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护四化施工化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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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护四化施工化实施细则
水泥路面养护“四化”实施细则
全面加强我市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养护工作目标责任,提高公路养护质量和使用性能,逐步提升公路通行能力和综合服务水平,促进全市公路养护管理精细化,根据部、省现行有关公路养护管理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1章 总 则
1.1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建设是发展,养护管理是可持续发展”的理念,着力从被动性、突击性、分散型养护向主动性、预防性、集约型养护转变,逐步实现全市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精细化,为社会公众出行提供良好的服务。
1.2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全市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其他公路可参照执行。
第2章 主要内容与职责分工
2.1主要内容
公路养护精细化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管理制度精细化、养护标准精细化、工作实施精细化和绩效考核精细化四部分。
2.1.1管理制度精细化。
进一步建立健全公路养护管理制度,管理制度要覆盖全面、细化,内容完整、具体。
2.1.2养护标准精细化。
以科学发展为统领,制订合理化、数据化、定量化的标准指标体系来衡量养护工作。
2.1.3工作实施精细化。
加强养护日常巡查和检查工作力度,重视桥梁检查,规范小修保养、大中修工程以及养护内业资料等的管理。
2.1.4绩效考核精细化。
全面掌握所管养公路的基本情况,确定需要完成的养护管理任务,将任务按时间分解到分局、养护公司,责任到人,为绩效考核提供依据。
2.2职责分工
公路养护精细化管理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在省公路局的统一部署下,实行市局、分局、养护公司三级负责制。
2.2.1市局负责辖区内公路养护精细化管理的总体规划、组织、指导、检查、考评及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等工作。
2.2.2分局负责辖区内公路养护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的制定、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及考评等工作。
2.2.3养护公司负责所养护范围内的精细化管理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第3章 管理制度精细化
3.1应严格执行部颁标准、规范、制度以及省交通运输厅、省公路局制定的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
3.2公路技术状况检查与评定。
应严格按照部颁《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H20—2007)规定,及时、全面地掌握公路技术状况,为公路养护工程方案设计和养护质量评定提供依据。
3.3公路日常养护管理。
按照《湖南省公路日常养护管理检查考核暂行规定》和《岳阳市公路管理局公路小修保养工程管理考核规定》的要求,严格道工出勤、出工管理,对小修工程进行计量验收和质量跟踪,严防小修经费被挤占、挪用。
3.4公路预防性养护。
按照《湖南省公路预防性养护技术应用指南》和《岳阳市公路管理局公路小修保养工程管理考核规定》的要求,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开展预防性养护,及时、有效地改善路面的功能状况并相对维持路面的结构特性,从而更好的保持公路路面的良好运营状态,最大程度地发挥公路路面全寿命周期的效益。
3.5桥梁安全监管。
应严格按照《湖南省干线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贯彻“预防为主,安全至上”的工作方针,桥梁养护工程师应切实履行职责,及时、全面掌握桥梁技术状况,技术档案管理完善,保障桥梁安全运行。
3.6公路、桥梁养护决策。
应用路面管理系统和桥梁管理系统,及时更新相关数据。
运用管理系统提供的数据处理功能、评价决策方法和管理学理论,对现有数据进行管理、分析评价、预测、投资决策,合理安排养护资金,及时、经济、有效地对公路、桥梁进行养护和维修。
3.7大中修工程。
按照《岳阳市公路管理局公路、桥梁大中修工程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
从计划编制、设计审查、招投标、施工管理、质量检测、资金支付到工程决算、交(竣)工验收,把握关键环节,进行重点监管,确保大中修工程质量和资金专款专用,最大限度发挥投资效益。
3.8文明样板路创建。
按照《湖南省国省干线文明样板路实施标准》的规定,大力开展国省干线公路文明样板路创建工作,并依据《湖南省国省干线文明样板路检查验收管理实施意见》的要求,加强对创建经验的总结提高和对创建成果的巩固保持工作,使文明样板路创建工作步入常态化、制度化。
3.9公路养护安全生产管理。
按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30—2004)、《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H10—2009)和《岳阳市公路局安全生产职责分解落实方案》的规定,健全安全保证体系,重视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养护安全作业操作规程,不放过任何异常细节,防患于未然,确保生产安全。
3.10公路养护机械的管理。
建立健全养护机械设备及其使用、维修档案,提高设备完好率和使用率,加强对机械设备操作维修人员的管理和技术培训,以适应公路养护机械化、精细化发展的需要。
3.11公路应急管理。
严格按照《岳阳市公路管理局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岳阳市公路冰雪灾害天气应急预案》、《岳阳市公路管理局地震应急预案》和《岳阳市公路局辖区公路、桥梁抢险应急预案》等的要求,切实加强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提高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能力,控制、减轻和消除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及时恢复公路交通正常运行,增强应急保障能力,满足有效应对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需要。
第4章 养护标准精细化
4.1公路养护质量标准
4.1.1路基养护
路基保持完整,无损坏和变形,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路肩横坡适度,边缘顺适,表面平整坚实、整洁;边坡稳定、坚固,平顺无冲沟和松散,坡度符合要求;边沟等排水系统坡度符合要求,无淤塞和蒿草,排水畅通;挡土墙等设施完好无损坏。
4.1.2路面养护
(1)路面保养工作常态化。
经常清扫路面,及时清除路面上的杂物、抛撒物等,保持路面整洁、路容美观,做好路面排水。
(2)路面病害维修及时、规范。
及时处治沥青路面坑槽、沉陷、龟裂、松散、裂缝和拥包以及水泥混凝土路面破碎板、断板、裂缝、错台、唧浆等各种病害,保持路面平整,行车安全舒适。
4.1.3桥梁、涵洞养护
桥涵外观整洁;桥面铺装平整坚实、横坡适度,伸缩缝完好;桥头顺适,无桥头跳车现象,排水畅通;支座完好无损;上、下部结构完好。
4.1.4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养护
经常保持公里碑、百米桩、示警(道口)桩、路缘石、轮廓标、护栏、中间隔离、标志、界碑等公路安全设施齐全、清晰、完整,并处于良好状态。
经常保持公路交通标志无遮挡、无缺损,标线醒目、齐全、完好。
4.1.5公路绿化养护
及时对公路绿化进行清理、修剪、除草、补植,确保绿化带清洁,无缺株、死株、绿化空白现象发生。
4.2公路养护管理指标
4.2.1公路管理技术状况指标
公路技术状况指数(MQI)应保持在中等(70)以上,其中,文明样板路技术状况指数(MQI)应保持在良等(80)及以上。
4.2.2桥梁管理技术状况指标
辖区内管养公路桥梁的危桥率控制在5%以下。
4.2.3大中修工程质量指标
大中修工程质量合格率须达到100%,优良率达到85%以上。
4.2.4应急反应时限指标
因突发事件可能导致公路交通毁坏、中断或阻塞,抢修、处治时间预计在6小时以上时,应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抢险、疏通工作。
第5章 工作实施精细化
5.1公路检查
5.1.1养护公司负责每天对辖区内公路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公路绿化等的外观状况进行一般性巡视检查(节假日应建立值班制度,确保节假日的道路巡查。
),对重点路段和养护现场采取人员步行检查的方式,及时发现并处理影响行车安全的病害,并做好巡查记录。
另外,养护公司还负责一个月一次对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公路绿化等进行较为全面的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上报分局。
5.1.2分局负责对辖区内公路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公路绿化等的抽查,抽查频率为每星期至少3次,每次抽查路线不少于2条,每次抽查长度不少于35公里,每星期抽查的范围要覆盖分局所辖全部线路,发现问题及时登记备案。
对于不需要尽快处治的病害,在以后的养护计划中要求养护公司完成;对于需要尽快处治的病害,及时抄告养护公司限期整改,不在本月养护计划中的,对计划要进行适当调整。
另外,分局还负责一个季度一次对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公路绿化等进行较为全面的检查,评定技术使用状况,并确定养护对策和措施。
5.1.3市局养护科负责对辖区内公路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公路绿化等的抽查,抽查频率为每星期至少2次,每次抽查路线不少于3条,每次抽查长度不少于60公里,每月抽查的范围要覆盖全市所有线路,将发现的问题及时抄告分局限期整改,并做好巡查记录。
5.2桥梁检查
5.2.1分局负责每月1次的经常性检查,如洪水等特殊情况时应及时检查,现场填写经常性检查记录表,估计缺损范围和养护工程量,提出相应的小修保养措施,并将检查结果及时上报市局。
对经常检查中发现重要部件缺损明显达到三类以上技术状况的桥梁,及时上报市局,安排定期检查,并根据情况采取有效的交通控制措施。
5.2.2市局负责每年1次的定期检查,检查的重点是桥梁上部承重构件、桥墩、桥台、基础、支座的病害,对评定为四类、五类的桥梁,立即要求分局采取必须的交通控制措施,并及时上报省局,提出维修加固或改建方案,消除隐患,确保桥梁安全。
5.3日常养护管理
5.3.1市局负责对省局下达小修费的分解;通过日常不定期的检查,对分局养护管理进行考核;逐月检查验收小修工程完成情况;监督分局的养护资金使用情况;按月将养护费用拨付分局。
5.3.2分局负责对分解的小修费用的管理和包干使用。
按月向养护公司下达保养和小修计划,负责对其跟踪管理、考核、计量和验收,并在每月初将上月的计量和验收情况上报市局。
5.3.3养护公司负责按时完成分局下达的保养和小修任务。
5.4大中修工程项目管理
5.4.1市局负责对分局上报维修路段的审查,并形成年度大中修工程计划,上报省局批准;根据批准的大中修工程计划对维修方案进行设计;对通过的设计方案进行招标,确定施工、监理单位;对大中修工程的质量、进度进行管理;根据监理、业主代表的共同计量,进行资金拨付;组织工程交(竣)工验收,以及工程决算的终审。
5.4.2分局负责应用路面管理系统评定道路技术状况,确定需要维修的路段,上报市局;对大中修工程进行现场协调、计量和管理;工程交(竣)工资料的收集,以及工程决算的初审。
5.5养护工程施工现场管理
(1)及时发布公路养护工程施工路段公告。
(2)施工期间,现场施工车辆、人员以及施工标志的布置应符合《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等规定。
(3)施工过程中尽量不破坏、损伤、污染其它公路设施。
(4)为保持良好的通行能力,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公路绿化等养护工程施工必须明确时效性。
5.6养护内业资料管理
(1)公路养护各种巡查、检查、调查、养护工程施工等各项内业资料和上墙图表,应认真、及时、准确填写,并做好资料收集与整理归档工作。
(2)按照《全省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内业资料细目》的要求,结合基层站所视觉形象标志标识的推广,全面规范公路养护内业资料管理工作。
第6章 绩效考核精细化
6.1养护精细化管理工作实行责任目标管理。
为建立全局良性互动、职能协作的管理机制,按照责、权、利、效一致的原则,把公路养护目标、养护责任、责任追究三项内容细化、量化,分解到每个单位、每个人、每个环节,逐步形成目标逐级细化、责任层层深化、责任逐级追究的良好格局。
6.2市局主要负责人通过对全局道路养护情况的检查,对分管养护工作的领导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分管领导年度考核挂钩。
6.3市局分管领导通过对全局道路养护管理的检查和养护科内业资料的检查,对养护科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养护科的评先、评优挂钩。
6.4市局养护科通过对分局日常养护管理的检查,对分局的养护管理进行考核,对其违反制度的情况进行处罚,并将全年的考核与分局年度评先、评优挂钩。
6.5分局通过对养护公司出勤率、出工率,养护工程质量和安全,以及小修费的使用情况检查,对养护公司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直接与养护公司小修经费挂钩。
6.6养护公司负责对职工进行考核。
根据职工出勤、出工情况给予相应奖惩。
6.7各分局可结合自身养护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绩效考核办法,考核内容应包括:
责任目标、养护资金管理、小修保养质量、桥梁养护管理、养护工程质量、养护内业资料规范化、安全生产、养护公司管理考核等。
第7章 附 则
7.1本细则由市公路局负责解释。
7.2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