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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向联网系统操作手册1

综合征管软件电子缴税业务

用户操作手册

横向联网电子缴税

 

国家税务总局

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

2007年6月

前言

财税库行横向联网是人民银行等机构为加强国库、税务、银行等部门的信息交换和及时数据处理而推行的一种全新收入结算、划缴模式。

通过综合征管软件系统实现的财税库行横向联网管理功能,实现“实时扣款”、“自缴核销”、“批量扣款”、“退、更、免”、“下载入库流水”、“下载报表”业务与国库信息处理系统(TIPS)的电子信息传递。

综合征管软件中财税库行横向联网管理功能的基本业务处理流程是:

在对应征信息开具税票收取时(如纳税人申报缴税、清缴欠款、预缴税款、收取罚款滞纳金等),产生电子税票信息,根据“实时扣款”、“自缴核销”业务类型的不同,由税库银前置系统向国库信息处理系统(TIPS)传递对应的电子税票信息;待国库信息处理系统(TIPS)反馈信息后征管软件根据反馈的结果进行相应处理。

发生退库、免抵调库、更正等业务时,系统根据不同的业务类型,由税库银前置系统向国库信息处理系统(TIPS)传递对应的电子信息。

综合征管软件财税库行横向联网管理满足综合征管软件电子缴税业务发起的业务操作,并能根据不同的反馈信息进行处理。

本篇操作手册,是根据横向联网电子缴税业务中综合征管软件中相关业务操作编写的。

全篇共分三章:

第一章综合征管软件(V1.1)电子缴税业务简介、第二章综合征管软件(V2.0

)电子缴税业务简介、第三章国家税务总局税库银前置系统(V1.0)简介。

各章的章首都集中介绍本章的概要。

在章下按照业务设节,每节按照叶子模块设标题,每个叶子模块一般都交代业务描述、功能描述、操作过程和注意事项四方面问题。

 

编者

2007.06

 

第一章综合征管软件(V1.1)电子缴税业务简介

介绍综合征管软件V1.1电子缴税业务操作。

电子缴税业务包括三方协议签署、税款征收、下载入库流水、下载报表等业务。

第一节前期初始化

1.1.1系统参数设置

1.1.1.1业务描述

为了使系统更具灵活性以适应各地的实际情况,系统增加了参数控制功能。

征管软件是否启动电子缴税业务及电子缴税业务处理方式,由相关系统参数控制(参见:

参数表)。

在电子缴税系统上线之初由省局系统管理员设置。

1.1.1.2功能描述

增加与横向联网电子缴税业务相关的系统参数。

通过调整系统参数值,启动征管软件电子缴税功能。

1.1.1.3操作实务

在系统中的【系统参数初始化】模块进行操作,操作界面包括“公用参数”、“税务机关参数”两个TAB标签分页。

由省局系统管理员选择“公用参数”分页设置系统参数。

(一)点击“公用参数”TAB标签分页,如图1.1.1.3_1所示,用于查询、维护系统基本公用参数。

【系统参数初始化】

图1.1.1_1

公用参数在系统初始安装时已自动预设,即系统的默认设置,建议不要随便删除和更改。

对确属不需用的参数,可通过“选用”标志进行控制,不需删除;一般只需对“参数内容”、“选用标志”进行维护。

(二)点击“税务机关参数”TAB标签分页,如图1.1.1.3_2所示,可依据“公用参数”中设置参数项目按税务机关来进行参数维护。

【系统参数初始化】

图1.1.1_2

“税务机关参数”需要市局/分局系统管理员根据各地税务机关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设置,以便适应当地的个性化要求。

(三)相关操作

1.点击[增加]按钮,在原数据后增加一行空行,以便用户输入数据。

2.点击[删除]按钮,系统在操作人员确认后,删除选中的数据。

3.点击[保存]按钮,系统在操作人员确认后,保存录入或者修改的信息。

4.点击[退出]按钮,退出此模块。

1.1.1.4增加功能模块

1.【批量扣款】

2.【扣发指令重发】

3.【税票明细信息核对】

4.【税收“免抵调”税库银指令重发】

5.【调库(更正)通知书税库银指令重发】

6.【收入退还书税库银指令重发】

7.【三方协议信息查询】

8.【核对不通过入库信息查询】

9.【批量扣款查询】

1.1.1.5注意事项

参数的设置直接影响到系统的程序运行和数据处理,关于参数的具体内容详见如下参数表。

参数表

系统参数

状态

参数默认值

功能

31801

0/1/2/3/4

4

0:

不启用财税库行联网

1:

CTAISV1.04010720版本(含)之前采用的模式

2:

CTAISV1.04010720版本之后增加的模式

3:

启用财税库行横向联网

4:

启用税库银前置系统接口

31804

Y/N

Y

税票作废模块是否可以作废正划成功的税票

31805

Y/N

Y

税票作废模块是否可以作废正划失败的税票

31806

Y/N

N

税票作废模块是否可作废倒扣成功的税票

31807

Y/N

N

税票作废模块是否可作废倒扣失败的税票

31808

Y/N

Y

判断倒扣成功后是否需要同时完成上解销号

31809

Y/N

N

税票作废模块是否可作废倒扣状态不明的税票

31810

Y/N

N

通用缴款书是否允许实时扣款

31811

Y/N

N

税收转帐专用完税征是否允许实时扣款

31812

参数值为1-11之间的整数

7

根据该参数设置的有效位数来确定三方协议中的税务机关代码有效位数取值。

31813

Y/N

Y

当系统参数31801为4时,收入退还书的相关模块是否启用税库银接口

31814

Y/N

Y

当系统参数31801为4时,调库(更正)通知书的相关模块是否启用税库银接口

31815

Y/N

Y

当系统参数31801为4时,税收免抵调的相关模块是否启用税库银接口

31305

1:

纳税人税务机关

2:

操作员所在税务机关

1

征收开票环节默认征收机关类型

31306

00101:

缴款书00400:

转帐完税证

00402:

电子转帐完税证

00402

实时扣款开票时默认税票种类

表1.1.1_3

1.1.2.收款国库初始化

1.1.2.1.业务描述

在CTAIS1.1系统内进行人民银行国库代码初始化维护,是保障税库银前置系统发送的电子信息与国库信息处理系统(TIPS)进数据交换的基础,需要在CTAIS1.1系统通过【收款国库初始化】模块进行国库代码对照维护,只有维护了正确的国库代码之后,Tips系统才可正常接收发送的信息。

代码维护与国库实际代码必须保持一致。

1.1.2.2.功能描述

系统参数31801主要为CTAIS1.1用户提供是否确定启用电子缴税方式的控制选项,参数的维护将改变前台操作人员进行缴纳税款方式操作。

当系统参数31801设置为4时,CTAIS1.1进行横向联网电子缴税业务时,向国库信息处理系统(TIPS)传递新维护的10位国库代码。

1.1.2.3.操作实务

在【系统初始化】—【收款国库初始化】模块进行初始化操作设置,操作界面包括“收款国库代码”、“选用标志”、“行政区划”、“收款国库代码(国库)”等维护列。

由系统管理员进行“收款国库代码(国库)”的代码维护。

代码维护与国库实际代码要保持一致。

【收款国库初始化】

图1.1.2_1

1.1.2.4.注意事项

只有维护了正确的国库代码,CTAIS1.1才可正常向国库信息处理系统(TIPS)发送电子税票信息。

如果未维护相应的收款国库代码,CTAIS1.1会有相应的异常提示信息,如:

收款国库代码信息未维护,电子缴款方式不能实现。

人民银行国库代码长度应为10位,CTAIS1.1系统的收款国库代码应为8位。

第二节日常业务

1.2.1.三方协议签署

1.2.1.1.业务描述

三方协议是指纳税人与银行、税务机关三方签定委托扣款协议。

已签定三方协议成功的纳税人才能进行实时扣款、批量扣款业务。

1.2.1.2.功能描述

对已经签定了纸质三方协议的纳税人需在【纳税人银行扣款资格设置】功能模块进行相应信息维护。

系统参数31801控制【纳税人银行扣款资格设置】功能模块界面录入信息。

当该系统参数设置为4时,【纳税人银行扣款资格设置】功能模块增加“三方协议书号”、“清算行行号”、“开户行行号”信息录入项,并为必录项。

并增加“验证标志”信息列,显示三方协议签订验证状态。

要求:

『开户行行号』、『清算行行号』录入的是12位的银行代码;三方协议号为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签定纸质协议书中的编号,税务机关、纳税人、银行三方协议上的编号要一致,验证才能通过。

1.2.1.3.操作实务

纳税人、税务机关、开户银行签定的三方协议书一式三份,三方各留存一份。

纳税人端签定纸质三方协议书流程:

1)纳税人到税务机关领取三方协议书;

2)税务机关辅导纳税人填写协议内容,并在其中一份三方协议书上加盖税务机关印鉴;

3)纳税人在每份三方协议书上填写开户银行名称、账号等协议内容后,提交开户银行;

4)开户银行对协议内容确认无误并填写开户银行行号及清算银行行号后,在三份三方协议上分别签章,同时留存其中有税务机关、纳税人和银行三方签章的一份,将另外二份退纳税人;

5)纳税人将另外两份三方协议送税务机关校验;

6)税务机关校验通过后,在二份协议上签章,税务、纳税人各留存一份协议。

税务端签定三方协议

税务机关操作人员在【纳税人银行扣款资格设置】模块进行三方协议信息的录入,点击【验证】按钮发送信息进行验证核对。

对网络畅通、银行端已录入三方协议的,“验证标志”列显示:

验证成功;若出现网络问题,或纳税人未先到银行端签定协议以及银行端未录入协议等原因,“验证标志”列显示“未发起验证”信息。

CTAIS1.1征管软件端可以保存三方协议,待纳税人在银行端签定协议后,操作员通过点击【验证】按钮,向国库信息处理系统(TIPS)重新发送电子验证信息,与银行端三方协议进行核定。

【银行扣款资格设置】

图1.2.1_1

操作流程:

第一步:

选中要签定三方协议的纳税人信息,点击“设置”按钮,显示提示信息:

第二步:

选择“确定”按钮,提示:

第三步:

默认所有操作环节,点击“确认”按钮,进入扣款资格维护界面。

图1.2.1_2

第四步:

录入该纳税人三方协议信息:

“账户名称”、“三方协议书号”、“清算行行号”、“开户行行号”。

点击“保存”按钮保存综合征管软件端三方协议信息,此时协议状态为“未发起验证”。

确定录入信息正确,点击“验证”按钮向国库信息处理系统(TIPS)发送三方协议信息,与银行端维护三方协议信息进行校验,若校验通过,提示:

协议状态为“验证成功”。

若校验不通过,提示如:

协议状态为“未验证成功”。

需要业务人员进行税务端三方协议信息与银行端三方协议信息各要素的比对检查。

1.2.1.4.注意事项

1)三方协议书所属税务机关统一以纳税人所属税务机关名义签署,级次由系统参数31812控制。

a)三方协议书号编码规则:

协议书号最长为60位编码,前7位取综合征管系统中纳税人所属税务机关代码前7位,后面位数为流水号;

b)税务机关、纳税人、银行共同签署的纸质三方协议书是税务、银行各自系统录入电子协议的法定依据。

2)国家税务局税库银联网系统委托银行代缴税款三方协议书(最新样本):

3)在系统中签定三方协议书时,“账户名称”要求填写纳税人在银行端开立账户的缴款帐号开户名称(即:

对于企业类纳税人,一般为企业名称;对于双定户纳税人,可能为纳税人法人姓名)。

4)当启动横行联网电子缴税业务时(系统参数:

31801设置为4),模块显示『三方协议书号』、『清算行行号』、『开户行行号』录入列,是签定三方协议的关键项。

异常情况处理:

CTAIS2.0端若出现三方协议签定不成功情况,操作人员按下列顺序进行处理:

1)首先核对本系统内的录入信息是否正确;

2)与对应开户银行核对三方协议信息,验证双方信息是否一致;

保存三方协议信息时,若提示:

『三方协议书号』、『清算行行号』、『开户行行号』、『账户名称』(包括录入信息的全角、半角问题)录入错误可能是错误原因。

对于已签定过银税协议(非三方协议)的纳税人,需要补充录入『三方协议书号』、『清算行行号』、『开户行行号』、『缴款单位名称』。

1.2.2.上门申报电子缴税

1.2.2.1.业务描述

签定了三方协议的纳税人可以进行“实时扣款”业务。

若进行“实时扣款”业务失败由大厅税务操作人员转“自缴核销”(正划)业务开具纸质税票征收税款。

未签定三方协议的纳税人只能进行“自缴核销(正划)”(非实时扣款)业务开具纸质税票征收税款。

1.2.2.2.功能描述

大厅操作人员通过【征收监控各开票模块】(如:

税票录入、申报表保存后调用开票模块、清理税款开票等)进行税款征收。

签定了三方协议的纳税人在开票征收模块进行扣款时,输入纳税人识别号,系统提示:

“是否实时扣款”,选择“是”按钮,进行“实时扣款”业务;选择“否”,进入“自缴核销”(正划)业务操作。

未签定三方协议的纳税人在进行开具税票业务操作时,进行“自缴核销”(正划)业务步骤操作。

1.2.2.3.操作实务

1.2.2.3.1.实时扣款业务(倒扣)

进行“实时扣款”业务的纳税人,必须是三方协议签署成功的纳税人。

签定了三方协议的纳税人进行实时扣款时,进入任何开票模块在录入纳税人识别号后,系统会提示“是否进行实时扣款?

”,选择“是”,银行信息会默认自动带出三方协议签定的银行信息。

由系统参数31810的参数值控制系统是否允许使用通用缴款书进行实时扣款。

由系统参数31811的参数值控制系统是否允许使用税收转帐专用完税征进行实时扣款。

上门申报、实时扣款业务操作步骤:

1)纳税人到税务机关进行申报,由办税服务厅操作员负责受理、审核纳税人申报资料,在CTAIS1.1中录入申报信息:

图1.2.2_1

2)签定了《三方协议书》的纳税人,开具税票时选择“进行实时扣款”:

图1.2.2_2

3)开具电子税票并保存:

图1.2.2_3

4)保存税票成功后,税票信息自动上解销号:

图1.2.2_4

图1.2.2_5

5)若保存电子税票失败,录入印刷税票号码将电子税票转开纸质缴款书:

图1.2.2_6

1.2.2.3.2.自缴核销业务(正划)

进行“自缴核销”(正划)业务的纳税人,可以是三方协议签署成功的纳税人,也可以是未签定三方协议的纳税人。

签定了三方协议的纳税人需要通过“自缴核销”进行缴税的,选择点击“是否实时扣款”提示信息“否”按钮,进行自缴核销业务流程操作;非三方协议纳税人按照原开票流程操作。

“自缴核销”(正划)业务开具的税票,税务部门为纳税人开具、打印缴款书,纳税人持缴款书至银行缴款。

“自缴核销”(正划)业务开具的缴款书,税务部门需要根据银行回执的缴款书上解销号。

1.“正划成功”时CTAIS1.1开具纸质缴款书成功,并将缴款书的信息发送至国库信息处理系统(TIPS),待下载入库流水成功后,缴款书自动入库销号。

2.“正划失败”时CTAIS1.1开具纸质缴款书成功,但缴款书的信息发送失败,缴款书需要手动入库销号。

上门申报、自缴核销业务操作步骤:

1)纳税人到税务机关进行申报,由办税服务厅操作员负责受理、审核纳税人申报资料,在CTAIS1.1中录入申报信息;

2)三方协议纳税人选择“是否实时扣款”提示信息“否”按钮,非三方协议纳税人直接开票;

3)开具纸质缴款书并保存,并提示:

图1.2.2_7

4)保存税票成功后,还需要给纳税人打印纸质税票,税票信息不能自动上解,可以在下载入库流水对帐之后,手动上解;也可按照原业务流程上解销号。

图1.2.2_8

1.2.2.4.注意事项

“实时扣款”/“自缴核销”业务失败常见错误提示及处理方法

一、银行扣款账户余额不足(实时扣款)

图1.2.2_9

纳税人银行账户余额不足,实时扣款业务失败。

1.点击“保存税票”按钮,待纳税人为账户充值后,在【扣款指令重发】模块查询出未成功扣款的税票信息,点击“重发”按钮,重新扣款;

2.点击“转入正划”按钮,将此张税票转“自缴核销”业务处理,为纳税人开具缴款书银行缴款。

二、银行扣款交易处理失败(实时扣款)

图1.2.2_10

银行未处理该笔税票业务,需要和银行联系拒绝处理原因。

1.点击“保存税票”按钮,待银行拒绝处理原因解决后,在【扣款指令重发】模块查询出未成功扣款的税票信息,点击“重发”按钮,重新扣款;

2.点击“转入正划”按钮,将此张税票转“自缴核销”业务处理,为纳税人开具缴款书银行缴款。

三、实时扣款业务已撤销、已冲正、已止付或已作废(实时扣款)

图1.2.2_11

由于国库系统没有对扣款信息响应,税库银系统自动向国库系统发起“冲正”(撤消实时扣款)业务,实时扣款信息国库已撤销。

1.点击“保存税票”按钮,待网络不通畅等原因解决后,在【扣款指令重发】模块查询出未成功扣款的税票信息,点击“重发”按钮,重新扣款;

2.点击“转入正划”按钮,将此张税票转“自缴核销”业务处理,为纳税人开具缴款书银行缴款。

四、银行扣款其他错误(实时扣款/自缴核销)

图1.2.2_12

银行扣款返回提示“其他错误”,不明确失败原因。

需要和国库、银行确定错误原因。

1.点击“保存税票”按钮,待错误因素解决后,在【扣款指令重发】模块查询出未成功扣款的税票信息,点击“重发”按钮,重新扣款;

2.点击“转入正划”按钮,将此张税票转“自缴核销”业务处理,为纳税人开具缴款书银行缴款。

五、与国库通讯超时(实时扣款/自缴核销)

图1.2.2_13

实时扣款业务国库长时间无响应,无法确定“实时扣款”是否成功。

1.不允许作废税票或保存税票进行再次扣款。

业务只允许点击“转入正划”按钮转开缴款书,进行“自缴核销”业务。

六、原交易状态不明(实时扣款)

图1.2.2_14

是否扣款成功,状态不明确。

1.不允许作废税票或保存税票进行再次扣款。

业务只允许点击“转入正划”按钮转开缴款书,进行“自缴核销”业务。

七、报文间要素关系错(实时扣款/自缴核销)

图1.2.2_15

由于国库维护问题,遗漏了“征收机关代码”、“预算科目代码”、“预算分配比例代码”、“国库代码”等要素信息。

由业务人员根据提示,确定遗漏要素信息,请求国库补充维护。

1.点击“保存税票”按钮,待国库维护遗漏信息后,在【扣款指令重发】模块查询出未成功扣款的税票信息,点击“重发”按钮,重新扣款;

2.点击“转入正划”按钮,将此张税票转“自缴核销”业务处理,为纳税人开具缴款书银行缴款。

八、税库银系统问题(实时扣款/自缴核销)

图1.2.2_16

图1.2.2_17

图1.2.2_18

图1.2.2_19

当开票业务操作失败时,出现此种提示。

为税库银系统服务出现异常。

需要请技术中心人员支持。

1.点击“保存税票”按钮保存税票,待税库银系统服务正常后,通过【扣款指令重发】模块查询出未成功扣款或正划的税票信息,点击“重发”按钮,重新扣款或正划;

2.点击“转入正划”按钮,将此张税票转“自缴核销”业务处理,为纳税人开具缴款书银行缴款。

七、非该业务受理时间(实时扣款/自缴核销)

图1.2.2_20

国库在受理各个业务时,都有规定的业务受理时间段。

CTAIS1.1处理业务时,如果提示当前错误,表示当前业务处理时段,不处理该种业务。

1.点击“保存税票”按钮保存税票,待税库银系统服务正常后,通过【扣款指令重发】模块查询出未成功扣款或正划的税票信息,点击“重发”按钮,重新扣款或正划;

2.点击“转入正划”按钮,将此张税票转“自缴核销”业务处理,为纳税人开具缴款书银行缴款。

八、网络连接失败、税库银系统未启动、连接错误税库银服务器(实时扣款/自缴核销)

图1.2.2_21

图1.2.2_22

图1.2.2_23

在进行扣款业务时网络中断或连接税库银服务器错误(可能是本地注册表设置错误),导致实时扣款业务失败。

需要技术中心人员进行协助检查。

这种问题多是整个大厅都会出现的问题。

是共性问题而非个体问题。

1.点击“保存税票”按钮保存税票,待税库银系统服务正常后,通过【扣款指令重发】模块查询出未成功扣款或正划的税票信息,点击“重发”按钮,重新扣款或正划。

2.点击“转入正划”按钮,将此张税票转“自缴核销”业务处理,为纳税人开具缴款书银行缴款。

九、税库银系统未登录TIPS系统(实时扣款/自缴核销)

图1.2.2_24

图1.2.2_25

税库银前置系统未登陆国库信息处理系统(TIPS),无法进行实时扣款或自缴核销业务。

需要省局技术中心人员进行协助检查并登陆国库信息处理系统(TIPS)。

这种问题多是整个大厅都会出现的问题。

是共性问题而非个体问题。

出现此种问题,“实时扣款”业务和“自缴核销”业务都会失败。

1.点击“保存税票”按钮保存税票,待税库银系统服务正常后,通过【扣款指令重发】模块查询出未成功扣款或正划的税票信息,点击“重发”按钮,重新扣款或正划。

2.点击“转入正划”按钮,将此张税票转“自缴核销”业务处理,为纳税人开具缴款书银行缴款。

“自缴核销”业务正划失败处理方法

当进行“自缴核销”(正划)业务操作出现“正划失败”提示时,表示“正划”业务的电子信息没有成功发送至TIPS系统。

但不影响CTAIS1.1正常为纳税人开具缴款书。

1.点击“保存税票”按钮,并为纳税人打印缴款书。

当问题解决后,通过【扣款指令重发】模块查询出未成功正划的税票信息,点击“重发”按钮,重新向TIPS系统发送“自缴核销”信息。

【扣款指令重发】操作

当出现“实时扣款失败”或“正划失败”情况时,通过【扣款指令重发】模块查询出失败处理的税票,点击“重发”按钮,向国库信息处理系统(TIPS)重新发送“实时扣款”或“自缴核销”(正划)指令,重新扣款或发送正划税票电子信息。

【扣款指令重发】

图1.2.2_26

当实时扣款失败原因为“与国库通讯超时”、“已扣款”、“状态不明”造成扣款失败时,必须转开纸质缴款书处理。

正划处理失败:

表示开具的纸质缴款书的电子信息发送国库信息处理系统(TIPS)失败。

当出现“正划处理失败”时,征管系统保存开具的纸质缴款书,不影响对纳税人开具税票。

通过【扣款指令重发】模块发送“正划失败”税票信息,表示重新向国库信息处理系统(TIPS)发送正划税票电子信息。

【税票作废】操作

业务要求只允许作废“自缴核销”(正划)业务开具的税票,并且必须与纸质缴款书同时作废。

“实时扣款”业务失败转“自缴核销”业务的税票不允许作废。

【税票作废】

图1.2.2_27

【税票重打】操作

“实时扣款”业务开具《电子缴税完税凭证》不需传递纸质税票,纳税人凭银行端打印的付款凭证进行相关核算。

若需要纸质税票,可通过【税票重打】

图1.2.2_21

模块打印。

通过“自缴核销”(正划)模式缴款的纳税人税票的传递方式暂沿用原方式;汇总缴款书的传递方式仍沿用原方式。

1.2.3.网上申报实时扣款

1.2.3.1.业务描述

1.2.3.2.功能描述

1.2.3.3.操作实务

1.2.3.4.注意事项

1.2.4.批量扣款

1.2.4.1.业务描述

征管系统提供对签定了三方协议的双定户在征期统一进行上期应申报税款批量扣款的功能。

批量扣款成功,税款全部自动上解成功。

1.2.4.2.功能描述

在系统上线期初,需要在注册表

[HKEY_L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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