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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评估工作总结参考

纳税评估工作总结参考

  纳税评估工作总结一  根据省、市国家税务局有关文件要求和全市纳税评估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关于对部份企业开展纳税评估工作,我局引起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班人员、制定评估实施方案、明确评估事项、规范评估程序、严肃评估纪律,自九月份对部分企业展开了详细的评估工作。

这次评估工作在局党组领导的精心组织下、在评估专班人员的努力下及经相关科室、各分局的大力配合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将评估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组织实施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市局9月27日关于印发《黄冈市国家税务局部分企业纳税评实施方案》的通知下发后,我县专题召开局长办公会,经会议研究后积极部署了这次纳税评估工作。

  1、根据省、市局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及时制定并下发了《黄梅县国家税务局部分企业纳税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2、成立专班。

以吴小兵为组长,从税政科、征管科、稽查局及各分局抽调40名素质高、业务精通人员成立评估成员,分5个评估小组,其他五名局党组领导分别为各小组组长,亲自参与亲自带队。

3、召开动员大会。

吴局长就各科室、各分局负责人及专班评估人员,召开评估动员大会,会上要求10、11月份期间全县展开大规模的纳税评估活动。

评估期间抽调的专班工作人员如没有特殊原因一律不得请假、一律停止原有工作由县局统一安排。

并在会上要求评估人员对此次评估工作采取高度重视,认真履行纳税评估的工作职责,严格评估工作纪律,确保评估工作有效开展。

  

(二)、明确评估事项,作好充分准备。

  1、确定评估对象。

我局将市局下达我县的3户普通发票抵扣企业、6户低税负率企业以及8户抵免退税企业另自选其它企业168户根据5个小组进行明确划分,并将名单发放到小组,指明评估所属期。

2、落实评估方案。

根据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部分企业增值税纳税评估的通知》(鄂国税函〔20xx〕139号)、黄冈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黄冈市国家税务局部分企业纳税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黄国税函〔20xx〕113号)文件要求,9月1日至10月份为部份企业纳税评估自查阶段。

我局要求10月20日前,大力协助纳税人做好评估自查工作,而且强调此次评估要通过宣传辅导重在引导纳人自查自纠。

10月下旬至11月份对于不认真自查或有疑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实施详细评估。

3、20xx年10月10日县局将评估专班人员、分局分管业务局长召集一起就部份企业评估事项召开了为期一天的培训会议,会议上将185户企业按经营类型进行分类,会上要求分管业务局长对所管辖企业根据日常管理了解情况进行简单大致汇报,让评估人员初步了解企业情况;税政科长将每类型企业涉及到的税收政策法规进行明确,并要求在座人员撑握并熟悉。

最后大家一起探讨每类型企业评估方案。

充分作好纳税评估事前准备工作。

  二、评估开展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施方案,这次我们围绕辅导纳税人自查自纠为中心展开纳税评估工作,分三个步骤:

事前宣传发动,事中介入辅导,事后实施核查评定。

最后通过评估结果完成评估后续管理,确保评估落到实处。

  

(一)、通过宣传,调动纳税人自查主动性。

  我们通过对纳税人召开座谈会,向纳税人宣传税收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强调税法严肃性。

要求纳税人对这次自查要认真对待,严格要求。

必须遵守财务核算健全、规范、真实的基本要求,要正确处理税法与会计差异。

并向纳税人分别阐述评估自查与评估检查及移交稽查的联系和区别。

进步加强纳税人对自查自纠的认识,提高纳税人的配合度,充分调动纳税人自查主动性。

  

(二)、通过辅导,引导纳税人自查自纠。

  纳税人座谈会召开第二天,我们趁热打铁,10月12日,由班子成员亲自挂帅,分包挂片,靠前指挥,40名业务骨干组成5大评估小组,下户逐户发放自评表和自评提纲,入户讲解此次自评工作的政策与方法,并根据企业情况进行案头分析,引导、协助纳税人完成自评工作。

  (三)、结合自查,进行实地核查。

  自查完毕后,对于不认真自查、不给予配合的企业,有疑点企业,我们进行实地核查,展开重点评估工作。

评估中,针对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特性,合理利用评估模型。

例如采取第三方信息,测算投入产出比、单位产品工耗、单位产品电耗等手段,利用同期、同行业比较法等等,通过多种方式分析核查,实施深入评估。

  (四)跟踪管理,加强监督。

  在评估结束后,要及时分析征纳双方存在的问题,并对问题成因进行“追根溯源”,提出工作改进措施,对于应补缴的税款、管理建议,各分局负责落实到位。

同时还要求各分局涉及管户的业务局长及税收管理员,要引起重视,结合评估情况,进行自我剖析,查找漏洞,并加强监督,建立加强增值税管理的长效机制,增强税收后续管理机制。

这样使纳税评估既有成果,又有转化,更有利用,确保评估工作落到实处,发挥实效。

  这次评估工作的有效开展,可以概括为“领导重视、组织得力、成效显著”。

从纳税评估正式开始到11月30日评估结束,全县应评估185户(包括本县自选其它评估户168户),共补增入库税款588万,冲减留抵28万,其中涉及市及下达的17户企业,共调整税款122万元。

这次评估不仅竭力压缩了我县收入缺口,融洽了征纳双方关系,严历打击了各种涉税违法活动。

而且通过评估发现了征纳双方存在的一些问题,对进一步提高纳税人纳税意识,规范税收管理员工作及纳税人财务制度等方面都取到了很大的作用。

  三、存在问题

  

(一)、申报表审核关、录入关,把关不够严谨。

这次评估人员在调查中发现,有些属申报表填报错误,有些是录入错误。

例如:

在对农产品发票抵扣不符的中亚炉料有限公司调查中,发现是大厅人员将运输发票抵扣税额8600元在20xx年3月份的申报表附表录入误录到农产品一栏中,当场给予了纠正。

  

(二)税收管理员日常管理不到位,使得纳税人少缴漏缴税款行为有隙可乘。

通过这次评估,可以折射税收管理员的业务水平和责任心,根据评估暴露的问题来看,发现有的是疏忽大意所致,有的是疏于管理所致,有的是能力不济所致,有的是责任模糊所致。

评估能帮助我们找准问题的症结所在,有利于强化责任意识,促进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实施。

  (三)部份企业财务核算不建全,帐务反映不真实。

有的企业帐外有帐;有的企业不按规定设置帐户,核算不健全,故意鱼目混珠。

例如:

商业企业不设置商品明细帐,工业企业不设置生产成本帐,根据销售倒挤成本等等。

  (四)收入滞后、收入少计、收入不计,进项抵扣不合要求等等大有存在。

收入方面:

有通过往来科目反应收入资金。

货发出,款未收回的的,不及时确认收入,或款已收回却故意不计收入的;下角废料不计提销项税额,销售账外循环;隐瞒产量从而隐瞒销售收入的等等。

抵扣方面:

农产品收购凭证通过虚开、代开、擅自扩大农产品收购专用发票的开具范围等违法现象;购进货物发生的非正常损失没有作出进项转出;不能列如抵扣的列入抵扣等等。

  (五)免税企业恢复征税衔接期的日常管理不是很到位,有将免税期间的进项税金挪在征税期抵扣的现象。

如湖北省图书发行集团黄梅县新华书店新华书店将去年收进的专票在今年进行申报抵扣税额31万元。

  四、管理建议:

  1、严把申报资料审核关、录入关,对于不合格的审报资料当场指正,或打转。

确保申报数据合理准确。

  2、提高税收管理员管理能力,加强对纳税人税源监控力度。

通过培训学习进一步强化税收管理员业务水评估,以及工作责任心;税收管理员平常要通过日常户籍巡查,了解纳税人的经营规模、跟踪生产销售、实物库存、资金流转和相关经营合同、协议等各种涉税动态信息,实现有效管理。

  3、加强对纳税人税法宣传力度。

通过多层次,不同渠道加强税法宣传和纳税辅导,使纳税人了解税法的严肃性,从而达到切实提高纳税人守法经营的自觉性和依法纳税的主动性。

  4、进一步加大农产品收购发票管理。

建立农产品加工企业包括验质、过磅、仓储、付款、盘存等方面的农产品收购制度,并要求企业应在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农户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方式,这几项内容不全的发票不得入账,不得计算抵扣增值税额。

同时通过加大对使用农产品收购发票的检查力度、处罚力度。

防止企业虚开收购发票,以“进多出少”等来偷逃税款。

  5、规范纳税评估数据采集体系,建立高效、便捷的信息采集渠道,确保纳税评估工作的正常开展。

  纳税评估工作总结二  今年以来,我们坚持把纳税评估作为强化税收征管、推进“发展环境优化年”活动的重要抓手和重点项目,积极探索,深入实践,继续按照市局的要求,构建“一个专门纳税评估机构、一支专业评估团队、一套纳税评估操作规范、一套评估考评激励办法、一套科学的纳税评估方式、一个行业纳税评估模型、一个良性互动机制”“七个一”纳税评估标准化体系开展工作,积极参与了全市20xx年纳税评估工作,对进一步强化税源管理,提高税收征管质量、降低税收风险、减少税款流失起了积极作用,实现了纳税评估管理一体化、文书使用规范化、应对任务团队化的目标。

并圆满完成了纳税评估任务,全年风险任务发布率、应对率、完成率、变动率均达到100%。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搭建平台,确保纳税评估工作有的放矢

  年初,我们根据上级局关于“七个一”纳税评估标准化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强化纳税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下发了《丹江口市国税局关于落实“七个一”纳税评估标准化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一是成立了专门的评估机构纳税评估科,负责评估各项工作的组织落实。

二是成立了税源风险分析监控中心,组建了30人的专业评估团队,并制定了《丹江口市国税局税源风险分析监控中心工作制度》,按季召开工作会议,对工作进行安排布置总结,对纳税评估做到“五统一”,严格按照“税源统一监控、任务统一发布、应对统一规范、结果统一反馈、绩效统一考评”的要求,对风险任务施行归口管理,所有税源风险应对任务,必须通过系统发布,市局税源分析监控中心负责统筹税源风险管理,指导协调风险应对。

局领导亲自抓,管理科室具体抓,实行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三是组建了评估团队,选调30人业务水平较高、工作经验丰富、综合素质较强的同志,专职或兼职纳税评估工作,为纳税评估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四是建立了评估工作的考核体系,将纳税评估工作列入我局日常考核工作,明确了奖惩措施,并按照人才队伍建设的要求,下发了《丹江口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税收风险防控骨干人才选拔的实施办法》。

以上措施,为搞好纳税评估工作,搭建了宽畅舒适的平台。

  二、统筹安排,保证纳税评估有条不紊

  为做好20xx的纳税评估工作,我们结合年初市局制定的工作要点,确定了全年的工作思路:

即充分发挥风险预警管理系统的作用,通过系统反应的预警数据列入阶段性评估工作任务,来自上级局安排的指令性评估作为重点评估任务,对相关业务科室和分局提供的异常数据户纳入日常评估任务上报十堰局,实现评估任务的统筹安排,保证评估工作按计划有条不紊顺利进行,20xx年共发布风险应对任务345户,完成应对任务345户。

其中一、二级风险50户(包括金税核查3户、股权转让2户),移送稽查3户;三、四级风险应对295户。

全年共评估入库增值税234万元,所得税523万元,加收滞纳金万元,另调减企业亏损2131万元,圆满完成了全年风险应对任务,实现了“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查、以评促收”的工作目标。

  三、注重培训,给纳税评估人员加压“充电”

  针对我局纳税评估工作职责和人员调整变化的新局面,年底,我们对评估团队成员进行了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团队成员的综合理论素质和实战经验。

这次培训由纳税评估科牵头,重点围绕纳税评估相关程序、文书使用、风险系统运行、风险防控考核、财务报表与申报表的勾稽关系等内容,逐一进行了详细讲解;同时,还采取以训代会的形式,对纳税评估团队成员工作作风、工作质量、工作职责、党风廉政等方面作了严格要求;另外,积极参与上级主管单位的各种培训等相关活动,通过培训、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团队成员的综合理论素质。

  四、规范程序,统一纳税评估操作规程

  今年以来,纳税评估科明确和统一有关工作要求,按纳税评估工作操作规程,通过规范各评估程序,使评估的日常管理达到规范、统一。

一是统一纳税评估工作计划。

为避免重复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今年我局对纳税评估工作进行归口管理,明确不论是上级安排的评估任务,还是我局根据工作需要开展的评估工作,统一由税源管理科制定工作计划,下达评估任务。

二是统一纳税评估文书,明确日常纳税评估工作参考文件,要求各单位严格参照上级局下发日常评估文件的各项规定,规范使用纳税评估工作文书。

同时为统一纳税评估使用方法,实行了纳税评估的统一电子模版、统一案例编码,使纳税评估工作更加规范。

三是统一纳税评估案卷标准,以执法案卷的标准,规范评估文书的制作,确保纳税评估文书规范完整。

实行交叉评估,提高评估质效为避免税收管理员自己对自己管户进行评估,并由此带来的弊端,为此,我们对团队成员实行了管户交叉评估,进一步提高了评估质效。

  五、风险提醒,做到政策宣传、税源管理、纳税评估三促

  纳税评估是税务机关通过案头审核,对纳税人当期纳税申报情况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及时发现“疑点”,采取进一步征管措施,督促纳税人纠正差错,从而有效地降低税收风险,保证纳税人的纳税申报质量,大大减少了税款流失。

风险提醒对于政策宣传、税源管理、税务稽查等工作起着促进作用。

今年,上级共下达三、四级风险295户(次),我们把风险系统产生的三、四级风险纳税人,通过系统发布至各分局,由各分局开展提示提醒应对处理工作;同时还送达《纳税风险提醒告知书》和《风险提醒服务反馈表》。

对不能排除风险疑点,需要进行纳税评估的纳税人,要求及时上报纳税评估科,然后按照《十堰市国家税务局税源风险预警防控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组织团队成员开展纳税评估。

一年来,通过风险提醒,纳税人共自查补税45万多元。

  综上所述,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情况,给我们的体会是:

  第一,纳税评估进一步强化了政策宣传。

在纳税评估中,我们积极推行服务型评估,通过函告或约谈等形式要求纳税人说明、解释疑点,与纳税人面对面宣传提供机会,对理顺征纳关系、树立队伍形象也具有重要的作用。

  第二,纳税评估也进一步推进了税源管理。

通过纳税评估,我局形成了行业管理办法,建立了饮料制造的评估模型,从而实现了税源的数字化监控和动态性监控,税收征管能力得到了加强,税源监控水平得到了提高。

  第三,通过纳税评估,还促进了税务稽查工作。

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都是税收征收管理的重要手段和重要环节,两者之间存在着共性和个性问题。

通过开展纳税评估,给纳税人由于政策理解有误、操作不当形成的涉税风险,提供了“缓冲地带”。

使税务稽查重心转向打击涉税犯罪、维护税收环境,从而提升了税务稽查的效能。

  六、存在的问题

  

(一)纳税评估案源缺乏审批程序

  湖北省风险平台信息发布、以及上级交办的纳税评估工作,在任务下达环节,缺乏汇总的《纳税评估工作任务书》,没有经办人、审批人的签章等相关手续,导致风险应对工作缺乏严肃性。

  

(二)案头分析表没有实质意义

  目前的《纳税评估案头分析表》,涉及到企业供、产、销等环节,内容繁杂。

许多评估人员,对这些数字的填写敷衍了事,这些数据不能直接反映企业申报的涉税疑点。

  (三)团队成员的力量需要进一步加强

  目前,纳税评估团队成员共有30多人,但真正直接从事纳税评估的人员只有4人。

团队成员大部分都是身兼多职,在纳税评估工作方面投入的精力非常有限,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纳税评估工作质量和效率。

  (四)纳税评估的深度不够,质量不高

  根据相关规定,《纳税评估工作报告》应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对象确定、案头分析、约谈举证、实地核查、评估认定、回归分析、管理建议等相关内容。

但仔细核对评估案卷,真正能按上述步骤整理案卷的数量很少;有些团队成员对工作热情不高,牢骚满腹,对工作处于应付状态。

这些都表明,团队成员开展纳税评估的深度不够,质量不高。

  七、20xx年工作打算

  20xx年,我们决定在纳税评估工作质量上下功夫,进一步提高纳税评估质量,依托税源风险预警防控管理系统,强化风险应对意识,加大评估力度。

  

(一)进一步明确责任。

风险团队评估人员对评估工作的开展和评估结论的确定负直接责任,确保评估工作落实,评估科要对部分评估户进行抽查,确保评估到位,疑点全面排除。

  

(二)完善评估方法。

在工作中要注重方法、技巧,依托计算机网络,提高信息收集能力和质量。

先将重点税源户、税负异常变化、长时间零税负申报、纳税信用等级低下的纳税人、容易发生偷漏的税种列为纳税评估和调查核实的对象,不断总结评估经验,完善评估制度,促进了评估质量的提高。

  (三)加强业务学习。

风险应对工作要求税务人员不但要了解税收工作本身,而且要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全貌及纳税人的详细情况和特点,这就要求我们评估和核查人员要多看、多想、多听,多学。

坚持学中做、做中学,不断地充实和完善自身的知识结构。

  (四)加强评估考核。

加强团队建设,注重实效考核,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完成,保证评估工作质量,在评估过程中发现纳税人存在偷、漏税等严重问题,及时移交稽查部门实施税务稽查。

  (五)增强工作责任心。

严格依法行政,遵循评估制度,正确定性定案,防范评估执法风险。

  纳税评估工作总结三  根据浙地税函67号《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专项纳税评估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xx分局依据“以评促改、以评促管”的工作原则,对教育业(内设校外培训业、驾校培训业)和工业企业等行业进行深入细致的专项纳税评估。

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教育业完善“以票管税”征管措施

  

(一)校外培训业

  1、具体做法

  

(1)科学确定评估对象。

抓住选评对象的源头,将评估效果最大化。

在选择评估对象过程中,采用人机结合的办法,充分运用《xx地税信息系统》和各类外部信息,并以此为依托,从中提取信息比对异常的教育培训企业。

  

(2)着力提高评估水平。

保证评估质量,提高评估人员水平是关键。

xx分局采取了集中学习、借鉴经验等方式做好专项评估前的业务准备。

一是召开科室会议,集中布置了评估工作计划及步骤,对培训行业相关税收业务进行梳理学习。

二是做好经验交流,从市稽查局调阅培训教育案件案卷进行学习借鉴,提高业务水平,为下一步开展纳税评估工作打好基础。

  (3)强化案头数据分析。

通过上门送达纳税评估通知书,并请企业填报各项评估表证等方式,全面收集企业情况资料。

通过《税友龙版》查询企业财务报表、纳税申报、发票开具等情况,结合纳税人自查报送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分析,以发现异常问题,找出评估疑点。

在掌握纳税人基本情况、日常纳税情况、发票管理等情况的基础上,做好约谈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拟好约谈提纲,把握约谈的主动权。

  (4)深入开展摸底调查。

约谈、举证是纳税评估工作中认定处理阶段的重要环节。

除了要求纳税人配合、主动承认问题外,更从发票开具与实际申报情况的差异、成本核算漏洞、培训收费流程等线索展开提问,并对企业之应答理由是否真实合理进行即时分析判断,提出不同看法,巧妙利用谈话中的矛盾之处,找出疑点深入挖掘。

  2、工作成效

  

(1)本次评估共查补税费元,其中营业税元,城建税元,教育费附加元,地方教育费附加元,个人所得税元,企业所得税62750元,土地使用税元,印花税15元,水利建设基金2510元。

  

(2)建立起“服务型”纳税评估模式,融洽征纳关系。

在评估过程中,就疑点问题与企业人员进行约谈,面对面地交流。

通过辅导达成共识,促使纳税人提高纳税遵从。

同时,对轻微的违法行为采用了以自查为主的办法,做到了教育与惩戒相结合,融洽了税企关系。

  (3)统一了表证文书,重视流程规范。

规范评估程序,完善评估办法。

按照龙版系统评估管理流程操作,规范评估文书,使用统一的表证文书,按照统一规范要求制作纳税评估报告。

严格执行文书管理办法,做到一事一送达。

在文书的填写上,保证当事人和评估人员亲自签字,使文书成为评估过程中一项重要有效的法律依据。

  (4)明确了早期教育培训机构的纳税管理,防止征管漏洞。

此前各类早期教育培训机构参照幼儿园管理,依照幼儿园办学程序,获得教育办学许可证,并办理民政登记手续。

此次纳税评估就此问题专门请示了省局,明确了对婴幼儿早期教育培训机构不能参照幼儿园管理,而应按培训业征收营业税,堵塞了征管漏洞。

  3、存在问题

  

(1)早期教育培训机构参照幼儿园管理,未缴纳营业税等相关税费。

(2)对取得营业收入但一直零申报营业税等税种的企业,未及时监控。

(3)“以票控税”落实不到位,收入数据失真。

  4、该行业问题的解决建议

  

(1)加强税法宣传辅导,提高纳税意识。

税务机关要充分地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平台大力加强税收政策宣传。

同时及时地总结日常管理及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典型问题及案件,及时地利用各媒体进行多渠道的宣传,提升纳税人的纳税意识。

  

(2)加强税源信息监控,强化比对工作。

充分地运用信息化系统,加强财务报表营业收入、发票开具等基础信息与企业的日常申报信息的比对,以便尽早地发现日常征管中的申报异常单位,及时纠正企业错误纳税行为。

  (3)加强发票票证管理,实现以票控税。

对企业加强宣传及培训,加强行业检查与评估。

针对规模较大、有固定的生产经场所的培训机构或个人,要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纳税评估,加大恶意偷逃税款的打击力度。

另一方面要提高消费者索要正规发票的意识。

  

(二)驾校培训业1、具体做法

  

(1)调查带动,加强源头控管。

一方面,利用《税友龙版》一户式查询功能,对辖区内驾校的经济类型、征收方式、税种鉴定、近期纳税情况及财务报表数据进行清查摸底,了解各驾校的基本情况。

另一方面,走访市机动车驾驶员考试中心,收集各驾校的考试报名清单、考前入场训练次数、考试合格人数等材料,全面掌握第一手基础数据。

  

(2)宣传拉动,强化税法普及。

召集各驾校财务负责人,举行驾驶员培训行业评估辅导会议。

要求各驾校加强内部管理,增强自查自纠自觉性,主动补缴税款;针对该行业的共性问题,向与会人员宣传营业税应税收入范围、个人所得税计征依据等法律规定及相关法律责任,并统一费用扣除口径,提升驾校的税法遵从度。

同时,全面梳理驾培行业相关减免税优惠政策,对满足优惠条件的驾校,及时提醒、辅导,提高宣传实效性。

  (3)评估促动,做到应收尽收。

结合驾校招生人数、学员考试情况、教学车辆总数以及物价局的收费标准等客观涉税信息,确定驾培行业在本次评估中不同年度、不同车型的计税标准,构建以核定预征率为核心、低利润率预警为基础的驾培行业纳税评估体系。

同时,鉴于各驾校的所得税征收方式的不一致性,以及企业申报收入不实,财务管理不规范,查账征收企业普遍利润偏低等因素的存在,本次评估自查驾校的企业所得税以不低于行业整体利润率为标准计征。

  2、工作成效

  按照企业上报的纳税评估自查表,结合前期调查掌握的基础数据,与《浙江地税信息系统》的综合数据进行比对分析,辅导企业进行纳税补申报。

本次督促自查的13家企业中,除1家正进行调查外,其余14家企业共查补地方税费(含滞纳金)万元。

  3、存在问题

  辖区内驾校账务不健全、反映收入不完整、发票开具不规范等。

  4、该行业问题的解决建议

  

(1)进一步加强税法宣传,提升纳税意识。

充分利用宣传媒介,大力加强税收政策宣传效果,特别是对涉税的典型案例,及时地进行多渠道的宣传,提升纳税人的纳税意识。

  

(2)进一步加强部门沟通,强化信息比对。

对第三方信息的取得保持常态化,充分地运用信息化系统,加强比对分析,减少征管漏洞,强化税收征管。

  (3)加强发票管理,实现以票控税。

税务部门要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督促企业开票要及时规范,特别是要足额开具,同时提高消费者索要正规足额发票的意识。

  (三)“校外培训业”“驾校培训业”作为教育业在纳税方面的共性和应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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