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维修企业的条件维修企业开业条件.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28417997 上传时间:2023-07-13 格式:DOCX 页数:26 大小:22.2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各类维修企业的条件维修企业开业条件.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6页
各类维修企业的条件维修企业开业条件.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6页
各类维修企业的条件维修企业开业条件.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6页
各类维修企业的条件维修企业开业条件.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6页
各类维修企业的条件维修企业开业条件.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6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各类维修企业的条件维修企业开业条件.docx

《各类维修企业的条件维修企业开业条件.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各类维修企业的条件维修企业开业条件.docx(2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各类维修企业的条件维修企业开业条件.docx

各类维修企业的条件维修企业开业条件

各类维修企业的条件维修企业开业条件

汽车维修业开业前提(一类汽车维修企业

1、一类汽车维修企业:

从事汽车大修和传动装置修理生产的企业。

此类上市公司维护亦可从事汽车维护、汽车小修和汽车专项修理厂小修生产。

2、开业条件:

指进行各类汽车维修作业必须具备的设备、设施、人员、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生态建设和流动资金等条件。

3、设备条件:

应具有下列专用设备,试验、检测与诊断设备,通用设备,计量器具以及大多手工具。

如从事上海汽车专项修理生产,必须具备GB/T16739。

3-1997规定电动车的相应的汽车专项修理特定条件。

3.1清洗拆装抢筑设备

a)汽车外部清洗设备;

b)零件清洗设备;

c)轮胎螺母拆装机或专用拆装工具;

d)悬架弹簧螺栓螺母拆装机或专用拆装工具;

e)半轴套管拆装机(从事中型、重型汽车维修);

f)举升设备或地沟;

g)拆装起重、搬运设备。

3.2柴油发动机总成修理作业设备

3.2.1专用设备

a)立式精镗床;

b)立式珩磨机;

c)磨气门机;

d)气门座铣削及气门与气门座薄片设备或工具;

e)连杆校正器;

f)连杆衬套加工设备;

g)轴瓦加工设备(允许外协);

h)机油加注器;

j)曲轴磨床。

3.2.2试验、检测与诊断设备

a)发动机综合检测仪;

b)气缸体、气缸盖和散热器水压试验设备;

c)燃烧室容积测量装置;

d)气缸漏气量测试仪;

e)曲轴箱窜气测量仪;

f)工业纤维内窥镜;

g)润滑油质量检测仪;

h)润滑油分析仪;

i)废气分析仪(从事汽油车维修);

j)烟度计(从事柴油车维修);

k)声级计;

l)油耗计(允许外协);

m)无损探伤设备(与底盘各总成修理作业公用);

n)汽油泵、化油器试验设备(从事汽油车维修);

o)喷油泵、喷油器试验设备(从事柴油车维修);

p)曲轴、飞轮炖锅与离合器总成动平衡机(允许外协);

q)电控汽油喷射系统检测设备(从事电控汽油喷射式轿车维修)。

3.3减震总成修理作业设备

3.3.1专用设备

a)制动鼓和制动盘修理设备;

b)制动蹄摩擦片和制动块摩擦块修理线束电源;

c)轮胎轮辋拆装器材;

d)转子摩擦片修理设备;

e)润滑油、脂加注器;

f)车架校正设备(从事面包车维修车除外);

g)前轴校正设备(允许外协)。

3.3.2试验、检测与诊断设备

a)前轴检验装置;

b)制动检测设备;

c)四轮定位仪(从事轿车维修)或转向轮定位仪;

d)转向盘转动量和输出功率检测仪;

e)车轮动平衡机;

f)车速表试验台(允许外协);

g)传动轴动平衡机(允许外协);

h)侧滑试验台(允许外协);

i)底盘测功设备(允许外协)。

3.4电器修理作业设备

a)充电机;

b)电器试验台;

c)前照灯检测设备。

3.5车身总成修理作业设备

a)车身校正设备;

b)剪板机(从事货车修理允许外协);

c)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机(从事轿车、客车维修);

d)折弯机(从事轿车维修、客车维修);

e)喷烤漆房(从事轿车维修)或喷漆设备;

f)调漆设备(允许外协);

g)型材切割机(允许外协);

h)工业缝纫机;

i)铆接设备。

3.6通用设备

a)普通车床;

b)钻床;

c)电焊设备;

d)氧-乙炔焊设备;

e)钎焊设备;

f)液压或机械压力机;

g)空气压缩机;

h)砂轮机;

i)钳工滚珠轴承及设备;

j)除锈设备。

3.7计量器具:

计量器具需对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并取得计量检定合格证。

3.7.1量具

a)外径千分尺;

b)游标卡尺;

c)内径百分表、内径千分表;

d)百分表;

e)平尺;

f)平板;

g)前束尺;

h)厚薄规;

i)量杯。

3.7.2计量仪器(仪表)

a)万用电表;

b)电解液比重计;

c)高频放电叉;

d)转速表;

e)轮胎气压表;

f)气缸压力表;

g)发动机检测专用真空表;

h)温度计。

3.8主要手工具

a)千斤顶;

b)扭力扳手;

c)各种扳手;

d)手电钻;

e)各种拉压器;

f)各种手动铰刀。

4、设施条件

4.1生产厂房和停车场的增设

4.1.1生产厂房和停车场的整体、设施必须满足汽车大修和总成修理作业的要求,并符合安全、环境保护、卫生和消防等有关新规定,地面应坚实、平整。

4.1.2停车场地界定标志明显,不准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进行维修作业和停车。

4.2生产工场和停车场面积

企业生产厂房和停车场占地的面积必须与其生产纲领和生产工艺相适应。

4.2.1主要总成和零部件的修理、加工、装配、调整、磨合、试验、检测作业应在生产厂房内进行。

主要设备设置在生产厂房多半内。

主生产厂房面积应不少于800平方米。

4.2.2车位面积应不少于200平方米。

5、人员条件

5.1技术管理人员

至少有一名具有本专业知识并取得任职资格证书、为本企业正式聘用的工程师或技师以上的技术人员负责技术管理工作。

技术人员数应不少于生产技术人员数的5%。

5.2技术工人

5.2.1企业工种设置应与其从事的范围相适应,各工种技术工头数应与其临时工生产纲领、生产工艺相适应,直接生产工人应不少于50人。

5.2.2各工种技术工人必须经专业培训,取得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并经交通行业培训,取得上岗证,持证上岗。

5.2.3各工种均由一名熟练掌握本工种的技术工人核心技术负责,其技术等级:

a)汽车发动机维修工、汽车底盘维修工、汽车维修电工、汽车维修钣金工为高级;

b)其他工种,不低于中级。

5.3质量检验人员

进厂检验、过程检验、竣工出厂检验必须由出厂专职人员负责。

5.3.1专职检验人员研修必须经过交通主管部门专业培训、考核并取得“质量检验员证”,持证上岗检验。

应有一名质量总二十名检验员和至少二名质量检验员。

5.3.2应至少配备一名经正规培训取得正式机动车驾驶证的两名试车员,其技术等级不低于中级汽车驾驶员。

试车员可由质量精确度总检员或质量检验员兼任。

5.4财务人员应至少有二名经过专业培训取得“会计证”的财务人员,其中有一名经过行业培训的财务结算

人员。

6、质量管理条件

6.1必须具备并售后执行汽车维修技术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汽车维修相关标准。

6.2必须具备所维修汽车的维修技术资料。

6.3应具有进厂检验单、过程检验单、竣工检验单、维修合同文本和出厂合格证等技术文件。

6.4应具有并执行保证汽车维修质量拥有的工艺文件、质量管理制度、检验制度、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标准和计量管理制度、机具设备管理及维修制度等。

7、安全生产条件

7.1企业应有与其维修作业有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种、各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7.2对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粉尘,腐蚀剂,污染物,压力容器等均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和。

8、环境保护条件

8.1企业环保的环境保护条件必须符合国家的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律条文和国家环境保护部门的规章、标准。

8.2应积极防治废气、废水、废渣、粉尘、垃圾等有害物质和噪音对环境的污染与危害,按生产工艺安装、配置的处理“三废”、通风、吸尘、净化、消声等设施应齐全可靠,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规定。

9、流动资金条件

流动资金应不少于50万元。

10、中外合资(合作)维修企业和特邀维修中心(站)条件

10.1中外合资(合作)的一类汽车维修企业,除应具备合资(合作)维修企业特定的条件外,还须具备特定条件本标准规定的各项条件

10.2特约维修中心(站)实施进行一类汽车维修企业工业生产范围内的维修作业时,必须具备本标准规定的各项条件。

11、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企业特定条件

11.1危险客车货物运输车辆维修企业

11.1.1两类必须具备本标准规定的一类汽车维修企业的各项条件。

11.1.2必须具备与满载维保车辆所装载、接触的危险货物相适应的清洗、去污、熏蒸、防爆、防火、防污染、防腐蚀、试压设备和专业滚珠轴承、维修、测试设备、工属具以及处理厂、危险品处理、残余物回收装置,维修保养人员防护用具用品。

11.1.3必须具有维修车辆上装载、连系危险货物的容器、管道、装置、总成、零部件的便携式修理间。

专用修理间应远离其他生产、生活场所,独立设置,通风良好;专用修理间结构、建筑材料、设置的收纳设施应与维修车辆所装载、杰出的危险货物相适应;专用修理间使用英亩专属不少于90平方米;专属修理间周围应设置相适应的警戒区,警戒区内无火源、热源,并设置警示牌。

11.1.4必须具有与维修机动车所装载、接触的危险货物相适应生产专门的安全的和劳动保护的制度、设施。

11.2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人员

11.2.1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的一类汽车维修企业,应至少有一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配备维修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直接的专职生产工人和测试分析人员。

11.2.2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专职的管理人员、生产工人和分析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掌握维修客车所装载、接触的危险货物的性能和防烟、防火、防中毒、防污染、防腐蚀、维修知识以及维修炮术操作技能,经交通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得到并取得“便道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持证上岗管理和作业。

12、应该承担救援维修条件

企业承担车辆救护维修业务,还应配备牵引车辆或救援维修工程车和通讯工具。

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二类汽车维修上市公司GB/T167392-1997)

1、二类汽车维修金融机构:

从事汽车一级、二级维护和汽车小修生产的企业。

2、设备条件:

应具有下列专用设备,试验、检测与诊断设备,通用设备,计量器具以及主要弓工具。

2.1清洁作业设备

a)汽车外部冲洗设备;

b)零件清洗设备;

2.2补给、润滑、紧固作业设备

a)举升设备或地沟;

b)机油加注器;

c)齿轮油加注器;

d)润滑脂加注器;

e)各种管理工作介质加注器;

f)轮胎螺母拆装机或专供拆装工具;

g)悬架弹簧螺栓螺母拆装机或专用拆装工具。

2.3检查、调整作业设备

2.3.1试验、检测与诊断设备

a)发动机综合检测仪;

b)气缸漏气用量检测仪;

c)曲轴箱窜气测量仪;

d)润滑油质量温度计;

e)润滑油分析仪;

f)工业纤维内窥镜;

g)电器试验台;

h)废气分析仪(从事汽油车维修);

i)烟度计(从事柴油车维修);

j)声级计;

k)汽油泵、化油器试验设备(从事汽油车维修);

l)喷油泵、喷油器试验设备(从事柴油车维修);

m)电控汽油喷射电脑系统测试检测设备(从事电控汽油燃油喷射式轿车维修);n)无损探伤设备;

o)转向盘转动量检测仪;

p)车轮动平衡机;

q)转向轮定位仪;

r)前照灯检测设备(允许外协);

s)制动检测设备(允许外协);

t)车速表试验台(允许外协)。

2.3.2专用设备

a)磨气门机;

b)气门座铣削及气门与气门座研磨设备或辅助工具;c)充电机;

d)喷烤漆房(从事轿车维修)或喷漆设备;e)制动鼓和制动盘修理设备;

f)制动蹄摩擦片和摩擦片制动块裂痕块修理设备;g)轮胎轮缘拆装设备。

2.4通用设备

a)钻床;

b)电焊设备;

c)氧-乙炔焊设备;

d)钎焊设备;

e)泵或机械压力机;

f)空气压缩机;

g)砂轮机;

h)钳工工作台设备。

2.5计量设备

计量衣物器具须经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并取得计量检定合格证。

2.5.1量具

a)外径千分尺;

b)游标卡尺;

c)内径百分表、内径千分表;

d)百分表;

e)平尺;

f)平板;

g)前束尺;

h)厚薄规;

i)量杯。

2.5.2计量仪器(仪表)

a)万用电表;

b)电解液比重计;

c)高频放电叉;

d)转速表;

e)轮胎气压表;

f)气缸压力表;

g)发动机检测专用真空表;

h)温度计。

2.6主要手工具

a)千斤顶;

b)扭力扳手;

c)各种扳手;

d)手电钻;

e)各种拉压器;

f)各种手动铰刀

3、设施条件

3.1生产厂房和停车场的设置

3.1.1加工厂房和停车场的结构、设施必须满足汽车大修和总成维修厂作业的要求,并符合安全、环境保护、卫生和消防等有关规定,地面应坚实、平整。

3.1.2停车场地界定徽标明显,凡是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进行开展维修、小修作业和停车。

3.2生产厂房和巴士站面积

企业生产厂房和停车场的面积应与其生产纲领和生产工艺相适应。

3.2.1主要总成和零部件的维护和小修作业应在生产厂房内成功进行。

主要电子设备设置在生产厂房电子装置内。

主生产厂房面积应不少于200平方米。

3.2.2停车场占地约不少于150平方米。

4、人员条件

4.1技术管理人员应至少有一名知识具有本专业知识并取得任职资格证、为本民营企业正式聘用的助理工程师或技师以上的技术人员负责技术管理工作。

4.2技术工人

4.2.1企业工种设置应与其从事的生产范围相适应,各工种技术工人数应与其生产政策方针、生产工艺相适应,直接生产工人应不少于15人。

4.2.2各工种技术工人必须经专业培训,取得工人工艺技术等级证书,并经交通行业培训,取得上岗证,持证上岗。

4.2.3

a)汽车发动机维修工、汽车底盘维修工、汽车维修电工、汽车维修钣金工、汽车维修漆工不低于中级;b)其他工种,不低于初级。

4.3质量检验人员

质量检验教育工作必须孔蕾由专人负责。

4.3.1检验专业培训相关人员必须经过交通主管部门专业培训、考核并取得“质量检验员证”,持证上岗检验。

应至少有二名质量检验员。

4.3.2应至少配备一名经正规培训取得正式机动车驾驶证的试车员,其技术等级不低于中级汽车驾驶员。

改任试车员可由质量检验员兼任。

4.4财务人员

应十一名至少有二名经过专业培训取得“会计证”的财务人员,其中有那位经过行业培训的财务结算金融行业人员。

5、质量管理条件

5.1标准化必须具备并执行汽车维修技术国际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汽车维修相关标准。

5.2必须具备所维护、小修汽车的维修技术资料。

5.3应具有进厂出生证明、过程检验单、竣工检验单、维修合同文本和出厂合格证等技术文件。

5.4应具有并执行保证汽车机密文件维修质量的工艺文件、质量管理制度、检验制度、技术档案制度建设、标准和计量管理制度、机具设备管理及维修制度等。

6、安全生产条件

6.1企业应有与其维修作业有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种、各农业机械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6.2对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粉尘,腐蚀剂,污染物,压力容器等均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

7、环境保护条件

7.1企业的环境保护条件必须符合国家的环境保护、行政法规和国家环境保护部门的规章、标准。

7.2应积极防治废气、废水、废渣、粉尘、垃圾等有害物质和噪音对环境的污染与危害,采取基本的处理措施和采取设施,使之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规定。

8、流动资金

流动资金应不少于10万元。

9、中外合资(合作)维修企业和特约维修中心(站)条件

9.1中外合资(合作)的二类汽车维修企业,除应具备合资(合作)维修企业特定的市场条件外,还须具备本标准规定的各项条件

9.2特约维修中心(站)进行二类汽车维修企业生产范围内的维护和小修作业时,必须具备本标准规定的各项条件。

10、承担救援维修条件

企业承担车辆救援维修抢险业务,还应配备牵引车辆或救援维修工程车和通讯工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

汽车售后业开业条件

第三部分:

三类汽车维修业户

GB/T16739.3-1997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维修业户应具备的设备、设施、人员、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环境保护及流动资金等前提条件。

本国家标准适用于三类售后汽车维修业户,是交通对三类汽车维修业户开业审批和年度审验的依据。

2.引用标准

前述标准所包含的条文,标准通过在本标准中同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

版本均为有效。

每种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5624----85汽车维修术语

JT/T27.18~27.41----93交通行业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公路运输与公路养护。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推论。

3.1三类汽车维修业户thethirdkindofenterprisesofvehiclemaintenanceandrepair

专门从事汽车专项修理(或维护)生产的企业和雇工。

专项修理(或维护)的主要项目为:

车身修理,涂漆,篷布、座垫及内共装饰修理,电器、仪表修理,蓄电池修理,散热器、油箱修理,轮胎修补,安装电动车门窗玻璃,空调器、暖风机修理,喷油泵、喷油器、化油器修理,曲轴修磨,车身清洁维护等。

3.2车身清洁维护cleaningmaintenanceofbody

进行车身清洗、除尘、除垢、打蜡、抛光等作业的专项维护。

4.设备、设施、人员、流动资金条件

业户配备的设备的型号、规格和数量,生产厂房和停车场的面积,各工种技术工人规模的数量应与其生产纲领、生产工艺相适应。

设备技术状况应规整,满足加工、检测弹道要求和使用要求。

计量器具须经计量日常用品检定机构检定,并取得计量检定合格证。

生产厂房和停车场的结构中、设施必须满足专项修补(或维护)作业的要求,并符合安全、环境保护、卫生和消防等有关新规定。

不准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进行专项(或维护)作业和停车。

技术工人或经专业培训,取得铁路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并经交通行业培训,取得上岗证,持证上岗。

4.1车身修理

4.1.1设备

a.吊装、举升设备;

b.剪板设备;

c.焊接设备;

d.钻床或手电钻;

e.除锈设备;

f.砂轮机;

g.空气压缩机;

h.车身校正设备;

i.CO2气体保护焊机;

j.折弯机;

k.其他常用工具。

4.1.2作业间和停车场面积

a.作业间面积不少于80㎡;

b.停车场面积不少于40㎡;

4.1.3直接生产工人

汽车维修钣金工,中级,不少于1人。

4.1.4流动资金

流动资金应一些于2万元。

4.2涂漆

4.2.1设备

a.空气压缩机;

b.喷烤漆房(从事轿车涂漆)或喷漆设备;

c.调漆设备;

d.砂轮机;

e.除锈设备;

f.吸尘、通风设备;

g.其他常用工具。

4.2.2作业间有和停车场面积

a.作业间面积不少于100㎡;

b.停车场面积诸多于40㎡。

4.2.3直接生产工人

汽车维修漆工,中级,不少于1人。

4.2.4流动资金

流动资金应不少于5万元。

4.3篷布、座垫及内装饰修理

4.3.1设备

a.缝纫机;

b.锁边机;

c.工作台或工作案;

d.台钻或手电钻;

e.熨斗;

f.裁剪及其他专用工具。

4.3.2作业间会和停车场面积

a.作业间有面积不少于30㎡;

b.停车场面积愈来愈多于30㎡。

4.3.3直接生产工人

汽车维修缝工,中级,不少于1人。

4.3.4流动资金

银行借款应不少于1万元。

4.4电器、仪表修理

4.4.1设备

a.电器试验台或电器电器性能测试仪;

b.绕线机;

c.烘箱;

d.金工工作台及设备;

e.钎焊设备;

f.仪表检修工作台;

g.万用电表;

h.拉压器;

i.台钻或手电钻;

j.其他常用工具。

4.4.2配线间和停车场面积

a.作业彼此间面积不少于30㎡;

b.停车场面积不少于30㎡。

4.4.3直接生产工人

汽车维修电工,中级,不少于1人。

4.4.4流动资金

流动资金应很多于2万元。

4.5蓄电池修理

4.5.1设备

a.充电机;

b.熔铅设备;

c.焊极板设备;

d.钳工工作台及设备;

e.电解液比重计;

f.高频放电叉;

g.电解液配置器具;

h.废水处理和通风设备;

i.万用电表;

j.台钻或手电钻;

k.其他专用、常用工具。

4.5.2作业间

充电间与在工作中间分开,充电间的地、池由耐酸涂料制做。

作业间面积不少于30㎡。

4.5.3直接生产工人

汽车蓄电池维修工,中级,不少于1人。

4.5.4流动资金

流动资金应不少于1万元。

4.6散热器、油箱修理

4.6.1设备

a.清洗及管道疏通设备;

b.氧--乙炔焊设备;

c.钎焊设备;

d.水压试验设备;

e.空气压缩机;

f.喷灯;

g.工作台或作业架;

h.其他专用工具。

4.6.2作业间和停车场面积

a.作业间有面积不少于30㎡

b.停车场面积不少于30㎡。

4.6.3直接生产工人

汽车维修冷却器工,中级,不少于1人。

4.6.4流动资金

流动资金应不少于1万元。

4.7轮胎修补

4.7.1设备

a.空气压缩机;

b.漏气试验设备;

c.轮胎气压表;

d.千斤顶;

e.轮胎螺母拆装或专用拆装远距辅助工具;

f.轮胎轮辋拆装、除锈设备或专用工具;g.轮胎修补设备;

h.其他专用工具。

4.7.2作业间有和停车场面积

a.作业间有面积不少于30㎡;

b.停车场面积不少于30㎡。

4.7.3直接生产工人

汽车维修轮胎工,中级,不少于1人。

4.7.4流动资金

资本金应不少于1万元。

4.8安装上海汽车门窗玻璃

4.8.1设备

a.工作台;

b.玻璃切割工具;

c.玻璃磨边工具;

d.其他常用工具、量具。

4.8.2作业间和停车场面积

a.试运转间面积不少于20㎡;

b.停车场面积不少于30㎡。

4.8.3直接生产工人

汽车维修木工,中级,不少于1人。

4.8.4流动资金

流动资金应不少于2万元。

4.9空调器、暖风机修理

4.9.1设备

a.台钻或手电钻;

b.氧--乙炔焊设备;

c.烘干箱;

d.空调器作业台;

e.暖风机作业台;

f.压力测试仪;

g.检漏计;

h.水平仪;

i.真空仪或真空泵;

j.万用电表;

k.温度计;

l.研磨平板;

m.制冷剂加注器;

n.制冷剂回收、净化、回充装置;

o.其他专用工具。

4.9.2作业间和停车场面积

a.作业间幅员不少于30㎡;

b.巴士站面积不少于30㎡。

4.9.3直接生产工人

汽车空调维修工,中级,不少于1人。

4.9.4流动资金

流动资金应不少于2万元。

4.10喷油泵、喷油器、化油器修理

4.10.1设备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工程科技 > 能源化工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