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理科与第三方检测机构服务项目招标文件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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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理科与第三方检测机构服务项目招标文件模板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BLK-2020-01
项目单位:
**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项目名称:
病理科与第三方检测机构服务项目
二零二零年三月
第一章招标公告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
第三章货物需求及采购要求19
第四章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21
第五章合同基本条款(参考)24
第六章附件27
第一章招标公告
根据临床科室的实际诊疗需求,就其所需的病理科与第三方医学检验中心医学检验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资金来源为自筹,欢迎合格投标人就以下招标内容进行投标。
一、项目编号:
BLK-2020-01
二、项目名称:
**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病理科与第三方医学检验中心医学检验技术服务项目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为规范我院目前未开展的而临床有实际要求的检测项目的外送流程,我院将对病理科外送项目进行集中管理和外送,特面向社会招标有资质、技术能力满足临床要求的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并以医院名义与之签订服务合同。
本项目为1个包。
具体内容见下表:
包号
项目名称
中标服务公司数量
价格折扣
备注
一
病理科外送项目
一家
≤6.5折
在招标周期内按需配送
2、质量要求:
有检测项目的质量评价体系,达到相关的标准和要求,并满足临床需要。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三证合一的需提供合并后的营业执照);实验室资质满足相关要求。
3、在资质合格的基础上,实验室开展的检测项目可以满足临床需求。
4、兼顾实验室特色和研发团队能力,一方面有能力解决临床常规问题,另一方面满足罕见疑难病例的相关监测需求。
5、投标人须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参加国家(或国际)室间质评验证或比对活动成绩反馈记录(合格)。
投标人须具备冷链运输条件。
五、报名要求:
时间:
2020年3月4日至2020年3月10日,上午:
8:
00至11:
50,下午:
2:
30至5:
20(节假日除外)。
地点:
**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招投标办公室(行政楼三楼)。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杜老师、周老师,********。
监督人:
侯老师,联系电话:
********.
报名资料:
1、投标报名表(每包单独打印报名表,格式见附件1)。
2、招投标廉洁协议(三份)。
(格式见附件2)
3、投标商营业执照副本、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投标商介绍信或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相关企业资质。
(复印件)
注:
医院可要求查阅原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六、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
另行电话通知。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
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七、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数量:
投标人须提交投标文件一份正本,一份副本,(每页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须密封后提交。
投标文件密封材料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联系方式、投标人地址。
八、开标地点:
成都市新都区宝光大道中段278号**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八、本次招标公告在**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网站【网址】上发布。
附件1:
**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项目招标采购报名表
报名时间:
年月日
招标申请人名称:
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
备注:
以上内容由投标单位填写
报名资格审核情况:
1、经审核,该投标单位符合本次招标相关报名要求,同意其投标报名。
2、审核通过到招投标办公室领取招标文件。
审核人签名:
年月日
附件2:
招投标廉洁协议
招投标廉洁协议
采购项目名称:
**学院第一附属医院2020年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项目
招标采购项目编号:
BLK-2020-01
招标人(甲方):
**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单位地址:
成都市新都区宝光大道278号
投标人(乙方):
单位地址:
为规范甲乙双方在招投标活动中的行为,保证招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防止违法违纪行为发生,保障双方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承诺
1.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有关廉洁规定。
1.2严格遵守**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招投标及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1.3不收受或变相收受乙方任何形式的馈赠;不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钱物;不由乙方报销应由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参加乙方安排的旅游或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参加乙方宴请;不要求乙方为工作人员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方便。
1.4工作人员及其亲属不收受乙方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提供的无偿服务。
1.5招投标期间不单人约见乙方工作人员。
1.6不向乙方及任何其他第三方泄露招投标活动中的秘密及任何细节问题。
第二条乙方承诺
2.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有关廉洁规定。
2.2不向甲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赠送礼品、礼金(礼券)、有价证券,或提供无偿服务;不报销应由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不为甲方安排旅游或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宴请甲方;不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方便。
2.3不单人约见甲方工作人员;不到甲方工作人员家中或其他非办公场所商谈业务。
2.4不向甲方工作人员电话询问评标情况或施加任何影响。
2.5不通过中介公司或任何单位、个人向甲方工作人员打招呼,施加压力。
第三条监督及责任
3.1甲乙双方自觉接受监督。
3.2如发现任何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双方均可向监察部门举报。
3.3甲方监察部门有权对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有权制止、纠正违反本协议的行为。
3.4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视情节给予处罚,包括取消投标资格、宣布中标无效、停止其参加甲方项目投标资格1至3年等。
第四条其他
4.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招投标组织部门一份、纪检监察部门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下面所列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招标人
名称:
**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地址:
新都区宝光大道278号
联系人:
杜老师、周老师
电话:
********
2
招标项目名称
医院病理科与第三方医学检验中心医学检验技术服务项目
3
招标项目编号
BLK-2020-01
4
资金来源及比例
√自筹
□财政
资金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
已落实
5
招标范围
包要求的所有内容(后期可能有延伸性项目)
服务年限
一年
交货地点
医院指定地点
6
技术性能指标
见货物需求及采购要求
7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1)资质要求(对制造商有资质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
详见第一章第四条投标人资格要求
(2)资信证明文件:
见第四章附表1资格自查表
(3)其他要求:
见第四章附表1资格自查表
8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一:
√不接受□接受
包二:
√不接受□接受
9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0
偏差
商务:
实质性商务条件
√不允许
□允许
技术:
□不允许
√允许,偏差范围:
超出视为不响应
最高项数:
以评分标准为准
1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见招标文件
12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
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
1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以公告形式
14
投标文件签字及盖章要求
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2.投标文件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内容、投标人名称(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投标公司印章)、日期
3.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后果自负。
4.除没有修改过的印刷文献外,所有其它投标文件页面都应由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在每页右下角用姓或首字母签字(小签)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才有效。
5.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15
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
投标文件纸质版:
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投标文件电子版:
√不要求
其他要求:
无
所有投标文件概不退还。
16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7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至投标截止前一年(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则从成立当年起算,至投标截止前)
18
近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至投标截止前三年(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则从成立当年起算,至投标截止前)
19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未开标的投标文件当场退还
已开标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20
开标时间和地点
同招标公告以及补充公告(如果有)
21
开标顺序
递交投标文件的逆顺序
22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专家3人
23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
5个工作日
24
最终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1招标项目概况
1.1.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采购。
1.1.2招标项目名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项目编号: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资金来源: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招标概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招标范围及服务要求:
见招标要求
1.2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有关风险和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风险和费用。
1.3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4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
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5响应和偏差
1.5.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备或服务的技术性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5.3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
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二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
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2.1.1招标公告;
2.1.2投标人须知;
2.1.3货物需求及采购要求;
2.1.4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2.1.5合同基本条款(参考);
2.1.6附件;
2.1.7招标人的其他要求。
招标文件以中文编印,以中文文本为准。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资料,视为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如有疑问,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收到招标文件3天内以书面形式或传真、电话通知招标人。
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澄清发出的时间距离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2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收到澄清文件24小时内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规定时间内没有通知招标人的,视同收到。
2.2.3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人在本章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有权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
2.3.2补充或修改的内容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每一个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投标人收到招标人的修改内容后,依前款2.2.2的要求通知招标人。
2.3.3如有必要,招标人可推迟投标截止时间,以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对补充或修改的内容进行响应。
2.3.4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象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三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编制
3.1.1投标人应在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完全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后编制投标文件。
3.1.2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文件须具备文件目录、索引及对应的机打页码(彩页及引用文献资料除外),页码排序科学、合理、可查。
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1.3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1.4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定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3.1.5除没有修改过的公开发行的印刷文献外,所有其它投标文件页面都应由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在每页右下角用姓或首字母签字(小签)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才有效。
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1.6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用A4纸胶装成册,不接受使用拉杆夹或合页夹装订的投标文件。
3.1.7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后果自负。
3.1.8投标文件正本一份(每页盖投标人鲜章),副本一份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正本和副本封面右上角应清楚标记“正本”、“副本”字样。
正、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参考资料不限量。
3.2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3.2.1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认真编制投标文件。
3.2.2按照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及符合性审查文件,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而且一旦其投标被接受,投标人有能力履行合同。
3.3.3按照要求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出具的技术文件,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的合格性,且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3.3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3.3.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函均应使用中文。
3.3.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一律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3.4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编写投标文件。
3.5资格证明及符合性审查文件
3.5.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5.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3.5.3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5.4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社保证明等(复印件)。
3.5.5“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无不良记录和违法记录截图等。
3.5.6《医疗机构许可证》;参加国家(或国际)室间质评验证或比对活动成绩反馈记录(合格);冷链运输条件。
3.5.7资格条件里要求的其他文件。
3.5.8投标人(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业绩说明。
3.5.9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3.5.10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文件。
3.7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
3.7.1投标人必须依据招标文件中的要求逐条说明投标货物或服务的适用性。
3.7.2投标人必须提交其所投标货物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的技术响应文件。
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在技术规格中规定的保证货物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要的所有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其价格和供货来源资料。
3.7.3投标人需自行承担因资料不真实或不完整而造成的不利后果。
四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4.1.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用文件袋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有效签字。
4.1.2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后,应在封面上标明;
4.1.2.1招标人、招标文件所指明的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4.1.2.2招标项目名称;
4.1.2.3招标编号;
4.1.2.4投标人名称和地址;
4.1.2.5注明“开标时才能启封”、“正本”、“副本”字样。
4.1.2.6未按本须知密封、标识和递交的投标文件,引起一切后果由该投标人承担。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必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到指定的投标地点。
4.2.2招标人若延长原投标截止时间,应当书面或公告方式通知每一个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一切相应权力和义务受新的投标截止时间的约束。
4.2.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所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本章要求签字或盖章。
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五开标
5.1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准时参加开标仪式,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出席开标大会的投标将被拒绝。
5.2开标前,由投标人或者其授权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唱标。
5.3唱标内容:
即“开标大会唱标报告”的内容。
5.4开标过程由招标人代表记录,并存档。
六评标
6.1投标文件的初审
6.1.1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由需方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采用相同标准评审。
6.1.2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符合性,并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确定。
6.1.3投标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在初审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编制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对投标文件密封、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4)报价折扣高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最高折扣;
5)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6.1.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初审,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不依靠任何开标后之外的证明。
6.2投标文件的澄清
6.2.1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请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予以说明和澄清。
投标人有责任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派专人进行答疑。
6.2.2投标人对要求说明和澄清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明确答复,其书面内容必须由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签署确认。
6.2.3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它替代投标文件中要求被澄清的内容,与投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6.2.4澄清不得改变投标报价及实质性内容。
6.3评标
仅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的评议以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内容为依据。
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
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权重。
6.3.1商务
主要评价下列各项:
采购需求、交货时间、交货地点、交货方式、等指标。
6.3.2技术
主要评价下列各项:
6.3.2.1投标货物的技术规格、主要参数和其它重要性能指标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要求。
6.3.2.2技术规格偏离:
评标时,将对投标人所列的技术和性能参数对照偏离内容进行比较。
6.3.2.3其它需要考虑的因素。
6.3.3价格
6.3.3.1计算投标价格折扣时,以投标人按照本须知投标价格折扣为准。
6.3.3.2评标委员会将对各投标人投标价格折扣率的完整性、数据的正确性逐一审核。
6.3.3.3投标人的价格折扣优惠条件:
投标人合理低价的投标价格折扣将被重视。
6.3.4评标委员会有权选择和拒绝投标人中标。
6.3.5评标过程应严格保密。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6.3.6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任何企图影响评标结果的行为将导致其投标无效,情节严重者,将承担法律责任。
七定标
7.1中标结果公告
7.1.1招标人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7.2中标通知
7.2.1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人应于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八无效投标和废标
8.1无效投标
7.1.1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8.2废标
8.2.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价格折扣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折扣,招标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九授予合同
9.1签订合同
9.1.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出现违法违规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予以赔偿。
9.1.2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形成的书面文件是签订合同的依据。
9.1.3中标人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不按招标人指定地点和前款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招标活动。
十质疑和投诉
10.1质疑
10.1.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