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边县苏民公路桥梁工程项目土建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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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边县苏民公路桥梁工程项目土建工程

马边县苏民公路、桥梁工程项目土建工程

 

招标文件技术标准

 

2016年10月9日

 

 

 

 

第100章总那么

第101节通那么

范围

1.本标准适用于马边县苏民路公路、桥梁工程项目的施工及治理。

2.本项目可能有《补充技术标准》,本标准必需连同《补充技术标准》一路阅读和利用,假设它们之间显现矛盾或冲突,《补充技术标准》具有优先权。

本标准及《补充技术标准》,与施工图纸中明示的技术标准要求显现矛盾或冲突的,施工图纸明示的技术标准具有优先权。

3.标准、清单中未列明细目的相关工作内容,或为完成一项工作不可缺少部份的相关工作,或是功能的一部份都视作已经包括在相关的工作内容(细目)当中。

假设清单与标准不一致,以清单为准。

投标人在制作标书时务必认真阅读和明白得合同文件(但不仅限于合同条件,包括本标准、补充技术标准、图纸、工程数量清单、补遗书等)。

概念

1.本标准中利用的工程名词术语均采纳《道路工程术语标准》(GBJ124—88)及《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公路工程名词术语》(JTJ002—87)等标准文件中所列明的词语及其概念。

标准与标准

1.本项目工程的质量查验评定标准按《公路工程质量查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执行。

2.

3.施工应符合标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公路路基施工技术标准》JTGF10-200六、《公路桥涵施工技术标准》JTG/TF50-2020、《公路桥梁板式橡胶支座》(JT_T4-2004)、《公路桥涵设计通用标准》(JTGD60—2021)等。

4.

5.按《公路工程施工平安技术规程》JTGF90-2021执行。

6.

7.本工程涉及的施工标准、标准,不限于本文件罗列之技术标准和标准,均以本工程施工实施期间的有效版本为准,承包人必需严格遵守执行,并非得因此提出在质量、平安、文明施工、进度方面的索赔。

8.

 

图纸

1.甲方提供的图纸中的工程数量表内数值,仅供施工作业时参考,并非代表支付项目,因此不能作为计量与支付的依据。

第102节工程治理

分包、转包、劳务、人员及培训

1.严禁投标人转包和分包工程。

2.投标人应增强劳务治理。

劳务人员应持有上岗证。

3.投标人应增强现场施工人员(包括劳务人员)的职位和工序教育,增强质量、平安知识的职位培训,做到人人懂质量、人人抓平安、科学治理、文明施工。

施工方式与质量操纵

1.投标人是工程质量责任的主体,动工前,投标人必需成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操纵有效”的质量自检体系,严格执行“三检(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

2.投标人动工前,必需按《公路工程质量查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的规定,并结合工程特点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划分,经甲方和发包人批准执行。

现场质量检查、质量验收资料按划分的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归纳搜集,现场质检原始资料必需真实、准确、靠得住,不得追记,不得复印。

同意质量检查时必需出示原始资料。

3.投标人应通过组织实验路、实验工程,总结施工工艺,指导规模生产。

分项工程施工实行现场标示牌治理,标示牌上注明分项工程作业内容、简要工艺和质量要求、施工及质量负责人姓名等。

4.投标人应重视质量通病的防治,对换填土不实、软土地基超限沉降、沥青路面初期破坏、水泥路面开裂、桥面铺装碎裂、桥梁伸缩缝松动、桥头跳车、防护工程和结构物表面粗糙、预应力结构管道压浆不实等质量通病必需依照技术标准要求制定预控方法。

5.投标人应按规定随时将对材料及工程质量的查验与实验报告报送发包人审查,还应采纳质量动态治理方式,随时将检测结果、取样地址、实验项目、实验方式、实验员姓名、实验结果,及合格与否的评定意见,送发包人审查。

6.当发包人提出要求后,投标人应在7天内提供工程各部份的书面施工方式和说明及有关特殊工程施工工艺图。

假设7天内没有提供,发包人能够责令投标人临时停止本工程或部份工程的施工,直到投标人圆满提供上述文件为止。

7.本条款内提供施工方式和说明质量操纵的费用,已包括在相应的永久性工程项目之内,甲方再也不另行支付。

8.凡本篇中任何章节的质量查验末节中的大体要求、查验项目和外观鉴定等条款假设与《公路工程质量查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有不符的地方,一概按《评定标准》执行。

材料

1.质量要求

(1)用于永久性工程的材料(含半成品、成品),都必需是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合格材料,并经发包人批准。

投标人在材料的订购或自采加工之前,应取得发包人的同意,必要时应附有材料的样品及其材质和利用的有关说明。

(2)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均应按标准、规程规定的频率和方式进行抽检、实验,经查验不合格的材料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3)凡本标准(包括补充技术标准)未涉及而工程又需要的某些材料应符合发包人指示的质量要求。

(4)没有发包人的批准,不得采纳任何替代材料。

(5)发包人对料源送检材料质量的认可并非意味着这一料源的所有材料都合格,发包人有权拒绝利用此料源中不合格的材料。

(6)任何作业凡利用了未经发包人批准的材料,不论该工程正在进行或已完成,均应由投标人自费拆除并重建。

2.搬运与贮存

(1)各类材料的搬运方式,均应保证其质量不受损坏、环境不受污染。

集料的车辆输送应避免输送途中集料漏失和离析。

(2)材料堆存以前,投标人应清理、整平、硬化、围砌全数堆存场地。

(3)材料采纳分类堆放的贮存方式,水泥、石灰、粉煤灰等粉质材料应有遮盖,钢筋应当有支垫及遮盖。

应保证其质量的完好并适应工程进度的要求,同时应不污染环境,又便于检查。

3.取样与实验

(1)材料的取样与实验频率应符合本标准(包括补充技术标准)中各章节的规定。

所有取样应在发包人在场情形下进行,除非发包人还有准予。

(2)实验应在发包人在场的情形下由投标人在现场的实验室进行,发包人还有规定者除外。

(3)试样取用的材料及相关费用,其费用应包括在有关工程项目的单价内。

(4)投标人应为发包人的实验与取样提供方便,费用由投标人支付。

4.采购的要紧材料

在合同签定以后的56d内,投标人应向发包人提交一个要紧材料采购打算。

只有通过发包人批准,投标人材能向厂商正式定货,但发包人对厂商的认可并非意味着对其材料的认可。

供货厂商必需持有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有关行业治理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具有完善的计量、检测和实验设施;具有必然的生产规模和生产能力。

投标人在向发包人申请批准供货厂商时,必需向发包人出具上述证明材料。

运至工地的外购材料必需有出厂证书(标明厂名、材料名称、规格和数量、出厂日期和批号、产品质量查验合格证书等)和按本标准所引用的材料标准和实验规程所做的实验报告。

出厂证书、实验报告和定货单副本应在施工现场报发包人审查,假设无上述文件,或文件内容与实物不符,那么发包人有权拒收。

同时运至工地的外购材料应按要求进行抽样实验。

投标人应合理利用、运输和寄存材料,假设发包人以为投标人运输、寄存或利用不妥,能够再次抽样实验,假设实验结果说明这批材料已经不符合标准要求时,那么发包人有权宣布这批材料为不合格材料,投标人必需自费将这批材料从工程中拆除,运显现场并做善后处置。

5.自采加工材料

发包人有权随时在工地进行抽样实验,以检查投标人自采加工材料质量是不是稳固及是不是符合标准要求。

假设结果说明自采加工材料质量不稳固或不符合标准要求,那么发包人有权部份拒收,并可下令停止材料开采加工,直到投标人采取切实可行的增强质量的方法并经发包人再次验收合格为止。

凡国内采购材料或由投标人委托的社会集体和个人开采加工的地址材料,都等同投标人的自采加工材料,均适合本条规定。

6.料场开采的治理应符合下述要求

投标人应执行国家、省或地址有关操纵环境污染的法律条款和规定,应采纳必要方法避免有害物质对溪水、地下水、水池和水库的水污染,和尘埃和废气对大气的污染。

同时应知足噪音、震动和危险品治理利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要求。

投标人原那么利用甲方指定的料场,自行办理料场相关手续,甲方给予协助,发生与之有关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料场利用完工后均应妥帖处置,材料用完后,投标人应为料场环保、水保和绿化恢复承担全数责任。

凡与保证书或实验证书或补充实验有关的一切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负担。

进度照片与录像

1.投标人应(距离不多于1个月)向发包人提供说明时刻和工程进度记录的彩色照片副本两份,并附有详细文字说明和足够的数据和记录,以说明工程的确切位置和进度。

彩色照片的尺寸应征得发包人同意。

投标人还应利用摄像机拍制关键性的施工程序录像。

2.投标人应提供经发包人确认的相册,以供贴片之用,这些彩照及投标人拍照的录像带应是甲方的财产。

3.投标人提供的工程彩照和相册和录像带的费用应包括在相应的工程项目之内,甲方再也不另行支付。

4.投标人采纳数码技术拍照的工程进度照片及录像应通过电脑治理系统及时上传给发包人,并将照片、录象提交给发包人妥帖保管。

5.涉及到进度、关键工序的照片,投标人必需每一个月提交给发包人,这些照片应作为投标人申请计量支付的必要附件。

工程记录与完工文件

1.投标人应自费在施工进程中同步形成、积存、整理及保管工程进度、隐蔽工程、实验报告、障碍物拆除和所有阻碍工程的记录(包括资料、设备的来源),以备需要评定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时查阅。

现场原始检查记录必需在现场完成并经发包人签认。

2.当分项(或分部)工程完工时,投标人须按发包人规定的分项工程资料目录和表式,一样在40天内将上述施工记录、查验报告、抽查实验记录和完工图表等有关的所有资料编订成册,提交发包人作为该分项工程中间交验和计量支付的书面依据,原始资料由投标人保留。

3.当工程接近完成时,投标人须依照相关公路工程竣(交)工文件验收方法的规定和要求,编制交工验收(质量鉴定)所需的完工图表和文件。

工程完工图纸须在有关工程完工后陆续交发包人审查,全数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在全数工程的交工证书签发之前,投标人须向甲方提交发包人和甲方均以为完整的知足交工验收要求的合格的完工文件(套数依照交工验收时的有关规定确信),不然甲方将按合同条款对投标人进行惩罚。

完工资料的编制费用,已包括在清单中,费用包干利用,不另行增加。

4.完工文件的组卷成册,除内容按上述文件要求编制外,还应符合档案部门的要求。

5.当工程通过缺点责任期评估后,投标人应提供足够的缺点责任期完工文件资料。

其内容包括缺点责任期内所进行的修复、返工或新增的工程项目应具有的资料。

该文件资料在完工验收(完工查验)前10天送交发包人审查。

6.有关本工程的情形,投标人不能以任何手腕出版任何资料和刊物。

投标人应将合同的所有细节作为保密资料对待,没有发包人和甲方的批准,合同的任何部份不该在任何商业或技术文献上刊登或披露,包括工程技术详图。

投标人不得用工程图片作宣传,除非事前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

关于工程周围建筑和财产的爱惜

1.甲方负责公路用地范围内地面以上的建筑物及其它的设施的拆迁工作。

但工程动工之前,投标人仍应向有关部门调查公路用地范围内现有地上和地下公共设施的现状,并进行相应的测量。

2.工程施工期间,投标人应采取有效方法爱惜施工现场周围不需拆迁的建筑物、地上或地下的管线设施、水利设施、道路、铁路、河道、树木、光缆及通信设施等其它财产免遭损坏,不然,造成的损失责任由投标人自大。

3.假设在施工期间新发觉需拆迁的结构物或地下管线,投标人应及时探明具体位置和现状,并查明该设施的所有者或产权治理部门,同时书面报告发包人并按发包人的指示办理。

4.投标人在靠近上述某个公用设施处进行开挖、拆除作业时,应事前通知本地有关产权治理部门,并征得他们的同意,在产权部门的代表在场时进行作业。

5.在挖方及拆除作业时,投标人应采取支撑或防护等方法,幸免损坏周围建筑物、阻碍人员及财产的平安。

6.若是由于投标人采取的方法不力,施工进程中造成上述建筑物或设施的损坏,或产生不良阻碍,投标人应自费负责补偿或修复。

7.上述一切工作、配合、和谐等都不单独计量支付,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当充分考虑到这些工作,有关费用将被视作包括在相关的其他细目当中。

环境爱惜

1.一样要求

(1)投标人在工程施工中,应严格遵守国家环境爱惜部门的有关规定。

投标人有责任采取有效方法以预防和排除因施工造成的环境污染,对工程范围之外的土地及植被应注意爱惜,并应保证甲方幸免由于污染而引发的索赔或罚款。

(2)投标人一辈子产、生活设施应符合环保要求,并同意本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3)投标人应在施工期间增强环保意识、维持工地清洁、操纵扬尘、杜绝漏洒、减少污染、减少噪音。

(4)临时用地的恢复必需知足设计及国家相关环保、水保要求。

2.文物爱惜

(1)公路工程施工时发觉文物古迹,不得擅自移动和收藏。

投标人应爱惜好现场,避免文物流失,并临时停止作业,当即将有关情形报告发包人及本地文物爱惜部门。

在主管部门未终止处置前,不得从头进行作业。

(2)投标人在需要借土、弃土时,对了解现有的或计划的爱惜文物地址,采取避让的原那么进行地址的选择。

3.避免水土流失和废料废方处置

(1)防水排水

a.在公路工程施工期间应始终维持工地处于良好的排水状态,修建必要的临时排沟渠道,并与永久性排水系统相连接,且不得引发淤积和冲洗。

b.因投标人未设置足够的排水设施致使土方工程蒙受破坏时,其责任由投标人自大。

c.雨季填筑路堤应随挖、随运、随填、随压实,依次进行;每层表面应筑成适当的横坡,使之不积水。

(2)冲洗与淤积

a.投标人应采取有效预防方法,避免施工厂所占用的土地或临时利用的土地受到冲洗。

b.投标人应采取有效预防方法,避免从本工程施工中开挖的土石材料,对河流、水道、浇灌渠或排水系统产生淤积或堵塞。

c.公路工程施工中的临时排水系统,应能最大限度地减少水土流失及水文状态的改变。

d.开挖或填筑的土质路基边坡应及时采取防护方法,避免雨季到来时水流对坡面的冲洗而阻碍排水系统的功能,减少对周围水域的污染。

e.投标人不管出于任何需要,未经发包人的事前书面同意,不得干扰河道、水道、现有浇灌或排水系统的自然流动,致使冲洗与淤积的发生。

(3)废料废方的处置

a.清理场地的废料和土石方工程的废方处置,不得阻碍排灌系统及农田水利设施,不得向江河、湖泊、水库和专门堆放地之外的地址倾倒。

应按图纸规定或发包人的指示在适当的地址设置弃土场,有条件时,力求少占土地,并对弃土进行整治利用。

b.当设置弃土堆时,应按《公路路基施工技术标准》(JTGF10—2006)的规定执行。

c.桥梁施工进程中的泥浆及废弃物等,在施工中严禁乱排放,不许诺直接排入河道、农田中,工程完工时应即时清除干净,以避免堵塞河道和防碍交通。

d.挖方工程的大型弃土场,应采取以下水土维持方法:

(a)废方堆放点应统筹安排,堆放点应远离河道,尽可能选择荒地,不许诺直接掩压盖植被;

(b)弃土场在堆弃前,应先将表土堆在一旁。

及时对弃方进行充分压实,并按设计要求在其表面进行植被覆盖及防护,达到避免水土流失、美化环境的目的;

(c)关于易受冲洗、流失的边坡、坡脚等,需要进行专门的防排水设施设计和施工。

(e)投标人应将施工及生活中产生的废弃物及时处置,运至设计指定或发包人同意的地址埋置或按环保要求进行处置,应注意幸免阻塞河流或泄洪系统和污染水源,并避免汛期淹没农田或村落。

如无法及时处置或运走,那么必需设法避免散失。

4.避免和减轻工地域域的水和大气受污染

(1)爱惜水质

a.施工废水、生活污水不得直接排入农田、耕地、浇灌渠和水库。

严禁排入饮用水源。

b.公路工程施工区域,砂石料场,在施工期间和完工以后,应妥帖处置以减少对河道、溪流的侵蚀,避免沉碴进入河道或溪流。

c.冲洗集料或含有沉积物的操作用水,应采取过滤、沉淀池处置或其它方法,使能做抵达标排放。

d.施工期间,施工物料如沥青、水泥、油料、化学品等堆放应严格治理,避免雨水将物料随雨水径流排入地表及周围水域造成污染。

e.施工机械应避免严峻漏油,禁止机械在转运中产生的油污水未经处置就直接排放,或维修施工机械时产生的油污水直接排放。

f.投标人应将施工及生活中产生的污水或废水,集中处置,经查验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环保标准后,才能排放到河流或沟溪中。

投标人不得将含有污染物质或可见悬浮物质的水,排入河流、水道、或浇灌系统中。

投标人的排水不得增加河流或水道中的悬浮物,或造成河道冲洗、水流污染。

g.爱惜农田排灌系统。

当线路通过农田浇灌区域时,投标人在施工时应采取必要的临时方法以保证不阻碍或中断农田的排灌作业。

修建的临时设施应保证施工不阻碍本地农田的顶峰排灌作业。

在软土地域施工时,应注意路堤沉降对水源和排灌系统的阻碍。

投标人应依照线路通过农田地域的情形,拟定需采取的方法,确信设计方案,报发包人批准后执行,但发包人的批准并非意味着能够免去投标人的责任。

投标人应付他所采取的临时方法承担全数责任,由于方法不力,给本地农人造成损失,投标人应负责予以补偿。

h.未做处置的流体不许诺采取直接渗入地下的排放方式处置。

(2)操纵扬尘

a.为减少公路工程施工作业产生的尘埃,在施工区域内应随时进行洒水或采取其他的抑尘方法,以保证不显现明显的扬尘。

b.易于引发粉尘的细料或松散料应予遮盖或适当洒水润湿。

运输时应用帆布、盖套及类似遮盖物覆盖。

c.转运时有粉尘发生的施工厂地,如水泥混凝土拌和机站(场)、大型轧石机场、沥青拌和机站(场)等投料器均应有防尘设备。

在这些场所作业的工作人员,应配备必要的劳保防护用品。

d.投标人应使施工厂地砂石化或维持常常洒水,使得施工厂地旁的农田作物不受扬尘污染。

e.采取的防尘方法费用不单独计量支付,计入投标人的平安文明环保费当中,包干利用。

(3)减少噪声、废气污染

a.各类临时设施和场地如堆料场、加工厂、轧石场、沥青拌和场等,应距居民区必然距离,设于居民区要紧风向的下风处。

b.利用机械设备的工艺操作,要尽可能减少噪声、废气等的污染。

c.若是投标人预防方法不力,并已对临近区域的环境卫生造成了危害,那么由此而引发的一切损失及后果,应由投标人负责。

d.在居民集中居住区和靠近学校、医院等环境灵敏区内,投标人噪声大的施工作业,其作业时刻应事前征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

e.投标人应通过有效的技术手腕和治理方法将施工噪声操纵到最低程度。

5.植被爱惜

(1)投标人应尽可能爱惜公路用地范围之外的现有植被。

假设因修建临时工程破坏了现有的植被,事前必需征得有关部门的书面认可并应负责在拆除临时工程时予以恢复。

(2)要爱惜公路两旁的古树名木和法定爱惜的树种,即便处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有可能时也要尽可能爱惜,且如何处置需要事前征得有关部门的认可。

(3)施工期间工程破坏植被的面积应严格操纵,除不可幸免的工程占地、砍伐之外,不该再发生其它形式的人为破坏。

6.土地资源的爱惜

(1)妥帖处置废方,山坡弃土应尽可能幸免破坏或掩埋路基下侧的林木、农田及其它工程设施。

沿河弃土应幸免壅塞河道、改变水流方向和举高水位,以避免淹没或冲垮农田、衡宇。

(2)取土坑应选在高地、荒地上,尽可能不占耕地,当必需从耕地取土时,应将表面种植土铲除,集中成堆保留,并在工程交工前做好还地工作。

关于深而宽的取土坑,可依照本地需要,用作蓄水池或鱼塘;不然的话需要进行特殊处置,处置方案必需征得发包人和有关部门的认可。

(3)在河床开采砂砾材料时,必需注意避免河流状态的改变,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在行洪、排涝河道和航道范围内开采砂石、砂金,必需经河道主管部门批准,依照批准的范围和作业方式开采,涉及航道的,由河道主管部门会同航道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定。

(4)采石场的位置,应结合环境爱惜的要求选择,应充分考虑噪音、爆破引发的地下震动、公共平安等问题。

采石场的位置,应征得本地政府及环境治理部门的同意并办理必要的手续。

(5)增强对施工人员进行爱惜自然资源及野生动植物的教育,在招聘合同中规定严禁偷猎和随意砍伐树木。

(6)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占用大体农田进行植树等行为的紧急通知》(国发明电[2004]1号)的有关要求,对公路沿线是耕地的,要严格操纵绿化带宽度。

7.现有公用设施的爱惜

(1)关于受本工程阻碍的一切公用设施与结构物,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施工期间采取一切适当方法加以爱惜。

(2)进行靠近公用设施的开挖作业时,投标人应通知有关部门,并邀请有关部门代表在施工时到场。

投标人应将上述通知与邀请的副本提交发包人备查。

8.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施工现场常设至少一名环保人员,负责施工现场有关环境爱惜的治理和谐及检查落实等事务。

9.对环境爱惜所采取的任何方法均不解除投标人在工程施工、缺点责任修补或因其施工遗留问题对环境爱惜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同时投标人应爱惜和保障甲方免于承担由于投标人施工时对环境爱惜的疏忽行为而引发的或与此有关的所有索赔、诉讼、损害补偿及其他开支。

以上责任和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通流打算和操纵

1.投标人在安排和组织施工时,应注意尽可能减少各类车辆行人与施工现场的干扰。

为此,投标人应适本地考虑便道的位置和通行能力。

2.已有的各类道路应该向施工车辆开放。

依照打算或发包人的指示,投标人能够设置支线。

在需要调剂交通流的情形下,投标人能够向公共交通开放本项目工程的一部份,而且应该设置适当的照明、警告信号和标志牌等交通平安设施,还应该采取预防方法以爱惜本工程和公众的平安。

3.当工程施工可能会对道路交通产生干扰时,投标人应设置必要的路障、警告信号等,同时必需安排信号员指挥交通。

4.施工期间,投标人应依照交通流打算安排本项目运输,并在必要时请求发包人召集有本地交通部门参加的和谐会议,讨论和修改本打算。

5.投标人编制交通流打算及采取相应方法等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过路、过桥、摆渡、航道费等),已包括在合同价之内,再也不另行计量与支付。

平安爱惜与事故报告

1.一样要求

投标人是工程施工进程中平安防护的责任主体,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平安生产治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公路水运工程平安生产监督治理方法》(交通部2007年第1号)、《四川省平安生产条例》的同时,在公路工程实施全进程中还应执行《公路工程施工平安技术规程》(JTJ076-95)及《公路筑路养路机械操作规程》及有关指导平安、健康与环捍卫生方面的法规和标准。

成立健全平安治理组织机构、平安治理制度和方法,对参建人员进行平安教育、培训及平安技术交底。

投标人应成立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完善有效的平安预案,关于重大事故的平安预案还需进行演练。

贯彻落实平安生产责任制度,从项目领导到具体操作工人逐级签定平安生产责任书。

在编制施工组织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平安技术方法报发包人批准;对达到必然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份项工程,需编制专项平安方案并报发包人批准。

并应提供相应的平安装置、设备与爱惜器材及采取其他有效方法,以爱惜现场施工人员和监理人员的健康及平安。

2.平安员

在本工程施工期间,合同段投标人必需派驻一名专职平安负责人(要求持证上岗),在施工期间全天候负责所有平安事务,由平安负责人任组长,下设平安员假设干,平安人员应熟悉所施工的工作类型。

其工作内容应包括制定健康爱惜与事故预防方法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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