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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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
WGCG-2017118
项目名称:
侦查指挥商务车
采购人:
五原县人民检察院
二0—七年七月五日
第一部分竞争性谈判公告2
第二部分竞争性谈判须知6
一说明6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8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1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6
五谈判与评审18
六确定成交人(候选人)与授予合同25
七质疑27
第三部分采购项目内容和要求29
第四部分政府采购合同34
第五部分响应文件的格式39
格式1:
响应文件封面39
格式2:
竞标供应商承诺书40
格式3:
委托书43
格式4:
开标一览表44
格式5:
投标货物分项报价明细表44
格式6:
技术参数响应及商务条款偏离表46
格式7:
投标单位基本情况47
格式8:
售后服务承诺书(自拟)48
格式9: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48
第一部分竞争性谈判公告
五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五原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侦查指挥商务车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批准文号:
五财购准[2017195]
二、项目编号:
WGCG-2017118
三、项目名称:
侦查指挥商务车
四、项目内容及预算:
侦查指挥商务车,预算30万元。
五、供应商具备的条件:
1.报名企业必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同时具有以上项目经营资格并具有售后服务保障能力;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潜在投标人目前在全国各地均未处于限制或禁止投标期间;
六、报名:
(不标注可能视为无效),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7月12日18:
00时。
1.《投标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2.营业执照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个体工商户不作要求)
4.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对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不做要求)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身份证
七、行贿犯罪档案:
开标时投标人需提交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或五原县检察机关出具的相关领域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原件,并将证明材料的扫描件装订进投标文件中(在本网站“采购指南”中下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八、保证金:
报名合格后网上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交纳投标保证金陆仟元整(6000元)。
投标保证金交入五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投标供应商需用对公账户向交易中心账户汇款并注明项目编号及名称)。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
2017年8月2日9:
30时(北京时间)。
十、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方式:
五原县政府釆购网(本网站)“文件下载”窗口
网址.cn
十一、开标地点:
五原县政务中心二楼东厅开标室
十二、集中采购机构:
五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五原县隆兴昌镇兴原南路政务中心三楼
业务电话:
财务电话:
质询电话:
邮箱:
网址:
(本项目澄清公告或中标公告请在网上查看)
十三、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五原县支行
账户名称:
五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0613090709026485585
十四、采购单位:
五原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
马如剑
联系电话:
五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7月5日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项目
内容
1
批准文号
五财购准【】
2
项目编号
WGCG-2017118
3
采购单位
五原县人民检察院
4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5
项目综合内容说明
项目名称:
侦查指挥商务车
项目内容及预算:
检查侦查指挥商务车1辆,预算30万元。
6
验收标准
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规范和标准。
7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8
供应商具备的条件
1、报名企业必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同时具有以上项目经营资格并具有售后服务保障能力;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潜在投标人目前在全国各地均未处于限制或禁止投标期间;
9
谈判保证金
参加争性谈判的供应商须交纳谈判保证金:
陆仟元整(6000元)。
收款单位:
五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五原支行
银行帐号:
0613090709026485585行号:
102207205100
10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竞争性谈判资格审查为资格后审。
开标时,所有投标人需交全套资质原件备查。
11
响应文件有效期
不少于60天(日历天数;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12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
一份(彩色),副本:
二份,注:
所有响应文件必须胶装成册。
13
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
2017年8月2日9:
3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内蒙古五原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2楼东厅开标室。
14
交货日期、地点
交货日期:
按照采购人要求尽快供货。
地点:
内蒙古五原县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15
评标办法
最低评标价法
16
付款方式
货物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出具发票后,采购人一次性付清货款。
供应商携采购合同、验收单、发票和采购人办理支付手续。
17
服务费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缴纳服务费。
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服务费费率为1.00%;中标金额100-500万元服务费费率为0.70%;
18
行贿犯罪记录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须提交企业(公司)所在地检察机关或五原县检察机关出具的相关领域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原件,并将证明材料装订进响应文件中。
19
修改与澄清
有关本次谈判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以'‘五原县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变更公告和文件下载更新为准。
第二部分竞争性谈判须知
一说明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编制。
1、适用范围
1.1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中所叙述的项目。
1.2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解释权为招标采购单位。
2、定义
2.1“釆购人”系指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五原县人民检察院。
2.2“集中采购机构”系指组织本次竞争性谈判工作的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五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是指:
五原县财政局
2.4“供应商”是指:
各投标单位
2.4.4成交供应商是指经谈判小组评审,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3、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提供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货物等。
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符合采购合同规定的品牌、产地、质量、价格和有效期等。
3.2“服务”是指除货物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投标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其它类似附加服务的义务。
投标供应商应保证,釆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
设计权的起诉。
4、投标范围及投标费用
4.1供应商所竞争的标的为本次谈判文件中所列示的货物。
4.2投标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3服务费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缴纳服务费,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服务费费率为1.00%;中标金额100-500万元服务费费率为0.70%o
5、供应商家数计算
5.1供应商法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
1.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构成
1.1竞争性谈判文件由谈判文件目录列示得内容组成,包括但不少以下内容:
(1)谈判邀请公告
(2)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
(3)竞争性谈判须知
(4)谈判、评审方法及步骤及标准
(5)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
(6)商务须知(合同草案)
(7)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8)投标供应商资格证明及相关文件要求
(9)在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1.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谈判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政策和条款规定,其投标响应有可能被拒绝,或者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负。
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后,如发现有条款缺失或对产品技术参数表述有歧义或对评分因素有歧义等问题应在获得谈判文件3日内向集中釆购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己承担。
投标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中产品技术参数表述或其他内容表述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后提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3日前向招标人以书面形式质疑,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己承担,由此引发的质疑招标人不予受理。
2.谈判文件的澄清
2.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3日以前,集中采购机构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问题时可以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
2.2对谈判文件提出澄清请求的投标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前以书面的形式(署名并加盖公章)通知集中釆购机构。
在规定时间内对谈判文件未提出疑义,即视为默认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
2.1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对已发出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之前,以网上公告形式通知所有竞争性谈判文件收受人。
不足3个工作日得,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至之日。
2.3集中采购机构视采购具体情况,可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但至少应当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之前,并以网上公告形式通知所有响应文件收受人。
2.4若出现竞争性谈判文件与竞争性谈判公告不相符的情况,以竞争性谈判文件为准。
若前后发出的谈判文件或修改文件相互不一致时,以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3.谈判文件的修改
3.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集中采购机构或釆购人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供应商提出的疑问时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
3.2对谈判文件的修改、补充等内容,招标人将以网上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报名参加投标的潜在供应商。
当谈判文件与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同一内容在表达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将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供应商有约束力。
3.3为使投标供应商有充足时间对谈判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获知后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日期。
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和谈判时间,招标采购单位将此变更以网上公告形式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个工作日之前通知投标供应商。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1.编制要求
1.1投标供应商编写的文件和往来信件应以简体中文书写。
如果响应文件或与谈判有关的其它文件、信件及来往函电以其它语言书写的,投标供应商应将其译成中文。
投标人提供的文件及资料非中文书写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2响应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3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投标供应商应对谈判文件中所列的标的进行报价,并对所投产品的配置、技术参数、性能指标等进行表述。
如果因为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谈判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或提供虚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负。
1.4投标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中提供的谈判文件格式编写响应文件,并使用A4规格打印。
响应文件应编写目录,页码必须连续
(所附的图纸、不能重新打印的资料和印刷品等除外),釆用胶装方式牢固装订成册,不可活页装订,否则可能形成无效投标。
1・5响应文件具有法律效力,投标供应商与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任何人的口头协议不影响响应文件的任何条款和内容。
1.6启封的响应文件及资料无论投标供应商是否中标(成交)均不予退还。
2.响应文件构成
投标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少于下列内容:
(1)响应文件封面
(2)响应文件目录
(3)投标供应商承诺书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5)开标一览表
(6)投标货物分项报价明细表
(7)技术参数规格及商务偏离表
(8)投标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9)供应商售后服务承诺书
(10)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的各类资格证明及其他材料
3.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3.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资料均应遵守本条。
3.2投标供应商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印章。
3.3响应文件必须由法人(负责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
3.4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二份。
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5响应文件的正本必须打印,并注明“正本”、“副本”。
3.6响应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盖章。
3.7响应文件因字迹或表述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4.报价
投标供应商应对谈判文件中所列的标的进行报价,并对所投产品的配置、技术参数、性能指标等进行表述。
如果投标供应商没按谈判文件要求填写或填写内容不完整、不详实的,或没有提供谈判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完全由投标供应商承担。
4.1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以人民币报价。
4.2投标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的供货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
并按“开标一览表”和“投标货物分项报价明细表”规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
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采购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
4.3投标供应商承诺函报价为投标供应商在开标一览表中所列产品报价和其他工费的总和。
4.4对于投标供应商漏报或不报的项目,评委将视为漏报或不报部分的费用包括在已报的价格中。
4.5如出现填写错误,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否则报价无效。
4.6对于任何报价免费的项目必须标明“免费”,任何有选择性报价的投标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投标。
4.7《投标货物分项报价明细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1)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应标明“免费”;
(2)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报价中;
(3)应包含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服务的有关费用。
4.8每一种规格的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4.9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5.备选方案
本采购项目不允许投标供应商有备选竞标方案。
6.联合体投标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同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第24条,及其他相关法规的规定。
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谈判保证金
7.1投标供应商应在本项目谈判前提交谈判保证金陸任元整
(6000元)。
谈判保证金交入五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谈判保证金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7.2谈判保证金提交形式和时间
投标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交纳谈判保证金,保证金须用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以银行电汇方式支付到招标人指定账户,不接受以个人名义存入的投标保证金。
报名时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供应商以现金方式进行交付。
账户名称:
五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五原县支行
账号:
0613090709026485585
行号:
102207205100
7.3谈判现场不接受以存折、银行卡、银行保函、支票、现金等形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7.4未成交的供应商,其投标保证金在成交公告公布后,如无质疑或投诉,五个工作日后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集中采购机构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退还。
7.5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订了政府采购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
待合同履约后,招标人将按照合同规定全额无息退还。
7.6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对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还将取消其参加谈判资格,或对成交供应商还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1)提供虚假竞标资料的。
(2)投标供应商相互串通供应商或者与招标人串通竞标的,投标供应商以向招标人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3)成交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签订合同及项目验收。
(4)成交供应商要求更改已为谈判标双方确认的条款或放弃中标资格。
(5)成交供应商不按照所签订合同中的规定承诺履约。
8•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8.1响应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之日算起不少于60天。
8.2特殊情况下,在原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
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供应商可拒绝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的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不会被没收,但其响应在原响应有效期期满后不再有效。
同意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投标供应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时间,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的递交
1.1对连续两次报名后都不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关闭该供应商报名通道,待其投标供应商提交书面说明材料后解除,在诚信记录中按严重警告做出处理。
L2对连续三次报名后都不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6个月内禁止其参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各类政府采购活动,并在中心网站相关栏目给予通报。
2.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1响应文件密封袋内装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可以统一分袋密封,也可单独分袋密封。
封口处的密封条上应有投标单位公章。
封皮上写明政府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投标人名称及开标时间等,此时间前不得开封。
2.2投标供应商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将响应文件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送达指定地点。
2.3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的,集中采购机构将拒收并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3.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期
3.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17年8月2日9:
30时(北京时间)。
3.2因客观原因推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时,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3日前以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投标供应商,投标供应商按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响应文件。
4.迟交的响应文件
集中釆购机构拒绝接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和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同时集中釆购机构将原封退回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后递交的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撤销
5.1投标供应商在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并书面通知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
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5.2投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上述规定进行准备、密封、标注和递送。
5.3投标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以撤回其响应文件,但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告知集中釆购机构。
5.4投标供应商不得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要求撤销响应文件,否则其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
5.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
5.6响应文件提交时间截止以后,投标供应商不得对响应文件中实质性条款提出修改,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要求对釆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的除外。
五谈判与评审
1.组织谈判
1・1招标人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谈判会,并做会议记录。
谈判会由招标人员主持,谈判小组成员、监督人员、集中采购机构工作人员、投标供应商代表参加。
谈判小组应当采用集中、封闭的方式进行谈判。
1.2截至提交响应文件规定时间止,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1.3提交响应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推选的代表在谈判现场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当众拆封开标,并由谈判小组随机抽签决定唱标及谈判顺序。
1.4唱标:
招标人员公开宣读投标供应商名称、响应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及响应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工作人员将做开标记录。
未公布的供应商不予进行谈判。
1.5中途无故退场,不参加唱标的供应商视为弃标。
2.响应文件的初审
2.1响应文件审查。
在谈判小组与投标供应商进行谈判之前进
行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对投标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
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
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
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视为非实质性
响应,将会被确认为无效响应文件。
(1)未按谈判文件要求印制、签署、盖章、装订的;
(2)投标产品超出其证照标明的经营范围的;
(3)投标人未缴谈判保证金或谈判保证金不足的、或响应文件中未提供谈判保证金交纳证明材料;
(4)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负责人)未参加投标,又无授权委托书的;
(5)投标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不作要求)、税务登记证过期失效的或缺失任何一项的(三证合一的对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不做要求);
(6)文件中未提供经总公司授权的分公司投标的;
(7)投标报价超出已公布的采购预算的;
(8)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60天的。
(9)近三年有不良经济纠纷记录和违法行为的、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或响应文件中未提供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报告的(投标供应商提供当地或五原县检察机关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报告,查询书见格式附件);
(10)投标供应商直接复制采购文件中的技术参数且无佐证材料或与佐证材料不符的;
2.2.初审中的修正、澄清
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若出现价格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
(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投标函总金额和开标一览表总金额不一致的,以投标供应商承诺函为准。
(5)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谈判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采购活动的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釆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除釆购任务取消的情形外应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3.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釆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3.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谈判前须知
4.1经谈判小组初审,由监督人员对无效响应文件须进行复核确
认,确认为无效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予进行谈判。
4.2谈判小