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农牧家旅游服务质量等级评定评分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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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农牧家旅游服务质量等级评定评分标准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农(牧)家旅游服务质量

等级评定评分标准

 

序号

检查项目

1

经营服务场地(230分)

1.1

生态环境

100

1.1.1

周边生态环境较好,与经营环境相协调,应绿化面积不低于40%,具备乡村风情。

20

1.1.2

周边生态环境较好,与经营环境相协调,有一定特色,应绿化面积不低于50%,具备乡村风情。

40

1.1.3

周边生态环境良好,与经营环境相协调,景观特色突出,应绿化面积不低于60%,具有浓郁的乡村风情。

60

1.1.4

周边生态环境良好,与经营环境相协调,景观特色突出,应绿化面积不低于70%,植物与环境配置得当,有特色、效果好,具有浓郁的乡村风情。

80

1.1.5

周边生态环境良好,与经营环境相协调,景观特色突出,应绿化面积不低于80%,植物与环境配置得当,有特色,效果好,具有浓郁的乡村风情。

100

1.2

建筑结构及风情

80

1.2.1

结构良好,布局较合理,外观具有藏羌风格和地方风貌

20

1.2.2

结构良好,布局合理,外观具有藏羌风格和地方风貌

40

1.2.3

结构良好,布局合理,建筑风格独具特色,外观具有藏羌风格和地方风貌

60

1.2.4

结构良好,布局合理,建筑风格独具特色、与环境相协调,外观具有藏羌风格和地方风貌

80

1.3

占地、建筑面积

50

1.3.1

用于接待的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

10

1.3.2

占地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

用于接待的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

20

1.3.3

占地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

用于接待的建筑面积不少于250平方米。

30

1.3.4

占地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

用于接待的建筑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

40

1.3.5

占地面积不少于4000平方米。

用于接待的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

50

2

接待服务设施(350分)

2.1

厨房(80分)

2.1.1

厨房布局流程合理,其使用面积应与接待能力相适应。

10

2.1.2

厨房地面

10

2.1.2.1

厨房地面采用硬化处理,防滑、易于冲洗。

墙面瓷砖墙裙不得低于1.8米,有吊顶。

5

2.1.2.2

厨房地面采用硬化处理,防滑、易于冲洗。

墙面瓷砖墙裙不得低于2.0米,有吊顶。

8

2.1.2.3

厨房地面采用硬化处理,防滑、有地沟、易于冲洗。

墙面满贴瓷砖、有吊顶。

10

2.1.3

初加工间、烹调间、凉菜间

10

2.1.3.1

初加工间、烹调间、凉菜间应独立分设并符合卫生要求;凉菜间有足够的冷气设备,有清洁、消毒设施,能够开合的食品输送窗口。

5

2.1.3.2

初加工间、烹调间、凉菜间、洗碗间应独立分设并符合卫生要求;凉菜间有足够的冷气设备,有清洁、消毒设施,能够开合的食品输送窗口。

8

2.1.3.3

初加工间、烹调间、凉菜间、洗碗间应独立分设并符合卫生要求;凉菜间及面点间有足够的冷气、冷藏设备,有专用清洗消毒设施,并有能够开合的食品输送窗口。

10

2.1.4

餐(饮)具洗涤池、清洗池、消毒池及蔬菜清洗池、肉类清洗池应独立分设并符合卫生要求。

5

2.1.5

有食品库房和非食品库房

5

2.1.6

有消毒专用设备

5

2.1.7

冷藏、冷冻设施

10

2.1.7.1

有充足的冷藏、冷冻设施

8

2.1.7.2

有充足的冷藏、冷冻设施和保鲜设备

10

2.1.8

有合理良好的通风排烟和油烟净化

设施,饮食油烟达标排放。

5

2.1.9

有完善的防蝇、防尘、防鼠及污水处理设施,污水达标排放设施

5

2.1.10

有符合卫生要求的密闭废弃物存放容器并保持外部整洁

5

2.1.11

有必要的消防设施

5

2.1.12

工具用品以不锈钢为主

5

2.2

餐厅(60分)

2.2.1

餐厅位置

20

2.2.1.1

餐厅位置合理,采光通风良好、整洁,使用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5

2.2.1.2

餐厅位置合理,采光通风良好、整洁,使用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

8

2.2.1.3

餐厅位置合理,采光通风良好、整洁,使用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

10

2.2.1.4

餐厅位置合理,采光通风良好、整洁,使用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15

2.2.1.5

餐厅位置合理,采光通风良好、整洁,使用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20

2.2.2

餐厅地面已作硬化处理,防滑、易于清洗。

5

2.2.3

桌椅、餐具

10

2.2.3.1

桌椅、餐具、酒具配套

5

2.2.3.2

桌椅、用具、餐具、酒具、茶具配套

8

2.2.3.3

桌椅、用具、餐具、酒具、茶具配套上档次

10

2.2.4

包间

10

2.2.4.1

有包间,且不少于2间。

其中1个具有藏羌特色或地方特色

5

2.2.4.2

有酒水台、备餐柜、包间。

包间不少于4间,其中2个以上具有藏羌特色或地方特色

8

2.2.4.3

有酒水台、备餐柜、包间。

包间不少于5间,其中2个以上具有藏羌特色或地方特色

10

2.2.5

提供的食品来源和加工符合食品卫生、质量要求,菜品具有浓郁的农家风味,并具有良好的营养价值,尤其是要突出本地特色和突出藏羌特色

10

2.2.6

灯光设计具有专业性,并能烘托就餐气氛。

5

2.3

厕所(水冲式)(70分)

2.3.1

设计

10

2.3.1.1

设计合理,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3

2.3.1.2

设计合理,与接待能力相适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5

2.3.1.3

设计合理,与接待能力相适应,与周边环境和建筑相协调。

8

2.3.1.4

设计合理,与接待能力及服务功能相适应,与周边环境和建筑相协调。

10

2.3.2

男女厕所

10

2.3.2.1

男女厕所分开设置

5

2.3.2.2

男女厕所分开设置,厕位各不少于3个

8

2.3.2.3

男女厕所分开设置,厕位各不少于5个,冲洗设备齐全完好。

10

2.3.3

辅助设施

10

2.3.3.1

具备辅助设施:

手纸框、洗手池、镜台。

5

2.3.3.2

具备辅助设施:

手纸、手纸框、洗手池(配备洗涤品)、镜台。

8

2.3.3.3

具备辅助设施:

手纸、手纸框、挂衣钩、洗手池(配备洗涤品)、烘手器、镜台。

10

2.3.4

粪便处理

20

2.3.4.1

粪便处理:

具有有效粪便处理措施,污水达标排放。

10

2.3.4.2

粪便处理:

有直排污水管道或单独设置的化粪池,污水达标排放。

15

2.3.4.3

粪便处理:

有直排污水管道、单独设置化粪池,防渗、防腐、密封,能有效处理粪便,污水达标排放。

20

2.3.5

采光、通风、照明

10

2.3.5.1

采光、通风、照明条件良好,除臭措施有效。

5

2.3.5.2

采光、通风、照明条件良好,除臭措施有效,效果好。

8

2.3.5.3

采光、通风、照明条件良好,除臭措施有效,无异味。

10

2.3.6

厕所内设备、环境整洁,防蚊蝇。

5

2.3.7

有残疾人使用的卫生设施

5

2.4

标识(20分)

20

2.4.1

按LB/T001—1995饭店公共信息图形符号,标准设置

10

2.4.2

按LB/T001--1995公共信息图形符号,标准用中英文设置。

20

2.5

停车场:

车位与接待能力相适应,场地、道路平整、通畅,已作硬化处理。

10

2.6

综合服务设施(30分)

2.6.1

总服务台:

位置醒目、合理、大气,有装饰、有标志,提供咨询、宣传品、价目表、小件物品寄存、雨伞、紧急救助等服务项目。

10

2.6.2

设置有公用电话

5

2.6.3

有必要的消防设施

10

2.6.4

小商场:

提供旅行日常用品、旅游纪念品、土特产品等的销售服务。

5

2.7

会议设施(35分)

2.7.1

有1个容纳100人以上的大会议室

15

2.7.2

有1个容纳10人以上的小会议室

10

2.7.3

有必要的会议音响设备

5

2.7.4

有电脑及投影设备

5

2.8

客房(45分)

2.8.1

有10间以上客房

5

2.8.2

有20间以上客房

15

2.8.3

客房装饰装修和家具用品使用性能良好。

门锁有暗锁防盗设置。

在显著位置张贴应急疏散图和相关说明。

5

2.8.4

客房家具

10

2.8.4.1

有座椅、床头柜、衣架、床

5

2.8.4.2

有电视机、写字台、座椅、衣厨及衣架、行李架、梳妆台、台灯、床,室内照明充足,床头有总电源开头,各电源开关布置合理,便于使用。

10

2.8.5

卫生间有抽水恭桶、面盆和梳妆镜、淋浴或浴缸,有必要的客用品和消耗品,地面采用防滑材料,有良好的照明,24小时供应冷水,16小时供应热水。

5

2.8.6

提供国内国际的长途电话服务并备有电话使用说明。

2

2.8.7

客房廊道应有位置合理、标识清楚的应急照明灯。

3

3

环境保护(60分)

3.1

具备相应的垃圾处理设施。

10

3.2

噪声质量达到GB3096—1993中的相关规定。

10

3.3

饮用水达到GB5749的相关规定

10

3.4

污水排放达到GB8978的相关规定

10

3.5

油烟排放达到GB18483的相关规定

10

3.6

各项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要求,加强污染源管理,不造成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不破坏自然资源。

10

4

服务质量要求(250分)

4.1

建立健全各项岗位责任制和服务质量标准

50

4.1.1

有餐厅服务人员和厨师岗位责任制和服务质量标准

20

4.1.2

有歌舞厅、娱乐厅服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和服务质量标准

10

4.1.3

有前厅、客房服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和服务质量标准

20

4.2

各岗位的服务工作按服务操作规范要求,提供规范化服务

50

4.2.1

餐厅、厨房服务程序规范、操作标准

20

4.2.2

歌舞厅、娱乐厅服务程序规范、操作标准

10

4.2.3

前厅、客房服务程序规范、操作标准

20

4.3

从业人员诚实守信,敬岗爱业,尽职尽责,注重效率,具有服务意识

40

4.3.1

餐厅、厨房服务人员态度好、效率高、服务周到、规范化。

20

4.3.2

歌舞厅、娱乐厅服务人员态度好、效率高、服务周到、规范化。

10

4.3.3

前厅、客房服务人员态度好、效率高、服务周到、规范化。

10

4.4

从业人员统一着藏羌装,配戴标志(胸牌),保持热情、周到的服务态度

35

4.4.1

餐厅、厨房服务人员配戴标志(胸牌),保持热情、周到的服务态度。

5

4.4.2

餐厅、厨房服务人员整洁,端庄大方,礼貌周到,着装统一,配戴标志(胸牌),热情服务。

10

4.4.3

歌舞厅、娱乐厅服务人员整洁,端庄大方,礼貌周到,着装统一,配戴标志(胸牌),热情服务

10

4.4.4

前厅、客房服务人员整洁,端庄大方,礼貌周到,着装统一,配戴标志(胸牌),热情服务。

10

4.5

服务接待人员会用普通话和英语进行服务

25

4.5.1

服务接待人员会用普通话进行服务

15

4.5.2

服务接待人员会用普通话和英语进行服务

25

4.6

从业人员经专业培训

30

4.6.1

从业人员专业培训合格率达80%

10

4.6.2

从业人员专业培训合格率达90%

20

4.6.3

从业人员专业培训合格率达100%

30

4.7

有经过专业培训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20

5

服务项目(60分)

5.1

歌舞厅

3

5.2

娱乐室

3

5.3

运动室

3

5.4

室外运动场(钓鱼池)

3

5.5

游泳池

3

5.6

庭院花园

5

5.7

有藏羌歌舞表演或参与性活动

15

5.8

农事体验

25

附则

加分项目(50分)

J1

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

8

J2

获得省级荣誉称号

6

J3

获得州级荣誉称号

4

J4

获得县级荣誉称号

2

J5

从业人员中农村剩余劳动力占30%

5

J6

从业人员中农村剩余劳动力占50%

10

J7

从业人员中农村剩余劳动力占100%

15

合计得分

1000

一、满分1000分

二、项目分类及最高得分

(一)经营服务场地230分

(二)接待服务设施350分

(三)环境保护60分

(四)服务质量要求250分

(五)服务项目60分

(六)附加项目50分

三、各等级基础分

(一)一星级不低于300分(其中,经营服务场地不低于60分、接待服务设施不低于90分、环境保护不低于50分、服务质量要求不低于75分、服务项目不低于20分、附加项目不低于5分);

(二)二星级不低于400分(其中,经营服务场地不低于80分、接待服务设施不低于120分、环境保护不低于60分、服务质量要求不低于105分、服务项目不低于30分、附加项目不低于5分);

(三)三星级不低于600分(其中,经营服务场地不低于120分、接待服务设施不低于180分、环境保护不低于60分、服务质量要求不低于180分、服务项目不低于50分、附加项目不低于10分);

(四)四星级不低于800分(其中,经营服务场地不低于180分、接待服务设施不低于260分、环境保护不低于60分、服务质量要求不低于240分、服务项目不低于50分、附加项目不低于10分);

(五)五星级不低于900分(其中,经营服务场地不低于230分、接待服务设施不低于300分、环境保护不低于60分、服务质量要求不低于240分、服务项目不低于60分、附加项目不低于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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