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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官吏之私营商业

《宋史》卷二五五《张永德传》说:

  自五代用兵,多姑息,藩镇颇恣部下贩鬻。

宋初,功臣犹习旧事。

太宗初即位,诏群臣乘传出入,不得赍货邀利,及令诸处图回,与民争利。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十八说得更详细:

  五代藩镇多遣亲吏往诸道回图贩易,所过皆免其算。

既多财,则务为奢僭,养马至千余匹,童仆亦千余人。

国初,大功臣数十人犹袭旧风。

太祖患之,未能止绝。

(太宗)于是诏中外臣僚:

自今不得因乘传出入,赍轻货,邀厚利;并不得令人于诸处回图,与民争利。

有不如诏者,州县长吏以名奏闻。

  由此可知宋初官吏(尤其军人方面)的私营商业,是承袭五代藩镇遣私人往各地贸易的遗风而来的。

所以在论述宋代官吏私营商业之前,我们要把五代官吏私营商业的情况先行考察一下。

  五代官吏的私营商业,在《旧五代史》里有许多记载。

例如卷一二三说自朱梁到后周都作将官的宋彦筠:

  性好货殖,能图什一之利。

良田甲第,相望于郡国。

(本传)

  若以时代来分,在后唐,李嗣昭的妻:

  杨氏治家善积聚。

设法贩鬻,致家财百万。

(卷五二本传)

  在石晋,卷八九《桑维翰传》说:

  杨光远……上疏论维翰去公徇私,除改不当;复营邸肆于两都之下,与民争利。

高祖方姑息外将,事不获已,因授维翰检校司空,兼侍中,出为相州节度使。

时天福四年七月也。

  卷九○记载得更多。

如《赵在礼传》说:

  在礼历十余镇。

善治生殖货,积财巨万。

两京及所莅藩镇,皆邸店罗列。

  关于“邸店”的意义,见第八节。

又《李承福传》说:

  高祖登极……迁齐州防御使,检校太保。

承福性鄙狭,……工商之业……皆善知之。

  又《张篯传》说:

  高祖即位之明年,加检校太保,出典密州。

未几复居环卫。

时湖南马希范与筏有旧,奏朝廷请命筏为使。

允之。

筏密赍蜀之奇货往售,又获十余万缗以归。

  在后汉,刘铢大做其私盐的买卖。

卷一○七《刘铢传》云:

  刘铢,陕州人也。

……国初……移镇青州,加同平章事。

隐帝即位,加检校太师,兼侍中。

……离镇之日,有私盐数屋,杂以粪秽,填塞诸井,以土平之。

(符)彦卿发其事以闻。

  以上都是《旧五代史》的记载。

其中听说的私营商业的官吏,完全是军人,如桑维翰等,石敬瑭也无可奈何。

由此可见五代军人的跋扈。

  除《旧五代史》外,在宋人笔记中,亦有关于五代官吏私营商业的记载。

如释文莹《玉壶清话》卷三说:

  周世宗显德中,遣周景大浚汴口,又自郑州导西郭濠达中牟。

景心知汴口既浚,舟楫无壅,将有淮、浙巨商贸粮斛,贾万货临汴,无委泊之地。

讽世宗乞许令京城民环汴栽榆柳、起台榭,以为都会之壮。

世宗许之,景率先应诏,踞汴流中要,起巨楼十二间。

方运斤,世宗辇辂过,因问之,知景所造,颇喜,赐酒犒其工,不悟其规利也。

景后邀巨货于楼,山积波委,岁入数万计。

今楼尚存。

  这种巨楼既是用来存储大量货物,当即是现今的“堆栈”或“货栈”。

其所以“踞汴流中要”为的是便于由淮、浙来的货物的起卸或搬运。

关于此事,王辟之《渑水燕谈录》(《知不足斋丛书》本)卷九(稗海本作卷十)亦说:

  周显德中,许京城民居起楼阁。

大将军周景威先于宋门内临汴水建楼十三间。

世宗嘉之,以手诏奖谕。

景威虽奉诏,实所以规利也,今所谓“十三间楼子”者是也。

景威子莹,国初为枢密使。

  按《宋史》卷二六八《周莹传》说莹之父名景。

而这里说“景威子莹”。

所以这里说的“周景威”实即是《玉壶清话》中的“周景”。

此外,前蜀方面。

张唐英《蜀祷杌》卷上云:

  (王衍)退而令太子洗马林罕者著《十臣文》以进曰:

……酷毒害民,市利聚货,叨为郡守,实负天恩。

疮痍已遍于阳安,蒙蔽由凭于内密,有田鲁俦在。

  南唐方面,《五国故事》(撰人佚)卷上云:

  伪侍中周宗既阜于家财而贩易。

每自淮上通商,以市中国羊马。

及世宗将谋渡淮,乃使军中人蒙一羊皮,人执一马,伪为商旅,以渡浮桥而守。

继以兵甲,遂入临淮。

  又《玉壶清话》卷十云:

  李彦真为楚、海州刺史,吏事精敏,声誉日益。

后移寿春,惟务聚敛,不知纪极,列肆百业,尽收其利。

二、官吏私营商业之原因

  宋代许多官吏都私营商业,绝不是偶然,而是有他的原因的。

其中较主要的,约有下列五种:

  

(1)宋代官俸太少,不足以养廉,故官吏多贪污。

私营商业就是贪污的一种表现。

王安石在《上仁宗皇帝言事书》(《临川先生文集》卷三九)中说官俸太少与官吏私营商业的关系云:

  方今制禄,大抵皆薄。

自非朝廷侍从之列,食口稍众,未有不兼农商之利而能充其养者也。

其下州县之吏,一月所得,多者钱八九千,少者四五千。

以守选、待除、守阙通之,盖六七年而后得三年之禄。

计一月所得,乃实不能四五千;少者乃实不能及三四千而已。

虽厮养之给,亦窘于此矣。

而其养生、丧死、婚姻、葬送之事,皆当于此。

夫出中人之上者,虽穷而不失为君子。

出中人之下者,虽泰而不失为小人。

唯中人不然,穷则为小人,泰则为君子。

计天下之士,出中人之上下者,千百而无十一;穷而为小人,泰而为君子者,则天下皆是也。

先王以为众不可以力胜也,故制行不以己,而以中人为制。

所以因其欲而利道之,以为中人之所能守,则其志可以行乎天下,而推之后世。

以今之制禄,而欲士之无毁廉耻,盖中人之所不能也。

故今官大者,往往交赂遗、营赀产,以负贪污之毁;官小者,贩鬻、乞丐,无所不为。

  按宋代官俸之少,是不可否认的事实。

所以在宋人笔记中,常有官俸太少的记载。

如王棣《燕翼诒谋录》卷二云:

  国初士大夫俸入甚微薄。

尉月给三贯五百七十而已。

县令不满十千,而三之二又复折支茶、盐、酒等,所入能几何?

所幸物价甚廉,粗给妻孥,未至冻馁。

然艰窘甚矣。

  又沈括《梦溪笔谈》卷二三(彭乘《墨客挥犀》卷一亦有同样的记载。

兹注明其异文。

)云:

  旧制三班奉职,月俸钱七百,驿羊肉半斤。

祥符中,有人为诗题所在驿舍间(《墨客挥犀》卷一作“门”)曰:

“三班奉职实堪悲,卑贱孤寒即可知。

七百料钱何日富?

半斤羊肉几时肥?

  尝有一名公初任县尉,有举人投书索米。

戏为一(《墨客挥犀》卷一无“一”字)诗答之曰:

“五贯九百五十俸,省(《墨客挥犀》卷一作“虚”)钱请作足钱用。

妻儿尚未厌糟糠,僮仆岂免遭饥冻?

赎典赎解不曾休,吃酒吃肉何曾梦?

为报江南痴秀才,更来谒索觅甚瓮?

  这都是北宋的情形。

至于南宋,庄季裕《鸡肋编》卷中云:

  绍兴中,以财用窘匮,武臣以军功入仕者甚众,俸给米麦,虽宗室亦减半支给。

其后半复中损,至于再三。

遂至正任观察使才请两石六斗。

  在宋代官俸的一般低下中,边远州郡官吏的薪俸更是少得可怜。

《宋史》卷二七三《李谦溥传》云:

  时女弟适许王,以居第质于宋倔。

太宗诘之曰:

“尔父守边二十余年,止有此第耳。

何以质之?

  做了二十余年的边任,所遗留下的不外是一所房子,其贫苦可知。

到了南宋,边吏的薪俸仍是有少无多。

《宋会要·职官》五七云:

  (建炎四年)三月,广南东路转运司赵亿等言:

“大宗正司近移广州。

广东地瘠民贫,仓库空竭,无以支遣。

欲自遥郡刺史以上,每月请俸权支一半,俟财用丰足日给还。

其使臣人从,乞各限人数,自外更不勘给。

”诏依,其人从减半。

  (隆兴七年)六月一日,臣僚言:

“沿边诸州,访闻除守倅外,郡县官请俸至累月不支,何以养廉?

欲望……”

  所以在宋代各种官吏中,边吏的私营商业尤为利害。

  

(2)边将拥有重兵,权力很大,就是明显的私营商业,中央政府也无可奈何。

因为政府一方面要拉拢他们,一方面又鉴于边将富了,利用士卒较便,对于国家也有利,所以只好采取放任主义了。

曾巩《元丰类稿》卷四九《任将》云:

  太祖之置将也……富之以财……李汉超守关南,属州钱七八万,悉以给与,又加赐赉。

汉超犹私贩榷场,规免商算。

有以事闻者,上即诏汉超私物所在,悉免关征。

故边将皆养士足以得死力,用间足以得敌情;以居则安,以动则胜。

此可谓富之以财矣。

  又《宋史》卷二五七《李处耘传》载李继和的话云:

  臣为儿童时,尝闻齐州防御使李汉超守关南齐州,属州城钱七八万贯,悉以给与,非次赏赉,动及千万,汉超犹私贩榷场,规免商算。

当时有以此事达于太祖者,即诏汉超私物所在,悉免关征。

故汉超居则营生,战则誓死。

赀产厚则心有所系,必死战则动有成绩。

故毕太祖之世,一方为之安静。

  不特李汉超是这样,北宋的许多边将都是这样。

《续通鉴长编》卷十七云:

  太祖垂意将帅,分命汉超及(郭)进等控御西北。

其家属在京城者,抚之甚厚。

所部州县筅榷之利,悉与之。

资其回图贸易,免所过征税。

许令召募骁勇,以为爪牙。

凡军中事,悉听便宜处置。

每来朝,必召对命坐,赐以饮食,锡赉殊异,遣还。

由是边臣皆富于财,得以养士用间,洞见蕃夷情状。

时有寇钞,亦能先知,预备设伏掩击,多致克捷。

故终太祖世,无西北之忧,诸叛以次削平,武功盖世。

斯乃得壮士以守四方,推赤心置人腹中之所致也。

  又《宋史》卷二八五《贾昌朝传》说:

  太祖命李汉超镇关南,马仁璃守瀛州,韩令坤镇常山,贺惟忠守易州,何继筠领棣州,郭进控山西,武守琪戍晋阳,李谦溥守庆州,董遵诲屯环州,王彦昇守原州,冯继业镇灵武。

筅榷之利,悉免之军中。

听其贸易,而免其征税。

边臣富于财,得以为间谍,羌夷情状,无不预知。

二十年间,无外顾之忧。

  关于此事,范镇《东斋记事》卷一亦有相似的记载,兹从略。

此外庆历年间张亢因时常燕犒士卒,用费甚多,遂私营商业,结果亦得政府的谅解。

《宋史》卷三二四《张亢传》云:

  迁引进使。

徙并、代副都总管。

御史梁坚劾亢出库银给牙吏往成都市易,以利自入。

夺引进使,为本路钤辖。

……复引进使……降知磁州。

御史宋禧继言亢尝以库银市易。

复夺引进使,为右领卫大将军,知寿州。

后陕西转运使言:

“亢所易库银,非自入者。

”改将作监,知和州。

……亢好施轻财,凡燕犒馈遗,类皆过厚;至遣人贸易助其费,犹不足。

以此人乐为之用。

  这么一来,在政府放任主义之下,边将私营商业便成为当时一种很流行的风气了。

  (3)对于商人的观念,在唐、宋间有一个很大的转变。

马永卿《嫩真子录》卷二说:

  唐世士大夫崇尚家法,柳氏为冠,公绰唱之,仲郢和之,其余名士,亦各修整。

旧传柳氏出一婢,婢至宿卫韩金吾家。

未成券,闻主翁于厅事上买绫,自以手取视之,且与驵侩议价。

婢于窗隙偶见,因作中风状仆地。

其家怪,问之。

婢云:

“我正以此疾,故出柳宅也。

”因出外舍问曰:

“汝有此疾几何时也?

”婢曰:

“不然。

我曾伏事柳家郎君,岂忍伏事卖绢牙郎也!

”其标韵如此。

想是柳家家法清高,不为尘垢卑贱,故婢化之乃至如此。

虽今士大夫妻,有此见识者少矣!

哀哉!

  按宋代以前政府多采重农抑商的政策。

在西汉时,政府“令贾人不得衣丝乘车”。

到了唐代,连婢女也不“忍伏事卖绢牙郎”。

在宋代以前,商人地位的低下可知。

此种情形,一到宋代可就不同了。

在这时,商业的利润是很大的。

例如洪迈《夷坚甲志》卷十六云:

  郑畯字敏叔,福州人。

宝文阁待制闳中之子也。

……建炎初,自提举湖南茶盐罢官,买巨杉数十枚如维扬。

时方营行在官府,木价踊贵,获息十倍。

  商人贃钱容易,所以生活非常优越。

李觏《安民策》第四(《直讲李先生文集》卷十八)说:

  自周纲解结,礼乐崩坏,商贾大者,衣必文采,食必粱肉。

因其富厚,交通王侯,力过吏执,以利相倾。

千里游敖,冠盖相望。

乘坚策肥,履丝曳缟。

  又秦观《淮海集》卷十五《财用》上云:

  本朝至和、嘉祐之间,承平百余年矣。

天子以慈俭为宝。

贡赋经常之外,殆无一毫取诸民。

田畴邸第,莫为限量。

衣服器皿,靡有约束。

俯仰如意,豪气浸生。

货贿充盈,侈心自动。

于是大农富贾,或从僮骑弓剑,以武断于乡曲;毕弋渔猎声伎之奉,拟于侯王。

而一邑之财,十五六入于私家矣。

  营商的结果是这么好,谁不愿意干!

而且官吏的私营商业,因有政治势力为其后盾,在各方面都比普通商人来得便利,所以结果所得的利润也特别大(见第九节)。

这样,做买卖的既然一方面不如以前那样被人看轻,一方面又可获厚利,过其富裕的生活,本来不耻与商人为伍的士大夫(官吏)们,自己反而作起商人来了。

无怪马永卿叹说:

  虽今士大夫妻,有此见识者少矣!

哀哉!

  (4)在西汉时,“市井子孙不得仕宦为吏”。

到了宋代,情势大变,商人及商人的子孙都可以作官。

他们人仕的途径有二:

(一)是用钱来买。

《宋史》卷三一四《范仲淹传》说范纯粹:

  尝论卖官之滥。

以为国法固许进纳取官,然未尝听其理选。

今西北三路许纳三千二百缗买斋郎,四千六百缗买供奉职,并免试注官。

夫天下士大夫服勤至于垂死,不沾世恩。

其富民猾商捐钱千万,则可任三子。

切为朝廷惜之。

疏上不听。

  又《宋会要·职官》五五云:

  (大观)四年二月二十七日,臣僚言:

“……近年以来,出颁假将仕郎等告牒,比之往岁,不啻数十倍。

……由是假将仕郎其直止千余缗。

非特富商巨贾皆有入仕之门,但人有数百千轻货以转易三路,则千缗之入为有余,人人可以滥纡命服以齿仕路。

遂致此流遍满天下,一州一县,无处无之。

已仕者约以千计。

见在吏部以待注拟者不下三百人。

是皆豪猾兼并之徒,屠酤市贩之辈。

惟利是谋,而一毫必竞。

……”

  此外,出使外国的使臣及随员,富商因为金多亦可充任。

《宋会要·职官》五一云:

  (绍兴)二十六年二月四日,进士单镒言:

“比年以来,奉使官属不问贤否,惟金多者备员而往,多是市廛豪富巨商之子。

不可不革。

欲望自今凡遣使人必加谨简,其所辟到三节人从,先具姓名申取旨三省枢密院次第审量,仍劄下国信所更切觉察,庶革前弊。

”从之。

  关于此事,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七一亦说:

  丙子,诏曰:

“自今奉使所辟三节人,先具名申三省枢密院次第审量.仍令国信听觉察。

”先是淮阳军流寓进士单镒言:

“古之遣使,揆度人才,能称其任。

比年以来,为奉使者,不问贤否,惟金多者备员而往,多是市廛豪富巨商之子。

果能不辱君命乎?

”奏下后省沈虚中,时权给事中,看详以闻。

至是行下。

  

(二)是交结当时权贵,以博取高官厚禄。

王明清《挥麈后录》卷八云:

  宣和中,有郑良者,本茶商。

交结阍寺以进,至秘阁修撰,广南转运使。

恃恩自恣。

  又《系年要录》卷一七二说绍兴二十六年己卯:

  侍御史汤鹏举论(平江土居右朝散郎曹)云平江大侩,以卖卜为业。

交结士大夫,遂得一官。

  俗语说:

“江山易改,品性难移。

”这些商人作官以后,大多数不易改变他们的庐山真面目,仍旧经营商业。

如曾敏行《独醒杂志》卷十说:

  朱靦本一巨商。

与其父杀人抵罪,以贿得免死。

因遁迹入京师,交结童、蔡,援引得官,以至通显。

欲假事归,以报复雠怨。

先搜奇石异卉以献。

探知上意,因说曰:

“东南富有此物,可访求。

”受旨而出,即以御前供奉为名,多破官舟,强占民船,往来商贩于淮、浙间。

凡官吏居民,旧有睚眦之怨者,无不生事害之。

或以藏匿花石破家。

……若是之类,不可胜数。

故陈朝老以谓,东南之人,欲食其肉。

  又《系年要录》卷一八○说由商人充当的使臣及随员等私营商业云:

  左正言何溥言:

“比岁奉使所辟官属,多募人代行。

市井狡狯之徒,冒法私贩,有伤事体。

望重立赏告。

”从之。

自来年始。

  (5)最后,宋代官吏的私营商业,当时政治的腐败也是一个主要的原因。

在那时,官吏多半要供奉权贵,才有升官的希望。

可是,如上述,宋代官吏的薪俸是很少的,这些用来供奉权贵的金钱,唯有取自私营商业所得的利润。

程洵《尊德性斋小集》卷二《代参堂劄子》二说:

  今之为将帅者,类无忧国忧士之心。

自其到军,即务裒敛剥刻,经营贾贩。

凡所以上奉权贵而求升擢,下饰子女而快己私者,皆于此乎取之。

三、海外贸易之私营

  中国海外贸易,在唐代已很发达。

(见桑原骘藏《蒲寿庚考》第一章)到了宋代,更有空前的发展。

所以绍兴七年闰十月三日高宗说:

  市舶之利最厚。

若措置合宜,所得动以百万计,岂不胜取之于民。

朕所以留意于此,庶几可以少宽民力尔。

(《宋会要·职官》四四)

  海外贸易是这么有利,谁不愿意去干!

可是这并不是谁都可以去干的事,政府为着财政上的关系,是要专营的:

  太平兴国初,京师置榷易院,乃诏:

“诸蕃国香药宝货至广州、交趾、泉州、两浙(《宋史》卷一八六《食货志》作浙),非出于官库者,不得私相市易。

”后又诏:

“民间药石之具,恐或致阙。

自今惟珠贝、碡瑁、犀牙、宾铁、鼍皮、珊瑚、玛瑙、乳香禁榷外,他药官市之余,听市货与民。

”(同上)

  海外贸易在政府专营之下,一般乎民虽然只好望洋兴叹,当代的达官贵人却仍可凭藉其政治上的势力来私营取利。

  关于宋代官吏之私营海外贸易,我们可以先从中央政府的诏令中观察一下。

《宋史》卷一八六《食货志》说:

  政和三年,诏如至道之法,凡知州、通判官吏并舶司使臣等,毋得市蕃商香药禁物。

  所谓“至道之法”,不见载于《宋史·食货志》,但《宋会要·职官》四四却有详细的记述:

  至道元年三月,诏广州市舶司曰:

“朝廷抚绥远俗,禁止末游,比来食禄之家,不许与民争利。

如官吏罔顾宪章,苟徇财货,潜通交易,阑出徼外,私市掌握之珍,公行道中,靡虞薏苡之谤,永言贪冒,深蠹彝伦。

自今宜令诸道转运司指挥部内州县,专切觉察。

内外文武官僚,敢遣亲信于化外贩鬻者,所在以姓名闻。

  这是北宋的诏令。

至于南宋,《宋史》卷一八六《食货志》说:

  (乾道)七年,诏见任官以钱附纲首商旅过蕃买物者有罚。

  私营海外贸易的官吏之见于记载的,在北宋有张鉴。

《宋史》卷二七七《张鉴传》云:

  初(知广州张)鉴在南海,李庚夷为通判,谢德权为巡检,皆与之不协。

二人密言鉴以赀付海贾往来贸市,故徙小郡。

  到了南宋,私营海外贸易的规模更大。

《宋史》卷三八八载右司谏陈良祐对孝宗说:

  陛下躬行节俭,弗殖货利。

或者托肺腑之亲,为市井之行。

以公侯之贵,牟商贾之利。

占田畴,擅山泽。

甚者发舶舟,招蕃贾,易宝货,糜费金钱。

或假德寿,或托椒房。

犯法冒禁,专利无厌。

非所以维持纪纲,保全戚畹。

愿严戒敕。

苟能改过,富贵可保。

如其不然,以义断恩。

  按南宋“以公侯之尊”来私营海外贸易的人,当以张俊及郑清之为最显著。

关于张俊,清赵翼《陔余丛考》卷十八云:

  张俊岁收租六十四万斛。

偶游后圃,见一老兵昼卧。

询之其能贸易,即以百万付之。

其人果往海外大获而归。

  此事在宋人笔记中亦可考见。

罗大经《鹤林玉露》卷十四云:

  (张循)王尝春曰游后圃,见一老卒卧日中。

王蹴之,曰:

“何慵眠如是?

”卒起声喏对曰:

“无事可做,只得慵眠。

”王曰:

“汝会做甚事?

”对曰:

“诸事薄晓。

如回易之类,亦粗能之。

”王曰:

“汝能回易,吾以万缗付汝何如?

”对曰:

“不足为也。

”王曰:

“付汝五万。

”对曰:

“亦不足为也。

”王曰:

“汝需几何?

”对曰:

“不能百万,亦五十万乃可耳。

”王壮之,予五十万,恣其所为。

其人乃造巨舰,极其华丽。

市美女能歌舞音乐者百余人。

广收绫、锦、奇玩、珍羞、佳果及黄白之器。

募紫衣吏轩昂闲雅若书司客将者十数辈,卒徒百人。

乐饮逾月,忽飘然浮海去。

逾岁而归。

珠、犀、香、药之外,且得骏马。

获利数十倍。

时诸将皆缺马,惟循王得此马,军容独壮。

大喜,问其何以致此。

曰:

“到海外诸国,称大宋回易使。

谒戎王,馈以绫、锦、奇玩。

为招其贵近,珍羞毕陈,女乐迭奏。

其君臣大悅。

以名马易美女,且为治舟载马。

以犀、珠、香、药易绫、锦等物。

馈遗甚厚。

是以获利如此。

”王咨嗟褒赏,赐予优厚。

问:

“能再往乎?

”将曰:

“此戏幻也。

再往则败矣。

愿仍为退卒,老园中。

  关于郑清之,《宋史》卷四○七《杜范传》云:

  拜殿中侍御史。

……复言(承相郑)清之横启边衅,几危宗社;及其子招权纳贿,贪冒无厌,盗用朝廷钱帛,以易货外国,且有实状。

  关于此事,黄震《古今纪要逸编》亦说:

  复除公(杜范)殿中丞侍御史。

时襄、蜀俱坏,江陵孤危,两淮震恐。

遂极论(承相郑)清之挑横强敌,几危宗社;及论其子弟招权纳贿,贪冒无厌,盗用朝廷钱帛,易货外国,具有实状。

  除此以外,私营海外贸易的官吏以广东沿海各地的官吏为最多。

如《宋会要·职官》七二说淳熙二年:

  闰九月四日,知吉阳军(那时属广南西路)林宝慈特除名勒停。

以广西经略司言其违法生事,擅与蕃国交易,故特重其罪。

  又同书《职官》七四说嘉定五年:

  九月十二日,知雷州(那时属广南西路)郑公明放罢。

以广西提刑崔与之言其三次般运铜钱下海,博易蕃货。

  下述二事,与此相类:

  (淳熙)六年正月二十二日,诏前(知?

)广州郑人杰特降三官。

以人杰任内透漏铜钱银宝过界,故有是命。

(《职官》四四)

  (嘉定六年)六月二十八日,太府寺丞张镐放罢。

以右谏议大夫郑昭先言其试郡潮阳,专事苛敛,运铜下海,为人所持。

(《职官》七三)

  又广州及泉州都是宋代海外贸易最主要的港口。

当时在此二地作官的人,大都贪污不法。

(广州官吏之贪,见《宋史》卷二八二《向敏中传》,二八七《李昌龄传》,二九八《马亮传》,二九九《郎简传》,三○七《凌策传》及《杨覃传》,三二九《陈绎传》,三三三《张田传》,三四三《蒋之奇传》;泉州官吏之贪,见《宋史》卷三三○《杜纯传》)。

而私营商业是当时贪污的一种表现。

所以这一批贪官实都有私营海外贸易的嫌疑。

四、边境贸易之私营

  所谓边境贸易,两宋间因为国境之不同,不免有葚大差异。

北宋时,以在北边与契丹贸易,及在西北边与西夏贸易为主。

到了南宋,以在淮水一带(当时的北边)与金国贸易,及在西南边与西南蛮夷贸易为主。

在这些边境贸易中,官吏私营的风气甚盛。

这一方面由于边吏薪俸太少,不得不私营商业(见第二节);另一方面又由于边境距离当时政治中心的首都较远,官吏虽然私营商业,亦较易于逍遥法外。

  关于北宋官吏之私营边境贸易,《宋史》卷二五五《张永德传》云:

  永德在太原,尝令亲吏贩茶规利,阑出徼外市羊。

为转运使王嗣宗所发,罢为左卫上将军。

  又本文第二节曾说齐州防御使李“汉超犹私贩榷场,规免商算。

”此外《宋会要·职官》六五载熙宁三年正月:

  十七日,前知莫州庄宅使柴贻范特追两官,寿州编管。

……贻范坐知莫州日任内贷富人钱,及市卖物有剩利……故也。

  按太原、齐州、莫州都在当时国境的北边,地近契丹。

在这些地方贸易,当然是以契丹为对手的。

至于北宋官吏在西北边与西夏私相贸易,《宋史》卷一八六《食货志》云:

  及元昊反……禁陕西并边主兵官与属羌交易。

  又《宋会要·职官》六六(《续通鉴长编》卷二九八有相同的记载)云:

  同日(元丰二年五月二日),秦凤路副总管夏元幾罢任。

坐前知镇戎军买水银令指使贩易,及毁公使文记也。

  按镇戎军在当时是与西夏贸易的榷场之所在地。

《宋史》卷一八六《食货志》云:

  久之,元昊请臣,数遣使求复互市。

庆历六年,复为置(榷)场于保安、镇戎二军。

  所以夏元幾之私与西夏贸易,可无疑义。

除此以外,北宋官吏在西北边私营的商业,输入以马为主,输出以茶为主。

不过贸易的对手不尽是西夏,且包有吐蕃、回纥……等族。

《宋史》卷一九八《兵志》说:

  (太平兴国六年)十二月,诏蕃部鬻马官取良而弃驽,又禁其私市。

康定初……出内库珠偿民马直。

又禁边臣私市。

  按北宋买马的地方,及卖马的种族,有如下述:

  宋初,市马唯河东、陕西、川峡三路。

诏马唯吐蕃、回纥、党项、藏牙族、白马鼻家、保家、名市族诸蕃至。

雍熙、端拱间,河东则麟、府、丰、岚州、岢岚、火山军、唐龙镇、濁轮砦;陕西则秦、渭、泾、原、仪、延、环、庆、阶州、镇戎、保安军、制胜关、浩臺府;河西则灵、绥、银、夏州;川峡则益、文、黎、雅、成、茂、夔州、永康军;京东则登州。

自赵德明据有河南,其收市唯麟、府、泾、原、仪、渭、秦、阶、环州、岢岚、火山、保安、保德军,其后置场,则又止环、庆、延、渭、原、秦、阶、文州、镇戎军而已。

  由此可知北宋输入的马,除西夏外,多来自吐蕃、回纥……等地,其交易地点以在西北边境为主。

北宋官吏私营马的人口贸易,当然就在这些地方。

至于他们私营茶的出口贸易,《宋会要·职官》四三云:

  徽宗建中靖国元年四月三日,户部状茶事司奏:

“蕃戎性嗜名山茶,日不可阙。

累年以来,买马大段稀少。

盖因官司及客旅收买名山茶叶与蕃商,以杂货贸易,规取厚利;其茶入蕃,既已充足,缘此遂不将马入汉中卖,有言(害?

)马政。

今乞将名山茶,立为永法,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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