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经站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情况调研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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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经站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情况调研报告

积极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是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和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必然要求,也是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重要举措。

近期,根据省市的安排,xx农经站及时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专题调研组,从2019年5月25日至6月8日,利用15天时间先后深入15个乡镇,采取现场察看、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我县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有利条件。

   

(一)各项惠农政策落实为土地流转和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创造了有利条件。

近几年的中央一号文件连续聚焦“三农”问题。

粮食生产更是置于全年工作之首,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农资综合直补“四大补贴”不断增加,并逐渐形成了体系。

   

(二)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生产条件改善为农村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奠定了基础。

随着农业财政投入的递增和新农村建设项目的实施,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改善,方便了大户生产布局、稻田排灌、病虫防治和机械化作业。

   (三)在工业化、城镇化建设推进的背景下,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是现代化发展过程中的必然趋势,这些为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创造了有利条件。

目前,农村普遍存在“老人农业”现象,那么要解决“谁来种田”的问题,需要在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行远源规模经营、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等方面下功夫。

大力培育和发展种植大户、家庭农场,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生产基地,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向生产和经营能手集中显得尤为重要。

   二、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现状、特点和典型模式。

近年来,我县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切实加强土地流转指导服务,积极探索土地流转的多种有效形式,通过推进土地流转,促使土地经营权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集中,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生产经营。

据调查,至2019年6月底,全县土地流转面积6.1万亩,占全县农村家庭承包经营面积的14.7%;50亩以上规模经营面积达1.9万亩,占流转面积的31%。

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呈现出以下六个特点:

   

(一)流转形式多样化,出租面积明显增加。

按流转形式划分,主要有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

据调查,截至2019年6月,转包面积22715亩,占流转面积的37.2%;出租面积29189亩,占流转面积的48%;互换面积达219亩,占流转面积的0.4%;转让面积877亩,占流转面积的1.4%;其他形式流转面积达8000亩,占流转面积的13%。

与2019年年底数据相比,出租的面积明显增加。

从实践来看,农户将土地通过出租、转包的形式流转给农业企业、合作社或大户等,把土地与劳动力、资金、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有效重组后,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和土地生产率,土地规模经营的效益得到了显著发挥,相应的这些流转农户的流转收益也往往高于农户间的转包等未形成规模经营的收益。

所以,有流转意愿的农户越来越多的选择出租的方式,来提升土地的价值,得到较高的流转收益。

   

(二)规模经营模式多元化。

我县农村土地流转面积逐年增大,同时也蕴育出了适合本地实际情况、符合经济发展规律的一些农业规模经营模式:

   1、专业大户经营模式。

专业大户、家庭农场通过土地流转建立起集中连片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实行统一种植经营形成的土地规模经营模式。

全县种植面积在50亩以上的经营大20户,流转面积达6973.5亩。

如泥阳镇苟庄村种植大户李生玉租赁了农户250多亩承包地种植核桃和西洋樱桃。

栗川石沟村陈旭辉流转土地258亩从事烤烟种植。

郝银环家庭农场流转江洛镇李寺村稻田480亩种植“游龙贡米”。

   2、专业合作社经营模式。

合作社通过租赁、委托流转等方式流转农户土地,由合作社实行统一种植经营管理的规模经营方式。

全县种植面积在50亩以上的专业合作社18个,流转面积达8014.7多亩。

如xx共邦苗木专业合作社流转高桥乡黑松村土地689亩用于苗木繁育种植;泥阳镇李磨村通过委托流转的方式将1500亩土地流转给xx亚飞蔬菜开发专业合作种植大棚蔬菜;xx睿雄千亩苗木花卉专业合作社流转栗川乡田庄村的1000亩土地,从事苗木花卉的繁育、栽培;xx金葵专业合作社流转江洛镇赵湾村的1500亩土地,发展优质核桃;xx兴农桑蚕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栗川乡闫庄村流转土地580亩,建成蚕桑农业实用科技示范园一处。

   3、龙头企业经营模式。

农户直接将土地流转给企业,或者农户以委托流转方式通过村委会把土地流转给企业。

全县种植面积在50亩以上的龙头企业10个,流转面积2850亩。

xx恒祥公司在麻沿乡阳坝村流转土地520亩用于红豆杉育苗和种植;康鑫绿化苗木繁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流转高桥乡高桥村3800亩土地,发展苗木繁育,采用“公司+基地+农户”的运作模式,开辟了新型集约化农业路子,带动了当地农民收入的持续增加。

   科技示范园经营模式。

农业科技示范园是在一定的土地面积上对农业新技术新成果进行试验示范和集中展示的一个平台,是农业新技术从试验阶段进入大面积推广应用,并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有效桥梁和纽带。

全县种植面积在50亩以上的科技示范园3个,流转面积达1223亩。

xx泥阳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园,集中连片流转苟庄村、李磨村、柳巷村土地1500亩,建成农业综合示范园核心区;xx蚕种场流转栗川栗亭村土地87亩建成桑树示范园;大户谢志琳在嘉陵镇三联村流转100亩土地建成了三联白芷示范园。

   (三)规模主体和经营内容多元化。

近年来,随着农业结构调整和高效农业的发展,一些原来的农业专业大户扩大了经营规模,新的专业大户不断涌现,同时专业合作社、企业和科技人员等成为租赁农户承包土地、投资经营农业、发展规模经营的一股新生力量。

土地流转后,经营开发的内容和项目几乎涵盖了农业的所有行业,有种植业的,也有养殖业的;有种植粮食作物的,也有种植经济作物的;有设施农业,也有大田作物;其中种植的44个16947.2亩,养殖的7个2114亩,设施农业19个7635.2亩,大田32个11426亩,有建农作物生产基地的,也有创办生产示范、科技推广、科普基地的。

这些经营项目都充分利用了土地资源,有较为明显的经济效益。

   (四)规模经营土地效益明显提高。

通过土地流转等方式实现了土地的规模经营后,不仅土地的效益明显提高,而且农户的收入也有大幅度的提高。

如栗川乡于2019年,引进县外一家个体老板,注册成立专业合作社,专门从事城市园林绿化、经济林开发、荒山植造、苗木花卉繁育销售等服务。

该合作社主要采取租赁当地农户土地的方式获取生产用地,流转栗川乡田庄、杜公、范寺等村176户农户的600亩土地;合作社租赁农户土地每亩700元,加上农户在其合作社的务工收入,户均年收入可达到1.5万元,是农户自主经营纯收入的5倍之多。

xx亚飞蔬菜开发专业合社流转土地1500亩,建成了200个日光温室大棚,大棚主要以种植圣女果、娃娃菜、西红柿为主,连续两年每个大棚年收入超过2万元,带动周边三个村人均增收3000元。

   (五)土地规模经营总量上升,区域发展趋于平衡。

据调查,在2019年前,我县的土地规模经营面积较少,速度较慢,自2019年以来有了明显的变化,逐年呈加速之势上升。

2019年土地流转面积13580亩,规模经营面积2800亩,占流转总面积的20%;2019年,土地流转面积26800亩,规模经营面积5900亩,占流转总面积的22%;2019年土地流转面积55000亩,规模经营面积13142亩,占流转总面积的24%;2019年第二季度土地流转面积61000亩,规模经营面积19060亩,占流转总面积的31%。

2019年以前,我县土地规模经营面积逐年增多,但区域分布不平衡,特别是川坝河谷地区、公路沿线等经济相对发达的地方,土地流转速度相对较快,规模较大,而山区经济相对发展较慢,土地流转速度缓慢。

近两年,随着我县北部乡镇育苗面积的扩大,我县区域分布相对趋于平衡,据调查,目前我县土地流转总面积61000亩,其中川坝河谷区规模流转面积9061亩,占流转总面积的15%,山区规模流转面积10000亩,占流转总面积的16%。

   (六)土地流转机制向市场化发展,工商资本逐步进入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近年来,国家取消了农业税,实行种粮补贴,土地产出效益明显提高。

原来以交粮纳税、给点口粮为流转代价的代耕代种、互换等流转方式,越来越多地被出租、转包形式取代,亲戚、朋友之间也从“不好意思谈钱”转变为光明正大“谈值论价”。

流转双方根据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所经营产业的经济效益,协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价格,既实现了土地等农业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又增加了流转双方的收入,土地流转机制逐步向市场化发展。

我县土地流转价格,三年内由每亩每年300元迅速上涨为600元。

栗川、泥阳等农业高效园区土地流转价格也由600元涨为800元,流转收益的结算办法也由过去的一定10年、15年,缩短为3—5年。

   三、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意义和作用。

   

(一)促进了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稳定和完善。

通过规范土地流转、开展适度规模经营,消除了农民在没条件耕作承包地时怕丢失经营权的顾虑,杜绝了农民只种不管或宁愿撂荒也不给他人种的现象,稳定了人心,提高了土地收益。

   

(二)促进了农村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

一方面使土地向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集中,耕地资源得到有效利用,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业带。

目前,我县已初步形成了以蔬菜、育苗、花卉等经济作物为主的高效农业产业区,比传统种植效益高出3倍以上。

另一方面,适度规模经营促进了农村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

据江洛镇民乐原生态有限公司统计,该公司280亩稻田过去分散在每家每户时,旋耕作业需要10天左右的时间,实现连片种植后,现在使用同等数量的机械,只用2天时间,作业效率显著提升。

   (三)促进了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

我县的种粮大户全部使用了优良品种,江洛镇种植大户郝银环的水稻全部用机械插秧,泥阳镇与县蔬菜站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生产过程中的技术服务全部由县蔬菜站提供。

   (四)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近年,我县流转的农村土地绝大部分在育苗、蚕桑、蔬菜、粮食专业合作社。

流转土地的农户基本上缺劳力、缺技术,且大部分地块分散,种植的都是粮食作物,一年只种一季。

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些田块被农民专业合作社改造成了蚕桑、蔬菜、苗木、药材种植园和生猪、小家禽养殖园,产值大幅度增加,再加上社员大部分在合作社务工,社员比土地流转建合作社前人均多收入近万元。

   (五)特色农业产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通过土地流转,充分调动了业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参与农业规模经营的积极性,通过先进生产技术、现代生产设备、企业化管理,建成一批具有一定规模优势产业基地,将农村分散、闲置耕地和林地资源向优势产业、业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龙头企业集中,依托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六)农民增收致富渠道进一步拓宽。

通过农村土地流转,农村的富余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从事旅游、建筑、服务等行业,拓宽了农民就业渠道,开辟了农民收入新来源。

一方面农户通过流转土地获得了稳定的租金收入(一般每亩每年400元—800元);另一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和业主大户的加入,本地农民获得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农民变成为企业或业主打工的工人。

据初步统计:

每个劳力每年可获得6000元—8000元的劳务收入,为农民奔小康创造了条件。

   (七)农村和谐稳定进一步巩固。

农村土地流转中,农村土地流转合同逐渐被规范的书面合同所取代,合同内容逐步得到完善,合同的随意性和单方面毁约的现象逐渐减少,有效解决了过去农户之间口头流转农村土地产生的各种矛盾。

同时,农村土地流转后,相对集中成片,业主进入,加大了对农业的投入,改善了基础设施条件,减少了因抗旱排涝、隔界过水等诸多纠纷,促进了农村和谐发展。

   四、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好的做法和经验。

   为了正确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我县在引导农村土地流转工作中的主要做法有以下几点:

   1、坚持正确引导,把握政策原则。

针对部分农民对由分散式土地流转到适度集中的土地流转的转变过程存在的模糊认识,县委、县政府在全县采取各种形式,大力宣传中央的方针、政策以及国家有关土地承包、土地流转的法律法规。

宣传土地家庭承包经营长期不变的政策,宣传土地流转必须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

今年,县农经站充分利用“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的有利时机,采取召开县乡土地流转培训会、下乡宣传和入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xx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央、省、市、县的有关政策,消除农民的疑虑,正确引导农民进行土地流转。

同时注意典型带动,通过培育扶持睿雄千亩苗木花卉专业合作社、xx金葵专业合作社、康鑫苗木绿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xx亚飞蔬菜开发专业合作社、xx兴农桑蚕农民专业合作社、银杏刘河苗木基地等一批起点较高、规模较大的农业公司、专业合作社及能人大户,有效推动了土地流转规模集约经营。

   2、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协调有序。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我县先后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领导小组、xx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xx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调整充实了xx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委员会等组织机构。

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积极推进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意见》、《xx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xx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扶持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通知》、《关于积极引导15个乡(镇)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指导性、可操作性文件。

全县15个乡镇均成立了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领导小组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委员会,并依托乡(镇)农经站成立了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站,213个村均成立了以村社干部为主、群众代表参与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小组。

县、乡(镇)农村土地流转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县各乡镇的土地流转工作。

省市领导就我县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多次深入调研,并召开金融、农口部门负责人专题座谈会,破解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

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常委会、县长办公会议,专门听取县农牧局就土地流转实施情况的汇报,今年,县政府继续将土地流转工作纳入了乡镇农业农村工作责任书考核范围,要求每个乡镇至少建立一个200亩以上规模经营的土地流转示范点,并及时规范土地流转合同、台账、登记手续等基础性工作。

县政府就土地流转服务体系,从人员的配备,经费的安排等方面予以充分保证,极大地促进了土地流转健康快速有序发展。

   3、建立服务体系,努力为规模流转主体排忧解难。

高产高效是推动土地流转的最终目的。

为此,我县县乡两级切实加强了服务体系建设,全方位为大户流转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实现“经济效益比流转前好、产品产量比流转前高、农民实惠比流转前多”的高效流转目标。

一是突出协调服务。

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的协调服务作用,加大政策、法律、信贷服务力度。

全县专门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县级领导为副组长,农办、经管、财政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领导机构。

加大信贷力度,出台了一系列措施,把参与土地规模经营的经营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了服务范围,降低贷款门槛,为土地经营大户提供多种形式的贷款,为加快土地流转提供有力保障。

二是突出技术服务。

发挥科技部门的职能,提高流转经营效益,推动了全县土地流转步入健康发展轨道。

农口部门建立农技部门定点联系制度,免费为土地流转经营户举办农业技术培训班,组织农技专家下乡进行生产实用技术巡回讲座,及时帮助流转经营户解决生产中遇到的问题,满足其产前、产中、产后系列服务的需要,帮助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等。

今年以来,我县共举办各级各类培训班42期,开展科技下乡5次,受训大户达170人次,分发科技图书1500册,各种技术材料2800余份。

   4、抓好示范点工作,进一步促进土地流转健康发展。

2019年,我县土地流试点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全县实现农村土地流转共计61000亩,形成了一批规模较大的特色养殖户和规模种植户,得到了相关部门的认可,为了进一步巩固试点阶段的各项成果,有效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的深入进行,今年我县继续抓好城关、银杏、江洛、栗川、泥阳等五乡镇的土地流转示范点工作,抽调专人具体负责土地流转示范点工作。

xx农经站进一步加强了对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工作的管理、业务培训和指导,监督乡镇严格按照土地流转规范化管理的工作要求,开展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的鉴证、备案;及时发现和纠正流转工作中的不规范行为,杜绝盲目跟进,确保土地依法有序流转。

为加强流转大户的监督管理,我们对流入土地面积超过100亩的大户,实行全程跟踪服务。

针对少数大户办公无场地、管理无规章、合同不规范等问题,组织了集中整改行动,帮助其进行规范。

目前流转大户及经营主体普遍做到有牌子、有办公场地、有组织机构、有规章制度、有管理台帐,我县土地流转工作正积极稳步展开。

   5、积极培育流转主体,全面发挥示范效应。

“一个典型破道题,一批典型活全局”。

近年来,我县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涌现出了如栗川乡田庄村的睿雄千亩苗木花卉专业合作社、泥阳镇的xx亚飞蔬菜开发专业合作社、江洛镇的xx金葵专业合作社、xx兴农桑蚕农民专业合作社、银杏乡专业大户张小虎等一批土地流转典型。

我们加大了对这些典型的宣传和推介力度,特别是对一些好的经营模式将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为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积累好经验,探索新路子。

   6、建立激励机制,积极推动土地有序流转。

为了推动土地依法有序流转,加快特色农业产业步伐,加大对规模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我县出台了《xx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扶持办法》。

从2019年起,县财政每年列支50万元专项资金对土地流转规模经营面积在200亩以上的经营主体及转出农户给予一次性奖励。

2019年,我县拿出200万元专项资金(其中100万元用于发展育苗),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奖励给土地流转主体,从而全面推动全县土地有序流转。

   7、建立管理服务新机制,不断推进土地流转市场建设。

2019年4月,我县依托县农经站成立了xx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和xx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大厅。

与此同时,对该服务大厅配备了电脑、信息公示牌、办公桌椅、工作台、档案柜等办公设备,制作了xx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规章制度,设立了政策咨询、信息服务、合同指导、纠纷受理4个服务窗口。

全县15个乡镇全部成立了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站,213个村建立了土地流转服务点,配备了213个村级土地流转员。

按照便民、高效、规范的工作要求,乡村服务站(点)实行了“四统一”,即合同文本统一、流转程序统一、备案鉴证统一、档案管理统一,并建立了“一帐、两簿、三表”即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台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登记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汇总登记簿、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统计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规模流转情况统计表、村集体经营土地流转情况统计表,完善了“四有管理体系”,即流转双方有合同、村有登记台账、乡有档案专柜,县有备案登记;规范了“土地流转程序”,即双方申请、指导洽谈、签订合同、备案签证,开展了“六项服务”,即信息发布、政策咨询、业务指导、合同签证、备案审查、纠纷调处,制定了“四项制度”,即登记备案审查制度、合同签订鉴证制度、信息公布制度、档案管理制度。

   8、建立土地承包仲裁机构,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

2019年5月,我县投资15万元建立了40平方米仲裁庭和40平方米的合议庭,购置了办公软硬件设施,聘任仲裁员17人开展调解仲裁工作。

结合xx实际,制订了仲裁委员会章程、规则、工作制度、仲裁流程图、仲裁员名册、工作纪律、职责以及43种仲裁文书,并在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设立了纠纷受理窗口,形成了场所固定、机构健全、人员到位、设备齐全、信息畅通、规范有序的仲裁格局。

2019年上半年,全县共调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22件,调处率达到100%,保障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部分地方农民对土地流转及适度规模经营仍存疑虑。

一是担心土地流转会损害自身利益,会失去对土地的承包权,尤其担心土地流转后,经过整理,原有界限被清除,待合同到期,难以收回土地。

比如伏家镇中坝村的8个社常年在外打工的有四百余人,其中有90%以上的农户土地没有流转出去,而是由自家老人或其亲戚耕作,宁可自己粗放经营甚至撂荒而不愿将土地流转。

二是部分农民外出就业和社会保障乏力。

一些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由于岗位和社会保障不稳,不能彻底离开土地,把土地作为自己最后的退路,不愿意流转或是选择短期的流转。

   

(二)土地集中成片流转难。

目前,大面积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或规划连片种植设施农业等农业生产,往往需要通过土地流转来集中连片规模经营,有时就因为一户或几户承包户不愿意流转,而使整个项目难以实施。

   (三)缺乏相应的资金政策配套,土地流转需求动力不足。

农业生产投资量大,农作物生产周期长,见效慢,当前农业规模经营缺乏相应的资金、政策配套,难以调动生产大户进行规模经营的积极性,阻碍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步伐。

   (四)保障激励机制缺位。

从农村社会保障措施看,由于农民的社会保障机制还没有建立完善,导致农户害怕流转、不敢流转。

    六、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建议。

   

(一)做好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组织领导和宣传引导工作。

土地问题是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核心,是农村稳定的基础。

党委和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规模经营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列入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正确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及适度规模经营工作。

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地有针对性地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典型,使农户消除疑虑,积极参与配合,推进工作。

   

(二)开展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的规范化建设。

健全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组织是搞好土地流转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关键。

目前流转服务体系人员缺乏、人员素质不高、必要的工作设备和工作经费短缺,远远不能满足当前土地流转发展的要求。

开展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的规范化建设势在必行。

首先政府应当为流转服务体系充实工作人员,保证有人来工作;其次是为流转服务体系配备电脑、电子显示屏、打印复印机等工作设备,保证设备来工作;第三是要切实保障流转服务体系有必要的工作经费,保证有资金来工作。

当这些条件具备后,流转服务组织才能有效的开展信息发布、合同签订指导、合同鉴定、政策咨询、设立农村土地流转登记备案簿等工作,及时的掌握土地流转的动态,逐步的规范土地流转,引导适度规模经营的发展。

   (三)做好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的财政扶持工作。

为了提高农民流转土地的积极性,财政应当将土地流转扶持经费列入预算,对流转土地并形成适度规模经营的农户给予一定的补贴,鼓励农民流出土地,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同时应当将土地流转服务组织的工作经费也列入财政预算,保障流转服务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规范流转合同。

流转双方要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要签订书面流转合同。

以转让方式流转的须经发包方同意后再签订流转合同。

流转合同应明确载明流转土地的形式、面积、四至、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流转土地的用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流转合同到期后地面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和违约责任等内容。

流转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各备案一份。

   (五)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的规范化建设。

为了依法及时有效的调解仲裁农村土地流转纠纷,保护流转农户的合法权益,应当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的建设,解决调解仲裁工作中缺少办公用房、交通工具、经费没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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