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县湖塘中学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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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湖塘中学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办法
绍兴县湖塘中学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办法
绍兴县湖塘中学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办法 为推进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根据《绍兴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指导意见》,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为核心,完善教师绩效考核为重点,着力提高教师的责任意识与质量意识,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升。
二、考核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积极稳妥的原则。
2、坚持过程与结果、质与量相统一的原则。
3、坚持有效激励和导向性的原则。
三、考核项目 基础性绩效工资项目有:
生活补贴;岗位津贴;教龄补贴;班主任津贴;月工作基本津贴;农村教师任教津贴等。
根据县教育局相关规定考核发放。
奖励性绩效工资项目有:
1、教师月工作绩效考核津贴:
根据《绍兴县湖塘中学教师月绩效考核条例》考核发放。
分考德考勤奖、工作绩效奖。
考德考勤奖:
根据教师出勤和教师师德情况考核,奖额为月工作绩效考核津贴的35%,全年按10个月考核发放,考核结余调剂到工作绩效奖中。
工作绩效奖:
分工作量考核和定性定量考核。
工作量考核:
根据教师基本工作量、超课时工作量、节假日加班、早晚自修管理、就餐与住校生管理等情况考核。
定性定量考核:
根据教师德、能、勤、绩、量全面考核,采取定性评价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办法。
在定量的基础上进行定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其中优秀占教师总数的15%,良好占50%,合格、不合格占35%,不合格人数按实考核不定比例。
除直接定性为不合格外,考核分值不到60分的也定为不合格。
此项总奖额为月工作绩效考核津贴的65%,全年按十个月考核发放。
2、学期考核奖:
分考德考勤、定量考核、定性考核三部分。
考德考勤占35%,定量考核占30%,定性考核占35%。
考德考勤:
根据教师学期出勤、病事假和师德情况考核。
定量考核:
根据教师月绩效考核情况、学期教育成果进行考核。
定性考核:
通过教师自评,学科组、年级组互评,各处室考核,学生及家长民主测评,学校考核组综合考评等程序,对教师进行全面考核。
最后学校考核小组根据考核分,确定教师考核等级,再根据考核等级确定教师的奖金额度。
1 3、班主任考核奖励津贴。
分月考核奖和学期考核奖,按班主任工作实绩和班额大小,根据《绍兴县湖塘中学班主任绩效考核条例》分别考核发放。
4、学校管理人员、超工作量津贴。
参照局定系数与有关文件,制订《绍兴县湖塘中学管理人员、超工作量绩效考核条例》,根据教育局规定,分正校长、副校长、中层副职三类分别考核发放。
5、教育教学成果奖。
根据《绍兴县湖塘中学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条例》,按学期进行考核,得出考核分,再根据总奖金额度,学校考核组确定分值,然后得出教师的奖金额,按规定程序公示、发放。
6、名优教师奖:
根据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推荐候选人,在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总支审查,教育局审批,再根据相应标准,确定奖额发放。
四、考核内容1、考德要求 主要考核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况,特别是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情况。
有严重师德师风问题的教师,根据《绍兴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指导意见》的考德要求,直接定为考核不合格,并按规定扣发相应的绩效工资或给予相应的处理。
教师在遵守师德规范、校纪校规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或因教育方法不当造成一定影响的,根据严重程度纳入教师月考核或学期考核当中。
2、考勤要求 教师的各类请假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的具体标准执行。
具体参照《绍兴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病事假绩效工资发放标准指导意见》,结合本校实际,对教师病事假、迟到早退、旷课旷工等遵守劳动纪律、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进行考核,并纳入教师的月考核当中。
3、考绩考能要求 考绩考能采取定性评价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办法。
根据教师的工作量、工作态度、工作效果、工作业绩等情况,在定量考核的基础上进行定性评价,按比例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以此作为确定教师绩效工资发放标准的重要依据。
对各类人员的具体考核,学校制订相应的条例分别实施考核。
五、考核程序 成立学校绩效考核小组。
组长:
章国华副组长:
周海良、葛华根、盛国良组员:
唐渭明、沈爱珍、沈国平、吴宏志、傅国淼。
列席代表:
钟建康、唐月红、钱加海、茅伟良、田生兴、任康钰、包国兴、李水明。
讨论出台绩效工资征求意见稿。
2 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
表决通过学校绩效考核小组组成人员。
考核小组起草考核办法,在广泛听取教师意见,进行充分修改后,提交校教工大会讨论通过,经街道教育总支会议讨论通过,报教育局审核。
考核实施1、月考核工作程序 考核项目:
月工作绩效考核、月班主任考核。
各考核组在每月27日前将本月25日前教师的各块得分进行统计汇总,于28日前报校办。
校办于本月30日前汇总完毕,将月奖考核结果在内网公示5天,有疑问、差错及时找有关处室咨询、校对、纠正; 校办将纠正稿交业务校长审核、校长审批,最后交财务室按教育局有关程序送批。
将月奖在规定时间前打入教师银行卡内。
2、学期、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程序 考核项目:
班主任学期考核、教育教学成果考核、教师学期考核。
教师按照德勤绩能和岗位职责进行学期和年度个人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
学校考核工作小组按照教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采取自评、互评、学生和家长评议等多种有效方法对教师进行绩效考核,结合月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考核等次。
学校对教师绩效考核结果在本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教师并存入教师档案。
如教师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考核组和学校主管部门申诉。
(四)考核比例规定:
月考核奖、超工作量、校成果奖等校考核组根据学科组、年级组考核确定。
年终奖、学期与年度考核等:
学校考核组评分占总分40%左右,年级组和学科组考核评分占总分40%左右,学生和家长评价评分各占总分10%左右。
六、考核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学校把这项工作作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的一件大事、要事来抓,学校考核小组要认真研究解决实施中出现的矛盾、问题,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
2、明确责任、加强协调。
学校考核小组要广泛听取教师的意见和建议,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具体的绩效考核考核程序和办法,力求做到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具体量化、操作性强,体现绩效考核的政策导向,促进校际的均衡发展,特色创新。
3、加强宣传、严肃纪律。
学校要引导教职工正确对待绩效考核,真正达到以绩效考核促进学校科学发展和教师专业发展,促进素质教育的深入推进的目的。
要严肃考核工作纪律,对工作不负责任,考核失真失实的,实行责任追究。
对以非法 3 方式表达诉求,无理取闹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上级规定坚决查处。
附件:
1、绍兴县湖塘中学教师月绩效考核条例2、绍兴县湖塘中学教师年终绩效考核条例3、绍兴县湖塘中学班主任绩效考核条例4、绍兴县湖塘中学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条例 5、绍兴县湖塘中学管理人员与超工作量绩效考核办法 绍兴县湖塘中学二OO九年十一月二十日 4 附1 绍兴县湖塘中学教师月绩效奖考核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发放对象:
根据《绍兴县湖塘中学教职工聘任实施细则》,经校长正式聘用的在编教职工(含来校顶岗、支教教师)。
第二条月工作绩效考核津贴的组成:
分考德考勤奖、工作绩效奖,年人均8000元。
第三条考核发放标准:
考德考勤奖:
根据教师出勤、病事假和师德情况考核发放,人均300元/月,全年发放10个个月;工作绩效奖(基本工作量、超工作量):
根据教师基本工作量和超课时工作量情况考核发放,人均500元/月,全年发放10个月;考德考勤与工作绩效考核奖可统筹发放。
第二章考核内容 第四条考勤考核:
1、教师应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
学校按规定的作息时间对教师实施考勤。
2、因事因病因公请假,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提交有关证明,填写请假审批单,办好工作接交;请假须按规定程序审批,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的,须事先电话联系请假,事后办理书面手续。
对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而缺席或隐瞒请假事实、弄虚作假者,以旷工论处。
审批权限:
临时外出年段长审批,请假业务校长审批。
3、考勤奖按下列标准考核计发:
⑴事假每天减40分,因父母生病住院所引起的事假3天以上,每天减20分;月累计5天及以上的需报教育局人事科批准,并取消当月考勤奖,其它按比例扣发;病假每天减20分。
连续5天以上的病假,需经县级以上医院诊断后确需病休的病休证明,并附诊断书,15日以上病假须到局人事科备案,否则当事假论处。
累计5天以上病假按比例扣发月奖;连续15天按《绍兴县义务教育教师病事假绩效工资发放标准指导意见》执行。
⑵婚假、产假、丧假等执行国家规定的休假标准,按国家规定享受有关待遇,在学校月绩效考核中每天减20分。
超过3天按比例扣发月奖;休假期内根据学校工作需要提前上班的,每天加20分。
⑶函授、考试外出经教务处批准,每天减20分。
⑷上班迟到或早退每次10分钟内减5分,超过10分钟 5
1、任职任课达到规定工作量并按要求做好的原则上为30分。
2、未达到规定工作量根据情况扣3-6分;未上课的二线教师得70—95%考核分。
3、对经常能积极、主动承担学校额外任务的教师年段长、各处室干部提出初步意见,经班子会议讨论加2-5分。
反之,对承担突击任务明显不积极、主动的班子会讨论减2-5分 第七条定性考核:
35分 1、考核分分配:
学校考核小组14分;处室、年段、教研组、备课组考核14分;学生、家长评价分7分。
具体考核细则另行制订。
2、考核办法:
教师按照德勤绩能和岗位职责进行学期和年度个人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
各处室、年级组、学科组等结合工作实际制订相应的考核细则,对教师一年来的工作进行考核,得出考核分。
学校考核小组在教师自评互评、学生和家长评议、各处室考评的基础上,通过多种有效方法对教师进行绩效考核,给出考核分。
第八条结算方法:
按教师考核得分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
其中优秀占教师总数的15%,良好占50%,合格、不合格占35%,不合格人数按实际考核不定比例,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的原则上定为不合格。
优秀考核奖平均为,可在内浮动;良好平均为A元,可在A-A内浮动;合格平均为,可在内上下浮动(A为按局规定需考核拉开档次的年终奖的加权平均值)。
优秀等级教师奖金总数 优秀等级教师个人考核奖=----------------------×该教师考核得分。
优秀等级教师考核总分 若优秀等级教师个人考核奖大于则下浮至,小于须上浮至,合格、良好也以此方法计算。
第九条考核与发放按自评、考评、审核、公示、发放的程序进行。
第十条有关条款的考核下列处室负责牵头,其他处室协助配合,并提供相应的书面材料。
考德考勤奖,定量考核,定性考核。
第十一条各处室在考核中必须以事实为依据,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应加应扣的不虚报、不隐瞒、不遗漏。
考核中碰到的问题及时报告校长室,便于修改完善。
考核中因工作疏忽产生较大误差,造成工作被动的,每次扣1—5分;考核中营私舞弊、不公不实,情节严重的扣除有关人员及分管领导的考德考勤、定量、定性 11 考核分,情节严重影响学校声誉的直至取消年终奖。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年终考核奖。
1、违法、严重违反纪律或师德行为的; 2、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或工作不力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 3、工作纪律涣散,责任心不强,有失职行为,影响工作质量和学校声誉的。
4、因考虑不周或工作不力造成安全等责任事故的。
第十三条有突出表现或对学校有重大贡献,设立校长特别奖,班子讨论,校长室审核通过,具体金额班子讨论决定。
第三章附则 第十四条方案若遇上级政策调整,经学校班子讨论后作相应修正。
第十五条本方案解释权属学校校长室。
本方案经湖塘中学教工大会通过,报 绍兴县湖塘中学二OO九年十一月 12 局组织人事科审核同意后,自2009年9月起试行。
附3 绍兴县湖塘中学班主任岗位考核条例 为充分发挥班主任在班级管理中的核心作用,提高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根据《绍兴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指导意见》和《湖塘中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办法》,特制订本条例。
一、津帖组成:
班主任绩效津贴分基础性绩效津贴、奖励性绩效津贴两部分。
基础性绩效津贴列入基础性绩效工资,全年按12个月发放,班均400元/月,全年4800元。
奖励性绩效津贴班均4000元/年,其中月考核人均200元/月,全年以十个月计;学期考核每学期1000元/人。
月考核与学期考核结合班级规模进行,系数如下:
班额(人)考核标准核发放。
二、月奖励性津贴考核内容与标准:
1、班级建设:
德育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注重学生行为习惯、思想道德的培养教育,并按要求做好学生德育量化考核和操行评定工作,有创新意识加5分; 参加周一升旗仪式及学校重大活动时唱响国歌,以年段为单位每次每班加2分; 午间谈话课组织不认真,每次扣1-2分,移作它用每次扣3分;班团活动课组织不认真,每次扣2分,移作它用每次扣5分; 学生仪容仪表不符合要求,每人次扣1分,学生带手机、MP3等通讯、娱乐工具到校的每人次扣2分; 不遵守学校就餐纪律,每人次扣1分,班级一月限扣10分;学生自修时间未落实相应管理且纪律差,每次扣5分; 学生值日不做扣3分,做得差每次扣1-2分,指出后仍不采取措施的,每次扣5分;故意破坏环境卫生,经查实每次扣10分;干扰或阻挠检查人员工作的每次扣5-10分; 全月财产每损坏5元扣1分,依次类推。
36-4546-5556以上教育局按上述系数核拨学校班主任考核奖总额,学校根据工作质量和班额考 13 、住校生管理:
违反住校生管理条例每人次扣1分;在文明寝室评比中为优胜者奖2分/次。
、体艺活动:
在校运动会获年段第5名加5分,第4名加10分,第3名加15分,第二名加20分,第一名加30分;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文艺活动得基本分10分,文艺汇演获年段一等奖加30分,二等奖加20分,三等奖加10分,校一等奖加50分,二等奖加30分,三等奖加20分,靠高加分;校体艺单项竞赛参照学科竞赛加分;在县及以上中小学田径运动会上奖前六位,学生获县第一名加50分,市第一名加100分,省第一名加200分,以后依次递减10分奖励,靠高加分;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各类竞赛,获校团体一等奖加30分,二等奖加20分,三等奖加10分,个人获校一等奖加15分,二等奖加10分,三等奖加5分,学区、县、市、省级及以上分别是校的2、3、4、5倍。
问题学生转化无措施,扣10分,措施不力无实效,扣5分。
效果明显加20—50分; 学生受学校通报批评、警告处分、严重警告处分、留校察看的,每人次依次扣5、10、30、50分;受行政拘留以上处分的,每人次扣100分。
学校不定期对班级工作、班风班貌进行检查,排出年段名次,分A、B、C,依次加10、6、3分;如发现有失职行为,当月考核降一级,并在期末考评扣10分。
巡视检查中发现的优点、亮点,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加分。
2、安全工作 注重学安全教育,有记录,全月无安全事故,得20; 学生违反学校交通安全规范,每人次扣2分;不按规定排队乘车每人次分别扣1分。
一次性限扣10分; 安全教育不履行,每次扣5分;不认真履行每次2分。
学生逃课或非正常离校且无书面请假手续给传达室,每人次扣5分。
因班主任直接或间接责任,发生财产失窃事件视损失大小扣2—20分,发生学生伤害事故扣5—50分,因班级原因造成学生出走事件扣50分。
不按要求关闭教室门窗扣10—20分。
班内出现学生打架斗事件,每人次扣10—20分。
出现人为安全事故的,每次扣20—200分。
3、教学规范 班主任擅自更改日课表,或将考查学科挪作他用的,每发现一次扣10分。
认真组织学生参加二操一活动,每月根据体育组检查情况排出年段名次,分A、B、C,依次加20、15、8分。
14 巡视检查中发现的优点、亮点,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加分。
4、日常工作 能按时完成安排的日常工作及各种活动,不及时上交材料每次扣1分,另加每延时一天减1分,不保底;不交材料每次扣10分; 班主任会议、班级集体活动每迟到一次扣1分,迟到10分钟及以扣2分,无故缺席每次扣5分; 班级黑板报评优获年段一等奖加10分,二等加8分,三等加5分,不按时出黑板报扣3分; 能按照要求组织学生积极参加春游、秋游、观看电影、参观访问等活动,参加率达95%以上,每次加5分; 餐费按时上交加30-50分,不按时上交扣30-50分5、红旗竞赛 1)、当月所得“规范化红旗”为学校平均数得满分,超平均数一面加1分,少于平均数一面扣1分,单项两次第二为一面红旗,单项两次连续倒数第一扣1面红旗。
4、月考核所得红旗总数为学校第一位加5分,第二位加3分,第三位加1分。
5、贡献奖 对学校、社会有较大贡献,为学校争得荣誉者奖50—200分,并及时表彰。
学生能积极向不规范行为做斗争,主动举报学生中的违纪现象或提供有效线索每次加10—50分,为学校发展提出建设性建议被采纳的每人次加10-50分。
能承担学校额外劳动任务的酌情加5—20分。
6、其他 鼓励学生积极向校广播台投稿,每录用1篇加1分。
班主任有体罚或变相体罚每次扣10—50分。
班主任工作出现下列情况者直接定为不合格:
①没有履行学生安全管理职责发生重大教育教学责任事故;②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③在班级内鼓动学生或家长参加有偿家教或本人从事有偿课外教学活动的;④旷课或旷工,严重影响教学秩序的;⑤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要求的;⑥有其他严重损坏教师形象和声誉行为的;⑦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影响教育教学任务的完成,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考核方式:
1、全校考核、年段考核基准分均为100分,分项考核时允许出现负分。
2、班主任月绩效考核津贴根据各班规模对照县班主任奖励性月考核标准发放给 15
学校的总金额为基数。
先按班级人数每生1元补贴,初三班主任每月补贴15元,剩余部分即为班主任月津贴考核部分。
按以上考核方式算出每班得分排出名次,前校1/3为等、中1/3为B等、后1/3为C等,按照剩余总金额,算出每班平均金额。
中1/3得平均金额,前1/3得平均+30元,后1/3得平均-30元。
每段中前2名另加15元,后2名减15元 三、学期奖励性津贴:
考核内容与标准:
1、无流生奖。
全学期无流生得4分,每流生1人扣5分。
2、档案管理奖。
认真做好班务工作计划、总结、点名册、成绩录、班主任谈话课及班团活动记录、家访记录、学生义务教育表册及电子档案输入等档案工作得基本分4分,每缺一项扣1分,平时记录不全酌情扣分。
3、安全工作奖。
全学期班级无安全责任事故,得满分。
因班主任直接或间接责任,发生财产失窃事件视损失大小扣2—5分,发生学生伤害事故扣4—10分,因班级原因造成学生出走事件扣10—15分。
学生在校内每发生一次打架斗殴等安全事故扣5分;学生擅自离校或者在校园里发生玩游戏、赌博、吸烟、偷窃等违纪事件每次扣2-5分;学生在校外打群架,或者和校外人员打架,或者请校外人员打架的,视事件情节轻重和班主任职责履行情况,每次扣5-10分;学生就寝后外出每次扣5分;家长或学生投诉,班主任未能及时掌握情况、及早采取预防措施和善后措施,导致学校工作被动的造成不良后果的扣5-20分。
发生安全事故隐瞒谎报,或者弄虚作假,造成学校工作被动的扣10-50分。
4、日常管理奖。
月考核每得一次A、B、C级分别得3分、2分、1分,A、B、C级前2位另加分; 期末全校财产管理按月岗中财产考核分按年段从高到低排列前3位班级分别加5、3、2分; 学生受学校通报批评扣4分,警告处分扣6分,严重警告处分扣8分,留受行政拘留以上处分扣15分; 按以上考核排出名次,第一、二名得30分、第三、四名得29分、依次类推。
5、学科质量奖。
以年段为单位进行综合分排名,第一、二名得20分、第三、四名得18分、依次类推;与前学期相比,每进步一名加1分;新接任班主任年段名次进步1名少于平均的得平均分,进步2名得16分,进步3名以上得18分。
6、竞赛奖。
应参加而未参加竞赛辅导,每退出一名学生扣2分。
16 学生竞赛个人获县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加1分,市、省级及以上分别是县的2、3倍。
体艺单项竞赛参照学科竞赛加分。
在校运动会上团体获年段前3名的,分别加4、3、2分。
在县及以上中小学田径运动会上奖前六位,学生获县第一名加3分,市第一名加5分,省第一名加8分,以后依次递减分奖励。
文艺汇演获年段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校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3分,同一项目靠高加分。
县级以上团体竞赛项目获奖给参加学生所在班级适当加分,原则上不超过同级别单人获奖加分。
按以上考核排出得分名次,按年段第一名得10分、第二名得9分、依次类推。
7、家校联系奖。
全学期家访应达100%,每降5个百分点,扣2分。
不及时认真填写家校联系本的,每次扣2分。
认真组织家长会,家长到会率达95%以上加2分。
8、评议满意奖。
全学期无学生或家长投诉得基本分10分,发生投诉且情况属实视情况每次扣2—5分。
9、贡献奖。
学生在讲究社会公德、孝敬父母、关爱他人、学雷锋做好事等方面表现突出,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或在媒体报道加5—20分。
10、其他 在中学担任班主任工作累计每5年加1分,高级职称教师担任班主任加2分。
主题班团队活动在校内、校际交流加4分,在县级、市级、省级会议上交流分别为校级的2,4,6倍。
。
德育论文、案例、活动方案获县一、二、三等奖或发表分别加4分、3分、分,市级、省级分别为县级基础上加2、4分。
申报并立项校级德育类课题加3分,县、市、省级分别为校级的2倍、3倍、4倍,县级以上成果获奖等同于论文加分。
、考核方式:
11、期末绩效考核基本分为100分,分项考核时允许出现负分。
12、班主任学期考核津贴根据各班规模对照县班主任奖励性学期考核标准发放到学校总金额为基数,按考核分数与分值发放。
四、附则 1、班主任工作出现下列情况者,月考核或学期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停发相应奖励性津贴:
①没有履行学生安全管理职责发生重大教育教学责任事故;②歧视侮 17 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③在班级内鼓动学生或家长参加有偿家教或从事有偿课外教学活动的;④旷课或旷工,严重影响教学秩序的;⑤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要求的;⑥有其他严重损坏教师形象和声誉行为的;⑦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影响教育教学任务的完成,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2、本条例考核结果作为班主任业务考核、评先评优、晋升职务、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
3、本条例解释权为校长室,经教工会通报,报教育局审核后于2009学年第一学期起试行。
绍兴县湖塘中学二00九年十一月 18 附4:
绍兴县湖塘中学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条例 根据《绍兴县义务教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