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制度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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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制度征求
新宏昌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内容摘要
第一章总则
制订财务管理制度的目的和依据。
第二章货币资金管理
货币资金管理责任人,审批程序,审批权限,现金管理、银行存款管理、应收票据和有价证券管理
第三章债权债务管理
债权债务账务管理、对账管理、发出商品业务管理、结算票据管理
第四章财产物资管理
物资采购管理、其他物资管理、报废处理、物资出门管理
第五章固定资产及对外投资管理
固定资产的责任分工、固定资产的增、减、调入调出管理、财务明细账和总账管理、对外投资管理
第六章成本费用管理
汽车改装产品成本费用管理、汽车销售成本费用管理、汽车服务成本费用管理、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费用管理。
第七章库存商品(或产成品)管理
库存商品的结算流程、各个部门责任分工、盘点制度管理、积压毁损处理
第八章财务成本费用分析
主要内容、分析方法
第九章财务报告及利润分配
对外提供会计报表、对内提供的经营性报表、网上传输日常报表
按照《公司法》标准,进行利润分配
第十章会计档案管理
按照《会计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制定凭证、报表、借阅手续等管理制度
第十一章会计人员工作交接制度
按照《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制订交接制度
第十二章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按照财政部《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制定本企业制度
地十三章附则
新宏昌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草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公司的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工作,确保会计信息质量的真实、完整性,便于对公司的各项经济活动进行控制与监督,根据《会计法》和国家有关企业财务管理的法规、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及其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制度,忠于职守,严格按财务、会计制度办事,严守公司的商业秘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和信誉。
第三条公司的会计核算遵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基本原则进行财务管理与核算。
第二章货币资金管理
第四条货币资金,是指公司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及其他货币资金。
第五条公司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货币资金管理体制。
其责任分工为:
(一)行政副总经理是公司货币资金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货币资金管理承担责任。
(二)财务总监是公司货币资金的主要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有关货币资金、金融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经营方针,提出公司财务计划实施中所需资金的组织筹措、分配、使用、监管意见及措施,报经行政副总经理审批后付诸实施,并对公司货币资金管理负主要责任。
第六条公司的财务机构要根据不相容职务岗位分离、相互制约的原则,分别设置会计、出纳岗位,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做到账款分离。
(一)出纳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二)会计人员不得兼任出纳等货币资金收付的工作;
(三)货币资金收入业务的开票与收款、货币资金支付业务的银行票据与预留印鉴必须分别由两人以上经手,不得由一人掌管印鉴办理货币收付业务的全过程。
(四)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客观公正。
第七条货币资金审批程序和权限
(一)公司行政副总经理负责货币资金审批。
对于超越审批权限范围的货币资金业务,财务部应向有关单位人员提出按规定办理的意见及理由,要求有关人员补办规定手续后方可受理货币资金收付业务;如果遭有关单位、人员拒绝补办手续,货币资金经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财务部货币主管负责人报告情况。
(二)货币资金支付及审批程序
1、支付申请:
部门或个人因公需要支付货币时,必须提供具备款项用途、金额、支付方式等内容的支付单据,如借款单据、发票、收据等,然后交审批人审查;
2、支付审批:
(1)部门负责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单据的用途、金额、支付方式等进行审核并签字;
(2)公司分管领导应按规定审批支付款项并签字,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公司分管领导应当拒绝批准。
(3)财务负责人审核支付款项签字,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审批事项,财务负责人应当按规定予以退回,不予批准。
3、支付复核
财务部门会计人员负责对经审核批准的货币资金支付业务进行复核,复核内容包括:
以前是否有其他支借款未报还。
。
(1)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
(2)付款手续及相关单据是否合法齐全,报销单据内容是否真实,金额计算是否正确;
(3)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是否符合公司的有关管理规定;
(4)业务经办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公司分管领导是否已在报销单据上签字
(5)支付单据经会计人员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签章后,再交由出纳员办理支付手续
4、办理支付
出纳人员应当根据会计人员审核无误的支付单据(或记账凭证),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的支付手续,并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出纳人员对支付单据的合法性、合规性负有再审核的义务。
对于不合法、不合规的单据,出纳人员有权要求有关人员纠正或补办手续,如有关单位、人员拒绝纠正或补办手续,出纳人员拒绝支付,并及时向财务部负责人报告。
第八条现金管理
(一)必须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根据本单位实际需要,合理核定现金的库存限额,超出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
(二)现金使用范围
1、职工工资、奖金、差旅费,对个人直接支付的装卸费、运输费等。
2、经济业务发生的不足转帐金额起点的(按上级及有关部门规定)。
3、在国家市场管理及计划管理规定范围内而不能转帐的集体单位及个人购买的物质或应支付的报酬。
4、公司出售本单位废旧物资,由公司综合管理科出据单据,一切现金及存款收入,都由财务部统一收款,各部门不得截留。
5、公司现金收入,超出本单位库存额的现金,必须及时存入银行。
6、公司出纳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现金管理制度,对票据手续不全、附件不全、无复核签章及领款人盖章的,出纳人员有权拒绝付款。
7、公司库存现金及银行存款收支,作到日清日结。
不准白条抵库、临时挪用。
8、采购员到外地采购,应通过银行汇款支付并采用适当的结算方式,不准采购人员携带超限额现金到外地采购。
9、为加强出纳管理工作,财务部门应不定期抽查库存现金,检查库存现金是否账实相符,是否即收即存,是否超限额库存。
发现挪用公款的情况应按规定及时处理。
好像原来关于付各种款在什么情况下不需付现金?
第九条银行存款及转帐支票的管理
(一)对支票管理应做到四不准,即:
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签发“远期支票”,不准出租及出借银行账户和出借支票给外单位和个人使用,不准将支票交给销售单位代为签发。
(二)支票要按编定号码、顺序签发,作废支票应妥善保管,定期送交银行注销。
(三)妥善保管好有价证券及保险柜,有价证券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核对金额是否与账面数额相符,出纳人员要保管好保险柜的密码,要做到保守秘密,保险柜钥匙不准任意转交他人,下班后、外出前都要对保险柜做必要检查后方可离开。
第十条应收票据等及有价证券的管理
(一)应收票据的来源主要是从购货方取得的承兑汇票,对承兑汇票要妥善保管。
按票据取得的时间顺序设明细台帐,逐笔登记出票单位名称、开户银行以及最后背书转让单位的名称及汇票承兑的到期时间。
每笔承兑汇票一旦到期,要提前十天向出票行办理托收,如背书转让,应取得接收单位的收据。
(二)因业务需要企业取得的应付票据要按发出的时间顺序及时登记明细帐,承兑到期要按时支付,以减少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不断增加本公司的商业信誉。
(三)设立应收票据台账,由出纳员负责登记详细内容。
(四)采购员购买物资给供应商支付承兑汇票时,必须取得对方收款回执,并加盖财务专用章。
第三章债权债务管理
第十一条应收账款的管理
(一)应收账款实行终身负责制和第一责任人制。
清理原则是谁经办,谁负责,谁清理;谁审批、谁督办,并对应收账款造成损失的负连带经济责任;经管会计人员负责对入账的应收账款的核对和清理负责。
但是业务会计有监督提示的责任
(二)销售人员必须对每一项销售业务从签订合同到回收资金的全过程负责,谁经手的应收账业务发生款账目差异和坏账,无论责任人是否调离公司,均由原业务经办人员负责,造成损失和严重影响的业务事项都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同时对相关人员的责任要进行明确界定,并作为业绩考评依据。
(三)应收账款的客户档案管理
1、销售部门应对所有的客户建立客户档案,客户档案包括客户全称、简称、公司地址、发货地址、电话、传真、开户行、税号、账号、法人等。
2、销售部门应根据客户不同的信用特征,对客户资信状况进行定性定量分析,按分析结果把客户分成不同信用的等级,并按信用等级进行差别管理。
(四)应收账款信用额度管理
销售部门应依据客户发货、回款、外欠、地域情况等采用一定的计算公式,按季度滚动核定每个客户信用额度。
年度则对所有客户的资信档案等全面修订。
(五)应收账款的账务管理
1、应收账款的形成及账务处理。
销售人员每月对自己经管的应收账款签字确认,对异常情况和已发现的入账错误的业务事项应及时反馈给应收账款经管会计。
应收账款经管会计人员应对每一项应收账款业务应按照相关规定和合法的业务事项或有效的票据据实入账,逐项记录反映应收账款业务的形成、收款、退货、冲转、垫付款项、欠款余额、挂账款项内容。
并按应收账款单位、欠款内容、发生时间、业务经办人、挂账批准人、回款、垫付、退货等冲转业务事项同对账时间确认的欠款金额等设置应收账款备查簿逐项登记,便于核对账目和提起诉讼的事项提供备查资料。
2、应收账款会计每月负责编制应收账款帐龄分析表、预警分析表通报销售部门。
(六)应收账款的对账管理
1、应收账款账目的核对主要由财务部门的销售会计负责。
2、销售人员对各自经管客户的应收账款负全责。
负责与客户日常对账是经管销售人员的责任
3、公司财务部门以每年6月末、12月末应收账款余额为基准,分两次向客户函证。
依据半年一次的函证结合对方确认的余额、盖章情况、回款迹象、历史情况、销售代表的反馈等综合情况确定需对帐的客户。
4、对账工作应由销售人员利用出差时机,配合财务部门到对方财务部门进行核对。
由对方财务人员将核对情况填写在对账函上并加盖对方单位财务专用章或法人单位公章,但必须加以备注原因。
要求销售人员在一个月内将加盖对方单位财务专用章的对账函经上级经理、销售经理签字后交与财务部门。
第十二条其他债权及债务的管理
(一)其他债权的管理主要包括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等应收应付款项的管理。
(二)除应收账款以外的其他债权债务的财务账目管理与核算,参照应收账款的管理规定执行。
(三)债权债务账目的核对
1、债权债务账目的核对主要由财务部门负责,销售、采购等与债权债务业务经办的有关部门应予积极配合。
财务部负责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等往来账户的会计人员,应会同并督促有关业务经办单位及经办人及时与债务或债权方业务单位核对账目。
原材料采购的应付帐户怎样要求对帐
2、通过核对账目发现的未达账项,要及时查明原因,并依据合法有效的票据及时按规定进行正确的账务处理。
若因核对账目不及时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由负责往来款项核算的会计人员承担公司规定的相应的经济责任。
第十三条发出商品及未结算采购物资的核对
(一)发出商品的核对,由销售部门负责,财务、仓库等相关部门应相互配合。
(二)对发往公司外部的库存商品,销售部门《哪一岗?
》要建立每月核对一次发出外存未结算商品的收付存账目的管理制度,并建立发出产品台账,定期与财务、库管核对。
这个流程与现实不符吧?
(三)通过核对账目发现的未达账项,要及时查明原因,视情况并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