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全员岗位聘任与津贴制度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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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全员岗位聘任与津贴制度实施细则

经济管理学院全员岗位聘任与津贴制度实施细则

根据石油大学(华东)《全员岗位聘任与津贴制度试行办法》(石大东发[2001]5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经济管理学院的实际情况,充分发挥分配导向和激励作用,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完成院“十五”规划的总体目标,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突出教师是主体,教学科研是一线的思想,强化岗位聘任,淡化身份管理,在存量稳定发展的基础上,加大内部分配制度改革的力度,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成长和发挥才干的良好环境,稳定骨干,吸收人才,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提高我院的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

第二条坚持按需设岗、公平竞争、择优聘任、按劳分配、优劳优酬的原则,将教职工的工资收入与履行岗位职责情况挂钩。

第三条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突出重点、分类管理、注重发展的原则,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保证为学校和院的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带来重大效益,以及在重要岗位上工作的骨干人才收入有较大的增长。

第四条坚持数量、质量、效益、待遇同步增长和岗位聘任满负荷工作的原则,教职工收入增加要以饱满的工作量和提高工作质量为前提。

第五条坚持动态管理、易岗易薪的原则,加强聘任考核,逐步建立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竞争和激励机制。

第二章岗位设置原则及方案

第六条根据本院工作的性质和特点,遵循定编定岗、一岗多能的原则,将工作岗位分为教师、管理、教辅、工勤等四类岗位。

第七条教师岗位主要对担任学科建设和教学科研任务的专任教师设置。

全院教师岗位具体分为校聘岗位(A1、A2、A3)和院聘岗位(B1、B2、B3、B4)两类七级。

1.A类岗位为校聘岗,名额由学校下达(6人),A1岗设2人,一般在学校规划建设博士点的学科设置;A2岗设2人,一般在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学科、校级以上重点学科等课程设置;A3岗位设2人,一般在本科专业、量大面广基础、专业课和发展较快的学科等设置。

2.B类岗位为院聘岗,根据本院专任教师的在编人数并结合本院所承担的教学、科研工作量设置,在同等条件下,岗位设置向优质课程、重点课程、本科专业和新建专业倾斜。

其岗位人数分配B1岗设15人,B2岗设15人,B3设岗15人,B4岗不定。

3.岗位的聘任严格按照基本职责及应聘条件执行,预设岗位可以空缺。

B4岗根据聘任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第八条管理岗位主要对院机关的党政管理人员设置,三级岗位为正处级管理人员;四级岗位为副处级管理人员;五级岗位为正科级管理人员;六级岗位为副科级管理人员;七级岗位为科员级管理人员;八级岗位为其他管理人员;根据本院的具体情况,三级岗位设1人,四级岗位设2人,五级岗位设3人,六级岗设3人,七级岗设2人,八级岗不定。

第九条教辅岗位主要是为院教学实验、图书资料等教辅人员设置。

设B1岗2人,B2岗2人,B3岗不定。

第十条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各岗位进行动态调整。

第三章岗位聘任与考核

第十一条院成立由院长担任主任的岗位聘任委员会,对全院各级岗位的设置和聘任实行统一领导。

第十二条院岗位聘任程序

1.公布岗位。

院公布经学校岗位聘任委员会批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包括岗位等级、应聘条件、岗位职责和任期目标。

2.应聘申请。

岗位应聘采取个人申请与基层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应聘者应详细阐明对履行岗位职责的符合程度和完成工作目标的计划,并将申请材料递交岗位聘任工作组。

3.组织评议。

在个人申请与基层推荐的基础上,分级进行评议审核及岗位聘任,必要时进行公开答辩。

4.公布结果。

分级聘任完毕,院聘任工作组公布所有人员聘任岗位。

5.申诉程序。

聘任结果公布后,若有异议,在一周内以书面形式并签署真实姓名向经济管理学院岗位聘任工作组申诉。

第十三条聘期一般为四年,聘后二年进行微调。

第十四条受聘上岗人员须与学校或院签定聘任协议,明确岗位职责和任期工作目标,并以其作为考核的基本依据。

第十五条考核由院岗位聘任工作组根据聘任权限,并按照学校岗位聘任委员会的授权与要求,对各类受聘者进行履职考核。

第十六条考核办法

1.考核分为个人履职年度考核和聘任期满考核。

年度考核主要考核各类受聘者在一学年内的岗位职责履行和完成工作目标情况;聘任期满考核主要考核聘任期各类受聘者的岗位职责履行和完成工作目标情况。

2.考核内容为教学、科研、管理服务、教辅等不同工作性质的岗位职责及校、院聘任委员会(组)根据实际情况所确定的内容。

3.考核采取自评与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必要时可组织答辩。

4.考核结果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五级。

5.考核结果与业绩津贴发放同步挂钩,对考核结果优秀者,给予适当奖励,考核为“基本合格”或因工作失误,在社会和学校造成不良影响者,扣发当年业绩津贴;考核为“不合格”者或怠于履行岗位职责,给校、院造成恶劣影响和一定经济损失者,扣发当年津贴;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者,在处分期内扣减岗位津贴;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者,终止聘任;聘任期满不合格者,取消申请同等及高等岗位资格。

6.聘任期内因个人原因未能完成基本职责和工作目标,按未完成工作量的比例相应扣发业绩津贴。

第四章岗位津贴管理与发放

第十七条岗位津贴由基础津贴和业绩津贴两部分构成。

1.基础津贴是固定津贴,占岗位津贴的40%。

2.业绩津贴是浮动津贴,其发放采取按学期发放与年度发放相结合的办法。

专任教师的教学业绩津贴按学期发放,管理岗位和教辅岗位的业绩津贴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按年度发放。

业绩津贴上不封项,下不保底,按个人实际完成的工作情况核发。

3.各类津贴的标准

教师岗位津贴的标准:

教师岗位等级

A1

A2

A3

B1

B2

B3

B4

津贴标准(万元)

4.00

3.20

2.40

1.80

1.40

1.00

0.60

管理岗位津贴的标准:

管理岗位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六级

七级

八级

津贴标准(万元)

3.80

3.00

2.00

1.50

1.10

0.90

0.72

0.58

教辅津贴的标准:

教辅岗位等级

A1

A2

B1

B2

B3

津贴标准(万元)

1.80

1.30

0.96

0.72

0.58

工勤岗位津贴的标准:

工勤岗位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津贴标准(万元)

0.64

0.58

0.52

4.各类津贴发放办法

(1)教师岗位津贴:

根据实际聘任岗位和受聘者实际完成的工作业绩发放,其中职称课时酬金的发放比例为:

教授:

副教授:

讲师:

助教=1.4:

1.2:

1.1:

1。

(学术梯队津贴停发)纵向科研编制经费单独发放。

根据个人实际发表的学术论文以及取得研究成果等分配其他部分津贴。

(2)管理岗位津贴:

根据实际聘任岗位和受聘者岗位职责以及综合考核等情况发放。

其中,综合考核有突出成绩者,其业绩津贴上浮15%,工作有失误者,其业绩津贴下浮15%。

(3)教辅及工勤岗位津贴,根据实际聘任岗位和受聘者实际完成的工作任务和考核情况发放。

(4)专职党政人员管理人员并具有专业技术职务者,按就高的原则参照如下标准酌情发放岗位津贴:

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参照四级岗位,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参照五级岗位,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参照六级岗位,具有助理专业技术职务者参照七级岗位。

(5)对于兼任院系领导的专任教师均按教师岗位管理,并根据兼职工作责任和工作量给予一定数额的干部补贴。

补贴标准如下:

管理岗位等级

院长

副院长

系主任

副主任

中心主任

中心副主任

津贴标准

(元/年)

4000

3000

2000

1500

2000

1500

(6)院借聘教师享受与我院专任教师同等岗位津贴;对于机关干部兼任我院教师的,我院只负担教学业绩津贴。

(7)在聘人员岗位变动,从岗位变动的次月起,按新岗位标准执行。

第十八条病事假、产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献血假及外出学习等津贴的发放,按《石油大学(华东)职工工资管理暂行办法》(石大东发[2000]3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新来院工作的受聘者,其基本职责和应聘条件作相应调整。

第十九条本办法的未尽事宜,比照学校最相类似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院岗位聘任工作组负责解释。

 

附件1:

石油大学(华东)经济管理学院教师岗位应聘条件及岗位职责

经济管理学院教师岗位分为校聘和院聘教师岗位,应聘者应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积极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身体健康。

其中,校聘教师岗位应学术造诣深,是某一学科领域或研究方向的带头人,原则上应具有教授职务。

一、校聘A类教师岗位

(一)学科建设与科研为主的岗位

1.基本职责

受聘者应是各学科的学术带头人或后备学术带头人,承担本学科的教学与科研等工作,基本职责为:

(1)根据学校创建高水平特色大学的整体目标和学科发展规划,确定本学科重点研究方向与主攻目标,组织制定实施本学科近期、中期和远期规划。

(2)组织申报和承担国家、省部级重大科研课题,应作为负责人至少承担一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以及与之相当的国际国内横向合作课题,争取各类科研经费资助,带领学科组成员完成高水平的科研成果:

每年应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或出版高水学术专著。

(3)讲授本学科本科生主干课、基础课、研究生学位课和学科前沿课程,担负本学科研究生培养工作,重点抓好学位点建设工作。

(4)组织本学科的学术活动,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气氛;组织制定本学科学术梯队配备计划,使学术梯队结构逐步优化合理。

2.第一层次岗位(A1)应聘条件

聘前四年具备以下条件(第1、2条必备,3-5条任选其一):

(1)负责国家级重点学科或博士点(筹)学科建设。

(2)系统讲授本科生或研究生课程,年均授课120当量学时;教学效果优良,指导研究生5名以上。

(3)在国家级刊物发表论文4篇(我校作为第一作者单位,本人或指导的研究生为第一作者,下同);其中1篇被SCI收录或2篇EI、ISTP、SSCI收录(以下简称收录);或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出版有较高水平的学术专著(含教材、教学参考书,下同)2部。

(4)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2项,或国家级教改项目1项,或科研到款经费150万元。

(5)获得国家级科研或教学成果奖励(前五位)。

3.第二层次岗位(A2)应聘条件

聘前四年具备以下条件(第1、2条必备,3-5条任选其一):

(1)主持省部级重点学科或硕士点学科或校级及以上重点学科建设。

(2)系统讲授本科生或研究生课程,年均授课120当量学时;教学效果优良,指导研究生3名以上。

(3)在国家级刊物发表论文3篇,其中1篇被收录;或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出版有较高水平的学术专著(含教材、教学参考书)l部。

(4)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l项,或省部级纵向科研项目2项,或省部级教改项目1项,或科研到款经费100万元。

(5)获得省部级科研或教学成果一等奖(前三位)或以上奖励(前五位)。

4.第三层次岗位(A3)应聘条件

聘前四年具备以下条件(第1、2条必备;3-5条件任选其一):

(1)主持省部级重点实验室或本科学科或量大面广的公共基础课程(群)的建设。

(2)系统讲授本科生或研究生课程,年均授课120当量学时:

教学效果优良,指导研究生2名以上。

(3)在国家级刊物发表论文2篇或主编公开出版学术专著1部。

(4)承担省部级科研项目或教改项目1项或到款经费60万元。

(5)获得省部级科研或教学成果二等奖(前三位)或以上奖励(前五位)。

(二)以教学为主的岗位

1.基本职责

受聘者应当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良好的师德,是课程教学的带头人,基本岗位职责为:

(1)熟悉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发展前沿,坚持以教学为主,致力于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创新型人才。

言传身教、以身作则,积极承担培养指导青年教师、课程规划、教材建设、CAI课件研制、实验教学等工作,成绩突出。

(2)教学质量高,通过不同形式的评估、检查其结果达到优良,凡有国家、省级统考可比性的课程成绩达到同类高校的较高水平。

(3)组织申报和承担国家、省部级教学研究课题,应作为负责人至少承担一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争取各类科研经费资助,带领学科组成员完成高水平的科研成果;每年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

(4)每学年应讲授2门以上本学科本科生主干课、基础课、研究生学位课和学科前沿课程。

2.第一层次岗位(A1)应聘条件

聘前四年具备以下条件(第1、2条必备,;3-5条任选其一):

(1)在国内有较高知名度,在教学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试方法等)、人才培养等方面有重大突破、创新和贡献;是国家级教学基地或教改重点项目的主要负责人。

(2)系统讲授本科生或研究生课程,年均授课240当量学时:

教学效果优良,指导研究生4名以上。

(3)主编全国优秀通编教材1部,或以第一作者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在统计源或中文核心期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3篇。

(4)承担国家级教改1项或科研到款经费40万元。

(5)获全国优秀教师称号或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前三位)及以上奖励(前五位)。

3.第二层次岗位(A2)应聘条件

聘前四年具备以下条件(第1、2条必备,;3-5条任选其一):

(1)省内有较高知名度,在教学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试方法等)、人才培养等方面有重大突破、创新和贡献;是学校重点课程或省部级教改项目的主要负责人。

(2)系统讲授本科生或研究生课程,年均授课240当量学时:

教学效果优良,指导研究生3名以上。

(3)编写出版教材1部(第一位),或以第一作者在统计源或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5篇以上(其中教育教学研究论文不少于3篇)。

(4)承担国家级教改或科研项目1项(前三位)或科研到款经费30万元。

(5)获省部级优秀教师称号或省部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前三位)及以上奖励(前五位)。

4.第三层次岗位(A3)应聘条件

聘前四年具备以下条件(第1、2条必备,3-5条任选其一):

(1)在省内有一定知名度,在教学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试方法等)、人才培养等方面有重大突破和贡献;是学校重点课程主要负责人。

(2)系统讲授本科生或研究生课程,年均授课240当量学时:

教学效果优良,指导研究生2名以上。

(3)编写出版教材1部(前二位),或以第一作者在统汁源或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4篇以上(其中教育教学研究论文不少于1篇)。

(4)承担省部级教改或科研项目(前二位),或作为第一负责人承担校级以上重点教学研究项目,或科研到款经费20万元。

(5)作为前2名负责人在重点课程或优质课程建设或创建新专业中做出突出贡献。

二、院聘B类教师岗位

(一)第一层次岗位(B1)

1.基本职责

(1)熟悉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发展前沿,坚持以教学为主,致力于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教学质量优良。

能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创新型人才。

言传身教、以身作则,积极参与课程规划、教材建设、CAI课件研制、实验教学等工作,成绩较突出。

(2)组织申报和承担省部级、校级教学研究课题和科研课题,争取各类科研经费资助,应作为课题负责人至少承担一项校级及以上课题。

有稳定的研究方向,积极从事科学研究,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

(3)应系统讲授2门以上本科生或研究生课程。

2.应聘条件

受聘者具有副教授或讲师以上职称,或取得博士学位且具有两年教学经历者,聘前四年具备以下条件(第1、2条必备,;3-5条任选)

(1)系统讲授本、专科生或研究生课程,年均授课240当量学时。

(2)积极投入教学工作,教学效果优良。

(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论文1篇以上;或编写公开出版学术专著或教材l部(前2名),本人执笔不少于10万字。

(4)承担省部级教改或科研项目(前3名)或作为第一负责人承担局级以上项目2项,或作为第一负责人科研到位经费15万元。

(5)获得省部级以上教学、科研奖励(等级额定人数内),或作为第一获奖人获得校级一等奖以上教育教改、科研奖励。

(二)第二层次岗位(B2)

1.基本职责

(1)较熟悉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发展前沿,坚持以教学为主,致力于教学改革,教学质量良好。

(2)围绕学科建设,有稳定的研究方向,积极从事科学研究,以第一作者应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

(3)组织申报和承担省部级、校级教学研究课题和科研课题,争取各类科研经费资助,应作为课题负责人至少承担一项校级及以上课题。

(4)应系统讲授2门以上课程。

2.应聘条件

受聘者具有讲师以上职称,聘前四年具备以下条件(第l、2条必备,3-5条任选)

(1)系统讲授本科生或研究生课程,年均授课200当量学时。

(2)积极投入教学工作,教学效果优良。

(3)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论文1篇以上;或编写公开出版学术专著或教材l部,本人执笔不少于8万字。

(4)承担省部级教改或科研项目(前5名)或作为负责人承担局级以上项目(前4名),或作为第一负责人科研到位经费10万元。

(5)获得校级二等奖(前2名)或以上教育教改、科研奖励。

(三)第三层次岗位(B3)

1.基本职责

(1)了解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发展前沿,坚持以教学为主,致力于教学改革,教学质量较好。

(2)围绕学科建设,有稳定的研究方向,积极从事科学研究,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论文。

(3)积极参入省部级、校级教学研究课题和科研课题研究。

(4)应讲授2门以上课程。

2.应聘条件

受聘者一般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且工作二年以上或本科毕业且工作四年以上,聘前4年具备以下条件(第l、2条必备,;3-5条任选)

(1)系统讲授本科生课程,年均授课160当量学时。

(2)积极投入教学工作,教学效果优良。

(3)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论文2篇以上:

(4)参加省部级教改或科研项目或作为骨干承担校级以上项目(前5名)。

(5)获得校级三等奖(前5名)或以上教育教改、科研奖励。

(四)第四层次岗位(B4)

1.基本职责

(1)以教学为主,积极参加教学改革,教学质量良好,或承担其他教学工作。

(2)积极从事科学研究,应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

(3)积极参加省部级、校级教学研究课题和科研课题研究。

2.应聘条件

受聘者应取得学士以上学位,聘前4年具备以下条件(第1条必备,2—4条任选,并对初次受聘者不予要求)

(1)讲授本科生课程或承担课程的辅导、答疑、批改作业、等教学工作,取得好的成绩。

(2)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l篇以上。

(3)参加校级以上项目。

(4)获得校级以上各种奖励。

 

附件2:

经济管理学院机关人员管理岗位应聘条件及岗位职责

一.院党总支书记岗位职责及应聘条件

1.岗位职责

(1)负责召集党总支委员会和党员大会,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

研究制定布置组织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计划。

(2)了解和掌握全院教职工政治思想情况,开展政治思想教育工作。

组织党员和群众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其它重要理论。

(3)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经常与委员会成员和各党支部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

积极参与院重大问题的研究,协调党、政、工、团的关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保证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4)指导检查各党支部“双目标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计划、决议的落实执行情况,发挥好“两个”作用。

(5)抓好党总支委员会成员的学习,加强委员会一班人的团结,认真组织好总支委员会会议和二级干部民主生活会,搞好总支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发挥集体领导的作用。

2.应聘条件

(1)具有大学以上文化程度,具有正处级以上行政职务;

(2)熟悉全院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及管理工作,熟悉党务工作;

(3)身体健康,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二、院党总支副书记岗位职责及应聘条件

1.岗位职责

(1)分管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管理工作,分管院团委、学生会,协助院党总支书记抓好院党总支的组织建设和院宣传工作。

(2)提出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管理工作的思路及年度工作目标,指导院团委、学生会提出工作重点。

(3)协助院行政领导抓好学风建设,随时与任课教师取得联系,了解和掌握情况,结合学风建设做好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及管理工作。

(4)抓好辅导员队伍建设,协助院行政领导抓好专业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抓好学生党支部、学生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

(5)抓好教工及学生宣传员队伍建设,做好学院宣传工作。

2.应聘条件

(1)具有大学以上文化程度,具有副处级以上行政职务。

(2)熟悉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及管理工作,熟悉党务工作,对经济管理专业的教学工作和人才培养有一定的了解。

(3)身体健康,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三、副院长(负责行政)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

1.岗位职责

(1)分管全院的行政工作,分管院办公室。

(2)抓好档案的管理工作。

(3)抓好办公室及有关人员的岗位职责的制定、落实及实施工作。

(4)协助其他领导做好办公室人员的学习、提高及团结工作。

(5)负责上级领导及单位的联络工作,院属单位的协调工作。

(6)分管对外服务工作,制定每年的培训计划,落实有关的报名、课程计划、教师的安排等工作。

2.应聘条件:

(1)大学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付处级以上职务。

(2)熟悉办公室业务,掌握办公自动化的必备知识,热爱办公室工作,愿意为大家服务。

(3)身体健康,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四、院办公室人员的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

(一)、应聘条件:

院机关是全院教学、科研、学生、社会等工作对外的一个窗口,代表者经济管理学院服务于一线的整体形象和水平。

应聘者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管理事业。

(2)具有一定的业务基础知识,全心全意为教学、科研、学生、社会等工作服务。

(3)受聘五级岗位者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正科级。

受聘六级岗位者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副科级。

受聘七级岗位者原则上应具有助理级以上职称或大专以上学历。

受聘工勤岗位者应具备相应工种的技能。

(二)、具体岗位工作职责:

1、办公室主任:

(1)全面负责学院办公室的工作。

(2)对院外的联系及院属各单位的协调工作。

(3)办公室工作人员工作的分配、协调及督办。

(4)校友会办公室工作。

(5)院大型会议及活动的组织及服务工作。

(6)管理馆内部及周边卫生区的管理。

(7)全面负责办公室的制度建设和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学习和提高。

(8)学院文件及其它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

(9)各级来文、来电的收发、传阅、保存、移交、归档等。

(10)院务会议的会务工作。

(11)人事秘书工作。

(12)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2、人事秘书

(1)协助院领导做好职称评定工作。

(2)协助院领导做好全院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

(3)协助院领导做好全院教职工的聘任工作。

(4)负责考勤工作。

(5)负责养老保险的校对工作。

(6)校内工资的发放工作。

(7)调入人员的考核工作。

(8)教师岗前培训。

(9)退休、退聘人员的管理工作。

(10)工资调整的管理工作。

(11)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3、科研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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