土土方符合要求,覆土田块具备水保措施后才可进行覆土。
9.2.2依据覆土地块种植作物及规划种植作物对土壤质地要求,选择合适的覆土土壤。
9.2.3采用简易工具,将土方从覆土区临时卸土点转运至覆土田块内。
9.2.4人工用锄头、铁锨等工具摊铺土壤,同时进行人工田面整平。
整平时,田块内侧覆土厚度宜大于外侧厚度3cm;覆土外侧宜距田坎30cm。
9.2.5覆土过程中须依据覆土区作物种植状况及作物对土壤厚度要求,选用合适的覆土方法和覆土厚度。
种植柑橘幼苗的果园覆土时应避免覆土土层掩盖嫁接口,影响柑橘幼苗生长。
9.3水保措施
覆土完成后须检查覆土田块田坎的稳定性,对存在滑动的田坎须进行夯实加固,并在覆土田块内布置排水毛沟。
如覆土田块区域存在潜在的水土流失威胁,应按照《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布置截留沟等水保工程。
10质量标准及检验要求
10.1辅助工程质量标准及检验要求
10.1.1施工便道质量标准及检验要求
10.1.1.1施工便道应依据实施方案进行布置,如需更改线路,须报原批准单位审批。
施工便道建设应符合本作业指导书表1和表2的要求。
10.1.1.2施工便道建设中,施工单位应加强质量管理,派专人检查施工便道质量,做好事中控制。
10.1.1.3施工便道完工后,项目承担单位应组织人员对施工便道质量进行一次彻底检查。
检查合格后,施工便道才可投入使用。
表3施工便道质量标准及检验要求
项次
检测项目
质量标准
1
施
工
便
道
位置及路线
符合实施方案
2
路面宽度
允许偏差±50cm
3
路基厚度
允许偏差±5cm
4
路面材料
符合设计要求
5
路基材料
符合设计要求
6
路面厚度
允许偏差±3cm
7
压实度
基本压实
8
路拱坡度
符合设计要求
9
路面铺设平整度
基本平整
10
施
工
便
道
护
路
沟
护路沟开口宽度
允许偏差±5cm
11
护路沟深度
允许偏差±5cm
12
护路沟底部和边坡的压实度
符合设计要求
13
护路沟铺砌材料
符合设计要求
10.1.2堆土点质量标准及检验要求
10.1.2.1堆土点应按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布置,不得随意更改位置,如需更改,须报有批准权限部门审批。
重新规划的堆土点须符合本指导书第6.2.1.4条的要求。
10.1.2.1堆土期间,项目施工单位应定期对堆土点进行质量检验。
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转移土方、开挖截流沟、修筑挡土墙、铺设防雨布等措施,防止大面积水土流失的发生。
表4堆土点质量标准及检验要求
项次
检测项目
质量标准
1
位置
符合实施方案
2
坡度
符合设计要求
2
水保措施
满足水保要求
3
护路沟
满足排水要求
4
挡土墙
满足防护要求
5
堆土点迹地处理
基本恢复原貌
10.2取土工程质量标准及检验要求
10.2.1取土厚度最大不宜超过40cm,取土中严禁挖老土。
10.2.2项目承担单位应组织人员,随时对取土质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0.2.3取土质量检查结果应在乡镇进行公示,对未按要求取土的单位和个人应曝光。
10.2.4取土土方的接受方(即堆土点人员和覆土区人员)应对取土土方量和土方质量进行检查后再接收,土方总量和土方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接受方可以拒收。
10.3覆土工程质量标准及检验要求
10.3.1覆土厚度最大不宜超过20cm。
10.3.2覆土中应加强对覆土质量的检查,确保覆土稳定。
10.3.3覆土中承担单位应建立覆土工程检查档案,及时对覆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登记检查,绘制覆土田块示意图,用皮尺或其它工具丈量核实覆土田块面积。
表5取土工程质量标准及检验要求
项次
检测项目
质量标准
1
取土位置
符合实施方案
2
取土厚度
允许偏差±5cm
3
取土土壤质地
符合设计要求
4
取土土方量
符合实施方案
5
取土区迹地处理面积
占取土区面积的90%以上
6
取土区迹地处理时间
符合设计要求
7
取土区迹地处理效果
符合设计要求
表6覆土工程质量标准及检验要求
项次
检测项目
质量标准
1
覆土位置
符合实施方案
2
覆土厚度
允许偏差±5cm
3
土壤质地搭配
符合设计要求
4
覆土田面平整度
符合设计要求
5
覆土水保措施
满足水土保持要求
11环境保护及安全管理
11.1安全措施
(1)项目施工不宜在雨季进行。
(2)挖土发现管道、电缆及其他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电缆两侧1m范围内应采用人工挖掘。
11.2环境保护
(1)施工过程中,承担单位应有专人定期巡视工地,检查施工单位是否遵循有关环境保护规定。
施工单位若有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要求,应停工进行整改。
(3)施工单位在工地上对工程车辆保养过程中要注意采取措施,防止油污污染土壤。
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有机溶剂及其它化学物质应注意采取防漏、防逸散等措施。
(4)施工完成后产生的废弃物,施工单位应负责清运处理。
(5)承担单位会同施工单位检查验收,确定施工质量符合要求且未造成环境污染及水土流失方可办理验收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