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县城新型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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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县城新型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

 

广东省县城新型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

实施方案

 

县城是工业化城镇化的重要空间、城镇体系的重要一环、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纽带。

我省尤其是粤东西北地区县城(县级市城区)对人口经济的综合承载能力较弱,对扩大内需的支撑作用不强,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公共服务、产业配套等方面存在不少短板。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新型城镇化建设特别是县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省政府政府工作报告关于“两新一重”(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设)的部署,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开展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的通知》各项要求,做好我省县城新型城镇化各项工作,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以我省10个国家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县(市)和39个省级城乡融合发展中心镇试点地区为重点,立足地方实际和发展急需,瞄准市场不能有效配置、需要政府支持引导的公共领域,区分轻重缓急,有序推进全省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优化县城发展空间格局,完善城镇体系,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到2022年,基本补齐以示范县(市)为重点的县城公共服务、环境卫生、市政设施、产业配套等领域设施短板,县城综合承载与服务能力、治理水平显著提高,全省县城、常住人口10万以上特大镇及省级城乡融合发展中心镇试点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稳步推进,初步形成一批典型经验和改革创新成果。

——到2025年,示范县(市)公共卫生、人居环境、公共服务、市政设施、产业配套等方面全面提升,新型城镇化建设成效显著,全省县城综合实力跨上新台阶,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面提高,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广东模式”与“广东经验”。

二、建设任务

(一)推进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

1.健全医疗卫生设施。

推进县城与邻近地级市城区卫生设施统筹布局,发展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

按照“平战结合、中西医并重”原则,开展县域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可转换传染病区和可转换重症监护病区(ICU)规范化建设,推进公立医疗机构感染性疾病科规范化建设,提升县级医院传染病疫情应急能力和救治能力。

开展县级疾控中心升级改造,配齐疾病监测、实验室检测、标本采集运送、现场处置等设施装备,完善县级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慢性病防治院),按期保质完成县级妇幼保健院升级建设。

改造或新建大型公共设施应具备改建为“方舱医院”或应急避难场所的条件。

加大县域医疗卫生信息化投入。

加大社会办医支持力度。

2.完善教育设施。

指导县(市)按照实际服务人口科学测算学位需求,合理规划幼儿园和中小学布局。

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惠普性民办园,稳妥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实施学前教育5080工程,增加幼儿园优质教育资源供给。

加强中小学学位供给,全面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按照省定基本办学标准改善中小学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

实施薄弱普通高中办学水平提升工程,新建、改扩建普通高中校舍和附属设施,配齐必要的教学仪器设备,满足普通高中选课走班需求。

推进职业教育扩容提质强服务。

实施基础教育信息化融合创新工程,深化教育信息化中心学校、信息化融合创新示范培育推广项目、“爱种子”教学改革项目、数字教材同步规模化应用全覆盖项目,积极开展省级智慧校园示范学校建设,打造一批现代化标杆学校,培育一批省级信息化融合创新标杆项目。

3.改善养老托育设施。

从2020年起至2022年,针对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实施三年改造提升行动。

鼓励养老机构、养老设施与医疗卫生机构毗邻建设。

支持县城养老机构提供社区和居家养老“嵌入式”服务,加快推进各县(市)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建设,推动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将业务服务延伸到家庭,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签约合作。

通过新建、改扩建,支持一批嵌入式、分布式、连锁化、专业化的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的惠普托育服务。

支持县城企事业单位以单独或联合建设、委托运营的方式,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支持学前教育机构等通过新建、改扩建等方式提供托育服务。

探索在有条件的地方将社区养老和托育服务中心联合建设。

4.发展文旅体育设施。

推进县城商业步行街、地方特色街区升级改造,加强老建筑活化利用,发展新型文旅商业消费聚集区。

按照配置均衡、规模适当、方便实用、安全合理原则,推进县级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新改扩建,完善场馆功能,加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度建设。

完善游客服务中心及旅游景点厕所、停车场等配套服务设施建设。

结合县城城市更新、棚户区改造等工作,建设一批文化广场、专类公园、街头公园绿地等,建立多元化的县城公园体系,丰富县城户外游憩空间。

因地制宜配置县城公共体育设施,重点建设健身步道、社区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中小型体育场馆、户外多功能球场等。

推进公共体育场地设施无障碍化。

5.完善社会福利设施。

加强承担区域性养育职责的县级儿童福利设施建设,设施严重不足、确有建设需求的县城要加强儿童福利设施建设。

推动各地单独或依托现有社会服务设施资源建设县级未成年保护设施。

推动建设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

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设施。

因地制宜建设残疾人康复、托养、综合服务设施。

推进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

6.建设社区综合服务设施。

新建或改扩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统筹卫生、就业、社保、民政、文体、退役军人服务、人民调解等公共服务项目,推进家政等便民服务进社区,打造综合性多功能的美好生活服务站。

(二)推进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

7.完善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设施。

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管理系统。

继续推进县级生活垃圾无害化及资源化利用集中处理场建设,原则上具备焚烧处理能力的地区不再新建原生生活垃圾填埋场,开展既有焚烧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加快建设焚烧飞灰处置设施,全面摸清生活垃圾填埋场剩余库容,合理规划建设生活垃圾填埋场。

加快推进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建设,每个县(市)应建成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实现县级以上医疗废物全收集、全处理,全面补齐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短板弱项。

以公共机构率先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典型,稳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8.健全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县城新建城区污水处理设施与城市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建设。

现有城市污水处理设施不能满足需要的,加快新建、扩建或提标改造;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近期难以覆盖的地区,因地制宜建设分散污水处理设施。

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稳定化、无害化、资源化要求,加快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鼓励有条件的县城推动管网信息系统建设。

9.改善县城公共厕所。

以公厕补建、提档升级为重点,完善县城旧城区、人流密集区和主次干路等区域固定公共厕所及移动式公共厕所供给,利用节能环保技术配置除臭设施,新区建设和商业开发要严格按标准配建公共厕所。

合理增加无障碍厕位和第三卫生间,方便残疾人和儿童等群体使用。

(三)推进市政公用设施提挡升级。

10.优化市政交通设施。

支持国省县道升级与改扩建,疏通县城重要通道,推进县城与邻近地市城区交通设施互通,鼓励实施市政道路“黑底化”升级改造及道路配套绿化建设工程,鼓励增设隔离护栏,优化路面标志标线,完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三行系统”。

推进县城主要公共建筑、综合客运枢纽配套建设相应规模的停车场,人流密集地区鼓励建设立体停车场、机械式停车场,支持珠三角具备条件的区(县)建设“P+R”停车场。

推进二级及以上公路客运站覆盖所有县城(县级市),具备客运(公交)功能的乡镇运输服务站覆盖具备条件的乡镇,加强公路客运站与铁路、航空等区域交通枢纽间的便捷换乘衔接设施建设。

开展公交更新改造,完善公交场站布局,优化公交线路,规范公交站点站牌设置,提高公交出行便利度。

11.完善市政管网设施。

实行“从源头到龙头”的全流程公共供水保障,扩大供水管网覆盖范围,更新改造供水水质不能稳定达标的水厂和老旧破损的供水管网。

加强县城过境河流水系治理,完善外排泵站、水闸、滞蓄设施等工程建设,做好与市政排水管网的衔接,加强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加大易涝点整治力度,进一步提升县城防洪排涝能力。

在加快完善天然气主干管网互联互通的基础上,完善燃气设施和燃气管网,加快建设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局域供气网格。

分区分格分批逐步推进城区具备条件的电力架空线路和通信架空线路入地迁改,构建坚强输配电网,提高供电可靠性。

推广建设缆线管廊,将电力架空线路和通信线路纳入管廊,有条件的城镇因地制宜,科学有序开展综合管廊建设。

在建筑物管线、市政管井和下水道系统设置完善防范病媒生物侵害的设施。

12.发展配送投递设施。

完善县级转运体系,支持邮政设施、交通运输场站设施向快递企业开放,鼓励企业合作建设县级快递处理中心,优先支持快递企业进驻街道(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推进街道(乡镇)快递服务网点标准化建设。

充分利用存量设施,布局建设一批集运输、仓储、加工、包装、分拨等功能为一体的公共配送中心。

推进智能快件箱(信包箱)进社区、商厦、校园、机关、枢纽。

支持在机场、码头、车站等交通枢纽配套建设快件绿色通道和接驳场所,支持在有条件的县城布局无人机起降场地,健全快递运输结构。

13.推进县城智慧化改造。

推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双千兆城市”建设,加快5G网络规模部署和商业应用,提高光纤网络覆盖率,提升高线宽带接入速率。

开展县城公共基础设施数字化建设改造,加强物联网建设,推动停车位监测、环境监测、市政公用设施监测等重点领域智慧化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共用。

提升县城公共服务、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

健全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做好网络安全与智慧化改造一体化推进。

14.更新改造老旧小区。

摸清县城老旧小区底数,选取“关键小事”作为改造重点,改善居住条件、提高环境品质,兼顾展现城市特色,注重历史传承,分批谋划推进。

建立健全组织实施机制,探索建立改造资金政府与居民、社会力量合理共担机制。

倡导通过政府采购、新增设施有偿使用、落实资产权益等方式,吸引专业机构、社会资本参与服务设施改造建设和运营,运用市场化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老旧小区改造。

(四)推进产业培育设施提质增效。

15.完善产业平台配套。

统筹县域城乡产业发展,积极引导县域特色经济和农村二三产业向县城集聚,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城镇化。

依托县城产业园区和特色小镇等产业集聚区,推广建设智能化标准厂房和工业大厦,配置现代化高效率的产业通用基础制造装备,提升产业智能化、绿色化水平。

支持通过“三旧”改造盘活产业园区闲置空间,建设创业文化浓郁的创新创业特色载体,发展创业孵化空间。

鼓励建设产品检验检测、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等公共服务平台,完善设施建设,提升产业创新能力。

建设支撑当地产业平台转型升级的职业教育培训基地,完善产业园区仓储物流设施,搭建智慧物流信息平台。

建设便企政务服务中心,提供“最多跑一次”的一站式服务。

进一步完善县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加快盘活农村闲置资源资产。

支持建设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园区,加大力度提升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16.健全冷链物流设施。

支持改造、新建一批适应现代流通和消费要求的冷链物流仓储设施设备,结合全省畜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需求,建设区域性农产品仓储冷链物流设施。

鼓励依托重要物流节点建设重大冷链物流基础设施项目,加快推进冷库、冷链物流园区、低温加工处理中心、中央大厨房、冷链配送中心及复合型冷链物流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有效衔接。

支持快递企业构建覆盖全程的冷链快递物流体系。

支持冷链共同配送等先进配送组织模式和“生鲜电商+冷链宅配”“中央厨房+食材冷链配送”“多温供配”模式等经营模式创新。

17.提升农贸市场水平。

结合实际推进农贸市场新改扩建,完善配套水、电、路灯基础设施,改善经营条件。

重点整治农贸市场脏、乱、差问题,规范入场经营的商品区域和市场摊位,加强市场周边乱摆乱卖治理,着力营造整洁卫生、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加大农贸市场内食品、食用农产品的抽检力度,持续开展快速检测工作。

持续开展农贸市场内重点日用消费品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查处力度。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省、市发展改革部门切实发挥统筹作用,推动各部门加大指导支持力度,共同推进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扎实开展。

各县(县级市)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的组织,制定落实本地区落实方案,明确工作分工,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加强资金统筹。

省有关部门积极争取中央有关专项资金补助,统筹用好省级财政现有相关专项资金支持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项目建设。

对于有合理投资回报的项目,加强与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对接,积极争取国家贴息贷款、政策性贷款、专项金融债券等优惠政策支持,鼓励通过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和商业性金融进行融资,规范有序推广PPP模式,有效带动社会资本投入。

(三)加强用地支撑。

优化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分配,分级分类保障各类项目用地,优先保障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项目合理用地需求。

鼓励土地创新利用。

(四)加大项目监管。

市、县发展改革部门要严把项目关,优选项目、精补短板,加强对项目实施的跟踪督促。

坚持合规开展项目建设,科学合理确定项目区位布局和规模体量,做好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和规划、用地、环评等前期工作,严格按照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开展建设,按轻重缓急扎实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实施,确保项目合规落地见效。

推动各地打造综合性市场化主体,统筹资源和项目建设。

认真开展项目后期绩效评价。

(五)强化示范带动。

以我省10个国家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县(市)和39个省级城乡融合发展中心镇试点地区为重点,切实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支持其围绕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项目范畴,启动建设示范性项目,鼓励创新资金投入方式和运营模式。

总结提炼典型经验,以现场会、典型案例推介等方式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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