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的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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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校的规章制度
关于学校的规章制度
【篇一:
学校规章制度大全】
第二章规章制度
第一节教师工作制度
(一)办公制度
1、按学校作息制度办公,不无故迟到、早退。
2、办公时间集中,集中精神,保持安静,认真工作。
3、准时上课,科学安排空课时间,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4、空课时应在办公室工作。
5、上课时间不接待来访,不接打。
(二)学习制度
1、准时参加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文化进修。
2、学习前要按照要求做好准备。
3、学习时思想集中,遵守纪律,不看与学习内容无关的书刊,不讲与学习无关的话,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
4、政治学习讨论,事先有准备,思想要畅开,发言要热烈,自觉地在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5、教育理论学习,要围绕主题,联系实际,学懂弄懂,指导实践,并做好学习笔记。
(三)会议制度
1、校务会会议一般在期初、期中、期末召开,讨论学校的重大事情。
2、行政会议一般每二周召开一次,碰头会议随时进行,讨论安排学校日常工作。
3、教师会议每周五下午用半个小时,布置一周工作。
4、班主任会议,每月月初举行,交流经验,研究工作。
5、学校教研组长会议、工会会员会议、较科室成员会议根据周工作安排举行。
6、党、团、工会活动时间,由各组织负责人提出,校长统一安排。
为了开好会议,提高效果,参加会议的人员必须遵守:
〔1〕准时出席会议,不早退。
〔2〕带好记录本,认真听取会议内容,做好
摘录,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不看与会议内容无关的书报。
〔3〕无特殊情况,不接待来客的来访。
7、每学期召开一次家长教育委员会,每年召开一次共建会议,研讨办学育人的“热点”、“难点”问题,审议学校工作。
8、定期举行“家长学校”的授课活动,每学期不少于2—4次。
(四)课堂教学常规
1、上课铃响进课堂,不迟到、不早退、不拖课,、bp机应关机。
2、学生起立向老师问好后,教师要向学生还礼并检查学生人数,了解缺勤情况。
3、上课要用普通话,不讲与教学无关的话,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
4、板书、作图力求清晰、端正,做到书写标准化。
5、要保护学生的视力,注意板书的部位和字体的大小及彩色粉笔的使用。
6、在实验室、电脑室、语音室和其它各专用教室等处上课〔包括体育课〕时,要按照操作规程,注意安全教育,不提早下课。
7、对学校的各项教学设施、设备、资源,要积极利用,提高效率,妥善保护。
8、监考时,严肃认真执行考试规则,不得擅自离教室,不做其他的事。
(五)请假制度
1、请病、产假必须要有医院证明,经校长批准,交教导处安排。
学习、会议时间要经主持会议的同志批准后方能离校、休假。
2、请假人得到批准后,要将教学和工作的有关事项与接替人办好交接手续,课务统一由教导处安排。
3、请事假要事先办好请假手续,如遇特殊情况,无法事先请假,必须在当天上班之前托人代请假,并将手续补上。
请假期间按规定扣发奖金。
4、事先不请假,事后又不补假者,作旷工处理。
5、每学期凡坚持岗位,不迟到出满勤,予以表扬和奖励。
(六)考勤制度
1、各办公室设考勤薄,由办公室主任负责记录〔广播操、学习、会议、病事假、因公外出须说明去向〕定期由教导处统计。
2、教师看病须在空课时间内进行,无特殊情况不能用整个半天时间,并按指定医院开病假单。
3、教职工因故迟到或早退三次,合并计为一天缺勤,减发金额按规定。
4、按上级和学校规定方法,发放月考勤奖和期末学校考勤奖。
(八)制定教学计划制度
1、各学科任课教师都必须制定本学期教学计划,计划内容一般必须包括:
班级情况、本册教材分析、教学总目标、完成教学任务的措施、教学进度和课时分配、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电化教学手段、第二课堂开辟和差异教育计划等。
2、制定计划要做到三熟悉:
熟悉教学大纲、熟悉教材、熟悉学生,使计划既能反映教育方针,又符和本校学生实际,确保切实可行。
3、教学计划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动时,须经教导处同意方可部分变动。
(九)教师备课制度
1、各科教师都要超周备课,不备课不能上课。
2、坚持集体备课。
在个人备课的基础上,同年级各科教师经常共同研究教材和教法,分析教学进度、课时安排作业的量度和难度。
3、备课要在专研大纲的基础上,备教材、备学生、备教具、备教法,同时写教案。
教案一般应包括:
课题、教学目标、课时安排、教学重点和难点、课前准备、教学过程、板书设计和内容,以结合教材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作业布置等。
(十)教师上课制度
1、教师上课前要准备教材、教案、教具和课堂必需用品,并在上课铃响结束之前到达教室门口。
2、上课铃响过,教师立即走进教室,准时上课。
课堂上要严格掌握时间,不拖课,不提前下课。
3、教师服饰要朴素大方,举止文雅,语言谦和,为人师表。
无特殊情况,不准坐着讲课。
4、教师必须认真贯彻课堂规则,注意教学卫生。
对学生要严格按常规要求,养成良好的遵守课堂纪律和行为标准的习惯。
随时注意学生的阅读、书写坐姿和用眼卫生保健。
5、教师课堂讲授做到重点突出,难点分散,关键突破,条理清楚,语言简洁,深入浅出,力求内容充实。
板书要标准、简要、醒目,字迹清楚工整,方便学生的记录和记忆。
6、教训过程中,教师要注意让学生学会学习方法,提高自学能力。
发扬积极主动的学习精神,培养刻苦学习的良好习惯。
【篇二:
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全集】
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全集
教职工考勤制度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一、考勤
〔一〕考勤的内容包括对处室工作人员的出勤、缺勤、迟到、早退、擅离岗位等情况的考核和记载;任课教师上课、辅导时间到位情况,集体备课、集体活动参加与否的考核和记载。
〔二〕处室工作人员的考勤,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实施。
既坚持工作人员本人签到、签退(禁止代签)又坚持上班时间巡视、检查制度;任课教师的考勤由值班领导负责实施。
〔三〕尽快建立电子监控系统,提高考勤工作效率。
二、请假
〔一〕教职工因事请假,应先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请假三天以内,段长同意后报主管领导审批。
请假三天以上,段长及主管领导同意后,由校长审批。
〔二〕教职工因病请假,应持医院诊断证明办理请假手续,审批方法与事假同。
〔三〕婚假15天〔包括星期天〕。
凡领到准生证的晚育教职工〔23周岁以上〕,产假为半年。
〔四〕教职工直系亲属或依靠其赡养的非直系亲属逝世,准于5天假
期处理丧事。
外地教职工,酌情另给往返时间。
〔五〕假期届满,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如需延长假期,应办理续假手续。
三、旷工及其处理
〔一〕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可以认定为旷工;
1.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没有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者;
2.假期届满后未到岗位工作,又没有办理续假手续者;
3.请假事由与实际情况不符者;
4.虽然办理了请假、续假手续,但未得到领导批准擅离职守者;5.占用工作时间外出代课或搞其他营利活动者;
6.虽在业余时间外出谋利而影响正常工作,师生反映强烈,不听劝阻者;
7.学校集会、集体活动、劳动拒不参加者。
〔二〕旷工处理
1.任课教师缺课一节,按旷工一天计算,除扣发当天课时津贴外,另罚一节课的课时津贴,并给于批评教育。
2.处室工作人员,签到、签退每缺一次,或让别人代签,扣发相应的岗位津贴外,另罚一次同数额津贴,并给于批评教育。
3.集会一次不参加,扣发奖金5元。
4.月旷工累计一周者,停发本学期全部奖金及津贴,取消评先资格,并给予纪律处分。
教职工聘任方法
为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充分调动广阔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法。
一、聘任原则
〔一〕根据各学科的设置及授课工作量聘任教师。
〔二〕认真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聘任时,实行双向选择。
学校有招聘、解聘的权利,受聘人员有应聘、拒聘的权利。
二、聘任方法
〔一〕由教务处推荐,经校务会议研究决定,聘任教研组长;由分管领导提名,经校务会议研究决定,聘任年级段长。
〔二〕由教务处提名,分管领导、年级段长筛选,经校务会议研究决定,聘任各年级各科教师;由政教处提名,分管领导,年级段长筛选,经校务会议研究决定,聘任班主任;由处室负责人推荐,经校务会议研究决定,聘任处室段长级、教研组长级负责人和职员。
〔三〕聘期为一年。
〔四〕在原岗位未被聘任的人员可接受学校其它岗位的二次聘任,被
聘任后,享受相应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聘任期满,凡履行职责较好,考核为优秀、称职的,可连续聘任,对拟不续聘或拟不接受续聘的人员,双方都应提前通知对方。
三、缓聘、辞聘〔辞职〕、拒聘、解聘
〔一〕缓聘
以下人员可以暂缓聘任
1.由于健康原因或年龄较大〔男55岁以上,女50岁以上〕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2.受记过以上处分未满一年的。
〔二〕辞聘
受聘人员,在聘任期间要求辞聘,须提前两个月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校务会议研究批准。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学校暂不批准辞聘:
1.在毕业年级任教的;
2.学校工作需要不能离开的;
3.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
经学校批准辞聘的人员,学校出具辞聘证明,报县教委,人事关系转出校外。
〔三〕拒聘
学校需要的人员,既不接受聘任,也不接受校内工作调整,按以下条款办理:
1.自拒聘的下月起停发全部工资和一切福利待遇。
2.从拒聘的下月起,三个月内找不到校外工作单位,按自动离职处
理。
〔四〕解聘
受聘人员在受聘期间,工作态度、工作效果较差,各方面反映强烈,或者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可予解聘。
四、关于落聘、缓聘和解聘的待业人员的处理方法
〔一〕对于缓聘人员:
1.因年龄较大又不到退休时间缓聘的人员,发放全工资,享受退休人员福利待遇;
2.因健康原因缓聘的人员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工资标准;
3.因受处分缓聘的人员,工资按处分决定执行,本人要求调出的,学校给予积极的帮助。
〔二〕对于落聘、解聘人员,自待业之日起,应自省自强。
学校发放待业生活费。
待业一年后仍未聘任,停发生活费,调离一中。
教职工考评细则〔草案〕
一、优秀教育工作者条件
〔一〕政治表现好。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参加政治学习,遵纪守法。
〔二〕师德修养好。
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标准》,为人师表。
教育思想端正,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对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教学工作好。
能扣紧《教学大纲》,认真研究教材,在教学实
【篇三:
学生手册__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第二部分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第二部分学校有关规章制度..................1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3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法......................................15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方法..........................24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学生奖学金、贫困助学金评定发放方法..........31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细则......................................38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46
处理方法..............................................55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学生公寓管理方法..............................................58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学生干部管理方法〔试行〕..............................64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69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图书借阅管理方法..............................................80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学生课程考核与成绩评定方法..........................83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毕业实习管理规定..............................................92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方法〔试行〕......................94河南农业职业学院关于实践课成绩考核的补充规定〔试行〕....100河南农业职业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规定................................101河南农业职业学院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规定................................104河南农业职业学院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108河南农业职业学院学生证、校徽管理方法....................................115河南农业职业学院校园管理规定....................................................117河南农业职业学院学生电脑网络管理方法................................120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在校学生的管理。
第三条学校以培养人才为中心,按照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依法治校,从严管理,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标准管理行为;将管理与加强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四条学生应当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应当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标准,遵守《河南农业职业学院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应当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积极锻炼身体,具有健康的体魄。
第二章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一〕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二〕参加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文娱体育等活动;
〔三〕申请授予荣誉称号、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及临时困难补助等;
〔四〕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
〔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或河南省教育厅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职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学校管理制度;
(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学业;
(四)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
(五)遵守学生行为标准,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学籍管理
第一节入学与注册
第七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
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八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
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
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取消其学籍。
情节恶劣的,报请上级有关部门追究。
第九条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
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条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在开课前两天内到所在二级学院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每学年第一学期初,应当按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及其他费用,二级学院凭计财处提供的缴费名单注册。
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
未按学校规定交纳学费或者其它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经学校调查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力缴纳学费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非困难学生不缴学费或者困难学生不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者不予注册。
第二节考核与成绩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