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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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盘龙区滇源街道前所村委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美丽乡村项目工程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编制单位:
江西中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二O一五年三月
总述
为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国家、省、州及指挥部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建设过程中贯彻执行,保障我盘龙区滇源街道前所村委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项目工程施工安全、文明地进行,顺利完成本项目建设任务,特制定此《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项目部所有人员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的管理和检查工作,制定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一、安全管理目标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的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根据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规定要求:
杜绝违规、违章操作、追求零事故、零死亡、零负伤的安全目标,争创安全文明工地。
二、安全管理方针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严格责任,安全第一;强化管理,质量为上;控制成本,效益为重;保护环境,生态为基;干净做事,廉洁为要”。
三、安全生产方针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安全生产方针。
第一章、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
为了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创造良好的劳动条件所采取的各种技术措施。
一、参加编制、审查、批准安全技术措施的工程技术人员,应对所编、审、批的安全技术措施的施工技术责任,根据工程项目的划分,逐级编制,逐级上报审批,经审定批准安全技术措施(连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由公司技术部门报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工程部质安部备案。
工程部不得下达无安全技术措施的生产计划或工程项目。
二、各项目部应在每年十一月份向公司质安部提出下一年度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由公司质安部负责汇总。
三、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根据工程特点,施工季节及施工条件编制,要有针对性,能真正起到指导安全防护,确保安全生产的作用。
四、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由承包项目部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编制,由项目经理负责审核,由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报质安部备案。
五、单位工程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部分,由公司工程部编制,由技术负责人审定,公司经理批准,由质安部门备案。
六、自制大型工具(包括起重工具)机械设备的技术设计中,必须同时提出制作及用时的安全技术措施。
报技术负责人审定,经理批准。
七、安全技术措施费,由公司工程部会同质安部审查,财务科统一平衡,报主管经理批准后列入计划,经费来源按照国家规定办理。
八、安全技术措施由技术负责人、工程部、质量安全部负责检查与考核。
在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同时,检查所属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若发现不按本标准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措施不落实时,将根据公司制定的奖罚条例进行经济处罚。
第二章、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一.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基本要求
1安全技术交底必须逐级进行,从项目到施工处、施工队、工段(班组)一直到全体作业人员。
2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具体、明确、有针对性。
3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主要针对施工中给作业人员带来的潜在危险和存在的问题。
4应将施工工序、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向处长、队长、工长(班长)进行详细交底。
5定期向两个以上施工处、施工队和工段(班组)及多个工种交叉作业的施工队伍进行书面交底。
6应优先采用新的安全技术措施。
7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有书面的签字记录。
二.安全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
1本工程项目的施工作业特点和危险部位及所采取的预防措施。
2相应的安全技术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
3应该注意的安全事项。
4突发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及避难等措施。
三.安全技术交底的编制、审批及交底
1重大、特殊、危险性大的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交底,由总工程师编制;报总监理师审批;总工程师负责交底。
2一般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交底;由总工程师组织相关技术人员编制,总工程师负责审批;相关技术人员进行交底。
四.安全技术交底的执行与监督
1安全技术交底由施工单位技术人员负责执行,施工单位总工程师及监理单位负责监督。
第三章、施工机具进场验收与保养维修制度
一、进场施工机具必须有厂家生产许可证,合格证或当地建筑安全监督部门颁发的准用证,否则不准入场。
二、施工机具安装后必须经企业安全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做好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履行签字手续,严禁使用倒顺开关控制机具。
三、日常检查:
机械设备每次运行都要进行逐点检查,主要由操作人员进行,可与日常保养结合起来,如果发现较大问题,应立即报告,及时组织修理。
四、定期检查:
由专业的维修工人负责,操作工人参与检查,按计划规定的时间,全面检查设备的性能及实际磨损程度,以确定修理的时间及修理的种类。
五、对于施工机具的修理,一般可由现场施工队建立维修组,全面负责各施工工地的机械设备的维修工作,对于技术复杂的大修理工作由专业的机修部门负责。
六、每次的检查情况及修理情况均应做好记录,并有检查或维修人员签字。
第四章、安全检查制度
一、检查制度基本要求:
1、安全生产小组每周检查一次施工现场各方面的安全隐患,填写安全检查记录。
且每月报送监理、业主一份当月的安全检查记录。
2、当甲方安排检查时,做陪同检查,且记录检查的结果。
填写检查记录。
报监理、甲方各一份。
3、按照甲方下发的安全文件进行各阶段的安全检查,填写安全检查记录、书面安全检查情况汇报、表格形式的隐患整改措施。
按照报监理文件的要求做好阶段性的安全检查。
二、安全检查方法:
1、自检:
由各队安全员根据制定的安全技术规范、安全技术标准、要求,对本队的行为进行自我监督。
2、互检:
各队的工人要相互监督、检查,相互学习,交流经验。
3、全检:
由我部每月组织一次全工地、全局性的安全文明大检查,建立奖惩制度,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责任人严惩不贷。
4、交接检:
由上级主管部门定期检查,积极配合,共同努力,完成此项工作,保证现场施工顺利进行。
安全副经理及现场安全员要经常巡视工地,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对违反有关条例规定的人员进行查处。
2、各种安全检查做到每次有记录,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落实资金全面整改。
3、施工员和安全员应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合格后才可继续施工。
一时难以整改的,签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进行复查。
4、检查结果及整改情况的有关资料应及时归档。
第五章、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各时期的安全生产情况,协调和处理施工生产组织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环保部负责制度的制定、检查、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
二、各施工协作单位负责本制度的贯彻执行工作
三、项目部安全生产会议
1、项目部安全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由项目部经理主持,全体组员参加,时间不限,地点由召集人决定。
2、会议主要内容:
讨论本项目部如何贯彻执行上级和指挥部安全生产上的各项决议以及本项目部在安全生产上的一些重大问题。
3、会议记录由项目部办公室记录,项目部安全生产科门负责督促、检查、考核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形成记录。
安全生产科门定期检查会议记录及决议执行情况。
四、班组安全会议
1、由班长负责召开,小组成员参加。
每星期至少一次,地点由各部门自定。
2、会议主要内容:
传达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布置、检查、交流、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规章制度等;分析班组内外事故案例;结合本班组特点开展事故隐患的预测预控等。
3、会议在各班组交接班记录中进行记录。
项目部领导和安全员每月进行定期检查并签字。
五、各专业性安全会议
由各主管职能科室领导负责,根据需要召集有关人员召开,由召集人负责记录。
由主管职能科室对会议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
六、不定期安全生产会议
由各职能部门根据安全生产的季节性和突发性等情况随时召开安全生产会议。
由召集人负责记录。
由各职能部门对会议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
七、相关要求
1、会议召集者在开会之前,应做好有关资料准备工作,会议上要讨论研究解决的问题应列出,重要会议会后要下发会议纪要。
按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进行传递,并对存在问题及时协调处理。
2、通知参加会议人员时,要把会议主要内容、开始时间、大约需要多长时间、会议地点交代清楚。
3、被通知需要参加会议的人员,都应按时参加会议,做到善始善终,确实不能参加的要在开会之前和召集人说明情况,并得到允许。
对未经允许擅自不参加或迟到、早退的人员,由会议召集人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4、会议上决定的情况各部门和责任人,必须不折不扣地认真执行,及时完成。
5、每次安全会议都要有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包括日期、参加人员、召集单位、主持人、会议主要内容、处理结果、决议执行情况的检查等,安全环保部应定期对各种会议记录及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考核。
第六章、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教育和培训的重要性
安全生产有赖于施工现场全体人员的参与,需要具有良好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
保证所有人员得到适当的教育和培训,是实现施工现场安全保证体系有效运行,达到安全生产目标的重要环节。
施工现场应在项目安全保证计划中确定对员工进行教育和培训的需求,制定安全教育和培训的责任部门或责任人。
二、教育和培训的目的和范围
教育和培训的目的在于使每一层次和职能的人员都认识到:
1、遵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和规范的工作程序,以及符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重要性。
2、与工作有关的重大安全风险,包括可能发生的影响,以及其个人工作的改进可能带来的安全因素。
3、所有人员在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和工作程序,以及实现安全生产要求方面的作用与职责,包括在应急准备方面的作用和职责。
4、偏离规定的工作程序可能带来的后果和事故实例。
教育和培训的范围包括本企业的职工和分包单位的职工等全体参建人员。
三、教育的内容
1、项目部一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本项目部施工生产安全基本知识;
(2)本项目部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
(3)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机械设备、电气安全及高处作业安全基本知识;
(5)防毒、防尘、防火、防爆知识及紧急情况安全处置和安全疏散知识;
(6)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防护用具、用品的使用的基本知识。
2、班组一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本班组作业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
(2)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
(3)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4)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防范对策;
(5)班组安全教育由班组长主持进行,或由班组安全员及指定技术熟练、重视安全生产的老工人讲解。
3、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者,方准独立作业。
4、经常性教育
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4.1、把经常性的普及教育贯穿于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并根据接受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和多种方法进行,可以取得良好的效果。
其主要内容包括:
(1)上级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规及有关文件、指示。
(2)各部门、各科室和每个职工的安全责任。
(3)遵章守纪。
(4)事故案例及教训和安全技术先进经验、革新成果等。
4.2、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调换工作岗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操作。
4.3、班组应每周安排一次安全活动日,可利用班前和班后进行,其内容是:
(1)学习党、国家和企业随时下达的安全生产规定文件和操作规程。
(2)回顾上周安全生产情况,提出下周安全生产要求。
(3)分析班组工人安全思想动态及现场安全生产形势。
表扬好人好事和需吸取的教训。
5、适时安全教育
适时安全教育是指根据建筑施工的生产特点进行“五抓紧”的安全教育,即:
(1)工程突击赶任务,往往不注意安全,要抓紧安全教育;
(2)工程接近收尾时,容易忽视安全,要抓紧安全教育;
(3)施工条件好时,容易麻痹,要抓紧安全教育;
(4)季节气候变化,外界不安全因素多,要抓紧安全教育;
(5)节假日前后,思想不稳定,要抓紧安全教育,使之做到警钟长鸣。
6、纠正违章教育
对于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职工,教育其认识所违反的规章条文,明白它的意义和不遵守带来的危害,务使受教育者充分认识自身的过失和吸取教训,对于情节较严重的违章事件,除教育本人外,还应通过适当的形式扩大受教育面。
四、教育和培训档案
进行教育和培训后按规定建立个人教育和培训档案,以保证教育工作的进行和培训质量。
第七章、卫生保洁制度
一、生活区场地必须做硬地坪,有排水沟,排水畅通地面无积水。
二、设置盥洗池,二层以上宿舍要有给水源,水斗和落水管设置。
三、设置生活垃圾箱、茶水亭,上盖加锁,有专人负责清运垃圾及茶水供给。
四、宿舍明亮通风,东西物品堆放整齐,室内清洁,有卫生负责人和轮流值日清扫制度,保持室内整洁。
五、安排专职卫生保洁人员,负责公用场地清扫,保持生活环境的整洁卫生。
六、配制消毒除四害设施,杜绝蚊蝇孽生。
七、办公室要保持清洁,文具应摆放整齐,做到窗明地净,无蝇,无鼠。
八、食堂要做到防尘,防蝇,防鼠,远离污染源,食堂内外必须每天做到清洗打扫,并保持内外环境的整洁。
第八章、消防及防火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使每个职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群众防范意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现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防火管理制度。
二、施工现场防火的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设单位应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2)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4)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
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5)施工单位在承建工程项目签订的“工程合同”中,要有防火安全的内容,同建设单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6)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7)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8)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9)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
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0)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1)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2)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三、工地防火检查
(1)项目经理部每月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防火安全专项检查;每周不定期安全检查中对防火安全进行检查。
(2)现场不设工人宿舍,各临时办公室内不得使用电炉等设备,检查时如有发现,除没收器物外,罚款50元。
(3)按规定时间对灭火器进行药物检查,发现药物过期、失效的灭火器,应及时更换,以确保灭火器材处于正常可使用状态。
四、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制度
(1)一级动火审批制度:
禁火区域内:
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气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动火部门填写动火申请表,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然后提交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后报公司,经公司安全部门主管防火工作负责人审核,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审批制度:
在具有一定人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节假日期间等动火作业,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在4天前填写动火许可证,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报公司安全部门审批,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的审批制度: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申请动火者填写动火申请单,在3天前提出,经焊工监护人签署意见后,报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方可动火。
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在防火要害部位设置的消防器材,由该部位的消防职能人负责维修及保管。
(2)对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人,按照处罚办法进行处理。
(3)器材保管人员,应懂得消防知识,正确使用器材,工作认真负责。
(4)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发现超期、缺损的,及时向消防负责人汇报,及时更新。
六、成立义务消防队
为了保证本工程项目顺利实施,保护国家财产及职工生命安全,本工程成立了一支义务消防队。
(1)根据工程进展实际情况实际情况,适时举办一些消防培训活动。
(2)活动的形式和内容由消防领导小组或义务消防队队长负责安排,通过活动使队员们深刻地认识到消防工作的重要性,针对工程实际情况,结合工程进度明确防火重点部位,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知识,提高危险因素分析能力和扑救方法。
(3)及时与当地消防部门建立联系,搞好消防联防工作。
(4)有火灾等紧急情况发生时,能做出第一反应,组织实施抢救和灭火,确保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七、特殊重点部位防火管理制度
(1)各种警告牌、操作堆积牌、禁火标志悬挂醒目齐全。
(2)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
(3)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m。
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而有效,否则严禁使用。
(4)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按规定应配置一定数量灭火器,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5)动火作业前必须执行审批制度,履行交底签字手续。
(6)严格执行奖惩制度,遵守消防规章制度,对未出大小火灾事故,能消除火灾隐患或勇敢扑灭火灾事故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人员视情节给予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材料仓库防火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材料仓库的安全防火由材料仓库负责人全面负责。
(2)对进入仓库的易燃物品要按类存放,并挂设好警示牌和灭火器。
(3)经常注意季节性变化情况,高温期间如气温超过38°C以上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燃起火。
(4)仓库间电灯要求吸顶,离地不得低于2.4m,电线敷设规范,夜间要按时熄灯。
(5)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垛仓库边,如需要堆物时,离仓库保持6m以外,并挂设好灭火器。
(6)严格检查制度,做好上下班前后的检查工作。
九、仓库间防火管理制度
(1)仓库间的安全防火工作由库管员全面负责。
(2)仓库间各种防火警告牌必须齐全,各种制度上墙。
(3)机械设备安放位置选择合理,电线及配电箱设置规范,做好机械的接地或接零。
下班时切断电源。
(4)可燃易烯类物品要隔离归类存放,配备一定数量有效的灭火器。
(5)按规定做好每天的检查工作,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采取措施。
十、电焊点防火管理制度
(1)电焊点防火安全工作由班组长全面负责,对本班组作业人员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增强防火观念和灭火技术水平。
(2)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做好审批工作,操作时,应带好“两证”(特种工种操作证、动火审批许可证),并配备好灭火器,落实动火监护人,焊割作业应严格遵守“电焊十不烧”及压力容器使用规定。
(3)作业场内严禁烟火,违章按规定罚款处理。
(4)灭火器必须符合要求,经常进行检查,发现药物及压力表失效时,及时与工地安全员联系更换。
(5)各种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必须悬挂醒目、齐全。
(6)开展经常性防火自我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十一、奖励与惩罚
(1)奖励方法:
1)关心消防工作,积极投入消防工作,成绩显着的。
2)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表现突出。
3)及时了解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
4)积极扑救火灾、抢救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表现突出的。
5)对查明火灾原因有突出贡献的。
6)在消防工作其他方面做出显着贡献的。
7)对以上在消防工作中有先进事迹的个人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2)惩罚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由本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1)施工人员不按防火制度规定进行施工。
2)防火负责人不履行职责的。
3)值班人员撤离职守或失职的。
4)不按规定添置消防器材、设备的责任人。
5)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
第九章、危险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管理制度
一、爆炸物品的采购
(1)、各施工单位必须到所存地公安机关办理《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和《爆炸物品购买证》,凭证向指定的供应点购买。
(2)、各施工单位每月所需爆炸物品必须列出详细计划提前报监理方及业主方。
(3)、严禁盲目计划和非法采购爆破物品。
二、爆炸物品的运输
(1)、各施工单位需运输爆炸物品时,必须到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爆炸物品运输证》后,方准运输。
(2)、运输爆炸物品的车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运输安全的规定,并必须派熟悉爆炸物品性能的专人负责押运。
(3)、提取爆炸物品时,经办人员必须认真清点,确认所提数量准确无误后才能启运。
运输中要注意行车安全和爆炸物品的安全,不得在城镇、村庄、交叉路口停留,押运人员不得擅自离车,确保安全。
(4)、运输爆炸物品时,炸药和雷管不准同车装运,不准载运旅客和其它易燃、易爆物品。
严禁在运输途中到加油站加油。
(5)、必须建立严格的出入库验收检查制度。
押运回的爆炸物品必须由仓管人员认真清点数量,及时入库。
收存和发收爆炸物品必须进行登记,做到账目清楚、帐物相符。
三、爆炸物品的储存
(1)、爆炸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的仓库内,炸药和雷管必须分库储存。
仓库必须建在远离住宅区的可靠的地方。
设立专用爆破器材仓库。
须将地点选择、设计图纸等报所在地县、市公安局批准,并申领《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
(2)、储存爆炸物品的仓库必须安装防盗锁、报警器,配备灭火器、报警通讯没施、防火砂坑等。
(3)、爆炸物品仓库必须设专职人员负责昼夜值班,仓管人员不准擅离职守。
必须挑选熟悉爆炸物品性能和操作规程、政治可靠、责任心强的正式职工担任仓库保管员。
严禁以任何借口使用临时工担任仓管员。
(4)、严禁在库房内存放其它物品,严禁在库区内吸烟和用火,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
(5)、库房内储存的爆炸物品数量不得超过设计容量。
(6)、发现爆炸物品丢失、被盗,必须及时报告所在地公安机关和指挥部折迁安全保通处。
四、爆炸物品的使用
(1)、使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必须证照齐全、手续完整,方准使用。
(2)、爆破作业,必须由经过考核合格并取得《爆破员作业证》的爆破员担任,严禁非爆破员进行爆破作业。
(3)、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遵守爆破安全操作规程,妥善安排爆破时间,尽可能避开车辆、行人通行的高峰期,设专人负责指挥。
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